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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扑救森林火灾的应急预案(精选8篇)

时间:2023-09-29 20:21:25 作者:灵魂曲 最新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扑救森林火灾的应急预案(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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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救森林火灾的应急预案

(一)一般森林火灾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在乡镇领导下,由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按照本乡镇森林火灾处置预案进行处置。

(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凡有下列情况的,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经县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批准,启动本预案:

1.火场跨越省、市、县(市、区)行政区域交界地段的森林火灾;

2.正在燃烧且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3.林业科研单位、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4.严重威胁村庄、居民区、国家重要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5.连续燃烧4小时且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6.发生扑救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

7.其它需要县里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一)县级、乡镇、村森林防火组织必须层层制订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公布报警电话。

(二)乡镇森林防火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警报,应立即向乡镇政府领导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三)林火报告基本内容:

1.地点:县(市、区)、乡(镇)、村、小地名;

2.起火时间、燃烧时间、起火原因;

3.林地植被状况;

4.现场风向、风速;

5.现场指挥人员和扑救力量、状况。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火情的登记工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

(八)重特大或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县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调查组,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向县长办公会议或县政府常务会议汇报,由会议作出处理决定,范文《会同县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同时应及时将调查和处理情况报市指挥部和市防火办。

(一)组织指挥。接到第一条第(二)款所列的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县指挥部必须有一位副指挥以上领导在县防火办坐镇指挥,县防火办集中力量投入火灾的处置工作,必要时可从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火场,组织、协调、督促地方处理火灾事故。同时,应设立以下两个指挥中心:

1.现场指挥中心。由县有关领导和指挥部成员及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组成;

2.县指挥联络中心。设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由县领导和指挥部成员组成,负责与现场指挥中心联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负责上传下达及后勤支援保障。

(二)扑救原则。既要实施有效扑救,又要避免人员伤亡。根据不同的火情动态,采取相应的扑救原则:

1.加强现场指挥,确保扑救人员人身安全;

3.林火扑灭后,必须留足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三)扑救力量。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专群结合、军警民联动,分三个梯队做好扑救准备:

第一梯队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组建的义务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小分队及当地群众,作为森林火灾主要扑救力量。

第二梯队为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森林公安,由县级指挥部调动,并组织干部、群众扑救。

第三梯队为驻军、公安、武警、消防及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县指挥部调动,驻军、公安、武警、消防由县指挥部商请支援。

(四)通信联络。县、乡两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应与有线、无线通讯

·主管部门密切配合,运用现代通讯设备,保证火场内外通讯畅通无阻。通讯部门应按照应急通讯的规定办理。

(五)气象服务。县气象部门负责提供火场气温、风速、风向等气象因子及未来3天天气趋势预报。

(六)交通工具。遇重大森林火灾时,交通部门要协助解决扑救森林火灾的交通运输工具,供扑救林火时使用。

(七)扑火工具。县指挥部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20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各乡镇指挥所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5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县级指挥部有权紧急调用各乡镇指挥所的森林消防物资储备。

(八)后勤保障。遇到重大森林火灾时,由县政府负责扑火所需燃料、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交通运输工具等后勤保障供应。各部门和单位应为灭火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方便。卫生部门和医疗单位要组织火场医疗队,负责火场救护工作及重伤员的运送和救治。

(九)秩序维持。公安机关要做好火场交通畅通、灾民安全等工作。

(十)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由县级公安、监察、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督促和协助地方及时查明火因,依法查处肇事者和责任者,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市防火办。

(十一)宣传报道。对在扑救森林火灾中出现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宣传部门要及时报导,对典型火灾案例要公开曝光。新闻单位在报道森林火灾事故时,要将有关新闻稿件等材料报县防火办严格审查后再作报道。

对处在危险地段群众的抢救、疏散、安置,对扑救伤亡人员的医疗、抚恤及对灾民基本生活的保障等,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能妥善处置。

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仓库发生安全事故,为确保人财物得到及时救治,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制定本应急预案。

组织机构

总指挥:副总指挥:

灭火组:通信联络组:安全防护组:救护组:成员:

1、无论任何部门(人员)发现火灾应立即向公司保卫部联系(xxxxxxxx)和向公安消防队报警(119)。

2、报警时要沉着冷静,应向消防队"119"接警人员讲清楚以下几个内容:

(1)报警人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2)失火的准确地理位置;

(5)打完电话,应组织人员到各个路口等待消防车的到来,以便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同时报告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好灭火前的必要准备工作,及时记录火灾情况。

(6)安全防护组及时切断着火部位的电源;

(7)门卫值班人员在火灾事故期间,严格控制出入车辆和人员。

疏散引导组在发生火灾时,先疏散被火势围困的人员,其次在进行火势周围的物资疏散,同时要注意疏散人员自己的安全,疏散后的物资要放在不影响消防车通道和利于火灾扑救的安全地点,物资的放置点要留有1至2名人员看守,防止疏散后有物资形成新的火点。

