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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环保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优质

时间:2023-06-24 14:18:32 作者:曹czj

制定计划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写计划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环保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优质篇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2x年,苏州市环保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注重完善制度机制,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市环保局通过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9282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及重大舆情764次,答复依申请公开70件。

(一)加大环境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注重把握政府环境信息公开重点,不断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使公开成为常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方面,在环保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空气质量指数(aqi)发布平台”,及时、准确公布空气质量信息和首要污染物,每小时更新一次,并提前48小时公布空气质量预报,提出相关出行和健康意见建议,全年公开数据130万余个。同时,我局坚持每月公开空气环境质量状况、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水质状况报告,每年公开全市环境质量公报,还开发了空气环境质量手机app软件供下载使用,方便群众随时随地查询。环评审批信息公开方面,梳理公布了13项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程序及办事指南等内容,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意见,实现建设项目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今年以来,我局受理的253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全部进行了公开。在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方面,指导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并把公开情况列为日常监管执法的内容之一,定期公布超标单位名单。在网站上链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公布国控、省控重点排污单位名单,每季度发布国控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报告。注重加强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每周公布行政处罚情况,每年发布国控、非国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倒逼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今年以来,我局在官方网站上公开环境管理类信息7118条,环境影响评价类信息508条,环保新闻、政务信息等其他类信息1440条。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落实新闻发布会制度,利用“65”环境宣传日等时机先后召开8次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环境状况,现场解答媒体提问;局主要领导还亲自接受“局长面对面”电视采访,介绍了“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情况。认真细致做好12369环保投诉热线、局长信箱、网上投诉等受理答复工作,今年以来,共办理寒山闻钟、行风政风热线、12369环保投诉热线等15000余件、局长信箱32件、公众监督588件,办结率为100%。特别是***环境保护督察期间,认真研究落实督察组交办的环保信访问题,按时限要求办理了32批337件,相关办理情况均在“中国苏州”政府网站及时公示,并在苏州电视台、苏州日报等媒体曝光了24例典型环境违法案例,达到了曝光一件、震慑一片的作用。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梳理完善了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细化明确各部门办理时限,严格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制定了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规范做好答复工作。改进申请办理方式,强化与申请人沟通,不断提高答复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的针对性和满意度。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做好疑难案例办理工作,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信息的重复申请。今年以来,共受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0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回顾202x年政务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全面,汇总性的、结论性的内容多,过程性的、细节的内容少。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不够,有些处室以工作繁忙为理由,政务信息公开出现滞后性,导致一些信息没有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表现为对信息公开内容把握不到位,认为是否公开无关紧要,导致一些应公开信息延迟公开或不公开。

二、202x年工作打算

一是严格政务信息公开要求。按照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规定的目录和时限要求,该公开的一律公开,切实提高公众知情权。对于确实容易引起社会反响的敏感信息,在经过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并做好舆情跟踪。

二是强化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人员、经费等保障措施。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环境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环境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工作。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健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及舆论引导机制,尤其在环境保护重大方针政策、重要法规规章发布后,及时跟进,做好政策解读,对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心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苏州环保局门户网站升级项目已获发改委立项,将按照建设安全高效网上公共服务平台的要求,进一步整合资源,把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作为建设重点,不断深化和拓展信息公开内容,调整充实信息公开的版块、合理设置公开栏目、丰富公开内容,充分发挥环保门户网站政策宣传、民心互动、便民利民的作用。

2023年环保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优质篇二

(一)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容量不容乐观。我县环境污染潜在压力仍未能得到有效缓解,环境污染潜在压力依然较大。辖区环境质量的改善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生活追求不相适应。

(二)2020年我县10个的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相对比较慢。主要由于部分项目群众意愿的选址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和林地,须重新调整选址及做群众工作,造成设计工作滞后,未能按期开工建设。同时项目环评时遇到农村1000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问题,选址重重复复。因此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选点受到制约的条件多,能够适合的建设项目点非常有限。

(三)现场执法力度不够,特别是小型企业数量多、范围广,现场执法监管难度大。

(四)板厂、规模化养殖场数量大、分布广,未能全面排查,摸清摸透企业生产、排污情况。

(五)环境违法行为未能有效快速查处、办结。

(六)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涉及我局的问题目前仍有8个未完成整改,任务量较大,整改难度大。

2023年环保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优质篇三

1.根据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制定了我县《xx县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照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进行挂牌督办,逐项落实整改。

2.对全县梳理的23个环保突出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19个,正在整改的问题4个(嵩溪污水处理厂建成未运行;餐厨垃圾处置任务未完成;自然保护区管护不到位;九龙湖超规划网箱养鱼未清理)。

4.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9件信访投诉件,均做到按时办结,办结率100%。

5.对于市委市政府挂牌督办11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我县已于8月底将涉及我县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问题整改完成并向市直有关部门提交了销号材料。

