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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范文(16篇)

时间:2023-12-28 07:20:03 作者:笔舞

自查报告要求我们对自己的过去表现进行深入思考和分析,找出问题的根源并提出改进措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自查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乡镇卫生院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

根据国卫办妇幼发〔20xx〕4号文件要求,我院组织人员按相关要求对本院出生医学证明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我院按照有关要求制定了xxx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制度上对出生医学证明开具的地点、备份、证章管理、交接工作、自查工作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我院设有独立的医学出生证明发放室,设在行政办公区四楼,行政办公区有独立的防盗网,门及窗防盗网,由保安负责大门的管理。发放室的门、窗均装有不锈钢防盗网,门外装有监控摄像头以杜绝安全隐患;发放医学证明的电脑妥善保管相关资料,每月备份一次;证章分开管理,专人专柜,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由xxx管理,印章由xxx管理,持章人每次对相关信息审核后方可用章。建立定期报告制度,遇到问题及时向上级医院xx医院请示,定期向上级领导、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严格执行证件出入库登记,做到实时登记,随时掌握本院《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签发和库存情况。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证件的发放和签发,库存人员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开具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负责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由专人录入专门的系统再进行打印,留存有证件存根并做好登记。库存人员负责妥善保管空白《出生医学证明》,专柜专锁保管,存放环境整洁,温度和湿度适中。

按《出生医学证明》的首次签发要求规范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做好《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工作。《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由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接生人员填写并确认后转给签发人员,签发人员审验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并留有新生儿父母和领证人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由领证人填写和确认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签发人员电脑录入资料打印《出生医学证明》;盖章人员对《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加盖印章,并做好存根保留和首次签发登记。对于换发或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业务,签发人员对其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符合换发或补发要求的,按照换发或补发的程序和要求,资料准备齐全,经由xx医院办理换发或补发。

医院有针对性地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通过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指导手册、相关通知等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对证件损毁、丢失、制假、用假、贩假事件的监察能力,防止失职渎职事件的发生。

制定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领导、上级医院、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工作。相关工作人员每周对《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签发、库存情况进行统计,向本院《出生医学证明》主管领导进行汇报并签名确认;每月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登记,每季度以报表形式上交卫生局;在平时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相关业务流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博爱医院请示,确认后再办理,避免错漏。

监督管理工作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由医院内部组成专门的监督小组,定期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工作进行自查,检查《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及使用情况,检查《出生医学证明》的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印章管理、废证管理、信息管理等各项工作情况,检查《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人员的培训考核情况,以及了解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外部监督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受委托机构及相关专家等组成检查小组,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我院《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纠正。

xxxxx医院。

20xx年8月24日。

乡镇卫生院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

根据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局关于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万州卫妇社〔2013〕34号文件精神要求通知我院立即组织人员对我院出生证明管理进行了自查。现把我院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1.机构管理方面,能够完整准确地填写(签发单位登记表),并分年度存档。

2.(出生医学证明)的宣传告知工作方面,查看了签发室的墙壁上有有宣传画和宣传材料。也从档案中抽了几个产妇的电话询问,对孕产妇及家属的调查,知晓率90%以上。如出生证明的重要性,该怎样办理小孩的出生证明,如何保管自己孩子的出生证明。还有出生医学证明不能异地办理等知识。

3.在当地没有人因出生证导致个人信息披露和泄漏的情况。

1.医院安排了专人负责出生证明的出入库工作和签了管理工作。

2.证件管理和签发人员都参加过培训学习,掌握出生证明管理和签发相关知识,通过问卷调查,都熟悉相关的知识和管理措施。

3.出生证明管理年度统计表与签发登记表相吻合。

4.出入库管理方面。这方面做得较好,由妇幼人员到区保健院领回,与分管领导一起进行登记后,再由妇幼人员保管空白的出生证。从未出现过潮湿,破损,丢失,被盗的现象。

5.证件由妇幼人员填写,清楚完整并留有证件存根。

1.首次签发签发登记表与证件都齐全,只有20xx年开始的9张没有收集父母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其余的全部按上级要求所做。

