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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村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汇报 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模板7篇)

时间:2023-09-05 21:01:35 作者:书香墨 最新村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汇报 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模板7篇)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总结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总结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村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汇报 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篇一

一是执法人员现场排查食堂安全隐患,积极与学校交流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整改,加强执法效果;二是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三是严格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从食品采购、加工、留样、供餐等环节指导食堂从业人员规范操作。

1、检查内容:“明厨亮灶”改造情况;餐饮服务许可情况;环境卫生、“三防”设施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食品贮存措施、加工制作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餐厨废弃物管理、留样登记管理、应急处置、用气用电安全等,另外还检查了农村暂无热餐供应的学校营养餐发放管理、留校学生住宿、学校保卫安全等情况。

2、检查情况:共检查学校(含托幼机构)20家,有学校食堂17家,有许可证17家,已完成“明厨亮灶”改造4家(其中3家视频厨房,1家透明厨房)。此次下发监督意见书9份,责令整改9家。

3、存在问题:

(1)采购索证索票和验收登记不规范。部分学校食堂采购登记项目和品种不全,索证索票做得不够规范,特别是索取的采购发票不正规,多为手写单据。

(2)部分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差,操作期间不穿戴工作衣帽,不注意个人卫生。

(3)一些学校食堂本学期新招聘从业人员还未及时进行健康体检。

(4)食品留样不规范。个别学校食堂留样量少于150g且未标注具体日期,部分学校食堂留样登记不全。

(5)一些学校食堂环境卫生差,不能严格按照功能分区操作,物品堆放凌乱。

村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汇报 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篇二

20xx年度,我局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按照市政府职责分工,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管理建成区内食品摊贩、餐厨废弃物处置等方面开展了很多的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围绕“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工作原则,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河北省城市市容管理条例》和《冀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认真宣传食品安全对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意义。制作宣传展牌五块、印制各类宣传页3000余份,在冀州市影院广场、迎宾市场多次开展宣传工作,还利用电视媒体对乱扔乱倒、随意占道等不卫生、不礼貌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在食品安全方面我局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同三个中队长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城管局执法大队为主体,抽调收费科三名成员,共计22人全面开展工作。制订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

1、加强食品摊贩监管工作。目前市区范围内各类食品、肉食摊贩90余个,为规范食品、肉食摊贩的经营场所,我们在市区内不一样区域或背街小巷确定了7个小型食品、肉食、蔬菜水果市场,规定凡经营肉食、食品的摊贩必须进入规定市场,严厉打击和取缔流动摊贩。同时规定了经营时间,根据季节的不一样采用不一样的时间段,既便于业主经营,又便于卫生、防疫等执法部门检查。清理、规范肉食、食品摊贩35个,取缔占道屠宰、占道加工5处,对12个违法占道经营的食品、肉食摊贩进行了行政处罚。

2、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为进一步贯彻国家、省和衡水市、冀州市政府关于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活动的精神,全面加强我市食用油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局从源头抓起,在全市市区范围内开展了拉网式大排查,排查的重点是各类饭店餐馆、火锅店、街头食品摊贩,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工地食堂等,对涉及排放餐厨废弃物的单位及个体户做到彻底排查,不存在死角、不落环节、不留盲区。在排查中异常注意发现利用餐厨废弃物提炼“地沟油”的黑窝点,彻底摸清了餐厨废弃物的流向,对随意倾倒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了制止和规范。共排查餐饮业和企事单位及个体户350个,对餐厨废弃物搜集不合格的13个单位进行了限期整改。未发现利用餐厨废弃物提炼“地沟油”的企业和黑窝点。

3、努力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为促进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我局对冀州市肉食、蔬菜销售情景,区域分布情景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根据市民提出的见意,经过综合考察与分析,为方便群众净化美化城市环境,我局向市政府提出在朝阳大街北段和昌成路中段分别建设占地30亩与5亩的中小型食品、肉食、蔬菜水果综合性批发和零售市场。目前已开始征地等前期工作,预计明年上半年投入使用。