2023年环保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优质篇四

一是开展各类环境监测。做好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每月对全市15个国控、省控地表水断面、6个湖库点位、1个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考核断面(阊江倒湖断面)以及太平湖流域10个水质较好湖泊断面进行1次监测,每两个月对4个城考断面开展1次监测,完成39个地表水市级考核断面监测任务。开展地表水采测分离,共接收24批次72个断面共计2315瓶样品,严格按照采测分离质控要求落实各项质控措施并按时上报结果。按频次要求完成饮用水源地水质、空气质量、噪声和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任务。全面开展我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采样及国控土壤环境监测工作。

二是持续抓好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水质联合监测工作。每月与浙江淳安县开展1次新安江街口出境断面水质联合监测;每月与宣城市开展一次跨市界水体例行监测;开展新安江流域(xx片)入河排污口及区县出入境地表水考核断面监测工作,包括17个主要入新安江支流地表水、8个新安江流域重点监控城镇入河排口污水、7个区县出入境地表水考核断面监测;对中心城区5条干支流10个监测断面平水期、枯水期地表水开展专项监测。启动新安江流域区县交界断面、重要入河口和重要节点断面的手工水质监测工作。

四是积极开展重点排污单位监测。对7家国控污水处理厂,每季度开展监督性监测及比对监测工作;对5家单位开展vocs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监测。对安徽泰达新材料有限公司、xx市福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等重点排污单位,xx金仕特种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安徽华邦特种材料有限公司、祁门县徽红叶纸厂等有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性监测。全年共出具监督性检测报告共72份,数据3500余个。

五是进一步完善新安江流域(xx片)水环境污染防治监管平台建设。增加了数据在线查看、污染源的实时监测和远程监控等功能,进一步优化平台系统展示界面、完善环境质量数据及视频监控展示。新增屯溪区一水厂、二水厂以及街口水质自动站三个点位视频监控,街口水质自动站监测数据已接入。督促全市18家重点排污单位做好视频监控系统升级完善和自动监测数据联网工作,目前,歙县循环经济园区鼎元污水处理厂及徽州区循环经济园区双益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口自动监测数据已接入平台数据中心。

2023年环保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优质篇五

(一)完成芗城区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编制完成“漳州市芗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分级图”,“漳州市芗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分类图”。划定芗城区生态红线保护区一级管控区5.44平方千米,二级管控区57.69平方千米,总保护面积63.13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23.9%。

今年,环保部组织技术评估组和考核验收组对我区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进行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考核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测民意等方式,对芗城区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芗城区于7月份通过技术评估,10月份通过考核验收。

(三)牵头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

按照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制定并牵头落实《芗城区2016年生态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成立芗城区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动加强与17个相关部门和镇街协调、对接,跟踪督促全区53个生态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完成投资33.9339亿元。截止11月下旬,共完成投资38.0422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12.11%。

(四)推进流域整治

一是落实责任。按照《芗城区河长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和《九龙江流域(芗城段)河长、河段长责任分工》,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二是狠抓“五小”整治。贯彻落实《芗城区重点行业污染排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流域内造纸、化工、电镀、食品、废塑料加工企业等重点水污染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截至11月初,共排查重点水污染企业36家,现已整治关闭企业14家(9家废塑料加工厂、3家有电镀厂、1家甲醛、1家油漆生产厂),停产4家(1家制作酒槽的加工厂、1家酸洗、1家食品、1家木制喷漆)。三是抓好河道清淤整治。上半年,共投入资金约3700万元,用于三湘江等流域的河道清淤工程,共整治河道10公里。四是建立监测通报制度。加强对九龙江流域水质的采样与监测工作,并及时通报水质情况,对指标超标的点位,及时发出预警,督促和指导有关镇(街)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水质达标水平。通过采取多种措施,1-11月份辖区内的一水厂、二水厂和金峰水厂取水口水质基本达到目标要求。

(五)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

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分级审批规定及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制度,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的各项政策措施,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审批。截止11月底,共完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72个,发放排污许可证49份,审批夜间及午间施工许可81件。

(六)落实总量控制政策

一是继续抓好国控企业总量减排督察。督促漳州西区污水厂和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落实好各项减排措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截止11月底,西区污水厂已完成污水处理量742.86万吨,日处理量 2.436万吨,日平均负荷率为 121.8%,预计cod削减约1251.15吨,nh3-n削减约108.87吨。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so2削减约3106.4吨。二是加强养殖总量控制与污染整治。(1)严控生猪养殖总量。深化畜禽养殖综合治理,严把生猪准入门槛,严控生猪养殖总量。(2)严厉查处生猪养殖污染。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我局针对辖区内已通过验收的32家生猪规模化养殖企业(户)的“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等运行情况进行详细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15家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立案处罚12家,处罚金额约20万元。其中对1家屡次超标的企业启动按日连续处罚,对2家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移送公安机关。

