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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民法典宣传活动简报(优质5篇)

时间:2023-09-29 19:58:40 作者:GZ才子 学校民法典宣传活动简报(优质5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学校民法典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

保障企业安全稳定发展,以“119”消防宣传日为契机,大力宣传消防知识,营造全员参与消防工作氛围,具体计划进行活动安排如下:

全民关注消防、生命安全至上

20xx年11月1日---11月15日

1、针对生产及施工现场举办联合大检查

时间:11月2日上午8:30

集合地点:综合办公楼一楼

参加单位:设备部、安生部、发电部、总经部、消防队、参加人数:每单位2人

检查内容:消防设施防寒防冻、消防报警系统、消防联动试验。

2、消防宣传

(1)消防图片及横幅悬挂宣传

(2)消防宣传小刀旗

(3)火灾案例警示录像(挂公司内网,请各单位积极观看)

(4)消防知识宣传资料散发(11月9日当天利用员工上班时

间在厂区门口进行散发)

3、消防知识答卷

11月9日前,总经理工作部将印发消防知识答卷下发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组织员工进行答卷,并负责统一交回。根据答卷情况给予奖励。

4、应急预案演练

演练内容:综合办公楼模拟着火后紧急疏散逃生。

演练目的:检验综合办公楼各部门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能力,是否能相互照顾,在禁止乘坐电梯情况下沿安全出口逃生。

演练时间:不明确通知,以综合办公楼消防报警信号为启动演练时间,检验员工在应急突发事件反应能力,测试逃生速度。

详见附件1。

5、消防安全知识竞赛

学校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总结

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民法典普法宣传力度,在校园内营造学习、宣传和推动民法典实施的浓厚氛围。5月24日下午,浙江省杭州市富阳新桐司法所所长王朝国走进新桐乡中心小学课堂,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讲座活动。

“同学们,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而未成年人又因其身份的特殊性,成为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备受关注的部分。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法律与我们的年龄之间的关系,民法典又怎么保护我们小学生呢?”随着王朝国声情并茂地讲解,全班小学生听得聚精会神。王朝国紧紧围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向学生讲解了民法典基本内容、民事责任年龄,以案释法阐述了民法典中与青少年相关的法条,并呼吁学生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通过“小手拉大手”,让孩子们健康成长的同时,让普法的触角延伸到每个家庭、每名公民。他鼓励学生们多学习法律知识,系好人生第一颗“扣子”,将法治精神入于心、正于身、践于行,让青春与法治同行。

活动现场,新桐乡综合信息指挥室工作人员还为师生们发放了民法典宣传册,并通过有奖问答的方式,既活跃了课堂气氛,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通过此次普法宣传活动,极大地提升了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同学们纷纷表示作为青少年,要从自己做起,全面学习、理解、运用民法典,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将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理念贯穿到日常学习生活中,从而为维护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和教学秩序提供助力,为构建法治社会作出自己的努力。

学校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总结

今年5月是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走到师生身边、走到师生心里,近日,万载县白良初中开展了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该校通过主题班会、知识竞赛、法律讲堂进校园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现场悬挂着“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的横幅,法律工作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法律条文,并为师生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知识。

活动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今后要多学法,做一个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学校民法典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抵御社会不良影响、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不断推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

此次集中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教育活动的主题是:增强法制观念,预防违法犯罪,构建和谐校园。

二、时间安排

专项教育活动于今年9月份在大、中专院校和中学开学之际集中进行。

(一)6月至8月,为宣传发动和准备阶段。重点做好活动的舆论宣传,动员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并做好法制讲座的师资组织;举办学校校长、书记和兼职法制副校长培训班;组织法制文艺汇演彩排,图片资料、青少年法律知识资料册收集编印等筹备工作。

(二)9月,为实施阶段。主要开展图片巡回展览、法制讲座、社会法制实践、法制文艺汇演和法律知识测试等系列活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三、活动内容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以海口市为重点,在全省各大、中专院校和中学在校学生中,着重普及宪法、民法、刑法、婚姻家庭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海南省禁毒条例等与青少年学习、生活、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生的学习生活以及生理、心理、兴趣等特点,针对当前校园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教学的具体情况和学生的知识层次特点,就近期我省校园内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情况,如暴力、恶性等重大案件的状况,以集中授课为主要形式,普遍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讲座不少于3个课时;二是在学校开学之际的家长会上,集中给学生家长上一次与青少年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制教育课,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师资由省普法讲师团或各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担任。省属大、中专院校和省属中学由省教育厅负责课时安排,省司法厅负责师资。市县中学由各市县教育局、司法局负责。

(二)举办中学校长法制教育培训班。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在暑假期间负责举办两期中学校长法制教育培训班,对我省734所中学校长进行培训,培训率达80%以上。为9月份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做好准备。

(三)图片巡回展览。由海口市司法局负责收集制作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密切相关的资料图片,以海口、三亚等市县为重点,进行巡回展览。

(四)印发青少年法制宣传资料。省普法办负责组织收集有关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和针对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资料,编印发放各中学开展宣传教育。

学校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总结

为让民法典走到校园,走进广大师生心里,5月23日下午,九江市双峰小学邀请了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施龙西来校,进行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题讲座。

施龙西首先向在座师生介绍了“什么是民法典”“民法典如何保护小学生”“学习民法典的意义”等内容。他通过深入浅出、幽默风趣的语言,结合“接受爷爷奶奶给的红包可以吗?13岁的男生将自己的压岁钱送给女同学可以吗?给主播打赏、给游戏充值可以吗?”等具体问题,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是如何保护小学生,让孩子们真切地感受到法律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施龙西的讲座内容殷实、贴近实际,以案释法、以案学法,兼具理论性和现实性,学生们听得全神贯注。活动最后,法院工作人员还给同学们发放了普法宣传单,引导学生主动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

此次活动,得到了师生的高度评价与认可。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学生们的法治观念,加强了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双峰师生心中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