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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个人所得税举例说明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通用7篇)

时间:2023-09-26 19:58:28 作者:梦幻泡 最新个人所得税举例说明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通用7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

这次整改工作,我们加大整改力度,把《税务通知书》的有关要求逐项列出整改措施,落实到单位和个人,认真解决。

(一)责成财务部门按照规定期限,及时补缴个人所得税款xxxx元;

(二)恳请充分考虑xx工作和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的'特殊性,不再补缴xx年度个人所得税。

xxxx年,正我们的xx工作异常繁重。全体人员放弃休假,加班加点,连续超负荷工作,付出了异常艰辛的努力。为鼓舞士气,激励斗志,我们为他们发放了误餐补贴和补助。此前,在税务部门个人所得税软件计算系统使用之前,由于工作人员对税法学习、理解、把握不够全面,业务不够熟练,存在计算个税难特别是介于税率临界点上把握不准的问题,存在着不够起征点或高于起征点都按一个税率(5%)计算的问题,但对数额较大、重点纳税人员,我们严格把握标准,按税法规定按章纳税,对按可以免征个税的误餐补贴也扣缴了个税。

鉴于此,我们认为:尽管在个税扣缴上存在部分人员计算不准确的情况,但总体说来,xxxx年我单位上缴个税总额并不少,建议不再补缴。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2011年起个税改革纳税人各阶段收入税负增减比对表

个人所得税关系到我们每个人,是个人理财中的重要话题,也是与拉动内需、收入分配制度、通货膨胀预期等近来大家关心的宏观经济问题直接相关的个人财务问题。

目前我国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受到广泛的诟病,穷人和中产阶层成为了纳税的主力军,富人反而有各种方式免于交税。而且尽管要求改革的声音提了很久,却一直没有实质的改变。

个税起征点自1980年确定为800元后历经了三次调整,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

之后四年个税起征点再未进行上调。起征点四年不调,但人大代表及社会舆论却每年都会发出上调呼声,而财政部有关官员每次的表态都差不多,即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问题将在个税改革中统筹考虑,换言之,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在改革后才能再次启动。

在2015年的两会上,上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呼声再起,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空调董事长董明珠等多位人大建议将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

xx年度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自查报告:

1、我单位 已 (未) 按规定按月进行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有(无)漏报人员或少报收入的现象。(漏报××人,少报××人。)

2、明细申报数据中纳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填报正确(有误)。(错误的.信息具体是×××××)

3、xx年扣缴义务人的基础信息有(没有)发生变更,发生变更的已及时更改(××基础信息尚未更改)。

4、xx年(税款所属期为xx年12月至xx年11月)个人所得税实际入库数据与明细申报数据核对全部一致(××月不一致)。

5、xx年(税款所属期为xx年12月至xx年11月)单位发放收入总人次××人(每月发放收入人数之和),已申报总人次××人(每月申报人数之和)。

6、我单位已知道要于xx年1月1日至1月10日之间申报xx年度印花税。

7、我单位已知道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之间向管理员报送《xx市地方税务局综合申报表》(申报期为xx年度1月到12月)

8、我单位已知道到地税局办理涉税事宜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除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以外其他本单位员工一律由单位出具委托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必须有首席代表或财务负责人签字)有效身份证件,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办事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人代表:××

财务负责人:××

年月日

(单位公章)

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

【问题】

【解答】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10号)第一条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规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超过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对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不涉及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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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财务管理一班 祁静 20094044137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的来源和形式日趋多样化,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与之相应,财政收入和来源于个人所得税的比重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维护切身利益,减轻税收负担的角度出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越来越受到纳税人的高度重视。常能听到群众的抱怨:好不容易挣了一笔钱,可是扣税以后,就明显少了好多。那么如何使纳税人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减轻税负,获得最大收益就成了一个重要的研究内容,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由于我国采取七级累进税率,从百分之三到百分之四十五不等,使得收入越高,适用的税率越高,税收负担也越重。在每一级的边缘地带,收入可能只相差一元,但是所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负担就会相差很大。所以我们可以用即合理有合法的方法获取最大收益。在此我主要介绍俩种方法,如下:

一、工资薪金费用化。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在各档税率不变的条件下,可以通过减少自己收入方式使得自己使用较低税率,同时计税的基数也变小了。可行的做法是可以喝单位达成协议,改变自己的工资薪金的支付方法,既由单位提供一些必要地福利,如企业提供住所,这是合理避税的有效方法。此外,企业也可以提供一些假期旅游津贴,提供福利设施,提供免费日用餐等。已抵减自己的薪金收入,但对于纳税人来说,并没有减少收益,只是收入的形式改变而已。这样一来,纳税人能更好地享受效用。

