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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的读书心得感悟参考(通用18篇)

时间:2024-01-13 06:45:02 作者:念青松

读书心得是读者与作者之间的一种沟通方式,通过写作可以更好地表达自己的看法和感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书心得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高二读书心得感悟

今天,我学了一篇课文,叫做《桂花雨》。

我没有摇过桂花,但读了作者的描述后仿佛身临其境,眼前出现了作者小时候摇桂花,收桂花时的情形。

读了这篇课文,我也喜欢上了桂花。桂花的香味真是迷人。俗话说“桂子花开,十里飘香”,那股迷人的香气直往人心里钻。不信?到了八月份,你可以去县政府广场转一转,总能闻到一股迷人的香味。桂花还不与繁花斗艳,有一种谦让的品质,更让我喜欢。

桂花树的样子笨笨的,它没有野菊娇小可爱的模样;它没有玫瑰万紫千红的颜色;也没有玉兰引人注目的美貌;更没有腊梅顶天立地的气节。可在万花之中,作者却还忘不了桂花,因为桂花是她童年时代一道不可抹去的风景,所以桂花雨一直埋藏在心里的某个角落,虽小,但永不磨灭。

高二读书心得感悟

今天,我又重读了中国四大名着之——《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了唐僧师徒四人和白龙马历尽艰险,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这本书里的几个主人公都非常有特点。比如说:孙悟空机智勇敢,本领高;猪八戒性格温和敦厚,但好吃懒做;白龙马和沙僧任劳任怨,忠心耿耿;唐僧虽然懦弱,但有一颗坚定的心。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连环洞战花豹精〉》这个故事。花豹精本领并不高强,他连八戒也打不过,却抓住了唐僧,都是因为他采取了一个好计策:把悟空三人引开,再趁机抓走唐僧。其实花豹精用的是个解决问题的好方法:当困难太大时,可以采取缩小目标,逐个击破的方法。这个方法同样可以用在学习上。我们在学习上不可能一口吃个胖子,知识在于积累。当学习上有困难的时候,我们可以把大的学习目标分解成许多小目标,一天完成一点,小目标完成得越多,离实现大目标就越来越近了。比如,一天记五十个单词肯定很困难,但如果我们一天记十个,五天就可以记五十个。这样,我们的学习就会变得轻松而快乐。再比如,我学习滑蛇板的经历。一开始,我想一次学会滑行,不知摔了多少个跟头,也没学会。后来,我就先单练起身,再练滑动,最后练弯,很快就学会了。

高二读书心得感悟

这次,老师让我们读阅曹文轩大作家写的《桂花雨》。

曹文轩是当代作家、北京大学教授、江苏盐城人,的儿童文学作家,他写过的作品有《草房子》、《根鸟》、《青铜葵花》……其中深受喜爱的《草房子》写的也是相当不错,但,这次的《桂花雨》也让我读出了不同的感觉。

读完《桂花雨》,我感受到了人民的淳朴善良。婉灵是个善良自爱的小女孩,但是这里的人都视她为不祥不洁之物,全都离她远远的,她没有一个朋友。但她并没有心生怨恨,而是默默的承受,依然保持快乐的心态。这一切都是受外婆的善良而感染了她。

无论遭受什么样的白眼和歧视,她都顽强地活着。在雀芹的帮助下,向世人澄清了自己的清白,大家对婉灵表达的自己的歉意,又表达了对婉灵的喜爱之情。

所以说善良就是金子,就像我在妈妈卖货的地方待着的时候,我就看见有一位正在卖货的阿姨,她就非常有爱心、善良,只要有人们送货丢了东西,那个阿姨就帮助他找、咨询,不怕累,也不怕脏,所以说每一个人只要献出一点爱、一点善良,那么我们的生活就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更加快乐。

