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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汇总17篇)

时间:2023-12-27 00:23:08 作者:纸韵

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需要不断总结和改进,以适应不同时间和地点的实际需求。遇到突发情况时,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并按照应急预案的指导迅速行动。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特制定本预案。

一、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提高学生防患意识。

1.结合发生在有关学校的楼梯拥挤而产生的伤害事故案例,对学生开展全校性的安全专题教育,使学生树立相互礼让、遵守秩序的良好习惯,养成过楼梯和走廊要轻步慢行、靠右走的良好习惯,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2.各班要根据各学生心理特点和具体情况,在班会时间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纪律、自救、自护等方面的专题教育。要向学生强调:在楼道、楼梯要靠右行,不追逐打闹,不恶意堵道等具体要求及遇到危险情况下自护自救的基本常识。

二、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1.明确安全防范职责。

总务处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对道路、楼梯设备设施进行专项检查,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要及时对教学、生活设施、楼道、梯层的照明定期更换;要对不符合标准和不牢固的楼道栏杆、楼道扶手进行加高、加固。

教务处要从实际出发,一是在安排作息时间时,课间要留有足够的活动时间;二是在专用教室上课的老师须亲自到所带班级教室里带学生和送学生;三是学生参加升旗仪式、两操等各种活动时,要安排和规划好各班学生下楼梯的路线。

政教处要利用集体广播时间,向全体学生明确不同活动行走的线路及经过哪些楼道,如出操、升旗仪式、在专用教室上课、放学等,向学生强调上下楼梯的速度要适当,前后该保持一定的距离,切记靠右行。当日值班领导和值周老师要求准时到岗,随时注意学生课间活动的安全。学生参加集会、做操及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时,必须由正副班主任带队按照规定线路行走;放学时,前后门由护校队护送学生出校门。并做好活动前、活动中或放学前的安全指导、管理、教育工作。

2.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做好学生不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劝阻等工作,并直接向班主任反馈。

三、做好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

1.学校一旦发生学生的拥挤踩踏事件,第一当事人应立即向当日行政值班领导汇报,马上开展处理措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学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2.事故发生后,班主任、年级组长和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应急小组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值日领导和教师、学校安全工作负责人必须马上赶到事故现场,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全力抢救,有效地维护师生安全,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同时根据情况,向相关的急救部门(巡警110,火警119,医疗急救120,交警122)求救。

3.根据安全事故应急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全体师生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指挥和组织我区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司衍福

副组长:肖淑敏、李承俊

成员:张维斌、翟所水、王业华、翟所文、王开忠、翟乃舜

突发安全事故报告联系电话:5xxxxxx

根据安全应急事故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各学校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含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集体损伤3人以上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1、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中心校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中心校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区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l、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中心校。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中心校。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l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中心校。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教体局。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学校要定期检查锅炉使用情况,做好锅炉工的培训工作,购买特种,行业偎险。

2、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申报中心校,经同意后才能实施,学校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要制订安全应急预案。

2、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中心校。

3、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lo、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中心校、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九)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电话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中心校、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十)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严禁超速行驶和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指挥员工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县交警大队、保险公司、县安委会及集团公司安全科。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公司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公司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县安委会及集团公司安全科。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1、公司要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完好情况,做好电工一线工人的培训工作,适时进行资格证书的审查。

2、事故发生后,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及时抢救受伤员工,并报打120请求援助,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公司各部门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申报公司,经同意后方能实施,公司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要制定安全预防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2、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抢救受伤员工,及时将事故信息报总经理及相关部门。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公司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公司者,公司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公司,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3、对受伤员工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1、发生食物中毒安全事故,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及时报打120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学校火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预防和减少学校火灾危害,最低限度地降低损害,确保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给学校教书育人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学校消防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1、本预案适用于学校消防突发事件。学校消防突发事件是指学校校舍、或其它学校建筑用房发生火灾或由于用火用电等消防因素引起的师生人员伤亡及学校财产损失。

2、学校消防安全事故的处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以人为本、生命第一”的原则,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单位人员的消防素质,提升学校抵御安全事故的能力。

组长:董任科(校长)。

成员:胡琴章(安全副校长)王彩亮(总务主任)。

谷京然(教导主任)王志强(政教处主任)。

彭志刚(法制办主任)张玉收(教导副主任)。

2、在学校消防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设置以下专业小组:

(1)灭火行动组:由董任科任灭火行动组长,胡琴章、王志虽组成学校义务消防队。

(2)通讯联络组:由谷京然担任组长,张玉收及各班班主任人员组成。

(3)疏散引导组:由胡琴章任组长,各年级班主任等相关成员组成。

(4)安全防护救护组:由彭志刚任组长,王志强、张丽组成。

(5)后勤保障组:由王彩亮任组长,各班班主任组成。

3、建立学校消防预警机制。学校消防事件预警机制为:在“学校消防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全员消防安全预警责任制,所有学校在籍的师生员工都有义务及时提供突发消防事件的危险信号,通过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通报程序,通报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发生突发消防事件。突发消防事件发生后,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学校突发消防事件的预防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4、每学年在消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一次全校性消防疏散演练,并开展消防知识讲座,使师生从理论上和实践中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学会火灾发生时逃生、救人、报警的方法。

居安思危,充分利用用国旗下讲话、班会、板报等形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使消防工作深入人心。

5、以防为主,消除火灾隐患。师生不得把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带进学校。学生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火柴、打火机等危险品带进学校,更不得带进学生公寓。对学生公寓要每天进行消防检查,对危险品要立即收缴。住校学生不得在公寓内违章用电,不得使用蜡烛、火柴等明火物品。

6、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为消防专用,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把消防器材和设施用做其他用途;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和设施,若有损坏要及时修复;要定期年检,对使用过的或压力不足的灭火器到公安机关认可的专业部门及时加压;认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好记录。

7、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化学危险品存放室、计算机室、实验室等专业教室的教职工在下班前应切断室内电源,关闭用电设施,对本部位防火工作经常检查,做好记录。

1、学校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立即赶赴现场,预案各专业组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接报后5分钟内赶到),组织安全疏散人员、物资和灭火扑救工作。

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报警早、损失小。

发生火灾时,在场人员应视火情大小及时通过有线或无线电话向领导小组或火警"119"台报警,报火警时要做到:

(1)沉着镇定,不要挂错电话,延误时间。

(2)讲清着火单位的名称地址。如兴安张村北街小学,靠近定魏线等明显标志。

(3)燃烧的是什么物质,起火部位,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以便及时联系。

(4)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导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灭火。

