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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模板9篇)

时间:2023-10-15 05:50:17 作者:QJ墨客 2023年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模板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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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我读外文书籍总是记不住人名,就跟读普通无脑小说一样,只看个大概情节,并不能吸收书中全部精华,所以我总觉得自己看了一本书跟没看一样。但朋友也说,读书是个潜移默化的过程,我也看出了他想叫我不要太忧心的意思,不然反让读书变成了我的一种苦恼。

然而在我习惯记读书笔记后,我发现我会对书中人物、情节更有印象。我习惯先画一个人物图,以主人公展开,看到新出现的人物便标明其与主人公的关系,或者直接在图上空白处写下次要人物的名字和职业等特殊标签。此外,我还会摘抄书中一些使我有感悟的佳句,想着或许能在某次写作中运用到。

《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我开始记读书笔记后阅读的一部作品。一听书名,我以为书名都起的这么有诗意(估计是受了一家耳饰店的影响)的一部作品是一本中国名著,看到作者才知并不是。为了提高阅读质量,我细细默读每一个字,很快,这本书就把我吸引了进去。我不舍得在一些软件上去看“书透”,更不舍得看别人对这本书的见解。我希望阅读完一部作品,我能先思考自己的感悟,再去消化别人的见解。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就感觉到了斯库特一家人是知识水平比较高的一家人,阿蒂克斯是一位律师,有一套自己的教育方式,杰姆是一个不需要阿蒂克斯担心的绅士小男孩,斯库特是一个总被姑姑挑剔但被父亲宠爱的活泼小女孩,杰克叔叔是一名医生,会为了挨打的斯库特的一句伤心话而反思自己变得忧郁,虽然姑姑嘴上满是凡事以家族荣誉为重,不断要求斯库特做一名淑女,可她还是会心疼自己的哥哥,会在哥哥需要卡波妮时自己撑起传道会,这种淑女气质甚至都让斯库特钦佩。

梅科姆也一定是一个繁华的小镇,它曾是一个政治中心,虽然慢慢没落,但也难掩它的不凡。镇上的每个人都形象鲜明,富有特色,受不了公诉人对黑人汤姆的咄咄逼问而哭的迪儿,在阿蒂克斯家和在黑人群中用不同口音说话的卡波妮,恶贯满盈的尤厄尔家族,胆小别扭帮过阿蒂克斯的坎宁安家族、最恶毒的却死前有勇气戒掉鸦片的杜博斯太太、长舌妇斯蒂芬妮小姐、让别人误以为自己酗酒的多尔夫斯•雷蒙德…我甚至不想读完这本书,我希望里面的故事可以一直进行下去,这些形象饱满的人物不要离我而去。

和泰特警官、莫迪小姐等少数人一起为小镇的平等而努力着,他们互相理解,是彼此坚持下去的动力。阿蒂克斯对子女的教育也是我喜爱他的理由。他明道理懂事故,在孩子们伤心失落时鼓励他们,他们迷惑不解时开导他们,他们犯下小错时指引他们,他会对斯库特安慰说“我们家的阳光已经够了”,他会为杰姆的伤而像真的老了一样,他以身作则,让孩子们懂公正明法理,教孩子们做善良的人,他是一位我敬佩的律师、我爱戴的父亲。

要说书中最令人牵肠挂肚的人物一定就是怪人阿瑟先生了。很少人知道他长什么样,他一年四季都在家中,甚至最后他因救杰姆斯库特而杀人终于露脸时,他都是“脸像手一样惨白”。他在树洞里面给杰姆斯库特惊喜,不责备他们兄妹俩老是想一睹他的真面目而打扰到他的事情,最后甚至救了他们的命。也许是因为他的不出现所以人们把许多脏水泼在他身上,又可能是因为别人把许多恶性事件嫁祸给他所以他才闭门不出,但这又怎么样呢,只不过是人们的欲望在没有限制的时候被引发了而已。我想,他羞涩的笑容不只给杰姆和斯库特,还是为了感谢泰特警官阿蒂克斯这些理解尊重他的人。

