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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环保实施方案由谁编制(优秀5篇)

时间:2023-10-07 07:57:31 作者:薇儿 最新环保实施方案由谁编制(优秀5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我们应该重视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不断提升方案制定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新环保法实施方案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2017年1月1日起已开始实施,面对日益严峻的环保形势,我公司立即对新《环保法》进行宣传贯彻,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组织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出符合我公司实际的新《环保法》实施方案。

一、积极开展新《环保法》宣传与培训

1、公司内部利用挂设宣传横幅标语进行宣传,并购置新《环保法》宣传资料,发放到各科室和建设工段,使每一位员工能够了解新《环保法》实施的重要性。

2、在公司内部组织开展新《环保法》有奖知识竞赛,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的积极性。

3、制定环保培训计划,每月月初对在岗和施工人员进行新《环保法》及环保法律法规的培训。

4、对环保知识培训进行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参加工作,不合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否则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二、强化新《环保法》实施落实责任制度

为使我公司新《环保法》能够进一步落实到位,成立了新《环保法》实施领导小组,并明确职责,制定环保管理制度。

总经理负责布置新《环保法》实施的具体措施及所需宣传资料的资金筹划。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对新《环保法》实施具体方案细则进行实施。 各级主管领导负责对员工和各施工人员新《环保法》的宣贯工作,并做到监督管理工作。

三、加强建设施工期间环境污染管理

邯郸鑫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温煤焦油馏份加氢改质精制项目》于2017年5月开始施工建设,目前正处于机器设备安装施工阶段。按照新《环保法》的`有关要求,公司对项目施工期环境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施工期环境空气的污染主要为施工时产生的扬尘、噪声、固废。针对施工期环境污染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1、对施工期产生的扬尘主要控制措施为:每天定时对施工现场各扬尘点及道路洒水,施工工地四周围挡作业,工地内主要道路实施硬化,建筑材料遮盖存放,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对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控制措施为:本项目施工采用低噪施工设备、四周围挡的噪声控制措施,控制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不利影响。

3、对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控制措施为: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运送至磁县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废包装袋、木材及时回收,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四、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与“三同时”制度

邯郸鑫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温煤焦油馏份加氢改质精制项目》于2012年7月由邯郸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于2017年1月11日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2年9月经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2012】136号),2017年8月邯郸市环保局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17】189号),本项目开工建设手续齐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占地为规划的工业用地。本项目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施工,建设期间执行了“三同时”,建设了初级雨水收集池、事故池、实行清污分流。对产品、原料罐区采取防渗措施,对污水管道采用双套管措施,并聘请环境监理进行现场监理施工,确保建设施工达到环评要求。项目在投运后,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达到合理处置,对工艺废气采取集中回收处理,可满足当地的环境功能要求,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绝大多数公众支持该项目的建设,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在建设期间加强对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和认真落实新《环保法》。

邯郸鑫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8日

1、新环保法出台后,为弥补大多员工对新法认知的不足,计划利用班前班后会以及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强对新环保法的宣贯,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2、为检验各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新环保法的成效,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组织学习新环保法基本知识考试。

3、各车间根据新环保法的要求以及现场实际情况,对现有环保管理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

4、根据车间的意见反馈,重新修订现有环保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责任。

环保工作实施方案

2013年是万众期待的花博盛会举办之年,也是我区“超越期待”的关键之年。做好城市长效管理环境保护工作,保障优质的花博会环境是全局的工作重心。在认真总结2012年城市长效管理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梳理2013年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提出如下方案:

工作目标: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区建设规划,更加重视城市长效管理工作,举全局之力、汇全局之智、全力投入、全力以赴,为花博会提供优质、高效的环境保障。力争2013年城市长效管理工作,实现月度考评排名前6,年度考评排名前5,所有案卷整改率100%,结案率98%以上。

1、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生态文明建设氛围。无论是城市长效管理,还是建设生态文明区,市民的素质决定着城市的面貌。我们要以生态文明区建设规划为核心,充分发挥媒体舆论、执法力量、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政府、企业和公众三方联动的生态文明建设氛围,全面提升公众环保素质。

2、完善机制,提升环境保护合力。城市长效管理是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美丽的主要手段。2013年,要不断创新举措,完善城市管理中环境保护的制度和手段,特别重视环境保护的责任分工和考核机制的建设。以此为导向,引领各方关注环保,倒逼工作。研究和落实内部工作流程和规范,尽最大努力加快问题的整改,促进城市向更好方向发展。

