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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护协议范文(18篇)

时间:2023-12-23 11:56:29 作者:灵魂曲

在商业合作中,签订合同协议可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并减少潜在的纠纷风险。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协议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商业秘密的保护协议

同时甲方对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等报酬,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保护双方的权利和利益。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不为公众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

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乙方因工作关系获得或交换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财务数据、经营方案、管理规程、客户名单、货源情报、销售计划、技术构思、软件、硬件、系统集成方案、供销渠道以及计划、措施等一切与甲方有关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间接取得。而这些信息的产生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产生;。

乙方为了工作而独立构思或取得;。

甲方对公知信息进行选择、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

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

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义务:

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责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权,仅在授权范围内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进行合理注意的责任,乙方对所获得的甲方信息给予合理的注意,保证不超出授权范围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当手段获得或帮助他人获得甲方的信息:

获得信息是未经授权而获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载体,或采取任何技术手段而取得的;。

获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胁迫、欺诈、贿赂、盗窃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结果;。

获得信息的地点是未经授权而进入的地点;。

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

竞业限制:

1.保密义务:乙方同意为甲方利益尽最大努力,不组织、不参加任何与甲方竞争的企业,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行为。

3.保密信息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无论受聘于甲方期间还是聘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以后,保证不使用、不发表和不泄露有关甲方及其客户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并尽最大努力确保资料不遗失、不残缺、不污损,在甲方指示和在业务范围内,可以允许进行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交流,但:

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对工作中所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4.负责高级管理、掌握技术秘密的员工,无论是因故还是无故终止、解除合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的产品或相关类似的业务及不向这些企业提供技术性指导等顾问工作,也不得引诱现在是或在其终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时候是甲方职员的任何人离开甲方。(竞业限制及其补偿)。

5.文档的移交处理:当结束在甲方的工作时,乙方应及时将所有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人笔记本和复印的资料)交给甲方指定的代表。

7.发明归属文档上交:乙方应该写出并保管第6条涉及的发明、革新或设计的文字记录,并及时将这些记录及补充的说明提交给甲方指定的代表。

9.乙方承担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转让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名誉侵害的责任。如果甲方对乙方的保密要求违反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或显失公平、加重保密义务的,甲方应负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

10.执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解决。

11.本协议任何部分的修改和无效,均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签字生效。

商业秘密保护及竞业限制协议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共同遵守协议所列条款。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后,都应当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中关于保密的规定,履行保密职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和使用其商业秘密信息。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______年内(不超过两年),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后,甲方向乙方在竞业限制的期限内按月给予乙方______元人民币经济补偿。

1.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除另有约定外,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乙方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可以要求甲方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乙方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不再受其约束。

3.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甲方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乙方可以要求甲方额外支付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第三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乙方应当履行。

第四条争议处理及其他。

1.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业秘密保护及竞业限制协议

6.1乙方在职期间,如有竞业行为或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甲方有权同时要求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2)乙方从事竞业行为或违反保密义务行为所获利益应归甲方所有;

(3)赔偿竞业行为或违反保密义务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乙方当时12个月内月平均工资的 二十倍。

6.2乙方离职后,未履行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月标准*双方约定的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的月份数* 五倍。同时,乙方应将甲方在离职后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全部返还给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一个月内仍未改正的,继续从事竞业行为的,则甲方有权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约定承担违约金。

6.3如果乙方侵犯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相关的保密信息或知识产权,甲方有权代表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6.4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或间接的利润损失、商誉损失、业务机会损失及为制止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用、公证费用等)。

6.5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是同时并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向乙方主张其中的部分违约责任的,不视为甲方放弃追究其它违约责任的权利。

6.6根据本协议,乙方应作出赔偿的,赔偿可以从乙方的服务报酬或劳动报酬中扣除。

知识产权保护及保守商业秘密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受聘于。

同时甲方对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等报酬,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保护双方的权利和利益。

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不为公众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

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构成甲方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乙方因工作关系获得或交换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财务数据、经营方案、管理规程、客户名单、货源情报、销售计划、技术构思、软件、硬件、系统集成方案、供销渠道以及计划、措施等一切与甲方有关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间接取得。而这些信息的产生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产生;

乙方为了工作而独立构思或取得;

甲方对公知信息进行选择、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

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

甲方偶然取得。

保密义务:

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责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权,仅在授权范围内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进行合理注意的责任,乙方对所获得的甲方信息给予合理的注意,保证不超出授权范围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当手段获得或帮助他人获得甲方的信息:

获得信息是未经授权而获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载体,或采取任何技术手段而取得的;

获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胁迫、欺诈、贿赂、盗窃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结果;

获得信息的地点是未经授权而进入的地点;

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

竞业限制:

1.保密义务:乙方同意为甲方利益尽最大努力,不组织、不参加任何与甲方竞争的企业,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行为。

3.保守构成秘密信息要素的信息:甲方的上述秘密信息的部分个别要素可能产生这种情况,即其虽未被公众所知,但未产生该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众知识,这种信息整体仍然具有保密价值,因此乙方同意遵守这种部分或个别要素的公知不影响其对仍处于秘密状态信息的保密义务,乙方不得泄露这些信息,不得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部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秘密。

4.保密信息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无论受聘于甲方期间还是聘用。

劳动合同。

终止、解除以后,保证不使用、不发表和不泄露有关甲方及其客户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并尽最大努力确保资料不遗失、不残缺、不污损,在甲方指示和在业务范围内,可以允许进行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交流,但:

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

不得为私人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对工作中所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5.负责高级管理、掌握技术秘密的员工,无论是因故还是无故终止、解除合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的产品或相关类似的业务及不向这些企业提供技术性指导等顾问工作,也不得引诱现在是或在其终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时候是甲方职员的任何人离开甲方。(竞业限制及其补偿)。

6.文档的移交处理:当结束在甲方的工作时,乙方应及时将所有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人笔记本和复印的资料)交给甲方指定的代表。

7.发明的归属及报告: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间,由甲方资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环境创造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为了甲方的利益,应将其职务创造中有关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迅速向甲方汇报,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报告,同时协助甲方获得和增加上述权利。乙方保证在合同期内向甲方完整透露关于业务活动的一切构想。

8.发明归属文档上交:乙方应该写出并保管第6条涉及的发明、革新或设计的文字记录,并及时将这些记录及补充的说明提交给甲方指定的代表。

9.时效及时效期内应遵守的规则:鉴于甲方拥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在竞争中有重要价值,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义务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和劳动合同终止、解除之日起壹年内有效,对重要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长期有效。

10.乙方承担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转让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名誉侵害的责任。如果甲方对乙方的保密要求违反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或显失公平、加重保密义务的,甲方应负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

11.执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解决。

12.本协议任何部分的修改和无效,均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商业秘密保护及竞业限制协议

乙方员工:            。

鉴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义务。

1. 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行业。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二、甲方义务。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的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所得收入,补偿费按季支付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银行卡上,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三、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的5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甲方。

2.甲方不履行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x万元。

四、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

年    月     日。

商业秘密的保护协议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经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第一条品名、规格、价格、数量: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原产国别和生产厂:

第三条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第四条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装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装运港口: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卸货港口: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九条支付条件:

按下列项条件支付:

1.采用信用证: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予支付。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银行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第十条单据:

1.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航空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公司。

第十一条装运:

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________公司________,(电报:____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条款: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第十二条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航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第十三条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第十四条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签发的证书寄交卖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第十七条仲裁:

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项解决:

1.提交____方所在国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仲裁。

第十八条附加条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

保守商业秘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在商业和技术合作中涉及的专有信息(如本协议第一款所定义的内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1. 定义:

1.1 专有信息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所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通信或与该产品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1.1.1 对于书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接收方时必须标明专有或秘密,并注明专有信息属于甲方或乙方。

1.1.2 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接收方前必须声明是专有信息,进行书面记录,并注明专有信息属于甲方或乙方。

1.2 “接收方”:本协议所称的“接收方”是指接收专有信息的一方。

1.3 “透露方”:本协议所称的“透露方”是指透露专有信息的一方。

2. 权利保证:

“透露方”保证其向“接受方”透露的专有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权益。

3. 保密义务:

3.1 “接收方”同意严格控制“透露方”所透露的专有信息,保护的程度不能低于“接收方”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但无论如何,“接收方”对该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不能低于一个管理良好的技术企业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

3.2 “接收方”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透露方”提供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和坚持令人满意的作业程序来避免非授权透露、使用或复制专有信息。