1、在疏散时,要先疏散容易起火物资和贵重物资。

2、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进行疏散工作。

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2、灭火组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时,如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周围,应先救人,后救火,如发现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

3、如起火物为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在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沙子等物品进行扑救,用水将周围的可燃物品淋湿,但严禁用水扑救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火灾;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的,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

4、在公安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

1、通信联络组

(1)通信联络组在报警后,立即通知公司保卫部和各小组成员到达火灾现场;

(3)将火场的进展情况及时反馈给消防队,保障火灾现场与外界的信息畅通。

2、安全防护组

(1)安全防护组接到火警后,应首先控制车辆和无关人员厂区,

同时迅速通知有关人员清理火灾区周围停放的车辆开出厂区;

(2)派一名人员到路口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

(3)火灾扑灭后,要全面检查现场,消灭阴然火种,并派人保护好火灾现场,等待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协助对火场进行现场调查。

3、救护组

(2)如有人受伤或中毒,应根据伤势情况处理,必要时拨打120救护。

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2020年3月17日文件精神。“清明节”即将来临,当前我市天气晴好,气温迅速回升,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增高。4月4日—6日三天小长假,我镇林区群众清明祭祀烧纸及游人户外踏青等活动将激增,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另外,我镇目前有相当大面积的新造林苗木,经济价值高,但极易被森林火灾侵害,为切实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以保障不发生森林火灾为目的,强化森林火灾的扑救保障工作。

分管领导是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领导组组长、各村(社区)、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各辖区内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领导组组长,村级民兵营长是副组长。各村(社区)、单位都要成立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队,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及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

1、预防、扑救范围:村、村的林场,这两个林场是重点预防目标,另外各村大面积的退耕还林林场也是主要预防目标。

2、扑火物资储备。各村(社区)、单位要准备好必要的灭火设备,一旦发生火情能及时用于扑救工作,灭火设备要确定专人管理。

3、人员保障。镇机关成立一支20人的扑火队、各村(社区)要成立一支不少于10人的扑火队(注:村20人),要加强扑救队伍的管理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火情,拉得出、顶得上。

4、要加强巡查工作。各村(社区)单位要组织力量定期对山场、林地进行巡查,特别在冬季和干燥季节要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生火情,立即扑灭,同时要加强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群众树立防火观念,避免不必要的火情发生。

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财产安全,保证各级领导及全体员工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明确各岗位、部门、人员职责,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控制火灾蔓延,安全迅速的组织现场群众疏散和自救,特制订此应急预案。

当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当立即通过报警装置向消控中心报警,不得谎报。

消控中心接到火灾报警时,首先用对讲机或电话询问相关地点工作人员现场情况,并就近派遣一名保卫部人员赶赴现场查看。如属误报,应尽快查明原因并填写值班记录表;如发现确实发生火灾,应根据现场情况选择开启防排烟系统,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保卫部及时到位控制火势蔓延,报告单位值班领导赶赴现场指挥扑救,同时向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

(1)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火情后,第一时间向消控中心报告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大小及蔓延方向,就近选取一切可用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2)消控中心向公安消防119报警后,立即打开起火层相关楼层的应急广播和消防警铃,通知相关楼层人员在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下有序疏散,疏散时注意保持现场秩序,尽量不引起现场群众恐慌,并提醒现场人员注意防止烟气。

(3)消控中心根据指挥指令切断火灾区域内的非消防电源,迫降电梯至底层,保持与现场工作人员的联系,并根据现场情况开启如:消防泵、喷淋泵、防火卷帘等设备;在现场不需要或不允许的情况下严禁随意开启设备。

(4)消控中心人员在消防部队到达现场后,及时向消防部队报告火场情况,并协助扑救火灾。

(5)单位值班领导在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赶赴消控中心,并在消控中心成立临时救灾指挥部,服务区最高领导人任总指挥。利用通讯设备了解火情,下达扑救指令。此时必须保证消控中心与各个地方、部门、外界的联络畅通。扑救指令包括:

1、疏散现场群众,划定安全警戒区域;

2、是否需要启闭消防泵、喷淋泵、气体灭火等设施设备;

3、是否切断电源、迫降电梯;

4、是否关闭空调、通风设备,启动防排烟系统。

5、其他有利于疏散及火灾扑救的指令。

(6)各部门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迅速按照预案布置就位,与指挥部保持联系,各部门领导应在第一时间赶到消控中心。