(七)狠抓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严格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大我区工业烟尘污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交通干道周边企业大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严厉查处冒黑烟现象。二是加强联防联治。与区建设局、城管局等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治理污染扬尘问题,确保我区空气质量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截止11月份,我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35天,优良天数325天,轻度污染天数10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7.01%。

(八)严格行政执法

一是积极开展清水蓝天专项行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清水蓝天”第二期和第三期专项行动。组织精干力量,会同省、市两级环保部门针对辖区内污染企业开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我局执法人员放弃节假日和夜间、周末时间,实行日查夜查,晴天查雨天查,多方位多时间安排环境执法人员对全区污染企业开展突击巡察,成效显著。共查封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7家次,移送司法刑事案件1家次,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起。二是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在去年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摸底排查工作基础上,我局安排专人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梳理分类,加快清理整顿和处置工作,截止2016年11月底,114个违规建设项目已全部清理整顿完成(其中14个未批先建和100个已批未验项目)。三是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方案,完善企业一厂一档的资料录入,截止当前,共录入287家企业档案资料。同时,根据抽查机制的要求,随机抽取24家企业,对其中3家问题企业已立案进行行政处罚。四是查处违法企业力度大。按照新《环保法》执法要求,建立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环保监管,对全区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督,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截止目前,共处罚企业39家次,处罚金额135.2650万元,其中按日计罚3家。下达整改通知61家,查封扣押18家,环境违法移送公安行政拘留8起,拟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起,环境违法移送刑事案件3起,拟移送刑事案件1起。五是抓好“危废”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指导企业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督促企业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危险废物在贮存、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环境风险。截止目前,我局共组织27家产废企业进行培训,并与企业签订危险废物管理承诺书。同时,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检查危废产生企业28家次,依法查处11起环境违法案件,其中立案处罚8家,查封扣押3起,取缔非法小作坊2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2家。六是加强黄标车淘汰工作力度。继续加大力度推进黄标车淘汰,加强与有关部门、镇(街道)的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分工。2016年,芗城区计划淘汰黄标车1795辆,截止11月30日,我区已淘汰黄标车1547辆,占今年任务数86.18%。七是重视环境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各类环境投诉案件,24小时投诉电话专人接访,并针对调查取证难的特点,采取超常措施,搞好取证工作。截止11月底,受理信访案件226件,其中水环境投诉件49起,大气环境投诉件138起,噪音投诉件30起,其他投诉件9起,12369环保投诉平台共接到投诉113起。八是依法征收排污费。落实排污费收缴有关规定,截止11月底,170家排污单位开展排污申报,共征收排污费469.6425万元。

(九)加强环境宣传,落实挂钩帮扶

一是开展部门挂钩计生“三结合”活动。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对接开展浦南镇吴浦村计生“三结合”帮扶挂钩工作,并确定5户计生贫困户为计生帮扶对象,结合计生帮扶对象实际,主动帮助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确保区委、区政府关于计生“三结合”、“挂一村,帮五户”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是主动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关要求,局领导班子7人到天宝镇田寮村,开展精准扶贫对象的走访和慰问,了解扶贫对象的诉求,并结合各自扶贫对象的实际,制定帮扶措施,确保我局扶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第二十五届元宵灯谜会猜活动以及第45个“环境日”,积极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营造良好的环保舆论氛围,截止11月底,我局在芗城信息报送22条,被采纳5条。报送海都报1条,被采纳1条。

(一)严格项目环保审批。一是严格环境准入,严把审批关,做到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不审批任何淘汰落后,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积极推行清洁能源生产。严格执行分级审批规定及“三同时”制度。对于环境敏感区域的项目审批,坚持饮用水源保护区不批任何与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不新增排污口。二是优化建设项目审批,做好建设项目选址现场指导,严格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14〕24号)规定,严格遵守审批权限、程序和时限,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三是对需要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加大跟踪联系和协调力度,协助项目单位做好报批工作。四是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审批管理,所审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发展规划。

(二)加强重点污染物减排项目的日常监管。一是强化重点企业污染防治,抓好国控、省控企业的总量减排工作,发挥减排效益。二是敦促西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加快建设进度。三是全面落实初始排污权的交易和排污权核定工作。四是协同农林局抓好规模化畜养殖场全过程综合治理。