3.3 “接收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4. 使用方式和不使用的义务:

4.1 “接收方”同意如下内容:

4.1.1 “透露方”所透露的信息只能被“接收方”用于评价产品商业开发的可能性;

4.1.2 不能将“透露方”所透露的专有信息用于其它任何目的;

4.1.4 无论如何,不能将此专有信息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复制或仿造;

4.2 “接收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遵守本协议规定,若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违反本协议规定,“接收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5. 例外情况:

5.1 “接收方”保密和不使用的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专有信息:

5.1.1 有书面材料证明,“透露方”在未附加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公开透露的信息;

5.1.3 有书面材料证明,该专有信息已经被“接收方”之外的他方公开;

5.1.4 有书面材料证明,“接收方”通过合法手段从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获得该专有信息。

5.2 如果“接收方”的律师通过书面意见证明:“接收方”对专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规、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而发生的,“接收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透露方”,同时,“接收方”应当尽最大的努力帮助“透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该专有信息的透露。

6. 专有信息的交回:

6.1 当“透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接收方”交回专有信息时,“接收方”应当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专有信息的文件。

6.2 没有“透露方”的书面许可,“接收方”不得丢弃和处理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

7. 否认许可:

除非“透露方”明确地授权,“接收方”不能认为“透露方”授予其包含该专有信息的任何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的知识产权。

8. 救济方法:

8.1 双方承认并同意如下内容:

8.1.1 “透露方”透露的专有信息是有价值的商业秘密;

8.1.2 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对于保护专有信息的`秘密是有必要的;

8.1.3 所有违约对该专有信息进行未被授权的透露或使用将对“透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和持续的损害。

8.2 如果发生“接收方”违约,双方同意如下内容:

8.2.2 “接收方”应当赔偿“透露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所有损失或损害等等。

9. 保密期限:

9.1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协议的条款。

9.2 除非“透露方”通过书面通知明确说明本协议所涉及的某项专有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须按照本协议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对在结束协议前收到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限的限制。

10. 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

11. 争议的解决: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12. 生效及其它事项:

12.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2.2 本协议签订于 年 月 日,于签订之日生效,任何于协议签订前经双方协商但未记载于本协议之事项,对双方皆无约束力。

12.3 本协议及其附件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但若附件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12.4 本协议包含如下附件:

12.4.1 附件一:

12.5 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商业秘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聘请乙方在公司(部门),岗位。

鉴于乙方在受聘工作期间,将在其职务工作中做出一些研究、开发结果,并将因业务需要接触到甲方拥有的各项(研究、开发结果以及)有关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各项商业秘密,这些(研究、开发结果以及)有关的商业秘密都是属于甲方的财产,对于甲方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为防止甲方商业秘密被侵犯,保持甲方产品的竞争优势,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所谓职务开发结果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间,为履行自己的职务所完成的或者所构想的所有研究、开发结果,包括但不限于:

职务开发结果的权利归属:

1、乙方同意,自己做出的所有职务开发结果将立即首先向甲方报告。

2、乙方理解,任何职务开发结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属甲方。

3、乙方同意在未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时,决不把有关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4、甲乙双方同意,在甲方工作期间,对于乙方并未使用甲方的设备、资源或商业秘密,完全用自己时间完成的研究、开发结果的有关权利,属于乙方自己,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该研究、开发结果同甲方的业务密切相关。

实际上或者可以论证该研究、开发结果是抢先占用了甲方的研究、开发结果。

该研究、开发结果是在甲方的职务开发结果的基础上形成的。

乙方应保守在工作过程中知悉和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内了解到、或者乙方为履行自己的职务而开发出来的,与甲方也有关的,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与制造、设计有关的信息:

(2)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与计划、产品开发有关的信息;。

(3)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与财务、人事管理有关的信息;。

(5)与上述信息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照片、磁带、软盘及与研究开发产品有关的装置、设备、文件复印件等。

(6)按照法律和协议,甲方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和第三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同意,在甲方聘用期间以及聘用期终止之后,为避免甲方商业秘密被侵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决不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人泄漏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复印、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无论这些商业秘密信息是不是由乙方本人开发出来的,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

2、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竞业的企业直接或间接拥有股份(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除外)。

