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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热门17篇)

时间:2024-01-03 11:10:24 作者:HT书生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作者的意图和表达方式,增进对文学作品的欣赏和体验。小编精心整理了一些读后感的案例,欢迎大家阅读和借鉴。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

再次看了这本小说,再次被里面的男主感动了一次。同时也觉的小说就是小说,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优秀的男人呢?简直是极品,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男主的名字叫何以琛,是个英俊不凡,气宇轩昂,自信沉着的一个男人,这些不是最主要的,最重要的是这个男人很深情,他可以在女主不辞而别7年里,一直监守的等着她!可以想象,他有多么爱她!优秀的男人身边总是不缺乏女人的,可是,我们的男主一直过着苦行僧一样的生活,真是不容易啊。对于在现实的社会里,这样的男人我觉的可能是不会有的。

女主赵默笙也是何其幸运能得到这样优秀男子的钟情和专一,毕竟女主不算优秀,7年后再次回来,男主的行为,让无数读者觉的,这样完美的男子,怎么自己身边就没有呢?结局是可喜的,深爱彼此的两人最终走到一快了。小说中觉的比较好玩的片段何以琛,何以琛以琛是怎么被她缠上的她也不太清楚,以琛更是莫名其妙,反正那时候她就追着他跑,直到有一次受不了,板着脸问:赵默笙,你为什么老是跟着我?换成现在的她大概会羞愧的无地自容吧!然而那时候她是那么的不知羞,睁大眼睛问:以琛,是你笨还是我笨,哎,你那么聪明,一定是我笨了,我怎么这么失败,追了半天人就都不知道我在干什么!犹记的以琛目瞪口呆,半天说不出话来,后来提到这件事,曾好笑又好气地说,他本来是想质问的口气让她感到羞愧的,谁料到这世上居然有脸皮这么厚的小女子,反将了他一军。所以当时法律系的高才生迟迟反应过来后,居然只能结结巴巴地说;我不准备在大学里找女朋友。她那时单纯的连借口都听不出,一鼓作气地问:那我现在排队,等你大毕业了,可不可以有优先录取权?面对毫无章法的对手,口若悬河的最佳辩手顿失滔滔,抛下一句有课就落荒而逃。她当然没有就此气馁,可在她想到更好办法之前,居然听到学校有人在传:法律系的那个何以琛听说有女朋友了,叫什么赵默笙,名字挺拗口的。她一听几乎是飞快地跑到自习室找到何以琛,急忙澄清:谣言不是我传出去的,你要相信我。以琛从书中抬头,目光清明地说:我知道。她傻傻地问:你怎么知道?以琛神色自若地回答:因为那是我传的。这回终于换她堂目结舌,耳边是他在冷静的分析:我考虑过了,如果三年后你注定是我女朋友,我何不提早行使我的权利。

在现实的社会了,当你回到家把一天疲惫的面具摘下以后,躺在沙发里的时候,可以看看这本书哦,减轻压力哦!净化心灵!

祝愿各位有情人终成眷属!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

近期,电视剧《何以笙箫默》正值热播,为了看得过瘾,便找来顾漫的小说来看。

以琛,非典型向阳性生物,明明心里想得要死,脸上还一副酷酷的样子。仗着律师口才和默笙讨论她的肖像照所有权问题,欺负默笙的龟速反应要到她的手机号码,凭借文小姐成功扰乱默笙的心湖,正派的何大律师原来可以狡诈到这个地步。可惜,步步为营,却在听到相亲两个字时乱了阵脚。默笙相亲?她怎么能,怎么敢?何大律师二次失败,经过了那么多年,他还是输给了她,一败涂地。噙着泪花看这句话,其实,以琛没有输给默笙,他只是输给了自己的爱。

默笙,她是一个沐浴在阳光中的女孩,()文中对她的身世只寥寥几笔,但我似乎总能从她的开朗中找到一丝无奈,怯懦的屈服不是因为不坚强,而是因为疲倦了与命运的周旋,该在乎的她在乎过了,该挽回的她努力过了,但都是徒劳,于是她选择不顾一切的逃走,带着别人和自己的眷恋。很多人都骂她,骂她薄情,但她毕竟是个小女生而已,在发生了那么多的变故之后,生活立刻变得没有方向,什么人该相信,什么人不会变,一切仿佛又失去了它的定义变得陌生,于是她选择到一个同样陌生的国度,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听陌生的歌,然后才发现原来费尽心思想忘记的就那么忘记了,是这样的吗?但是,她还是回来了,也许正像她所说的,她只是想……看看他而已,知道他还在,在这样城市里,幸福或痛苦的活着,原来她一直都放不下。

原来在生命中有那么多放不下的风景,一直耿耿于怀,谢谢这些美丽的风景,让我们还有等待和追逐的勇气。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

如果平淡的爱情也能拨动人心弦的话,我想顾漫就是那个“云游诗人”。

她善于用平实的话语,温温的情感打动我们这些在大都市中习惯尔虞我诈的心。

看着两个人从相恋――分离――再重逢――结婚,情节没有太多波澜,作者执意用一种“微火熬炖老鸭汤”的方法给我们讲述这样一个故事,可是我仍然在这样的文章中,找到了心动,心痛的感觉。

痛――不一定是痛彻心扉的,也可以像这样――在不知不觉之中让它蔓延在呼吸里。

同样――心动不一定要大笑,也可以看到他们俩在一起就会不自觉地嘴角上扬。

自然,不刻意才是最真实,最美丽的。

这篇文从头看到尾,似乎我都没发现――那句“我爱你”,而是在向我诉说着,他们更加地承诺――“在一起”。

爱情就是这样,爱不一定要用嘴讲才是爱,爱是一种无微不至的关怀,不论那个他(她)在多么遥远的地方,也不论他(她)是否能找到来时路,我都会在一个显眼的位置等着他(她)的归来。

