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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快递承包合同协议书(大全7篇)

时间:2023-09-11 02:06:11 作者:字海 最新快递承包合同协议书(大全7篇)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2023年快递承包合同协议书(7篇)篇一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依据《合同法》、《邮政法》等法规,本着互利互惠、充分发展业务的原则,现就甲、乙双方的承包经营范围和承包经营方式签订本合同。

一、协作经营范围:甲方划定 区域为乙方的经营范围,并从事经营快件活动。乙方不得超区域经营,否则产生的后果对方负责。

二、乙方在协作经营期内每天按公司规定操作并领取所承包经营区域内所有快件,并按相关公司要求12:00前送达 ,22:00前送达 。如确有某些原因不能派送到位的快件要于当日移交至甲方带回公司处理并注明原因。因乙方在派送过程中发生快件延误、遗失、短灭而产生的费用和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接受延误、遗失、短灭造成的信誉下降的相关处罚。乙方必须按照《邮政法》的部分相关法律组织派送、揽收业务,必须服从上海总公司及相关部门的法律规章,服从甲方上级公司统一管理和调度,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三、风险保证金及协作经营费、其他核算方式:

风险:由于快件存在延误、遗失等相关风险,乙方与鉴定合同时主动自愿交纳 元为其承担风险。合同期结束,与公司财务结清,不再续约凭相关收据一次性退回。 承包经营费:甲方按 元/年向乙方征收其快件运输管理及承包等相关费用,并于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合同期内协作经营费用不予加收,次年协作费用则按上年度增长率同步递增并适当修改。

发票由公司统一代开、代购。严禁购买、使用违规票据,否则违反任何法律后果由乙方完全承担责任。

四、乙方相关的相关责任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客户的任何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五、承包期限:于 年 日至 年 日,合同期满无条件归还区域经营权。次年续约,甲乙双方再行商定。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应。以上条款均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后制定,且双方都表示理解、认可。未尽事宜,参照上海麦力快递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注:

快件理赔:为更好的服务客户,甲方有权利在客户理赔与乙方无果后,先行赔付并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投诉处理:公司按规定受理投诉,一经有效受理,按 元/次先行处罚,后再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2023年快递承包合同协议书(7篇)篇二

乙方:

1、甲方将该地区市场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自备车辆,服从公司管理,及时送件、取件、发件,维护公司利益和信誉。

2、乙方进行市场维护和开发,尽可能满足客户的需求,收派的见每 天收派送一次。发送键及时取,及时发。

3、甲方给乙方派送件时,乙方按照公司派送流程及时派送,如有遗失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付 3000 元,作为承包保证金。

4、发送件每天晚7点前送到甲方门市,派送件乙方在货物到达临颍总店到门市取。

5、乙方为甲方派送件,甲方付乙方公司结算干线费价格。

6、在甲方双方合同期间,甲方不得安全其他人涉及该地区的市场经营,乙方不得超出收派范围。

7、合同终止后,甲方返还乙方承包保证金

8、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9、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生效

乙方:

2023年快递承包合同协议书(7篇)篇三

b.错报超重物品重量;

c.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3.5按照约定价格及时支付运费

第四条:送达及退回

4.1 收件人收到甲方送达的货物时: a.经检验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的,在回单上签收; b. 经检验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定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在得到乙方 许可后,把货物退回乙方。

4.2 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乙 方,3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乙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乙方。

4.3 由于甲方原因如途中损坏、派送不到等造成货物被退回的,由甲方承担运费。

第五条:费用与结算

5.2 每月5日前,甲方提供上月结算清单明细交由乙方核对;

5.4 费用的支付形式为:支票、银行转账、现金。

第六条:保险及理赔

6.1 乙方须为500元以上货物支付保费,保价费率5%,最高保价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

6.3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应承担由于货物错运等原因造成的延误交付的责任。延误5日以内,每延误1个 工作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减免七分之一,延误超过七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全免。

b.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损失;

c. 货物的合理损耗;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本合同所有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议不成的,交由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准则进行裁决,仲裁地为上海,仲裁语言是中文。仲裁的裁决是最终裁决,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守执行,仲裁费用、执行仲裁裁决的费用由仲裁裁决书决定。 除争议事件外,双方都应照本合同执行各自未尽的权利,履行各自未尽的义务。

