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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管理方案(实用5篇)

时间:2023-10-07 09:17:57 作者:碧墨 眼科管理方案(实用5篇)

当面临一个复杂的问题时,我们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方案来分析问题的根源,并提出解决方案。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眼科医疗风险管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7〕5号)、《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全区医疗安全和风险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卫医〔2017〕5号)和《钦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全市医疗安全和风险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钦卫计委医政〔2017〕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有关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战略目标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管理,防范医疗安全风险,提高安全意识,改进安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牢固树立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完善管理组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二)整治原则

1.全面梳理和重点整治相结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梳理和排查医疗机构临床科室、辅助科室、实验室和后勤安保等部门的质量和安全隐患,重点整治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漏洞、薄弱环节和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2.广泛动员与培训相结合。各级医疗机构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医务人员、医院后勤人员都参与到医疗质量安全整治中来,同时强化“三基”、“三严”教育训练,提高医务人员临床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营造人人重视医疗安全,人人落实医疗安全的良好文化氛围。

3.内涵建设与长效机制相结合。各医疗机构要强化医疗质量管理,突出内涵建设,完善规章制度,探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新模式,建立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医疗管理可持续发展。

各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直医疗机构,各村卫生室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镇(中心)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照进行整治。

(一)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及开展工作情况

1.各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是否完善及开展工作情况。

2.医疗机构是否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组成成员是否符合《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要求,院、科两级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是否健全。各级质量管理组织是否建立工作制度。

3.各级质量管理组织是否按要求开展工作。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是否:制订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开展本机构医疗质量监测、预警、分析、考核、评估,定期发布质量管理信息,组织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培训。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是否制订科室年度质量控制实施方案,开展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定期进行分析和评估,提出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报送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相关信息。

(二)医疗质量制度建设和落实

1.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2.是否严格遵守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医务人员是否熟练掌握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3.是否建立和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相关制度,是否对不良事件等安全信息进行监测,是否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应用进行监管,是否做好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和处置工作。

4.是否建立覆盖检查、检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室内质量控制,配合做好室间质量评价工作,促进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5.是否完善门急诊管理制度,规范门急诊质量管理。

6.是否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手卫生、医院感染监测等规定,建立医院感染的风险监测、预警以及多部门协同干预机制,落实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制度,开展医院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

7.医疗机构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执业,卫生技术人员是否取得相应执业资质,人力资源配备是否满足临床工作需要,是否严格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处方管理办法》等规章规范。

8.开展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备案。

9.第一类药品的使用管理是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

(三)医疗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和落实情况

1.是否对本机构医疗质量情况进行收集、分析、评估、反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2.是否建立完善医疗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制订防范、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预防、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3.是否定期对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医院管理制度、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方法、专业技术规范等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考核。

(四)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操作的安全风险防控

1.是否建立和完善对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操作的质量管理、风险防范制定监控和管理制度,特别是产房、新生儿室、手术室、门急诊、重症医学科、血液透析室、导管室、内镜诊疗室、高压氧治疗室、消毒供应室等科室和部门。

2.手术和麻醉管理:是否实行患者病情评估制度,严格执行各种诊疗常规,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是否建立麻醉医师负责制,规范麻醉工作程序,实施规范的麻醉复苏全程观察,及时处理麻醉意外。

3 . “三查七对”制度:在执行医嘱,查房、输液、输血等为患者医疗服务活动中,是否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4.医疗急救管理:是否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是否符合要求;急救药品和器械配备是否合理。

5.医疗耗材管理: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制定有相关规定,进出库数量是否相符,是否有重复使用现象(尤其血液透析、介入等)。

6.其他:绿色通道量否通畅快捷,发热门诊是否符合流程及院感要求,应急预案是否齐全等。

(一)发动及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2月15日—3月15日)

1.动员部署。全面启动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各级医疗机构要做好组织和动员,广泛动员,统一思想,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2.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医疗机构依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严格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认真梳理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做到抓小防大、举一反三、防微杜渐。

