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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优质23篇)

时间:2023-12-27 19:45:59 作者:FS文字使者

读书心得是对读过的书籍内容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记录方式,它可以帮助我们巩固所学知识,提升思考能力,我觉得是时候写一篇读书心得了。以下这些读书心得范文通过作者的个人经历和感悟,给我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阅读视角和思考方式。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

当“哈罗德”接到好友“奎妮”的来信时,他仿佛才觉察到自己在这个世界的存在。他手里捏着信纸,有如攥着一根细线,而线的那头是遥远的往事。时间早已成了“嘀嗒”声,没有了具体的意义。生命已然只剩下呼吸,每天都重复着同样是频率。沉闷,枯燥,乏味的生活,让这个家失去了原有的温馨,也让他陷入深深的苦闷。

“哈罗德”开始给“奎妮”写回信,并决定去看她,有时走路也是一种修行。也许当你走出车门真真切切用双腿走路的时候,绵延不绝的土地并不是你能看到的唯一的事物。他一边走一边给“奎妮”写信,写他的所见所闻,写他们年轻的时光。“哈罗德”边走边回忆着,自己曾经懊恼的、痛苦的都是那么珍贵。值得珍惜的、爱护的又都无法挽回。他开始一点一点的反思,婚姻、家庭、爱他的妻子,一辈子付与家庭的那个人,他有多久没有拥抱她?他开始给妻子写“明信片”,虽然只是寥寥数语,他也能感觉得到她看到时的笑容。

“哈罗德”越走越轻松,虽然鞋子已经破的磨坏了脚,有时也会被大雨淋得湿漉漉,那一块小小的面包常常支撑不起疲惫的身体,但他却感受到了灵魂的愉悦。他不再需要用英里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他用的是回忆!是来自心灵的自我救赎!“奎妮”在病床上,抚摸着他的来信,分享着这一切,等待着他的出现。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

哈罗德是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一个人的朝圣》中的主人公。

他在一个缺爱的环境中长大,从小就学会了安身立命之道,做个隐形人。读书时他努力融入背景,成了别人眼中不起眼的笨小孩。16岁那年离家闯天下,一直是孤独的一个人,直到一天晩上在舞会上邂逅莫琳,在惊鸿一瞥后不可自拔地爱上莫琳。

婚后哈罗德带着莫琳来到金斯布里奇定居,他在酿酒厂做销售代表,一干就是45年。工作期间,他勤恳谦逊,独善其身,从来没盘算过升职加薪,独占鳌头。也从无周游列国或另谋高就的想法,退休时如他所愿的没有告别会,只是"某个周五他上完最后一天班就直接回家了"。

在家庭生活中,他一直想要担负起作为父亲的责任,想要对儿子付出自己的爱,但他缺乏爱的表达能力,只会用沉默和不作为躲过一个又一个日子。其中有三件匪夷所思的事:他从没有也不敢与儿子戴维有身体的接触一一他从没有抱过儿子;小戴维游泳差点溺水时,他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地看着救生员去救孩子;戴维抑郁自杀了,作为父亲的他竟没去和儿子作最后的告别。

莫琳面对永远沉默寡言、选择逃避的驼鸟丈夫,抱怨,失望,婚姻进入冷冻状态。儿子在时,他们凑合着过日子,儿子死了,莫琳活在儿子活着的虚幻中,孤独让两人继续着孤独的日子,因为离开彼此可能更孤独。

退休后的哈罗德每天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就是修修草坪,生活过得像一潭死水,没有过去,也无未来。他似乎已经开始健忘,腿脚也出现老态。

可一封来信改变了一切。信是哈罗德20年没联系的同事奎尼从贝里克郡的伯纳丁临终关怀疗养院寄来的。

奎尼曾是酿酒厂财务部的,他们相遇于文具柜,当时奎尼正因为同事的冷嘲热讽而躲在文具柜哭泣,哈罗德发现后安慰了她。之后由于工作的原因哈罗德经常开车带着奎尼,二人结下了深厚友谊。在儿子戴维自杀后,醉酒的哈罗德到老板的办公室把他的小丑玩偶砸碎,奎尼替他承担了一切,而后被开除离开,从此杳无音信。

在寄信的路上,他遇到了一个加油站女孩,他和女孩聊起了自己给生病的奎尼寄信的事,女孩告诉他:"你一定要有信念。反正我是这么想的。不能光靠吃药什么的。你一定要相信那个人能好起来。人的大脑里有太多的东西我们不明白,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女孩还对他说:"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于是哈罗德觉得"一封信太不够了,一定还要再做点什么",他要救奎尼,他要从德文郡步行去贝里克郡!

于是用莫琳的话来说"走得最远的路就是从家到车子"的哈罗德出发了!他脚上穿的是一双帆船鞋,手机也没有带出来,没有指南针,更没有地图和换洗的衣服,可是,他出发了,怀揣着救奎尼的信念出发了!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

寒假在家翻了翻家里的书柜,找到了这本《一个人的朝圣》,之前在kindle上看到了许多推荐,我对他的感觉好像就像是我们听说的虔诚的教徒在祷告这样的印象,但当我打开这本书,却不是我认为的那样。

这本书的作者是蕾秋·乔伊斯(rachel joyce),英国资深剧作家。写了二十年的广播剧本,也曾活跃于舞台剧界,拿过无数剧本奖。《一个人的朝圣》是她的处女作,已畅销三四十个国家,入围20xx年“布克奖”。

作为一名作家的处女作,就荣获布克奖,真的是对一名作家最好的鼓励。

布克奖被认为是当代英语小说界的最高奖项,也是世界文坛上影响最大的文学大奖之一。从1969年开始颁发,每年颁发一次。最初只有英国、爱尔兰,以及英联邦国家的英文原创作家有资格入围参评,20xx年起,全世界所有用英语写作的作家都可以参评布克奖。荣获布克奖几乎已经成为"最好看的英文小说"代名词,是广受世界瞩目和讨论的小说奖。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的六十岁退休老人,名叫哈罗德·弗莱,他这一生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生活平静,与妻子的关系也渐行渐远,日复一日。一天他收到一封告别信,来自患了癌症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在哈罗德年轻时,是奎妮帮了他,因此他一直记得这件事,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信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自己已经60多岁了,但是自己的生活过得是一团乱麻,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他想着,走下去,我总能到达终点,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这六百多英里的旅程也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之歌信念使他坚持了下来,并且在一路上他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意义,超越了自己。在别人不理解的时候,如何坚持自己的意见。

这本书承认人的脆弱与不堪,但却依然有着感动人心的救赎的力量存在,而不说我们应该怎样克服自己的弱点、逃避自己的局限,不用所谓的“勇敢”、“光明”、“讨人喜欢”的一面来武装自己,压抑下不安来博得他人的认可、关注与崇拜。弱点也可以带来光明,阴影也并没有那么不堪。就像我们这些平凡的人一样,并没有什么非凡的成就,只是如尘埃一样,低落到地里。我们中也许有人为了生活,获得很卑微,很可怜,但是人一生中总要有一个点事可以释放自己的光芒的。也许只是一封信、一个决定、不再逃避以及路上的坚持,就有了一场救赎和这个感人的故事。这样的故事是我们感动,有时候会怀疑自己,人的一生应该怎样度过,哪什么才是有意义的人生,大多数人说的就一定对吗?乌合之众这个词是有一定的来源的。那么对于我们平凡的人来说,追求人生,追求优秀,追寻人生的意义。感受爱与快乐,温暖我们的人生。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一位65岁的老人,在人生的某一天收到20多年前好友奎尼得癌症的来信。震惊、悲痛、无法言喻的心情一直笼罩着他。在送回信的过程中,哈罗德遇到加油站女孩,从简单的对话从中他受到启发,在毫无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决定徒步到贝里克去看望自己的老友。这一路上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有的人加入,有的人离开,最终只剩下他自己完成了内心的旅途。

哈罗德在旅途的过程中回忆起过往的所有事情:小时候母亲的离开,与妻子相遇的过程,与好友奎尼工作的时光,与儿子相处中的摩擦,还有儿子去世后夫妻二人不愿面对事实,并且因此产生隔阂......一开始,哈罗德是逃避这些令人悲伤到无法直视的现实的,而在旅途遇到各种各样的人之后,他慢慢打开心扉,坦然接受残酷的现实。

哈罗德原本是个性格内向、孤僻的老人。旅途的开始,他不想与任何人有过多的联系,不愿多说话,到后来却能和任何人侃侃而谈,毫不胆怯。我想,这就是旅途最大的意义吧。朝着目标行走,无意识中改变了你的想法和行为,改变了你看待这个世界的视角。在旅途中,你的目的地没有改变,但是前往终点的过程却潜移默化的改变了你,烙在你心灵深处,增加了生命的厚重。

