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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演讲稿 国家机关保密守则(通用7篇)

时间:2023-09-15 12:23:34 作者:曼珠 保密工作演讲稿 国家机关保密守则(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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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演讲稿篇一

公司保密守则

一 、总则

(一)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当利益,明确员工对公司所负的保密义务,特制定本守则。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益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守则“保密范围”内的所有条款)。

(三)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二、保密范围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保密事项;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客户档案资料;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七)凡与公司经济行为有关的各种信息;

(八)公司领导申明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

三、保密措施

(二)对于保密的文件、 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指定负责人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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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负责人。

四、违约责任及赔偿

若员工故意或过失违反本公司的保密制度,视情节轻重及危害后果给予警告、批评,或者直接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构成犯罪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 公司重要会议纪要、独特的运行方式、竞争策略、计划、设计技术资料。合同、报价、提案不得泄露或传播。

3、 不该问的不问,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内的事不要随便打听。

4、 如你需要借阅合同及设计资料,请于当日下班前归还原位,为了工作方便,一定不要将资料借回家中及带出公司。

5、设计资料需要裁页,或需要带出公司,请事先征得总监或办公室主任的同意,并做出登记。

6、客户资料,是公司的机密文件。你只能查阅你工作范围内的资料,查阅时,请履行登记手续,于当日归还,并不得带出公司。

7、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8、如发现秘密被泄露,无论是否因为自己的原因泄露,都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通知办公室及主管领导。办公室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尽量消除泄密给公司造成的影响。

属于公司秘密的范围:

1、 公司客户的合同、资料、工程图纸、效果图、施工方案等。

2、 供货商的报价单、供应合同等。

3、 销售报价、销售合同,财务的账本、凭证、财务报表等。

4、 个人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

5、 属于公司的其它秘密。

保密措施及处罚

1、 公司与接触重要机密的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保密协议》,包含以下主要条款:保密的内容和范围;保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密协议的期限.保密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在保密协议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的义务。

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间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保密信息应当在协议终止后交还;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仍然保持有效;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责任。

5、 赔偿金额为公司因泄密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

7、 公司因调查、处理泄密事件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赔偿金额之内。

8、 对泄密的员工,公司有权与其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第一条: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决不泄露以下“保密范围”所界定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范围

1、公司重大决策、决议、政策文件等。

2、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开的文件、资料、档案、决策等。

3、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开工艺技术资料和设备技术资料等。

4、在公司规定的保密阶层,知密范围以内的文件、资料和决策等。

5、公司财务帐目、报表、公司现金流量及有关资料、文件、档案等。

6、公司关于薪资、奖金分配原则及其方案。

7、公司内部管理文件和各类业务文件。

8、公司客户资料。

9、凡与公司经济行为有关的各种信息。

10、公司领导申明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三条:守密准则

1、员工不得探听或泄露公司的机密;

4、不得在公共场所和亲属、朋友面前谈论-公司机密;

5、凡离开公司的员工,在公司机密有效期内均不得外泄或利用。

第四条:保密须知

1、员工应对自己工作内涉及保密的内容有明确的认识,对复制涉及保密内容的资料软件报表、文件、单据等,应严格按照先批准登记后办理的保密原则,对不明确其内容性质的文稿、软件复制更应主动上报主管,得到明确批复登记后方可办理。

2、未经主管批准,不得擅自带外人进入办公区域参观。

3、外来人员需要公司有关资料时,必须在征得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由公司指定部门统一提供和登记,任何人不得随意供给。

4、在业务交往中,与经办人员接触过程中,也应当遵照守密准则;遇涉及公司保密范围的事务,应事先请示上级主管,经批准登记后再交涉。

5、如工作需要,确需携带保密文件外出的,须经领导批准、登记;外出时,应严加保管,谨防丢失。

第五条:失密责罚

1、发生失密事件后,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不得隐瞒;

2、员工若将本《保密守则》第二条的保密内容以任何形式外泄,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追究其个人的直接责任,除按公司的人事劳动管理制度处置外,同时保留依法起诉的权利。

