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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鲜葡萄价格 葡萄酒购销合同(通用9篇)

时间:2023-08-27 19:51:59 作者:韩ll 2023年鲜葡萄价格 葡萄酒购销合同(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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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葡萄价格篇一

乙方(购货方):

一、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

1、 甲方所供红酒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 或者达不到标准,乙方有权退货或换货。

2、 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 经双方协商按市场价格定价,在同等条件下以优先、优质、优惠的原则。

3、 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的市内地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二、 结算方式:乙方在送货前需付清货款,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安排送货。

三、合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有特殊情况不能履约,须提前壹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四、违约责任

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中途终止协议,如有违约,履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损失。

五、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壹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鲜葡萄价格篇二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兹有需方向供方订购以下物资,经由供需双方遵循公平原则,以中标结果为依据,在充分协商,取得一致的情况下,签订条款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二条、厂检验合格证,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为供货完毕后一年。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出厂到目的地运输费由供方承担,卸车费用由需方承担。

第五条、数量和包装要求:以需方实际验收入库数量和实际检定合格数量为准,包装要求散装。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货到三日内由需方验收数量及包装,质量以供方提供的材料原材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和材料复检报告结果为准。若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出现异议,自需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供方派人来解决,免费更换所有有异的材料,由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方负担。

第七条、结算方式:货到需方验收合格后,结算金额以实际供货量为准。供方向需方提供供货发票。

第八条、违约责任:确因产品质量原因,在由省级以上专业质检部门认证检测后,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点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条、未尽商定事宜,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4份,供方执1份,需方执3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鲜葡萄价格篇三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        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鲜葡萄价格篇四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        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鲜葡萄价格篇五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1)圣文森红葡萄 750ml*12

(2)圣文森白葡萄 750ml*12

(2)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8400瓶。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箱。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十二支装纸箱。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深圳市乐勤贸易有限公司 。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3)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船舶。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深圳市。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20xx.12.31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1)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欧元汇率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 验收方法:仓库清点数量。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合同约定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合同约定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合同约定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合同约定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欧元汇率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20xx年09月10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两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鲜葡萄价格篇六

乙方: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红酒等进口酒。付款条款t/t。具体数量和交货时间等以外贸合同、每次乙方向甲方传真发出的到货通知书、甲方确认回复传真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本。

二、双方责任为:

甲方责任:

1、 负责与供应商签订外贸合同

2、 代办理进口批文、中文标签及有关批件(如需要)。

3、 负责办理报关、报检、完税等通关手续,并在完成进口手续的三个工作日内把货物送抵乙方在广东省内指定地点,或代发运往指定外省。

4、 负责办理购、付汇、核销手续。

5、 负责根据乙方要求开出代理进口手续费发票或增值税发票供乙方结算。

6、 代缴付进口税款,税款每次向乙方实报实销。

乙方责任:

1、 负责与外商联络洽商并负责其资信风险、承担进口货物的质量、数量、交货期以及品牌、商标、专利等有关的全部责任。协助货物在中国的中转、仓储及运达最终目的地事宜。

2、 负责及时向甲方支付应付款项等。

3、 负责货物到货前及时传真发出到货通知,使甲方做好报关接货准备。

4、 负责货物最终目的地收货事宜,及时提供发运地点以便甲方安排代发运。

三、甲方代缴之关税、增值税费用,由乙方在到货前根据甲方估算金额将税款备用金汇往甲方备用,或由甲方提供海关缴款通知书乙方直接付海关收款机构。甲方收到乙方上述款项或乙方缴纳完关税、增值税等税费手续后,即代办货物从到货口岸运往乙方指定目的地的有关付运手续。因乙方不能及时付款造成货物滞留,所损失的海关滞纳金及仓储费等由乙方承担。

四、商检费、卫检费、报关费、港口码头费、国际快递费、外贸手续费及付汇银行财务费等由乙方负责。由乙方在到货前根据甲方估算金额将费用备用金汇往甲方备用,运输费及运输装卸费由乙方负责,凭单在交货前由乙方向甲方结算,或由乙方直接向运输公司另行支付。

