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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法律心得体会 法律的演讲稿(通用8篇)

时间:2023-08-30 12:09:45 作者:念青松 医疗法律心得体会 法律的演讲稿(通用8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医疗法律心得体会篇一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演讲的题目是《安全伴我行》。

当我们背起书包上学时,当我放学回家时,但我们都自己一人外出游玩时,我们是否想起安全?安全是把双刃剑,它既像一只可爱的天使,也想一只可怕的幽灵,只要你小心谨慎,时时刻刻注意安全,就什么危险也不会发生。

一个个鲜活的事例在我们身边发生,我们要时刻警惕上下楼梯靠右行,下课和同学们文明玩耍,不追逐打闹,不吃三无食品,放学不乘坐三无车辆。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安全工作并不是校长和老师的事,更不是办一次手抄报,开一次班会和搞一次活动就可以完成的事,我们必须知道,当自己遇到危险的时候,如何避免和远离伤害。

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从我开始,做安全教育的示范者,传播者,先行者,同时也是受益者,让我们携手杜绝安全隐患,让自己的'生命奏响华美的乐章。

我们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医疗法律心得体会篇二

大家好!

最近我看到、也听到了一些事情,回想妈妈对我说过的话,真的很有道理。

前段时间我和妈妈一起看了电视剧《杜鹃的女儿》,讲的是一个被人收养的孩子,为了要独占养母的爱,竟把养母的亲手女儿故意弄丢了。在以后十几年的时光里,她为了让养母找不到亲生女儿,想尽办法,做了更多的错事和坏事,但当养母找到了亲生女儿时,一切真相大白,这位养女最后因为违法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当我看完这个电视剧时,我就对妈妈说:“我最讨厌这个人了,她老是做坏事,还以为别人不会知道!”其实当她当做第一件坏事的时候,如果能及时向养母承认错误,就不会一错再错,直到后来坐牢为止。

还有一件事对我印象也很深。11月份中旬,妈妈表弟的妻子在骑电瓶车时被汽车撞倒了,当场死亡,但驾驶员却逃跑了。不过,交警们很快就把他抓住了。原来肇事司机是一个山东人,他什么都不懂,以为只要逃跑就没事了。后来我听妈妈说,其实他这样逃跑对自己对别人都不好。本来他不逃跑的话,可以直接报警,并且等待保险公司来现场拍照取证,便于赔偿。但他这一跑,保险公司没了现场取证,表舅家就不能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而对于这个司机来说,他犯了“肇事逃逸罪”,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他能懂一点法,就不会逃跑了,也就不会给表舅家造成更大的伤害。

所以,作为一个孩子,要从小知道做人的道理,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还要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懂得法律的重要性,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小公民。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知道了我们儿童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的保护,第二十一条规定:家长、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包括对学生罚抄诗词、课文等)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从此,我学会了保护自己并不侵犯他人的尊严。

其实,法就在我们身边。自从颁出了《禁酒法》,平时亲友相聚时喜欢小饮一口的爸爸也完全按照“开车不喝酒,饮酒不开车”来行事,别看亲友们说少喝一口查不出来,但是一旦出事就是大事了,再说了,法虽然约束了自己,但也给大家一个和谐的社会。生活中,其实处处都有法的影子,也许,就在你不经意时,就动用了法的力量,维护了自己的权利。如购买了伪劣商品,可拨打12315到消费者协会,维护自身权益。受人恐吓,打110,能够保护人身安全。大家除了知道杀、抢、强、夺、偷之外,还应该更知法、更懂法。法律,应该受到人民群众的认识、认知。法是无比尊严的,无比神圣的,是不可侵犯的。

你是学生,就应该遵守校规;你是工人,就应该服从指挥;你是医生,就应该按规定行医……只有法治,才能建设一个美好、和谐的家园。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携手维护法神圣的尊严,维,护世界的和平。让更多人知法、效法,就是尽我们所尽的一份微薄的责任!