2.对本机构外出生的婴儿,严格审核办理的相关证件和材料后到保健院办理,我妇幼人员处有相应的登记。

3.章由分管院长管理,证由妇幼人员管理,妇幼人员填完出生证明,打印出来后,交由分管院长盖章后,再由产妇领取。

4.换发管理查看了换发登记表,没有随意换发的现象。换发登记保存较好,换发时都是按上级要求所做。

5.补发管理,我院未开展补发出生证明这项工作。

6.废证管理,查看了废证登记表及废证号数量都相吻合。全按上级要求所办。从未自行销毁过。

我院是使用的重庆巿出生医学证明网络签发系统进行证件签发,操作规范。

此次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自查,未发现重大的隐患,仍虽做好重点管理。

乡镇卫生院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

根据xx卫发20xxxx号文件要求我院组织人员对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总结如下:

1、安排有专人负责证件出入库工作及签发及管理库房人员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收发防保室专人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工作。

2、证件管理人员参加过培训或学习掌握《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知识通过问卷调查熟悉相关管理情况。

3、签发登记记录规范符合要求。

4、有《出生医学证明》相关出入库制度及签发、补发、换发、废证管理和文件归档。

6、收费管理收费标准没有在明显位置标明。扣1分。

1、证件由专人填写清楚完整。

2、按《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程序给予办理留存有证件存根。

3、证件换发情况按程序办理,证件换发有相存档。

4、对本乡镇外出生婴儿出生证明的办理进行严格审核并留相关证明材料或存根。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

根据市卫妇幼〔20xx〕2号文件要求,我院按卫计委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对本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及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根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xx〕13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国家卫计委提出的10个方面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其中签发机构要对近3年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印章管理、废证管理、信息管理等各项进行逐一核查,签发信息核对无误。

1、完善告知义务规范签发流程

一是严格履行申领告知义务;我们对首次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父母和领证人,我院会给予清单一份,让新生儿父母准备全相关证明材料。二是公示申领流程;我院在妇科门诊醒目位置公开张贴出生医学证明申领流程。我院医学出生证明实行妇产科主任签发,证章分开管理,专人专柜,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由xxx管理,印章由xxx管理。首次申领由产科人员填写,由妇产科主任签字确认后转给签发人员,签发人员审验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并留有新生儿父母和领证人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由领证人去妇幼院核定身份信息,领取晋中市妇幼保健服务一卡通,签发人员电脑录入资料打印《出生医学证明》;盖章人员对《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加盖印章,并做好存根保留和首次签发登记。对于换发或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业务,签发人员对其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符合换发或补发要求的,按照换发或补发的程序和要求,给予办理换发或补发。三是公告服务承诺;我院按照文件要求重新完善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制度上对出生医学证明开具的地点、证章管理、交接工作、自查工作等都作了明确时效规定。

2、强化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落实责任追究制

院方针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人员进行了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对签发《出生医学证明》人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并与每一位签发人员签订了《出生医学证明》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严格执行证件出入库登记、发放、签发和库存信息化管理。严格废证率管理,制定了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并签名确认;每月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登记,每季度以报表形式上交卫生局;要求在开具《出生医学证明》业务流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妇幼院请示,确认后再办理,避免错漏。

乡镇卫生院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

1、安排有专人负责证件出入库工作及签发及管理库房人员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收发防保室专人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工作。

2、证件管理人员参加过培训或学习掌握《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知识通过问卷调查熟悉相关管理情况。

3、签发登记记录规范符合要求。

4、有《出生医学证明》相关出入库制度及签发、补发、换发、废证管理和文件归档。

6、收费管理收费标准没有在明显位置标明。扣1分。

乡镇卫生院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

1、安排有专人负责证件出入库工作及签发及管理库房人员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收发防保室专人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工作。

2、证件管理人员参加过培训或学习掌握《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知识通过问卷调查熟悉相关管理情况。

