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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教师学宪法心得体会大全

时间:2023-07-09 08:56:50 作者:曹czj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教师学宪法心得体会大全篇一

以学习《宪法》为核心,学习专业法为重点,带动相关法的学习,把学法与法制实践结合起来,做到知行统一,并且切实抓好法制宣传阵地,逐步形成学校的法制文化。学校的法制实践可以分几条线,其中最基本的一条线就是“规范”,规范我们的工作,规范我们的行为。

一、把握和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

通过学习宪法,我了解了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了其精神实质。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将宪法各项规定作为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深刻认识宪法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从而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确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把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写入宪法,为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提供了宪法保障。

二、组织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体,是一切法律法规的基础和依据。作为教育管理者我们应该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宪法,领悟宪法的精髓,结合工作和学习逐步感受党制定的宪法给我们的生活等带来的稳定和幸福。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重要的是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我们要以这次修改宪法为契机,认真组织好师生的学习和宣传活动,要把学习宪法同教师培训工作结合起来,通过专题讲座、讨论座谈、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有声势、有深度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宪法、宣传宪法,提高民主决策、依法行政、科学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充分认识宪法的重要地位和这次修宪的重大意义。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国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法律保障。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对1982年宪法进行的第四次修改是我国宪政史上又一个里程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次修宪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与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与讲法制的统一,反映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使宪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更加能够发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修改后的宪法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依法治教的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尽管学校与学校之间存在差异,但每一所学校都必须从自己的实际出发,抓准起点,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向高标准、高质量的方向发展,从而依法推进学校的自主发展。我们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思想指导下,正在健康蓬勃的发展!

教师学习宪法心得体会篇3

最新教师学宪法心得体会大全篇二

《宪法》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时代气息浓郁,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引和保障作用。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准备的2020教师学习宪法心得体会,希望大家喜欢!

以上提问你能回答几道?反正我的感觉是非常惭愧。同时也说明我国公民宪法意识还很淡薄,因此必须我们应好好地学习一下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因为大家的日常生活都与宪法息息相关。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他法律法规的运行,须以不超出宪法效力为前提。从这个角度看,宪法关涉百姓的诸多权益,是百姓自我保护、对抗外界不法侵害甚至是与扭曲变异公权力对抗的顶级保护伞,这就容易破除其在百姓心中“抽象、高高在上、虚无”的旧有印象。

这次修改宪法,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和讲法制的统一。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今天我们学习宪法,就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们国家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根本问题,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 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准确把握国家机构设置及其组织与原则等,并将宪法各项规定作为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深刻认识宪法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 进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从而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我们须明白的是“依宪治国没有看客”,只有了解、关心和学习宪法,才能更好地融入法治社会,更好地依法治校、依法执教,进一步增强全体教职工对社会主义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途径和形式参与学校管理,从而有效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持续、和谐、科学发展。

《宪法》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时代气息浓郁,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引和保障作用。从内容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与时俱进

第一,确立“_”重要思想为宪法的指导思想。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宪法的灵魂,是引导国家各项工作和实施宪法的指南。把“_”重要思想写入宪法,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础。

第二,进一步明确国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在宪法中规定经济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基本特征之一。现行宪法制定时我国还处于计划经济时期,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很小,宪法没有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宪法修正案把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纳入统一战线的范畴,表明我国政权的基础扩大了,合法性增强了,对于维护国家稳定,保护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三,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自上世纪90年代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特别行政区就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成部分,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派自己的代表。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中增加“特别行政区”,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实际情况。

第四,关于国家主席职权的规定。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间的交流和合作越来越频繁,客观上要求国家主席参与更多的国事活动。宪法修正案根据现实需要赋予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的职权,是非常必要的。