第八条:知识产权

各方的名称和商标为各自独有及排他的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能在任何 品上使用双方的商标或在产品中应用对方的知识产权。

第九条:保密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应向另一方提供相关操作信息、产品信息和其他营业信息。被提供的信息被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提供信息方。接收信息方只能把另一方提供的信息用于本合同义务和职责的执行中。除本合同允许外,甲乙双方都无权在未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前,以任何一种方式或为任何目的的使用得到的机密信息。除了国家执法机关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应向其他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

第十条:诚信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一切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有关环境保护、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乙方任何关于甲方提供的服务的疑虑、意见和建议,均可向甲方项目组如实披露。

第十一条:其它

11.1 本合同所指“以上”,不包括本数;“以下”“以内”含本数。

11.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11.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

乙方:

1、甲方将该地区市场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自备车辆,服从公司管理,及时送件、取件、发件,维护公司利益和信誉。

2、乙方进行市场维护和开发,尽可能满足客户的需求,收派的见每 天收派送一次。发送键及时取,及时发。

3、甲方给乙方派送件时,乙方按照公司派送流程及时派送,如有遗失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付 3000 元,作为承包保证金。

4、发送件每天晚7点前送到甲方门市,派送件乙方在货物到达临颍总店到门市取。

5、乙方为甲方派送件,甲方付乙方公司结算干线费价格。

6、在甲方双方合同期间,甲方不得安全其他人涉及该地区的市场经营,乙方不得超出收派范围。

7、合同终止后,甲方返还乙方承包保证金

8、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9、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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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快递承包合同协议书(7篇)篇四

乙方:

第一条 经营范围及特别约定

1、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 市 (区/县)双方确认的区域范围内经营取派件(操作区域明细见附件),乙方不得超出此区域经营业务,业务经营范围不得超过甲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乙方变更、新增经营场所以及在甲方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均需及时(最迟两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2、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从事业务,乙方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第二条 合同变更、终止和续签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签署后按规定或约定时间内乙方须将风险保证金、首次物料费汇入甲方指定账号,如违反则视同合同未生效。

3、在合同正常执行期间,如乙方提出终止或变更,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继续保障操作,最长不超过30天。甲方确定乙方停止操作后,在30天内与乙方清理完毕所有的账务。如乙方故意拖欠甲方费用,自停止货物操作之日起,每日按甲方提供的欠款数额收取乙方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4、双方终止合作并解决完所有争议后,甲方抵扣乙方所欠费用后将剩余的保证金、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

5、合同签订后,若乙方在合同生效协议时间内仍不能运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6、合同期满后,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为甲方的区域承包人。

第三条 相关费用及支付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当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元作为保证金,以确保乙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双方合作中,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量要求乙方增加保证金,按日均到付代收金额的3倍增收,但最高不超过月代收货款总额的50%。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规范经营,维护公司的声誉,如果出现丢件,损坏件,不及时派送,以及引起客户投诉的,甲方有权让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或从保证金中扣除。

1、甲、乙双方在开展门到门服务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 “邮政速递”的形象、声誉,切实保障双方的利益,严格保守商业秘密。

2、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指导使用相关软件、系统等;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操作规定、考核要求和服务规范等,如乙方达不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指定区域内,甲方可增设加盟商,该加盟商须与甲方直接签订加盟合同。

3、乙方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与业务指导,并承诺无条件实施约定服务区域内的派送(详见附件),及时、高效完成甲方赋予的任务,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理由加以拒绝或延迟派件义务。

4、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邮政快递相关操作规定和双方签订的《运营守则》,乙方将已派送货物签单全部返还甲方;甲方对乙方的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5、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电动三轮车 辆,面包车 辆。甲方负责承担车辆的保险(保险内容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日常维护费用,因乙方使用原因造成车辆损坏、损毁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电动车辆的日常维护、维修、保养、充电费用。乙方使用车辆发生交通肇事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使用甲方工作单承揽的业务,必须通过甲方承运,不得通过其它快递公司或货运代理承运;除到付运费和代收货款外,送货方不得向收货人收取任何费用。