在旅途过程中,哈罗德也几次想过要放弃: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徒步根本到达不了目的地。可是,他还是坚持下来了。让他坚持下来的不仅仅是身边人的鼓励,最重要的是他内心的信念!信念有多强,毅力就有多强。你有没有信仰没有关系,只要心存信念,意志坚定,就一定能完成一个人的朝圣。

我想,在我们生活中,也经常遇到大大小小的困难,而人的本能可能下意识地逃避,觉得逃避就可以躲开这些困难。可是困难就在你的眼前,你只能选择主动地接受挑战并且战胜它。而在击倒困难的过程中,那份不屈,那份坚毅,就已成为你生命的一部分。就像书中所说的一句话:悲伤的最好状态不是凝固,是融化。面对悲伤和困难,用强大的意志去克服它、融化它。纷纷万事,直道而行。总有一天,你会发现那座阻挡你前进的冰山,融化成一条清澈的河流,带你漂流到彼岸。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

哈罗德的家庭非常不幸福,母亲对他冷漠,尽管他用尽全力去获取关注,最后母亲还是离家出,走,出走后父亲开始酗酒,带不同的女人回家。哈罗德16岁就被父亲赶出家门,而父亲也只给他留了件旧大衣。对于哈罗德的童年,夹杂着不被爱的绝望和被抛弃的无助,而时候的这些就是哈罗德的全世界的气息了。原生态家庭带来的自卑与挫败感,陪伴了他一生他渐渐变成了胆小鬼,遇到爱时候,不是开心,而是本能将自己藏起来。就像他在新婚之夜躲进了厕所,妻子莫琳太美,他害怕幸福不真实。哈罗德不善言辞,害怕失败,他很少和儿子戴维沟通,戴维眼中的父亲,懦弱无能。戴维聪明,考上剑桥大学,后面开始变的酗酒吸毒,哈罗德和妻子莫琳却不愿去面对儿子的陋习,导致事情恶化,儿子后面自杀。也使得莫琳和罗德变的越来越疏远陌生。对于奎妮也是一样。他因为酗酒而弄碎了老板母亲留给他的遗物,奎妮帮他顶下了罪名,他内心不安愧疚,却从未表达过自己的真实情感。

好在,他怂了一辈子,终于在暮年作出了一件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好在,他坚持了,当很多人反对他时,他说;他想试试。只要你想改变,你想唤醒被催眠的灵魂,任何时候都不晚。对于孩子,他无法弥补,但对于奎妮,他还能改变。

哈罗德行走在路上,他越走越轻松,他回忆起了过往,也开始正实这些回忆,这无疑是他一生中最勇敢的尝试。他开始思考,开始发现自己身为父亲,身为丈夫,身为奎妮朋友的失职,开始思考是什么时候他和妻子变的疏远。开始哈罗德报着“只要他走,奎妮就能活”的信念上路,一路上也遇到各色各样的人,因为加油站女孩的一句“你一定要有信念”,因为养一条狗的独居女主人的留宿,开始更加坚定他的信念。后面他的事迹被暴光,他成了大家眼中的伟人。人们将他的故事神化,他有了很多追随者,他被人们要挟着前进,被他人的思想影响,也违背了他出发的初衷,没人理解他朝圣的意义。他觉得自己离起点越来越远,也离终点越来越远,还好,世俗没有让他丢失自己,最后,哈罗德选择独自上路,听从内心的声音,保持初心,继续上路。能走到最后的,往往,只剩赤子之心,因为真正朝圣的,在心。

书中有句话,特别打动我,她能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有多孤独,但是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独,哈罗德上路后,莫琳才发觉自己有多么爱哈罗德,他回忆起了和哈罗德刚刚认识的美好,想起了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候,哈罗德给她讲了一个很好笑的笑话,而其实笑话并不好笑,是因为他们太快乐了,所以觉得那么好笑。他们开始约会的时候,总有聊不完的话,而后面两个人却越来越沉默疏远。他们刚结婚的时候,莫琳喜欢下橱。厨房里永远都有热气,而后来他们的儿子戴维死后,他们的关系越来越恶化。莫琳从心底责怪他没有尽到一个父亲丈夫的责任。直到哈罗德出门。莫琳在日复一日的孤独中开始回忆往事,他整理着哈罗德的衣物,翻看之前一家人照片,才发现原来哈罗德也曾试着去接近儿子,而之前自己从没有真正去了解过自己的丈夫,他童年的悲痛,他那些没有说出口的爱。而哈罗德也同样深爱着妻子,朝圣的路上,哈德罗愿意分享她感受到的一切,也同样依赖妻子。还好,故事结尾,他们再一次牵起彼此的手。

好的书是一面镜子我们每个人都是哈德罗,幸运的是哈德罗在朝圣中找回了自己,完成了自我救恕,而我门或许并不能改变才什么,平静的生活就像一谭死水,然而我们可以改变自己,放下执念,忘掉伤把痕,重新经营好眼下每一天。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通过十点君找到了这本书。首先这是一本关于“朝圣”的书,书里囊括了许许多多情感:爱情、友情、亲情等等。

哈罗德的朝圣始于独自一人、经过中途的喧嚣、迷茫、反复,最终又回到了孑然一身并终于完成了“一个人的朝圣”之旅。看似孤独、艰难的旅程,却使他终于能够直面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情感、自己当初所无法面对的一切,同时妻子莫琳也因为日常的生活环境被打乱而可以重新开始审视自己的内心、审视出她与哈罗德之间矛盾的根源,最终他们通过朝圣,爱情与心灵都得到了救赎。

人始终无法脱离情感而独活,情感是人的支柱,是人的归属。而找回这样的情感,是对自我的救赎。

生活中当你觉得一段感情出了问题,不妨脱离出来,做一个清醒的过客,这时候所有的陌生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蓦然回首,你的那份感情也许已经得到了救赎。定期的审视自己的内心,是自我完善所必不可少的。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

《一个人的朝圣》这本小说故事情节很简单,甚至情节中的人物也很单一,但却深深吸引着我,跟随着哈罗德的脚步,一步步走向贝里克。

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就像退休时的哈罗德,日子平淡无奇,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甚至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可我们习惯于这样的生活,不想去打破,也不敢打破,因为我们不敢确定打破以后等待我们的会是什么。与其这样,倒不如安然于现状来得稳妥。

可就是在这样平静的生活里,总有一些事或一些人带给我们触动,让我们尝试着去行动,去改变。而这时,崭新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哈罗德因为多年前的好友奎妮的一封信,决定要徒步到贝里克。他坚信自己的这种行为能改变奎妮的命运,从他决定迈出第一步时开始。

但徒步的过程不是一帆风顺的,最大的障碍是心理关。从开始的迷茫、恐惧到中间的坚定、笃信,再到后来的疲惫、虚弱,哈罗德经历了内心最大的波动,这是他退休前的生活里从未有过的体验。

这正如我们在自己平静的生活轨道上,突然下定决心做一件自认为了不起的事情,最起码称得上突破自己的事情。一开始,内心是激动的,为自己的改变;接着是坚持的考验,内心的挣扎,意念的挑战;最后是战胜自我的喜悦。可有时也有中途夭折的可能,大多的突发奇想都是如此。

哈罗德的举动令自己惊奇,一生从未做过轰轰烈烈的事,他为自己的决定骄傲。可漫漫长路是会消磨一个人的意志,会挑战一个人的极限,会考验一个人的毅力,期间他也疑惑过,彷徨过,退缩过,可每次都被自己的信念战胜,鼓励自己走下去,哪怕是把前脚迈出去,后脚跟上来这样简单的事情。而把简单的事情坚持下来,事情就变得不简单了。

于是,哈罗德成了众多人心中的朝圣者。他们追随,追求哈罗德的脚步,实现着自己的朝圣梦。或许人生来就是孤独了,一开始哈罗德还能善良宽容地对待,可渐渐地,他应付不了如此喧闹的局面。他是如此疲惫,心力交瘁。最终选择一个人上路,可这时的他,早已不知是为何而上路,更忘记了自己徒步的真正意义。

而这一路上的回忆,却是哈罗德最大的收获。

与好友奎妮的见面没有预期的好,也正如我们做一件事时,事情还没开始做,已经给自己设想了一个美好圆满的结局,可往往奔向终点时,没有欢呼,没有掌声,只有自己一个人的独自面对。而此时此刻,那些期望早已不再重要,因为收获已经在过程里了。

生活里的我们,很多时候都是哈罗德,当我们决定去做一件事时,期间最重要的,也是最需要的,便是信念。信念,给我们前进的动力,让我们放弃时重拾信心,让我们用行动诠释坚持到底的真正内涵。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