3、员工若采用非正常手段,获取并使用或披露公司商业秘密;员工利用公司给其在公司商业秘密上的特许权,以谋取私利或制造事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除按公司的人事劳动管理制度处置外,同时保留依法起诉的权利。

第六条: 本《保密守则》解释权归企管部。

保密工作演讲稿篇二

八、维护信访综合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区长公开电话信息系统设施设备安全,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为保守国-家-机-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确保区局保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和上级有关保密管理制度,结合区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二条   战争时期,保密就是保生存,保胜利;和平建设时期,保密就是保安全,保发展。

第三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不该说的秘密坚决不说;不该问的秘密坚决不问;不改看的秘密坚决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坚决不记录。

第五条   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接受保密管理和监督,认真执行各项保密规定。

第六条   区局各科室要自觉协助局保密小组对涉密人员进行、管理与监督。要加强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管理。

第七条   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拟稿人必须依照有关保密范围及时准确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逐级把关,并在载体上作出标志,注明涉密文件发放范围及印制数量,机密级以上文件应当编排序列号。

第八条   绝密级文件资料、密码电报及制发机关不准复制的涉密文件资料,不允许复制、抄录;确因工作需要摘抄的,要履行批准手续,且只能抄录有关内容,不得抄录全文及日期和编号。阅读须在机要室,特殊情况需带离机要室时必须报局保密委员会批准,并于当天归还。

第九条  复制机密、秘密级文件须经局保密委员会批准,复印件应视同原件管理。

第十条   明密件应分别存放,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室或下班时,应将密件存放在带锁的容器中。

第十一条   对外提供涉密文件、资料必须严格按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第十二条   借用涉密文件、资料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用完后及时清退,不得自行横传,不擅自复制、摘抄、提供、销毁或私自留存。不在非保密笔记本上记录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第十三条   取送涉密文件和密码电报必须专人专车,寄发涉密文件资料必须通过机要通信局,严禁在普通邮局寄发。

第十四条   严禁涉密文件进入公共场所,不得擅自携带涉密文件资料进入涉外活动场所。

第十五条   使用密码电报或加密传真,必须坚持密来密复,严禁密电明复,明密混用,办理非密文电时不得引用密电日期和编号,不得摘引密电原文。

第十六条   涉密文件资料必须在内部印制或者在经保密部门批准的定点单位印制。

第十七条   印发、转发、选编、汇编涉密文件资料应当经原制发机关单位同意,并不得擅自降低或解除原定密级;选编、汇编时应按其中最高密级的文件标密和最长期限标注,并按其中限制最严的范围发放和管理。

第十八条  机关内部的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讲话材料、统计资料及有关记录、工作笔记、手稿;向局机关揭发问题的群众来信和来访记录;监察、稽查部门检查调查的相关资料、记录等涉及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的资料、记录、笔记本,应妥善保管,用完后应交机要部门统一留存归档或销毁。

第十九条  涉密磁介质、光介质等新型载体应同纸介质载体同等保管与标密级。

第二十条  发现涉密文件资料遗失或秘密泄露,要及时追查,果断采取补救措施,并向局保密小组及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   普通有线电话和移动电话中谈论国家秘密。

第二十二条  本局召开或传达涉及国家秘密的会议,承办者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不得使用无线话筒等无保密保障的设备。并对与会人员提出保密纪律要求,需要记录、录音、录像的,必须事先请示,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三条   个人通信和宣传报道或论文投稿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事项。

第二十四条   涉密信息不得通过公文处理系统传输或存储,更不得进入国际互联网;接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处理涉密信息,不得与国税系统内部局域网相联接。

第二十五条   涉密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必须采取保密设施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并经保密部门审查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第二十六条   工作调动或离退休前,应将保管的文电、内部资料、计算机信息资料如数移交本单位领导或机要、档案部门。

第二十七条  销毁密件、密品时必须履行登记、监销、批准手续。严禁将密件、密品私自销毁和作废品处理,应交由机要室统一销毁。大宗密件、密品销毁可由机要室联系省保密局涉密文件销毁服务中心上门服务,统一销毁。