3、签发登记记录规范符合要求。

4、有《出生医学证明》相关出入库制度及签发、补发、换发、废证管理和文件归档。

5、《出生医学证明》印章与签发分开管理。

6、收费管理收费标准没有在明显位置标明。扣1分。

1、证件由专人填写清楚完整。

2、按《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程序给予办理留存有证件存根。

3、证件换发情况按程序办理换发有相存档。

4、对本乡镇外出生婴儿出生证明的办理进行严格审核并留相关证明材料或存根。

通过调查孕妇及家属对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知晓率为85该项扣0.80分。

四、《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填写质量抽查表中存根内容、印章及其它内容填写完整。

乡镇卫生院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

1、首次签发签发登记表与证件都齐全,只有20xx年开始的'9张没有收集父母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其余的全部按上级要求所做。

2、对本机构外出生的婴儿,严格审核办理的相关证件和材料后到保健院办理,我妇幼人员处有相应的登记。

3、章由分管院长管理,证由妇幼人员管理,妇幼人员填完出生证明,打印出来后,交由分管院长盖章后,再由产妇领取。

4、换发管理查看了换发登记表,没有随意换发的现象。换发登记保存较好,换发时都是按上级要求所做。

5、补发管理,我院未开展补发出生证明这项工作。

6、废证管理,查看了废证登记表及废证号数量都相吻合。全按上级要求所办。从未自行销毁过。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

为加强我院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严格办理程序,我院组织人员对本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发放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1、安排有专人负责证件出入库及《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工作。

2、证件管理人员参加过培训或学习掌握《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知识通过问卷调查熟悉相关管理情况。

3、签发登记记录规范符合要求。

4、有《出生医学证明》相关出入库制度及签发、补发、换发、废证管理和文件归档。

1、证件由专人填写清楚完整。

3、证件换发情况按程序办理。

4、办理时出生证明严格审核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或存根。

通过调查孕妇及家属对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知晓率为100%。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报送20××年度〈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材料的通知》(吉卫妇社便函字[20××]1号)要求,现就我院20××年度《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我院具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助产技术服务项目)执业许可证,建立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手册,制度健全。《出生医学证明》实行专柜管理、证章分开、专人负责,免费签发、补发、换发《出生医学证明》。本年度未发生空白《出生医学证明》丢失事件。

2、只负责为在本院出生的婴儿直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从未给本院以外出生婴儿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3、严格按照《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的流程签发《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时,要求取好婴儿的名字,出具婴儿父母的身份证、产科签发的婴儿临时出生证明,以及产妇出院结算发票。采用打印机打印方式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签名正规,严禁涂改。《出生医学证明》打印核对后,在临时出生证明和结算发票上加盖“已办理正式出生证”印章,避免重复办证。《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登记在《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本》上,并将其存根联贴在登记本背面粘贴处保存备查。

4、本年度首次签发数2221套。

1、严格按照《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换发、报废工作。为方便群众,把补发《医学出生证明》需要提交的材料印在宣传单上进行告知。补发时严格按照原出生信息给予补发,并在《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本》上注明“补发”字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经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2、《出生医学证明》换发后,原证作废,并把作废的《出生医学证明》贴在《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本》背面粘贴处,定期进行集中报废销毁。

3、本年度换发数24套、补发数8套、因打印或填写错误废证数130套。

我院在妇产科和住院部收费处设立了《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须知》告示牌和流程图,《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印制了有关出生医学证明的宣传单向群众免费提供。

今后,我院将继续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签发和监督工作,做到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改善服务态度,努力让群众满意、政府放心。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

根据安庆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县卫计委要求,县妇幼保健院于20**年xx月xx-xx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我县境内开展《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督导。内容主要是: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放、证章分离管理、机构内出生证明的发放、软件信息、季度分配表、出入库登记、废证的产生与处置等各项内容。