三天时间断断续续的读了《一个人的朝圣》前40%的内容,三个小时,看完了剩余的60%。这本书越读到后面,越想快快把它读完,从读到差不多一半开始,好几次想,要不要翻到最后看男主倒底有没有见到奎妮,再翻回来读,无奈过程的描述太精彩,也不愿放弃,生生的按捺住这种渴望,一页一页地读到结局。

作者把两条线的谜底放在了最后一章,儿子戴维的去处和最终男主是否见到奎妮,一死一生,一悲一喜。尽管在书本的前半部分,我就猜测戴维早已过世,当看到男主描写戴维死时的惨状,妻子的怨怼,不禁为男人伤心疾首,他承受太多不可名状的痛苦,但人生在世,谁又何尝不是。

总有一些痛苦似乎没办法组织成语言,就算你组织好语言,往往又不知与谁去说,那就安放到心中一个潮湿、阴暗的角落,这些痛苦兀自生长,直到某天,它长大到你无法不去直视时,是不被他的枝藤缠绕得越来越紧,行动受阻意志脆弱,要不你狠下心,连根拨起,把它扔至烈日40度高温下暴晒,待它枯萎之时,便是你重生之日。生长时日已久的痛苦,根深深的扎进身体,婴儿在母体生长十月,临盆已是十级痛苦指数最高级。痛苦在身体生长了几十年,把它连根拨起时有多痛,自不必言说。

这是一本发人深思、余味无穷的书,作者文笔流畅细腻、让人身临其境,看到、听到、闻到、尝到、感觉到,阅读的过程,跟着男主人哈罗德临时意起,义无反顾地开始一段不平凡的旅程。

来一段说走就走的旅程,对于世俗常人,这是嘴动、心动但不行动的念头,当哈罗德在决定自己步行,跨过n座城市,亲自把那封信送到奎妮手上时,一个籍籍无名的平凡人在这段行程中有了不平凡的光环。

历时87天,途行627英里,一把老骨头,两条脚,一个时而坚定时而退缩的信念,这样说,有些矛盾,但在面对一个目标的时候,常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当全世界反对时,很坚持,当全世界信任时,反倒表现得坦怯。

哈罗德的离家,说是去见一个濒死的故人,更像是一种对现实真相的逃避。自从退休在家,他不得不整日面对和太太表面温馨和睦,实则分崩离析的相处关系,太太的言行举止,也时刻提醒着他,20年前独子在家中前院上吊自杀身亡的过去、他自小被父母遗弃,被上司嫌弃,被儿子辱骂。哈罗德是一个彻头彻底的失败者,他记忆中母亲就对他笑过一次,还不是善意的,16岁,父亲给了他一件破旧的大衣,便把他赶出了家门,他见过父亲众多不一的女朋友,他最后一次去看父亲,父亲把勺子扔了一地,对护士大叫:我没有儿子、我没有儿子。终于,他有了一个温馨甜美丽的家,儿子聪明得让人嫉妒,考上了剑桥,好日子没有持续太久,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儿子变成了另外一个样子,吸毒、酗酒,最终上吊自尽。父母的家,自已的家,都成为他痛苦的发源地。他没有几个朋友,奎妮是唯一一个见证他从幸福走向悲惨、从整洁变成糟糕的人,选择与多年未联系的奎妮的再次链接,真正的是在探索自己是怎么一步一步变成今天自己都无法忍受的自己。

男主踏上去见奎妮的路上,刚开始想着是否要把帆布鞋换成行走鞋、是否要换套衣服、是否要住好一些的宾馆、吃好些的食物,在经历一次次身体的剧痛,他开始有意的送走一些随身物品,手电筒、洗衣粉、牙膏….,把钱包寄回家,后来,他无意的遗失一些物品,剃须刀、指南针。他学会从大自然得到免费的食物、免费的住处,他需要的物质越来越少,对他人的期待越来越小,精疲力尽、一无所有,他想到的还是不要麻烦别人,自己还有什么能给别人,一步一步走的越远,他人性中善良、真我、无私、奉献的光芒一点一点的放大。

从一个人走,到一群人和一只小狗的跟随,然后那群人消失了,最后狗也消失了,又只剩下他一个人走。在家庭中,有妻儿为伴,他是孤独的,在工作中,有奎妮为同事,他是孤独的,在路途中,他见过很多人,听过很多故事,他还是孤独的,他孤独的来到临终关怀院,见到了同样孤独的奎妮。此时,他已经不再孤独。

哈罗德像《西游记》的唐僧师徒取经一样,历尽九九八十一难,见到了瘦到脱相、做了手术割去舌头、因肿瘤过大像长了两个头、被癌症折磨到只剩下一口气的奎妮,他们已经不能有任何语言交流,但此处无声胜有声,在眼神对视中,他们懂得了对方,一生无憾。一个生命或一件物品出现在你生命中是偶尔,你们这段关系消失却是必然,只是次序不一,不是他先离开,就是你先离开,我们总要学会接纳各种无常。

设想,哈罗德没有收到那封信,他会持续过一种怎样的生活?太太活在与儿子交流的世界里,这个世界容不下他。他活在被埋怨、自责中,孤独终老,两人共处一室,熟视无睹,待一方过世,另一方麻木不仁地直至离世。这种生活听起来像一瓶过滤掉的所有矿物质地纯净水一般寡淡无味。但这就是大部分人的生活。有几人能像男主一样,斩断内心的桎梏,毫无顾忌地走出去,独自面对狂风、暴雨、病痛、诸多未知的危险。

一位平凡的普通老人,在65岁时,他做了恣意妄为的决定,最终,他和太太重新找回了初恋的那份默契与甜蜜。失去到无可失去时,便是得到的开始。一个好的故事,应该是这样的。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模板

一封信,一个老人,627里,步行87天,一个人的朝圣。

老人的名字叫哈罗德。弗莱,在干了40多年的酒厂里刚退休不久。四月中旬再平凡不过的一个早晨,他收到了一封信。信是从贝里克一家疗养院寄来的。内容是打印出来的,因为写信人已到了癌症晚期。她叫奎妮。轩尼斯,是哈罗德二十年前的朋友也是曾经的同事。她写信向哈罗德告别。哈罗德很吃惊这个不幸的消息。他一直都不是善于表达的人,也没什么亲人和朋友。但当他看完信后,内心却无法平静。

哈罗德一直都不明白奎妮在二十年前为什么没有告别就突然失踪了。没有任何人知道她的消息。他觉得在回信中无论写什么都难以表达他的心情和遗憾。因为他一直都不是一个善于表达的人。

回信还是写好了。第二天早上他告诉妻子莫琳去一趟邮局,他答应妻子早些回来。

一个老人,他坚持不搭乘任何交通工具,而且没有任何徒步旅行的装备和经验。但是他有自己的信念,他认为这样就可以救奎妮。

想像不到的过程与结果,又是完全让人暖心的结局。从病痛,纠结,怀疑到支持,赞同,帮助,再到回忆过去,思考生活,解除误会。在这87天里,改变了一个人,也改变了一些人对事情的看法。在一个人的"朝圣"中,他解开了与妻子之间的误会,也得知了奎妮失踪的真正原因。

对于故事我今天只想写这些,不知道以后的自己是否还会记得里面的内容。那如果你还有兴趣,就亲自在读一下吧,那个时候你也老了,你又会过着怎样的生活呢?你已经有了什么样的人生体验呢?总之再看一遍是绝不让你后悔的。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

我无法想象自己老了以后是什么样的情景,也没想过自己能活到多大岁数,甚至我是一个对以后也没什么计划的人,我知道这样不好,但我觉得计划从来都赶不上变化。实习后的某一天,我突然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我们上那么多年学,熬那么多夜,做那么多习题,顶着各种各样的压力,参加残酷的高考,然后上大学,谈恋爱,分手,找工作,加班,我们这么辛苦,竟然是为了成为一个普通人。

主人公哈罗德·弗莱是个平凡甚至有些懦弱的人,在退休之后只是闲时养养花,忙时散散步,他的儿子二十多年前因为抑郁症自杀,妻子莫琳对此受了很大的打击,两人的感情也日渐疏离,就是这样没有一点朝气的日子。如果没有那封信,我想哈罗德和莫琳或许就这样,对对方带着误解和生疏,平淡的过完这一生。然而有一天,哈罗德收到了老朋友奎妮的一封信,信里奎妮说自己患了癌症,或许将不久于人世,而她写这封信,就是来和老朋友们告别的。看到这封信,哈罗德心里百感交集,悲痛万分,他给奎妮写了一封回信,打算去寄给她。

哈罗德很快看到了邮筒,但他心里犹豫不决,他不想把一封简短甚至起不到一丝安慰作用的回信就这样寄出去,也不想再次回家面对莫琳,于是他继续往下一个邮箱走去......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哈罗德始终没有停下来,他越走越远,他心想只要他一直这样走下去,他的老友就能活下去。也或许他想,如果继续走下去,或许之前的很多事情就会改变,儿子不会离开,妻子也不会厌弃。