第二十八条  对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密工作成绩突出,发现、制止或举报违反保密制度的现象,避免泄密事件的,要予以表扬或奖励;对违反保密制度的给予批语教育,限期整改,造成泄密事件、隐匿不报或拖延和妨碍查处工作的,视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给予通报批评或党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一、机关档案是党和国家宝贵财富,不属于开放范围,应由综合档案室统一管理。

二、档案工作人员和接触档案人员,应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各项保密法规。不准在私人交往、公共场所谈论档案内容。档案管理的各环节都应注意保密,各种文件资料不准当废品卖掉。

三、档案应在专用库房或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档案的利用、复印、摘抄,应根据秘密等级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复印。

四、销毁档案要登记造册,有两人监销,到指定地点销毁。

五、杜绝各种形式泄露档案内容,坚持节、假日保密教育和检查制度,发现泄露和可能泄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一、根据上级保密工作的要求,每年至少2次研究保密工作,提出做好保密工作的意见。

二、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纪律,按要求参加有关保密工作会议。

三、认真组织保密兼职人员参加区保密工作会议和保密教育、业务知识培训。

四、保证经费落实,按要求订阅《保密工作》杂志和保密工作宣传教育资料。

五、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工作的`文件,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保密意识,自觉遵守保密法规,共同做好保密工作。

六、加强保密检查工作,及进通报保密工作情况,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保密工作目标的完成。

1、凡属保密范围内的文件、资料、报表、简报、刊物等(以下简称密件),必须注明密级及保密期限。其密级、保密期限由承办部门拟定,核稿部门审核,分管领导批准。

2、密件须保存在有利于安全保密及有防盗设备的场所(绝密件应放在保险柜中)。

3、密件的收发、保管、销毁必须专人负责,逐件核对、登记,绝密文件、密级电报由机要人员单独登记,并按领导指示阅办。需要销毁的文件,须由有关人员鉴别和局领导审批,指定专人监销。

4、打印、复印、誊印的密件,按批准份数印制,不得多印,用完的底版应及时销毁,需要保留的光盘、底版,应采取保密措施,妥善保管。

5、严禁密电明复、密明混用。特殊情况下需用文件或电话办理密电时,不得引用密电日期和编码,不得照引密电原文,只能涉及有关精神。

6、在市内携带绝密、机密文电传递、会签、会印时,由机要人员办理,本单位派专车。机要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要交通保密规定和工作纪律,确保文件的安全传递。

7、复印要指定专人管理,复印文件、资料必须严格审批、登记制度,并按正式文件管理。复印密件时要及时报告保密部门,并做好登记工作。绝密件、密码电报不得复印。

8、各类涉及国家秘密的专业会议,不得在内、外宾混住的宾馆召开。各种会议严禁印发绝密文件,确需印发时,须经主管局长批准,会后收回。

9、绝密事项、密码电报一律不准通过传真机传输。机密、秘密事项需经加密传真机传输时,必须标明密级,进行加密处理。

10、严禁在无保密装置的有线、无线、微波、卫星等通信中涉及秘密事项,严禁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11、内部报刊和向新闻部门提供稿件、资料必须严格审查。确因工作需要,对外提供的涉密稿件、资料,必须经指定级别的领导审查批准。我局由办公室归口管理,分管局长批准。

12、国税工作中涉及外部门国-家-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确因工作需要引用时,应事先征得产生该秘密事项的单位、保密部门同意。

13、在涉外活动中,应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对外会谈、谈判、接待考察、提供资料时,凡未对外公布的涉及全国的或重要的各种数据,由局长室审核,报局长批准。

14、涉密人员出境,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5、经常接触绝密级文电、资料的机要人员人事变动,须经上级人事部门审查批准,离职前将所保管的文件进行清退,并办清移交手续。

16、全体干部在一切活动中,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家属、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国家秘密。

17、各部门发生重大失、泄密事件,应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国家秘密的内容及密级,造成或可能危害的范围和严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应负的责任,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将情况报告局长和当地保密机构。