3、强化督查,推进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将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始终作为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紧抓不放。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实施“清水工程”、“蓝天工程”、“宁静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营造天蓝、水净、地洁的自然生态。加强日常的环境监察,切实解决影响群众生活的环境问题,加大违法问题的处置,严厉打击违法超标排污行为,提高城市长效管理环境保护水平。

1、强化内部责任分工。针对城市长效管理中涉及的“五小行业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地管理”等项目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局成立工作班子,制订工作方案,将各项工作责任分解到科室,任务落实到专人。环境大队牵头组织年度城市长效管理中相关环境保护工作,具体负责案件的受理、转办、督办、上报等管理工作以及日常环境监察工作,废油、医疗废物等危废管理由固废和辐射监督科具体负责,环境噪声屏的日常维护管理由监测站具体负责。法制宣教科负责环保宣教及违法案件的处理工作。

2、强化案卷处理。局12319三级平台及时将受理的案卷转发至承办部门,明确各承办部门案卷处理时限、处理要求。同时,强化处理效能,局各承办部门必须按内部程序规范及时将整改情况汇总到大队,由大队回复区考评办,确保不发生问题整改超时、回复敷衍了事,彻底杜绝该改不改现象。

3、强化案卷后督查。加强对所有存在问题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的督查,确保所有问题高质量整改到位。对不配合整改、预期未整改到位的单位,运用执法手段,促使相关单位整改到位。

4、强化沟通协调。局内部各承办部门之间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所有问题能得到有效解决;对城市长效管理考评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加强与市、区二级考评部门以及区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齐抓共管,将疑难问题整改到位。

环保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影响我县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国务院八部委和省、市政府工作部署,2013年继续在全县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污染减排为中心,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遏制“两高一资”行业污染反弹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要求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

曲阳桥乡、北早现乡、正定镇、诸福屯镇、南楼乡在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对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排查,彻底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并对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进行排查,登记造册,上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县环保局对全县排水企业进行排查,建立排水企业档案,对饮用水源构成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是整治滹沱河、磁河水系地下水源保护区以及南水北调沿线生产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2013年6月底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下水质超标的排污企业,要进行停产整治;对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要报请县政府依法关闭。

县工业促进局2013年6月底前制定饮用水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企业的关停、搬迁计划;2013年年底前关停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重污染企业和化工仓储单位。

(二)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加大整治力度

县环保局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进度,加密现场监察频次,提高运行负荷和出水达标率。督导污水处理厂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按规定与环保部门联网。同时加强对排水企业的监督检查,增加检查和监测频次,对超标排放和存在偷排行为的企业,下达限期或停产整改通知,并依照《水污染防治法》规定高限处罚。

县建设局加强污水处理厂主管网维护,确保管网畅通,严禁因堵塞发生污水溢流现象;2013年10月底前完成跃进沟明渠改造,保证所有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诸福屯镇要于2013年10月底前完成镇排污管网建设,保证辖区所有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科技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园区排污管网与城区主管网的连接,确保企业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县城管局对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整治,及时覆盖绿化,防止直排渗滤液和渗滤液超标排放。

县环保局要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使用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企业、废旧塑料加工场点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查处或移交有关乡镇和部门处理。

县发改局要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设投产的建设项目,要按照国家产业调整的时限要求予以淘汰或关闭。

县安监局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对所有化工企业进行排查,建立健全化工企业档案,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因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督导企业健全环境应急机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指导、督促已停产企业做好值班工作。

各乡镇全面检查清理涉砷行业企业,重点查处没有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的企业;没有治理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含砷废渣堆放处置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的企业。

各乡镇要保持对废旧塑料加工场(点)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的高压打击态势,坚决杜绝反弹,做到发现一起,关闭一起。县供电局要对各违法排污企业采取断电措施,防止发生反弹现象。县工商局要对取缔关闭企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非法企业依法取缔。

(四)加强分散燃煤锅炉拆除和烟尘、二氧化硫专项治理

县环保局对集中供热覆盖区域所有分散燃煤锅炉予以拆除,使用集中供应的热源。加强对燃煤电厂及燃煤大户烟尘和二氧化硫治理工作的日常督导,督促完成烟气治理工作。

各乡镇对辖区所有燃煤锅炉及燃煤窑炉进行排查和登记造册,上报县环保专项领导小组,拆除建成区、高速公路、国道及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冒黑烟1吨以下立式燃煤锅炉,其它各类燃煤锅炉及燃煤窑炉要在年内达到《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否则停用。