3、乙方不得为与甲方具有竞业的企业提供有关自身业务方面的任何形式的帮助。

4、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间,决不直接或者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对甲方竞争对手提供(无论是直接的或是间接的)咨询、顾问性服务,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职工接受外界聘用。

5、乙方不得和甲方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或有竞争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联营、合作,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或利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从事经营活动。

6、乙方也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终止后三年之内,除非甲方同意,决不从事上述五项行为,不到竞业企业工作,如果确系对甲方没有危害,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1、当聘用期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终止时,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提纲、笔记数据以及任何其他材料,并办妥有关手续。

2、乙方同意,在聘用期终止后仍然严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任职期间所了解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

1、如乙方违反上述保守商业秘密义务和有关职务开发结果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叁万元;造成甲方商业秘密泄露或被侵害的,或造成其他损害的,在停止侵害的同时,除支付违约金外,应向甲方赔偿由于这种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交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如乙方违反上述竞业禁止义务的,在停止该行为时,应向甲方支付万元违约金,并向甲方赔偿由于这种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为了体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作为对乙方按照本协议履行保密义务并且于在职期间和离职三年内履行不竞争义务的报酬,甲方给予乙方的工资当中包含保密和不竞争津贴(或称岗位补贴),与工资一起发给乙方。

1、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即开始生效。

2、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补充文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若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依法处理,争议解决方式和法院选择同劳动合同一致。

甲方:乙方: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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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协议书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2)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4)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乙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种秘密信息履行职务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许可或协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四、

本协议的保密期限年。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按手印):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双方正在进行业务项目;

鉴于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甲方从乙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对拥有方的商业秘密,接受方在此同意:

2]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4]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接受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商业秘密拥有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形:

1]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2]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拥有方收到技术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3]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他的资料;

4]未使用拥有方的技术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商业秘密拥有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包含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

本协议有效期年。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行使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

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欺诈性,本协议业已包含了双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商业秘密协议书

乙方(员工):

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员工,甲、乙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书。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包括试用期)及离职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信息。

第二条保密的内容与范围。

(二)公司经营决策、财务状况、资金运营状况、员工待遇及薪水发放等相关信息;

(三)甲方工作职务相关的业务或技术以及其他资讯的机密;

(四)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及附件或其他协议。

第三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一)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职责,未经甲方批准或同意(国家法律要求除外),乙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

(二)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私人身份或代表甲方名义任意发表有关甲方商业秘密的谈话或书面报告及文章。

(三)甲方同意乙方在日常业务中使用甲方商业秘密。在必要情况下,乙方可以向客户透漏甲方认为是商业秘密的资料,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四)乙方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而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汇报。

第四条保密期限。

(一)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二)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贰种(没有做出选择,视为无限保密期限):

1、无限保密期限,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实际上已经公开;

2、有限保密期限,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到壹年为止。

第五条竞业禁止。

(一)竞业禁止是指不允许乙方在离职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在甲方任职期间所接触到或知悉的商业秘密为甲方竞争对手公司服务。

(二)甲方有权在乙方离职时选择,是否要求乙方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如甲方要求乙方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则甲方将给予乙方合理的经济补偿,其补偿金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乙方接受甲方的经济补偿而又未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的,将视乙方违约,违约金为贰十万元人民币,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三)竞业禁止期限,甲方将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及涉密程度,并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约定期限为半年。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同意遵守上述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协议书的规定,如有违反,乙方除依照甲方规章制度接受处理外,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二)对前款乙方的违约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当负完全损失赔偿责任,并还应承担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追究。

第七条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八条附则。

(一)甲乙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可对本协议进行增补。所增补的协议不得与本协议有冲突,且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效力。

(三)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四)本协议书为劳动合同有效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身份证号码: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鉴于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商业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秘密来源

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保密义务

对拥有方的商业秘密,接受方在此同意:

2、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以及,

4、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接受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例外约定

商业秘密拥有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形:

1、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2、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拥有方收到技术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3、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他的资料;或者,

4、未使用拥有方的技术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返还信息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商业秘密拥有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包含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

保密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五年。

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其他约定

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行使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

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欺诈性,本协议业已包含了双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甲方(签章)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

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是指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图片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型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乙方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4、乙方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自营或为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

三、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至少相当于其工作报酬或一年工资的违约金。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4、若双方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5、本协议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