(5)报警时,应组织在场人员立即扑救火灾和疏散人员、物资。

2、接警。

(1)领导小组和各组人员、义务消防队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必须闻警而动,立即赶赴火场,按照预案的任务和要求,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履行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2)火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并做好记录。

1、当发现火情后,第一发现人根据实际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气源、火源,搬迁易爆物品等;使用附近灭火器或消防水龙进行灭火;或紧急报告给学校领导。

2、灭火行动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预案的指令,迅速检查是否切断起火现场电源、火源和气源,检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启用携带或利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消火栓等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如火势较大,暂扑灭不了,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冷却、隔离等措施,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待消防队赶到,配合完成灭火任务。

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发生火灾时,如有人员被火围困,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应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救人是火场上的首要任务。

火场寻人方法,主要有大声呼唤和深入内部寻找两种。进入火场救人,要选择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门窗或墙壁;遇有火场烟雾较浓、视线不清时,可以爬行前进,并采取呼喊、查看、细听、触摸等方法寻找被困人员。深入火场寻人,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门窗边、墙角、橱柜、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发现人员。救人时应注意安全,进入火场要带手电和绳子。火场烟雾弥漫,没有防毒面具,可用湿毛巾捂嘴,防止中毒。

火场救人方法,应根据火势对人的威胁程度和被救者的状态来确定。对神志清醒的人员,可指定通道,引导他们自行脱离险区;对在烟雾中迷失方向的人员,可指派专人护送出险区。当抢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断时,应利用安全绳、梯等将人救出。

火场疏散物资是减少火灾损失,控制火势,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时疏散受火灾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压缩气体钢瓶等,对不能移动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枪均匀地冷却其外壁,降低其温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资料和贵重设备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来的物资集中存放到安全地点,指定专人看管,防止丢失,被窃或坏人乘机破坏。

人员、物质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并查明有关情况,及时报告。

3、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做如下扑救处理: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4、保护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在迅速展开抢救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现场痕迹和相关物品、证据被破坏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对现场实行警戒,保证消防车畅通无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维护好现场秩序,避免人员伤亡。

1、火灾发生后,利用校园广播宣布学校进入消防安全紧急状态,公布火灾发生地点,需要疏散的范围。

2、疏散引导组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疏通紧急疏散通道,先疏散现场师生,再疏散危险品及物资。

组织人员有秩序地疏散时,要求教师走在学生后,领导走在最后。

若有人员伤亡,安全防护救护组进行现地简单处理后,同时拔打120急救电话,注意说明学校具体地点,伤亡情况,及时把伤员送医院急救,同时通知其家属,冷静处理好善后工作。

3、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5、后勤保障组接到报警后,应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迅速调集准备灭火所需物资、设备,为完成灭火、疏散、救护任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6、安全疏散场地和路线:

(1)安全疏散场地:在紧急疏散后到学校操场等距离建筑物较远的开阔地带。

(2)学校所有校舍根据消防安全要求都设有两侧安全通道,按照顺序,依次迅速离开,避免发生拥挤。

(3)到达指定集中地点后,由疏散引导组成员维持秩序,保持安静,并清点人数,等待进一步指令。

1、经过灭火行动组确认明火已经扑灭,普查灾害造成的损失,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火灾的危害程度,决定即时复课或休课。

3、疏散引导组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示,组织学生复课;需要休课的,组织学生返家。

4、学校事后书面上报消防安全事故报告到中心校安全治安管理办公室。

5、上级根据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及《市教育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落实区教育局食品、安全卫生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将学校食堂安全卫生管理工作作为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做到警钟长铭,特制定饮食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全员重视,成立饮食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分管主任各班班主任。

二、提高全体员工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办事,按时进行健康查体,无健康合格证的食堂员工严禁上岗。

三、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学校食堂饮食卫生安全计划工作办事,做到落实到人,并与工作人员签订饮食卫生责任书。

四、经常定期组织食堂员工学习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增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法律意识。

五、建立每日对食堂卫生的'检查与记录,以便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发生食品中毒隐患。

六、建立学校食物中毒报告与通报制度,进餐后学生发生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食物中毒事故,按照要求及时向上级主要部门报告中毒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救护情况等,同时跟踪了解食物中毒事件的进展。如果发生大面积事故,则要依法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备调查。

七、在最短时间内,将中毒人员就近送往医院医治。

48八、食堂留好每天每顿饮食样品,并存放小时,以备配合上级部门调查。

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为认真落实学校安全事故防范措施,遏制事故(尤其是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师生和学校安全,维护学校稳定,加强我xx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xx市中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是我xx处理重大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序依据。发生重大学校安全事故时,本预案立即启动。

(三)xx教育局管辖的学校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如发生以下重大事故,适用本预案:

1、重大火灾事故;

4、重大食物中毒事故;

5、生活设施及教学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四)各科室和每一位干部职工都有参加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五)各xx、校幼儿园应依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实施预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处理到位。

我xx成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救援)领导小组和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

组长兼总指挥:xx。

副组长兼副总指挥: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及各教育办、学校一把手。

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救援)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救援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组、事故调查组。

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体卫艺科。

救援行动组挂靠在督导办公室和监察科,组长:岳永斌、副组长:xx。

疏散引导组挂靠在人事师训科和教育科,组长:胡晓才、副组长:xx。

安全防护组挂靠在办公室,组长:xx。

事故调查组挂靠在计财科和体卫艺科,组长:xx、副组长:xx。

(一)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

2、组织召开处理突发事故工作会议,确定救援方案;

4、检查督促各部门责任人做好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二)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及时了解事故情况,向指挥中心领导报告,并将指挥中心领导的决策及时传达;

2、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争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和支援;

3、协调各应急部门之间的关系;

4、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故及应急处理的信息。

(三)救援行动组的主要职责。

1、救援行动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实施救援行动;

3、指挥电工、水工等有关人员提供必要的供电供水,确保应急灯、消防设施等正常使用。

(四)疏散引导组的主要职责。

2、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五)安全防护组的主要职责。

1、安全防护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医护人员抢救、运送伤员;

2、认真清点、看护疏散物资,并做好记录。

(六)事故调查组的主要职责。

对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责任人,根据事故的性质,依据国家有关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指挥中心领导根据事故现场具体情况,提出事故救援行动方案,办公室根据指挥中心指令协调好各组的行动,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做到安全事故的救援、疏散和现场保护等工作。

