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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建筑塔吊租赁合同精选

时间:2023-08-26 23:13:16 作者:李Y 最新建筑塔吊租赁合同精选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建筑塔吊租赁合同精选篇一

乙方: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以及建设方节点要求,建设方要求我项目部将45#-56#楼的二台塔吊转让(出租)给乙方使用,经甲乙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塔吊作业地点:太湖论坛城6#地块二标段东侧别墅区。

二、 租费:每月壹万伍仟元(不含驾驶员工资)租用期自20_年月

三、 塔吊在使用过程中乙方要负责定期正常保养,在正常操作使用过程中机械发生故障由甲方负责维修,如使用不当造成机械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四、 乙方未按操作规程、违章指挥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人员、机械损坏的,应有乙方负责。

五、塔吊在使过程中,如甲方使用塔吊双方必须配合协调。驾驶员正常操作时间为10小时/天,雨天及节日休息工资工资不扣除,工资由乙方支付。超出部分工时属驾驶员加班工资由甲方直接支付。

六、 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以乙方为主,乙方也应积极配合甲方塔吊使用,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任何一方使用塔吊。

七、 塔吊拆除及退场费用为320_元两台。塔吊基础双方各承担一台基础费用计人民币 49000 元。共计81000,。电费另外计算由乙方负责。

八、 租赁结算及付款办法

1、 每月30日甲、乙方预结一次,作为付款依据,乙方应于次月25日 支付前一月租赁费。(不开税务发票)

2、 从20_年5月1日开始56#楼下的塔吊租赁费由乙方直接支付给租赁公司。

3、 塔吊拆除及退场费用和塔吊基础费用共计塔吊期间分批分次付给甲方,乙方在塔吊拆除之前余款全部付给甲方。

九、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 以上条款,双方签字生效,工程完工款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建筑塔吊租赁合同精选篇二

出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xxx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合同第1条所述设备(以下简称租赁设备或设备)的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租赁设备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机组人员的操作资格,以及市建委核定的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和拆装单位的拆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乙方保证提供的租赁设备经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合格检测报告,技术性能良好。

2、设备交付

、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乙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将租赁设备交付到位于 。

、甲方变更上述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无法交付租赁设备也需要提前14天书面通知甲方。因未能及时通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设备交付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填写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双方代表的签字时间为实际交付时间。

3、设备安装与验收

、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时间14天以前向甲方提供准确的基础制作图纸和技术要求,并指派专业人员协助甲方完成设备基础的施工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确定机械设备基础施工方案并负责设备基础的施工和提供汽车吊。基础验收后将相关技术资料复印件由甲方盖章或甲方代表签名后交付乙方签收,上述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一份现场平面图,提供坐标尺寸及详细的地质资料,标明设备位置。甲方负责提供专用的一级配电箱,负责接通电源,提供充足的组装场地,保证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和作业方便。若因现场不具备安装、拆卸和设备运行条件而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设备安装由乙方负责,拆立塔、装卸车的机械费用由甲方承担。

、安装完毕后,乙方负责验收工作、组织验收资料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配合乙方进行验收。应当有双方代表参加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甲方应支付乙方设备进出场费 元(大写: ),甲方应在设备进场时支付 元(大写: )。

、设备租赁期限暂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设备月包干租赁费(不计加班)为每月 元 (大写: )。

、设备到场时甲方支付进出场费和前三个月的租赁费,以后费用按月结清。如甲方拖欠租赁费,乙方有权停塔,停塔期间照常收取租赁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价格是甲乙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报价经充分协商确定。本合同价格己经充分考虑了施工中可能遇到的诸种复杂因素和一切必需的费用。除本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变更,在合同履行期间不论发生其他任何情况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变更合同价格。

5、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运行

、乙方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租赁期间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设备发生故障,乙方维修人员白天应在8个小时之内赶到现场,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损失。乙方塔机故障维修保养而停机每月少于48小时,属于正常维修,甲方不扣减租赁费用。因维修或保养停机每月超过48小时,超过部分按实际停机天数扣减租赁费用。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承担因停机造成的其他损失。

