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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汽车装潢合作协议 装潢合同(实用10篇)

时间:2023-09-10 21:06:13 作者:书香墨 最新汽车装潢合作协议 装潢合同(实用10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汽车装潢合作协议 装潢合同优质篇一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2. 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 室 厅 厨 卫

1、_____室,计__________ 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____ 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_____ 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 阳台,计__________平方米;

6、_______过道,计_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计_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 元;2、人工费 _________元;

7、税金(5.535%)___________ 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本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三)《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之日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 元

工程过半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 元

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合同并付清增项合同款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应签写《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6.如因自然灾害,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停电,停水,等)造成的工期延误双方均不按误工处理。工期顺延。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应签写《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 乙方责任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 指派(姓名: )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理。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为12个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最新汽车装潢合作协议 装潢合同优质篇二

甲方:

乙方:

甲方租赁乙方自卸车台。用新丰路道路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权利和义务,通过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一般约定

1、工程地点:新丰路工程项目

2、租赁期: 年月日至 年月日

3、租赁费计算:

自卸车的租赁费每台按天计费元/天,出工天数达到26天以上按每台每月(30天)按元结算,如遇下雨天每月合计超过4天不能出车,超出天数每天租凭费按元给乙方,乙方汽车维修一天不能超过2个小时,超过2个小时每天按出工小时计费。汽车维修要按工时扣除。

本合同单价包括乙方履行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包括操作人员工资、设备维修等由乙方负责。

4、租赁费结算: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每10天向乙方交付一次租金,如不按时结清租凭费,超过3天按每滞纳金给乙方。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现场施工总协调、指挥和管理,并负责办理结算手续。

2、负责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3、自卸车油费由甲方供给。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所属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承担因所属人员和设备的原因造成的所属人员和设备或第三方人员和财产的伤害和损失的赔偿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条款义务,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指挥,除非经甲方同意,施工设备不得出现在现场以外地区,违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任何退场费用。

4、乙方自卸车不拉大石头,烂泥等。

四、安全施工与检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立刻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设备租赁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六、合同份数

本分包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双方代表签字后,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最新汽车装潢合作协议 装潢合同优质篇三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 托 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身份证号:

客户服务热线:

一、鉴于甲方已签订《汽车销售合同》(合同编号:)

1、甲乙双方现就甲方所购车辆的装潢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2、装潢项目中,如果甲方同意使用非上海大众原厂附件,装潢车辆因为非上海大众原厂附件而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在车主同意的情况下,在安装非上海大众附件时需更改原车电源线路。

二、乙方根据其提供的服务项目收取如下费用:

三、其它说明:

四、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最新汽车装潢合作协议 装潢合同优质篇四

买受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招待;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备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供应的以外,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醛 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项执行:

(3)买受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买受人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买受人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出卖人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买受人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产品质量监督机关招待仲裁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买受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买受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买受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出卖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出卖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出卖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出卖人应当偿付买受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4.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贷款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买受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买受人可拒绝提货。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出卖人应在发货前与买受人协商,买受人仍需要的,出卖人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受人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受买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______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分送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汽车装潢合作协议 装潢合同优质篇五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____元,评估值为_________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_______元。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邮编:_____传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最新汽车装潢合作协议 装潢合同优质篇六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此运输协议,现就如下事项进行约定,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公路货物运输,乙方须安全、准时、完整地将承运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交给定收件人。

二、甲方应提前六个小时向乙方提出用车计划,乙方应在指定的时间将适合吨位或方位的车辆派发指定地点装货,乙方安排装货的车辆应符合装载要求,货箱应保持清洁,装载后要求装载牢固,遮盖严密。

三、委托运输货物的品种、数量、价值、目的地、收货单位(或个人),以甲方开出的产品出库单及运输协议为依据,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件交接,乙方在确认货物包装完好无损,件数准确无误的前提下签字。

四、运费支付方式:现付( )、货到付款( )、月结、( )