五、本预案自发文公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指导思想以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思想,按照“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的原则,有效预防、妥善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安全事件,确保班级安全。

1、楼道拥挤、挤造成的伤亡事故;

2、学校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3、学校内建设工程发生的安全事故;

4、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

5、学校发生暴力或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6、寝室内发生的安全事故;

7、学校突发传染性疾病事故。

8、重点时段的.安全事故;

1.组织、协调相关人员迅速开展受伤学生的抢救、现场的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班级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配合有关部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3、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避免伤亡事件原则:事件处置过程中应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2、快速反应原则:在事件过程中必须做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到,第一时间果断处理。

3、疏导性原则:坚持疏导为主,防止激化矛盾,严格区别对待一般学生、群众和不法分子。 4、尽可能减少损失原则。

5、无条件配合原则:一切听从领导小组指挥,服从大局,绝不允许出现互相推诿、拖拉、扯皮现象。

1、要高度重视,把稳定工作做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好,确保班级平安。

2、要认真做好排查工作,高度关注重点人员动态,细致耐心地做好他们的思想引导工作。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积极应对企业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以下简称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达到尽快控制事态发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

2、编织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印发淄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在事故未发生时充分做好预防工作;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营救受伤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专家、专业救援力量和人民群众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检测、检验、监测手段、救援装备和技术,迅速控制事态,消除危害后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经贸局和有关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

(3)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必须作出“第一反应”,果断、迅速地采取应对措施,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先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有效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切断事故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同时,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上级部门迅速对事故作出判断,决定应急响应行动。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一是通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实现本质安全,尽可能防止事故发生;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发生的情况下,通过预先采取的预防措施,达到降低或减少灾害的影响。为此,平时要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搞好应急预案的演练,使各专业救援组织和群众熟悉应急救援的基本技术、方法和技巧,掌握自救和互救的知识,提高应急响应系统的整体救援能力。

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区经贸局、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经贸局主要职责:

(1)传达区应急指挥部命令并监督落实;

(2)通知并联络应急救援各专业组组长及有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或立即投入救援;

(3)选址并建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各专业组救援工作;

(4)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协调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单位:负责疏散人员,关停设施,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并配合有关部门工作。

1、生产安全事故监控与信息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报后,立即向公安110报警,同时报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紧急情况下现场有关人员或单位可越级上报。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物质及危险源、事故性质、波及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预警行动

各企业生产安全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迅速按照应急预案,组织专家对事故发生地的危害进行辩识评估,确定事故影响的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从而对警情做出准确及时判断,初步确定响应级别,并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则应急响应关闭。

1、分级响应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事发企业、区经贸局应立即启动本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当事态超出其响应级别或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对事故做出应急响应。

区经贸局负责实施应急响应的工作:

(1)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地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专项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讯联系。

企业负责实施应急响应的工作:

(1)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2)向周围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3)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4)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做好现场应急处置的保障和支援工作。

(5)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出现扩大和次生、衍生、耦合情况。

(6)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救援处置、事态评估情况和工作建议。

2、事故现场保护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尽可能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3、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向应急救援人员宣传必要的救援知识,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用具。应急救援人员须服从命令听指挥,有序开展工作。当遇到可能威胁应急救援人员险情,可能造成次生事故伤害时,应急救援人员要善于自我保护,避免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1、预案修订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预案实施后,经评估发现其缺陷和不足,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2、子预案的制订

各企业应当在本《预案》发布实施之日起60日内,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日常安全制度

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值班制度、检查制度和例会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处理。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工作,应当根据季节和事故发生期等情况,列入安全例会内容,定期分析和研究。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严格执行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教职工工作安全指引》、《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保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及时处理,特制定我校安全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现场。包括学校集会、大型集体活动,春秋游、交通、校舍倒塌、火灾及台风、地震、食品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组 长:温映浩

副组长:周斌

成员:邱志浩、罗小云、叶海威、陈惠深、陈晓红、陈 幽、钟勇彬、阳昀。

1、报告制度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教育局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区教育局。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利用防火灾安全保护知识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教育局。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教育局。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审报教育局,经同意后才能实施,学校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要制订安全应急预案。

2、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教育局。

3、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报警请求社区民警的帮助。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及时组织人员制止、制服,同时报当地警务室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对可能涉及的物品进行封存,及时向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电话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办函20xx第86号),《××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结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特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本预案规定,制定本地区工商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自的职责。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生,有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流通环节发生的(含可能发生的)危害人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本应急预案适用下列情况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30人以上的。

2、发生自然灾害情况下或者全县性重大活动期间出现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20人以上的。

3、事故处理涉及县政府多个职能部门,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

4、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5、事故性质恶劣,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一)县局应当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及职责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局根据需要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股称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在县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国家、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制定应急处理措施。

(2)确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与指导意见。

(3)组织和协调全县工商系统及时、稳妥地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

(4)负责报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

2、成员单位职责

公平交易股、办公室(信息办)、市场股、企个股、法制股、监察室为县局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职责是:

(1)公平交易股(消保)

制定预防和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指导督促各分局、工商所重大食品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组织查处大要案件,协调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各地查处在重大食品安全期间囤积紧促生产、生活物资,牟取非法收入,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

(2)办公室

将各部门提供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材料,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工商机关,并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情况,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3)市场股

负责组织、指导(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专项检查,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4)企业个私股

负责组织、指导(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涉案企业有关商标违法问题的依法查处工作及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涉案食品违法广告依法责令停止发布和查处的主体资格进行核查,并对其违反企业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5)法制股

负责做好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或者社会广泛关注的行政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参与指导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协调工作。

(6)监察室

负责按照有关程序和权限,指导(分局)各所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调查处理有关责任单位和人民的责任。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后,事故发生县局应立即向县政府和市局报告,在县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局的指挥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指挥调度,实施应急保障。向有关部门、毗邻或者说可能涉及县局通报情况。

(二)事故发生在分局、各工商所的应立即向乡(镇)政府和县局报告,在乡(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和 县局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指挥调度,实施应急保障。有关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县局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落实以及给予有关方面的支持。

(三)先期处置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启动应急预案前,事发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先期妥善处置,控制事态。

(四)应急等级的转换

进入各级应急响应状态后,应急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汇总和分析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五)响应终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危险因素或者说隐患消除后,应急办公室进行分析论证,现场监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告应急指挥部,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终结。