书中黑人与白人、个体与集体的矛盾是最冲突的。汤姆的无辜事实证据确凿,却经过陪审团一下午的探讨,还是变成了有罪。阿蒂克斯为黑人打官司为汤姆伸张正义却遭到其他人的唾弃甚至是报复。汤姆最终因越狱而死,但谁又追究真相呢,不过是一个如蝼蚁般的黑人在牢狱中死了罢了。最低等的白人都有凌辱黑人的权利,最好笑的是,低等白人还沾沾自喜自鸣得意。阿蒂克斯失败了,因为他做的事挑战大多数白人坚守的道德观念的事情,甚至因此让自己的子女受伤,但他又是成功的,这无声的战争的号角已经吹起,胜利的曙光总要从东方升起。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知更鸟,是一种益鸟,它不伤害其他种类。因为传说它与圣婴出世有关,又被称为“上帝之鸟”。它代表了善良,美丽。

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站在一位年幼的女孩子斯库特的角度写的,用她的心态与所见,为我们描绘了上世纪初美国南部小镇的人文风情,以及这背后的大时代背景,种族歧视严重,有色人种被区别对待,这让我想起之前看过的电影《隐藏人物》(强烈推荐此片)。通过对黑人汤姆的“强奸案”开庭审理的详细描写,我能感受到那份不公平。全文描述多在走温情路线,即便是提到这种社会不公时,也只是轻描淡写,没有激起多少浪花。

这是一部美国作家的作品,再与当下美国的种种言行进行对比,真是讽刺。这也正是杰姆发出的疑问“如果这世界上只有一种人,那么他们为什么不能和睦相处?如果他们都是一样的人,为什么还要互相鄙视?”随后就是杰姆对斯科特的回答,也是自问自答”我开始理解为什么怪人拉德利为什么老是闭门不出,那是因为他‘想‘把自己关在屋子里。”

这篇文章中给我最大的震撼是父亲阿帝克斯教育儿子,即便是输了也要坚定去做,这才是真正的勇敢。本书的主人公阿帝克斯是一个称职合格的律师,他在法庭上为没有犯罪的黑人汤姆辩护,虽然遭受大家不理解,但依然能坚持自我,为无罪的黑人辩护。他的行为同时也教育儿子女儿怎样才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怎样才能不被别人的威逼利诱所改变,他们勇敢坚强,让我触动很深。

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我们作为一个学生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坚持自我,做一个勇敢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在书中学到了很多。有关父亲阿迪克斯,我觉得这是我见过的最合格的父亲,真正拥有博大胸怀与高贵品格的人,尽力把自己做到最好,言行一致地去教育自己的孩子。阿迪克斯最打动我的一点,也是他身上最明显的特征:对所有人的理解包容与博爱。世界上,大多数人都只能站在自己的立场与自己所属的群体去看待问题,去为人处世。这样的人很容易站上压迫者的位置。

世界是非常丰富又复杂的,但大多数人永远都只能看到狭隘又片面的世界,因为他们只能看到自己的视角所及的世界。而且其中又有大部分人意识不到自己是井底之蛙。所以阿迪克斯显得分外珍贵。

作为白人,在种族偏见深刻的地方他敢于顶着所有人的辱骂与不解为无辜的黑人辩护,因为他想守护的是公正。面对不理解自己并对自己骂骂咧咧的邻居,他知道在坚守自我的情况下站在对方的立场去理解对方的行为。面对多年从不在白天出门的阿瑟,他会尊重对方的怪癖与生活习惯,不打扰不议论。