村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汇报 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篇三

20xx年度,我局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按照市政府责任分工,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管理建成区内食品摊贩、餐厨废弃物处置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围绕“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工作原则,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河北省城市市容管理条例》和《冀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认真宣传食品安全对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意义。制作宣传展牌五块、印制各类宣传页3000余份,在冀州市影院广场、迎宾市场多次开展宣传工作,还利用电视媒体对乱扔乱倒、随意占道等不卫生、不文明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在食品安全方面我局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同三个中队长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城管局执法大队为主体,抽调收费科三名成员,共计22人全面开展工作。制订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

1、加强食品摊贩监管工作。目前市区范围内各类食品、肉食摊贩90余个,为规范食品、肉食摊贩的经营场所,我们在市区内不同区域或背街小巷确定了7个小型食品、肉食、蔬菜水果市场,规定凡经营肉食、食品的摊贩必须进入规定市场,严厉打击和取缔流动摊贩。同时规定了经营时间,根据季节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时间段,既便于业主经营,又便于卫生、防疫等执法部门检查。清理、规范肉食、食品摊贩35个,取缔占道屠宰、占道加工5处,对12个违法占道经营的食品、肉食摊贩进行了行政处罚。

2、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为进一步贯彻国家、省和衡水市、冀州市政府关于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活动的精神,全面加强我市食用油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局从源头抓起,在全市市区范围内开展了拉网式大排查,排查的重点是各类饭店餐馆、火锅店、街头食品摊贩,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工地食堂等,对涉及排放餐厨废弃物的单位及个体户做到彻底排查,不存在死角、不落环节、不留盲区。在排查中特别注意发现利用餐厨废弃物提炼“地沟油”的黑窝点,彻底摸清了餐厨废弃物的流向,对随意倾倒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了制止和规范。共排查餐饮业和企事单位及个体户350个,对餐厨废弃物搜集不合格的13个单位进行了限期整改。未发现利用餐厨废弃物提炼“地沟油”的企业和黑窝点。

3、努力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为促进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我局对冀州市肉食、蔬菜销售情况,区域分布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根据市民提出的见意,经过综合考察与分析,为方便群众净化美化城市环境,我局向市政府提出在朝阳大街北段和昌成路中段分别建设占地30亩与5亩的中小型食品、肉食、蔬菜水果综合性批发和零售市场。目前已开始征地等前期工作,预计明年上半年投入使用。

村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汇报 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篇四

一、加强领导,完善监管机制

我局按照都江堰市食安办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应急预案和工作计划,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德伟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层层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计划、按部署稳步推进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工作制度,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健全了案件查处抄报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今年来,我局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部门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规范了食品经营环境,以节日市场整治为重点,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了方案,落实了措施。以农村和城市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了猪肉领域的违法经营活动,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车辆60台次,共出动行政执法检查30次,下达整改通知书10份,关闭非法屠宰点6家。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生猪屠宰市场明显好转,确保了肉品食品安全。

三、强化监管,推进生猪产品质量溯源体系

(一)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完善和落实生猪购销台账、屠宰加工、检疫检验、消毒及安全等项制度。严厉打击屠宰注水生猪、病死生猪以及出厂未经检疫检验、未*电子芯片的违法行为,为防止关闭屠宰点死灰复燃,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受理举报投诉5起,办结率100%。

(二)完善屠宰企业制度,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屠宰企业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规范运营,完善企业购销台账;芯片登记情况;无害化处理登记记录;屠宰废水处理情况等各项制度。

(三)全面推进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整合重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制定了《都江堰市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工作方案》,对我市现有的7家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整合重组并重新规划布局,在保留福润公司的基础上,确立了在原真诚屠宰厂(天马)、辉润屠宰厂(石羊镇)进行改扩建,将原有7家屠宰厂整合重组至3家,全面提升我市生猪屠宰行业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水平。