爱就是如此地坚定不移。

顾漫也用《何以笙萧默》给我们诠释了那句人人为之艳羡的――“执子之手,与之偕老。”

如白开水一般的爱情故事,细品就是这样的无杂质。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七年分离造成的裂痕时时刻刻在提醒着彼此的伤痛,也许只是细小的伤口。

可是同样痛不欲生。

因为太在乎,所以受不起。

他们之间,其实在七年前就已经尘埃落定。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

最初,看到一个书友对它的评价,其中有这样一句“缘分是一群忙碌的蝴蝶,却永远飞不过沧海。蝴蝶飞不过沧海,却原来是沧海那边没了等待。”因这一句话,我注意到这个美丽的名字——《何以笙箫默》。

作者在后记中有这样两段话: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刚开始并不能完全体会“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含义,却也为着“生死契阔”而动容。渐渐地成长,更加喜欢这两句诗了。在爱的世界里,轰轰烈烈固然绚烂夺目,但能够一生相守,宁静安定,也是一种难求。越是成长越是能够认清世间百态,越是觉得相恋容易相知难,相知容易相守难,甚至有时会怀疑这世界上是否存在海枯石烂,是否存在爱情。到最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来,幸福莫过于此。

在书的开篇,隐隐有些担心,怕面对的是一种人生的遗憾。因而,翻看了一段结尾的文字,轻松的话语,想来,经历过风雨之后,以琛和默笙即使不能“与子偕老”也可以谈笑风生了吧。现实中有太多悲欢离合,有太多遗憾,总希望作品中能有一个圆满的,让人可以暂离现实中的悲伤和苦难,也是一种心怀希望吧。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

最平凡不过的故事,等待与重逢,猜疑却又不舍,最终,默笙和以琛,还是牵手,用尽一生的勇气。

孩子们终究是喜欢这样明净清秀的笔调,这样平淡入心的情节,这样古老悠长的结局。

可以说孩子们都缺乏耐心,可最能守得住自己心性的却也是小孩子。那些蹲在地上看蚂蚁搬家的孩子,那些倚在阳台上数星星看北斗的孩子,那些于夏凭窗听蝉鸣的孩子,都是有耐心的。他们都习惯耐心地等待,因为等待,便有希望收获所有的期待。

7年,以琛,默笙,长久地等待,不肯将就。都是那么倔强的孩子,那么单纯的心思,所以才能不肯将就。

7年,以玫,应晖,终是输不起时间,更输不起心爱的人,宁选择重新开始。

时光里,感情中,等待之下,得到并能珍惜的,或都以为自己敌过了时间,其实只是时间给了彼此恰到好处的缺口,让恰到好处的情感不痛不痒地流过心中。

何以笙箫默,又是一个美丽的幸运童话。“曾经沧海难为水”,诗句总给人太多逃避现实的借口。

相爱了,等待了,重逢了,便相守,这是何以笙箫默的一种景致。

喜欢了,放下了,重新开始,这是何以笙箫默的另一种景致。

执着何其美好,我们被教导得太多了。

我宁可相信,挥手告别之后,再次空出那个重要的位置期待下一个人,才是生命中积极有益的轮回。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

再次看了这本小说,再次被里面的男主感动了一次。同时也觉的'小说就是小说,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优秀的男人呢?简直是极品,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男主的名字叫何以琛,是个英俊不凡,气宇轩昂,自信沉着的一个男人,这些不是最主要的,最重要的是这个男人很深情,他可以在女主不辞而别7年里,一直监守的等着她!可以想象,他有多么爱她!优秀的男人身边总是不缺乏女人的,可是,我们的男主一直过着苦行僧一样的生活,真是不容易啊。对于在现实的社会里,这样的男人我觉的可能是不会有的。

女主赵默笙也是何其幸运能得到这样优秀男子的钟情和专一,毕竟女主不算优秀,7年后再次回来,男主的行为,让无数读者觉的,这样完美的男子,怎么自己身边就没有呢?结局是可喜的,深爱彼此的两人最终走到一快了。小说中觉的比较好玩的片段何以琛,何以琛以琛是怎么被她缠上的她也不太清楚,以琛更是莫名其妙,反正那时候她就追着他跑,直到有一次受不了,板着脸问:赵默笙,你为什么老是跟着我?换成现在的她大概会羞愧的无地自容吧!然而那时候她是那么的不知羞,睁大眼睛问:以琛,是你笨还是我笨,哎,你那么聪明,一定是我笨了,我怎么这么失败,追了半天人就都不知道我在干什么!犹记的以琛目瞪口呆,半天说不出话来,后来提到这件事,曾好笑又好气地说,他本来是想质问的口气让她感到羞愧的,谁料到这世上居然有脸皮这么厚的小女子,反将了他一军。所以当时法律系的高才生迟迟反应过来后,居然只能结结巴巴地说;我不准备在大学里找女朋友。她那时单纯的连借口都听不出,一鼓作气地问:那我现在排队,等你大毕业了,可不可以有优先录取权?面对毫无章法的对手,口若悬河的最佳辩手顿失滔滔,抛下一句有课就落荒而逃。她当然没有就此气馁,可在她想到更好办法之前,居然听到学校有人在传:法律系的那个何以琛听说有女朋友了,叫什么赵默笙,名字挺拗口的。她一听几乎是飞快地跑到自习室找到何以琛,急忙澄清:谣言不是我传出去的,你要相信我。以琛从书中抬头,目光清明地说:我知道。她傻傻地问:你怎么知道?以琛神色自若地回答:因为那是我传的。这回终于换她堂目结舌,耳边是他在冷静的分析:我考虑过了,如果三年后你注定是我女朋友,我何不提早行使我的权利。

在现实的社会了,当你回到家把一天疲惫的面具摘下以后,躺在沙发里的时候,可以看看这本书哦,减轻压力哦!净化心灵!