根据预案,在火灾突发情况下各部门成员分别成立不同的行动小组,根据指挥部领命,协调配合。

(1)灭火行动组:由维序部确定组员名单,成立单位的志愿消防队,在接到火警报警第一时间,携带灭火器材赶赴火灾现场,根据指挥部命令实施灭火。

(2)通讯联络组:各部门挑选一名,专门负责在火灾突发情况下保持与消控中心和指挥部联系,确保火灾时的通讯畅通,传达指挥部命令,反馈火场情况。

(3)疏散引导组:火灾紧急情况下,各楼层人员应立即控制现场局面,防止混乱,正确疏散在场群众向安全地带撤离,由维序部指派人员负责现场指挥疏散。

(4)安全防护救护组:由后勤部召集人员,将受伤的群众和工作人员抬离危险区域,做好现场急救工作,并负责联络120急救中心,最大限度确保伤员安全。

(1)各楼层现场工作人员在接到火警后必须先疏散群众。

(2)疏散时注意疏散顺序,对着火层本层人员先进行疏散,其次为着火层上层及下层,防止所有人员涌向同一出口,造成堵塞。

(3)疏散时注意防止混乱,控制现场人员情绪,提高疏散效率,根据现场情况向消控中心报告,要求启动防排烟系统。

(4)疏散时如发现受伤人员,立即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组,第一时间救治伤员。

(1)灭火行动组人员接到火灾报警后,第一时间携带灭火器材赶赴火灾现场,按照“救人第一,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首先抢救被困火场的人员,控制火势与撤离物资同时进行。

(2)根据指挥部命令设立水枪阵地,能灭则灭,不能灭则尽一切办法控制火势蔓延,等待消防部队救援。

(3)灭火行动组人员在抢救火场时应注意自身安全防护,不脱离组织单独行动,在指挥部没有下达命令前不贸然行动,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及时后撤。

(4)公安消防部队到达现场后,根据消防部队需要,协助灭火。

(1)火灾突发情况下,应设立专门的联络渠道,对讲机等设备应设立专门的对讲频道。

(2)由通讯联络组负责传递各方信息,传达指挥部命令,并确保火灾时通讯的畅通。

(3)各部门应制定相应的通讯应急方案,在通讯受到阻碍时立即启动应急方案,确保正常的信息传递。

(1)安全防护组接到报警后,准备好相关救护器材,急救物资,于指挥部待命。

(2)根据指挥部命令划定室内(外)安全警戒区域,制止群众围观,确保疏散出口处的畅通。

(3)根据火场情况出动,配合灭火行动组抢救伤员,采取有效地急救措施,并及时拨打120急救指挥中心。

(1)各部门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2)根据公安消防部门指示,由保卫部派员负责火灾现场保护,任何人不得破坏。得到撤销火灾现场保护命令时,派人及时清理,做好清理现场时的安全措施。

(3)如公安消防部门需要,全体人员必须积极配合火灾调查工作。

(4)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包括起因,灭火战斗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加强部门管理,防止火灾频发。

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应急预案

1.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确保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措施得力,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维护我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土生态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方案。

1.2工作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1.3编制依据。本管理方案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__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省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__省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管理方案》和《__市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等。

1.4适用范围。发生下列森林火灾时,可启动本管理方案:

(1)受害森林面积3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3)连续燃烧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

(5)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以及其它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的组成与职责

我市成立以市长为指挥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市武装部部长为副指挥长,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气象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农业局、市文化旅游局、市联通公司、市移动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

市护林防火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制订和修订市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宣布启动或结束本应急管理方案;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决定成立前线指挥部,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遇到的资金、物资、交通等问题;审查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或专家组提交的工作报告或评估报告;承担__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应急工作。

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及时掌握、分析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信息,并提出处理建议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贯彻落实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指示和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乡(镇、区)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指导应急扑火专业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落实市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的编制修订和组织演练工作;向__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报告、通报森林火灾发生情况及应急处置工作有关情况;根据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授权发布有关信息等。

2.2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及其各工作组的职责。根据森林火灾扑救需要,市护林防火指挥部临时成立前线指挥部,主要职责是迅速落实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火灾扑救的各项部署,现场统一组织指挥火灾的处置和扑救。各工作组组成和主要职责:

综合调度组:全面掌握并及时报告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各部门落实扑火力量调动、物资调配、通信联络、火场监测、火灾案件查处等具体处置措施。

后勤保障组:做好火灾处置扑救中的食品、饮水、燃油、电力、被褥等物资供应和通讯联络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快速运输扑火人员、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药品等。

医疗救护组: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火灾处置扑救中的医疗救护以及灾后卫生防疫等工作。

宣传报道组:按照上级对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有关规定,根据火灾扑救工作需要,确定火灾扑救新闻发言人,适时发布火情信息,组织好宣传报道工作。

专家咨询组:负责扑火环境、火情分析,并对火灾态势进行科学评估,提出火灾扑救方案;根据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授权,开展火灾调查、火灾损失评估,做好处置扑救绩效评价。

现场督导组:深入火场一线,对各部门、各单位和有关人员在火灾扑救中的职责履行情况实施跟踪监督检查,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前线指挥部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