科学概括

第一,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因骚乱、战争、突发性事件、自然灾害等引起的紧急状态常常威胁到国家和社会的安全。在紧急状态下采取的非常措施,一般都对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加以不同程度的限制,因此,宪法必须规定并规范紧急权力。现行宪法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可以根据全国人大及其会的决定,发布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但这些概念都有特定性,适用范围比较狭窄。“紧急状态”是大多数国家宪法通用的概念,适用范围比上述概念广泛。宪法修正案把“戒严”改为“紧急状态”,便于应对各种危机,更加科学。

第二,关于政治文明的规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目标。宪法修正案在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具有极强的科学性,反映了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对于推动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民主法治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关于修改乡镇政权任期的规定。宪法修正案把乡、镇人大的任期由原来的3年改为5年,使各级人大任期一致,可以更好地协调各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人事安排。

第四,关于完善土地征用制度的规定。宪法原来规定国家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用,宪法修正案增加了征收的规定。征收是所有权的改变,征用是使用权的改变。宪法原来的规定以及据此制定的土地管理法,没有区分上述两种不同情形,统称“征用”。事实上,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既涉及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情况,即征收;又涉及了临时用地的情况,即征用。宪法修正案对这两种情况进行区分,理顺了因征收、征用而发生的不同财产关系。

以民为本

第一,宪法修正案确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把人权由一个政治概念上升为法律概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主体由党和政府上升为国家,突出了人本精神,对于保障人权,推动我国的宪政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完善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拥有的私人财产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公民有了私人的生产资料,人们对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财产有了更加迫切的要求。这次修改,一是规定了国家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的职责;二是用“财产权”取代了原条文中的“所有权”,明确了“私有财产权”的概念,私有财产权成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三是规定一切合法的私有财产都受保护,公民的生活资料受保护,公民的生产资料也受保护;四是规定对私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制度。

第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社会保障制度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十四条中增加一款:“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样的修改必将有力地推进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更好地保障公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权利。

如何在短短四十分钟的时间内,以生动活泼、深入浅出的方式,给一群小学五年级的学生说清宪法的基本观念,阐明宪政对美好生活的意义,这对我而言的确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在演讲开始,我便告诉孩子们,尊师重教诚然是一种美德,但在真理和正义面前,重在交流和思考,人人平等与自由。如果大家听不懂我讲的内容,只能说明我自己没有把相关问题想明白。我尽量把这场讲座作为一次坦诚交心、激发思考的平台,以向这些可爱的孩子表达这样的思想:宪法正因为重要,所以并不是高高在上的,而是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别看只是一场小小的讲座,但在我心目中,其分量超过了我在大学里的各种授课、沙龙和演讲。既然责任重大,我丝毫不敢懈怠误人,只能怀着谨慎敬畏虔诚之心。为此我反复调整和演练,做了充分的准备。然而,我之所以愿意和敢于承担这件事情,是因为我看到其中的意义和价值。我相信,这是一次非常难得、弥足珍贵的公民教育和自我教育的机会。我们是要考虑小学生对于宪法知识的接受力,但我认为我们也没有必要低估小学生的理解力。事实上,我给这群五年级学生讲的许多内容,在平日与自己三年级的儿子交流时,也多有提及。

我之所以有上述体认,还源于我对于中国公民启蒙教育状况的忧虑。在准备这场讲座时,我曾参考过三本书:一是《美国公民读本》;二是《美国公民与宪法》;三是《比较公民教育》。我阅读这些读物的最大感受是,在许多国家,所谓的宪法知识、法治理念、公民精神等等,从来就不是什么高深的学问,而不过是从幼儿园、小学起就在不断注重培育的基本“常识”。只有通过一种启发的、商讨的,而不是灌输的、洗脑的教育,独立而健全的人格才可能真正成长起来。

所以,宪法知识很重要,更重要的则是学习的方式。就像我在讲座中反复强调的自由的意义一样,我们能为孩子们提供的并非自上而下的指令,而是选择和判断的机会、认识社会和自我的机会。正是基于这样的想法,尽管我准备了上万字的稿子,但在开始演讲时,我便完全脱稿,以平等的拉家常的形式,从小学二年级的一篇课文《我选我》切入主题。我试图通过对这篇简短小文的解读,让学生一道思考权利的重要性、公共意识的重要性,以及在规则之下实现自由和责任的重要性。我告诉学生,这个故事本身包含了深刻的宪法原理:那就是如何以民主的方式获得权力;如何以法治的方式行使公权;如何以尊重的方式捍卫人权。