(三)继续加大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力度。一是突出抓好河长责任制落实,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二是以九龙江流域(芗城段)水质断面考核为牵引,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应急措施,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各种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四)加强工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一是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实施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强有力推进措施,强化危险废物转移审批、转移联单管理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规范危险废物的建档工作。二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升级”活动。要求企业增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六有”,即“有专人、有制度、有台账、有标识、有投入、有设备”,自觉按照环保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逐条落实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规定,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要求,制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年度管理计划,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全面提升危废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按时有序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漳州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2016年完成1795辆黄标车淘汰任务的基础上,力争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余下的965辆黄标车的淘汰任务。

(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突出重点,加强部门协调,明确任务分工,不断加大扬尘污染和工业企业黑烟的整治力度,确保我区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七)严格行政执法。按照新《环保法》执法要求,建立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环保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对全区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督,严格落实新环保法的四个配套措施,严厉打击和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八)落实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一是抓紧启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前谋篇布局,将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融入到芗城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以规划为引领,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二是进一步巩固和发挥我区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的成果,着力抓好工业、农业、家园和旅游四大领域的生态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生态创建水平。

2023年环保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优质篇六

(一)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结合全区“四整治四提升”工作,按照“治污、抑尘、控煤、限车、创绿”的工作思路,狠抓源头治理,强化执法监管,实施专项整治。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52家;强化涉vocs企业监管,排查重点企业10余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完成17个涉喷漆工艺企业喷漆房建设,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持续开展督查工作,对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处罚涉气违法行为企业9家,处罚56万元。严格施工工地扬尘控制管理,制定防尘抑尘工作方案,对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围挡、道路硬化、易扬尘材料堆放遮盖、进出车辆冲洗、建筑垃圾清运等措施。

(二)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日常监测,加大饮用水源地和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力度,及时排查周边环境安全隐患。6月4日,对全区范围内3个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取样检测,每月对石臼湖省控断面水质进行取样监测,确保全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山宁村已基本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山河村整治工作预计年底完成。丹阳片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对限养区、可养区已建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排查,对养殖场(户)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配套设施不合格的,或者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的,按照轻重缓急,已关闭养殖场(户)5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2户、责令整改通知书7户,立案查处5户。

(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处理固废处理行为。全面摸排整治,打击固废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清单销号,全力整改。强化执法监督,对“6.9”、国锋机械2起固废转移倾倒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人,行政处罚10万元。堵疏结合源头治理,在三镇分别设置一个固废临时堆放点,联系有资质单位进行转运和处置,同步启动工业固废处理场建设。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固废源头管控,强化群防群治,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严厉打击一起。

(四)全面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印发了《印发xx区突出环境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xx区迎接安徽省2020年环境保护督察保障工作方案》,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6个专项工作组,坚持主要领导每日调度、分管领导随时调度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查调度,狠抓落实整改,统筹推进整治工作。针对2020年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整改146问题、2020省大气督察交办31个问题落实整改情况开展了三轮“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实处。2020年省环保督察交办我区39个问题(包括1件现代牧业督办件),已完成边督边改36个问题,经市环委办核查后上报销号30个问题。对上级交办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督察,截至目前共组织排查工业企业700余厂次,下发《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232份,联合各镇政府强制断电50余家,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38起,实施行政处罚15起,罚款64.6万余元,涉及刑事违法,移送公安部门查处5起。破获环境犯罪案件5宗(丹阳黄塘村磨子山非法采矿案、“6.9”非法转移倾倒固废污染环境案、新市吴某废碱偷排污染环境案、丹阳非法处置废油桶案、现代牧业环境污染案),抓获犯罪嫌疑22人,12人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人已移送审查起诉,起到很大震慑作用。

(五)深入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制定《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xx区工作方案》,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参与普查,选聘培训13名普查指导员、64名普查员入企调查。共出动普查人员500余人次,清查底册工业企业及产业活动单位数量3060家,生活源锅炉数量3家,入河排污口数量3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4个。

(六)规范建设项目管理。按照“不欠新账,消化旧账”的原则,一是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和原则,规范环评办理程序和流程,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严把 “准入关”。今年以来,共完成审批环评项目710个。二是加强环评机构监督管理。召开全区环评审批工作对接会,明确工作要求,建立工作qq群及时沟通对接;严格落实编制资质审查、环评文件质量把关等举措,切实提升服务质量水平。三是扎实做好企业服务和政策指导。提供环保技术指导300余次,为招商引资项目有效落地提供环保政策指导。

(七)加强队伍建设,做好服务企业工作。积极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提升环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能力。2020年,我局选派出人员参加省、市级培训15人次,4人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并通过。派出7人次参加国家、省环保部门组织的环境污染督察行动,组织专家深入乡镇、企业培训4次,共培训企业法人、员工180多人。

(八)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举办“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世纪行集中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自觉践行绿色生活,共同建设美丽xx。截至目前,共发放环保宣传资料3000多份、环保主题宣传册800余份、宣传海报400余张,宣传横幅100余条。