祝愿各位有情人终成眷属!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字

下一世,默笙和以琛相忘,默笙忘以琛深情期待整七年,以琛忘默笙转眼不见。

这一世,他们遇见,分离,再遇见,兜兜转转七年。七年间,这一份真情的缘牵绊着他们,妄图相忘徒劳无功,因为前世欠债未还。

于是,于以琛,姹紫嫣红敌不过她的嫣然一笑;。

于是,于默笙,才俊富豪敌不过他的浅浅一吻。

于是,以琛和默笙这四个千差万别的字,穿越了七年,穿越了两世,铭刻在一张红色的结婚证上,铭刻在两个人的心上。

我以为,这一切都是姻缘的安排。

优秀俊朗如以琛也要栽在有点迷糊称不上绝色的默笙手上。什么默笙的赖皮,什么默笙的死缠烂打,也终究是借口,如此可爱并为之疯狂的借口,想起来不禁失笑的一抹弧线。他,何以琛便是执着的爱着这样的赵默笙,不在乎她是谁,她从哪里来,只要她够赵默笙。

如此情深,却难以启齿。

大多的情感指南,爱情专家告诉我们,与昔日恋人最好擦肩而过,互相道句“你好!”,眼角眉梢要带着回忆的信号,保存最美好的记忆。然而他们却不,他们事隔七年,复见,逃跑,陌生倔强的不承认;再见,纠缠,倔强的不诉说每当梦醒都是想念的泪水;三见,急切,倔强的领一份毫无温情准备的结婚证,也许是七年里日日都憧憬的场面。情感指南,爱情专家也有不靠谱的时候,那就是遇见真爱的时候。我以为,当我们遇见某一个三世姻缘的人,我们的会情不自禁,我们会激发我们爱的潜能,在真心面前,一切技巧还有你来我往拔河的力学均是那么可笑。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承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是山崩地裂,天雷勾地火,而是天冷加件衣,饥饿做顿饭,彼此如空气般的存在,温暖围绕,一回头他永远在那里等着你。他们便是如此,平淡的叙事,安静的语调,幸福简单的生活。人世间,有太多的浮华,有太多的功利,只有在他的怀里才能看见纯净的天空。

若,此时的你,正享受爱情,尽可珍惜,姻缘可遇不可求;。

若,此时的你,正寻觅爱情,尽可相信,前世欠你人终会出现,因为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

爱情是生命的一道痕迹,在你以为已经忘记,在不经意间,它会冲破岁月的密茧突然鲜活地呈现在你面前,让你无法逼视,颓然倒地。

我已好多年没看言情小说了,今天这本小说一下子把我拉回到大学时代,那个不正经读书经常逃课的大学时代,有英语过级、有八百米测试、有麻辣烫,有言情小说,有雨,还有爱情。

大学专业书太过枯燥深奥,我把读书的热情全投入到言情小说上了。琼瑶的大作大部分在中学已拜读过,上大学就直接看《简爱》、《乱世佳人》、《呼啸山庄》、《妇女乐园》、《珍妮姑娘》,还有玄小佛、华严、亦舒、席娟的作品,还有很多不知名的封皮做得很卡通的小册子,那时候安妮宝贝郭敬明什么的还没有横空出世,不然《素年锦时》《梦里花落知多少》一本也不会落下,别看现在觉得怯。熄灯前没看完,就炳烛夜读,还不能细细品味,对头的室友还瞪着两只眼睛等着呢。听说中文系一位兄长的毕业论文是《港台言情小说比较研究》,他是把看言情小说当成一项事业来抓的。

除了看言情小说好像就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了,有时候也想去图书馆,如果走三步退两步还是能走到图书馆的,如果走两步退三步就怎么也走不到。走到教工居住区,见到两个小男孩在玩石子,大的那个把石子踢开,小的那个追上去也想踢,可是就在快追上时,大的那个又一脚把石子踢开,小的在一旁追总也追不上,我就一直看那两个小孩玩,天色渐渐暗下来,图书馆的座位早已被好学的同学占满了。

下雨,下雨,这个离家很远的城市总在下雨。

我的发质不好,头发长到腰际就会开叉,我习惯在周末的午后坐在窗台边剪分叉的头发。有的一根头发上有好几个叉,有的只有一个叉,到最后我的衬衣上落满细细碎碎的头发。那时宿舍里流行打两副牌的拖拉机,不需要我补缺的话我就坐在窗台边剪分叉的头发,楼下男生呼唤女生的声音此起彼伏。

买一件新衣服就胡乱地穿在身上,有时候商标都懒得剪;听说方便面便宜了两毛钱,就跑到超市买了一箱子,和室友搬不动就打个车回来,也不觉得自己很愚蠢。

常常发呆,望着窗外并不蔚蓝的天空发呆。

如果爱一个人需要长久等待,现在想来就不会觉得太悲哀。何以琛是怎么等待赵默笙的,在那七年里。是寂寞时看看钱夹里的那张一寸照片吗?是跑到小馆子里点赵默笙喜欢吃的笋吗?是经常在搜索引擎里搜索这个名字吗?是否也像我一样生活得漫无目的。