(二)督导检查阶段(2017年3月10日一3月20日)

我局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7年3月15日一3月20日)

各医疗机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存在问题,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材料(含电子版),于3月14日前报我局医政股。总结材料包括:基本情况:开展整治动员培训、方式方法、梳理了多少项、发现存在多少问题,存在哪些重大隐患;成效:采取了什么措施,哪些问题已整改、哪些需要长期整改、整改效果,完善了多少规章制度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医疗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改进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医疗机构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统一领导和协调开展活动,对在排查整治活动中发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并予以解决的,要给予表扬奖励;对组织不力、敷衍应付,整治不彻底,重大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没有排除的,要给予批评;对工作失职,导致活动期间或活动结束后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强化措施,稳步推进。各医疗机构要细化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周密部署,针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中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全面开展排查,及时查找和发现问题,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三)健全机制,确保实效。加强和改善质量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任务。各医疗机构通过这次整治活动,对高风险的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等采取积极有效的干预措施,探索建立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制度和长效机制,提升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能力,保障医疗安全。

(四)信息报送。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关于切实做好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效果评估和信息报送工作的函》(国卫医质量便函〔2017〕32号)和《钦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全市医疗安全和风险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钦卫计委医政〔2017〕5号)要求,各医疗机构请如实填写《血液透析中心(室)医院感染管理自查自纠信息表》(附件3),于3月14日前报送至我局医政股。

眼科医疗风险管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医疗服务制度建设,提高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医疗风险防范能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实施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完善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体系,落实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落实各项监督措施,强化医疗服务监管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医疗风险防范能力和群众满意度,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实施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医疗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编制医疗隐患点警示手册及预警处置办法,完善医疗安全管理与风险防范相关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实现医疗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常态化。要突出围产期安全、围手术期安全、有创操作、实验室安全风险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的监管,做好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不良事件的监测、报告及处置工作。

(二)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医疗机构要落实医疗质量管理院、科两级责任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临床科室以及药学、护理、医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专门部门,配齐配强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人员,负责本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二级以上医院要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要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或指定专(兼)职人员),各业务科室要成立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

四、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18项核心制度。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细化并严格遵守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确保患者安全和同质化医疗管理。

1.全面开展医疗机构全员“三基”“三严”训练教育,切实夯实医疗质量安全专业基础。

2.严格贯彻执行各种规范、指南、操作规程等,制定本机构本科室相关技术的操作规程,对诊疗过程进行再评估,杜绝发生违反医疗操作常规的行为。

3.明确医疗机构各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和范围,界定各级各类医务人员的资质和病历书写、处方、医嘱、操作、手术、会诊等权限。

4.规范临床服务行为,对危急值、输血、手术、疑难、急危重症等高危病人或高风险服务要重点管控。

5.增强安全意识,落实首诊负责、三级查房、值班、交接班和患者身份识别、手术安全核查及各项查对。

6.建立本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分析、报告相关制度,并作为医疗机构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安全的重要基础工作。

7.加强病历管理和建设,2020年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必须达到电子病历应用1级以上水平,完善电子病历信息安全保障。

8.加强考核监督,建立健全医疗安全评价和监管体系,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

1.医疗机构要认真梳理和建立本单位医疗技术目录,严格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质量控制管理。

2.加强医疗技术管理,按照医疗技术性质,依法依规分类管理,建立本单位内部医疗技术准入制度,严格做好行政许可类医疗技术的准入管理和执业登记,做好“限制临床应用”类医疗技术的正确评估和备案管理。

3.制定引进新技术、新项目的论证制度和流程管理,重点论证本单位技术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通过论证后方可开展。

4.医疗机构针对本机构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要开展定期评估,重点评估技术的质量安全和技术保障能力。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或不再符合有关技术管理要求的,要立即停止。

(三)加强全员全流程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1.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分区管理要求,落实管理责任,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细化工作流程,强化防控措施。落实医务人员防护措施,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对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全部开展核酸检测。