(九)抓党风廉政促廉洁高效。一是健全完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健全完善了区环保局党建责任制、三会一课等党建制度;完善了机关绩效考核、考勤、请销假、案审、财务管理等机关管理制度,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用制度管人管事,切实做到规范用权、规范管理、规范执法。二是推动“两学一做”常态化。定期开展理论学习,每月开展1次“党员活动日”活动,到横山烈士纪念碑开展“不忘初心”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开展义务献血、义务扫雪、义务植树、义务捡垃圾等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学习座谈、环境整治实践活动等形式,丰富党员组织生活,深化党员党性认识和修养。三是深化党员干部队伍党风廉政教育。全局4名党员主动践行合格党员20条标准,开展“亮岗位、亮承诺、争做合格党员”活动。在深化“两学一做”的同时,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到抓早抓小抓在日常。及时组织党员干部收听收看《婆婆嘴》等警示教育片,及时向党员及群众传达违纪案件通报,打好预防针,筑牢思想防线。

2023年环保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优质篇七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环保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建设“两美”为目标,落实“杭改十条”,打造“最严品牌”,汇聚力量,坚定信心,着力打好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战。一年来,工作有序推进。

一、20xx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截止到11月30日,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05天,优良率61.1%(按照aqi评价),全市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72.3%,我市河流交接断面考核良好,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一)把握龙头,推进“五水共治”。

“五水共治”是治环境、促转型、惠民生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贯穿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局勇挑重担,承担了“治污水”这项大拇指工程,在“五水共治”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1.重落实,全面布置各项任务。制定了《杭州市“治污水(清水治污)”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和《杭州市“河长制”实施方案》,下发了《杭州市治污水20xx年实施计划》,将“治污水”任务分解落实。认真贯彻全省钱塘江水治理和河长制会议精神,牵头杭州市“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建立并运行“月报、季报、督查、例会”等工作机制,制定“一河一策”综合治理导则和河长公示牌规则,督促各地制定并下发“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目前1117条乡镇(街道)以上河道已制定“一河一策”综合整治方案,全市已设置河长公示牌1372个。

2.抓重点,有效推进清水治污。全面开展清除“黑河、臭河、垃圾河”行动,对排查锁定的71条垃圾河、193条黑臭河,全力以赴,截止11月底垃圾河治理任务已全部完成,黑臭河已治理415公里,完成年度目标长度的62.3%。实施阳光排口行动,完成城镇污水管网建设88公里,占年度任务50%。拟定杭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全覆盖方案,明确了20xx年工作任务,开展了各地完成项目的督查,其中737个行政村已完成图纸设计614个,完成招投标461个,已开工建设197个。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企业进行督办,截至11月30日,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22家企业均已完成关停、搬迁或取缔整改。

3.浓氛围,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结合治水主题,积极开展各类相关活动,浓厚“治水”氛围。组织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暨“五水共治”媒体采风活动,举办全市中学生“五水共治”主题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围绕“五水共治”主题在王马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参加了“五水共治全民参与志愿行动”之“小鱼治水”,“世界水日”的宣传活动等活动。进一步扩大“三江两岸”优势和“四边三化”成果,不断亮出杭州“治水”金名片。

(二)紧扣重点,推进大气整治

大气污染是群众反映最集中的问题,是“向污染宣战”的主战场。我局严格按照张鸿铭市长提出的“防、治、建、管、倡、保、考”七字方针,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

1.强制度,加快防治方案出台。印发实施《20xx-20xx年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xx年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制定了杭州市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考核办法和目标责任制,并成功将大气整治专项考核列入20xx年度市直单位综合考评和区、县(市)综合考评。继续完善大气重污染应急体系,完成各地各部门子预案审核,启动3次iii级应急响应,为完善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体系积累了经验。(面试网 )

2.促转型,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推动“无燃煤区”建设,主城区纳入无燃煤区关停或改造的78台燃煤锅炉有68台已完成治理。完成了萧山和余杭区化纤、印染行业55台导热油锅炉煤改气工程。中策橡胶启动了1台锅炉的尾气深度处理试点,半山电厂1台燃煤机组已经停产备用。完成114家污染企业淘汰或停产。全市91台35吨/小时以上电力热电锅炉中有84台完成脱硝工程,全部15条水泥生产线均已完成脱硝。

3.多举措,开展各个专项治理。开展挥发性有机物调查工作,联合浙江大学成立调查小组,赴经济技术开发区、桐庐、临安、建德等地开展制笔、印刷、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实地调研。加大高污染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工作,根据省环保厅今年布置了5.1万辆淘汰任务,持续加大力度,年已完成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6545辆(其中黄标车18967辆),完成黄标公交车淘汰225辆,另有400余辆正在办理淘汰手续。持续开展主城区降尘数据每月统计发布等相关工作。