县发改局与供热企业加强协调,不断推进建成区内集中供热工作,扩大覆盖区域面积。

(五)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二次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县环保局对各企业煤堆、灰堆、料堆和各煤炭销售、加工场点及所有堆(贮)煤场围档遮盖或定期洒水抑尘情况进行检查,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县建设局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控制和管理,所有建设工程无控制扬尘污染实施方案或方案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施工,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实行高标准硬化,并设置车轮清洗设施,防止将泥沙带出场外;拆除建筑物要采取喷淋压尘措施,拆除后的垃圾7天内要全部清运完毕;对未按规定采取围档、遮盖等防尘措施的,要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对城区裸露土地进行绿化或采取防尘措施。

(六)扎实开展环境安全排查

县环保局要加强环境安全排查,对应急措施不到位、应急建设跟不上、应急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坚决打击。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根据县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10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两高一资”等重污染企业影响环境问题以及分散燃煤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污染、二次扬尘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6月5日、9月5日前分两次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导检查阶段(8月—11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措施。11月5日前,将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正定县2013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副县长周雪军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李荟萍、县环保局局长焦越平任副组长,县环保局、发改局、监察局、司法局、建设局、工商局、安监局、供电局、城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局长焦越平任办公室主任,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周新亭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相关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县政府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查督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5月10日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方式一并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环保、发改、监察、司法、建设、工商、安监、供电、城管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每半月召开一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加大挂牌督办和后督察力度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查处事项,挂牌督办,落实责任,跟踪督查,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围绕阶段工作重点,分期挂牌督办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强挂牌督办案件的管理和后督察工作,建立重点案件管理档案,完善督办制度,公示督办结果。县监察局将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行政监督,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和公众监督

县环保局要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监督渠道,积极鼓励公众广泛参与。根据阶段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跟踪报道工作。

县司法局要主动组织环保法制的宣传与教育活动,为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五)严格报告制度

环保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每周要向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随时报告,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县环保专项领导小组要每周刊发专项行动工作简报,按时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县有关领导。

环保局实施方案版

为了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使党员更好的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确保我局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全面深入地开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扩大党务、政务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解一切消极因素,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加快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xx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除党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事项外,所有涉及经济、政治、社会、党建、稳定等方面的事项,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能够公开的都要公开。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准确,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切实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

二、党务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和上

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环境保护重要决策及执行,年度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局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局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和联系方式、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推荐和管理情况。干部推荐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群众工作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的作风建设情况。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机关作风建设,推进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等情况。

8、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1、行政法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组织机构。环保局行政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情况。

3、环境管理。建设项目审批、建设项目验收、建设项目审批指南等情况。

4、污染控制、环境统计、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批等情况。

5、环境监察。环境监察人员行为规范、环境执法、重大环境行政处罚、信访投诉程序、环境信访查处、排污收费及依据标准等情况。

6、环境监测。区域水、大气、噪声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监测收费标准和依据等情况。

7、法制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保宣传、环保培训、清洁生产等情况。

8、其他根据党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群众要求应当公开的内容。

三、党务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形式、时限、程序

(一)党务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形式

党务政务公开应根据不同的公开范围,采取适当的公开形式。

1、适合向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公开的内容,可以通过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局域网、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合向部分党员公开的内容,按规定程序向相关党组织和党员公开。

2、适合向全社会公开的内容,可以通过局域网、党务政

务公开栏、公开电话和党务政务公开意见箱等形式公开。

3、涉及重大决策的,按照党内外情况通报制度和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的`规定向党内外公开。

4、涉及干部工作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范围公开。

(二)党务政务公开的时限

党务政务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具体分为以下四种:

1、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公开一次。

2、分期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

3、即时公开:对临时性工作,如评优表彰、推选推荐、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重点工作等内容,应根据情况随时公开。

4、长期公开: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党组织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应长期公开。

(三)党务政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结合单位党务、业务工作实际,制定党务政务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公开目录必须经过党组会议或职工大会集体审核,并报上一级组织备案。

2、实施公开。党务政务公开依照本级党务政务公开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3、收集反馈。要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政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对公开的党务政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党组统一领导,成立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指导等工作。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分管工作和党务政务公开紧密结合起来,指导分管部门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各支部要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着眼构建“大公开”工作格局,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工作同步部署,监督措施同步落实,检查考核同步进行,形成党务公开与其他公开互为补充、协调推进的运行机制,达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效果。