人为之善,百善而不足。人们要做好事,可是不要为了做百件好事而感到骄傲,只要你是用心去做的。

三国演义读书心得感悟高二

在中,曹操的印象给我最深。

曹操经历了人生的几个阶段,不能反,不敢反,不愿反。

青少年时期的曹操是靠在养父的荫蔽下的,自己出身名不正言不顺,导致才能没能用在正统的读书仕途上,是不能反的阶段。而后来造反的时机到了,曹操拥有了军队,数不尽的谋士,可是又不敢反了,只能“挟天子以令诸侯”,是看到了董卓的下场,看到了丁原的下场啊。后来曹操羽翼丰满,却了解到了民心,民心所向,是不会让正统的统治瞬间崩溃的,所以百姓不愿意让曹操谋反作乱。这也是后来东吴上书让曹操做正统时,曹操大笑说东吴要让自己坐在针毡上。

日月,包孕文化的作用,这也从侧面表明曹操的境界在于付出,打好底子,为新的王朝筹谋的心意。

高二读书心得感悟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

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高二读书心得感悟参考

《海底两万里》是一本的海洋小说,其作者(法国的儒尔·凡尔纳)还写过《气球上的星期五》和《地心游记》。(另外信息:凡尔纳写海洋小说与自身条件有关。他本人1828年出生在濒临大西洋的南特市,从小于大船东们比邻,直到二十岁才离开家乡去巴黎发展,所以对海洋怀着特殊的感情。)。

从广阔的太平洋到寒冷的北极;从阳光明媚、物种繁多的浅水区到只有会发光的微生物5000米以下的水域;从平静的海面到袭卷而来的波涛、风暴;似乎都经历过,好像都尝试过。这样精彩的海地生活,直到有一天,也会厌倦。

鹦鹉螺号的乘客们,抓住了一个机会,逃离了,鹦鹉螺号却陷入了挪威西海岸的大漩涡,能否逃脱,不晓人知。希望这只是虚幻,不是事实,也希望海难事故不再发生。与星空一样神秘的大海深处,无人知晓,我想,尼摩舰长到海洋生活,不只是因为躲避陆地吧!

《灰姑娘》读书心得感悟初一参考作文

这本书是全世界流传最广的名著之一.但一直没有去看,原以为会有枯燥的开头和与现代合不上的对白,没想到一读就放不下了,欲罢不能.

“有一颗愿意等待的心,说明你对未来抱有希望;有一颗充满希望的心,那么等待,又算什么?”

——题记。

《基督山伯爵》的作者是法国作家大仲马,《基督山伯爵》发表于1844年,描写复辟时期遭到陷害而坐了十四年牢的水手寻找宝藏,最后以基督山伯爵身份复仇的故事。小说是以情节取胜的通俗小说,间接暴露了当时法国的社会黑暗。

《基督山伯爵》主要情节跌宕起伏,迂回曲折,从中又演化出若干次要情节,小插曲紧凑精彩,却不喧宾夺主,情节离奇却不违反生活真实。就结构来说,小说开卷就引出几个主要人物,前面四分之一写主人公被陷害的经过,后面四分之三写如何复仇,脉络清楚,复仇的三条线索交叉而不凌乱,保持一定的独立性之后才汇合在一起。因此,《基督山伯爵》被公认为通俗小说中的典范。这部小说出版后,很快就赢得了广大读者的青睐,被翻译成几十种文字出版,在法国和美国多次被拍成电影。100多年以来,这本书拥有了难以计数的读者。

说了那么多,现在让我们伴随着故事的发展,一起回味感悟吧。

十九岁的爱德蒙·唐泰斯,是个活力四射的年轻水手。他有慈爱的父亲、甜蜜的爱人,有光辉的前程、幸福的生活。善良乐观的天性,使得他对周遭的每个人都以礼相待,并且真挚热情。他清澈明亮的目光里,写满对未来幸福生活的期待与神往。182月底,埃及王号远洋货船年轻的代理船长爱德蒙·唐泰斯回到马塞港。老船长病死在途中,他曾托唐泰斯把船开到一个小岛上去见囚禁中的拿破仑。拿破仑委托邓肯斯带一封密信给在巴黎的亲信。唐泰斯这次回国可以说是春风得意:他已经准备好要和相爱多年的女友结婚,然后一同前往巴黎。