(三)立足本职,打造“最严品牌”

通过执行最严格审批、最严格监控、最严格治理、最严格执法、最严格制度,着力打造全国环境监管最严格城市,让环境违法者付出惨痛的代价。

1.磨利剑,加大违法震慑力度。为切实加强环境监管,经过连续9稿的反复讨论修改,出台了《关于杭州市打造环境监管最严格城市的意见》(杭生态办〔20xx〕28号,简称“最严20条”),召开记者发布会进行通报,并进一步细化条文,将其纳入生态目标责任制考核,着力让“最严20条”成为高悬在环境违法者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该项工作省环保厅以简报形式全省转发,并得到环保部的肯定。

2.强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结合“最严20条”精神,持续开展重污染行业企业整治执法、局领导带队开展“零点行动”、市级重点污染源监察执法以及各类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环境违法保持高压态势。截止11月底,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80个,处罚金额2803万元,共移送公安部门15个环境犯罪案件(部分仍在调查处理中),刑拘9人,判刑1人,取保候审9人。

3.求突破,加大行业整治力度。当前,行业整治已经进入克难攻坚阶段。今年来持续通报各地整治进展并上网公开四大行业“三个一批”整治企业状态信息,连续召开6次重污染行业整治相关会议,先后开展5次现场督查、3次突击执法检查、3次专题调研,组织实施印染、造纸行业整治“6·30零点行动”,力求有新的突破。目前,全市拟整治印染、造纸、化工三大行业总整治完成率为56.9%,制革行业整治已经完成。

(四)围绕目标,加强生态建设

结合省委“两美浙江”和市委“美丽杭州”目标,根据“杭改十条”要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生态美、发展美、人文美、生活美的有机统一。

1.推改革,加快“美丽杭州”建设。召开第一次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杭州”建设)委员会专题会议,成立市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杭州”建设)委员会,明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分工。开展美丽杭州建设专项督查,根据结果拟定工作汇报。加快立法保障,《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杭州市生态文明和美丽杭州建设促进条例》、《杭州市环境教育条例》等立法工作顺利推进。进一步推进审批改革,优化审批服务。开展局系统部门职责和权力事项清理工作,对现有的488项权力事项进行清理,实现了行政权力事项削减50%的目标。

2.重考核,加快生态目标落实。梳理拟订20xx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出台配套了评分细则,将五水共治、大气整治、行业整治、公众满意度、节能减排纳入一票否决指标,突出治水、治气、治废,优化考核体系,完善评分规则。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工作,分解落实20xx年度生态省考核整改意见。强化绩效考核和资金审计,及时开展中央节能减排资金和市农村生活污水专项资金的申报和资金预拨。

3.抓示范,加快生态城市创建。通过努力,4月24日杭州市省级生态市创建顺利通过现场考核验收,成为我省首个通过现场验收的地级市。截止11月底,我市已有临安、桐庐、淳安、西湖、余杭、江干6个区(县、市)通过国家生态区(县、市)命名验收或技术核查,创建成8个省级生态区(县、市),累计建成118个国家、131个省级生态乡镇(街道),163个市级生态(文明)乡镇(街道)和768个市级生态(文明)村。

(五)强化约束,加快减排进度

总量减排是硬约束,是促进结构转型、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我局始终以市场化为主要手段,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力争提前完成“”总量目标。

1.设目标,落实年度减排计划。20xx年我市化学需氧量削减3.52%,氨氮削减3.83%,二氧化硫削减4.80%,氮氧化物削减6.58%,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根据核定结果,对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情况进行了核定,并对各地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根据省政府要求,明确20xx年我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在20xx年排放总量的基础上分别削减2.0%、2.0%、2.5%和3.0%,由此确定今年减排项目281个,目前已完成170个,完成率60.5%。加快脱硝进度,完成杭联热电等5家企业28台锅炉的验收工作。

2.优机制,深化资源量化管理。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量化管理,目前已初步完成主城区90家企业的初始排污权配额分配核准,累计完成排污权分配企业1335家。进一步做好排污权交易相关工作,5月30日开展了20xx年第一批排污权交易竞拍会在杭州市产权交易所顺利举行,指标首次增加了氨氮和氮氧化物(全省首次交易这两项指标),成交金额3595.8万元。加快企业刷卡排污总量控制,截止11月25日,全市应安装的总企业数为261家,已完成设备安装208家,完成率80%,已联网144家,联网率55%。

3.拓平台,推进减排制度创新。拟定《杭州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核发和管理规范》,研发杭州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系统。强化排污权指标登记交易制度,着手排污权登记办法、排污权质贷款抵押办法等相关法规拟制和排污权登记、交易网络平台系统研发。初步建立排污权指标基本账户制度,实现对各地排污权指标收入、支出和结余的量化管理,落实差异化减排激励、排污权指标激励、超额减排激励、淘汰落后激励及先进地区激励等措施。开展20xx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奖励资金申报工作,已获得2.24亿中央资金的安排。