、乙方负责为租赁设备配备机组人员三人,其中包括机长一人。机组人员要接受甲方的指挥,配合施工,保证租赁期间24小时待命服务。对不遵守工地管理制度,无故刁难甲方施工人员的机组人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予以更换。乙方配备的机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甲方应配备足够的专职信号工、挂钩人员,且必须持证上岗。信号工不得违章指挥。如因违章指挥或挂钩不当造成的事故,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严禁甲方人员擅自操作、修理塔机。因甲方擅自操作修理塔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司机自己操作而发生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多台设备作业时。甲方应制订详尽的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向信号工和机组人员作出书面安全交底。

、甲方负责提供住宿,保证机组人员必要的休息。

、当塔吊需要锚固(外用电梯需要接高)时,甲方应在7日前通知乙方 。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和需求,认真做好预留孔洞和作业平台的搭设等准备工作。

、乙方应保证机械维护保养制度的落实,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机组应按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月检,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运行档案和日检、月检记录。

6、出租变更

、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甲方,租赁设备新的所有权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乙方塔机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移租赁设备;否则,因甲方擅自转移设备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设备保管和风险责任

、从租赁设备实际交付给甲方,到设备交还乙方为止,这一期间设备保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租赁设备发生意外事故后,最终赔付责任按照甲乙双方在事故中的实际责任负担。

8.设备交还

甲方使用设备完毕,要求归还设备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或甲方交付邮局的时间为租赁费计算的截止时间。乙方收到归还设备的通知以后应在 24小时内到达设备现场与甲方办理设备交还手续。甲乙双方在清点设备以后要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各持一份。

9、.纠纷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或不能正常履约,守约方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书面材料,说明有关情况和索赔要求。收到此类资料的一方应当在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超过7天不答复视为同意提出书面资料一方的要求。在守约方通知或应当知道对方违约的情况后28天后不向对方提出书面资料,视为放弃向违约方提出索赔请求。

、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纠纷,先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10、甲乙双方代表及联络方式

、甲方指定 为乙方的履约代表,其在履约过程中的签字与乙方盖章或乙方法宝代表人的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履约代表的通讯地址: ,电话: 。 、乙方指定 为乙方的履约代表,其在履约过程中的签字与乙方盖章或乙方法宝代表人的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履约代表的通讯地址: ,电话: 。 、履约过程中发生文件传递应当用书面形式。可以交由对方履约代表签收,或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方式通过邮局递交。按照上述地址将有关文件递交邮局即视为文件己经送达。

、甲乙双方改变履约代表,应书面通知对方。因未通知对方而造成的损失或其他法律责任由未通知一方承担。

11、合同生效与解除

、双方合作过程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作补充。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价款支付完毕失效。

承租方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最新建筑塔吊租赁合同精选篇三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于 工程建设的需要,特向乙方租赁塔式起重机以供其施工使用,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就相关的租赁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到如下协议,希双方共同遵守。

二、租赁期

2.4、塔机进退场

2.4.2、塔机退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塔机租金、进退场费用、检验检测费

3.1、租金

3.1.1、 塔式起重机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台机;

3.3、进退场、地脚螺栓、附墙费

3.4、以上费用均以不含税人民币计算,乙方只开具收款收据进行收款,甲方以现金、汇款方式将每次结算租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6、本单价已含属乙方人员之工伤保险费、医药、物价差、工人安全用品等费用。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与乙方责任范围相关的而使甲方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租金额或费用中优先扣除。

四、安装、调试及验收

1、塔机的拆除由乙方委托有安装资质的单位完成,并向甲方提交安装(拆卸)方案及安装单位资质证明资料,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装拆过程中的相关安全责任。

2、塔机安装完毕,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塔机《使用说明书》中要求进行调试和自检,甲方配合按程序向有关部门申请报装、报检,直到领取塔机安装使用合格证。

五、甲方责任

9、协助保管塔机,以防失窃、人为破坏;

六、乙方责任

1、每台塔机配备持证和技术操作有经验的司机负责开机,司机工资由甲方承担。

2、负责塔机进退场的发货、收货清点及进退场运输过程中的装卸车的安全。

3、按照有关塔机维修保养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租赁内塔机的日常管理、维修及安全操作。