但他没有想到,一场厄运正在等着他。在货船上当押运员的邓格拉斯一心要取代唐泰斯的船长地位,唐泰斯的情敌--费尔南对他又嫉又恨。结果两个人勾结到一起,费尔南把邓肯拉斯的一张告密条送到了当局的手中。

5月,正当唐泰斯举行婚礼之际,他被捕了。审理这个案子的是代理检察官维尔弗,他发现密信的收信人就是自己的父亲。为了确保自己的前途,他宣判唐泰斯为极度危险的政治犯,将其投入了孤岛上的死牢。

故事的开头,就预示着一个悲剧的发生,那么多的合情合理的条件,导致了一个天大的冤案产成的必然性,同时也揭露了当时法国整个社会的黑暗面。

唐泰斯在死牢里度过了的时光,伴随他的只有伊夫堡阴森地牢里的黑暗及精神和肉体对他的双重折磨。开始的时候他坚信自己的清白,总以为检察官有一天会出现在他面前,宣布他无罪。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失望了,甚至有了自杀的念头,只有对未婚妻的思念支撑着他活下去。可与此同时,有人正把快乐建筑在他的痛苦之上。他们害死了唐泰斯的父亲,夺走了他的爱人。

在他最无助绝望想要自杀的时候,法里亚神甫走入了他的生活。有一天,他突然听见有人在近旁挖掘的声音,原来是隔壁牢房的老神甫在挖地道,却因为计算错误,地道的出口在唐泰斯的牢房。两人相遇后,老神甫帮助他分析了他的遭遇,唐泰斯开始意识到陷害自己的仇人是谁了。

神甫把自己一生的知识传授给他,并且在神甫的教授下,唐泰斯还学会了好几种语言,并得知了一个基督山岛宝藏的秘密:在一个叫做基督山的小岛上埋藏着一笔巨大的财富。有一天,老神甫病死了。唐泰斯灵机一动,钻进了盛入神甫尸体的麻袋中,结果狱卒将他当作神甫扔进了大海。唐泰斯用刀划破麻袋,游到了附近的一个小岛上。次日,一只船救了他,他很快同和船员们成了朋友。

他利用四处游荡的机会,在基督山岛发现了宝藏:一个大柜分隔成三个部分,分别装着古金币,金块,以及钻石、珍珠和宝石。唐泰斯一下就成了一个亿万富翁。他现在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复仇,为此,他要回到社会里去重新获得地位、势力和威望,而在这个世界上只有钱才能使人获得这一切,钱是支配人类最有效和最伟大的力量。此时的唐泰斯已经是一个新人了:有渊博的知识、高雅的仪态和无数的财富,深谋远虑,内心充满了仇恨。

随着剧情的发展,主人翁逃出监狱是必然的,但作者为他后面的故事情节用了十四年的时间做了准备,同时符合人的思想转变过程,就连逃跑也没用大家所能想到的常规逃跑方法。表现了大仲马的聪明和思维的细腻,同时也表现了大仲马对当时整个社会现象的穿透力及敏感度。

在复仇之前,唐泰斯决定先要报恩。埃及王号的船主是一个忠厚、勇敢而且热情的人。他曾在唐泰斯落难时为他四处奔走,还照顾过唐泰斯的老父亲。后来他破产了,绝望当中,他准备自杀。唐泰斯知道之后,替他还清了债务,送给他女儿一笔优厚的嫁妆,还送给他一艘新的埃及王号。

然后,唐泰斯说:“我已经代天报偿了善人。现在复仇之神授我以他的权力,命我去惩罚恶人!”在报答了曾在他危难之际给过他无私帮助的人之后,唐泰斯开始一步步准备自己的复仇计划了。

通过多方打探,他证实了邓格拉斯、费尔南和维尔弗陷害自己的详情,并得知自己的未婚妻已经同费尔南结了婚,而自己的老父亲在病中抑郁而死,他的仇恨之火越燃越旺,但他还要为复仇做许多准备工作!