2.尽力减少医院人员聚集,全面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具备条件的医院非急诊普通门诊全部实行预约挂号。严格探视、陪护管理,实行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制度。加强医院门禁和安保管理,减少无关人员的随意进出。

3.加强重点环节院感防控,围绕新生儿重症监护室、血液透析中心(室)、手术室、产房、口腔科、介入手术室、内镜室、消毒供应中心等重点科室,切实加强院感防控管理,落实责任人员,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建立感控全员培训制度并严格落实。

(四)加强临床检验实验室管理。

1.医疗机构要建立和完善临床检验项目管理制度,认真梳理本机构各类实验室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建立详细目录,统一纳入检验科管理范畴,明确实验室工作职责。

2.依法依规开展检验项目,所有临床检验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检验操作人员必须符合相关项目开展资质要求。

3.医疗机构要建立覆盖检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室内质量控制,配合做好室间质量评价工作,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全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积极主动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减少患者负担。

4.切实提升实验室建设水平,全县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通过改造建设或新建,努力在7月底前建成符合生物安全二级以上等级、符合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要求的试验室,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

(五)加强护理质量管理。

1.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各级医疗机构要修订完善护理核心制度,重点制定并执行分级护理、医嘱执行、护理查对、消毒隔离、护理查房、抢救工作等制度。

2.严格执行操作规范,根据自治区护理质控中心制定的宁夏护理质量考核标准和护理质量检查表,对医院科室护理工作进行考核,护理质量与工作绩效挂钩。

3.推行优质护理,护理工作模式逐步从处理医嘱为中心的功能制护理转变为以“患者为中心”“评估为基础”的责任制整体护理,与患者零距离沟通,不定期追踪评价服务效果,促进护理服务品质和患者满意度提升。

眼科医疗风险管理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卫生管理工作,根据《xxx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着力提高本单位处理应急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本单位饮用水卫生安全,为本单位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创建和构筑平安和谐社会。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预防为主,坚持日常巡查和定期大检查相结合,从小处着眼,处理事故做到迅速、科学。

成立以本单位一把手为领导的二次供水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1、负责调度、协调应急处理事故

2、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的各项工作

3、负责上报有关事故调查情况

发现停水后,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弄清事情发生的原因以及修复时间的长短,及时用通告和广播通知各用水户,采取临时送水等措施。若断水时间超过2天以上,要争取消防部门援助,用消防车拉水供应用水。

传染病高发季度或传染病暴发,应督导二次供水单位加大对水池、水塔、水箱余氯投放量,确保饮卫生安全。

眼科医疗风险管理方案

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控工作部署,深入推进风险防范排查化解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连政办传〔2019〕50号)文件精神,制定我县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正确看待和评估当前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范形势,充分认清做好医疗卫生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的极端重要性,时刻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抓紧抓好医疗卫生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重点任务

各有关单位要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强烈的“答卷”意识,努力将各类风险隐患防范于未然、化解于无形。

(一)全力保障医疗安全。医疗质量安全是诊疗活动的主线,是保证患者安全的底线,是依法执业的红线。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量大,医护人员负担重,极易发生医疗质量安全事故。特别是医院感染管理、医疗废物管理、血液相关安全管理,环节多、隐患多。要健全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医院感染预防控制和血液采集、运输、保存、使用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二)严密防控公共卫生领域风险。要全面落实好疫苗监管责任和制度措施,加强预防接种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三查七对”等规章制度,确保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可控。要严控各类传染病,一旦发生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血液传播类传染病、人畜共患传染病、输入性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等群体性暴发疫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病例救治和隔离、检测、感染控制、疫情处置等工作。要强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全面掌握本地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彻底排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企业的职业病危害现状,督促用工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控制度、完善防控设施设备,防止发生职业病危害事件。