保密工作演讲稿篇三

一、根据《保密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区机关的机要保密工作制度,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二、办公室设专职机要保密员一人,其它各部门设兼职机要保密人员一人,具体负责各部门的日常保密工作。保密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国家秘密载体(包括文件、资料、图纸、音像制品等)日常管理工作,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执行保密制度,认真做好保密宣传工作,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保证党和国-家-机-密的安全。

三、坚持执行机要文件只发组织、不发个人的'原则,文件收发由办公室指定保密工作人员管理,并严格遵守档案管理规定,确保安全。

四、打字员要加强对秘密文件材料的管理,不宜公开的文件材料不得外放,也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打印核对的清样,油印的废纸应该及时销毁。

五、为保证机要文件能及时阅办,提高工作效率,送有关领导(部门)阅办的文件,应抓紧时间阅办,离开办公室应将机要文件退还保密管-理-员,以防止文件泄密,丢失。

六、机要文件不得带出办公室阅读,不得随意从文件夹中取出文件留用,严禁将秘密文件、资料到社会上营业性场所打印或复印。

保密工作演讲稿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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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保密安全万无一失,我分局严格按照区保密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保密工作科学化、保密管理法制化,保密技术现代化和保密队伍专业化为目标,逐步建立安全保密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我分局的保密工作水平。

一、保密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和工作情况

我分局为落实保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开展保密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分局局长桂秋菊任组长,分局副局长王培强、谢良仲任副组长,钟世秋、陈亮、姚恬为成员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负责分局日常保密工作。并根据攀委密[201x]6号文件要求,确定我分局2名定密人员为局长桂秋菊和副局长王培强。

我分局的保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局主要领导对分局的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分局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对所分管范围内的业务科(室)的保密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我分局能够坚持把保密工作纳入具体工作管理中,在研究和部署工作的同时,将保密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

1.始终把保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领导班子将保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我分局还把保密工作纳入每年的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形成了严密的保密工作制度。

2.抓好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宣传教育。为了搞好分局的保密教育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保密知识、带头遵守保密制度,并组织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保密法》、《保密知识读本》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区有关保密工作的重要精神。通过认真学习,不断加深干部职工对保密知识的认识和掌握,有效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带动了保密宣传教育的开展。

3.重点加强保密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我分局坚持办公室为保密工作的具体承办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对办公室专职保密人员认真培训、严加教育,积极订阅保密学习材料,对市、区举办的保密工作培训和讲座,我分局都要求专职保密人员必须参加,及时学习最新、最科学的保密知识和保密技能,提高保密工作水平。

二、保密安全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我分局为使保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按照保密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分局实际情况,坚持积极防范、突出重点、重在教育、常抓不懈和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实施办法》,在年初进一步完善了我分局的《保密工作制度》,对保密的措施、计算机信息系统和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国家秘密载体管理、重大涉密涉外会议和活动保密管理、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和保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保密工作程序等都做了具体的规定,增强了制度的可操作性,并将制度印制分局各科(室),做到事事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三、保密工作信息情况

在保密工作信息报送上,我分局严格按照区保密局的要求将保密的各项工作及开展情况及时上报保密局,根据工作安排报送分局开展的重大保密工作活动信息和重大的安全保密设施建设情况。对区保密局在保密工作检查中提出的意见,我分局能结合实际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区保密局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四、计算机保密安全管理情况

我分局进一步规范了涉密计算机和上网计算机的管理,对计算机网络系统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做到计算机信息系统涉密管理由专人负责。在每台计算机的显著地方均粘贴了在区保密局领取的计算机用途标识。上网信息建立了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认真填写《xx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由拟公开信息科(室)自审,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方可上报。

分局没有涉密计算机,全部计算机没有使用无线电键盘、鼠标及其他无线电互联的外围设备。对计算机介质的使用全部进行了统一的登记备案,明确了保密安全责任人;认真执行了涉密介质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连接的保密规定,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涉密信息;办公用计算机、涉密计算机的修理、维护、淘汰等均能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党政网计算机设置了开机口令、屏蔽口令。