7、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因乙方的原因,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投诉的,甲方认为乙方确有过错,甲方直接向消费者偿付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

8、因乙方或其职员的故意或过失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或者存在其雇员违法或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因此使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

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甲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乙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有权要求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10、乙方的经营风险、法律责任和所承包经营区域的业务开发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有关或相关连带责任。

1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1、代收款与其它费用分别结算。乙方将当天收到的代收款及时上缴甲方财务,并做好交接,最晚不得超过次日12:00,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拖延或抵扣。

2、派送费、税金,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结算周期以邮政结算日期为准。

3、结算业务时,如发生价格纠纷、服务质量纠纷、服务事故等情况,责任双方已协商一致的应在本月结算完毕。如果纠纷、事故未能解决或双方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则相关问题件的费用结算顺延至纠纷、事故解决后再行结算,最迟不超过结算期满后1个月,不得影响其它正常件的结算。

4、乙方购买甲方工作单、物料、装备时,应先将款项存入甲方网银账户,甲方确认到款后再行发货。

5、甲方支付给乙方派送费为1.5元/票。

6、乙方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将风险保证金等费用支付给甲方以及签约后7日内仍不能运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按照保证金的50%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运单,每丢失一份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元/单的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已派送货物乙方不能按规定返回签收单的,乙方承担50元/单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无法收款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使用甲方工作单承揽业务,若未通过京鑫港转运的,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500元-1000元。

4、乙方私自印刷甲方工作单的,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10000元。 5、乙方不能按照规定返回到付款、代收款的,甲方将根据200元/天的标准进行处罚。超过2天未返款的,甲方暂停合作;超过7天未返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保证金不予返还。

6、因派送方责任造成货物延误、丢失或破损的,严格按照《邮政法》的相关规定确定责任及赔偿,责任方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按照裁定的应赔付总额赔偿给受损方,延期赔偿的,每迟延一天支付给损失金额1%的滞纳金,超过15天没有赔偿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保证金不予返还。

7、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制定的考核标准和操作要求,如考核不达标或操作不能达到的应在一周内整改,一个月内仍不达标,对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并无需向对方进行赔偿或补偿。

第七条 风险转移

货物交接后,由接收方对货物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破损、丢失等)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附件以及甲方在管理过程中公示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发文是本合同的有效补充,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附加,所附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十一: 财产证明(房产证明/机动车证明)

经营守则

1、甲方有偿授权乙方使用甲方商标,标识,对外张贴、悬挂以及从事业务等。

2、甲乙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中国邮政”及其他与承包有关的任何标识。

3、乙方有权使用甲方提供的“中国邮政”商标和标志及甲方提供的统一标记的工作单、资料袋等相关物品(详见附件)。有关甲方商标、标志和标记的物品由甲方统一印制并有偿供应,乙方不得擅自印刷。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收回乙方未使用的带有“中国邮政”商标和标志及甲方提供的统一标记的相关物品。

4、甲方授权乙方在当地服务区域内使用“中国邮政”商号,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收回使用权。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注册商标、商号、加盟标识及其他与加盟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带有“中国邮政”名称的商号。

注:1、以上可操作区域,原则上只能增加不可减少。

2、 严格遵守邮政速递网络规划要求。

3、服务区域表述采用列举关键字的原则,以xx大厦、xx街、路、xx镇、xx村 等常用的地址信息作为关键字。

4、可服务区域和不可服务区域二者可详细具体填写一项,不需要两者都逐一列清。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2023年快递承包合同协议书(7篇)篇五

乙方: 身份证:

第一条 经营范围及特别约定

1、甲方授权乙方在派件(操作区域明细见附件),乙方不得超出此区域经营业务,业务经营范围不得超过甲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乙方变更、新增经营场所以及在甲方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均需及时(最迟两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2、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从事业务,乙方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第二条 合同变更、终止和续签

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签署后按规定或约定时间内乙方须将风险保证金、首次物资费汇入甲方指定账号,如违反则视同合同未生效。