你说:“我们不要在一起了,我们性格不一样,兴趣爱好都不同。”我哭着说:“不,我就要在一起,为什么性格不一样就不能在一起?”年少的你找不出什么措辞来拒绝我,你皱着眉头眼睛望向别处,让我不要勉强,那个晚上我一直在哭,你说过什么都不记得了,在你保证大学期间不再找女朋友后,大片的沉默淹没了我整个世界。

我不是不讲道理也不是无理取闹,我就是想再见见你再听听你的声音,让我感觉到你曾经属于过我。可是你平静地头也不回地离去使我清楚地感觉到这将是我们今生最后一次相遇。赵默笙第一次见到何以琛就赖上他,七年后花好月圆,而我们冬天认识夏天就已经结束。

如果我象赵默笙一样顽皮可爱地缠着你,如果我当时就抱住你,事情会不会两样,是我不如赵默笙爱得执着,还是你不象何以琛爱赵默笙那样爱我。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

时间很微妙,虽然我们总会在熙攘人群中一次次与陌生或者熟悉的人擦肩而过,但是从未想过在那样一个不经意的回眸之后,生活的所有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许曾经天各一方,但是当时的近在咫尺已足以让过往的所有在刹那轰然倒塌,生命即将迎来涅。

何以琛与赵默笙重逢在分别后的第七年,他们之间隔着嘈杂的人群与这七年所有的复杂情感,但是他们都选择了用距离代替言语。仅是远远一望,默然不语,然后转身离开。这一切进行地那么自然,仿佛七年前赵默笙没有不辞而别,仿佛他们从未分离。但是,只有他们明白这平静的背后是各自的伤痛。何以琛与赵默笙都不敢触碰跟随自己已久的创伤,怕往事重现眼前而自己却不知所措。

七年,几乎是生命的十分之一时光。何以琛把它们用来等待,等待着赵默笙的归来;而赵默笙把它们用来想念,想念与何以琛有关的点滴回忆。漫长的岁月让何以琛将自己的情感隐藏得更深,他就像刺猬,用坚硬的外壳保护着自己脆弱的内心,不允许其他人走进;而赵默笙却被岁月磨去了何以琛熟悉的阳光与坚持,她变得胆小而惆怅,发自真心的快乐与笑容似乎离她越来越远。当他们沉浸在苦楚中挣扎时,却如命中注定一般在茫茫人海中再次遇见。或许早在他们相识的那一刻起,一切都已经被命运安排好了,他们所经历的只是已知的过程,未来和结果都不是未知。

在赵默笙离开后,何以琛曾对暗恋他多年的以玫说过:“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他和赵默笙在一起是个错误,只有何以琛自己坚信他们能够到永久。因为何以琛过于完美,完美得让他不像一个正常的二十岁男生。而赵默笙却是一个与何以琛截然不同的人,她过于天真与热情冲动,就像一道阳光出其不意地闯进何以琛的世界,温暖了那曾布满阴霾的一隅。在何以琛眼里,赵默笙的缺点是他所乐于见到并且享受的。

虽然他们不被所有人看好,虽然他们过于不般配,但是,总有那么一些事情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何以琛明白这个道理,但是赵默笙不懂,因为当时的她还没有真正读懂何以琛。她一直都知道自己是很喜欢何以琛的,可是从她与何以琛在一起后,她却茫然了。想象中的美好没有在她与何以琛身上发生,她只能像一个孩子般依赖着何以琛却始终无法探寻她所想了解的很多。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对于何以琛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经历了以玫咄咄逼人的话语还有何以琛厌恶的眼神和刀锋般凌厉的话,赵默笙沉默地离开,在遥远的美国逃避着感情失败的痛苦。如果当初他们没有在一起,或许何以琛已经成为了赵默笙记忆中的过客,偶尔回想起会让心间盈满温暖。而如今,何以琛这三个字对于赵默笙而言不仅仅只代表着温暖了,其中还参杂着难以言喻的苦涩。在某个没有何以琛的地方,赵默笙让思念在心间泛滥,她不想阻止,因为那是她独在异乡的唯一温暖。明知自己很想念何以琛,但却没有勇气再去联系他,害怕再一次被伤害得体无完肤。她只是这样傻傻地用自己的想象与回忆支撑着破碎的生活,度过一个又一个没有何以琛的春夏秋冬。

在回忆中,很多过往的记忆都变得过于美好。就像在自己的想象中,心中所念的人会被自己的情感渲染得如同朝阳一般让自己的胸臆中满是欢欣。赵默笙脑海中关于何以琛的所有就像暗夜里的星辰在她无助时带给她希冀,可是它们无法代替昼时的太阳,正如残酷的现实总会让想象的美好在一瞬间崩塌。因为赵默笙让何以琛等得太久了,久到何以琛将这份感情埋藏得更深,久到何以琛开始恨赵默笙的不负责任。七年之前是赵默笙先招惹何以琛的,但她招惹了之后却半途而废,不给何以琛一个解释的机会就远走高飞。留下何以琛一个人在没有她的空间里等待着她不知何时的归来。

时间很微妙,虽然我们总会在熙攘人群中一次次与陌生或者熟悉的人擦肩而过,但是从未想过在那样一个不经意的回眸之后,生活的所有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许曾经天各一方,但是当时的近在咫尺已足以让过往的所有在刹那轰然倒塌,生命即将迎来涅。

何以琛与赵默笙重逢在分别后的第七年,他们之间隔着嘈杂的人群与这七年所有的复杂情感,但是他们都选择了用距离代替言语。仅是远远一望,默然不语,然后转身离开。这一切进行地那么自然,仿佛七年前赵默笙没有不辞而别,仿佛他们从未分离。但是,只有他们明白这平静的背后是各自的伤痛。何以琛与赵默笙都不敢触碰跟随自己已久的创伤,怕往事重现眼前而自己却不知所措。