甲方: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商业秘密协议书

为了保守商业秘密以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商定如下条款以兹遵守:

1)文件、图纸、资料;

2)经营情况及资料;

3)供货商和客户资料;

4)购买的资料和派出培训带回的资料;

5)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6)内部管理情况和决策秘密;

7)资金情况和财务状况;

8)对外业务发展情况;

9)对外合作情况。

2、乙方在甲方单位任职期间应该妥善保管和使用文件资料,保守商业秘密,发生泄密事件时接受甲方的行政处理。

3、乙方在离开甲单位时,应该将所保管的文件资料向有关人员交接清楚,不得带走与甲方有关的资料和物品。

4、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应该及时归还借阅的文件资料。

5、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后,不得泄露和协助第三方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6、乙方在甲方单位任职期间及离开甲方单位后,如果发生严重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或者协助第三方窃取并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商业秘密协议书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2)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4)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乙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种秘密信息履行职务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许可或协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四、

本协议的保密期限年。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按手印):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外贸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的现状分析。

浅议商业秘密保护中的企业信息安全工作论文。

保密协议商业秘密

1.1"保密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披露方及披露方xx公司的(1)与项目有关的任何/所有协议、往来传真或邮件;(2)著作权作品登记申请资料和文件、客户资料、产品、商业计划、行销信息、投资信息、财务状况、图纸、技术决窍、计算机程序、研究及其他资料,以及任何由接收方和/或其代表根据该等信息编制的或其所编制的与该等信息有关的资料、任何包括该等信息或全部或部分依据该等信息而形成的资料;(3)属于第三方但披露方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4)其他尽到审慎义务的人判断应予保密的信息。

1.2"披露方",指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接收方",指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基于本协议,甲乙双方都有可能成为"披露方",也有可能成为"接收方"。

1.3"披露",包括但不仅限于(1)披露方以口头方式传达给接收方和/或其代表;(2)接收方从披露方处获取,而不论是否基于项目合作目的。

1.4"xx公司",指通过一个或者多个中介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该特定主体、或者被该特定主体控制、或者与该特定主体共同处于他人控制之下的任何主体。对某一主体的"控制"意指依据合同或者其他形式通过拥有附带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其他含有表决权的所有者权益而取得或者指挥该主体之管理和政策制定的直接或者间接的权力,并且,在任何情况下且不限于前句中的规定。

1.5"代表",指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律师、事务律师、会计师、咨询人、合作单位以及其他代表人。

2、保密义务

2.1接收方确认保密信息乃属于披露方的有价值的、专门的和特殊的资产。

接收方承诺须采取不低于保护其本身的专有、秘密或保密信息的谨慎标准保护和维持所有保密信息的保密性。特别是,接收方同意在未获得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前,除本项目专业服务所要求外概不会因任何理由或目的披露保密信息。纵有上述规定,披露方同意在需要知道该等信息的情况下以及为了实施、评估、磋商或咨询项目,接收方可将保密信息披露给接收方代表,但接收方须督促其代表遵守本协议的规定。

2.2接收方同意,(1)接收方(2)督促其代表,在未获得披露方明确的事先书面同意前,概不会就任何目的直接或间接地运用、采用、利用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保密信息。

2.3双方在此同意,如果任何一方得知保密信息泄露,双方应在不损害其各自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下尽快商讨处理该等情况的方式。

3、保密义务豁免

3.13接收方独立开发而成的信息(以保密信息为基础者除外); 3.14对披露方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人披露或传达给接收方的信息或者接收方自该等第三人处获得的信息。

3.2接收方为履行任何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政府或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各自称为"政府机构")做出的要求或命令而披露的信息。但在此等情况下,接收方于做出该等披露前,应当:___________________(1)通知披露方其收到了此种要求或命令,以及有关该要求或命令的条件和具体情况;(2)就可以采取的拒绝该要求/命令或者缩小该命令/要求披露范围的合理措施,与对方进行协商,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协助披露方采取上述合理措施;(3)与披露方合作,以取得某一裁定或者其他可靠之保证,以确保保密信息仍处于保密状态。如被要求或命令提供的保密信息仍处于保密状态,接收方及其代表仍须遵守本协议之保密约定。

3.3为办理著作权登记事宜,甲方向乙方提交的申请资料和文件,无论是否向国家版权局提交,也无论是否被成功授予著作权登记证书,均不影响申请资料和文件的保密性,乙方均应予以保密。