2.3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市武装部:根据火灾扑救需要,组织驻__部队、人武部和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投入火灾扑救工作。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森林防火会议及火灾扑救中的紧急会议,审核上报__市的有关资料和文件。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机关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持火场治安秩序,做好受灾群众的疏散和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查处森林火灾肇事者;必要时协调市公安消防大队参与灭火。

市林业局:负责指导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国家所有的林地森林火灾预防和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监督检查各有关乡(镇、区)和林区各单位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实施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演练,履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涉及市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灾扑救和基础建设项目审批,并将其纳入基本建设计划;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对不落实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制和在火灾扑救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市安全监管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火灾成因及火灾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做好学校师生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措解决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经费,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扑火队伍装备、扑火物资储备(供应)以及灾后重建等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参与对各部门、各单位人员火灾扑救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奖励火灾扑救有功人员。

市司法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火灾案件的调查处理。

市气象局:负责加强中长期天气预报,建立森林火险形势会商机制;及时提供火情监测信息,随时掌握和提供火场及周边天气情况;必要时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市交通局:负责修建通往灾区临时公路和运输扑救物资、人员,配合市公安部门做好交通管制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灾民安置与社会救济和灾后重建工作,按规定做好扑火伤亡人员的抚恤事宜;教育和引导公民文明祭祀,做好陵园、公墓和坟地的火源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痴呆等智障人员的用火安全管理。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火灾扑救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火场实施现场医疗救护,做好灾区卫生防疫;遇有大批重危伤员时,组织、协调现场急救和转诊救治工作。

市广电局:通过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遇到三级以上火险天气时,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播报火险等级预报。

市农业局:负责协调做好农村居民、牲畜和农业生产物资的疏散与转移工作,搞好灾后农业生产。

市文化旅游局:负责组织指导旅游区和旅行社开展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将森林防火安全知识纳入导游提示游客内容;发生森林火灾时,督促旅游区组织人员疏散。

市联通公司、移动公司:负责组织通信联络,确保火灾现场的通信网络畅通。

3预防和应急准备

3.1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森林防火意识。

3.1.1各乡(镇、区)要按照“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要求,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3.1.2建立全方位、社会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强化市、乡(镇、区)两级护林防火指挥部的宣传教育职能,协调广电、教育、文化旅游等部门及村民委员会组成宣传教育网络。从各个层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构建全方位、社会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格局。

3.1.3深入开展“进林区、进村宅、进单位、进学校、进风景旅游区”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普法教育,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充分利用每年11月份的“森林防火宣传月”,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防火科普知识、森林火灾扑救和安全避险知识教育,开展先进典型宣传和森林火灾警示教育。

3.2有关乡(镇、区)、山张林场和虎头山森林公园应当组织实施下列森林防火设施建设:

(1)建设火险预警、火情监测瞭望设施;

(3)配备森林防火交通运输车辆、森林防火物资和通信器材等;

(4)修筑森林防火道路;

(5)建立森林防火指挥调度和信息处置系统等。

3.3林区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组织,负责本系统、本单位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和责任区,配备相应的森林防火设施装备。

3.4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有关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应当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5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坚持以专业队伍为主,专业队伍与发动群众相结合的原则。有关乡(镇、区)负责本辖区各类森林消防队伍的建设、监督和管理。国有山张林场要建立专业森林消防队,沿山乡(镇、区)要建立森林消防突击队和民兵应急分队,沿山各村和包山大户要建立群众扑火队。加强后备扑火力量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力量。

3.6完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的监管、储备、调拨和更新管理体系,确保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物资准备需要。市、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各自辖区的森林防火任务,储备与之相适应的森林防火物资。

3.7各乡(镇、区)要按照《国家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管理方案》的要求,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所需的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

3.8各乡(镇、区)、各林场及火场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发挥社会基础设施的作用,为扑火指挥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3.9市气象部门要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预报、人工增雨等。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信息,为森林防扑火工作提供技术智力支持。

3.10市、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加强岗位技术培训,组织实战训练和扑火演练,不断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加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乡(镇、区)森林消防突击队、民兵应急分队和群众扑火队的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合作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4监测与预警

4.1森林防火常规信息的监测与收集。

4.1.1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常规信息监测和收集体系。切实加强对可能影响森林火灾发生、发展和应急处置的常规信息的监测和收集工作。

4.1.2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森林火灾常规信息数据库,各有关部门要无偿提供有关数据和信息,支持、配合常规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常规信息数据库内容包括:

(1)区域内森林资源的种类、数量及分布;主要危险源的种类、数量及分布。

(2)区域内重点防护林、天然次生林及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的面积及分布;林区重要基础设施、居民点、学校的数量及分布;林区人口数量、结构及分布。

(3)林区地形地貌、交通和基础设施情况;季节性的风向、风速、气温、雨量等气象信息。

(4)森林扑火力量的组成、分布,森林消防物资的种类、数量、特性和分布,上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和相邻地区可用的火灾处置应急物资。