五、 甲方代办理以上进口手续, 按进口货值金额比例收取乙方2%外贸代理手续费,每批货物代理手续费不足rmb3000元的一律按rmb3000元收取。其余办证、税收、报关、商检、卫检、港口码头费、运费、国际快递费等一切进口税费凭单实报实销。

六、乙方委托甲方代办理中文标签,每个不低于500元人民币一个,”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或国家商检局办证部门收取的办证费和检验费由乙方负责,甲方根据预算在办证前向乙方预收,办证后凭单证实报实销。(注:中检所需工作时间约15个工作日),办中文标签乙方须向甲方提供酒的产地证明书。

七、到货后乙方应在90天内对外付汇,甲方收到乙方外汇货款配套之人民币款项三个工作日内将外汇汇出,并向乙方提供付汇银行水单,外汇与人民币兑换价根据付汇当时国家牌价计算。如果乙方没按约向甲方付清外汇货款配套之人民币款项,供应商应直接向乙方追索货款,其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凭进口完税单证和付汇水单自行在所在地税局抵税结算。若乙方到货后超过90天不对外付汇结算,甲方有权不再为乙方提供对外付汇。其后果乙方自付。(原则上不提倡对外预付外汇货款,特殊情况要预付货款,甲方收取乙方每美元0.5元人民币的保证金,若乙方预付外汇后30天内不能到货,造成甲方无法核销, 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并保留追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按开票金额(销售价)减进口货値(购货价)的增值部分向税局交纳溢出部分的17%的增值税,但同时按比例抵减进口报关时已交过的17%的进口增值税部分。(但进销差应符合行业市场行情)

(2)、按开票金额(销售额)向税局交纳防洪费(营业收入的1.3‰)、教育附加费(所交增值税额的3%)、城建税(所交增值税额的7%)。

(3)、按销售额减去购货成本(含购货价、进口税费、仓储运输费、保险费以及以上(1)、(2)项税费等)的利润部分向税局交纳25%的所得税。

(4)、甲方另按销售额收取2%代办劳务费。

甲方对乙方开出增值税发票结算前,乙方须完成对外商的外汇付汇,如不对外付汇要与甲方另行协商,并将上述税费预付给甲方。如乙方不是在中国注册的公司,不需开出增值税票结算的需另加收货值5%的手续费。

九、若发生海关不按原外贸合同价格征税而进行估价征税或调整归类使纳税金额增加,则乙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进货来源价格凭证及市场行情资料,以便甲方向海关申诉;若因海关及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因各项政策调整造成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税款及费用增加,由乙方负责支付该部分款项,其追讨期为五年有效。

十、鉴于甲方是进口代理商地位,乙方同意本合同所代理进口的货品因数量、质量。货期等一切要向国外供应商追讨的索赔,由乙方直接向实际供应商追讨,不向甲方追讨。如果乙方因货物的质量、数量等问题提出索赔或者退换,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如因进口合同的争议需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时,在乙方同意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甲方有义务按进口合同的规定提起或参加仲裁或诉讼,由此产生的损失或利益由乙方承担或享有。甲乙双方必须依法经营,若违法经营或过失而造成损失,由违法经营或过失的一方赔偿另一方的全部损失。

十一、甲乙双方在执行当中有未尽事宜,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时,可将争议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协商所形成的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部分,双方传真确认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鲜葡萄价格篇七

甲方(总代理商):

乙方(地区代理商):

一、乙方代理资格及代理期限:

1、乙方必须具备有工商及酒类经营执照。

2、乙方必须在签订此协议后一周内向甲方支付代理保证金人民币 0 万元,若在代理期内无违反此协议的情况发生,代理期满后十五天内甲方将退回保证金(无利息)。

3、代理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销售定额数量及返利

甲乙双方签定协议之日乙方即获得代理权,在代理期间甲、乙双方协定销售目标为____万元人民币;完成销售目标80%-100%以下返利____%,完成销售目标的100%返利____%。如乙方未能完成销售目标的80%就没有反利,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四、甲方责任与权益: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者透露甲方给予乙方的价格表内容。

2、甲方在对产品价格调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诺保护乙方的市场价格利益。甲方有权调查乙方所在市场的产品销售价格及每月销售数量,在甲方提出的情况下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每月销售报表。

3向乙方提供葡萄酒有关卫生证书、商检资料和有关产品介绍。

4确保地区代理商订货的供应和合同的执行,对各地区代理商应一视同仁,先后顺序发货。

5及时协调各地区代理商区域销售关系,统一组织各地区代理商的销售业务培训和酒庄交流活动。

五、乙方责任与权益:

1、在甲方授权区域内建立销售网络,保证完成年度销售计划和额度。乙方可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发展下级代理商,下级代理商应在甲方处留有备案,甲方与乙方下级代理商之间不发生任何义权利务关系。

2、自行确定区域内的销售批发价、零售价和特定场点(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等)的市场价格。

3、及时向总代理商反映有关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和市场定向。协助总代理商处理与周边区域代理商的关系。

4、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应全面负责该区域范围的销售工作,积极开拓销售网络,不得跨区销售。如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与甲方现有代理商或客户发生矛盾,应统一由甲方协调。对严重违规者,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视其为违规。

5、乙方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努力做好市场销售工作,积极地维护甲方的产品利益,不得有损甲方企业声誉和产品形象之行为。

6、乙方不得伪造、模仿甲方所有的产品品牌,一经发现将视其为重大违约行为,甲方将解除乙方代理权并提出索赔及法律诉讼。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者透露甲方给予乙方的价格表之内容。

8、乙方可在其广告资料背面印上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办公、通讯地址。

六、订货及付款方式:

1、乙方下订单入货时,应用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指定的电子邮箱为)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确认后,乙方将全部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帐号,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确认汇款凭据。

2、甲方收到货款后再向酒庄订货,交货期限以实际货运期限为准(正常情况为两个月)。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若违反本协议或不能按合同供应货源。乙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并要求返还代理保证金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2、乙方若违反协议或未能完成协议规定的订货量,甲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并处罚代理保证金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3、任何单方面违背本协议条款的行为均需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另一方包括律师费等费用在内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八、代理期满的中止和延续

续地区代理的权利。若乙方未通知甲方是否延续,则本协议到期中止。

2、本协议存续期内,甲乙双方欲解除代理关系,均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代理保证金在代理期满或中止后的十五天内退还给地区代理商(因违反本协议被取消代理资格的除外)。

九、其它

1、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上述的各项事宜执行,双方互不承担相应责任。

2、双方在执行本合同内容时发生争执,应以友好协商方法解决,在无法达成一致时,可向合同签约地法院提起诉讼。

3、此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所产生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本合同条款中所涉及的所有金额币种均为人民币。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鲜葡萄价格篇八

乙方:

合约金额(未含税); 人民币(大写)壹万壹仟玖佰柒拾伍元(小写)11975.00元(整)

甲方要保证生产质量,严格按设计图合同要求的材料,颜色,方案制作. 若有变动双方须协商确认,制作质量按同行业企业标准。

1.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付合约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给甲方,即人民币元2. 曱方制作完出货前,乙方要交60%二期款, 即人民币. 市市区内免费送货。

4. 安装时间: 乙方贴好磁砖确认设计图后二十天内安装. 如更改方案或不急于安装或条件不成熟,安装时间顺延。

5. 签订合同后即生效,双方均严格遵守,如单方面解除合同必须赔偿双方总额30%的损失。

6.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即生效。

7. 乙方在付款方式上应严格遵守,如有违约超30天未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收取每日0.5%的滞纳金作为赔偿。

8. 其它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