3、在合同正常执行期间,如乙方提出终止或变更,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继续保障操作,最长不超过30天。甲方确定乙方停止操作后,在30天内与乙方清理完毕所有的账务。如乙方故意拖欠甲方费用,自停止货物操作之日起,每日按甲方提供的欠款数额收取乙方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4、双方终止合同并解决完所有争议后,甲方抵扣乙方所欠费用后将剩余的保证金、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

第三条 相关费用及支付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 写: )作为加盟费,以确保乙方获得该区域范围的百世汇通快递业务的经营权。

2、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规范经营,维护百世汇通快递的声誉,如果出现丢件,损坏件,不及时派送,以及引起客户投诉的,甲方有权让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或从遗失风险押金中扣除。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在开展门到门服务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百世汇通快递”的形象、声誉,切实保障双方的利益,严格保守商业秘密。

2、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指导使用相关软件、系统等;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操作规定、考核要求和服务规范等。

3、乙方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与义务指导,并承诺无条件实施约定服务区域内的派送(详见附件),及时、高效完成甲方赋予的任务,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理由加以拒绝或延迟派送义务。

4、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百世汇通快递相关操作规定和百世汇通总部的网络管理规定,乙方将已派送货物签单全部返还甲方;甲方对乙方的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5、乙方使用甲方工作单承揽的业务,必须通过甲方承运,不得通过其它快递公司或货运代理承运;除到付运费和代收货款外,送货方不得向收货人收取任何费用。

6、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因乙方的原因,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投诉的,甲方认为乙方确有过错,甲方直接向消费者偿付的,甲方有权直接从遗失风险押金中扣除。

7、因乙方或其职员的故意或过失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或者存在其雇员违法或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因此使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甲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乙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有权要求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9、乙方的经营风险、法律责任和所加盟经营区域的业务开发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有关或相关连带责任。

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 结算条款

1、代收款与其它费用分别结算。乙方将当天收到的代收款及时存到网银账户,最晚不到超过次日12:00,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拖延或抵扣,存款的同时需要向甲方提供存款项目明细。

2、到付款、派送费、保险费、到付款税金,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结算周期为1-31日。

3、结算业务时,如发生价格纠纷、服务质量纠纷、服务事故等情况,责任双方已协商一致的应在本月结算完毕。如果纠纷、事故未能解决或双方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则相关问题件的费用结算顺延至纠纷、事故解决后再行结算,最迟不超过结算期满后1个月,不得影响其它正常件的结算。

4、乙方购买甲方工作单、物料、装备时,应先将款存入甲方网银账户,甲方确认到款后再行发货。

第六条 经营权的转让

1、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基于彼此信任而签订,除乙方违规操作或者条件发生变化不再适合作为百世汇通快递加盟成员,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将乙方经营区域的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2、乙方因投资发生变化、人员结构变动、经营不善等原因需要转让经营权的,得提前30日向甲方申报,待甲方审定后方可办理手续。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将风险保证金、网络结算预付款等费用支付给甲方以及签约后7日内仍不能运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按照保证金的50%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运单,每丢失一份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元/单的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已派送货物乙方不能按规定返回签收单的,乙方承担50元/单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无法收款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行处罚。超过2天未返款的,甲方暂停合作;超过7天未返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保证金不予返还。

4、因派送方责任造成货物延误、丢失或破损的,严格按照《百世汇通网络管理手册》的相关规定确定责任及赔偿,责任方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按照裁定的应赔付总额赔偿给受损方,延期赔偿的,每迟延一天支付给损失金额1%的滞纳金,超过15天没有赔偿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八条 风险转移

货物交接后,由接收方对货物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破损、丢失等)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附件以及甲方在管理过程中公示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发文是本合同的有效补充,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附加,所附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以下是双方签字盖章处,无正文。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2023年快递承包合同协议书(7篇)篇六

发包方:

1.发包方具备的条件

发包方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有权在第条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从事快递业务的的企业法人。

发包方拥有方圆快递特许经营权,包括注册商标方圆、企业标志(名称、图形)、专利(专利号)、专有技术(名称及权属证书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承包方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合法公民、企业法人或社会团体。

承包方具备从事快递服务的经营场所,该经营场所的地址___,建筑面积___平方米,营业面积___平方米。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提供经营场所在本合同年度内的权属证明且应保证该营业场所无法律纠纷或权属纠纷。