在演讲的过程中,我不断穿插讲述各种有趣的统计数据(比如各国宪法序言的字数)、各种耳熟能详的宪法案例(比如动车事件、孙志刚事件),以及各种通俗简明的法谚(比如“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既寓教于乐,又能给孩子们留下严肃思考的余地。整体上看,我比较清晰地为学生介绍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宪法的基本框架和根本地位;二是如何改变宪法的“睡美人”状况,使之真正实施和管用;三是共同努力培育宪政文化的重要性,因为它有助于使社会政治问题转化为法律问题解决,有助于形成自信、宽容、理性、进取的和谐氛围。总之,整个演讲的核心主题就是:“民无权利则不立,国无宪政则不兴”;法治并不意味着压制,而是意味着解放。

由于是第一次面对小学生讲述如此重要的宪法问题,我感到很紧张,所以难免有各种问题和不足。但我很欣慰,也很感动,甚至有些歉疚。欣慰的是,这场讲座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相信它给在场的学生、老师和我自己带来的收获和促进,都是实实在在的;感动并且歉疚的是,原计划讲座在教室里进行,但由于学生较多,学校没有更大的会议室,所以只能站在操场上进行。我在讲座中也真诚地向孩子们抱歉说,尽管条件有限,但让大家站着听我讲,并不人道,好在我们都是平等地站着的,而不是像李阳一样,让学生集体向他下跪拜师。我没那么疯狂,但我可以保证,我们都是站立起来的人。

最后,我向学生鞠躬致谢,并说,我看好你们,中国的公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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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教师学宪法心得体会大全篇三

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我校刚发的《宪法》读本,我认真学习了,通过学习提高了我对宪法的理解,对国家提出的依法治国有了更深的理解。

一、对宪法的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法。中国政治制度和国家其他重要制度的最高法律依据。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二、对宪法内容的解:

1、我国现行宪法明确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且通过将“一切国家权力”赋予“人民”,通过进一步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通过保证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宪法职权,全面地体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赖以建立的人民主权原则。

2、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活动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我国现行宪法在肯定各级人大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关基础之上,又确立了国家机构活动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强调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既要体现民主精神,又要有适当集中。

3、宪法强调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相一致原则。宪法在明确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同时,还坚持了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这具体表现在宪法第二章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公民的基本义务”并列加以规定。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此外,宪法还规定了一些公民的权利既属于权利,又属于义务,例如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现行宪法还对权利与义务之间的相互关系作出原则性要求,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上述各项规定,集中体现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4、宪法确立了特别行政区制度。现行宪法对特别行政区制度作出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上述规定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制定提供了宪法依据,为香港、澳门和平回归祖国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同时也为“和平统一祖国”提供了必要的宪法原则。

5、是现行宪法完善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而有效地保障了我国境内各民族的和谐团结和发展。现行宪法全面规定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原则,有力地保证民族区域自治的实现。

6、宪法确立了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宪法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7、宪法突出了宪法的根本法的权威性。现行宪法特别重视宪法自身的根本法权威,强调宪法作为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必须得到严格地遵守。

8、宪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宪法对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提出明确要求,包括: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以上就是我学习宪法的一点心得体会,作为一名教师,我首先要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在日常教学中,贯穿宪法教育,使学生知道宪法的重要性,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尊严。

最新教师学宪法心得体会大全篇四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这是自去年设立此节日后的第5个宪法日。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xx教师学习宪法的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参考!