我局围绕食品安全的总体部署,积极开展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怎样识别注水肉》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了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增强我市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我局精心组织人员在市区水文化广场设立宣传点,展出图文并茂的知识宣传栏,接待前来咨询消费者300多人次,散发宣传资料300余份,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打击私屠滥宰、指导屠宰企业开设直销专卖店;

(三)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开展定期不定期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村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汇报 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篇五

活动前夕,在县委县政府的安排我局组织执法人员提前进入宾馆、酒店等有关餐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从食品加工场所环境卫生、食品生产设施设备及食品加工流程等环节进行全面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下发监督意见书要求即可整改。做到了安排得当,措施有力,提前预防和保障了大型活动期间的餐饮食品安全工作。

活动期间,对县上确定的定点餐饮服务接待单位的食品安全情况实行全程指导监督,我局监督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大型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要求,每天对采购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提前查验、对高风险食品原料加工前进行检测,特别是蔬菜农药残留量检测,对检测出农药残留量超标的蔬菜禁止加工食用,要求餐馆采购原料食品时,严格把关及时索证索票做好台账记录,加工的餐饮食品上桌前留样48小时后方可消除,加强对菜单的审核,禁用高风险食品和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切实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我局严格执行餐饮服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保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餐饮食品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和完善食品及其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规范餐饮食品操作规范,及时制定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制定保障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食源性疾病或食物中毒事件时能够立即做出快速反应,严格按照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来处理,确保大型活动餐饮食品保障工作万无一失。

村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汇报 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篇六

为确保“xx省第十一届全运会、省第八届残运会”期间猪牛羊肉品(以下简称“肉品”)与酒类食品供应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肉品、酒类食品消费安全,规范我市肉品、酒类市场秩序,xx市商务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支队”)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平安省运”要求和商务局制定的《关于印发〈xx市商务局“平安省运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潭商发【20xx】47号)精神,结合本市肉品、酒类工作实际情况,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现将省运会期间肉酒食品供应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 制定方案

支队遵照上级要求,以“放心肉”、“放心酒”为目标,成立了以副局长兼支队长周启汉同志、副局长兼政委李中同志为核心的“平安省运”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设立肉品与酒类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由副支队长赵立军、谢一湘分别兼任肉品与酒类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主任,并按照《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xx省酒类管理条例》要求,详细制定了《省运会期间开展肉品与酒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支队全体人员围绕肉品与酒类食品安全,认真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

二、周密部署 整治扎实

1、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安排部署。

支队专门组织召开了加强省运会期间肉品、酒类食品安全的商务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对整治工作作出了周密安排,制定具体检查和整治措施,并把整治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到一大队、二大队和有关人员。大家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切实负起了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确保了省运会期间没有发生食用肉品和酒水的安全事故。

2、全面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场。

支队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督管理和制度健全、完善工作,严防了病死、注水、瘦肉精、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肉品进入流通、销售、食用环节。积极主动的联合市畜牧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管理的意见》,在全市各宾馆、农贸市场、超市、屠宰场、街道、社区及人员密集、流动量大的地方张贴、散发了《关于对猪牛羊鲜肉产品实行“两章两票”上市销售的公告》。为了高质量的做好省运会各宾馆运动员、工作人员的肉品供应,还专题向市省运会组委会呈送了《关于十一届省运会、第八届残运会期间定点食用新五丰生猪肉产品的报告》,得到批准后,组长刘向阳、张铁强两同志每天早上对配送进入运动员居住的各个宾馆的肉品进行检查、把关,发放、粘贴市省运会组委统一定制的“肉类流通标识”。

3、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

支队联合畜牧、工商、公安等部门加强了对生猪定点屠宰的执法工作,经常坚持在凌晨2时30分左右,牵头组织市直各职能部门清查生猪定点屠宰场和肉品市场。据统计,支队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5次,出动执法人员675人(次),执法车辆90台(次),取缔私屠滥宰窝点3个,收缴白板肉300公斤,病死、病害猪肉488公斤。