3.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在___(区域)地域范围内,承包方将拥有发包方品牌使用权;企业标记权;专利权;其他权利。合同签订后发包方授予承包方在发包方指定范围内独占性使用。承包方可以在快件揽收与派送、员工制服、经营场所装潢装饰、广告宣传及推广、等方面使用发包方已授予的特许经营权。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改变发包方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的相关内容,不得扩大发包方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范围。

发包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有关特许经营权的权属证明及其他资料交付承包方,承包方收到该材料后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仿冒、篡改及借给第三方使用。

经营方式:承包方向发包方一次性缴纳承包费,金额由发包方根据承包方的规模及业务量协商确认。承包方有权续签合同,合同期满前30日内应书面通知发包方,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后,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权。承包方无权转卖经营品牌使用权,如承包方未续签合同,发包方可以在该区域另招承包商。

4.合同期限

本特许经营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

任何一方提出在合同期间解除合同的,应当至少提前30工作日用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终止。

2023年快递承包合同协议书(7篇)篇七

1、关于建设方不具有建设工程立项、规划和施工批准手续,或者施工方不具备承揽工程相应资质的工程价款结算。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立项、规划和施工批准手续既是建筑工程施工的法定前提条件,也是判定建筑工程是否合法的标准;施工企业具备相应的资质是承揽工程和签订承包合同的法定条件。因此,对于诉讼前建设方未取得上述手续,或者施工方未取得相应资质的,由于承包合同违法性的瑕疵不能弥补,应确认为无效。

其中,对于建设方不具备建设条件,而施工方具备承揽工程相应资质的,实践中往往建设方隐瞒违法事实,没有履行告知及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尽的义务,系先合同义务的违反。因此,建设方对合同无效承担主要过错责任。此情况下,从公平角度考虑,施工方得到与订立合同时所预期的工程价款较为公平、合理,即其应得到工程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利润等。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工程结算的计价标准和方法有明确约定,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按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鉴于施工方对建设方违法建设的事实未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对导致合同无效,其主观上亦存在一定过程,因此,对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损失,按照过错相抵原则,施工方不应得到全额支持。

同理,对于建设方具备相应的建设条件,而施工方不具备承揽工程相应资质的,施工方对合同无效在主观上应负主要过错。因此,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不应作为结算的依据,其工程价款应当根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定额标准据实结算。其中,属于低资质施工企业承揽高资质要求工程的,按施工企业的实际资质等级采用上述方法结算工程价款;施工方无施工资质的,只能给付其垫付的资金和构件费、机械设备使用费、人工费和其他建筑工程的直接费用。此类案件,由于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与实际给付价款的差价部分由建设方取得无法律依据,审判实践中可依据“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予以收缴。

2、关于不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利用、借用有资质施工企业的经营资质,或者以联营、承包、挂靠等形式变相使用有资质施工企业的资质,导致合同无效的工程价款结算。此情形,其工程价款的确定可以比照前述无效合同的原则处理。需要强调的是,此类纠纷从性质上讲为合同纠纷,合同双方系权利义务的主体,因此,原则上应由合同施工方作为权利主体主张权利,工程价款应给付合同施工方,建设方对实际施工人不负有直接给付工程款的义务。如实际施工方作为权利主体提起诉讼的,经审理查实,应驳回其起诉,告知其由合同施工方主张权利或向合同施工方主张权利。如果实际施工方与建设方在履行施工合同中已形成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施工方不主张权利或因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不能主张权利时,实际施工方可以作为权利主体提起诉讼。合同施工方未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的,还应追加其为诉讼当事人。

3、关于合同施工方违法将承揽的工程转包、分包导致合同无效的工程价款结算。此类纠纷由于分别存在着承包与转包、承包与分包两个合同,应当坚持依合同主张权利的原则,并且不追加无合同关系的建设方、实际施工方为诉讼当事人。

(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后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应当注意的是赔偿数额与损失数额不是同一概念。损失数额与应当赔偿的数额分别确定以后,一般可以采用抵扣工程款的方法处理无效建筑工程承包案件中的工程质量问题。

(三)关于“半截子”工程(也即“烂尾工程”)的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