五、纸制文件、文档的保密安全管理情况

按照保密、档案的相关要求制定了文件草拟、打印、传阅、存档等环节的相关制度并落实了相应责任人,建立健全了保密工作档案。严格执行了电话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等现代办公设施的保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了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办公设施在使用、维护、维修、淘汰等环节遵守保密管理的规定。复印、传真涉密文件能够严格执行涉密文件的保密制度,严格执行登记并按照相应密级文件进行了管理对“上三级”文件的传阅、保管严格执行了涉密文件的保管规定,清退齐全。对废弃文件、文档的保管、销毁工作能够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

六、保密设施建设情况

我分局对保密重点部位强化了硬件建设,在安装“三铁”(铁门、铁窗、铁柜)的基础上,将原有办公室的铁门换成了防盗门,切实做好“四防”(防盗、防火、防潮、防鼠)。将原存放档案的独立式铁柜,更换为存放档案专用的组合式铁柜,加强了普通文件和涉密文件的保密工作。我分局为保证重点部位保密工作不出问题,每季度对分局的所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有效地防止因保密设施问题造成失泄密情况的发生。

七、通信设备使用保密安全情况

分局全体干部职工都能严格执行手机使用保密制度,做到不在无保密措施的音频、视频通讯系统中进行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的保密规定,在涉密会议场所能够配备使用移动通信隔离装备,3g手机配备使用符合要求。

我分局对保密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务方面均做了大量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在思想认识上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具体的制度落实还有待于进一步严格规范等。我分局将继续完善保密工作职能,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保密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不断完善保密制度和措施,狠抓制度落实,确保我分局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保密工作演讲稿篇五

一、办文拟稿

(一)文件起草一律由承办科室负责办理

(二)起草文件、信息、总结、汇报、先进事迹材料等一律使用公文拟稿纸,正确拟定文件标题、主送和抄送机关、密件、是否公开及主题词等。

(三)起草文件要字迹清楚,文理通顺,正确使用标点符号,引用有关文件、规定,必须要准确、完整,起草文件原稿要符合文件归档要求。

(四)拟文由科室负责人审核(规范性文件在科室审核后,再由办公室和法规科共同审核)后,交分管领导审核,局长签发。

二、打印、核校、装订

(一)打印材料版面、标题、标点符号等要合理、规范、准确。

(二)校对由办文科室负责。

(三)各科室凡需到外印刷材料的,须先打报告经局长批准后,一律由办公室负责联系印刷,承办科室提供清样、负责校对。

(四)打印完成的文件材料一般由打字员负责装订,装订文件应力求做到端庄整洁,格式美观,无残次漏页、空页。

机关保密制度

三、分送、存档

文件、资料打印装订完成后,由办公室盖印后按发文范围分送局领导,相关单位、科室,存档。

1、机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法》的规定,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2、妥善保管各种文件、资料。无特殊情况,文件不出室;离开办公室时,桌上不得存放文件;下班后,文件柜和办公桌要上锁;不得带文件旅游、参观、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及闹市区。

3、严禁私自向废品收购部门或个人出售文件、材料和内部资料、刊物、书籍等。各种文件、资料统一由办公室处理。

4、加强涉密信息传输的`保密管理,涉密计算机严禁上国际互联网,严禁在使用普通电话时谈论国家秘密事项,严禁在互联网上用电子邮件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5、有关科室对重要涉密会议和重大涉密活动要明确保密范围,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并做到在任何场合不谈论涉密事项。

6、对重要会议内容和群众涉案事项的情况不得在任何场合泄漏,如发生丢失、泄密事件,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7、机关印章由专人管理,用印必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保密工作演讲稿篇六

一、召开秘密程度较高的重要会议,会前应与保卫、 保密部门联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纪律。

二、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应选择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传达密件和向室外扩音。

三、凡传达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规定和上级指标办理,不得擅自扩大传达范围。

四、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会场,对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将名单呈报主管会议的领导同志审定。

五、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并不得携带录音机进入会场录音。

六,严禁滥印复印会议秘密文件、资料, 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必须经过批准,并标明密级,到指定地点复制。

七、会议期间复制的秘密文件,必须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发给与会人员的文件,必须妥为保管,不得遗失。