而莫琳还在家里等哈罗德回来,她给哈罗德的朋友打电话,发现哈罗德并没有跟朋友在一起,她开始担心起来,后来哈罗德给莫琳来了电话,说自己要走路到奎妮在的地方贝里克郡去,此时莫琳更加担心起来。

哈罗德一路上遇到了很多人,有客店旅人,有酒保,有没有孩子的女人,有银发的绅士还有想成为诗人的社工等等等等,哈罗德和这些人相谈甚欢,遇到了很多有趣的事情,他对人生的理解和经历也发生了很多变化,在赶路的过程中,他也回忆起了很多以前的事情。他们的儿子很优秀,毕业于名牌大学,是夫妻俩的骄傲,但是毕业后儿子却开始酗酒,后来甚至患上了抑郁症最终自杀。莫琳总埋怨哈罗德对儿子太冷漠不够关心,但实际上哈罗德只是用自己的方式来爱儿子。在哈罗德走后,莫琳也开始对过去发生的事情进行反省,这期间两个人对一些事情都有了新的理解,心里的隔阂慢慢的也都放下了。

哈罗德走了87天,627公里,他一个人走到了疗养院,见到了奎妮,奎妮最终也没有因为哈罗德的朝圣战胜病魔,最终安详地离开了人世,而莫琳也在理解哈罗德以后找到了他,并一直鼓励他安慰他。最后两人又牵起了对方的手,在海滩上幸福的笑了起来。

每个人都有和这个世界对话的方式,他们也许勇敢,也许胆怯,也许善良,也许冷漠,但是他们也是在认真的对待生活,对待每一位生命中出现的人。我们总要给别人一点理解和耐心,让我们足够有勇气一起去面对那些悲痛和诀别。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

我想也许我们会。

如果这个同事曾经悄然地守候过你的脆弱,分享过工作的沉闷,把一首歌倒过来唱给你听。

只是因为你曾不经意间安慰过她的沮丧。

人的一生很长,但是三分之二的时间都在工作。每天八个小时与你共处的就是你的同事。尤其对于稳定的工作岗位来说,这些同事也许是你十几年的工作伙伴。

你们在同一个社会缩影里,为了同一个团体的运作而忙碌,一起工作,一起出差,一起用餐,一起考勤,道别,明日再见。

细想其实同事这个群体也许才是真正能理解彼此的交流对象,虽然很多时候你们不会袒露家庭的状况,但他们共享了你作为社会存在的角色感。

如果有幸在工作之余有共同的志趣爱好,还有相似的家庭结构,那这个群体给你的生活绝对能增加很多有别于家人给的快乐。

当然,你也许会说同事之间为了各自的利益存在很多自私的竞争,个人认为,竞争是无处不在的。好的竞争不会影响真正的君子之交。

很多友谊都会经历失败,但是我们不要因此失去创造友谊的机会。

多年以后,细细回味,也许你会很怀念曾经的某个同事。

也会因为同事的某个邀请、倾诉或者道别抛开手中的生活琐事去做一件不曾实现的事情。

这本书后来作者又写了第二部,大意是写奎妮其实是哈罗德的爱慕者。

我想作者的创作意图主要是为了迎合读者对主人公出发动机的怀疑。然而我想很多人也坚信,他需要的只是一个合适的契机来上路。

人们期待出发,无需神圣的目的,没有专业的装备,步行只是左脚置于右脚前的位移。

一个人徒步行走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真的能引发你思考人生吗?

我每天中午出发去公司,需要坐一个小时的公交。

这份工作是我为人母后的新工作,在这以前我只愿意选择离家近的工作。

而这一年多的时间,每天两小时的公交,带给我的却是放松多过劳累的体验。

在这两个小时里,我脱离了个人的角色定位,面对的是陌生的社会个体,观察着这个城市大众生活的细节。

小学生们在车上聊天打闹,老人结伴去商场,销售在车上和客户打电话,中年妇女给商场员工运送工作餐。

我在车上看书,听音乐,下车从站台走到公司,脑海里会不经意地浮现很多和以前的同学,朋友,亲人某些一起经历的事情。

也许是年纪增大的缘故,我开始思考和颠覆以前固有的一些观念。我自认为,这是“一个人”的状态带来的改变。

“一个人”应该不同于“独处”,这是一种脱离现有真实身份定位的一种状态,你还是处在一个社会环境中。

只是这个环境是临时的,陌生的,不会给你产生良性地、恶性地干扰。却能启发你的大脑安全地放松去思考自己的生活,并产生改变生活的意愿。

我想主人公哈罗德在一个人走的过程中,为什么能突破自我体能和思维高度的限制,来决定并坚持徒步行走627英里去医院看望老友,首先取决于他脱离了家庭身份,社会身份的束缚,在忘我的境界中激发打破自我的意念。

至于思考的引发是否局限于徒步旅行,我想这应该拓展为运动:步行,跑步,打球,瑜伽,登山,游泳,一切运动形式都有利于激发思考。

从生理学的角度来说,有很多研究都表明,运动对大脑有着良性的刺激。

孩子的出生,是夫妻幸福的延续还是对夫妻关系的考验?

莫琳身上的母性来得太自然了,仿佛一直以来都有另外一个女人在她身体里等着,随时准备出现。

他从来不知道她会这些,只能惊叹地看着她,像个心悦诚服的观众。

哈罗德一下子觉得难以应付。他纳闷其他男人会不会也觉得初为人父的责任有点让人畏惧,还是只有他自己有这种不正确的感觉。

他只希望自己偶尔可以感觉不那么像个局外人,仿佛让母子俩亲厚的原因就是两人都和他疏远。

他当时还不知道,现在倒是明白了,是“父亲”这个身份成了他最大的考验,也促成了他的失败。

哈罗德的失败是源自原生家庭的挫败体验。

因为父母特殊的关系,他从小就不是被需要的孩子,原本该被呵护成长的小男孩确得靠自己学会隐身、说笑话逗乐母亲、模仿父亲来引起注意。

十八岁就被父亲赶出家门独立生活,到一个酒厂做了四十五年的销售,默默无闻不求加薪升职,无敌无友,兢兢业业地生活。

而回到家庭面对儿子时,他措不及防,不知该如何引导儿子的成长,如何表达自己的关切。

脱离主人公这样的背景,现实中我们又该如何避免为人父母这个角色带来的负面考验?

对于我来说,这仍然是一个实践中的问题。莫琳埋怨的“你小时候你几乎都没抱过他”、“他掉下水里你为什么还在顾着解自己的鞋带”我很无奈地表示认可。

也许文末莫琳和哈罗德对于这一生的醒悟能给我们带来正面的警醒,然而暮年的觉悟,注定是太晚了。

但愿年轻的我们能把这个觉悟和解决之道无限地提前。学会做一个好的母亲,父亲,同时要完善好妻子和丈夫的角色,这是人生路上最重要的课题。

婚姻也许会平淡,但不要怀疑坚持相守还是源于爱。

你是孩子的母亲,也是老公的妻子;你是孩子的父亲,别忘了另一个重要身份是丈夫。

好的婚姻,是在爱意消融里,重拾初见的吸引,重复地爱上对方。

浅读此书,确如遇见了一位好友,不经意间邂逅于咖啡馆,平实道来这一生的无华与孤独。

久以时日,仍记那杯咖啡的苦涩与醇厚。而忍不住想问候,可曾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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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从一开始看到书名以为又是什么鸡汤文到开始看,一开始挺无聊,因为很多事情都只是个引子都没有讲清楚,有些云里雾里的,到最后一切真相大白,还是挺难想到的。

但是这本书真正吸引我的地方是哈罗德一路上的过程,既包括他一个人的徒步路途也包括他和莫琳在这之中的心路历程。深深地被哈罗德途中一边走一边遇到不同的人听不同的故事,学习新的对待生命的方式,不断回忆找寻会最初的热情和爱。就像书中一开始的一句话,旅行有时会毁掉一段婚姻,有时会拯救一段婚姻。毫无疑问,哈罗德是第二种。

总而言之,还是喜欢里面对于哈罗德一个人徒步时候路途中植物环境的描写和哈罗德与莫琳两个人不断变化的心路历程,真的是人之常情,深入人心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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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87天,627英里,一个退休老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决定出发,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的老友,随即克服大量难以想象的困难徒步穿越英格兰,以其执着和勇气将不可能变为现实,用实际行动塑造了一段传奇。然而,当我们跟随《一个人的朝圣》的作者蕾秋乔伊斯的笔触,抛开纷杂与浮华,一步步揭开明亮的光环下所隐藏的真相时,却渐渐发现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不仅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甚至,按当下的流行说法,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位loser,木讷寡言的他不过是凭着一份最单纯的初衷,以最为质朴的方式在回报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良善与歉疚。