七年,几乎是生命的十分之一时光。何以琛把它们用来等待,等待着赵默笙的归来;而赵默笙把它们用来想念,想念与何以琛有关的点滴回忆。漫长的岁月让何以琛将自己的情感隐藏得更深,他就像刺猬,用坚硬的外壳保护着自己脆弱的内心,不允许其他人走进;而赵默笙却被岁月磨去了何以琛熟悉的阳光与坚持,她变得胆小而惆怅,发自真心的快乐与笑容似乎离她越来越远。当他们沉浸在苦楚中挣扎时,却如命中注定一般在茫茫人海中再次遇见。或许早在他们相识的那一刻起,一切都已经被命运安排好了,他们所经历的只是已知的过程,未来和结果都不是未知。

在赵默笙离开后,何以琛曾对暗恋他多年的以玫说过:“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他和赵默笙在一起是个错误,只有何以琛自己坚信他们能够到永久。因为何以琛过于完美,完美得让他不像一个正常的二十岁男生。而赵默笙却是一个与何以琛截然不同的人,她过于天真与热情冲动,就像一道阳光出其不意地闯进何以琛的世界,温暖了那曾布满阴霾的一隅。在何以琛眼里,赵默笙的缺点是他所乐于见到并且享受的。虽然他们不被所有人看好,虽然他们过于不般配,但是,总有那么一些事情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何以琛明白这个道理,但是赵默笙不懂,因为当时的她还没有真正读懂何以琛。她一直都知道自己是很喜欢何以琛的,可是从她与何以琛在一起后,她却茫然了。想象中的美好没有在她与何以琛身上发生,她只能像一个孩子般依赖着何以琛却始终无法探寻她所想了解的很多。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对于何以琛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经历了以玫咄咄逼人的话语还有何以琛厌恶的眼神和刀锋般凌厉的话,赵默笙沉默地离开,在遥远的美国逃避着感情失败的痛苦。如果当初他们没有在一起,或许何以琛已经成为了赵默笙记忆中的过客,偶尔回想起会让心间盈满温暖。而如今,何以琛这三个字对于赵默笙而言不仅仅只代表着温暖了,其中还参杂着难以言喻的苦涩。在某个没有何以琛的地方,赵默笙让思念在心间泛滥,她不想阻止,因为那是她独在异乡的唯一温暖。明知自己很想念何以琛,但却没有勇气再去联系他,害怕再一次被伤害得体无完肤。她只是这样傻傻地用自己的想象与回忆支撑着破碎的生活,度过一个又一个没有何以琛的春夏秋冬。

在回忆中,很多过往的记忆都变得过于美好。就像在自己的想象中,心中所念的人会被自己的情感渲染得如同朝阳一般让自己的胸臆中满是欢欣。赵默笙脑海中关于何以琛的所有就像暗夜里的星辰在她无助时带给她希冀,可是它们无法代替昼时的太阳,正如残酷的现实总会让想象的美好在一瞬间崩塌。因为赵默笙让何以琛等得太久了,久到何以琛将这份感情埋藏得更深,久到何以琛开始恨赵默笙的不负责任。七年之前是赵默笙先招惹何以琛的,但她招惹了之后却半途而废,不给何以琛一个解释的机会就远走高飞。留下何以琛一个人在没有她的空间里等待着她不知何时的归来。

总是很难相信会有人在没有任何希望的情况下等过一年又一年,因为时光终究会将往昔根深蒂固的不舍与思念消磨殆尽,让所有的难以忘怀一点一点灰飞烟灭。但是何以琛与赵默笙之间的一切却在时光的雕刻中愈加深刻,那些活在他们记忆中的共同拥有的片段被时光酝酿得更加醉人,让他们更期盼着重逢。而被时光催得更加成熟的还有赵默笙越来越深的想念、对何以琛的情感与何以琛对赵默笙始终如一的坚定。

虽然重逢之后的他们因为七年的时间而有了隔阂,但是埋在他们心底难忘的情感却让他们无法抛弃彼此而选择了重新开始。没有解开的心结在共同生活的一天天中被慢慢解开,曾经距离遥远的何以琛与赵默笙终于能够不再从自己的记忆里寻找遗失的快乐。从初识到能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他们各自与共同走过的心路历程都有着彼此的存在,因为他们都在心里等待、渴望着能够在一起的永远。

如果七年前的赵默笙没有那么热情主动,如果七年前的何以琛没有被赵默笙这道阳光所吸引,他们之间或许就没有这样长的痛苦和等待。他们会有各自不同的轨迹,没有交集也没有刻骨铭心的回忆。但是在赵默笙偷拍何以琛的那一瞬间,她就将自己的一生定格在了何以琛身上,属于他们的缘分就在那时将他们紧紧相连。生活中不经意的一个片段也许只是个插曲,也许就是一生。

总是很难相信会有人在没有任何希望的情况下等过一年又一年,因为时光终究会将往昔根深蒂固的不舍与思念消磨殆尽,让所有的难以忘怀一点一点灰飞烟灭。但是何以琛与赵默笙之间的一切却在时光的雕刻中愈加深刻,那些活在他们记忆中的共同拥有的片段被时光酝酿得更加醉人,让他们更期盼着重逢。而被时光催得更加成熟的还有赵默笙越来越深的想念、对何以琛的情感与何以琛对赵默笙始终如一的坚定。

虽然重逢之后的他们因为七年的时间而有了隔阂,但是埋在他们心底难忘的情感却让他们无法抛弃彼此而选择了重新开始。没有解开的心结在共同生活的一天天中被慢慢解开,曾经距离遥远的何以琛与赵默笙终于能够不再从自己的记忆里寻找遗失的快乐。从初识到能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他们各自与共同走过的心路历程都有着彼此的存在,因为他们都在心里等待、渴望着能够在一起的永远。