按照党委的安排,我认真学习了新《宪法》。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下面谈谈我个人学习《宪法》的体会。

一、《宪法》的重要性。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

二、修改宪法的意义。这次修改宪法,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和讲法制的统一。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三、 新宪法的亮点。新宪法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写入宪法,把xx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精神提供了宪法保障。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肯定了十一届三中金会以来,我们党指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科学理论、正确路线和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为坚持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提供了法律保障。

我们要把学习新宪法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结合起来,同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结合起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一是要在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工作中继续抓好对宪法的学习。通过对党的xx大精神和宪法的学习,增强贯彻实施宪法和推进依法治国的自觉性,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同时要通过对宪法的学习,增强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的自觉性,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觉性。二是通过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推动对宪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布局,深化各项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首都科学发展。三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一步加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让我们在以为党中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决定国家命运法律。世界各国有各不相同的宪法,各国制定宪法的方法和水平区别很大。制定宪法是一个庄严神圣的工作,不能把外国的宪法拿来东抄一点西抄一点,变成自己的宪法,制定宪法不能抄古书,制定宪法必须杜绝一切假话、空话、大话和套话,宪法一定是真实的。把虚假的东西写进宪法,类似于在下沉的地基上修房子。

一个国家要生存发展,要靠综合国力。内政是一门科学,外交也是一门科学。军事是一门科学,经济也是一门科学。教育、文化等任何领域的成败都由该领域的科学水平决定。各领域的科学技术水平的高低决定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强弱。

军事科技水平和外交水平直接决定战争的胜负。现在的战争是高科技战争,是各国科学家之间的战争。武器的质量和数量,军事战略战术的先进程度直接决定军队的战斗力。

世界上最尖端的武器买不来,别人不会卖。世界上最尖端的技术买不来,别人也不会卖。只有培养出世界最优秀的人才,只有引进世界最优秀的人才,才能制造出世界上最尖端的武器。只有培养出世界最优秀的人才,只有引进世界最优秀的人才,才能研究出世界上最尖端的技术。只有培养出世界最优秀的人才,只有引进世界最优秀的人才,才能使科学技术称雄天下。把钱花在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上,钱就能生钱,钱会越来越多,国家会越来越安全。科学研究和科学管理最值得花钱。教育科学和人才培养最值得花钱。

美国自己的科技人才很多,美国善于从世界各国挖人才。美国的科技力量强大,美国人的总体科技素质高,所以美国的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具有强大力量。美国军队的主要武器靠自己研究生产。美国自己用纸来印美元,就可以从世界各国换来堆积成山的生活必须品。美国能够通过金融手段,象魔术一样,把别国的钱变成美国的钱。这就是科技的力量。

人才是否优秀,工作是否出色,不能由某一个或者某几个人决定,应该由宪法和法律来决定。儿子是否孝敬老人,要用科学来评判,要由老人来说,别人无权代劳。

教育、科学、技术、人才关系到国家命脉,应该把教育、科学、技术、人才的重要内容写进中国的宪法。政治学、军事学、外交学、经济学等都是科学,宪法要体现科学立国的思想。教育科学的水平决定国家各类人才的水平,中国应该把教育的主要内容写进宪法。

制定世界上最先进的宪法,要依靠全国人民。宪法学本身就是一门科学,中国人应该把科学精神变成大脑,应该把科技水平、科技人才和教育作为构成身体的血肉和骨头,中国人应该把过去的一切神学和迷信转变成科学。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列宁说,“宪法者,政府之构成法,人民之保证书也。”既然宪法是“人民之保证书”,规定了人民之基本权利和义务,系基本之维护手段,当然有宣传教育和学习之必要。设立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意义不言自明。

只是,宪法怎么宣传、怎么教育呢?如果说“全国法制宣传日”还可以进行非常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那么宪法宣传教育可能要困难得多,有的时方搞起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我为法治代言”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等,这肯定是不会有多大效果的。为什么这样讲?因为一者,中国的宪法历史较短,没有太多历史可讲;二者,宪法没有案例可言,枯燥的条文缺乏案例来解读。纯粹就文字说文字、照本宣科,必然让人了无兴趣,左耳进右耳出,宣传教育的效果也可想而知。