(5)可能影响火灾扑救的不利因素。

4.2森林火险预测预报。在重点防火期,市气象部门要分析森林火险形势,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报送火险趋势报告,并制作全市24小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全天不间断通过电视台向全市发布;冬春高火险季节,市广电局要在市电视台天气预报等栏目中向全市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预警警报;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后,市气象部门要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

4.3森林火险天气等级。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森林火险天气等级分为五级:

一级:没有危险,林内可燃物不能燃烧;

二级:低度危险,林内可燃物难以燃烧;

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

四级:高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容易燃烧;

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

4.4预警标志设置、预警公告发布及防范措施。

一级和二级火险天气,可不设标志。

三级火险天气,林区悬挂淡绿旗预警标志。市气象部门及时向市政府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天气信息,市、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严格昼夜值班制度;各监控站(点)、防火瞭望台、检查站和护林员加强林火监测和巡护,扑火队伍做好扑火准备。

四级火险天气,林区悬挂黄旗预警标志。除三级防火措施外,市电台、电视台要公开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市、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要值班、带班,检查落实防范措施;停止野外生产生活用火;风景旅游区等重点区段要层层设岗,严防死守。

五级火险天气,林区悬挂红旗预警标志。除四级防火措施外,市电台、电视台要公开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当高火险等级面积指数(高火险等级出现的范围占所在林区的面积比例)超过50%时要发布森林火险天气紧急警报。同时,经市政府批准,以市政府名义向全市或有关地区发布预警公告。

4.5火情监测。在森林火灾高发期,各监控站(点)、防火瞭望台、检查站和巡护人员切实加强火情监测。

4.6火情报告。

4.6.1报告的责任主体、时限和程序要求: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对接到气象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发现的热点,要立即通知有关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核查。各监控站(点)、防火瞭望台、检查站、巡护人员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当地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收集到的火灾信息要迅速核实、整理和分析,并及时上报。一般森林火灾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灾情日报、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重、特大森林火灾,应在40分钟内逐级上报至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和__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4.6.2报告内容:包括起火时间、地点、面积、火势、发展趋势分析、火场附近环境情况及已经采取的扑救措施,并根据火灾发展和扑救情况及时续报动态信息。

4.6.3我市建立森林火灾有奖报告制度,设立报警电话(__和电子信箱(__。

4.6.4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森林火情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5.1.1事发地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应急反应。发现火情后,当地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机构要立即组织力量扑救,到火场时要及时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反馈火场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扑救。

5.1.2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应急反应。火灾发生后2个小时内仍未能控制的',或发生跨乡(镇、区)森林火灾时,应立即启动本管理方案,迅速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全力组织扑救。

5.1.3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管理方案时,乡(镇、区)及其护林防火指挥部应当按照规定向市政府及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5.2管理方案实施。本管理方案启动后,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应迅速召集事发地乡(镇、区)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部署行动方案,责成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各项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扑火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5.3扑火指挥。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应成立前线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在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若干战区,成立分区指挥部。需调动军队(武警部队)执行灭火任务时,可设立专门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军队(武警部队)的组织指挥工作。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可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和修改应急处置方案,发布有关命令,全面组织各项紧急处置工作。事发地乡(镇、区)、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指挥部各工作组、各分区指挥部和军队(武警部队)专门指挥机构以及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与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5.4扑火力量组织与调动。

5.4.1扑火力量的组成。扑救森林火灾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突击队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由火灾发生区域的护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审批实施跨区增援计划。

5.4.2扑火力量梯队安排。分三个梯队:

第一梯队为森林消防应急分队。由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调动当地的森林消防应急分队和干部、群众组织扑救。必要时,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就近调集其他乡(镇、区)森林消防应急分队进行增援。

第二梯队为群众义务扑火队和民兵消防应急分队、公安消防大队。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进行支援。

第三梯队为驻__部队。根据扑火需要,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就近组织驻军支援。

5.4.3兵力调动程序。需增援扑救的,由发生火灾的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实施增援。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乡(镇、区)的护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军队(武警)的调动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商驻__部队,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5.5现场处置。

5.5.1扑火方法选择。要采取整体围控、分段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阻、打、清”相结合。

5.5.2重点部位保护。对重要设施、居民地、军事管理区等重点部位和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防护林、原始森林等重点林区,要集中优势力量,实施重点保护。

5.5.3扑火安全防范。在扑火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形地貌、风力风向、气温等因素,时刻注意观察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5.5.4人员疏散安置。各乡(镇、区)应在林区居民地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地受到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必要时可采取强制疏散措施,并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5.5.5医疗救护。由医疗救护组协调当地卫生部门,对因森林火灾造成的受伤人员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必要时由市卫生部门组织力量予以支援。