他不会因为他人身上的部分缺点就否认一整个人,所以他能在缺乏修养的人身上看到对方的勇敢坚韧,能在偏执极端的人身上看到对方的坚定信念,能在奇怪自闭的人身上看到对方的柔软善良。他深刻地知道人的多面性与复杂性。面对他人的阴暗面,他包容理解却绝不妥协,用柔韧的方式不动声色地步步为营,守护自己心中的正义。面对他人的光明面,他会欣赏并学习,化为己有。他会思考,并清醒地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自己该做的,但从来都不会狭隘片面地否认他人,就算对方与他完全背道而驰。他是一个靠自己的能力努力成为强者又反过来去保护弱者的人。

阿迪克斯更深入更完全地向我解释了什么是真正的包容与理解,还有守护与勇敢。他说:“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汤姆的案子审理时,我的全部反应都与杰姆如出一辙,从刚开始的欣喜与胜券在握到最后败诉时的愤怒与不敢置信。我怎么都没有想到阿迪克斯已经把事情阐明得如此清晰却依旧输了,仅仅因为汤姆是个黑人。

可阿迪克斯却是完全平静的,独自一人穿过熙攘喧闹的人群,并不是被打击到所以沉默,这本就是他意料之外的结局。想起阿迪克斯之前的话,忽然就明白了他是真正勇敢的人。在此之前他肯定已经经历过许多次这样事情,只要涉及到肤色,黑人就没有翻身的余地,前路比他们的皮肤更黑。可阿迪克斯还是冒着生命危险接下了这样一场必输的辩护,义无反顾地坚持到底。

在关乎性命的法庭同样彬彬有礼。这样的人,放在历史中说不上多伟大,因为他只是在一个很小的地方努力在做好自己,他死去多年后,不会有人记得。

但同样是书中的话:优秀的人就是凭借自己的心智尽力而为的人。他无疑是优秀的人。看美国诗人惠特曼的《草叶集》时也有这样的感受,想着美国的民众里有人可以写出这样的文字,写出这样好的人。那无论美国政府怎么作,我都无法讨厌它的人民的。日本同理,而且它与中国起于一脉。国家是国家,政府是政府,人民是人民。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太温暖了,读到最后几页发现整本书都是环环相扣的。怪人也只是习惯生活在自己的舒适圈里,我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好,人能够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度过一生是多么美好的事情。而很多人可能都比我们想象中要更加善良。除了最后被杀死的那个。

里面的人物都很鲜明,很生动,希望迪尔最后能和喜欢穿裤子的斯库特结婚,希望在他们长大以后还是心怀对每一个人的善意。种族歧视到了2020年也还在蔓延,只是未身临其境可能无法切实体会到黑人那时候的处境。不过就像阿迪克斯所说的那样,你要穿上他们的鞋走一走,才能看到他们所看到的世界,他们所感知的一切。这种换角度思考的能力是很重要的,所谓同理心就是这个道理。

心怀善意,爱护他人,尊重每一位同胞和每一种肤色的人。最后不要杀死一只知更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领悟

对于这本书的评分,我给出十分的满意度。理由如下: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来描述当时的社会环境,以及当时美国南方小型社区对于黑人和白人之间种族隔离冲突,很多描述贴切和生动,生动得让人身临其境。

正因为是孩子的视角,许多非常讽刺,甚至是可怕的场面,在孩子的视角里并没有那么的残酷,她以一个正常的视角来客观评析。当时一个小型社会,对于黑人之间的不平等显现得突出深刻。

对于女主角的爸爸阿克迪斯来说,他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一个形象,他正直温和善良,甚至是我们对于孩子教育的一个榜样。而之所以如此的打动人,这是他的对于孩子的一些教导方式和对待事物的态度。书中那一场轰动的庭审过程,以及最后有鲍勃想去攻击女主角和她的哥哥,怪人的救助,人和阿迪克斯之间的对话都体现出了人的温暖,文章充满了矛盾,又充满了童真和温馨。

正如我们倡导的一样,天赋人权,人人平等,没有人能够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并不比任何人第一级。他人的权利并没有干涉到我们,对于根本就没有惹到我们的人,那么我们的侵犯是有罪的。