应急办公室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一)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事发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采取电话、传真、行为、网络等多种方式同时报告当地政府、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保准确、及时,万无一失。并视情况向事故可能波及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报。

(二)报告单位和时限

1、对本县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地工商所应于2小时内立即报告乡(镇)政府和县工商局。

2、事故发生县工商局应于2小时内向市局和县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

3、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

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2)阶段报告

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包括事故原因、发展、变化、处置进程、处置进程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处置建议等。

(3)处理报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

4、信息监测

总局、省级及市、县(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立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络体系。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期间,通过以下途径,密切监测已经确认的有毒有害或者质量严重不合格的某种食品是否还在流通环节进行销售。

(2)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消费者申诉举报;

(3)有关新闻媒体。

(4)相关部门通报。

5、消息预警

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期间,对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或隐患、可能涉及的范围、危害程度等情况做出分析预测,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按照有关规定发布预警信息。

1、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严格追究信息瞒报、迟报、漏报责任

分局、各工商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责任,对本地区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瞒、缓报、谎报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

对未按照市局及当地政府应急预案要求、不积极配合,推诿、扯皮,严重损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形象,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3)严格追究工作不力人员的责任

对因监管不办、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市场程序混乱或者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工作奖励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工作突出,做出贡献的,依据有关政策,及时给予表彰或者其他奖励。

3、善后总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事故发生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分析应急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形成善后总结,逐级上报。总结内容包括应急基本情况、组织体系建设、应急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4、制度完善

事发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认真分析原因,查找人工漏洞,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完善相应应急制度,提高应对同类事故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工作,通过制度和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安全事故的抢救工作能充分发挥组织功能,确保事故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事故灾害降到最低程度,避免延误抢救的时效,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的组织机构和职能:

1、火灾事故发生时,应及时报(火警电话119)以及迅速通知事故应急组成成员,应急组成员听到报警后应尽快赶到事故现场,统一听从总指挥的调动,履行相应的职责。快速有序使用现场配置的灭火器灭火,迅速切断电源,隔离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

2、对周围设施采取保护,为防止火灾危及相邻设施,必须即时采取冷却、隔离保护措施,或迅速疏散受火势威胁的物资。

3、为防止火灾死灰复燃,火灾扑灭后,要派人监护,清理现场,消除零星火种。

1、事故现场急救,必须遵循“先救人、后救物、先救命、后疗伤”的原则,救护者应作好个人防护。

2、迅速关闭可燃气体阀门,使可燃气体不再进入燃烧区,将正在燃烧的物质与不燃烧的物质分开,中断可燃物质的供给。这样可以使火源孤立,由于缺少可燃物而停止燃烧。

3、阻止助燃的氧化剂进入,使可燃物质因缺少氧化剂而停止燃烧。

4、利用消防水冷却、降低着火物质的温度,防止爆炸或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5、存在爆炸危险的化学品火灾事故,一旦发生,现场操作人员应立即报警,通知车间相关领导紧急疏散人员,果断采取安全警戒措施,车间管理人员在专业消防队赶来后,应积极配合救助,介绍物料介质,确保现场通道的畅通。

1、触电者脱离电源办法。

(2)因特殊情况,电源无法切断,使用绝缘工具或干燥的木棒、板、索等不导电的东西解脱电者,可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可戴绝缘手套或将手用干燥衣服等包起来绝缘后解脱触电者,救护人员站在绝缘垫上或干木板上进行救护。

(3)如果电流通过触电者入地,并且触电者紧握电线,设法干木板塞到其身下,与地隔离,可用干木把斧子或有绝缘柄的钳子等将电线剪断,并尽可能在绝缘物体或干木板上。

(4)如触电者处于高处,解脱电源后会自高处坠落,因此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为防施救者触电,在使触电者与导电体解脱时,最好用一只手进行救护。

2、伤亡脱离电源后的处理。

(1)员如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平躺,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走动。

(2)触电伤员如神志不清者,必须联络医院急救,再让其就地仰面平躺,且确保气道畅通,并用5秒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必要时,可做口对口人工呼吸。

2、事故单位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急救,并迅速通知后勤组派车护送伤员往医院。(医院费用原则上有事故单位负责人先行预付,但数额大,立即与总指挥部联系。)。

1、保护现场,打122交通报警电话。

2、抢救伤员,立即拨打120急救;

3、与本单位负责人及后勤组取得联系,协助处理事故工作;

1、隔离危险源,防止事故继续扩展。

3、指导群众保护,组织群众撤离,在撤离过程中积极组织群众进行自救和互救工作;

4、做好事故现场的清洗工作,消除危害。

1、把溺水者吸入之水放出,观察溺水者的精神状态、呼吸和心跳情况;

2、若神志不清、停止呼吸或心跳停止,迅速通知总指挥部,安排后备支援与救护组;

4、当呼吸与心跳皆停止,必须进行人工呼吸与心脏挤压法同时进行。

1、暴雨警报发起。

(1)发出通知至各部门;相关单位自行检查建筑物、生产现场、仓库等的排水能力和通道情况,并将危险部位汇报副总指挥,以便做同意安排;进入备战状态。

(2)后勤组检查救灾物资(包括沙袋、沙、手电等)的准备及需求情况;根据现场反馈的情况紧急配备到各部门,并对有关建筑物或排水道进行紧急抢修或疏通;做好筑堤防水的准备,并准备潜水泵。

(3)急需转移的物料或成品必须迅速决定并提供安全场所。紧急用车由后勤组安排或联系其他部门支援,但必须确保车辆随时出动。

2、风暴雨来袭。

(1)公布紧急备战状态,各相关部门必须整装待发,监守岗位。

(2)如情况紧急,各部门必须及时汇报情况,绝不延误;

(4)当情况相当危急,经公司指挥部与受灾单位紧密配合而未能脱离危险,立即请示总指挥部请示救援。若救灾人员生命安全不能得到保障时,必须及时决定对受灾部位切断电源、撤离人员。

(5)现场指挥应及时清点撤离人数并汇报总指挥部。

(6)现场救灾人员必须2人以上为一组,出现意外受伤时,及时与救护组联系。当伤势严重,立即拨打120急救。同时,观察伤员的精神状态,必要时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或心脏挤压法。

3、风、暴雨过后。

(1)指挥部宣布紧急状态解除;

(2)现场指挥组织清点人数,报告受伤人员情况;