4、乙方维修人员应做到及时服务,在接到故障通知后迅速来到现场排除故障,若每次因故障维修超过24小时仍不能修复塔机,则扣除当天租金(双方必须在每次停机超过24小时办理停机签证手续)

5、乙方司机及安装维修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调度以满足施工需要(包括加班),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施工生产。

6、乙方提供的塔机必须保证质量合格,机械状况完好。并向甲方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及相关资料。

7、因乙方塔机司机违章操作与塔机自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8、负责提供塔机基础设计相关参数和预埋螺栓的安装作技术指导。

七、其他约定事项

2、塔机的安装位置由乙方根据现场条件、建筑物特点进行布置,当附墙距离大于3.5米时由甲方协助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计算,并出具相应的技术文件书,以此确定附墙方法及附墙杆件制作,其附墙杆件制作、安装所需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3、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程及相关规范进行管理和作业,若发生安全事故,则分清责任,如因塔机本身质量问题或塔机司机违障操作及塔机在装拆过程中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双方若有争议,则按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仲裁结果执行。

4、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任意加设或拆除塔机上的零件及标志、标识等,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5、如因甲方或工程停工造成塔机停机,停机期间租金照计。

7、本租赁合同为连续不间断租赁合同,不因节假日或气候等任何原因扣减租赁时间和租金。

9、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指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的塔机损坏及安全事故,各方均承担属于自已范畴内的损失及责任。

11、乙方及时配合指导甲方做好塔机基础的施工工作;

12、乙方全权委托 先生对该工程塔机租赁期间的全部工作及收款事务,其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八、合同履行

1、因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时则通过司法途径由工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九、附则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最新建筑塔吊租赁合同精选篇四

出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合同第1条所述设备(以下简称租赁设备或设备)的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租赁设备

1.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机组人员的操作资格,以及市建委核定的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和拆装单位的拆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1.3、乙方保证提供的租赁设备经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合格检测报告,技术性能良好。

2、设备交付

2.1、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乙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将租赁设备交付到位于 。

2.2、甲方变更上述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无法交付租赁设备也需要提前14天书面通知甲方。因未能及时通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2.3、设备交付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填写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双方代表的签字时间为实际交付时间。

3、设备安装与验收

3.1、乙方应在2.1约定的交付时间14天以前向甲方提供准确的基础制作图纸和技术要求,并指派专业人员协助甲方完成设备基础的施工工作。

3.2、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确定机械设备基础施工方案并负责设备基础的施工和提供汽车吊。基础验收后将相关技术资料复印件由甲方盖章或甲方代表签名后交付乙方签收,上述费用由甲方承担。

3.3、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一份现场平面图,提供坐标尺寸及详细的地质资料,标明设备位置。甲方负责提供专用的一级配电箱,负责接通电源,提供充足的组装场地,保证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和作业方便。若因现场不具备安装、拆卸和设备运行条件而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5、设备安装由乙方负责,拆立塔、装卸车的机械费用由甲方承担。

3.6、安装完毕后,乙方负责验收工作、组织验收资料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配合乙方进行验收。应当有双方代表参加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4.1、甲方应支付乙方设备进出场费 元(大写: ),甲方应在设备进场时支付 元(大写: )。

4.2、设备租赁期限暂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设备月包干租赁费(不计加班)为每月 元 (大写: )。

4.3、设备到场时甲方支付进出场费和前三个月的租赁费,以后费用按月结清。如甲方拖欠租赁费,乙方有权停塔,停塔期间照常收取租赁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4.4、本合同价格是甲乙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报价经充分协商确定。本合同价格己经充分考虑了施工中可能遇到的诸种复杂因素和一切必需的费用。除本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变更,在合同履行期间不论发生其他任何情况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变更合同价格。

5、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运行

5.1、乙方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租赁期间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设备发生故障,乙方维修人员白天应在8个小时之内赶到现场,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损失。乙方塔机故障维修保养而停机每月少于48小时,属于正常维修,甲方不扣减租赁费用。因维修或保养停机每月超过48小时,超过部分按实际停机天数扣减租赁费用。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承担因停机造成的其他损失。