从督导工作来看,我县多数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单位,发放管理工作基本达到省市卫计委要求。部分县级及乡镇医疗机构存在未严格做到证章分开,父母身份证复印仅一面,废证及换发证工作不规范,季度分配表填写与实际工作情况不符等不足之处,已督促其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求进行整改。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出具的人生第一证,是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申报户籍并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自20xx年xx月xx日起院外分娩补证一律按要求提供经省卫计委推荐的11家司法鉴定机构之一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方可发放;同时要加强空白证明的保管工作,做到专人专柜上锁保管,建议有条件的单位使用保险箱管理,严禁在未发放的`空白出生医学证明上盖章。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公安部要求,自1月1日起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旧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日期截至12月31日。(即201月1日后申领的.2014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将统一用新版)

2014新版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2014新版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

对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2014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户口登记。2014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按原规定执行。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自纠报告

为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推动我县妇幼卫生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根据省、市转发《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晋市卫字〔20xx〕46号)的文件精神要求,于20xx年4月底,对我县提供妇幼卫生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基层乡镇卫生院的妇幼卫生工作进行了绩效考核自评,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根据文件要求,卫生局立即组织人员召开会议,传达文件精神,认真学习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标准,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成立了考核评审小组,根据《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进行自评。

着重从以下四点内容进行了自查考核:

(一)政府保障:政府对妇幼卫生工作的政策支持、经费保障。

(二)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医疗保健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房屋建设、设备配置,妇幼保健人员配备及服务能力。

(三)妇幼保健管理:妇幼保健服务提供的数量及质量,妇幼保健服务的管理,服务对象满意度。

(四)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

(一)政府保障方面:

1、政府对妇幼卫生工作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纳入政府考核指标、制定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建立各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组织实施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卫生局设有专门部门负责、专人分管妇幼保健工作。

2、制定妇幼卫生项目补助政策和实施方案,落实补助政策。沁水县妇幼保健所为全额预算事业单位,29名全额编制及乡级妇幼保健人员均为财政发放工资。

(二)妇幼保健网络建设:

县妇幼保健院是一所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是一个独立建制的妇幼保健机构,现有业务用房2367平方米,其中保健科室业务用房1977平方米,医疗设备配备基本达到了县级妇幼保健院配备标准,助产技术提供和产科建设完全符合机构和人员准入标准,产房急救设施、设备齐全、功能完好。全院现有正式职工29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1名(主治医师8名、医师3名、主管护师2名、护师及护士4名,技师4名),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的72.41%。19所乡镇卫生院均有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预防保健用房配备合理,有助产服务资质的单位产房急救设施设备齐全、功能完好。251个村卫生室人员、经费已得到全面落实,明确村医承担村级妇幼保健工作。

(三)妇幼保健管理。

1、对从事妇幼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依法管理,全县能够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助产机构有10家,在县卫生局和县妇幼保健所监督下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10家,所有从事助产人员均已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2、县妇幼保健院每半年对所有乡镇卫生院进行一次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书面通知整改,并留存质量控制档案。对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相关制度及技术规范、畅通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加强危急重症孕产妇的抢救与转诊等问题进行指导。

3、县妇幼保健院每年至少举行二期全县乡级妇幼保健人员培训班,乡级妇幼保健人员按月召开例会,培训村级妇幼保健人员。培训班有签到,考试,档案齐全。

4、县妇幼保健院建立全县统一健全的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妇女病筛查、儿童保健、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原始登记。建立妇幼卫生信息报告与质量控制及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妇幼卫生信息收集、上报、审核、分析、反馈及质量控制工作机制,运行顺畅。每年实施妇幼卫生信息漏报调查。

5、各医疗保健机构严格执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爱婴医院实施《爱婴医院管理监督指南》,将《世界卫生组织促进母乳喂养成功十条标准》、《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本院母乳喂养规定》张贴在每一个病房的显著位置,达到了爱婴医院要求。

6、县卫生局成立了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小组,每季度对当年发生的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死亡病例进行评审。各医疗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死亡及疑难危急重症病例讨论,严格掌握剖宫产医学指征,降低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率。