5.5.6物资使用。扑火抢险所需物资由前线指挥部及其后勤保障组协调市发改委、商务等部门负责调集。根据火灾扑救需要,前线指挥部可使用、征用、调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

5.5.7应急通信。在充分利用当地森林防火通信网络的基础上,市联通公司、移动公司要建立火场应急通信系统,采用卫星通信和短波、超短波通信,确保信息通畅。

5.5.8生活保障。由火灾发生地乡(镇、区)负责应急扑救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5.6火灾案件查处。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负责进行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5.7新闻报道。市护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发布火灾发生、发展和处置情况。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新闻稿件(包括视频新闻)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宣传报道组研究提出意见,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审定后发布。

新闻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需征得前线指挥部的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5.8扩大应急。重、特大森林火灾有扩大、发展趋势,现有力量难以控制时,由前线指挥部报请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研究采取相应的扩大应急措施。

5.9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扑灭后,由当地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火场看守,及时清除余火,消除隐患。经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办公室人员现场查实后,报请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6后期处置

6.1火场看守。明火扑灭后,要保留不少于总扑火力量10%的人员看守火场,看守时间不少于36小时,防止死灰复燃。

6.2火灾评估。森林火灾扑灭后,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火灾损失进行调查评估,撰写调查评估报告,经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审核后报__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6.3灾民安置、灾区防疫及灾后重建。受灾乡(镇、区)要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灾区防疫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不发生人、畜疫情。灾情特别严重的,可向市政府提出赈灾申请。市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对灾区重建给予重点支持。对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灾区乡(镇、区)应当依法对扑救火灾使用、征用、占用的房屋、场地、应急物资和设备等予以归还;不能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补偿。市财政部门根据情况,制定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

6.4工作总结。应急结束后,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对应急管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应汲取的教训,并提出整改建议。

7附则

7.1管理方案管理。本管理方案既是市政府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整体计划、程序规范,也是指导乡(镇、区)制定当地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的依据。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本管理方案每三年修订一次,经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审定后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发布,并报__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

7.2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市民政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由司法部门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__省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有关单位和个人未依照本管理方案的规定履行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本管理方案具体内容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7.4本管理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森林消防扑救应急预案

为切实加强20__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营造良好森林防火氛围,推动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依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扑救、以人为本、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始终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贯穿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深入组织开展多渠道、多样式、多角度、大力度的森林防火宣传,全面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知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宣传重点

以县防火办的《森林防火宣传手册》为重点:

1、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

5、《_县野外火源管理暂行规定》等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等野外火源管理规定;

6、森林火灾典型案例、森林防火先进事迹。

三、工作措施

1、开展《__省森林防火条例》专题宣传。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要将宣传普及《条例》作为20__年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及宣传栏、悬挂标语横幅、粘贴布告等方式深入到组、户、工区广泛宣传《条例》,大张旗鼓地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法律知识,推动《条例》进林区、进农村、进家庭,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法治环境。

2、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集中宣传。10月份是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月,乡、村两级要分别制定方案,从10月1日开始,全乡上下统一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宣传月期间,各村要采取多种手段、多种形式、多种渠道,高强度、全方位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以普及扑救、防火知识及应急避险常识为主要内容,以宣传《条例》、《县野外火源管理暂行规定》等为重点,做到电视上有影、广播上有声、报刊上有字、各村有标语、路口有牌碑,重点地区鸣锣警火,宣传车流动宣传,努力构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人人支持”的森林防火格局。

3、开展重点时段的森林防火主题宣传。各村要根据本村农事、林事及民俗等野外用火习惯和用火方式,适时开展强度大、针对性强的宣传。

(1)在春耕、秋收等生产性用火高峰季节,重点加强田埂、林缘等野外用火重点区域的可燃物烧除实施规程的宣传,引导村民朋友积极主动参与计划烧除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在春季造林时段,加大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的宣传力度,严格审批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同时,依据《条例》等有关规定,动员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经营管理单位以及林区企事业单位配置相应的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

(3)在清明、五一、中秋、重阳、国庆、冬至、元旦等重点时段,生态游和民俗活动野外用火高峰期,组织人员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森林旅游区开展森林防火专项活动,引导教育进山人员文明用火、安全用火、依法依章用火。

4、开展森林防火联合宣传。各村要加强与媒体、宣传、民政、教育、执法等部门合作,拓展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创新宣传方式,经常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

(1)开展巡回宣讲活动,组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讲队,深入到广大林区的村落、厂矿、作业点及林业企事业单位,灵活宣传形式,以专题学习、授课讲解、以会代训、设立法律法规咨询点等形式宣讲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预防、扑救以及安全避险知识,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开展校园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学校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积极协调教育部门组织所属各村的中、小学开设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程,并在清明、五一、国庆、冬至等重要防火时段来临之前,开展一次关于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活动,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等材料,大力提倡禁燃孔明灯、文明祭祖、绿色出游,通过大手拉小手,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