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健全完善机制。一要建立党务政务公开责任制制度。切实发挥领导班子的合力,加强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推进工作落实。二要建立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三要建立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政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收集整理,及时办理反馈。四要建立党务政务公开考核评价制度,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同时要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五要建立聘请监督员制度,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

(四)强化监督检查。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抓的好的,要总结经验,在全局推广;对思想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得力,不履行职责,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或搞形式主义、虚假公开的,要严肃批评,限期纠正;对侵犯党员和群众民主权利,损害党员和群众合法权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厉追究责任。

五、加强领导,建立机构

为加强对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环境保护局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本局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负责在推行党务、政务公开过程中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赵永生

副组长:赵志强、李玉梅

成员:王珊、胡杨、郭玉萍、王海涛、崔道海、欧阳纯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我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秘股,王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股、站、队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抓紧成立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单位党务政务公开目录,建立党务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并组织实施。

xxx环境保护局

环保项目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解决环境安全,生态建设两大方面的问题,隐患企业得到整改,企业达标排放,环保信访得到有效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城乡一体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大见成效,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增强,农村入居和生态环境得到加大改善。

二、工作措施

组织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实行领导责任制,镇长为辖区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环保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2.明确职责。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总支、村、企业,对本辖区内环保工作负总责,制定2014年度环保工作实施方案,与有关单位、企业层层签订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分析研究环保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困难。指导、督促各村(社区)抓好落实,加快工作推进,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3.环保机构建设。镇有专职环保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村有环保监督管理员,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经费、办公设备等配备齐全,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

4.宣传工作。宣传部门及各村(居)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环保教育宣传,树立群众环保节约的意识。鼓励开展各类绿色创建活动,号召企业积极响应和配合做好环保工作,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义务。

5.日常工作。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档案资料规范、齐全;积极参加会议,按时上报各种材料。

环境安全保障措施

1.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管理。继续搞好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镇每季度最少排查一次,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企业,按照要求整治到位,辖区内出现企业偷排、超排,按照规定进行约谈,确保无较大、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2.所有被政府列入搬迁的企业,及时搬迁到指定项目区;关停、拆除的企业必须坚决关停、彻底拆除;加强对以矿产品加工为主的企业管理,严禁向河道直排选矿废水,实施河道生态建设工程,恢复河道鱼类生长;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

3.大气污染防治。工业污染源中二氧化硫、烟(粉)尘指标严格控制,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加大企业违法排放整治力度,负责辖区内企业环保工作的实施与监管;整顿辖区内矿产品干粉加工、石子加工企业,严禁向大气直排粉尘;禁止秸秆焚烧。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或环境规划要求。

4.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污染工厂进行严厉打击。做好监管工作,多想办法,运用行政、土地、电力资源、民意等手段,监控辖区内非法污染工厂,防止死灰复燃。

5.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及处置。各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建立风险源动态档案。督促辖区内风险源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源隐患自查自纠,并加强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机构;有固定经费、应急设备和队伍;组织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确保辖区内无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事故发生。

生态保护与建设保障措施

1.制定科学实用的生态、循环经济建设规划,积极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和建设不断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加快推进,积极组织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工程。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依法划定饮用水源地并以政府文件发布;制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界碑、界桩、警示牌、围护栏,建立标准缓冲、隔离设施。

3.建立完善的垃圾管理体系。镇设立卫生填埋场,卫生填埋场应落实防渗措施,或达到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无机垃圾就地解决,有机垃圾推广制造沼气、堆肥处理或资源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做到定点存放及时清运;医疗垃圾集中收贮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4.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执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执行环保厅规定。推广生态环保养殖,畜禽养殖粪便实行综合利用,提高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5.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提倡用土杂肥、有机肥,技术化肥施用量,提倡使用生物农药,提高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

6.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积极推行荒山跨区域连片绿化工程;对破损山体实行有计划的山体修复;在村庄、河道、公路等区域,实行美化、绿化工程。

7.环境信访查处到位。从源头上抓信访,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杜绝重复信访。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方法和步骤

1、宣传发动:制定环境保护宣传方案。

2、组织实施:2014年4月20日—2014年10月20日。

3、工作自查,改进、验收阶段2014年11月1日—2014年11月31日。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