7、制定全县妇幼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包括媒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面向社会的妇幼健康教育活动,本年度针对“母乳喂养”和“叶酸发放”进行了两次街头专题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000多份。每月开展“孕妇学校”培训,对怀孕妇女进行健康教育。

(四)妇幼保健服务提供。

狠抓两个系统管理工作,提高早孕建卡率和系统管理率,制定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规范和高危筛查技术规范。20xx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54.64%,儿童系统管理率为46.25%,住院分娩率99.13%,剖宫产率为33.25%。20xx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58.39%,儿童系统管理率为64.12%,住院分娩率99.64%,高危产妇管理率100%,高危住院分娩率100%,剖宫产率29.13%。20xx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59.96%,儿童系统管理率为64.20%,住院分娩率99.7%,剖宫产率为31.6%。

(五)妇女儿童健康状况。

20xx年孕产妇死亡率0,婴儿死亡率7.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2‰。

20xx年孕产妇死亡率0,婴儿死亡率4.3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34‰。

20xx年孕产妇死亡率0,婴儿死亡率9.6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1.19‰。

(一)妇幼保健网络建设方面:村级卫生室刚刚进行整改,由于基层人才匮乏,不能配备专职的妇幼保健技术人员。

(一)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尤其是对新配备的保健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进行短期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二)严格按照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项目要求,规范开展服务内容,加强与计生部门协作,及时掌握服务对象信息,加强宣传,提高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和儿童保健覆盖率。

(三)建立健全乡村二级目标管理制度,加强保健人员、村医管理,定期督查和考核,提高基层保健员的服务能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为核心,强化管理,提高妇幼卫生整体素质,为全县妇女儿童提供更方便、更优质,更温馨舒适,更全面周到的服务,为我县的妇幼保健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

为加强我院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严格办理程序,我院组织人员对本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发放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证件管理。

1、安排有专人负责证件出入库及《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工作。

2、证件管理人员参加过培训或学习掌握《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知识通过问卷调查熟悉相关管理情况。

3、签发登记记录规范符合要求。

4、有《出生医学证明》相关出入库制度及签发、补发、换发、废证管理和文件归档。

二、证件签发。

1、证件由专人填写清楚完整。

3、证件换发情况按程序办理。

4、办理时出生证明严格审核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或存根。

三、证件宣传。

通过调查孕妇及家属对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知晓率为100%。

四、《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填写质量抽查表中存根内容、印章及其它内容填写完整。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自纠报告

20xx年,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公安部有关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启用和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现将20xx年度《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按照省卫计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县区相关管理人员,参加了省举办的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班,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全市启用新证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加强与市公安部门的沟通工作,对县区公安户籍管理人员进行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题业务培训,保证工作的协同性,发挥户政部门监督作用。各地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市于20xx年1月1日起顺利启用新证,完成了对旧证的清理登记、回收和集中销毁工作,建立了《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信息上传省网的'接口。

20xx年,经各地各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主要质量指标有所改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出生医学证明》废证率较高。省通报显示,全省平均废证率为0.7%,我市在13个省辖市中排名第二。根据妇幼保健综合管理平台数据统计,废证率由高到低排序为:开发区33.3%、原海州区1.2%、灌云县1.1%、连云区1.1%、原新浦区1.0%、赣榆区0.6%、灌南县0.5%、东海县0.4%。全市共有接产发证机构94家,其中43家废证率达到或超过1%,超标率为45.7%。从统计数据分析来看,公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管理较好,民营医疗机构管理较薄弱。

2.《出生医学证明》换证率较高。省通报显示,我市换证率全省最高,为全省平均换证率0.6%两倍以上。换证率由高到低排序为:原海州区4.9%、原新浦区2.2%、东海县1.7%、灌云县1.0%、连云区0.9%、灌南县0.9%、赣榆区0.8%。

3.《出生医学证明》补证率较高。省通报显示,全省补证率为0.8%,我市补证率达到了1.4%(含特殊签发)。补证率由高到低排序为:灌南县2.4%、东海县1.8%、灌云县1.7%、连云区1.7%、赣榆区1.4%、原海州区0.8%、原新浦区0.1%。