五、违约责任:

a)甲方委托乙方购买货物保险,保险率为3‰、在运输途中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灾等),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的投保金额做出赔偿,甲方仅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b)货物到达目的地如出现丢失、淋湿、及其损坏等情况应在确认后由送货驾驶员签字认可,甲方将此确认货运问题单传真给乙方,乙方应赔偿。

c)乙方承运货物必须准时到达目的地,并送货上门,如果货运期延误3天以上(从乙方收装货物时间算起),而导致甲方收货方退货及索赔,其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d)货物到达目的地,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将甲方货物送到收货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暂扣所承运的货物。若暂扣所承运的货物,导致甲方收货方延误收货而索赔,则乙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六、经双方友好协议特定运费如下:

深圳至上海按元/件、深圳至苏州按元/件。

七、乙方(深圳)至:上海、苏州到达时间为天、特殊情况除外(按出库单日期为准)。

八、甲方必须出具有效的出货证明、送货单等。给乙方(法律规范内)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公路货物运输中产生的纠纷,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后可直接向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签约地: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最新汽车装潢合作协议 装潢合同优质篇七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贵xxx牌汽车一辆与车辆所属煤矿(含:振兴、佳顺、xx、兴xx、水井湾、祥隆共六个煤矿押金)共计人民币贰拾万元(小写:00.00元)整。现甲方(包xx)将其持有的50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杨xx),并由乙方支付甲方股权转让款人民币拾万元(小写:100000.00元)整,归甲方个人所有。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后日起到日内按第1项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方式分 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乙方付清转让款后即具有贵xxx牌汽车的所有股份股权。

二、有关贵xxx牌汽车所产生的费用(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签订前,该车所发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承担。(注:本协议签订前该车所欠款已由甲方从该车经营、收益中全部结清并支付给乙方本人。)

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该车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乙方在经营中应履行的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本人负责承担。甲方对该车所产生的费用不承担如何责任。

三、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贵xxx牌汽车在经营中所发生交通事故等违法行为一律由乙方(杨xx)本人全权负责,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争议解决:若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生效:对本协议内容经甲乙双方审阅无异议后自愿签字摁手印后即生效。

六、备注: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中证人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受让方(乙方

最新汽车装潢合作协议 装潢合同优质篇八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货物的种类、名称、性质

甲方主要生产家具装饰材料,需要运输材料以板材和部件为主,其货物性质属于普通材料,不需要特殊包装,不属于“三危”物品。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派员到甲方查看货物及包装,认为可以装运。今后每批货物装运前,乙方除应按甲方的发货单上数量清点外,还应对包装是否符合运输条件进行验收,如果发现不符合运输要求,应时提出,甲方应及时更正。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长期、不定时的运输合同。期限暂定一年,即20xx年二月日至20xx年二月日,合同期间双方合作较好,可在期满前一个另签订合同,继续合作。

甲方每次发货时,至少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如货物重量到达二吨时,甲方派车到甲方厂内装货,否则,甲方派车运到乙方指定地点装货。货物交给乙方前的装运费,由甲方承担。

合同期间,甲方必须将自己的货物运输全部交给乙方运输,乙方必须保证提供优质、高效和中等单价的服务。

乙方除自己直接运输外,可以转由其它运输单位运输,也可采用铁路、水路运输方式,但乙方应对甲方和收货人负责,不因其它运输人的责任而减少或免除责任。

三、货物发往地、运价及到货时间

序号 发往地 货运单价(元/kg) 到达时间(天) 备注

1 福州、晋江、厦门、漳州

2 广州、深圳、佛山、东莞 6

3 台州、温岭、杭州、温州 6

4 常州、上海、无锡 0.75

5 沈阳、大连 0.8

6 兰州、银川、西宁、包头 6

7 武汉、荆州 0.60

8 邯郸、太原、青岛、 0.65

9 南昌、郑州、株州 0.65

10 长沙、常德、合肥 0.6

11 西安、云南 0.60

12 南宁、桂林 0.70

13 北京、石家庄 0.65

14 乌鲁木齐 1.10 9

1、上列单价是乙方提供的运输费用的单价。乙方必须保证此表单价是成都市五城区内的中等单价。今后如遇单价调整,乙方应提前局面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收集到本市的两个以上同距离的零担运价高于上表单价的10%以上时,可以提出调整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乙方提出两以上同等距离零担运价证明上列表运价的正确。双方可根据双方提供的运价之平均数协商运输单价。如达不成协议,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上表上“发往地”以指的行政区划。甲方的指定的收货地点在表内标明的地点的行政区划内,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均不再增加运费;如果收货地点不在表内所标明的地点,参照表内的最近地点协商运费单价,也可参照最近地的公里数单价乘以实际运输公里,计算运费。