八年之后,唐泰斯回到了巴黎。他化名为基督山伯爵,身份是银行家。此时,维尔弗是巴黎法院检察官,邓格拉斯成了银行家,费尔南成了伯爵、议员。三人都飞黄腾达,地位显赫。

伯爵先生对唐格拉尔、费尔南和维尔福这三仇人的复仇是最精彩绝伦,跌宕起伏的。唐格拉尔、费尔南和维尔弗,他们三个人分别代表法国七月波旁王朝金融界、政界和司法界显要人物。伯爵先后进入他们的社交圈,又通过决斗的方式使费尔南的儿子阿尔贝蒙羞,直至费尔南发疯开枪自杀;再利用经济网、发假情报使富有的银行家邓格拉斯彻底破产;又通过精心的策划使维尔弗的妻子起了歹心,自己都不用亲自下手便使他们全家支离破碎。最后,这三个人自杀的自杀、破产的破产、发疯的发疯,都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在小说中,基督山伯爵这个人物几近完美。在与仇人面对面复仇时,他没有被仇恨冲昏了头脑,他的良知从未泯灭,他的人格亦未扭曲,他始终保留高贵善良的心。当他帮助莫雷尔一家摆脱困境的时候,当他从一个该诅咒的家族中救出他的一个女儿的时候,当他答应梅尔塞苔丝不杀仇人之子的时候,这个高贵的心灵映出了金子般的光辉。基督山性格里贯穿始终的节制,即面对财富、美色、仇恨的不贪婪,亦让我印象深刻。在达成一生最大的心愿后,他悄然地放弃了原有的财富,只身远走他乡。

掩卷思索时,觉得这个人物在小说中几乎完成了从人到神的蜕变过程。因为掌握巨大财富的支配权,基督山伯爵呼风唤雨,无所不能,似乎整个社会都在围着他转。这固然有它揭示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社会现象的积极意义的一面,但从文学创作角度出发,塑造这样一个完美的“超人”,不能不说是作品的一个败笔所在,因为它大大削弱了作品现实主义的批判力量。在大仲马笔下,时时吐露出金钱可爱、金钱万能的观点,也反映了他本人的“拜金主义”思想观念。大仲马曾经直言不讳地说过:“在文学上我不承认什么体系,也不屑于什么学派,更不树什么旗帜;娱乐和趣味,这就是惟一的原则。”大仲马之所以在法国文学史上不能得到更高的地位,究其根源,我想这恐怕就是主要原因所在。

翻看全书,不能不佩服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和布局谋篇的编故事才能。在这部将近一百多万字的小说里,既有节奏紧张、大起大落的高潮,也有节奏相对舒缓、充满浪漫传奇色彩的小故事。大仲马在小说中还不时穿插一些典故传说、奇闻轶事、异域风情和大海、岛屿的景色描写。所有这些,也许就构成了陀思妥耶夫斯基所说的“大仲马情趣”吧!如果单纯以故事情节论,我认为《基督山伯爵》确实是难得一觅的好书,并且让人大开眼界、回味无穷。

整部巨作是以伯爵先生留给马克西米利安的一封信结尾的,其中,伯爵先生告诫马克西米利安的一段话令我记忆犹新:“在这世界上既无所谓幸福也无所谓不幸,只有一种状况和另一种状况的比较,如此而已。只有体验过极度不幸的人,才能品尝到极度的幸福,直至天主垂允为人类揭示未来图景的那一天来到之前,人类的所有智慧就包含在这五个字里面‘等待和希望!’”