医疗法律心得体会篇三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与道德的两难”。

我认为范跑跑不能跑。

从法律上讲,教师要保护学生安全的同时,自己作为公民也享有人身安全的权利。也就是说当遇到威胁到自身安全的问题时,教师是完全可以只顾自己的。但是,从道德上讲,我们无论是什么岗位、什么年龄、什么阶层,都是要团结生活在一起,互帮互助,我们是生活在人情味十足的地球村。弱势人群是需要帮助的。相对于一名教师,学生就应该是弱势人群,他们需要人去指导去帮助,若是置他们于不顾,我们人性的美好面就没在这时消失了。

作为一名教师就有教师的责任和义务,要关心爱护学生,同时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在地震后放下学生的安危而只顾自己逃跑,这是抛弃了教师的责任和义务。在地震现场时,在楼房有震动时,在班级里有那么多学生时,他自己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安危,这当然是本能,但是他不光是人,也是为那么多学生负责的老师,在想到自己的同时还要考虑到学生。难道说一句“大家快跑”也会浪费他逃跑的时间?!老师不但要传道授业解惑,更是要以身作则。我不知道这么一位零道德的老师是如何讲授关于“道德、责任”等话题的。若是老师都像范跑跑,还有多少父母愿意把孩子交给老师?老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肩上所负的是一代人的希望,是把这一代人向高思维高素质发展的导师,是人类灵魂的铸造师。老师的言行在一定程度上都会影响到学生,不管这个老师离自己近还是远。

我认为,法律应该要朝着道德方面制定,要讲究人性。

谢谢大家!

医疗法律心得体会篇四

大家下午好!很高兴能代表八(6)班在此演讲,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精彩人生路法律伴我行”。生命是何等的宝贵,它像彩色喷泉,是那么的美轮美奂,它像傍晚的晚霞,是那么的多彩多姿,它更像午夜盛开的昙花,是那么的绚丽而短暂。

而我们就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才能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因此法律就成了我们成长过程必不可少的朋友。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1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1%。

少年犯的行为令人震惊,而令人痛心的是他们对于暴行的麻木,对于法律的无知。事实证明,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我们正处于身心发育的重要时期,各位同学想必曾有过这样的经历:我们会顶撞父母师长,会和自己的同学好朋友突然闹别扭,看问题片面爱钻牛角尖,有时会沉溺于幻想、心态浮躁,这正说明我们的性格、情绪、情感、思维还极不稳定、极不成熟,我们现在可以在良好的教育下走上品学兼优、健康向上的道路,也可能在不良的环境影响下走上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我们现在如果多学一点法律常识,懂得什么行为是违法的,什么行为是合法的,能预知某一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就能够及时调整自己的行为,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

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讲,有两部法律显得尤为重要,《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通过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告诉我们哪些是未成人的不良甚至严重不良行为,比如旷课、夜不归宿;辱骂他人、打架斗殴;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故意毁坏、偷窃财物;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屡教不改;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网吧、歌舞厅等场所。我们只有知道这些条文规定并且恪守它,决不越雷池一步,我们才能远离犯罪。《未成年人保护法》告诉我们,我们应该警惕坏人的威胁、教唆。如果遇到有不法分子威胁、指使、教唆你做坏事时,应坚决拒绝,同时将情况及时报告老师和家长,并在老师或家长的陪同下,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交友要慎重,要结交志趣向上,品德良好的朋友,决不能结交不读书不就业不守法的“三不”青年。只有做到这些自我保护措施,我们才能健康成长。

法律伴我行,它塑造了社会的躯体,它构建了国家的灵魂。不要忘记,可与璀璨星空相比美的是祟高的法则,它与它所代表的公平、自由与正义,就如最璀璨的星辰铭刻在我们心中。在此,我倡议,我们每个同学都应该认真学好学校开设的思想政治课,从遵守校规校纪和理解父母师长做起,从生活的经验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和做人的理想价值,立大志,苦学成才,学法守法,做一个我们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良好公民。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医疗法律心得体会篇五