这本书之所以我觉得之所以能成为美国的经典,在于第一孩子阿迪克斯的一些教育,第二,客观反映黑白种族的打破之艰难,因为它是在一个小型社会里面根深蒂固的一些观念,就是黑人比白人要低一等。在世代形成的对于种族隔离的情况下,要打破这种隔离,打破这种固有的观念是多么的难,就连为黑人进行辩护,都成为家喻户晓,甚至成为辱没家族名声的一种行政这是非常可笑,以及非常讽刺的事情。

社会的种种进步都是非常艰难,因为他意味着他要打破之前所形成的固有概念,无论是现在的科技,无论是一种新兴事物,他都必然要冲破之前的一些老旧的一些观念,老旧的思想,老旧的技术才能够得到普及,得到改变,得到应用。今天我们这个世界能够贯彻男女平等,种族平等,都离不开千千万万的人们的努力和倡导者的艰辛,以及那些曾经被不平等对待的牺牲者。这本书也在告诉告诉我们在孩子教育的过程中,我们更应该所坚持的是什么?我们为人父母,更应该以自身为榜样,因为孩子是你事先看到你,再看到社会是看到我们这个社会,看到这个国家才真正的了解这个世界,形成他的世界观。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领悟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题记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老师推荐的名著《杀死一只知更鸟》它让我见证了生活中那些坚强和软弱,正义与邪恶,也教会了我勇敢与正义的坚守。

故事主要写了女孩斯库特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为一个遭白人女孩诬陷的残疾黑人辩护的故事。当时正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白人黑人分明,种族歧视极为严重,在这样的时代为黑人打官司辩胜白人几乎是不可能的。果不其然,在故事最后官司真的输了。原告方甚至心生怨恨,对阿迪克斯的孩子下了狠手,却被自己拿来的尖刀穿透。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主人公要坚决的接这场毫无悬念的官司呢?在书中,他是这样回答的:“你勇敢吗?真正的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并且无论如何都要坚持到底。虽然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康德曾说过: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遇到了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了伤害,可他仍然不放弃,坚持为正义代言。他用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用善良与正义的举动成为了孩子们的榜样,获得了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有种勇敢叫做坚持,有种善良叫做正义。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依据心中所想,坚持正义与良知!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领悟

前天看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书中对“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解释是:它们只是尽情为人类唱歌,从不破坏我们的花园,从不在谷仓筑巢,从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件罪恶的事。在我眼里,书里有两只“知更鸟”:“怪人邻居”阿瑟·拉德利和汤姆。

阿瑟因为小时候犯错而被父亲粗暴囚禁,失去本该属于他的人生。他一直被囚禁,久而久之他成为了镇里的“恐怖故事”,被歪曲成各种恐怖形象。但真正的他只是一个会通过树洞偷偷送孩子礼物,怕孩子受到惩罚而给孩子缝好裤子挂在栅栏上,火灾时悄悄给发抖的孩子披上毯子,在孩子们被尤厄尔追杀时出手相救的小心翼翼的避世之人。

汤姆是一个无辜的人,只是因为他是黑人,“在人们内心深处的那个秘密法庭里,他根本没有任何诉讼可言。

从马耶拉张嘴喊叫的那一刻开始,汤姆就死定了。”汤姆是被污蔑的,即使人们对此心知肚明,但他依然被陪审团认为有罪。

最令人敬佩的就是主人公们的父亲,阿蒂克斯先生。他是一名律师,他的家族也是在当地世代有声望的家族,他也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他开明很开明,他尊重自己的孩子,即使在别人都说着“女孩就要做淑女,不能穿裤子”的时候,他不束缚孩子的天性,让斯各特可以自由地跑跑跳跳。他也很勇敢,明知自己不可能成功,但依然坚持为汤姆辩护。他被威胁,被恐吓,就连他的孩子也被其他人嘲笑谩骂,他也没有退缩。庭审中的他逻辑清晰,有理有据。虽然结果不尽人意,他败给偏见,但他依然获得了黑人们的尊重与感激。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作者:曹刚