(3)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一方面要及时报道各村打击查处野外违章用火情况,公布对各村森林火灾尤其是重大森林火灾的查处、责任者追究、肇事者处理等情况;另一方面也要积极挖掘、发现一批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个人)、事迹,联系相关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村要把宣传教育工作做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推动林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促进生态建设的战略高度出发,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

2、制定方案,明确重点。

各村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来的宣传教育方案,明确宣传重点,细化宣传措施,落实宣传任务,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本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3、深入督查,抓好落实。

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派出暗访组抽查各村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列为各村执行2021年度森林防火责任书的考核内容。

4、认真总结,及时反馈。

各村要在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上,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将以森林防火简报的形式,在乡党务政务公开栏上,广泛宣传报道各村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

物业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为预防突发性停电而造成商场内人员伤害和保证货品之安全。

适用于本辖区商场物业。

1、高压配电工程人员负责了解停电原因,并及时告之监控中心及重要租户,做好送备用电工作和恢复正常供电工作。

2、监控人员负责做好停电说明工作并对重点部位实施严密监控,与保安人员配合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货品损失。

3、保安人员负责各出入口安全工作及停电区域的安全巡视工作,并与楼层管理人员协同,做好客户人员之疏散工作和货品安全工作。

4、管理部工作人员做好组织协调和善后处理工作。

5、楼层管理人员和营业员做好客户疏散引导工作和商户柜内的货品安全工作。

(一)停电应急处理程序:

1、工程措施

2、安全措施

善后处理

(二)停电应急处理方案:

1、当购物中心发生停电事故时,工程技术主管必须马上到高压配电房,现场(值班)高压配电技术人员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1当属于购物中心区域内停电的

1.1.1维修技术人员在检查购物中心设备故障同时,将停电区域、情况告之监控中心,以备采取相关措施。(对停电区域的重要租户也应在第一时间告之)。

1.1.2至停电区域,检查故障原因。检查设备运行状况,记录工作参数,对较大载荷的.机电设备或用电单元作关停处理,避免恢复供电时瞬间电流损坏设备。

1.1.3查明故障后,工程部应组织人力抢修。

1.1.4在抢修同时恢复未受损坏区域之正常营运。

1.2当属于外网供电而造成停电的(高压失电)

1.2.1启动购物中心备用电源(在通常情况下,主、备电源处于自动切换状态),必须保障重要部位如消防电梯、消防走道、水泵、疏散照明等供电。

1.2.2技术人员致电供电部门查询故障原因,并将答复保存。

1.2.3通知监控中心和重要租户。

1.2.4组织人员做好恢复供电前设施设备检查及保养工作。(具体操作见附件一)

2、物业人员安全措施如下:

2.1监控、安全保卫人员

2.1.1接到停电原因(或发现、收到停电报告时)及时通知物业管理人员及工程主管。

2.1.2对停电区域实施重点监视。

2.1.3通知保安主管(人员)即刻赶赴停电营业区域,加强看护(尤其是收银台)。(其人员调动有保安主管统一调配)

2.1.4必要时(得到总值确认后),通过消防广播,告之在场人员。(告之具体内容需得到总值确认)。

2.1.5维持秩序,加强停电区域的巡逻,控制人员进出,必要时(在得到总值确认)封闭进出通道。

2.1.6在接到做出疏散决定后,协助物业管理人员和楼层管理人员对在场购物人员及贵宾进行疏导工作。

2.2物业管理人员

2.2.1在接到停电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2.2.2组织协调现场工作并做出是否做出疏散之决定(将决定报告总值)。

2.2.3在停电时,如业户有特殊服务需要的,管理人员应提供必要之服务,如伤员接送等。

2.2.4如有人员伤害和设施设备受损,向保险公司及时提出索赔申请。

3、楼层管理人员、营业员、收银员安全措施如下

3.1在发生停电事故时,保持镇静,忌离开营业现场,保证货品、财物安全。

3.2必要时,告之客户,暂时停止营业。

3.3在接到疏散通知后,引导客户走安全通道,离开商场。

3.4在恢复供电后,协助管理人员做好物品清点工作。

(三)停电应急处理注意事项:

1、停电发生时,必须核实电梯内有无乘客受困,必要时按电梯困人应急方案予以解救。

2、电工应检查电话、弱电监控、消防等系统,使之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购物中心备用电源提供之电力不能满足正常营运需要,故次要场所如照明可能不足,物业人员应密切注意人行道、车道交通等情况,必要时放置照明物,放置警示牌方便行人。

4、在无应急灯情况下,次要岗位如人员如清洁等工作人员应手持电筒护在物业管理员的统一协调下,送宾客进出。

5、管理部适时对人员进出路线合理调整。

文档为doc格式

消防队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策划

1.1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积极做好应对森林火灾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确保扑救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__省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__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__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__市应急委员会的通知》(x府函〔〕82号),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__市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处置、安全第一,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响应级别,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立即按照任务分工和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市级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有序应对、形成合力。