(六)把握底线,确保环境安全

环境安全是基本底线。通过一手抓固废监管,一手抓辐射监管,着重在应急能力建设上下功夫,在环境信访处置上下功夫,尽最大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1.抓预防,加强固废辐射监管。深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地一策”大盘点行动。进一步对危废、污泥刷卡转运工作进行提升改造,加快视频监控点和车载gps的安装并网。开展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执法检查。加快清洁土壤行动,完成了长河化工退役厂区污染治理验收工作,推进庆丰农化、滨江“三化厂”等地块的修复工作。积极探索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工作。开展全市电离辐射、电磁辐射环境监管及监督性监测。及时核实全市放射源档案资料和射线探伤装置,进一步巩固深化“绿色和谐电磁”创建活动。

2.打基础,加快应急能力建设。持续做好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报告工作。出台了《杭州市将军岩断面水质异常预警与响应机制》、《钱塘江流域水质异常环境应急联动工作规范》、《杭州市环保局 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水质异常联合处置工作机制》等应急规范性文件,筹建杭州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物资网络和应急救援队,搭建杭州市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平台。今年以来已妥善处置钱塘江源水嗅味异常、桐庐四氯乙烷泄漏事故等13起环境应急事件。

3.重沟通,加大信访维稳力度。今年1-11月份全市共处理环境信访4036件,比上年同期2121件上升90%。面对环境信访如此高发态势,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并采取局领导带案下访、重点信访包案、局领导带队夜查信访突出环保问题等途径,提前介入,真心沟通,化解矛盾。积极协助做好千岛湖引水、九峰垃圾焚烧项目以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项目二期(立佳环保)、原庆丰农化等相关环境问题的维稳工作。

(七)夯实基础,加强能力建设

始终把固本强基作为首要任务抓好抓实,加快以“智慧环保”为核心的软硬件基础建设,激发干部活力,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为推进全市环保工作提供强有力保证。

1.强技术,加快“智慧环保”建设。加快“一源一档”数据库的补充更新,已累计统计2275家污染源数据。继续推进移动执法一体化系统建设和环境应急管理及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环境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努力打造环保“大数据”,进一步消除“信息孤岛”效应。监测能力建设得以加强,年共获取监测数据290万个。做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运行工作,“三个率”(自行监测率、传输有效率、监督性监测完成率)基本达到了国家考核要求。推进城市通风廊道、千岛湖生态安全等重点课题研究,开展全市环保产业调查和环保生态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绩效跟踪工作。完成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全市水环境功能区划特别是饮用水源地区划调整修编工作顺利推进。

2.振士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巩固局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局系统规章制度的修改完善和长效机制建设。启动局机关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举办局系统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训班,共约120余名干部参加。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并建立电子数据库。继续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年度党建工作目标和理论学习计划,抓好基层组织建设。

3.提作风,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狠抓“八项规定”等党风廉政制度的落实,开展20xx年“廉政工作日”和“廉洁环保”主题教育活动,明确20xx年度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和责任分工。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严肃处理了2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开展了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清理工作和局系统办公用房清理情况等作风建设重点事项的监督检查。

二、主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三大环境矛盾依然突出。“五水共治”考核总分1000分,我局牵头的“治污水”工作就占420分,考核压力非常大,然而由于市政管网不配套等原因,全市仅五城区就有约15万吨/日的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导致我市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城市河道治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繁重。今年1-5月份全省交接断面考核,我市为唯一不合格城市。大气整治方面,煤改气推进困难,工业用气价格居高不下,天然气管网铺设进度缓慢,要完成省里布置的工业企业烟粉尘治理和淘汰5.1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任务难度极大,挥发性有机物(vocs)调查和治理也遇到众多困难。全市仍处于大建设阶段,全市仅工地就有近4000个,工地扬尘对大气影响较大。今年1-5月全省11地市空气质量排名通报中,杭州位于第8(其中5月份排名第9)。土壤治理方面,管理形势依然严峻,危废处置违法行为高发,且处置项目落地困难,邻避效应明显,处置能力难以满足管理要求,同时土壤修复任务艰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仍然任重道远。

二是部分重点任务依然滞后。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进展慢,批建不符普遍存在,特别是萧山区51家印染和79家化工企业提升整治进展滞后,在全省处于倒数,影响杭州全市的进度排名。总量减排依然困难重重,部分国家重点项目进展缓慢,无论是排污权交易、刷卡排污、许可证统一管理都存在任务重、难度大等问题。生态创建方面,目前萧山、富阳、建德离国家生态区(县市)命名还有较大差距,故我市按原定计划通过国家生态市验收压力较大。另外当前“四边三化”等工作趋于停滞,部分地区机构、人员涣散,工作推动困难。