如果七年前的赵默笙没有那么热情主动,如果七年前的何以琛没有被赵默笙这道阳光所吸引,他们之间或许就没有这样长的痛苦和等待。他们会有各自不同的轨迹,没有交集也没有刻骨铭心的回忆。但是在赵默笙偷拍何以琛的那一瞬间,她就将自己的一生定格在了何以琛身上,属于他们的缘分就在那时将他们紧紧相连。生活中不经意的一个片段也许只是个插曲,也许就是一生。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

最初,看到一个书友对它的评价,其中有这样一句“缘分是一群忙碌的蝴蝶,却永远飞不过沧海,。蝴蝶飞不过沧海,却原来是沧海那边没了等待。”因这一句话,我注意到这个美丽的名字——《何以笙箫默》。作者在后记中有这样两段话: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刚开始并不能完全体会“生死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含义,却也为着“生死契阔”而动容。渐渐地成长,更加喜欢这两句诗了。在爱的世界里,轰轰烈烈固然绚烂夺目,但能够一生相守,宁静安定,也是一种难求。越是成长越是能够认清世间百态,越是觉得相恋容易相知难,相知容易相守难,甚至有时会怀疑这世界上是否存在海枯石烂,是否存在爱情。到最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来,幸福莫过于此。以琛和默笙的故事,现实中何止千万。相恋,误会,分离,若求圆满则结局是经历沧桑的两人相视而笑,相伴以后的生命,若是遗憾则结局会是各自悔恨、怨愤,难得的是他们各自那份对爱的坚持。就像应晖在回默笙的邮件中写的“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

是的,寂寞。往往,世事变迁不会让感情转移得那般迅速,而寂寞却是爱情的强敌,可以让人在通往幸福的路上迷失方向,甚至离开原有的轨道,最后,幸运者也许可以找到另一种幸福,而不幸者也许就从此与幸福无缘,然而,幸或不幸,在过程中总会有人受伤。伤害与被伤,都会有眼泪相伴。记得以前收到过这样的信息:不要因为寂寞而爱错人,更不要因为爱错人而寂寞一生。缘分是本书,翻得不经意会错过,读得太认真会流泪……在书的开篇,隐隐有些担心,怕面对的是一种人生的遗憾。因而,翻看了一段结尾的文字,轻松的话语,想来,经历过风雨之后,以琛和默笙即使不能“与子偕老”也可以谈笑风生了吧。现实中有太多悲欢离合,有太多遗憾,总希望作品中能有一个圆满的,让人可以暂离现实中的悲伤和苦难,也是一种心怀希望吧。

那时候他老是要让她等。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结果又一次,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这次她等得脾气都没有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到九百九十九?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其实,数到一千真的好容易,只是要让心跨过那“一千”两个字,好难好难……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

原来,有一种伤,痊愈的只能是表面,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我屈服于现实的温暖。现实的爱情,现实的温暖,不再要生命如此孤寂,这就是唯一所求。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

《何以笙箫默》一个让你相信爱情的故事。一段年少的爱恋,牵出一世的纠葛。七年分离造成的裂痕时时刻刻在提醒着彼此的伤痛,也许只是细小的伤口,可是同样痛不欲生。因为太在乎,所以受不起。他们之间,其实在七年前就已经尘埃落定。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我的世界里有她的出现,对我来说,除了她其他的都是将就。一人花开,一人花落,这些年从头到尾,无人问询。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我。他一直在等,只是谁都没有料到等待的时间竟如此漫长。

“等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何时是个尽头。”当何以琛在决定选择等待的那一刹那,他或许没有给自己留下任何余地。没有了默笙,他留给自己的唯有永远都无法缝合的伤口。于是,他也只能等待,也许今生今世都无法等的到,那就给自己柔弱的心一个坚硬的外壳,掩饰住这一切,花开花落,我们都会在未来的某一天消逝,伴随着那些曾经的往事,也一并消失不在。或许等到那一天,我们才都会释然,才都会忘却。

七年的等待,何以琛是幸运的,因为他还是等到了,固然等待的这些年让他亦痛苦不堪。我相信看过何以笙箫默的女生都希望自己能遇到一个何以琛,他学习好人温柔,最重要的是,如果他认定了一个人,那么他就会一直到底的喜欢他,随着时间的推移,感情只会只增不减,他能给女人一种足够的安全感。赵默笙是一个大大咧咧的人,她很单纯,很可爱,但吸引何以琛应该还是她的执着吧。我羡慕他们之间的爱情吗,他们自身都有缺点,可是他们俩在一起,就会互补对方的缺点。最吸引我的还有它们之间的那些温暖的话语:1、而这七年,他又多少次数到九百九十九?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经过那么多年,我还是输给了你,一败涂地。――2、既然我找不到你,只好站在显眼的地方让你找到了。――3、你转身的一瞬,我萧条的一生。4、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5。你是我的sunshine,是我想拒绝也拒绝不了的阳光。6、追求梦想是每个人的权利,但是这跟证明真爱与否并没有关系。如果要用时间证明爱,那要浪费多少时间。7。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我。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如他。原来这些年,他痊愈的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人看不见的地方肆虐8。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这就是文字的魅力,明明是最简单的子或词,可是组成在一起就是一句很温暖的'话。借用顾漫的一句话:世上美丽的情诗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勇敢去爱吧,不要因为怕受伤害就将自己的心紧紧的包裹,我会永远相信,付出的是爱,你得到的也将会是爱。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

