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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业水污染防治措施 水库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大全6篇)

时间:2023-09-27 18:54:56 作者:念青松 2023年农业水污染防治措施 水库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大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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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加强入河排污口

市生态环境局

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各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年底前

34. 

按照国家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的摸底调查,建立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建档、整治等工作机制全面摸清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入河排污口底数,逐一登记在册,明确整治主体,构建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排污口整治监管体系,有效管控各类入河污染物排放,巩固提升全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市生态环境局

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各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年底前

35. 

加强水功能区管理

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建立水功能区监测与考核机制。按照2021年我市重要水功能区监测评价名录(附件6、附件7)开展全市18个国家级水功能区、5个市级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监测频次为每月1次,采用年均值评价。2021年,南宁市主要江河水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目标为。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局

各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年底前

36. 

加强水生态保护

开展水生态监测。积极配合自治区开展重点湖库和重点流域水生态健康、水生生物多样性等调查评估。

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市农业农村局

各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7. 

开展河湖缓冲带划定。开展大王滩水库等河湖缓冲带生态修复。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局

各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8. 

加强大王滩水库等重点湖库水生态保护,控制富营养化水平。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局

各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9. 

加强水利工程调度,实施水系连通工程,落实《关于印发广西生态流量保障工作方案及市级生态流量保障重点河湖名录(第一批)的通知》要求,贯彻实施郁江、邕江、八尺江、右江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保障重点河湖生态流量。

市水利局

市生态环境局

各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0. 

加强郁江(邕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开展郁江流域污染源排查工作,加强养殖污染源、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生活污水、垃圾直排情况及部分移动污染源排查整治和河道垃圾清理,持续开展流域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

各城区人民政府、横县人民政府

41. 

加快河段及流域沿岸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确保污水处理厂要稳定运行、出水达标排放,避免废水直排入河。

市住建局

各城区人民政府、横县人民政府

年底前

42. 

推进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强化治理保障机制。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各城区人民政府、横县人民政府

43. 

加强八尺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持续推进八尺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以点带面对八尺江莲山国控断面、大王滩区控断面、八尺江入邕江口及各级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村镇周边流域污染源实施精准管控。对重点断面及饮用水水源所在流域范围内农业源、养殖源、生活源及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开展流域联合整治、联合执法、联合监测。

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

良庆区、邕宁区人民政府

44. 

船舶污染防治检测工作计划

重点工作管理台帐建立

建立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水环境风险防控、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水资源节约、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台帐,准确、完整记录各项任务及其重点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

本计划中所有牵头单位

本计划中所有配合单位

年底前

53. 

报送水污染防治工作信息

7月2日向宁明生态环境局报送水污染防治半年工作总结,2022年12月31日前报送水污染防治全年工作总结。

本计划中所有牵头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凭祥-宁明贸易加工园区管委会

年底前

船舶污染防治检测工作计划

一是“铁腕”治水不松懈。我市在扎实推进水质不达标河湖治理,取得初步成效后,又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消灭劣v类水和带着iv类及以上水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我市的14个水质重点治理断面,通过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及时编制治理工作方案,落实治理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实施挂图作战。现已落实治理项目34个,安排投资亿元,从工业聚集区排污、城镇生活污水、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农业面源污染、入河排污口等五个方面,全面落实河长制,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打好消灭劣v类水这场硬仗。截止目前,完成治理措施17项,累计完成资金达亿元。

二是“铁拳”治河不松劲。**年6月起,按照省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以“清洁河流水质、清除河道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全面开展工业排污、城镇污水、农村环境、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渔业、采砂、岸线管理、排污口、航运等10个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并将“清河行动”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今年还增加了黑臭水体、水库水环境、林业湿地、饮用水源地等4个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清河行动”全面坚持问题导向,通过问题排查、定期调度、跟踪督导,保证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销号一起。今年的“清河行动”全市共收集问题150个,要求各地落实整改责任人,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截止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完成,完成率达100%。

河道保洁成效明显。我市持续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处理模式,完善处理设施建设。将河道保洁纳入城乡垃圾处理体系,做到河道、岸上保洁统统一管理,开展明察暗访督查工作落实、引入第三方承包、对接精准扶贫等,不断创新农村城乡垃圾整治和河道保洁工作模式,全面打造清洁河湖环境,河湖水域环境明显好转。