对此我设想一个自己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例子。假如我将来毕业工资3000,房帖500,车贴200,工资总额为3700(3000+500+200),应税所得额得200元(3700—3500),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3%=6元。我实际可支配的收入=3700—500—200—6=2994元。假如公司接送我上下班,并为我提供食宿。不再发放房帖和车贴,我的工资仍为3000,应纳税所得为3000元(3000—0)。实际可支配收入为3000元。由此可见,若将部分工资薪金转为费用,则减轻税负,增加了收入。

二、资金均衡发放。奖金属于工资范畴,应该按工资所适用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是企业是按月份发放奖金,还是按季度、半年或全年发放奖金,在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上是不同的。如果是按月发放奖金,应该将发放的奖金与当月的工资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集中数月发放奖金,按税法规定不能平均到每月与工资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应该单独做一个月的工资处理。对在中国境内无助所得个人,其所得的数月奖金也是全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不再按居住天数进行计算。可见,如果奖金的一次性发放,由于其数额较大,适用较高税率。这时如果采用分摊筹划法,就可以节省不少税额。具体操作时,企业可以将资金细化,拿出一些奖金按月发放,留一些奖金按季考核发放,最后在保留一部分奖金,用于年终的发放,这样,从总体上说,税负就会减轻。具体例子就不多说了。

虽然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可以使人们获得更好地效益,但是也有以下几点不足。(1)个人所得税筹划普遍率低。(2)偷税、漏税现象仍然严重。(3)高水平纳税筹划人才仍然缺乏。(4)税法不完善,税务机关执法不严。(5)对个人所得税筹划缺乏重视。

对此,觉得应该有以下几点解决方法:(1)加强宣传力度,树立正确纳税筹划观念。(2)建立健全税法制度。(3)培养高水平纳税筹划人才。

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方法还有很多,比如,纳税人身份的选择、次数筹划法、都可以帮助减轻税负,获得最大收益,用不同的方法,结果也不一样,但主要说明的是,在想办法减轻个人所得税税负的情况下,必须要合理合法,不能偷税,漏税,逃税。做一个合理合法好公民。做好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对纳税人,对国家都是有益处的。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

1、我单位已(未)按规定按月进行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有(无)漏报人员或少报收入的现象。(漏报××人,少报××人。)

2、明细申报数据中纳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填报正确(有误)。(错误的信息具体是×××××)

3、xx年扣缴义务人的基础信息有(没有)发生变更,发生变更的已及时更改(××基础信息尚未更改)。

4、xx年(税款所属期为xx年12月至xx年11月)个人所得税实际入库数据与明细申报数据核对全部一致(××月不一致)。

5、xx年(税款所属期为xx年12月至xx年11月)单位发放收入总人次××人(每月发放收入人数之和),已申报总人次××人(每月申报人数之和)。

6、我单位已知道要于xx年1月1日至1月10日之间申报xx年度印花税。

7、我单位已知道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之间向管理员报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综合申报表》(申报期为xx年度1月到12月)

8、我单位已知道到地税局办理涉税事宜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除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以外其他本单位员工一律由单位出具委托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必须有首席代表或财务负责人签字)有效身份证件,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办事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人代表:××

财务负责人:××

年月日

(单位公章)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

1、我单位已(未)按规定按月进行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有(无)漏报人员或少报收入的现象。(漏报xx人,少报xx人。)

2、明细申报数据中纳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填报正确(有误)。(错误的信息具体是)

3、xx年扣缴义务人的基础信息有(没有)发生变更,发生变更的已及时更改(基础信息尚未更改)。

4、xx年(税款所属期为20xx年xx月至20xx年11月)个人所得税实际入库数据与明细申报数据核对全部一致(xx月不一致)。

5、xx年(税款所属期为20xx年xx月至20xx年11月)单位发放收入总人次xx人(每月发放收入人数之和),已申报总人次xx人(每月申报人数之和)。

6、我单位已知道要于20xx年1月1日至1月xx日之间申报xx年度印花税。

7、我单位已知道20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之间向管理员报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综合申报表》(申报期为xx年度1月到xx月)

8、我单位已知道到地税局办理涉税事宜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除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以外其他本单位员工一律由单位出具委托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必须有首席代表或财务负责人签字)有效身份证件,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办事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