最初,看到一个书友对它的评价,其中有这样一句“缘分是一群忙碌的蝴蝶,却永远飞不过沧海,《何以笙箫默》读后感。蝴蝶飞不过沧海,却原来是沧海那边没了等待。”因这一句话,我注意到这个美丽的名字——《何以笙箫默》。作者在后记中有这样两段话: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刚开始并不能完全体会“生死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含义,却也为着“生死契阔”而动容。渐渐地成长,更加喜欢这两句诗了。在爱的世界里,轰轰烈烈固然绚烂夺目,但能够一生相守,宁静安定,也是一种难求。越是成长越是能够认清世间百态,越是觉得相恋容易相知难,相知容易相守难,甚至有时会怀疑这世界上是否存在海枯石烂,是否存在爱情。到最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来,幸福莫过于此。以琛和默笙的`故事,现实中何止千万。相恋,误会,分离,若求圆满则结局是经历沧桑的两人相视而笑,相伴以后的生命,若是遗憾则结局会是各自悔恨、怨愤,难得的是他们各自那份对爱的坚持。就像应晖在回默笙的邮件中写的“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

是的,寂寞。往往,世事变迁不会让感情转移得那般迅速,而寂寞却是爱情的强敌,可以让人在通往幸福的路上迷失方向,甚至离开原有的轨道,最后,幸运者也许可以找到另一种幸福,而不幸者也许就从此与幸福无缘,然而,幸或不幸,在过程中总会有人受伤。伤害与被伤,都会有眼泪相伴。记得以前收到过这样的信息:不要因为寂寞而爱错人,更不要因为爱错人而寂寞一生。缘分是本书,翻得不经意会错过,读得太认真会流泪……在书的开篇,隐隐有些担心,怕面对的是一种人生的遗憾。因而,翻看了一段结尾的文字,轻松的话语,想来,经历过风雨之后,以琛和默笙即使不能“与子偕老”也可以谈笑风生了吧。现实中有太多悲欢离合,有太多遗憾,总希望作品中能有一个圆满的,让人可以暂离现实中的悲伤和苦难,也是一种心怀希望吧。

那时候他老是要让她等。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结果又一次,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这次她等得脾气都没有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到九百九十九?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其实,数到一千真的好容易,只是要让心跨过那“一千”两个字,好难好难……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

原来,有一种伤,痊愈的只能是表面,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我屈服于现实的温暖。现实的爱情,现实的温暖,不再要生命如此孤寂,这就是唯一所求。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

我初三时便接触了这本书,之后也有过回看,到如今怕是有四五次了吧。

我当然不记得第一次时我是随意翻看到了哪一页,只知我当时被那文字吸引得无法自拔,一夜便将之看完。

讲的并不是多么波澜壮阔如史诗般的故事,也并非有多么深刻的道理蕴含其中,甚至没有多么让人惊艳的句子。但是读它的时候心中总有种胀痛,却非难受,反而是甘之如饴。

要说书中流传最广的句子必定是何以琛那句“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书中一直秉持着这样纯粹的味道,“不是这个人就不行,不是这个人就不要”,纯粹到让人心痛、羡慕。

因为现实中寻觅不到。

小时候总以为有个人在以后的以后等着自己。他定当温柔,笑起来如同整个世界的阳光都照耀身上,适合白衬衫和棉织物,会弹吉他或吹萨克斯,不但做得一手好菜还会擒拿手,有上进心会修电脑换灯泡,喜欢动物会照顾人,发质柔软清爽无屑,手掌要大和细长以及等等。让我写肯定能写它个三天三夜,再在最后加一句“还得深深爱着我。”

而当我揣着份“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感情人海寻人的时候,我发现现实生活中实在让人失望,这世间多的是连节操都没有的人。

所以要当真出现过那么一个人,那个人,不是要他倾国倾城,也不是富可敌国,而是当两个人在一起时,入目眼中的风景都那么青翠欲滴,小夜曲落到耳中犹如天上仙乐,一切都无比美好,每天笑着迎接清晨。

如果当真出现过这么一个人,又谁能忍受将就。所谓曾经沧海难为水啊。

而文中最让我喜爱的必是这样一段对话:

“你觉得以琛是个什么样的人?”向恒不答反问。

“冷静、理智、客观。”老袁中肯的评价。

“那么这个人就是他的不冷静、不理智、不客观。”

从此之后我便觉得这就是爱的形式。那个人是特别的,是最能拨动自己神经的,是能把自己的原则搞到一团糟的,但自己又会无限宠爱他的,是无人能替代的。这样一种美好的让人落泪的感情。

我想这就是这本书要表达的,作者用11万字给我们了一个故事,一个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故事。它那么近那么远,像是无法存在于现实生活中,又好像地球总有个地方有它的存在。

我又一次想起初中那个胖胖的音乐老师眯起眼睛问我们:

“你们知道俄罗斯歌剧永恒的主题是什么吗?”