(三)坚决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风险。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抓好医疗卫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夏季高温、用电高峰等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消除各类火灾隐患。要加强对医院建筑、车辆、电梯等重点设施和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物品的管理,严防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事件发生。要切实加强后勤管理,保障食堂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统筹抓好其他风险防控工作。要高度重视健康信息数据安全,按照“谁收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信息数据安全保障工作。要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突出抓好“失独家庭”人群,落细落实各项扶助政策,防止发生集体赴省进京上访等事件。要加强医疗纠纷预防,依法处置医疗纠纷,保持对涉医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对伤医、闹医、辱医行为快速处置。要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防止发生收受回扣等贿赂案件。要抓好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医疗机构编外人员管理等工作,保障医疗卫生秩序稳定。

三、工作步骤

(二)整改落实阶段(8月31日前完成)。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切实加大整改力度,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分类整改。对能马上整改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间进度,确保今年8月底前,各项整改工作全部落实到位。要严防死守,彻底杜绝发生各类重大责任事故。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1日以后)。对全县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性材料上报市政府。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构建科学的制度体系,堵住监管漏洞。着力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包括风险研判、风险评估、横向协同、纵向联动、防控责任落实等各个方面,不断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四、保障机制

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工作,要以对党的事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打好主动仗,坚决守住全县医疗卫生领域的安全稳定底线。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县政府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县卫健部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好工作职责。

(二)强化督导检查。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不定期地组织对全县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风险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覆盖式督导,做到无死角、无遗漏,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到位。对官僚主义不作为、形式主义走过场的将在全县通报,对未按规定开展排查和整改导致责任事件发生的,依法依规从严追究责任。

眼科医疗风险管理方案

根据临沂市《“规范执业行为,防范医疗风险”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防范医疗风险,保障患者安全,结合当前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贯彻落实《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增强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意识、依法执业意识,强化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积极防范医疗风险,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

二、重点内容

对照《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普法宣传、医疗机构自查的基础上,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情况。是否建立投诉接待制度;是否设置统一投诉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是否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诊疗规范等培训;是否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消毒药剂、血液等的进货查验、保管等制度;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的药品、医疗器械、消毒药剂、血液的行为;发生医疗纠纷是否告知患方解决途径;是否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是否按规定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重大医疗纠纷等。

(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开展医疗新技术是否开展技术评估和伦理审查;开展具有较高医疗风险的诊疗活动是否提前预备应对方案防范突发风险。

(三)病历书写与管理情况。是否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是否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资料;是否对医务人员电子病历权限严格管理;是否存在病历签字人员与实际诊疗人员不符的情形;是否按规定为患者提供查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等。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普法阶段(7月份)。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县局将指导医疗机构通过组织法律知识讲座、发放宣传彩页等活动,积极推进普法宣传。督促医疗机构建立自查制度,使医疗机构变“要我依法执业”为“我要依法执业”,增强主体责任意识。

(二)监督检查阶段(8月份)。按照《条例》涉及的相关内容,县局将组织开展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包括民营机构)监督检查。针对检查情况,制作书面反馈意见,督促整改,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整改提高阶段(9月份)。对监督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梳理分析,对反复发生、频繁出现的问题,通过采取监督检查“回头看”等方式进行重点治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总结分析阶段(10月份)。汇总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相关数据整理分析,评估典型案例及工作成效,于10月10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和附表1、2原始表报送监督执法大队卫生监督三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专项活动是加强医疗管理,提升医疗质量,防范医疗风险,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各医疗机构要认真统筹谋划,合理确定实施步骤,采取有力保障措施。做到将专项治理与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国家“双随机”监督任务统盘考虑,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强化督导检查,保障工作取得实效,使专项治理真正达到“规范执业行为,防范医疗风险”的目的。

(二)因人施教,科学组织人员培训。《条例》2018年10月1日起颁布实施,各医疗机构要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县局相关业务科室和监督执法大队要认真研究法律适用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现场指导、举办培训班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确保依法履行法律职责。

(三)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各医疗机构要建立本机构全员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奖惩制度,形成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县局将日常质量安全监管情况纳入等级评审、专科建设、绩效评价等重点内容,对于重大质量安全隐患、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实施“一票否决”,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落实管理责任,排查整改风险隐患,切实保障诊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