(3)报告建筑物或物资的受损情况。

事故安全应急预案

(一)为确保安全生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xx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珠府86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本预案为南城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二)凡民航客机(外国民航客机)发生机毁人亡(死亡40人及其以上)事故;铁路、水运、矿山、水利、电力事故造成一次死亡50人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公路和其它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者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的事故;一次造成职工一知居民100人及其以上的中毒事故二一次造成死亡10人及其以上或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其以上的火灾事故;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均为特大安全事故。

(三)各镇人民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及市驻区有关单位要配合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在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分级管理,分级买施。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储存、运输,液化气储配站,油库,加油站,化工工业,劳动密集型加工业,商业集贸市场、宾馆(旅馆)和公共娱乐场所,主要的景区、景点等。我区是珠江三角洲石油和天然气的重要集散地。目前,我区共有成品油零售企业加油站17家,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2家,液化石油气库3个。全区共有危险品运输车辆62台,其中汽罐车12台,槽罐车10台,拖头10台,箱式货车30台。我区的工业一般分布在城镇及其周围地区,如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液化气储配站、油库主要分布在矿山工业区;化工工业主要集中在南水化工专区,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较集中在三灶,红旗、南水和平沙也有相当一部分。我区的商业区主要在各镇的集贸市场及其附近;各镇均有2、3家较大一点的宾馆(酒店),主要有红旗镇的客都宾馆、三灶的南城大酒店、平沙的供电大酒店、南水的洋洲大酒店等;各镇都有文化宫、电影院、棋牌室等一批娱乐场所。主要景区、景点有xx温泉、飞沙滩、荷包岛大南湾、亚马逊部落等。重特大安全事故危险源:xx市荷包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山上运行的旅游接送车、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北极品公司单冻车间、南城大酒店等。

“防患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各职能部门要落实责任制,加强管理,尤其要加强重点行业和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一)市公安局南城分局负责我区民用爆破物品、危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南城交警大队负责我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三)xx港口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负责我区海上和内河交通安全监督管理。xx市海上搜寻救助分中心负责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市海上的搜救工作,并负责检查、监督、指导成员单位的搜救工作。

(四)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负责运输企业、车站、码头等交通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五)区建设局负责建设工程、市政工程及城镇燃气的安全监督管理。

(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我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含游艺机)安全监督管理。

(七)区卫生局负责医疗单位及有毒有害生产等重大职业危害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

(八)区旅游局负责旅游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

(九)区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中、小学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区农业局负责林业及海洋与水产系统(含渔港)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区水务管理局负责水利设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线、水库、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三)区大学园区工作委员会负责大学园区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四)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市工商局南城分局、区旅游局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集贸市场和宾馆、饭店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五)区文体局、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市工商局南城分局负责公共娱乐场所(含网吧)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六)市国土资源局南城分局会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矿山石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七)区妇联、区教育局负责幼儿园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八)区经贸局、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区建设局、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区卫生局、市工商局南城分局、区环保局、市邮政局南城分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别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xx港口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分别负责其辖区内从事危险货物和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船舶及码头装卸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九)市消防局南城大队、机场大队、xx港大队负责我区的火灾扑救。

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实行政府领导、统一组织、职能部门负责实施的原则,应急指挥机构设指挥中心、抢险救灾前线指挥部和救援队伍三部分。

1.区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区长或常务副区长。副总指挥: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和分管相关工作的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和区办正副主任、三灶管理区区长,红旗镇、三灶镇、平沙镇、南水镇镇长。成员:区经贸局局长、区建设局局长、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站长、区卫生局局长、xx港口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处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监察科科长、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副局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委员。

2.指挥中心职能。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顶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意见。

(4)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督促各镇政府、管委会、区直事业单位、职能部门和企业主管单位制定应急救援实施预案或分预案并严格执行。

(6)督促公安、消防、武装、卫生、建设、质监、海事等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实施演习。

(7)检查督促各镇政府和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特大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

(8)发生特大事故时负责指挥事故的救援和善后处理,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特大事故的情况。(二)特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前线指挥部。

1.火灾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市公安消防局南城大队、机场大队和xx港大队大队长。副指挥:市公安消防局南城大队、机场大队和xx港大队副大队长。

2.中毒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区卫生局局长。副指挥:市公安局南城分局主管化学危险品工作的副局长。

3.民用爆破物品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局长。副指挥:市公安局南城公安分局主管爆破物品工作的副局长、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和防火科科长。

4.道路交通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局长。副指挥:辖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5.水上交通特大安全事故和特大船舶溢油事故。正指挥:xx港口海事处或斗门海事处处长。副指挥: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站长。

6.建筑、市政工程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区建设局局长。副指挥:南城区武装部部长。

7.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含游艺机)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监察科科长。副指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监察科副科长。

8.危险化学品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区经贸局局长。副指挥:区建设局局长、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副局长,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站长,区卫生局、市工商局南城分局、区环保局、市邮政局南城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科长,xx港口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处长(xx港口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分别负责其辖区内水上的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9.危险废物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副指挥: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副局长、区卫生局局长,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站长,xx港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处长(xx港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分别负责其辖区内水上危险废物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救援队伍。

1.应急救援队伍。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消防大队(含南城、机场、xx港三个大队)、区武装部、镇武装部各成立一支30人以上的抢险救灾队伍。区建设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区建设工程事故建筑质量、燃气安全事故抢险救灾队伍(由有关专业技能人员组成)。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我区组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游艺机)安全事故抢险救灾队伍(由有关专业技能人员组成)。xx港口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在我区组织水上交通事故、防止溢油扩散和污油回收抢险救灾队伍(由有关专业技能人员组成,区镇安委办协助组织)。

2.卫生医疗救护队伍。区卫生局组织红旗医院、同济医院、三灶医院、平沙医院、南水医院、区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成卫生医疗救护队伍,开展事故现场的救护和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及时运送伤员并组织救治。

3.事故现场治安队伍。由市公安局南城分局组织事故现场维护社会治安队伍,维持事故现场区域的治安秩序。

4.通讯联络队伍。由市电信局南城分局牵头组织通讯队伍,保证事故现场通讯畅通。

5.事故现场抢险队伍。广电集团xx供电分公司南城供电所(红旗所、平沙所、金海岸所、三灶所、南水所、小林所)组织现场安全供电抢险队伍,保证事故现场的电网安全和防止人身触电。

6.区水务管理局负责组织供水抢修和水污染事故的水质监测工作。

7.后勤物资供应队伍。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后勤物资供应队伍,保证抢险救灾能源、物资供应。