“是爱情。”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

最初,看到一个书友对它的评价,其中有这样一句缘分是一群忙碌的蝴蝶,却永远飞不过沧海。蝴蝶飞不过沧海,却原来是沧海那边没了等待。因这一句话,我注意到这个美丽的名字《何以笙箫默》。

作者在后记中有这样两段话: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

刚开始并不能完全体会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含义,却也为着生死契阔而动容。渐渐地成长,更加喜欢这两句诗了。在爱的世界里,轰轰烈烈固然绚烂夺目,但能够一生相守,宁静安定,也是一种难求。越是成长越是能够认清世间百态,越是觉得相恋容易相知难,相知容易相守难,甚至有时会怀疑这世界上是否存在海枯石烂,是否存在爱情。到最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来,幸福莫过于此。

在书的开篇,隐隐有些担心,怕面对的是一种人生的遗憾。因而,翻看了一段结尾的文字,轻松的话语,想来,经历过风雨之后,以琛和默笙即使不能与子偕老也可以谈笑风生了吧。现实中有太多悲欢离合,有太多遗憾,总希望作品中能有一个圆满的,让人可以暂离现实中的悲伤和苦难,也是一种心怀希望吧。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

《何以笙箫默》这本书,我第一次读的时候就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蓦然感觉读来像一位知心的好友在向我慢慢地倾诉着他们的爱情故事,如同流云一般飘过我的心际,如此的真实,如此的温暖,眼中既泛有点点的泪光。有些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写在这本书后记中的两段话,其实,这本小说想要表达的.并不是什么轰轰烈烈的爱情,也非什么惊天动地的山盟海誓,而是这样一种简简单单的幸福吧。

不需华丽的语言包装,不需唯美的场景渲染,不需惊人的剧情触动,在书中,有的只是心头的那一点点温暖与温情,直至融化于我们的心头,消失在我们的不曾感觉之中。在爱情的世界里,轰轰烈烈、山盟海誓固然夺人眼目,但是细水流长的温情同样使人动容。越是长大越是洞悉更多的事情,越是成长越是认清世界百态,终于知道,相知容易相守难,真的会存在海枯石烂般的爱情吗?原来,最难做到的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相识、相知、相恋,误解、分离,现实当中,这样的剧情每天都在上映。分离后是形如陌生人,抑或是如何以琛一般守住漫长的的寂寞,依然坚持心中的那份爱呢?其实不同的结果正是印证了不同的感情深度。是的,世事变迁不会让感情转移得那般迅速,而寂寞却是爱情的强敌,可以让人在通往幸福的路上迷失方向,甚至偏离原先的轨道,也许,幸运者可以找到另一种幸福,而不幸者也许就从此与幸福无缘,但是在这个幸或不幸的过程中总会有人受伤。伤害与被伤害,都会有眼泪相伴。

缘分就如同一本书,翻得不经意就会错过,读得太认真就会入戏。在书的开篇,读来便隐隐地有些担心,害怕将要面对的是一个无花果,是一个人生的遗憾。所以很多读者先是翻看了一段结尾的文字,那结尾的轻松幽默的话语,传递给了我们简简单单的幸福。细细读后,终于看到经历过风雨之后,以琛和默笙走到了一起,牵手相伴一生,实现了当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诺言。现实中有太多悲欢离合,有太多遗憾,总希望作品中能有一个圆满的,让人可以暂离现实中的悲伤和苦难,也是一种心怀希望吧。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

最初,看到一个书友对它的评价,其中有这样一句“缘分是一群忙碌的蝴蝶,却永远飞不过沧海。蝴蝶飞不过沧海,却原来是沧海那边没了等待。”因这一句话,我注意到这个美丽的名字——《何以笙箫默》。

作者在后记中有这样两段话: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刚开始并不能完全体会“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含义,却也为着“生死契阔”而动容。渐渐地成长,更加喜欢这两句诗了。在爱的世界里,轰轰烈烈固然绚烂夺目,但能够一生相守,宁静安定,也是一种难求。越是成长越是能够认清世间百态,越是觉得相恋容易相知难,相知容易相守难,甚至有时会怀疑这世界上是否存在海枯石烂,是否存在爱情。到最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来,幸福莫过于此。

在书的开篇,隐隐有些担心,怕面对的是一种人生的遗憾。因而,翻看了一段结尾的文字,轻松的话语,想来,经历过风雨之后,以琛和默笙即使不能“与子偕老”也可以谈笑风生了吧。现实中有太多悲欢离合,有太多遗憾,总希望作品中能有一个圆满的,让人可以暂离现实中的悲伤和苦难,也是一种心怀希望吧。

那时候他老是要让她等。

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

结果又一次,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

这次她等得脾气都没有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

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到九百九十九?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

其实,数到一千真的好容易,只是要让心跨过那“一千”两个字,好难好难……。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

原来,有一种伤,痊愈的只能是表面……。

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我屈服于现实的温暖。

现实的爱情,现实的温暖,不再要生命如此孤寂,这就是唯一所求……。

喜欢了就喜欢了。

喜欢真的好简单,没有理由……。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

看了《何以》,我有种想哭又有点想笑的感觉。赵默笙和何以琛在一起,确实是个圆满的结局啊。仅仅只有十一万字的小说,能把这个故事描绘到这么动人的程度,不得不说顾漫是个很有实力的女作家,嗯,就是更文速度慢了点儿。《何以》这么一篇十一万字的文章居然连载了七年。记得六年级的时候,不到一年我就写了八万多字然后结局,可是那和漫漫不能比,人家是用自身的感情慢慢酝酿这篇小说的,所以我很佩服乌龟漫。可是当我看见何以玫的番外篇,她自己的.心理时,却觉得比正篇更加震撼人心。她自己的哥哥,何以琛,居然是和她不是亲生的,而自己也喜欢这自己的这个邻家过来的男孩,却不敢说。她庆幸的是,何以琛的眼界很高,没有看中哪个女生。可是到后来赵默笙站在她面前,微笑着对她说“你好,我是赵默笙,是你哥哥的女朋友”的时候,我想何以玫已经觉得有种崩溃的感觉了,因为何以玫和何以琛根本就不是兄妹关系。后来当我回顾结局的时候,心中想的不是默笙,而是何以玫——这个可怜的姑娘。或许这就是何以玫的命吧,如果《何以》会出第二部,我希望看见以玫会有一个幸福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