人生如同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每个岔口的不同选择都指向千差万别的结果。《一个人的朝圣》的主人公是一个年过六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弗莱,他的一生没有任何闪光点,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既无升迁,连最后的告别仪式都没有,和妻子疏离,退休后更是循规蹈矩,每天重复一样的生活,走的最远的路就是门口到车里。这样的一个人,受了加油站女孩的一句关于信仰的话的刺激,开启了他的627英里的旅程,更是一段内心的旅程。

其实,追究他出发的动机,你会觉得,哈罗德的一生都是在封闭自己的感情,他不会表达自己的感情,所有的喜怒哀乐全都压抑在自己的心底。母亲的出走,父亲酗酒,儿子的死去,和妻子的疏离,他的木讷和收拢,让自己的一生都平淡甚至失败。唯有一次就是和莫琳相识的那一晚,也是他做的最成功的选择。封闭太久的感情在收到奎妮的信后,轰然倒塌,他焦灼不安,奎妮是唯一一个朋友,但单薄的文字无法表述他内心的澎湃,于是在这个时候——也许是加油站女孩随意说出的安慰之词,也许是突如其来的死亡穿透了他的壁垒,哈罗德决定徒步去看自己的朋友,用如此坚定的信念换来奎妮一丝求生的希望。

627英里,不仅是用脚迈过的距离,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的旅程,是真正的人生之旅。也许是当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蛰伏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早已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也许是因为扩大的视角、开放的交流容易让人在接受和思辨中学到更多。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只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而放弃其他一切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要直面人生,了解它的本质,一些不能接受和理解的东西要学会理解并渐渐放弃。也正是因为自己对过去的痛苦和遗憾,不肯放手,造就了他的痛苦。

走到最后的时候,哈罗德还是很痛苦,他一开始笃定的相信只要他一直走,奎妮就会活下去。可实际上并非这样,奎妮即将死去的事实摆在那里,他意识到了自己的渺小,没有他,一切都是照旧,尽管他努力过,依然无法改变结局,他的这次旅程似乎也没了意义。不过在莫琳的陪伴下他渐渐释然,因为一切确实有所不同了。如果说旅程改变了什么,那不是事情的结局,而是看待世界的方式。他终于能自然的接受命运给予的一切,不再纠结于内心的痛苦,甚至让负罪感毁了自己和他人的生活,而是学会了珍视他人和卑微的自己,去接纳,去爱,更要去放下。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b是一个平凡的中老年男性,有一段失败的婚姻,妻子与他分房睡,彼此见面,不交流,他退休闲置在家,儿子“不能原谅他”不回来看他,有一天,他突然收到一封,英国北部疗养院寄来的信。信是一个二十年前的好朋友奎妮写来的,她得了癌症。他听了很震惊,感念老友的好,想为她做些什么,“她一定在等我”于是,他走了起来,走到邮筒,想起没拿手机,妻子也不会认同的,是不是开车去更好?已经走在路上,目标的天平在他心里倾斜,于是他继续沿着公路向前走,直至人烟渐稀,他,走出了死水一样的生活。

说走就走的旅行开始了,都带有罗曼蒂克的氛围,单纯出于一种关怀于一个目标,不要在意出发的方式以及准备的物品,当你走在路上,你已经启程。

我现在在最好的年纪,有无限的未知与可能,都想做些什么时,如果繁琐的准备他人的冷眼不解,自己内心的动摇,阻止我前进的脚步,不妨什么都不想,先走起来,走起来,在发现,我已经在路上了。

旅行迷人的地方,不只在于欣赏不一样的风景,还有结识不同的人,b的路程中,见到风格各异的人们:加油站用一个故事给b信念力量的胖女孩;b身体不支,照顾她的失恋的女性;第一个加入b的行走路程的小伙子;激进的商人;温和知性的女人;赞许鼓励的路人……b的故事,丰富了他们的生活,他们精彩了b的旅程。

形形色色的人,都是彼此生活上的过客,b,在朝圣大军离开自己后。领悟出的:他的脚印无论多坚定,还是会被雨打风吹去,就像他从来没去过那些地方,见过那些人,一回头就已经再找不到来时的路,看不到他走过的痕迹。

小说精彩的地方,不仅在故事情节和思想感悟,对环境的描绘,也同样细致迷人:新发的枝叶蓊郁厚重,在树顶聚成一片华盖。一云云黄黄色连翘,一道道紫色南庭霁,都叫人惊诧不已。嫩绿的杨柳风中微摆,流光溢彩。第一批马铃薯芽冒出了头,矮矮的醋栗丛上挂满细小的苞蕾。就像莫琳戴过的耳环。

想了解更深,请到书中来!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一个人的朝圣》,是中文译名。原书英文名为《theunlikelypilgrimageofharoldfry》,意为哈罗德弗莱不可能的朝圣之旅,直白,而总括全文。翻译过来后,省略掉了一个最重要的词“不可能”,其实不妥,因为从开始直到最后,“不可能”,是贯穿全书的主旋律,是这整个故事、所有令人笑泪交加的可读性赖以生长的土壤。

主人公哈罗德之名,被代以“一个人”的泛称,个人经验普世化,而“朝圣”行为被突出放大,应该说,是更趋向于迎合大众心理的,乍看上去,很像又一碗以“宗教、信仰、救赎”为卖点的心灵鸡汤。但正如书中疯狂追随哈罗德脚步的粉丝们所误解的那样,它可以看起来像鸡汤,其实并非鸡汤。

实话实说,在看到一半的时候,我还在为这到底是一本很精彩的通俗小说,还是一碗加足料的心灵鸡汤而踌躇。说“通俗小说”,并无贬低之意。好的通俗小说难写,好的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阿加莎克里斯蒂、斯蒂芬金、大仲马……一样姓名恒久流传。即使死硬派纯文学爱好者,也多半不会拒绝一本精彩通俗小说带来的快乐悠闲时光。

在这里的作者,是一位经验丰富、有耐心的故事叙述者,疑云密布,层层解扣,摇摆迂回的叙事,让即使具有丰富阅读经验的人,也心存好奇,如猎犬跟随兔子的气味,翻山越岭,穷追不舍。这是一个愉悦而刺激的过程,而且,居然用一个普通人的平凡人生,就塑造出了惊心动魄、啼笑皆非的阅读效果。略可惜的是,作者偶尔会克制不住自身的说教欲,跳将出来,借人物之口,大谈其人生领悟,解释人物行动的意义,自然流畅的阅读快感被打扰,读者蕴积中的情绪跳闸,颇收适得其反之功。这也是它之所以给人造成“心灵鸡汤”错觉的原因被一部分读者抛弃,又被另一部分读者热爱的原因。

“用心说服了理性,选择忽略一切证据,去期待一种比不言自明的现实更大、更疯狂,也更美好的可能性。”

好在,虽让书中人说出了此类豪言壮语,作者还是用无数细节的真实,以肿科大夫面对病人家属式的委婉之辞,暗示理智尚存的.读者,这种可能性存在的微乎其微。就如同被宣告罹患恶性肿瘤的病人,结局已注定,尽管可以尝试各种医疗手法,但通常所能做的,其实只有等待了。

人生就是一种绝症,至死方休。明白这一点不容易,明白之后又会很绝望。主角哈罗德就是这样一个被绝望俘获的普通人:古板、怯懦、无趣,无特长,永远着装整齐,坐了一辈子的办公室,循规蹈矩老好人,打婚后就未有过像样的旅行。如今六十五岁了,拿菲薄退休金,住在小镇上等死。

现在,他要去完成一个不可能的任务,由南往北横穿英格兰,全程约一千公里,看望一位身患癌症即将死去的老友。为的是达到一个不可能实现的目的:以走路前往这种行动,来挽救她的性命。这个莫名其妙的信念是加油站一个小姑娘灌输给他的。头发油乎乎的小姑娘,有意无意地骗了他。这欺骗,不太粗心的读者,从行文中一眼就能看出来。

他从不运动,肌肉松弛,走过的最远距离不过是从家门口到车里。据怀疑还有家族遗传的老年痴呆。他的全副装备是:衬衫,领带,防水外套,帆船鞋舒适、防水、防滑、排气,底薄,赤脚穿着,适合水上运动的帆船鞋,绝非长途步行的可选项,却差不多成了本书的次主角,相当于堂吉诃德的桑丘,弗罗多的山姆,受尽磨难,毫无怨言,陪主角走到最后。另外还有一副老花眼镜、一个钱包。

结局绝对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作者是资深编剧,确实将职业长处带入了小说,拿捏故事架构与述事节奏的分寸极佳,巧妙地把握住了戏剧性与日常性的平衡,并最终给出一个意味深长,悲欣交集的剧终。