4、所有权

接收方确认披露方的一切保密信息均为披露方所有的财产;而保密信息的披露不得视为向接收方授予任何有关保密信息的权利。接收方应尽合理努力保证接收方及其代表不会对于有关保密信息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申请专利权或注册商标、著作权登记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

5、披露方不对任何保密信息之准确性或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担保。

6、保密信息的交还

披露方可于任何时间要求接收方将保密信息及任何副本交还或销毁,并要求接收方提供一份书面声明,表示在作出交还及销毁后,未故意直接或间接将任何保密信息或其副本保留在其占有或控制范围内。接收方须于接获上述要求后7日内履行任何该等要求。

7、保密期限

接收方同意,基于本协议的保密期限将自保密信息向其披露之日起至该保密信息进入公知领域止。

9、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

接收方同意,违反本协议条款的约定,将选择下述 1 款约定承担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 (1)赔偿披露方的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披露方的实际损失、预期利益、名誉损失、律师费、法律顾问咨询费及诉讼费。

(2)向披露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作为赔偿金。

10、可分割性

倘本协议有任何一个条款或多个条款规定由于任何原因在任何方面被有管辖权的法院判定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条款的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概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本协议其余的条款在法律所允许的情况下依然完全有效并可被执行而且须在可能的范围内尽量按照其原来的条款及意向予以履行。

11、其他规定

11.1除非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签署,否则任何对本协议任何规定的修订、解释或豁免概属无效。

11.2任何一方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概不构成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任何一方对任何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或单独或部分行使任何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概不排除该方可进一步行使任何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或行使任何其他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

11.3各段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添加,概不影响本协议内容的意义或解释。

11.4本协议所载为双方就本协议的主题事项而订立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协议的主题事项所做出的一切书面或口头协议。

11.5本协议及双方在本协议下的行为须受中国法律约束并按照中国法律解释。双方在此承认中国法院具有非排他性的司法管辖权。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11.5本协议规定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他通信均须以书面做出或发出,并须以专人送递,或以保证邮件或挂号邮件方式寄发或以传真(均要求回执)方式发出,寄往本协议页首所列的双方的地址或有关一方通知指明的其他地址。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即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企业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1、乙方在协议执行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协议执行期内研究发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交甲方保存。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

(三)保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内含保密费,其奖金和其中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部分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处以乙方3~10万元罚款。

3、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其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商业秘密协议书

乙方(员工):

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员工,甲、乙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书。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包括试用期)及离职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信息。

第二条保密的内容与范围

(二)公司经营决策、财务状况、资金运营状况、员工待遇及薪水发放等相关信息;

(三)甲方工作职务相关的业务或技术以及其他资讯的机密;

(四)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及附件或其他协议。

第三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一)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职责,未经甲方批准或同意(国家法律要求除外),乙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

(二)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私人身份或代表甲方名义任意发表有关甲方商业秘密的谈话或书面报告及文章。

(三)甲方同意乙方在日常业务中使用甲方商业秘密。在必要情况下,乙方可以向客户透漏甲方认为是商业秘密的资料,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五)乙方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而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汇报。

第四条保密期限

(一)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二)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贰种(没有做出选择,视为无限保密期限):

1、无限保密期限,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实际上已经公开;

2、有限保密期限,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到壹年为止。

第五条竞业禁止

(一)竞业禁止是指不允许乙方在离职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在甲方任职期间所接触到或知悉的商业秘密为甲方竞争对手公司服务。

(二)甲方有权在乙方离职时选择,是否要求乙方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如甲方要求乙方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则甲方将给予乙方合理的经济补偿,其补偿金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乙方接受甲方的经济补偿而又未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的,将视乙方违约,违约金为贰十万元人民币,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三)竞业禁止期限,甲方将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及涉密程度,并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约定期限为半年。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同意遵守上述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协议书的规定,如有违反,乙方除依照甲方规章制度接受处理外,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二)对前款乙方的违约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当负完全损失赔偿责任,并还应承担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追究。

第七条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八条附则

(一)甲乙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可对本协议进行增补。所增补的协议不得与本协议有冲突,且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效力。

(三)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四)本协议书为劳动合同有效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身份证号码: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