大家好!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能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应该争取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以及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但在我们的身边,有一小部分人却根本没有这种意识,所以我们看到有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橡皮、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有些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不尊重老师;更有甚者,有些同学张口闭嘴都是脏话,无故旷课,进网吧,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小学生,我们不仅有责任和义务提升自己的道德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和好习惯,更应懂得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思想,用规矩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关注自己的一言一行,做一个遵规守纪的好公民!从现在开始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这是和谐校园的保障。我们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升旗制度、两操、集会制度、进出校门制度、请假制度、严格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等。也要学习法律常识,增强安全意识。使自己安心学习、安静学习。

我们在学校里学习、生活和工作,和谐的校园能使我们精神振奋,人际之间具有极强的亲和力,心情舒畅,提高学习、工作的效率。让我们携起手,用和谐凝聚人心,用和谐团结力量,用和谐孕育希望——在和谐中,体验共同成长!

同学们,我们不能也不允许那些不良行为伤害我们美丽的校园、伤害我们幼嫩的心灵,让我们团结起来,帮助那些已有不良行为的同学,人人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为创造和谐的同学关系、和谐的师生关系、和谐的校园而共同努力!

医疗法律心得体会篇六

上午好!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制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多年来,国家也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同时,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的深入,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

而我,作为一名普通的工作者,在工作中,我尽我的力量向身边的人宣传法律,… …包括发放传单、宣传手册、书籍、光碟等,使法律知识深深扎根在群众心中。

还记得两个月前,村里的赵大妈来村委会寻求帮助,原来他的两个儿子互相推拖不愿意赡养老人,大妈一边向村干部诉说自己的委屈,一边用衣角不停地擦拭腮边的泪水。书记对大妈说;“大妈您不要担心,赡养老人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这是法律的规定,您的儿子必须要赡养您的。”我也找来民法书,将相关的法律条文念给大妈听,握着她颤抖的双手,看着这位头发花白的老人,我的心里酸酸的。

经过村委会干部的多次上门调解,并将法律的规定清清楚楚的告知了赵大妈的两个儿子,毕竟血浓于水,大妈的两个儿子最终达成友好协商,大妈上半年在老大家,下半年在老二家,就这样老人的晚年生活终于有了保障。三个星期后,大妈最后一次来村委会,感谢村干部们对她的帮助。村主任语重心长的对大妈说… …大妈一个劲儿地说:“还是共产党好,法律好啊!”望着大妈,那打了无数折皱的脸上,绽开了舒心的笑容。

英国大法官丹宁勋爵曾经说过:… …我们所做的,就是以实际行动使公平正义的法制理念深入人心,使人们的日常生活沿着法制的轨道进行,使人们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 …也还要继续这样走下去。

唯有了解,才会关心;唯有关心,才有行动;唯有行动,生命才会有希望。

我期待着有那么一天,法律的精神信仰会以一种“润物细无声”… …直至成为中华大地全体公民的精神支柱,让他们时刻与法律同行。

… …让我们迎着“**普法行”的和风,在建国66周年旗鼓的震撼下,扬起风帆,与梦想一起飞翔!

医疗法律心得体会篇七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比如主动捡拾垃圾;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比如乱扔垃圾。《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从落实我们学校的20条好习惯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有些同学可能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老师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措施的,比如家人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二、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我建议同学们在这时要切记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免受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的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医疗法律心得体会篇八

大家好!

今天是国家宪法日,1982年的今天,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__年修订,自20__年起,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而且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利属于人民,权利服从宪法。公职人员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该怎样看待宪法等其他法律,我们应该怎么做麽?我认为从以下四个方面去认识。

首先是知法。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我们,作为祖国壮丽事业的接班人,我们必须学习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培养法法制思维,才能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是不该做,这样我们的人生道路就一清二楚。

第三是用法。当你的权利受到严重侵害时,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第四是相信人间美好。社会风气日下,但有无数仁人志士的智慧,有我们国家领导人的伟大领导,公平正义一定会挥手金钱的诱惑。法律面前,不管财富如何,不管地位如何,人民最终一定能够人人平平等。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