船舶港口污染治理有序推进。x市交通、港航部门高位推动、严格执法,全力推动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工作。检查船舶防污染289艘次,涉及防污染类行政处罚24艘次,罚款50000余元,对全市83艘运输船舶加装了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拆解淘汰老旧船舶2艘。改造港口油污水处理和扬尘处理设施1家,关停水上加油站6家,关停不达标散货码头14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6份。

组合拳整治河道采砂。全面落实我市的“上游禁采,下游严控”河道采砂方针,强化宣传引导、河长高位推动、部门联动执法、集中打击整治、政府统采统销、科学管理手段等采砂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已经形成,规模化非法采砂基本基本得到遏制。

禽畜养殖污染整治全面告捷。我市已全面完成了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三区”划定工作,全市12个县(市、区)政府上报全面完成全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办的未配套建设治污设施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171个整改工作和**年《水十条》重点工作责任清单中禁养区内302个养殖场依法关停工作。同时在日常管理上严格限养区内的养殖审批,全力推动现有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切实解决畜禽养殖污染。

狠抓水库退养。积极开展水库湖面渔业养殖合同清理,对实行投肥养殖的水域,要求一律终止承包合同,重新发包并严格实行人放天养,推行第三方水库水质抽检,严格水质考核制度,倡导在财政设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将水库水环境质量与奖补资金挂钩,对各乡镇实行以奖代补。

三是“铁律”执法保长效。我市铅山县成立了全省首个环境和资源侦查大队,助推河湖管护中突出问题的整治。该大队成立两月来,仅清河行动方面就处理各型案件15起,有力打击了河湖管护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市里围绕大坳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通过国土、环保、农业、林业、水利等职能部门的参与和授权,探索成立了以大坳水库管理局为执法主体的综合执法平台,负责水源地保护范围内的综合执法工作,并恢复了大坳水库水上派出所建制,为综合执法工作保驾护航。部门联动执法形式多样,渔政加公安的渔业执法,水利、环保、农业、建设、城管等多部门的入河排污口执法,水利、公安、海事等部门的采砂联合执法等。通过“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净水**专项行动”等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公安机关出动警力6000余人次,办理涉水刑事案件47起,行政案件48起,对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排污等涉水违法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进行了多轮打击,打出了声威,确保了河湖水域治安持续稳定,有效维护了河湖生态健康环境。

水库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强化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

确定2022年辖区内流域、区域、行业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城乡水污染治理,强化监管,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并将年度计划抄送崇左市宁明生态环境局备案。

宁明生态环境局

45. 

加强部门协调联动

不定期召开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宁明生态环境局

46. 

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

各类排污单位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自行监测,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

宁明生态环境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凭祥-宁明贸易加工园区

47. 

依法公开环境信息

按季度公布全县水环境状况。

宁明生态环境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8. 

按季度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水环境质量状况;国家及自治区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宁明生态环境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外事和商务口岸管理局等

49. 

加强社会监督

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健全举报制度,推进环境信访信息公开,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环境保护,积极推行环境公益诉讼。

宁明生态环境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50. 

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加强宣传教育,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

宁明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

县教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水库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防范环境风险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制定县级以上城市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防范水污染风险。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局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年底前

15. 

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河流及重要河流“南阳实践”推广工作,制定实施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6. 

加强与百色、崇左、来宾、河池4个交界城市交流与协作,开展跨省(区)、跨市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

市应急局

各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7. 

评估现有化学物质健康风险

对辖区范围内饮用水水体中化学物质健康风险进行科学评估。

市卫生健康委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水库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加强畜禽养殖监督管理,推行生态养殖,有序指导生猪养殖布局优化和方式转变。指导县区开展重点区域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及规模养殖场配套土地面积测算,制定畜禽养殖发展规划,优化调整畜牧业区域布局。深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大型规模养殖场建立粪肥还田计划和粪肥施用台账,保证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继续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生态认证。

市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0. 

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养殖规模,严控区域畜禽养殖总量,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管理规定,加大对地表水质量未达标支流流域生猪养殖污染排查治理力度。

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水利局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1. 

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对全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开展全面排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建设,大力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

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市政园林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等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