这绝不是一个“信念诞生奇迹”的励志故事,更无关宗教,无关信仰,哈罗德根本就不信宗教。这是一个人以及与他紧密相关的人们,在走入生命的最后时光之际,终于达成和解,对命运有了心平气和的接受。而这绝非任何一个普遍意义上“人”,所都能做到的。这个不可能,只能由本书的主人公,这个平凡又独一无二的哈罗德老头来完成。但是,对于一个同样在生老病死中挣扎的普通人,它也会带来令人感伤和宽慰的一些东西,能够让你平静地去面对在某些时候变得很可怕很绝望的生活。

弗尼吉亚伍尔芙曾说过:“亲爱的伦纳德,要直面人生。永远直面人生,了解它的本质,永远地了解,爱它的本质,然后放弃。”这段话如果作为这本小说的题辞,太合适不过了。

“如果我们不能打开心扉,莫琳想,如果我们不能接受无法理解的东西,那就真的没有希望了。”即使打开心扉,也只是有点希望而已。相信某种生命中的“不可能”,也只是为了让自己产生这一点“希望”。希望不会生长奇迹,但可以重新塑造我们的心灵,使我们重获一些爱与勇气以及,在某些时刻学会放弃。如果看完全书,你会发现,“放弃”也是一件至关重要的事。可能是最终的,也是最重要的。

悬念强烈的书不适合剧透。不过有个细节可以提一下,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他从此知道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随着阅读的深入,越发觉得精彩,发人深省。

全书从60多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来信开始讲述。奎妮与哈伦德已经有20年没有联系,信上奎妮告诉哈罗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这封信是专门来和他道别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罗德非常吃惊,往事也随之涌上心头,他觉得应该为奎妮做点什么,为了让奎妮恢复健康或活得更久,他决定从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罗德没有告知妻子莫琳,没有携带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装备,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裸走”,因为哈罗德坚信只有这样才能对奎妮的健康有所帮助。在没有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情况下,哈罗德耗时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疗养院,见到了奎妮最后一面。

刚开始上路,哈罗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别人的眼光,中间也经历了几次动摇,但因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励、肯定而得以坚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开始享受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惬意,并乐意接受别人有限的食物和帮助,同时吸引了大批的追随者。徒步的过程,是哈罗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也是他们关系的修复过程,更是他们彼此心灵重建的过程。全书以哈罗德的行程为主线,穿插哈罗德、莫琳和奎妮的回忆,采用顺叙和倒叙想结合的方式展开。全书的人物关系主要有哈罗德和他的父母、哈罗德和莫琳、哈罗德和戴维、哈罗德和奎妮以及哈罗德在徒步过程中,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人物关系彼此间看似没有交集,却彼此交错、环环相扣。

通过回忆,我们知道主人公哈罗德从小便被父母遗弃,没有得到过父母的爱,也没有学会夫妻相处之道。这为他在处理与莫琳的关系以及养育自己的儿子戴维时种下了恶果。虽然他明白儿子戴维需要他的爱,他也很爱自己的儿子,但是却没法用语言和行动表达,也导致了戴维从小对他的不尊重和无视,特别是在戴维患上忧郁症后,他想帮又帮不上忙的无力感和挫败感使他愤怒。对戴维的爱的表达的缺失,引发了莫琳的抱怨和冷漠,使夫妻关系也降到了冰点。在哈罗德平凡一生中,唯有奎妮的出现曾给他的生活带来一丝涟漪,而这份友情又因为奎妮的突然离开戛然而止。全书通过哈罗德、莫琳和奎妮的回忆,还原事实真相,原来是哈罗德在丧子之后精神一度崩溃,对酿酒厂进行了一番打砸,而奎妮替他背了黑锅,被酒厂解雇。全书无意中也采用了对比的方法,描写了哈罗德的情感遭遇,如父母的无情和奎妮的无私,戴维出生前,他和莫琳的恩爱以及戴维出生后,夫妻间的冷淡等等。

合上书本,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们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一生碌碌无为、波澜不惊却一路向前,曾经的很多美好,在日复一日的平淡生活中被丢弃、被撕裂,但我们已经习惯甚至麻木。或许我们也需要一些尝试、一些改变,一些不一样的体验,给生活一个停顿,停下来,好好检视自己的内心,听听自己的声音,遵从内心最真实的感受,并尝试表达最真实的自己,永远相信“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如果有信念,就一定能把事情做好”。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要说怎么找到这本书来读,却是机缘巧合。每次回寝室上楼梯的时候,总能看到楼梯的立面间隔地贴着一些书名的贴纸。有《百年孤独》,有《追风筝的人》,也有《一个人的朝圣》。每次经过,内心总有一点遗憾:这些书都没读过啊。

于是我“朝圣”般借来了这本《一个人的朝圣》。(英文名:theunlikelypilgrimageofharoldfry)令我惊讶的是,它是2012年写的,还十分的年轻呢。

作者蕾秋·乔伊斯是一名英国女作家,文笔细腻优美。主人公是一名六十五岁的老人,哈罗德·弗莱在收到了二十年未见的罹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后,毅然地开始了一段627英里(合1008公里)的里程,只凭一个信念:只要自己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但哈罗德选择相信这个信念:“他所要做的只是不停地把一只脚迈到另一只脚前面”,奎妮就会好起来。他刚开始以为做到这件事很简单,可后来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和《老人与海》里硬汉式的老人不同,哈罗德生性怯懦,退休前只是一个兢兢业业啤酒厂的小职工。走在路上的时候,他不时回想着自己平淡的一生。他从小缺少父母的爱,结婚后爱自己的儿子,却因为不善于表达爱,造成了二十年前的一场悲剧。妻子虽然还和他一起生活,但他们经过这二十年的隔阂,已经形同陌路了。他悔恨过去。

但这场旅途改变了好多东西。首先,哈罗德的好友奎妮确实受到了他精神上的鼓舞,一直坚持着等他到来;其次,他在途中见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生活方式,都鼓舞着他,也受到了他的鼓舞。最后,旅行改变了他和妻子的关系。妻子莫琳在他踏上了旅途后,才发现自己是多么孤独,多么牵挂他。他们在旅途的终点重归于好了。

俄国著名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曾说过:“爱具体的人,不要爱抽象的人;爱生活,不要爱生活的意义。”哈罗德的这场旅行确实做到了这一点:他爱他的父母,他爱他的儿子,他爱他的妻子,他爱他的朋友,他爱每一个遇到的陌生人。其实这本书的结局并不令人意外,情节并不曲折,但读这本书的过程本身就是一次浪漫的旅行,十分治愈我们的心灵。它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作者对爱的理解:爱是敞开心扉的信任,爱是心领神会的愉悦,爱是无微不至的关怀。

今天吃完午饭后,百无聊赖的我走到了宿舍区的角落,从一个锁着的铁栅门往门外的路上看行人。这是树阴覆盖的一条道路。路的一侧整整齐齐地停着首尾相接的`校车。行人大多是匆匆的走在路上,没有人驻足停留。有的人骑着自行车或电动车飞驰着。有的人边走路边低头看着手机,或是戴着耳机。有的人结伴而行,他们或是手牵手的情侣,或是谈笑风生的朋友。有的人在打着电话,用手扶着手机或者戴着耳机絮语。有的人提溜着奶茶或外卖,有的拖着行李箱,有的捧着快递纸盒。一对情侣和两个女孩一共四人结伴而行,走走停停商讨着出游的路线,在树下停下来看着手机。他们要去什么地方呢。我就这样看了半个小时。鲜有人注意到我的存在。有个拥有着长长的秀发的女同学路过时偶然间昂头瞥到了我,我也看到了她的目光。这个人一定很孤独吧,或许她的脑海里会一刹那涌现出这么一种想法。正午的阳光暖洋洋的,我好像动物园的猴子一样,眼巴巴地看着栏杆外汩汩的人流和车流。他们可曾吃过午饭?他们来自何方?他们要到哪里去?在这个熟悉又陌生的校园角落,有那么一刹那,我忘记了远方的战争,也忘记了自己身处何处。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一个人的朝圣》这本小说出自剧作家之手,但是它却并不注重戏剧张力,故事简单人物平凡,打动人心的是字里行间的安静和细腻,就像春天的第一场雨,秋天将落未落的叶,就像该书的宣传语:“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哈罗德只是一个普通人,他的错误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可能会犯的错。在路的彼端,在时光的尽头,在人生的末尾,拂去岁月的蒙尘,那一点一滴的遗憾,正是普通人的渺小与孤独牵引我内心的温柔。

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显得暗淡无光,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又是独特的,每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的圣地。

哈罗德的行为后来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很多人参与了进来,然而没有人知道哈罗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爱情故事,或是奇迹,是善举,甚至是勇气?都只是凭空猜测,哈罗德了然于心的事实和他人自以为了解的情况大相径庭。哈罗德的妻子莫琳,她起初很愤恨,事实上因为儿子戴维的死亡,她已经恨了哈罗德很多年。