所以,人们都知道宪法的重要性,都知道“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但实际上又有多少人真正知道宪法有多少章节有多少条款,每条章节条款对应着自己怎样的权利义务?我们可能确切地知道触犯某一部门法的条款会受到什么的惩罚,却不知道标写在宪法上那些条款对我们有什么具体的影响。这主要是,部门法在实施中有非常多的案例,这些案例不需要司法行政部门宣传教育,有新闻出来时就会引起全社会的讨论,这种讨论就是最好的宣传教育。

而目前宪法虽有条文,却不能进入诉讼,故无案例可言。为何没有案例可言呢?因为宪法虽然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却没有一部法律来保证它不受侵犯,没有一个机构真正对其实施负责。也就是说,宪法虽然重要,却没有宪法监督法来保护,当宪法被违背、侵犯甚至践踏的时候,没有法律依据和相应机关启动违宪审查程序,予以问责。

此外,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的体现在了立法上,有的还没有体现在立法上,比如确保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新闻法》、《出版法》等,到现在还没有制定出来。

至于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有部门法立法保障,但有的立法并不完善, 实施情况更不理想。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时常发生,宪法仍然只是“写着人民权利的纸”。比如说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我们有《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但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事时有发生,很多是执法机关知法犯法。

还有一些地方、机构制定的一些下位法、各领域的法规,以特定意志为准,严重违背宪法规定,与宪法精神相抵触,却得不到纠正,影响宪法的严肃性,使国家法制失去统一的基础。

关于宪法,可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很重要一条,就是没有专门的国家机关或机构依据专门的法律来监督宪法实施、展开违宪审查,结果是,我违宪了,你奈我何?这就削弱了“依宪执政”的力度,不利于“依法治国”的现实。用法律的手段来确保宪法的实施和权威应该被提上议事日程。

事实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家有关监督机关要担负起宪法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已经提了多年,但是这些机构应该如何行使其职权,并没有法律的规范。谁该管、该如何管都不明确,结果是有其名而无其责,谁都不管。所以,制定专门的宪法监督法,成立专门的违宪审查机构是必要的。

这样的话,不光是宪法教育有丰富的案例可以讲,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宪法的实施。“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果宪法不能有效实施,宪法的权威不能保证,宪法就会形成虚设,其危害我们已经尝过。所以全国人大前委员长彭真说:“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使“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都已深知,宪法的权威关系到政治的安定和国家的命运,决不容许对宪法根基的任何损害”。当刘少奇被批斗之时手拿《宪法》抗议而无效时,是多么心酸的历史。

每年宪法日,有关部门在开展宪法的宣传教育时,应该反省以上问题。当每一个人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捍卫宪法赋予自己的权利时,不需要宣传教育,宪法也一定会深入人心,被视为珍宝。

最新教师学宪法心得体会大全篇五

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是不可缺少的。因为有了它,社会才会安定;有了它,人们才能过上安稳的日子;有了它,我们的家园才会和谐;有了它,坏人才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总而言之,法律是人民安全的保障,是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规范。知法、学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并且每个人都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来捍卫自己合法的权益,使自己成为一个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公民。

事情,但是却都与法律有关系,这就证明法律一直都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没有深入地思考这些问题而已。作为大学生,我们可能对法律的理解不够深刻,但是起码我们了解一些基础法律知识。在学校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一名遵纪守法,热爱学习的好青年。

拾金不昧,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这些都是优秀品质,我们每个学生都知道,但是能把这几点做好却很不容易。一些同学平时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慢慢地养成了不良习惯,步入社会后就很容易违法乱纪,使自己误入歧途,深陷囹圄。因此别忽视了小事,一些不经意的小事也许就是你步入歧途的导火索,会让你走向不轨的道路,"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是古人留给我们的教训。

同学们,让我们知法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永驻我们心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那样我们的前途将会一片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