3、上表内的运输费单价,包括过路过桥费以及运输过程中停车费等全部费用。到达目的地的下车费由收货人承担。

4、到达时间天,是指甲方将货交给乙方后的次日起至乙方将货物交给收货人为止的期限。此期限已充分估计了乙方运输过程的各种情况。

5、运输费乙方在交付货物时,直接向收货人收取。

四、收货人及目的地

乙方每次承运甲方货物时,应根据甲方的《发货单》或《提货单》填写《运单》,并标明货物价值。乙方《运单》上的条款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应将货物交给乙方时,还应将《发货单》或《提货单》的会计联、结帐联和随货同行交给乙方。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除将《发货单》或《提货单》的随货同行联交给收货人外,《发货单》或《提货单》的会计联和结帐联应交由收货人签字盖章后返回给甲方。收货人是个人时,应附收货人身份证复印件;收货人是单位时,应附单位的介绍信。实际收货人不是《发货单》或《提货单》本人时,实际收货人应持收货人的委托书,并附收货人与实际收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收货人不符合上款之条件时,乙方的工作人员应与甲方联系如何处理。甲方应及时与收货人联系。此期间超过8小时的,除不计算乙方逾期交货外,收货人或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与收货人未在三日内协商好收货事宜,或根据甲方指意,可将货物运回。由甲方按单程运费的1.5倍支付运费。乙方未按本条规定交结货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按《发货单》或《提货单》所标明的价值及其它相关费用全额赔偿。

五、货物保价及保险

本合同之运输均为保价运输,所保货物之价值为甲方《发货单》或《提货单》上所记明的价值。运输途中的保险费,由乙方缴纳。

六、货物安全及赔偿

1、收货人在收货时,应当即对货物数量按照甲方的《发货单》或《提货单》上数量、规格进行验收,如果发现货物灭失、短少或损坏,乙方应按照《货运规则》填写《货运事故记录》(一式叁份),由收货人签字,并交给收货人一份。

2、货物灭失、短少,按甲方在《发货单》或《提货单》所记明的价值,并减出灭失、短少部份的运输进行赔偿;货物损坏,按损失的程度和可利用的情况,由双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七、违约责任

1、收货人逾期支付运费或逾期提货,按日承担100元的违约金,并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乙方逾期运到和逾期赔偿,按日承担100元的违约金,

上述之违约,应以违约责任的本金为限。逾期运到是因为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战争造成的,免除承运人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诉讼方式解决。根据便于诉讼和惩罚违约的原则,任何一方起诉,均可选择原告经营所在地或被告经营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合同法》、《公路货物运输规则》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双方为履行本合同之通知行为按以下方式处理:对于能及时履行,按本合同记明的电话通知对方;不能及时履行的,按本合同记明的地址用特快专递方法通知对方,也可采取本合同记明的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对方。

3、双方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合同的附件。

4、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托运人(甲方)

托运人名称(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承运人(乙方)

承运人名称(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最新汽车装潢合作协议 装潢合同优质篇九

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下列条款作为号《台州家庭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书》(以下简称《主合同》)的补充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甲、乙双方之间一切约定均签订文字协议,所有口头承诺均无效。

二、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乙方为甲方施工的工程项目以报价单上文字写明的项目为准,工程量按照工程中实际发生的为准。(墙面乳胶漆,墙砖,窗洞口减半计算)