科学处置、安全第一。发生森林火灾后,首先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火灾处置中始终将扑火人员和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火情不明先侦查、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坚决禁止多头指挥、盲目蛮干,避免造成扑火人员伤亡。

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坚持专业的事情由专业的人员来做的原则,建立以专业扑火力量为主,其他扑火力量协同配合的扑救机制。

1.5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四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2主要任务

2.1转移安置人员

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2.2组织灭火行动

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的发生。

2.3保护重要目标

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等,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

2.4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2.5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的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

3组织指挥体系

3.1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见附件1)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必要时,市林业局可以按程序提请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火工作。

各区县人民政府(含__经开区管委会,下同)按照“上下基本对应”的要求,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

3.2扑救指挥

坚持“属地指挥、分级指挥、统一指挥、专业指挥”原则。预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由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预判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或跨区县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并接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协调和指导;预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市界、省界的森林火灾,依照省和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按照行政指挥与专业指挥相结合的原则,由党政领导担任指挥长,负责火场全面指挥工作;参与现场火灾扑救的专业队伍职务最高指挥员担任副指挥长,负责制定扑火方案、部署扑火力量和组织火灾扑救,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应划定火场警戒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前线指挥部同意不得进入火场警戒区、不得干扰前线扑火及指挥。

3.3专家组

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预防、科学灭火组织指挥、力量调动使用、灭火措施、火灾调查评估规划等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4处置力量

4.1力量编成

扑救森林火灾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支援力量为辅,地方半专业扑火队伍、社会应急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和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扑救工作。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4.2力量调动

根据森林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县级行政区域内各森林专业扑火队伍由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直接调动;市级及邻近区县力量作为增援力量,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协调。跨市调动专业扑火队伍、调用应急航空救援飞机等增援力量扑火时,依照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部队和民兵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由军队根据前线指挥部制定的扑救方案负责指挥具体行动。

5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5.1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险期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决定本行政区域提前进入或者推迟结束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险期,向社会公布,并报市人民政府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备案。

5.2预警

5.2.l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指标、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2.2预警发布

由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应急、林业、公安和气象等部门加强会商,联合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微信公众号以及应急广播等方式,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适时向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发送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接到预警信息的县级人民政府适时发布禁火令。

5.2.3预警响应

(一)蓝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并强化火源管理。

(二)黄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黄色预警信号及其响应措施;加强森林防火巡护、瞭望监测,加大火源管控力度,强化值班值守,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三)橙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利用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各种媒介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率;加大森林防火巡护、瞭望监测的力度和密度;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审批,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视情靠前驻防,市级救援力量进入待命状态。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适时派出工作组,对橙色预警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四)红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多密度、高频次播放红色预警信息和响应措施;护林员全天候巡山护林,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对重点部位严防死守,地方专业扑火队伍靠前驻防,做好扑火一切准备;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实行零火灾报告制;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派出工作组,对红色预警地区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督查督导。

5.3火灾动态监测

通过卫星林火监测、民航发现、无人机侦察、地面瞭望、人员巡护、视频监控及其他形式密切监视火场动态,形成立体森林火灾监测网络。

5.4火场预测预警

根据扑救工作需要,由气象部门对火场提供天气实况,联合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林业部门发布高火险警报;对火场进行跟踪预测预报,及时为扑火指挥机构提供决策辅助信息。依据天气趋势,针对高火险区域或火场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和降低火险等级创造有利条件。

5.5信息报告

5.5.1归口报告

森林火灾信息由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归口管理,按规定时限和程序逐级上报。

5.5.2报告规定

按照《__省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报告及发布规定》(x森防指〔〕x号)要求和“有火必报”原则,各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及时、准确、规范上报森林火灾信息。以下森林火灾信息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和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1)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3)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市界、省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5)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6)经研判需要报告的其他重要森林火灾。

6应急响应

6.1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和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本级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预判可能发生一般、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预判可能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分别由市级、省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必要时,应及时提高响应级别。

6.2响应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6.2.1扑救火灾

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立即就地就近组织调动消防救援队伍、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等专业队伍,申请调配远程灭火炮、消防水车等大型装备参与现场处置,依托防火道、隔离带阻隔火灾蔓延,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级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迅速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各类次生灾害的发生。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宿营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加强火场管理,保持通讯畅通,设置火情观察哨,提前预设紧急避险措施,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及时预警,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6.2.2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等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按照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必要的医疗救治条件。

6.2.3救治伤员

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如有伤病员迅速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者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6.2.4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民用等重要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电力、通信设施、学校、村庄、居民区等重要目标或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疏散受威胁的群众并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并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以水灭火、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确保目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