曾经在上看到关于这本书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评价——读过这本书的人将有完全不同的人生,让我对这本书充满了好奇,很幸运的在我女儿出生的第一年里拜读了这本著作。

书的封面摘录了原文中这样一句话:世上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它发人深省却又引人入胜,随着阅读的深入,我惊奇的发现这本书就是教父亲如何培养子女的教育经,更是陪我女儿成长的一本教养之书,它包含了对坚强和软弱,正义与邪恶的深刻诠释,它让我见证了人性的污秽与光辉,教会了我们勇敢和正义的坚守。

虽然这本书主要叙述了一个引人入胜、维护正义的精彩曲折故事,但令我感兴趣的是主人公阿迪克斯在日常生活中用潜移默化的方式教育自己的两个孩子。书中用大量篇幅对主人公的两个孩子与他们的小伙伴嬉戏、玩耍的生活状态的描写,去揭示教育孩子如何维护良好的邻里关系和善待他人,如何拥有良好待客之道,如何尊重每个人性格特征等等。

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幕是,主人公的其中的一位邻居是个凶巴巴的老奶奶,两个孩子每次路过他们家门口的花园,老奶奶都要对两个孩子的行为嘲讽一番,有时候甚至对孩子的家庭也出言不逊。阿迪克斯从孩子们吐槽般的口吻中知道这件事后并没有生气,而是让孩子们学会接受她的行为。他告诉孩子们凶巴巴的老奶奶将不久于人世,并让他的大儿子每天放学去老奶奶家里为她朗读经文,而她的小女儿在一旁看着。在后来每天的朗读中,老奶奶逐渐对孩子们敞开心扉,同时也解开自己的心结,不留遗憾的驾鹤西去了。

每个人的心中都住着善良,在当面对别人的误解、冒犯或者不怀好意的时候,大部分人的善良都会消失不见了,如何坚守自己心中的那份善良,如何发掘每个人心中人性的光辉,这本书教给了我。我希望成为我女儿的阿迪克斯,能够成为她人生路上的一盏明灯。

作者:刘靖豪

“如果你用枪打鸟,那么一定记住不要打死知更鸟,因为它只是在那唱歌,给人带来欢乐。”

全书以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小镇梅科姆为背景,黑人青年汤姆。罗宾逊被白人无赖尤厄尔诬陷,他被控强奸了尤厄尔的女儿。为维护正义,白人律师芬奇顶着巨大的舆论压力,为一个黑人打这均认定会失败的案子。他相信,没有一个人应当为自己的肤色承担不公。

在法庭上,芬奇说到:“有些人天真地认为人人在一切事物上都是平等的。但我们也知道,有些人更聪明些,有些人更强壮些,有些人做蛋糕更好吃……然而在我们的国家,有一种机制可以让乞丐平等于洛克菲勒,让愚人平等于爱因斯坦,那就是法律。”这位律师告诉我们,我们有追求正义的必要,更有追求正义的可能,这种可能存于大泽乡“王候将相宁有种乎”的呼喊中,存在于林肯纪念堂前“我有一个梦想”的高呼中,更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的内心之中。历史已无数次证明,黑暗是一时的,人们向往光明的心却是永恒的。

在故事的结尾,汤姆。罗宾逊因不堪忍受而逃狱,最终死于枪下,“知更鸟”终究没能被保护。但在读者的心中这只“知更鸟”已然长驻,并在人生的路上不时发出动人的歌声。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没想到《杀死一只知更鸟》这么好看,全书通过一个小女孩儿的眼睛看世界,情节生动,语言流畅,时不时还有些小幽默,是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非常好看的一本。

杰姆有了气枪之后,父亲告诉他“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因为知更鸟只是哼唱着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汤姆·鲁滨逊是像知更鸟一样的好人,但仅仅因为他是黑人,就被诬陷强奸,最后被杀死。让我想起一句话:偏见是一座大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