4、指定了省运会宾馆的肉品供应。

为确保省运会期间运动员食用肉品绝对安全,高质量地做好省运会宾馆的肉品供应工作,支队对运动员食用的肉品做到了“六个指定”,即指定屠宰场宰杀生猪、指定人员检疫检验、指定配送车辆、指定配送宾馆、指定配送时间、指定执法人员检查、把关并粘贴“省运会肉品流通”供应标识,做到肉品宰杀、流通和食用环环相扣,全部使用绝对合格的肉产品,确保了省运会肉品供应安全。

5、开展迎省运酒类消费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支队按照《食品安全法》和《xx省酒类管理条例》、《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要求,以整顿我市酒类市场为重点,切实规范酒类行业管理,确保省运期间酒类市场消费安全。支队加大了对酒类市场的执法检查密度,采取巡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查获、没收假冒伪劣酒类商品387瓶,还联合文化、公安等部门重点对酒吧、ktv进行检查,要求他们购进和销售的酒必须具有酒类流通随附单。针对检查出来的不合格单位,当即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销售假冒伪劣酒品的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要求全市各酒品经销单位,必须在其醒目位置张贴“温馨提示”,告之酒品消费者在购买时的一些注意事项。从而使我市酒类市场经营进一步正规有序。

三、依法处置 从严从快

通过有效的整治,肉类、酒类市场得到了较好的净化。整治期间,对宝庆路生猪定点屠宰场、乡里美食生猪定点屠宰场、岳塘生猪定点屠宰场检测含有“瘦肉精”的生猪,分批次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共计焚烧生猪78头。9月8日,支队在市双马垃圾场组织集中销毁病死、病害猪肉及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现场会,将查获的价值近2万元计488公斤病死病害猪肉、价值30万元计387瓶假冒伪劣白酒,进行了集中销毁。市内各大媒体均将现场销毁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社会反应相当好。这既是对我局确保“平安省运”,开展肉品、酒类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展示和检阅,更是对制售病死病害猪肉、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和震慑,同时也表明了支队从严格监管肉类、酒类市场,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坚强决心和信心!

四、下一步的工作

我们要以此次省运会为契机,继续发扬支队这种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敢干打硬仗、善于连续作战的顽强作风,认真搞好肉品和酒类市场检查整治,加强日常稽查工作,特别是加强对重要地段、重点部位的监管,排查“钉子”户,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打击活动,以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做到让政府满意、领导放心、自己称心、群众赞赏,以优异成绩迎接市里对商务局的绩效考核,局党委对支队的检查验收。

村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汇报 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篇七

领导对这次“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十分重视,认为此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粮油安全法规,正确引导和提高市民依法经营、健康消费意识的良好机会。专门召开了专题会议,就这次宣传活动的时间、内容、具体要求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为了加强对这次宣传月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宣传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了以发改委主任为组长、粮办室副主任为副组长,有关科室人员参加的粮油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并将各项具体工作责任到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局面。收集了有关粮食政策法规知识、粮油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等资料。为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按照区文件要求,深入粮食基层企业,利用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积极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粮油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6月14日粮办室副主任带领小组成员,深入到粮库对储备粮安全储存状况、储粮安全情况、各种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化学药剂使用等进行全面检查。

粮库现存储备粮33吨,其中中央储备粮57吨,市级储备粮19吨,区级储备粮13吨。从检查的情况看,粮食品质状况良好,全部符合国家标准。现存储备粮数量真实安全。

一是能够严格按照“一符”“三专”“四落实”规范化管理工作及“四无”粮仓五项基础工作,确保了储粮安全。

二是对化验室药品库的管理坚持双人双锁。领取药品坚持领导审批,规范使用,专帐记载,建立有效管理制度,并做到了制度上墙。

三是认真执行企业消防和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每年签订一次安全责任书,使企业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四是始终坚持以科学储粮是发展为宗旨,截至目前33吨小麦全部为科学保粮,并且逐步由低药储粮转向绿色储粮科保率达100%。

通过开展粮食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使我区粮食经营者、消费者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内容有了了解,增强了对食品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提高了依法收购和守法经营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