5.3、乙方负责为租赁设备配备机组人员三人,其中包括机长一人。机组人员要接受甲方的指挥,配合施工,保证租赁期间24小时待命服务。对不遵守工地管理制度,无故刁难甲方施工人员的机组人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予以更换。乙方配备的机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4、甲方应配备足够的专职信号工、挂钩人员,且必须持证上岗。信号工不得违章指挥。如因违章指挥或挂钩不当造成的事故,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5.5严禁甲方人员擅自操作、修理塔机。因甲方擅自操作修理塔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司机自己操作而发生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5.6、多台设备作业时。甲方应制订详尽的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向信号工和机组人员作出书面安全交底。

5.7、甲方负责提供住宿,保证机组人员必要的休息。

5.8、当塔吊需要锚固(外用电梯需要接高)时,甲方应在7日前通知乙方 。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和需求,认真做好预留孔洞和作业平台的搭设等准备工作。

5.9、乙方应保证机械维护保养制度的落实,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机组应按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月检,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运行档案和日检、月检记录。

6、出租变更

6.1、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甲方,租赁设备新的所有权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6.2、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乙方塔机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6.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移租赁设备;否则,因甲方擅自转移设备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设备保管和风险责任

7.1、从租赁设备实际交付给甲方,到设备交还乙方为止,这一期间设备保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7.2、租赁设备发生意外事故后,最终赔付责任按照甲乙双方在事故中的实际责任负担。

8.设备交还

8.1甲方使用设备完毕,要求归还设备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或甲方交付邮局的时间为租赁费计算的截止时间。乙方收到归还设备的通知以后应在 24小时内到达设备现场与甲方办理设备交还手续。甲乙双方在清点设备以后要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各持一份。

9、.纠纷解决

9.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或不能正常履约,守约方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书面材料,说明有关情况和索赔要求。收到此类资料的一方应当在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超过7天不答复视为同意提出书面资料一方的要求。在守约方通知或应当知道对方违约的情况后28天后不向对方提出书面资料,视为放弃向违约方提出索赔请求。

9.2、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纠纷,先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10、甲乙双方代表及联络方式

10.1、甲方指定 为乙方的履约代表,其在履约过程中的签字与乙方盖章或乙方法宝代表人的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履约代表的通讯地址: ,电话: 。 10.2、乙方指定 为乙方的履约代表,其在履约过程中的签字与乙方盖章或乙方法宝代表人的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履约代表的通讯地址: ,电话: 。 10.3、履约过程中发生文件传递应当用书面形式。可以交由对方履约代表签收,或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方式通过邮局递交。按照上述地址将有关文件递交邮局即视为文件己经送达。

10.4、甲乙双方改变履约代表,应书面通知对方。因未通知对方而造成的损失或其他法律责任由未通知一方承担。

11、合同生效与解除

11.1、双方合作过程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作补充。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价款支付完毕失效。

承租方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最新建筑塔吊租赁合同精选篇五

买受人: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标的名称

牌号

商标

规格

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x台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和图纸设计要求。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易损件保用陆个月,其它保修壹年。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裸装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见发货清单。

第六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付清货款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出卖人所有。

第七条交(提)货方式、地点:出卖人代办托运,买受人负责卸车及卸车费用。

第九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根据出卖人提供的发货清单现场进行验收。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买受人先付本产品定金万元,货物到达(区)后,买受人全部货款付清后方可进工地卸车,如货到因买受人的原因未及时付清货款而造成的车辆误工费用由买受人负责。

第十二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保修期满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一)提交___仲裁委员会(二)依法向出卖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定金打入公司指定账号起方可生效。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未经出卖人同意,私自改动原合同文本条款,一律无效,若有改动,改动处必须有出卖人盖章方可生效。

出卖人:

出卖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传真: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邮政编码:

买受人:

买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受理人: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最新建筑塔吊租赁合同精选篇六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二、规格、型号:

三、数量:高度:

四、设备使用地点:工程名称:

五、租赁时间:年月日(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六、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塔吊的进出场安装费按元包干。