三是系统基础能力依然薄弱。当前环保局有14个非常设的临时办公室,不仅要开展日常监管工作,而且还要牵头协调全市大气整治、“五水共治”的“治污水”等工作,实在不堪重负。且随着公民环境意识的提升,凡是涉及到水、气、土壤、噪声、辐射等各种环节问题,首先对牢环保局,各类突发事件和信访投诉应接不暇。再者经过多年粗放式发展,环境容量已经到达饱和临界点,稍有不慎就容易酿成环境事故,加上当前各类监测、监察硬件配备跟不上,监管不到位的问责风险时刻存在。另外年底要通过总量减排监测体系“三个率”的“一票否决”考核也有大量工作要做,系统内干部职工心理压力普遍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半年,我们将以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为指导,以治水、治气、减排为突破口,通过最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全力以赴建设“两美”杭州。

(一)有序推进“美丽杭州”建设

一是全力做好市委市政府召开的生态文明形势分析会相关准备工作。针对11月份“美丽杭州”建设督查的问题,组织各地整改并做好后督察工作。加快建立环保法庭、环保公益诉讼试点,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形势分析例会、重大决策公众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等相关制度。围绕“五水共治”和“美丽创建”,进一步抓好“杭州环保”微传媒建设工作。

二是全面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完善跟踪督查、月度报送、联席会议等制度。加快立法调研,完成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法、生态补偿资金及生态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调研或修订研究。加快杭州市水、气环境功能区调整工作,特别是水环境功能区划调整,需要请各地政府向省环保厅多汇报沟通争取支持。

三是扎实推进生态省建设和生态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开展生态省目标任务的动态管理和评估,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开展市县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动态通报和预警,进一步提高考核刚性。

四是围绕工作大局做好服务。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任务和社会考评意见整改,继续做好九峰垃圾焚烧项目等重点项目服务工作。加快完成“三江两岸”年度工作进度,确保“四边三化”工作通过考核验收。

(二)有序推进“治污水(清水治污)”工作

一是加快歼灭垃圾河,快速推进黑臭河整治。会同治水办、林水局督促个别区、县(市)尽快集中兵力组织会战,尽快启动剩余黑臭河治理,对清洁后的垃圾河进行长效保洁维护。

二是实施交接断面水质改善应急措施。市本级与萧山、余杭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对渡船桥、萧山市出口等断面要会同市、区两级农业、林水、城管部门联合采取针对性措施,科学有序管控支流水闸,增加配水量,加快断面周边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和生态修复,提升水质质量,确保年底省对市考核良好,争取优秀。对省控断面功能区水质超标的7个点位要采取针对性的“治水”措施,确保水质稳步改善。

三是巩固深化河长制和阳光排口行动。重点做好一河一策水环境治理方案的编制和标牌规范化提升工作。组织河长制督查,做好我市钱塘江和五常港河长制推进工作。结合“一口一档”和“一源一档”的调查基础,推广规范“阳光排口”行动。

四是加快饮用水源保护和农村污水处理工作。按时完成水源保护区内违法企业关停搬迁和清理年度任务,开展苕溪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大薄弱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督查力度,确保完成737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

(三)有序推进“大气整治”工作

一是加快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推进杭钢搬迁等重点项目进度,制定实施更严格的重污染高耗能产业关停淘汰政策,确保今年全市企业关停转迁及淘汰落后产能255家以上。继续深化“无燃煤区”建设和清洁能源改造。

二是加强移动源污染控制。严格控制机动车增长速度,加快黄标车淘汰,确保完成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5.1万辆任务,主城区淘汰所有公交黄标车。进一步扩大限行区,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和加气站配套建设。

三是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控制。推进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全面启动11个重点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的调查和治理,完成省下达的105家化工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年度治理任务。

四是进一步加强科技支撑。完成杭州市气候专项规划调研,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科技预警体系建设。完善我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加强扬尘和油烟科学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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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环保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优质篇八

1.针对重型柴油车执法工作,研究科学管控和长效机制,除汤河口检查站24小时检查外,根据实际交通流量情况增设检查点,增加人员,加大检查量和处罚力度,严控重型柴油车。

2.针对xx区扬尘管控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制定管理办法和考核意见,加大区域精细化管理力度。

3.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聘请环科院对企业voc治理全面诊断把脉,开展“一企一策”,推进企业voc有效治理。

4.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机关食堂由区财政统一治理,社会餐饮企业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由企业自行治理,财政给予适当政策性奖励。

5.开展村级水质断面考核工作,确保重点流域考核断面稳定达标。

6.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通过降低违法排污总量,提升整理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