而随着哈罗德的突然离去,莫琳痛苦、迷惘、挣扎,她第一次试着站在哈罗德的角度看问题,小说最后一段:“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莫琳仍然不明白哈罗德这一趟徒步旅行的原因。但是这有什么要紧呢,这并不妨碍他们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

“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了这种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真挚的爱。”“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会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

”这两句话同样出自周国平散文。不同国家的作者,不同体裁的文章,不同文化的背景,却不约而同地给读者传达了同样的理念。这就是文学跨越时空、跨越国界、跨越民族的普世价值。我们都是靠自己孤独的朝圣加入人类的精神传统,而我们其实不孤独。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一个人的朝圣》是一本讲述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独自一人跨越千山万水仅靠徒步去看望好友的故事。它讲述的至纯至真的友谊,只要走在路上,心灵就会飞翔。

《一个人的朝圣》从名字上就能知道其文章中的内容,一个人向着目标前进,向着既定的方向努力,这或许是对它最好的诠释。最后看着看着终于明白了朝圣是什么意思。这本书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哈罗德弗莱,已经上了年岁,过着孤独的生活,身边没有朋友,陪在身边的妻子也和自己过着类似分离的生活,平淡的日子,被一封好朋友的信掀起了波澜。这个朋友患了癌症,临别之际,想起了好友,而哈罗德弗莱看到信之后,就写了一封回信给她,本想在就近的邮局邮给好朋友,但是想着想着一种神奇的力量驱使他不断向前。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文中的他是落寞的,是无奈的,身边既无子女也没有朋友,上了年纪的他和自己的妻子关系也不好,后来慢慢的才读到原来他妻子疏远他是因为对儿子死了的这件事还心存埋怨。如此年老的他,竟能自己徒步走了这么远、这么久,边走边回忆,边走边发现新的事物。其实,最后他也有过似乎想放弃的时刻,但是家人的支持使他战胜了困难,人之所以为人,有时难免有懈怠或是退缩的时刻,但是能成为人物的关键是他有战胜退缩、战胜自己的能力。随着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好在最后身边的人都走了,连小狗也离开了他,终于他又能像以前一样,自己走在信仰和朝圣的路上,恢复了身体和心灵上的绝对自由。当他不远万里到达目的地时,也没能唤醒沉睡的朋友,但是他得到了人生的令一种境界。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

读过之后,喜欢这种淡淡的风格,淡淡的温暖,但却传递着坚决的力量。

哈罗德上路了。

从他收到来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决定出发,一个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这两者之间——不到四个小时。

庸庸碌碌,平凡安静孤独又莫名的执拗,哈罗德如此这般地过了大半辈子。他知道家里摆设的每一个小细节,却不知道活着的意义如何;他知道街头拐弯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顺序,却不知道自己的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他了解隔壁邻居每日的作息时间,但是却不了解妻子心中丧子的悲痛和冷漠。

当生活平铺在他面前不过是一张一眼望尽的白纸时,哈罗德打算给它上点色彩。

于是,一个看似借口的理由,一个传说中真正“说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开。

在他打电话给奎妮说,要她等着,他要过去救她的时候,或许他心里根本还没有做好要独自一个人上路的准备吧?是这样的吧,难得生活中会有这样一个机会,怂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着他的帆布鞋,带着一点零钱和一份坚定的信念,甚至都没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线规划。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就这样自然而然地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就这样自然而然随心地前进。——“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补,脚受伤了就休息,路过每一站购买的小礼物,遇见的人,受到的帮助,得到的无视和质疑,突然成名之后的无奈……所有这些伴随着哈罗德一同上路。他的坚韧可以说,简单得近乎执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知道前路漫漫也不听他人的好生相劝,带着那只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顾低头——“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在看到哈罗德抵住内心挣扎怀疑苦闷脆弱失望之后,历经长路漫漫翻越千山万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终于,终于,终于见到了他电话那头,曾经对其承诺过的奎妮。然而,他见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任她(注:护士)摆布,这就是哈罗德记忆中她最后的样子——一再忍受着,当别人将她提起来放在枕头上,开着他非常反感的玩笑。”

看到这里,故事将近结尾,我积蓄已久的情绪终于爆发,两行泪水忍不住下落。我一路看着哈罗德前进,和他一起期待盼望,想象着他可以赶在奎妮失去意识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达,和这位改变了他一生,影响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后的告别,好好倾诉一番。然而,当他到达的时候,才知道,许久之前因为手术,奎妮的舌头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现实都要这样打击人?哈罗德或许跟我想的是一样的。他做在河边的长椅上,一动不动。他似乎不想记起这一路以来自己的种种期望,他希望见到奎妮的笑颜听到她的声音和欢笑声。但他似乎忘记了,这一路的救赎,不仅仅是为了奎妮,更是为了他自己!许久的思索之后,他终于写出一封信,给那位当初无意间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里最黑暗,最深处的那个秘密一纸告知。啊,他终于愿意面对那段关于儿子的悲伤过往,他也终于知道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牵起手拥抱并亲吻彼此。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乐起来了。

重要的是,哈罗德终于知道,他需要珍惜的是什么了。

去年。当朋友给我介绍一本“适合你这种喜欢一个人去旅行的人看的”书时,我刚从云南四川兜一圈回来。

一个人去旅行,搭顺风车坐火车,遇搭讪遇骗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杂陈,可以说什么都体验过了。去年那时,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刚大学毕业,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击,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知道未来究竟在哪里。说这话矫情了,可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那时心里有一个声音说,“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实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里。但是,重要的是,我出发了,并且一路向前。

我从广州出发,我来到形色匆匆黝黑面容各带笑颜的昆明,我感受过大理和双廊的恬静舒适,我看过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怀,我在纳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亚丁,我走过慢节奏的成都,我路过火车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广州。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记了,当初决定出发的时候,是为了找到所谓的“真我”。那些散落在旅途中点滴的记忆,那些和陌生驴友的谈笑风生,那些我纳入眼里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景,或许都已然成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于是我终于明白,在我“寻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创造真我”,这个鸡和鸡蛋的轮回,让我豁然开朗。

原来我不是没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还在路上,等着我去寻找。

真实地面对自己,接受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随时遇见一个路口,随时转弯,只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小说里有这样一句话:“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再简单不过的事情,然而却有那么多人困顿自己的世界,无法真正迈开脚步。旅途,不仅仅是真正地迈开脚步前进,还有,真正往自己内心深处前进,更加看清自己。

好久没有完整的读过一本小说。刚开始《一个人的朝圣》只是平缓的叙述风格吸引着我,喜欢雷秋·乔伊斯对风景细致的描写,喜欢主人翁在耳边轻轻细语的感觉,喜欢想象他在看到这些文字时的心情。

打破主人翁哈罗德的平静生活是从邮寄一封给朋友奎尼的信开始的,那时我只能看到哈罗德生活的平淡沉寂甚至有点祥和,并不能感受到哈罗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认为平淡的生活麻木了哈罗德的神经,儿童时期的阴影时不时的袭击着哈罗德,不懂得如何去爱导致哈罗德对生活诸多躲避,一路上,哈罗德回忆着童年对爱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对妻子莫林和儿子戴维的所作所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知道哈罗德的丧子之痛,才明白为什么莫林和哈罗德产生了无法跨越的鸿沟。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结尾为什么哈罗德会张开双臂在雨中挥打对回忆呐喊:不要。为什么会无法制止痛苦一直私语: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让你失望。

心路历程啊!哈罗德刚踏上旅程时几经挣扎,徘徊在放弃的边缘,又因为一些小启发,让哈罗德重拾自信。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选择的,疑惑着,徘徊着,又坚定着。第18章开始,哈罗德是坚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东西,地图、手电筒、胶布膏药送给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记在脑子里,手表,银行卡邮寄回家,哈罗德轻装上阵,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赘,欣赏沿途的风景,思考过往的人生,温和的对待相遇的人们。这是我不能及的,我还无法卸下外界的诱惑,甚至有时会因此而感到苦恼。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读这段时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许会选择离开他们一个人上路,但哈罗德却是感激并觉得有责任保护他们,直到朝圣者们一个个离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离开,哈罗德终于又一个人了。又一次经历了失去,这让哈罗德想起了父母的遗弃,儿子的孤独,妻子的怨恨,哈罗德崩溃了。我一度怀疑结局是不是哈罗德和他父亲一样老年痴呆,那该多么的残忍啊!幸好,哈罗德只是精神上极大的痛苦,对现实中自我彻底的否认,对徒步意义的极度怀疑进而导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为。终于哈罗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双帆船鞋。这时没有欢呼,不是兴奋,相反倒多了许多惆怅,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这样的,这符合常理,比如我们辛苦了半学期,考了个高分,以为会很兴奋却没有高兴。考证书,得奖学金,拿奖金都好像是这样的心情。所有为什么会有过程很重要这句话了。我们应该在过程中多快乐些,到了结果,人总是开心不起来的。