(费用包括:检测费、地角螺栓、运输费、吊装、工资)。

2、塔吊租赁费按月计算,月租费为元包干。

不足叁个月按叁个月计算,超出叁个月按日历天数计算,操作人员(司机)按元月。

以上费用均不含税金额。

3、塔机按月办理结算单。

每使用一个月后乙方应及时支付该月租金元给甲方,月清月结,租赁费支付不得拖欠,延期最多不超过五天。

4、因乙方工程原因造成一个月以上的停机,停机时间租金甲方按每月租赁费的60%收取滞停台班费,即元月,固定设备中途不报停,竣工报停以双方认可的报告为依据,从乙方工程申请开工日直至报停日止。

5、设备退场前,乙方应付清所有款项。

否则甲方可以拒绝停报或退场,并仍按正常租赁费用收取。

6、基础制作、异形附着及预埋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担。

七、租赁费日期计算方法:甲方设备安装调试后,正常使用之日为设备租赁费起算起算日;乙方正式通知甲方设备停止使用,且满足拆除条件,均双方认可为终止日。

八、甲方责任:

1、甲方派有证操作人员操作设备,操作人员不得无故拒绝乙方使用要求。

2、塔吊每月不得低于28个工作日(每天工作24小时)。

3、操作指挥人员必须24小时待命作业,考虑24小时连续作业。

为我公司司机的稳定,工作的灵活性,裁减人员只能考虑裁减指挥。

4、甲方负责提供塔机基础图纸。

5、甲方及时负责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6、白天有效工作时间中小修超过4小时,则不收取当日租金;大修如果超过2天则扣除当月租金(主电机除外),但不负责间接损失。

7、甲方提供能正常通话的对讲机2台、吊盆3个、料斗2个、吊绳3付及配电箱至塔吊的电缆。

8、负责塔吊安拆方案编制工作及有关资料。

九、乙方责任:

1、负责配合甲方塔吊安装前的申请报告工作。

2、负责甲方操作人员食宿费用。

3、提供甲方进出场条件,如设备专线电源至塔机底座,照明、道路平整畅通等所耗电费;并保证塔机工作所需电压,因电压不稳导致烧坏电机,损失由乙方负责。

4、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纸,结合现场进行核算后方可施工,并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及竣工资料给甲方存档,由于建设方的图纸变更或施工原因造成不能用6吊车正常装拆塔机,所超出的费用承租方负责。

5、塔吊使用及停机期间,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塔机及各附件的保卫工作。

6、乙方应负责附墙时搭设防护及上塔的安全通道。

7、顶升、附墙、维修保养应合理安排正常工作时间。

十、安全事故:

1、特别声明在塔吊安装前必须买好保险,否则一切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2、因甲方设备发现故障而不及时处理和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因乙方违章指挥作业或乙方委派的操作人员指挥失误及与塔机操作无关人员等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事故,

根据《民法典》规定协商解决。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最新建筑塔吊租赁合同精选篇七

9、协助保管塔机,以防失窃、人为破坏;

六、乙方责任

1、每台塔机配备持证和技术操作有经验的司机负责开机,司机工资由甲方承担。

2、负责塔机进退场的发货、收货清点及进退场运输过程中的装卸车的安全。

3、按照有关塔机维修保养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租赁内塔机的日常管理、维修及安全操作。

4、乙方维修人员应做到及时服务,在接到故障通知后迅速来到现场排除故障,若每次因故障维修超过24小时仍不能修复塔机,则扣除当天租金(双方必须在每次停机超过24小时办理停机签证手续)

5、乙方司机及安装维修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调度以满足施工需要(包括加班),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施工生产。

6、乙方提供的塔机必须保证质量合格,机械状况完好。并向甲方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及相关资料。

7、因乙方塔机司机违章操作与塔机自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8、负责提供塔机基础设计相关参数和预埋螺栓的安装作技术指导。

七、其他约定事项

2、塔机的安装位置由乙方根据现场条件、建筑物特点进行布置,当附墙距离大于3.5米时由甲方协助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计算,并出具相应的技术文件书,以此确定附墙方法及附墙杆件制作,其附墙杆件制作、安装所需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3、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程及相关规范进行管理和作业,若发生安全事故,则分清责任,如因塔机本身质量问题或塔机司机违障操作及塔机在装拆过程中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双方若有争议,则按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仲裁结果执行。