(三)救灾实施办法。

1.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镇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迅速上报,任何单位和部门接到特大安全事故报警后,必须立即报告区人民政府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电话:7263731、7262721(区委、区府办值班室)7263998、7263581、7263988、13702315637、13570682938、13823020899(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l10'’接警后,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治安队伍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维持秩序,疏散人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前线指挥应立即向区指挥中心报告。

4."120”接警后,医疗救护队伍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救护工作,并布置各医院参加抢救工作,前线指挥应立即将险情向区指挥中心报告。

5."12395”接警后,xx市海上搜救助分中心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救助人员和船舶,防止溢油扩散和进行污油回收,前线指挥应立即将险情向区和市指挥中心报告。

6.其他单位接警后,视事故类别和工作需要立即赶赴现场,前线指挥应立即将险情向区指挥中心报告。

7.区武装部、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区建设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接警后,各专业抢险队伍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抢救人员,堵塞事故源,控制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

8.区气象站负责向区指挥中心报告事故发生地当时的气象资料情况。

9.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监测事故现场的有毒有害气体情况并向区指挥中心报告。

10.事故单位必须迅速疏散人员,如实向前线指挥报告事故发生原因和现场危险物品存放情况以及堵塞危险源的方法等等,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需要疏散周边群众的由属地镇委镇政府负责,区公安分局协助)。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积极妥善做好受灾群众的善后工作,解决灾民的吃、穿、住等问题。

11.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其他部门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一)本预案是作为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抢险救灾工作并协调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政府各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特大安全事故的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四)各镇人民政府、各行业管理部门应结合实际和本行业特点,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实施加去,使相关人员熟悉、掌握预案或实施办法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并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的内容。

(五)各镇人民政府、各行业管理部门制订的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实施办法,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六)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时由区政府新闻办公室按规定统一发布新闻公报。六、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注:1.重大安全事故参照以上预案进行处理;2.临港工业区和xx机场的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按市的有关精神由这两单位别示制定)。附件:南城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有关机构、队伍、人员联系资料(今后如有变化,请有关单位及时调整并把修改信息报区安委办)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本方案针对动用企业内部应急资源进行全面演练进行情景设计,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演练策划,遵守保护生命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救护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保证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xxx。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确定演练目的、原则、规模、参演的单位;确定演练的性质与方法,选定演练的地点与时间,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的程度;确定演练实施计划、情景设计与处置方案,审定演练准备工作计划和调整计划;检查和指导演练准备与实施,解决演练准备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类演练参与人员之间的关系;组织演练总结与追踪。

按照应急演练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将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分为演习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这五类人员在演练过程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练过程中佩带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符(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习人员。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救助伤员或被困人员;保护公众安全健康;获取并管理各类应急资源;与其他应急响应人员协同应对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按演练程序进行演练。

2、控制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

其承担的任务包括:确保应急演练目标得到充分演示;确保演练活动对于演习人员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保证演习进度、解答演习人员疑问和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演练过程的安全。

3、评价组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

(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等)。

其承担的任务:观察演练人员的应急行动,并记录其观察结果;在不干扰演练人员工作的情况下,协助控制人员确保演练按计划进行。

4、模拟人员。

场外应急组织模拟人员:xxx。

模拟伤员:xxx。

模拟应急响应效果人员:xxx(模拟泄漏)xxx(释放烟雾)。

模拟被撤离和疏散人员:若干。

5、观摩人员。

邀请市、区安监局、化医安环部等领导前来观看。

20xx年x月x日x:xx-xx:xx时。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提高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学校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危险物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校危险物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赵希竹

副组长、:史留河

组 员:王振华、胡仙萍

下 设:通讯联络组

组长:樊永玲 成员:柳桂英

医疗救护组、

组长:陈盼英 成员;崔俊社

安全保卫组

组长:李帅领 成员:王法军

后勤保障组

组长:史留河 成员;史彦彦

媒体接待组

组长:崔晓利 成员:张丽萍

善后处置组

组长:史留河 成员:史留桥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强化工作责任心,完善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向全体师生进行危化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要求配齐、配足设备和器材,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二、加强校园危险物品存放知识的宣传教育

1、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和方法普及校危险物品存放的有关知识,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

2、组织全校师生加强突发危险物品安全事故的自救行为演练,校保健教师要定期对教职员工进行急救培训,要认真学习报告制度,发生危险物品安全事故时,要立即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并做好事故发生后的救援保障工作。

三、 危险物品安全预警长效化

1、对试验所用化学危险品应储放在专用的房间或柜内,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应有化学危险品领用登记本,取存化学危险品应登记入册,注明数量和时间。

2、化学危险品应经有关人员鉴定确认后方可使用。(禁止用品尝和正对瓶口用鼻嗅的方法来鉴别各化学危险品。)

3、失效变质化学危险品应经有关人员鉴定后,方可报废,并采取适当方法予以消毁。

四、快速有效的应急反应

校突发危险物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具体操作如下:

1、通讯联络组

(1)相关人员负责在第一时间拨打120请求救助,同时将事故情况口头报告上级部门。(对于发生事故原因不明的可在后续报告中说明情况;事故处理的进展在后续报告中说明。)

(2)在1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区教育文体局。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性质、危害程度等。

(3)在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赶赴医院协助救治。

2、医疗救护组

(1)第一时间开展自救,争取时间,为进一步治疗创造条件。

a、浓酸溅到眼睛内或皮肤上时,应迅速用大量清水冲洗,再以0.5%的碳酸氢钠溶液清洗。当强碱溅到眼睛内或皮肤上时,应迅速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再用2%的稀硼酸溶液,清洗眼睛或用1%的醋酸清洗皮肤,并联系校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协助处理。

b、当有人受氯气等毒气轻微中毒后仍能行动者,应立即离开工作现场,口服复方樟脑酊解毒,并在胸部用冷湿敷法救护,中毒较重者应吸氧;严重者如已昏迷,应立即做人工呼吸,并拔打120急救。

3、现场保卫组

(1)现场保卫组立即赶赴现场维持秩序,控制可疑人员,调查情况,分析是否有人为引起危险品泄漏的可能,必要时报请公安部门介入并对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

(2)设置警戒线,实施事故现场保护,安排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劝退围观人员,避免拥挤和混乱。配合公安、医疗部门施救,防止事态扩大,造成严重损失。