4.违规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在《出生医学证明》上传省网过程中,发现某县妇幼保健所违规发放4枚没有母亲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不能通过省网审核,造成同期全市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不能上传省网。

5.《出生医学证明》网上签发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在对20xx年度《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情况统计与平台系统审核比对时发现,东海县:有5枚网上未废但已交纸质版废证,另有2枚网上已废但未交纸质版废证;灌云县:有9枚网上未废但已交纸质版废证;灌南县:有10枚网上未废但已交纸质版废证,另有1枚网上已废但未交纸质版废证;赣榆区:有9枚网上未废但已交纸质版废证,另有1枚网上已废但未交纸质版废证;原新浦区:有6枚网上未废但已交纸质版废证,另有3枚网上已废但未交纸质版废证。

1.完善管理制度。各县区卫计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监督管理,明确受委托机构的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2.提高管理水平。有针对性地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增强对证件毁损、丢失、制假、用假、贩假事件的监察能力,防止失职渎职事件的发生。

3.加强监督管理。要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管,督促证件管理和签发机构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签发证件。建立责任追究制,在证件签发和管理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按规定处理。

4.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地要组织开展一次针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的专项整治行动,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清除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市适时组织全市专项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

根据市卫妇幼〔2015〕2号文件要求,我院按卫计委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对本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及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根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5〕13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国家卫计委提出的10个方面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其中签发机构要对近3年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印章管理、废证管理、信息管理等各项进行逐一核查,签发信息核对无误。

1、完善告知义务规范签发流程。

一是严格履行申领告知义务;我们对首次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父母和领证人,我院会给予清单一份,让新生儿父母准备全相关证明材料。

二是公示申领流程;我院在妇科门诊醒目位置公开张贴出生医学证明申领流程。我院医学出生证明实行妇产科主任签发,证章分开管理,专人专柜,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由xxx管理,印章由xxx管理。首次申领由产科人员填写,由妇产科主任签字确认后转给签发人员,签发人员审验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并留有新生儿父母和领证人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由领证人去妇幼院核定身份信息,领取晋中市妇幼保健服务一卡通,签发人员电脑录入资料打印《出生医学证明》;盖章人员对《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加盖印章,并做好存根保留和首次签发登记。对于换发或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业务,签发人员对其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符合换发或补发要求的,按照换发或补发的程序和要求,给予办理换发或补发。

三是公告服务承诺;我院按照文件要求重新完善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制度上对出生医学证明开具的地点、证章管理、交接工作、自查工作等都作了明确时效规定。

2、强化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落实责任追究制。

院方针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人员进行了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对签发《出生医学证明》人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并与每一位签发人员签订了《出生医学证明》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严格执行证件出入库登记、发放、签发和库存信息化管理。严格废证率管理,制定了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并签名确认;每月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登记,每季度以报表形式上交卫生局;要求在开具《出生医学证明》业务流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妇幼院请示,确认后再办理,避免错漏。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

根据安庆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县卫计委要求,县妇幼保健院于20xx年xx月xx-xx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我县境内开展《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督导。内容主要是: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放、证章分离管理、机构内出生证明的发放、软件信息、季度分配表、出入库登记、废证的产生与处置等各项内容。

从督导工作来看,我县多数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单位,发放管理工作基本达到省市卫计委要求。部分县级及乡镇医疗机构存在未严格做到证章分开,父母身份证复印仅一面,废证及换发证工作不规范,季度分配表填写与实际工作情况不符等不足之处,已督促其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求进行整改。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人生第一证,是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申报户籍并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自20xx年xx月xx日起院外分娩补证一律按要求提供经省卫计委推荐的11家司法鉴定机构之一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方可发放;同时要加强空白证明的保管工作,做到专人专柜上锁保管,建议有条件的单位使用保险箱管理,严禁在未发放的空白出生医学证明上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