八、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 新闻部门不得公开报道会议秘密事项。

九、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进行保密检查,查看有无遗失的文件、资料、笔记本等。

一、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制度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话、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领导干部保密制度

1、领导审阅秘密文件要在办公室内,做到批阅文件、及时、不积、不压、文件阅后不得外传、不得横传,不得将秘密文件带回家中阅看;借阅文件严格履行借阅手续,限级阅读的文件不得私自扩大传阅范围。

2、领导干部要做到不得私自携带秘密文件和资料外出参观、出入公共场所和参加外事活动,不在子女亲属和其他无关人员的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的秘密,不在车内、普通电话内、私人通信中谈论党和国家的秘密。

3、领导离开办公室,要将存放秘密文件的抽屉锁好,桌面上不得存放各类秘密文件和资料,要对记有党和国家秘密的笔记本妥善保存,防止失密。

三、机要人员保密制度

1、对党忠诚,热爱本职工作,严守秘密,做遵守保密守则的模范。

2、对工作认真负责,收发文件手续完备,件件清楚,传递文件及时、准确、迅速无误。借阅文件登记签字,及时催还。

3、秘密文件月清理、季收回,半年清理归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堵塞工作中的漏洞,防患于未然。

4、各类秘密文件严格按照传阅范围组织传阅,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秘密文件传与他人阅看。

5、不得将秘密文件带回家中或携带秘密文件进入公共场所,不得向任何人泄露秘密文件内容,做到对党和国家的秘密守口如瓶。

6、离开工作岗位或下班时,桌面上不存放秘密文件和资料,存放秘密文件的保险柜。

(一)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法规和各项保密制度。

(二)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做到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在私人信件、电话或在亲属、子女面前,不得谈论秘密;非保密本,不准记载秘密事项,对记录秘密的笔记本,要妥善保管;不带机密材料浏览公共场所和探亲访友。

(三)不介绍身份不明的人员去领导办公室、会议室,除工作需要和其它必要情况外,不得随意泄露领导使用的内部电话号码、住址和活动日程。

(四)严格文件收发、传递、借阅、移交、销毁等环节的保密,收发文件必须严格履行登记、签收手续。传递文件必须有专人负责。借阅文件必须严格履行借阅手续,对各种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执行定期清理、清退和按时归档、销毁制度。

(五)工作人员进入领导办公室工作时,不准翻阅领导的文件、资料,出入要锁好门。

 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信息保密审查遵循“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和“初审、复核两级审查”原则。

 信息保密审查机构由街道分管领导、站所负责人和党政办主任共同组成。

 信息公开前,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要报南宁市保密局确定,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对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时,由信息员负责填写初审表并初审,分管领导进行复核,最后由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签批。

 在对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时,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政府信息,以及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政府信息免于公开。

 保密审查的基本范围:

(一)标有密级的三密文件;

(二)未经批准,涉及国-家-安-全、社会政治和经济稳定等敏感信息。

(三)未经批准,标注有“内部文件(资料)”和“注意保管、保密”等警示字样的信息。

(四)街道认定为不宜公开的内部办公事项。

 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对违反《条例》规定,或不按规定进行保密审查的,对发布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把关不严,导致严重后果或安全隐患的,责令改正;出现泄密问题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党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制度由石埠街道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颁布日起开始施行。

保密工作演讲稿篇七

一、加强文件资料保密管理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保密基础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科室文件资料保密工作。

二、局机关各科室科长是文件资料保密管理第一责任人,管好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对科室的文件资料保密管理负总责。

三、局机关各科室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市国保发[2019]52号文件要求,抓好文件资料保密工作,建立健全保密责任制度,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把保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2、严禁将文件资料及待签阅的文件资料存放在无人的办公桌上,必须放入保密文件柜中。

处理销毁的废旧文件资料统一收存,并将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进行登记造册,经领导签字后放在指定的存放地点,进行统一销毁。

4、严禁涉密要害部门、部位的计算机与互联网或其它公共网络连接,实行专线、专机、专人管理,与互联网相连的计算机,严 禁处理和传递内部涉密电子文件和信息。我局需上网公布的信息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查、批准做好登记方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