4、后勤保障组

(1)危险物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封存现场及可疑化学品,追查化学品的来源,送上级疫检部门检验。

(2)保障抢救机动车辆、医疗、消毒、抢救工具等抢救物资、用品到位,保障抢救必需品及时供应。

5、媒体接待组

(1)事发后应对媒体,必须由校应急领导小组按照上级指示及时、准确、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措施、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热点,对谣言和不实传言应当迅速予以澄清。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发生、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3)加强现场新闻采访的统一管理,遇新闻采访的须请其出示记者证,同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并向上一级领导部门请示,否则不予提供有关情况。

6、善后处置组

学校要立即组织教职工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陪护人员负责陪护。及时与危险物品安全事故中受伤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并做好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五、责任追究

1、对因校责任事故造成重大伤害的,分清责任,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区教育文体局及时将整个事故的基本情况、原因、责任追究、处理结果等上报市教育局、和区安监局等,并通报各校。

[附天宁区校危险物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流程]

各级相关部门应急电话

急救电话:7311120

报警电话:110 (人为投毒)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确保本工程现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及时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市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很好地配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和处理,制定本监理应急预案。

二、 预案启动条件:

本工程现场发生由于机械设备或安全设施破坏等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安全事故时,本监理应急预案启动。

三、 监理应急处理组织机构:

四、 监理应急预案的实施

(一)组织抢救

总监和安全员到现场,并立即指令施工单位启动施工单位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各施工单位立即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到位,并立即投入抢救。抢救包括现场搜救、急救、送受伤人员到就近医院救治。如果是火灾事故,应在第一时间组织灭火和被困人员抢救。项目总监和安全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督促施工单位组织抢救。如事故发生时没有监理人员在场,根据各应急预案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项目总监,项目总监、安全员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到场并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督促施工单位组织抢救。

(二)事故现场保护

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监理人员/旁站监理人员在通知有关人员、组织现场抢救的同时,应指令施工单位停止所有现场施工作业,现场所有人员立即撤离,并安排专人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确保事故现场不被人为破坏。如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监理人员/旁站监理人员应立即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消除安全隐患并阻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三)事故报告

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监理人员/旁站监理人员在督促施工单位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的同时,督促总包施工单位及时、如实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如总包施工单位不能及时上报,现场监理人员/旁站监理人员在通知总监后,由项目总监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

(四)稳定人员

采取必要措施,稳定发生事故作业班组相关人员、专职安全员、有可能负有责任的人员,保证以上人员留在工地,以便调查组调查取证。

(五)配合调查

安全事故发生后,监理单位应积极配合联合调查组的调查取证工作,各相关监理人员如实汇报事故发生情况、事故发生期间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安全保证体系落实情况。内业工程师如实提供调查组需要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资料。监理单位在接受调查的同时,及时根据现场监理情况,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向联合调查组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六)现场安全隐患排查

监理单位在配合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的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

(七)安全整改方案

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排查情况、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整改通知等,认真编制整改方案。监理单位严格审查整改方案,同意后上报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批准。

(八)督促落实整改

安全整改方案经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安全员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整改结束后,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报告,监理单位对整改事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在整改报告签署意见,并提交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九)对相关监理人员进行处罚

根据政府调查组的调查结论与处理意见,相关责任监理人员除

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罚外,公司还要对相关责任监理人员进行处罚,以示安全监理责任的重大。

(十)全面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监理单位在分析调查的基础上,召开公司范围的现场会,就本次事故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公司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意识、增强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责任感,督促监理人员加强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使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理上一个新台阶。

五、 相关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现场监理人员/旁站监理人员不启动本预案,或事故发生(现场无监理人员)后,总监/安全员/相关监理人员在接到施工单位通知后不立即赶到施工现场、不立即启动本预案,除承担政府调查组作出的处罚意见和责任外,公司还将对相关人员作出严厉处罚。

六、 本监理应急预案在成都市配套投资建设“两场一站一所”二期

工程(东较场项目)整个施工期间有效。

一、 指导思想

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中,危险性较大,一旦管理不善或操作失控,易发生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火灾、中毒等安全事故。为了保证人民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国家财产,减少发生生产事故和防止事故扩大,最大程度减少损失,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管理条例》第六章,国家建设部、自治区建设厅、、公司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特编制此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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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沼气是一种清洁的生物质能源,但它又是一种易燃、易爆、有毒气体,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安全管理十分重要。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农村沼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有序、高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农村能源条例》、《四川省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xx市农村能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农村户用沼气池、联户沼气池和各类沼气工程在修建、维护和日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人员伤亡事故及其他与农村沼气有关联的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第三条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挥下,县农村能源管理部门要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各镇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采取应急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按照局部服从整体,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原则,积极配合处理重大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重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以各镇为主,实行党政同责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农村能源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挥和协调作用。

(四)科学监测,预防为主。坚持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预防,做好队伍建设、装备配置、预案演练等应急准备工作。提高防范突发事件意识,加强安全宣传,预防措施落实和工程运行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五)反应及时,果断处置。出现农村沼气应急状态时要立即做出反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迅速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xx县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县、镇、村三级应急组织组成。

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沼气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副主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五条县级应急机构下设xx县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县膛能办主任任总指挥,成员由xx县农能办人员、各镇(乡)和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以及所在地的沼气服务负责人组成。

一、指挥部工作职责:

(一)根据沼气安全事故发展形势,判断紧急状态,决定实施或终止应急行动;。

(二)对实施沼气项目建设的镇及沼气用户,进行沼气安全应急工作的督查和指导;。

(三)及时向上级有关单位报告事态变化情况;。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指挥部下设xx县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由县农能办负责安全工作的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掌握全县沼气建设与运行情况,向指挥部提出应急行动建议;。

(二)按照指挥部指示,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三)综合有关情况,草拟有关文件和简报;。

(四)向县政府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

(五)协同有关单位核定实施本预案应急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

(六)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县安监局:负责对造成沼气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和相关鉴定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协助事故原因调查、鉴定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沼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县卫生局:负责沼气安全事故医疗救治工作。

县住建局、县环保局:负责拟定城镇(含农村聚居点)、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化粪池沼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实施方案并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县畜牧局:负责拟定养殖场、养殖小区沼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实施方案并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拟定学校净化净沼气池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实施方案并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县农能办:负责拟定农村户用沼气和各类沼气池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实施方案并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第六条各镇应急组织各镇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和技术组,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本镇内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相应应急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防范处理责任制,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保证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顺利进行。县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镇按照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完成各项应急任务。