三、工程验收后若发生漏水情况,如果是乙方施工原因,乙方负责修理并承担相应损失赔偿:如果是甲方原因,乙方不负责任。

四、乙方应遵守甲方物业部门的有关规定,如违反相关规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服务,并代表乙方与甲方签订《主合同》。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主合同》的代表人为乙方工程部派出的工程巡检。甲方关于工程的一切事宜均通过乙方工程巡检解决,以确保工程中的指挥和管理。

六、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现场物品应认真清点和保护,并且双方须签署“物品清单”。鉴定之后,如发现丢失或破坏的由乙方承担甲方损失。甲方应在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机等设备拆除(乙方除使用施工所用水、电外,不得使用甲方原有的卫生洁具、热水器等设备)。

七、工程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如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10%服务费及运输费。

八、本工程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在报价单中注明质量标准并经甲方签字认可。实际进料如与报价单不符,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施工过程中由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的情况,材料发生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凡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发生上述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十、除合同中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灯具等,均须甲方供货到施工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10%服务费及运输费。

十一、凡砂灰墙面料(包括混合砂浆,麻刀灰等墙面),轻质量隔墙及外墙内保温墙面均存在较多严重的开裂因素,须加贴豆包布的确良布处理,严重的部分还需加贴石膏板,以保证墙面不开裂,以上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砂灰墙面不能直接贴砖,须打掉面层,重新抹灰打底后,方可贴砖。遇见此情况,另行增加费用。

十二、工期由于甲方提供材料或安装地板、橱柜、电器等而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延期责任。

十三、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的,需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双方签订变更后方能进行该项施工。凡甲方直接与现场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只得自己承担。乙方严禁施工队与任何人私下交易,请甲方配合。

十四、合同签订后,甲方减项超过总工程款的5%以上,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变更项目35%的变更损失费。若甲方所减项目所用材料乙方已订购或运到施工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运费、材料损耗及退货费用。

十五、根据有关规定,乙方无权移动改造煤气,暖气,天然气管线,楼宇对讲,可视电话,红外线,监控系统,须出示有关部门的批准并与乙方签订“施工责任保证书”,且改造验收后,乙方只负责合同保修期内和维修责任,不负责其他赔偿责任。

十六、距离市中心五公里以内的施工地点,乙方施工人员一律不得在施工现场吃住。五公里以外和偏远客户,乙方加收工程造价10% 15%的远程费。如装修房屋内有家用或住人,工程需分阶段进行,乙方加收工程造价3%的复杂施工费用。

十七、由于各个物业小区收费的标准不统一性,乙方只承担出入证工本费,其他均不负担。

十八、工期过半,油漆材料进场前,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分阶段收及二期结算(根据工程变更、工程增减及水、电工程量的核实)。甲方应在二期预算后两日内到乙方财务部门交纳二期款。否则,乙方有权将工程中止。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中期验收,乙方有权自预结算发生日起停止施工,由此延误的工期以及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九、甲方自行安排工程项目不计在工期内。(如地暖、中央空调等)

二十、甲方应在工期内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各项分段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单后无正当理由而未到场验收则视为对工程的验收合格。

二十一、乙方应提前五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及结算,如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每超过一天按其所欠款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收到甲方结算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办理工程移交手续(未出现在报价单及变更单上的项目乙方不予保修及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七日内未支付工程结算款视为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的权利,且乙方保留相关权利。

二十二、合同签订后,当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予以赔偿对方。

二十三、如甲方对乙方工作有任何质疑时,请拨打投诉电话:

二十四、以上各条款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属《主合同》的补充规定,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最新汽车装潢合作协议 装潢合同优质篇十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

第一条:工程概况

2. 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 室 厅 厨 卫

1、_____室,计__________ 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____ 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_____ 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 阳台,计__________平方米;

6、_______过道,计_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计_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 平方米;

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

1、材料款 元

2、人工费 _________ 元;

3、设计费 ________ 元;

4、施工清运费 ________元;

5、搬卸费 ________ 元

;6、管理费 _________ _元;

7、税金(3.41%)________ 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四条:材料供应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符合国家《家庭装潢工程质量标准》。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 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 乙方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 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法人代表):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