4、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任意加设或拆除塔机上的零件及标志、标识等,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5、如因甲方或工程停工造成塔机停机,停机期间租金照计。

7、本租赁合同为连续不间断租赁合同,不因节假日或气候等任何原因扣减租赁时间和租金。

9、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指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的塔机损坏及安全事故,各方均承担属于自已范畴内的损失及责任。

11、乙方及时配合指导甲方做好塔机基础的施工工作;

12、乙方全权委托 先生对该工程塔机租赁期间的全部工作及收款事务,其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八、合同履行

1、因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时则通过司法途径由工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九、附则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承包方(甲方):

租赁方(乙方):

一、 租赁塔机名称(型号、规格): qtz63(slp5013)

二、 租赁时间:乙方设备进场安装完毕双方自检合格之日起至甲方通知拆除当天为止。

三、预计工期: 12 个月(如果甲方原因使用不满三个月按三个月收费)

四、收费标准

1、塔机月租金元/月。

2、塔机操作费:前期2人操作,每月工资3500.00元,增加到四人操作每月工资4500.00元(两个操作人员,两个指挥人员)。

3、最后不足一月使用时,按日租金计算。

五、付款方式:(本条款按第四条收费标准逐台核算);

1、塔机进出场费共贰万捌仟元整,乙方设备进入施工现场甲方支付进出场费 壹万伍仟(15000.00)元,安装完毕双方自检合格后支付进出场费余款13000.00元。

2、塔机安装完毕并经甲方监理和乙方验收合格之日一个星期之后第一天起算租金。

3、塔机租金从正式起动计算之日90天支付一次,拖欠时间超过5天,乙方将按租金20%天收取滞纳金,拖欠时间超过7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4、操作人员工资当月发放,超过十天,操作人员有权停机,

六、甲方权利及责任:

1、甲方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该塔机在合同期限内使用权属甲方。

2、塔机安装期间,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需要制作塔机基础,基础应达到《塔要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要求,并对制作塔机基础负责,同时提供安装时间、电源,租赁过程中吊钩以下(除料斗外)部件费用由甲方承担。工地塔机日常保养所须的油料及配件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保证塔机24小时正常工作。

4、甲方有保护塔机的责任和义务,如果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吊运。

5、甲方在使用塔机计费结束前,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该塔机正常拆出的障碍物已清除,拆塔道路畅通,免费提供拆塔所用的钢管及架子,配合乙方共同完成拆塔工作。租赁截止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截止时间(并付清租赁费时间)为准,该时间为计费结束时间。

6、租赁期间甲方应按照有关施工法规定及工地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塔机操作规程对塔机操作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将操作人员的每月考勤及工作表现评述及时反馈乙方。

七、乙方权利及责任

1、该塔机产权属乙方。

2、乙方负责塔机的安装调试,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达到运行标准。

3、乙方应保障该塔机正常运行,若出现故障,应立即组织力量维修排除,一般故障必须在5小时内排除,较大的故障在48小时内排除,若超过48小时,按日租金3倍扣除租金。每月不得超过一次,乙方塔机每月有2天维护保养时间(保养时间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方操作人员应与甲方签订有关上岗手续,认真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正确指挥及工作安排,乙方操作人员离开工地,必须征得甲方主管同意。

5、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塔吊因本身机械因素(含塔吊倒塌、塔身断裂、大臂断裂等),造成的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事故,应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

6、塔机使用的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保证甲方正常施工,如因乙方塔机证照不全,造成停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补充协议:

1、乙方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塔机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因乙方操作员操作失误造成的人员伤亡及损坏甲方财产,造成的一切损坏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操作人员由甲方提供食宿,不另收费。

3、第一次安装高度30米,增高费从增高之日起,每增高一节(2.0米),每节每月增加壹佰伍拾元计算,附墙按250元/道月租费(两道)。

4、此塔机租赁价格乙方不开具发票。

九、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支付定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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