第七条村级应急组织各村(居)民委员会要会同沼气技术员、民兵成立沼气安全事故应急小组,负责组织全村沼气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第八条预防机制。

(一)建立政府部门指挥、用户应急预防、专业队伍救援、社会参与救助的事故预防控制机制。

(二)充分利用120、119和公用电话、沼气后期服务网点电话、沼气技术人员电话等,建立覆盖面广、响应迅速、救援高效的事故应急联动机制。

抢险工具和专业人员的落实情况,定期检查沼气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三是强化安全监督检查,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预警行动如有关单位预测到可能发生沼气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各级农村能源部门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应按有关规定复核确认、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做好应急准备和预警行动。

第十条信息报告安全事故发生后,各镇、各部门应及时向县政府和县农村能源主管部门报告并处理。

第十一条应急响应造成人员死亡或危及到人员生命安全的较大沼气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并启动县级应急预案;未造成人员死亡或不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沼气安全事故,各镇应妥善处置并按一般事故予以上报。

第十二条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赴事故现场处置。根据事故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级部门启动预案实施救援。原则上,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后,下一级预案自动启动。

各镇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机构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一)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全天24小时监测事故动态,并及时上报指挥部。必要时发出紧急支援请求。

(二)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困难救济及灾后重建工作。

(三)迅速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

第十三条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对事故进行评估,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依据。

第十四条善后处理按照当地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确保稳定。协助配合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一)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县、镇、村(居)三级应急救援组织,健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各镇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适时演练和修订完善,形成县、镇、村(居)三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二)根据农村沼气事故特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加强对村干部、民兵、沼气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后期管理人员的配置,充实应急救援队伍,适应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四)各镇及县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要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减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组织应急演练和专业人员培训。

第十六条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小组对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按有关规定上报。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接报和抢险过程、应急预案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善后处理结果、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等。

第十七条奖励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处罚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责任的。

(二)瞒报、迟报事故信息,影响事故应急救援的或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三)拒不执行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在事故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四)盗窃、挪用、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五)阻碍应急工作者履行职责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七)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第十九条本预案由xx县沼气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止****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燃气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指导,坚持政府统一指挥、有关各方协调一致的原则,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确保燃气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对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凡属****市区范围内发生的燃气生产、运行、经营、运输过程中的突发性事故,均适用本预案。

根据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省、市关于重特大事故的有关规定,结合燃气行业特点,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定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

(二)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三)造成区域性管道燃气用户停气、脱压或超压在5000户以上的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建立****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警戒、封闭事故现场、道路或区域;决定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决定临时调度有关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以及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其它重大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具体负责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并传达领导小组有关指令。经领导小组授权,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和专家意见,拟定事故处置的技术措施。负责对外协调沟通、事故分析汇总、信息上报等工作。

(二)建立****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救援保障小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城区政府,建设、公安、交警、消防、卫生、技术监督、环保、安全生产、市政、燃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负责现场灭火、设置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收集相关证据、疏通道路交通、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严防新的伤亡事故发生;负责设立现场救护所,对受伤、中毒人员进行抢救,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食宿安排;如发生大面积停气事故,应同时协调相关城区政府及街道做好居民的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对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三)建立****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调查小组,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和市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上报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并提出对事故责任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建议。

四、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统一发布事故信息及抢险救援情况,做好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

市城管办: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职能,协助领导小组进行现场指挥协调;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市政环卫方面的工作。

相关区政府及街道(社区):负责做好对市民群众的宣传、解释、劝导、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做好现场疏散、疏导工作;服从领导小组的决定,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市建委:参与事故现场指挥,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参与事故现场指挥、事故调查;负责协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及辖区公安机关等部门的配合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危重病人救治,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市质监局:参与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抢险方案的制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和技术、质量分析。

市安监局:负责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并参与事故处理工作;负责监督一般事故的查处情况。

市环保局:参与现场环境污染的处置。

市监察局: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总工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劳动保障局: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负责组织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协助领导小组指挥现场抢修,保障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负责协调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负责协调对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会同辖区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负责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工作。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参与制定抢修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现场的灭火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或燃气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协助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现场抢修;做好生产调度、抢修作业、安全监护、用户通告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

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参与事故抢修方案的制定及事故原因的分析。

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负责协调对事故造成的道路损坏的修复及其他配合工作。

市市容环卫监管中心:负责协调事故处理后的现场清扫及其他配合工作。

五、报告制度及处置程序。

(一)报告制度。

1、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发生事故的燃气供应单位接警后,应立即报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值班室或行政负责人,涉及消防、交通、救护等工作的,应拨打“110”报警电话、“119”火警电话、“120”急救电话等,并报告相关部门。

2、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或燃气事故发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接警后,应立即赶赴。

现场,并将初步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市安监局、市建委、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无上级主管部门的燃气供应单位,应直接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及相关部门。

3、燃气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现场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由于事故现场情况变化导致伤亡人员数量变化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补报。

(二)处置程序。

1、各相关人员在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2、及时抢救生命。凡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救援保障组应首先组织力量全力抢救伤员,送入就近医院抢救。

3、制止事故发展或及时消除隐患。如事故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要积极组织人员、设备或物资,尽快制止事故发展并及时消除隐患;如发生燃气大面积泄漏或爆炸,应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再次发生人员伤亡。

4、警戒与疏散。事故现场需紧急疏散人员或物资时,应在最短时间内划定警戒范围,组织引导人员、车辆和设备的疏散。如发生燃气泄漏,现场应禁止所有火种,人员应向逆风方向疏散。

5、做好现场保护。事故处置结束,应保护好现场,为事故调查、分析提供直接证据,待事故调查组有明确指令后,再决定清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签字,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进行录像或拍照。

6、联系外界求援。因处理事故需要有关区及市、区部门支持配合的,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调度、落实。

7、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置结束后,事故调查组应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议,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检查控制事故进一步发展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报市政府。如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调查处理工作机构,事故调查组应如实提供证据并配合调查。对处置事故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与单位,应予以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做好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熟悉预案,组织演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本预案,明确各自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训练和演练。

(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到装备、人员落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力争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加应急处理工作;凡无故、借故不参加或拖延参加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或不服从统一指挥者,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各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相应的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确定人员,制定相关工作预案,设立专线电话。

要建立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调度、供给等应急保障网络体系,确保政令畅通,保障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