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结局是他们回忆第一次在舞会上的一见钟情,还有他们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样的一句话呢,能让俩个人笑的如此开怀?书中是这样写的:“你说得对,连好笑都算不上。”哈罗德边说边用手帕擦眼睛。有一会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我喜欢灵魂跳跃时的感觉。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哈罗德,六十岁,有一天收到了二十年未见面的老朋友的一封信。老友得了癌症,写信告别。哈罗德寄了短短的回信,决定走路去看她。他信仰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她就能活下来。87天,627英里,从西南到东北,纵穿英格兰。

遇见加油站女孩,女孩说,一定要有信念,有了它什么事都能做成。年老的哈罗德仿佛被赋予了满身的力量,他感受到自己从未有过的坚毅和笃定,他感激女孩提醒他关于信仰的意义,即使他还不确定信仰的所指,虽然女孩所说的信仰根本就无所指。

遇见远足的男人,他诟病哈罗德的鞋子,哈罗德的袜子,惊讶于这个没有指南针,没有帽子,没有手套,没有头灯,没有电池的人要走路去远方。他说,没做好准备就上路的死亡率可比其他事情都高。

这一路的丈量,是对信念的坚守,亦是一生的重新来过。

我们何曾没有遇到过“加油站女孩”。当初准备研究生考试时,四处搜找信息,过来人的一句鼓励便兴奋激动,那是亟需鼓舞的时刻啊!后来对别人不过随口的鼓励却换来感激,才理解当初自己对人的千恩万谢于对方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就是那么一句鼓励给予泥泞中的人怎样的力量啊!

谁不曾受过指指点点:“你的搭配很别扭”,“你这本书没什么价值”,“你考的这个证书没什么含金量”,“你没必要花钱去那样的景点”……我们时常会因为没有准备好恰当的“鞋子”或者名牌的“袜子”而感到的尴尬。可是少有人问我们选择的原因,关注我们选择的意义。即使没有带来“效益”,谁知道我们在做这样的选择之时经历过怎么样的斟酌,即便这样的选择有很高的“死亡率”,可是我们曾经摸索过。

人生是很长的路,有人擦肩,有人陪伴。可是终点的意义只有自己知道,不要责怪伙伴们的吵闹和离去,他们有选择陪伴谁的权利,有人相伴是福。就像喜欢一个人的晨跑,随时停下,随时加速,可以看风景,可以想心事。周国平说,在一次长途旅行中,最好是有一位称心的旅伴,其次好是没有旅伴,最坏是有一个不称心的旅伴。有称心的旅伴最好,没有,那就一个人好了。

哈罗德边走边回想过往的生命,对父爱母爱的渴望,对儿子的遗憾,……哈罗德的离开也给了莫琳时间和空间。她找回了对最爱的人的爱。我们何尝不需要时间和空间反思。时常将最真实的情绪发泄给最爱的人,我们总以为爱是盔甲可以阻挡所有伤害的侵袭,可是忽略了来自爱的人的伤害也有害。温柔的爱我们最亲近的人,就像对陌生人一样善良。因为在最难继续下去的时候,是最爱的“莫琳”给了哈罗德坚持的力量和勇气。

今天很巧合听了韩寒处女作电影《后会无期》的主题曲《平凡之路》:“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被给过什么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被夺走什么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会错过什么向前走就这么走……”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一个人的朝圣》从名字上就能知道其文章中的内容,一个人向着目标前进,向着既定的方向努力,这或许是对它最好的诠释。最后看着看着终于明白了朝圣是什么意思。这本书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哈罗德弗莱,已经上了年岁,过着孤独的生活,身边没有朋友,陪在身边的妻子也和自己过着类似分离的生活,平淡的日子,被一封好朋友的信掀起了波澜。这个朋友患了癌症,临别之际,想起了好友,而哈罗德弗莱看到信之后,就写了一封回信给她,本想在就近的邮局邮给好朋友,但是想着想着一种神奇的力量驱使他不断向前。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文中的他是落寞的,是无奈的,身边既无子女也没有朋友,上了年纪的他和自己的妻子关系也不好,后来慢慢的才读到原来他妻子疏远他是因为对儿子死了的这件事还心存埋怨。如此年老的他,竟能自己徒步走了这么远、这么久,边走边回忆,边走边发现新的事物。其实,最后他也有过似乎想放弃的时刻,但是家人的支持使他战胜了困难,人之所以为人,有时难免有懈怠或是退缩的时刻,但是能成为人物的关键是他有战胜退缩、战胜自己的能力。随着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好在最后身边的人都走了,连小狗也离开了他,终于他又能像以前一样,自己走在信仰和朝圣的路上,恢复了身体和心灵上的绝对自由。当他不远万里到达目的地时,也没能唤醒沉睡的朋友,但是他得到了人生的令一种境界。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

读过之后,喜欢这种淡淡的风格,淡淡的温暖,但却传递着坚决的力量。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平凡人见证奇迹,英雄缔造奇迹。87天,627英里,一个退休老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决定出发,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的老友,随即克服大量难以想象的困难徒步穿越英格兰,以其执着和勇气将不可能变为现实,用实际行动塑造了一段传奇。

然而,当我们跟随《一个人的朝圣》的作者蕾秋·乔伊斯的笔触,抛开纷杂与浮华,一步步揭开明亮的光环下所隐藏的真相时,却渐渐发现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不仅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甚至,按当下的流行说法,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位loser,木讷寡言的他不过是凭着一份最单纯的初衷,以最为质朴的方式在回报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良善与歉疚。正如那个《阿甘正传》里的阿甘,成功是因为简单。

终其一生,即便是在完成了627英里的徒步旅程后,哈罗德都没有真正学会如何面对他人的无助,于是,生性善良的他就只得按捺住悲伤,别过脸去逃避现实,也由此在继“没人要的儿子”之后成为“失败的丈夫”和“缺位的父亲”。人生如同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每个岔口的不同选择都指向千差万别的结果。在荒凉的晚景中最不经意的回望,也能瞥见灰暗来路上与你擦肩而过的那一千万种其他可能。

于是,那些蛰伏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早已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正如著名诗人狄伦·托马斯的诗句:不要温顺地走入那个良夜,老年应当在日暮时燃烧咆哮;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在路上的哈罗德因为一个简单的目的出发,却从萍水相逢的路人身上找寻到了自己的其他可能性,终于在花甲之年收获了想要的人生。

627英里,不仅是用脚迈过的距离,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的旅程,是真正的人生之旅。也许是当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也许是因为扩大的视角、开放的交流容易让人在接受和思辨中学到更多。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只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而放弃其他一切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作者以明暗交织的写法将哈罗德的身体之旅与心灵之旅相结合,交替表现,而当哈罗德站在旅程的终点时,其空间上的旅行更像是作为心灵之旅的背景而存在,或者说,是心灵之旅投影到现实空间的一个映射。当那个愈加自信、笃定、坚强的哈罗德重新站在妻子莫琳面前时,找回幸福的婚姻只是情理中的必然。

也许,你依然要说,《一个人的朝圣》只是虚构的故事,627英里终究不是现实。可是,请记住,“虚构的故事也有其意义”,就像加油站女孩所说的“如果我们都不趁着现在偶尔疯狂一下,日子就没什么盼头了”。来吧,接受“不可能”,一杯执着加几滴疯狂,生活会更加充实而快乐。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心灵不在它生活的地方,而在它所爱的地方。”读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不禁想起了这句话。想了想,这句话又太过纠结。试着问自己,如果没有爱呢?忘记曾经爱过呢?又想了想,接着问自己,你想要的生活是什么?你在生活中,还是生活的旁观者?于是就进入了哲学的冥想,答案万千,问题万千。

哈罗德·弗莱令人羡慕,在夕阳西下的生命里,他终于把人生的角色抛弃活了一回自己。而故事之外的我,还在寻找人生的角色里,哪个是真实的自己。

揪着心跟着老头儿的步伐往前走,一个一个的邮箱,生怕那封乏味的信就这样被投递出去。当老头儿上路,又想起路边蜷缩的老年无家可归者,直到老头儿终于不站在别人的视觉看自己,才释然得轻松下来。虽然老头破茧的有点晚,可破了。多少人一辈子作茧自缚的活着,临死也没明白生活究竟是为了什么。

为了爱,一定是为了爱。当生活中爱变少了,其实心中的那份爱正浓。在远方,在心的海里,在乏味生活的渴望里,只要有爱,岁月积淀生活发酵就会浓烈起来。而这浓烈有人共享了,有人把心扒拉扒拉,腾块地接着发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