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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通用5篇)

时间:2023-09-22 10:14:59 作者:XY字客 2023年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通用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篇一

原告:_____市_____区_____公司,住所地:_____省_____市_____区_____街道_____门牌号_____楼_____层_____室,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职务:经理,电话:____________。

被告:_____市_____区_____公司,住所地:_____省_____市_____区_____街道_____门牌号_____楼_____层_____室,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职务:经理,电话: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________________元。

2、承担逾期付款银行利息_________________元

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告与被告签订《_____合同》,被告购买原告方钢材八十余吨,后原告多次催收,被告仅支付部分款货款,尚欠原告钢材款_________________元,按照约定被告违约应支付违约金,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篇二

乙方:姓名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籍贯:____

协议事由:乙方欲购买甲方位于 栋 单元 室房产一处,房屋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每平米单价____元,总金额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地下室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每平米单价____元,总金额____元,(大写:___________)。甲方欲用此价格将房产出售给乙方,由于此房屋属于甲方银行按揭贷款____元所购买,银行不予办理转按揭交易,因此甲乙双方立定此协议。(甲方持有商品房买卖合同 编号:gf-20xx-0171)。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定,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每月按时使用甲方原还款账户(中国银行 户名:____卡号:6)进行月供还款(还款时间为每月10日,还款金额根据银行利率调整)。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定,自协定签订之日乙方付给甲方房屋首付款____元(大写:__________),以及甲方已缴纳的公共维修基金、物业费等共计____元(大写:_________)此费用有甲方持有各种缴费收据为证。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定,若乙方严格按照此协议还清甲方银行购房贷款后甲方无条件给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过户费按当时国家规定过户费用各付一半。甲方付给乙方____元(大写:______),作为过户抵押保证金。

第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在此期间无条件为乙方办理物业中的相关手续。

第五条:若甲乙双方中途出现无能力执行此协议,则由继承人继续执行此协议。

注:以上各种各种费用均以甲乙双方所开收据为证。

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此协议或不严格按照此协议执行,则甲方不予给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2、若乙方严格按照此协议执行至还清甲方银行贷款之日起,则甲方无条件给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若至时甲方无故不给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经双方协定房产将归乙方所有。

3、若甲方中途提出毁约,则甲方必须退给乙方所付甲方所有金额,以及乙方所还银行所有贷款金额全额,并付给乙方此全额的30%违约金.

4、若乙方中途提出毁约,则甲方不退给乙方所付给甲方的`所有金额,以及银行还款金额。

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执行。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篇三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一、请求贵院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限期被告无条件交付原告之房屋合法手续。

二、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即日给付原告因延迟收房产生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天,(由20__年10月31日至20__年6月10日)逾期7个月,(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三、原告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要求按照22元/月/建筑平方米向原告支付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四、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因延期交房给原告办理房屋产权延期带来的损失_______________元。(按银行现利率执行)。

五、请求贵院判令本案包含诉讼费在内的一切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原告于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被告签署了《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红桥区咸阳路南端东侧龙悦花园_____楼_____门_______________号商品房一套。合同中对原、被告之间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原告于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首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于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付于被告账户,合计总房款_______________元全部支付到被告指定账户。原告依据合同中的约定履行了自己作为一个买受人应尽的付款义务。根据合同第三条约定,该商品房应于20__年10月31日前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但由于被告没有依照《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合法取得《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导致至今20__年_____月_____日,原告不能合法入住。被告的行为构成了严重违约且恶意拖欠赔偿款。按照合同第五条第一款之约定,“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七条损失赔偿额标准:_________________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参照“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发布20__年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的通知》中《红桥区20__年住宅房屋指导租金》06-05邵公庄新区22元/月/建筑平方米,以此为依据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自20__年10月31日至20__年6月10日的违约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篇四

在中介提供的很多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格式条款中,中介通常将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很多人以为违约金最多只能约定为20%。其实纯属误读。我国的《担保法》中规定了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也许对违约金的误读从此而来。但定金和违约金并不是一回事。违约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三、既然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数额,就应该按照约定执行?

违约金可以由买卖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如果发生纠纷,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因为我们国家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具体说,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则认为违约金约定过高,需要适当调低;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则守约方除可主张违约金外,对于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还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即参照实际损失调高违约金。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上家如迟延迁出户口,每逾期一天,需按日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当双方发生争议时,下家无法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真有那么多,法院最终将违约金调整为每日100元。

以上为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的内容,房屋买卖双方要结合上述法律规定,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的约定违约金,才能充分保障己方的利益。

:购房合同、售房合同

:购房合同、售房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篇五

答辩人:徐海,男,48岁,蒙古族,无职业,现住霍林郭勒市大贸易街北段。

因白银才诉答辩人房屋买卖合同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从答辩人所举的证据:房屋拆迁协议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均能够证明答辩人所购买的房屋所有权人应为白春雨,再审申请人所举证据不能证明其对争议的房屋具有所有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产权证的为房屋所有权证明,并且,对于答辩人所兴趣的国家机关出具的行政文件,其证明力高于一身的证据的证明力。能够证明争议房屋所有权人为白春雨而非再审申请人,其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白春雷只是代理白春雨与答辩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代理行为中代理人是否具有完全行为不影响合同效力。并且,本案中白春雨并没有主张白春雷的代理行为不成立或无效。原告主张显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并且,白春雷、白春雨及白银才系为同一家庭组成人员,白春雷与答辩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构成靓代理,答辩人有理由想念其享有相应的处分权。

1、被申请人白春雷、白春雨对于本案所争议的房屋具有继承权,即具有所有权及处分权。房子是申请人与妻子共同生活期间共同购置的,其妻子去逝后,申请人与其妻子共同的子女白春雨、白春雷对本案争议房屋具有继承权。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因此,本案被申请人白春雷、白春雨对争议的房屋具有所有权及处分权利。

2、处分争议房产时被申请人白春雷已满十六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其经其姐姐白春雨同意及处分自己具有所有权的行为为有效的行为。

3、本案申请人主张权利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被告白春雷于都003年与答辩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至起诉时已长达七年之久而申请人在这003年已经知道白春雷、白春雨将争议房屋出场给答辩人的事实,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知道之日起超过两年没有主张权利的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4、答辩人购买争议房屋时是与白春雨、白春雷共同协商后达成的协议,当时是白春雨将有关争议房屋的`所有手续交给答辩人的,当时是白春雷、白春雨共同搬家的。

5、答辩人购买房屋的行为为善意取得,答辩人在与被申请人白春雷、白春雨交易时并不知白春雷未满十八周岁及所售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的事实,有中间人王树才为证。合同签订后冷门人交付了合同价款,被申请人白春雷、白春雨交付了房屋,双方房屋买卖行为已经完成。答辩人一直居住至今。答辩人已经善意取得了争议房屋的所有权,对于申请人的损失其可向共有人白春雷、白春雨主张权利。

综上所述,请求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依法维护原判并驳回再审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答辩人:徐海

20xx年2月16日

(以上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