人生总是先有苦,后有甜的。只要不断超越自己,挑战自己,梦想就一定能成真。乐观是一首激昂优美的进行曲,时时鼓舞着你对事业的进取精神。

《灰姑娘》读书心得感悟初一参考作文

这天,我看了《怪老头儿》这本书,这本书主写了奇小子——赵新新帮忙了怪老头后,成为了好朋友,而怪老头会各种奇怪的本事,并且和赵新新一齐经历了许多搞笑的事情。在故事开始,奇小子的爸爸因为和奇小子的母亲吵架而把他一顿毒打,奇小子忍不住找到怪老头,而怪老头则帮忙了他,让他的父亲同意不再打他。

我认为奇小子做的很对,这本书中,他被父亲打得头破血流,而在现实中,(我?)每一次被父母“混合双打”,他们似乎都有一个适宜的理由打我(爸爸妈妈以后会找不适宜的理由来拍你!哼!),而我也就一向没有奇小子那种好运气。因此屁股也总是肿着(就应是红着吧,猴屁股)。

第二章也很搞笑,主要写了奇小子吃了怪老头的两个龙眼后,便能够看穿一些东西,而他则去看老师桌上的试卷答案,真是可耻!要换成我,我会带人们做好事而不会这样做,这才是好孩子该做的事。这本书是一本很搞笑的书,我也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读后感写的很有意思,能够激发读这本书的兴趣,资料还能够更充实些,专折词用的太多了!

《灰姑娘》读书心得感悟初一参考作文

最早听说王跃文是因为他的《官场潜规则》,一些彼此都约定成俗的规则突然被写出来白纸黑字的公开了,于是就引起了轰动,甚至于有段时间,据说这书都成了某些官方出版社的禁书。

工作后,人浮躁了很多,大部头的书有点轻易不敢动。一怕没有耐心看完,更怕一旦上瘾后没日没夜地看了会耽误工作。这次看大清相国厚厚的书,近500来字,也是因了作者的名气。

其实对于康熙朝的大臣,说来惭愧,了解的途径竟然是《康熙王朝》等清朝的一些电视剧中得来的。这也不得不说我们国家的历史教育的失败。学生对这些历史人物其实很想知道,而史书上却一笔带过,讲的实在太少。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康熙朝的陈廷敬。原名陈敬,二十一岁中进士,因同科有两个陈敬,故顺治皇帝赐名陈廷敬。他在历经两朝,同明珠、索额图等权倾天下的朝贵明争暗斗之中,慢慢悟透官场秘诀--等、稳、忍、狠、隐。

这本书虽然有很多描绘官场之间争斗情节,不失精彩,但笔者认为作者回避了一些主要的历史事件,不知道是在康熙平番、收复台湾和亲征准葛儿的时候,陈廷敬在干吗?该书对这些却没有任何交待。总让人感觉意犹未尽似的。

虽然说,陈廷敬在书中所言,只有首先保全自己,才能干大事的理论很有道理,但个人认为,一代名相,突出的地方并不是他的明哲保身,更应该是他对国家和社稷的贡献。这点作者好像有些矫枉过正。不知道,这是不是作者回避陈在几大历史事件中所起作用的原因。

不过,这本书还是一本很好看的书。值得一看。

大一读书心得感悟参考

要看你读的书是什么书,还要看你记笔记的目的。

如果你记笔记就是为了交差就错了。既然交差也还是要读那么为什么不真正的读书做好读书笔记呢。读书笔记没有固定的格式和形式。你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在此提供一些建议。

关于实用类的数目,比如西方经济学之类的学术性书籍,提炼书中知识的要点,还可以搜集一些难点通过对其他书目的查阅拓展知识。最后做个小结。书中重要的概念,关键词,公式归类。

休闲类,比如杂志,摄影,家具等适当提炼你认为对自己有用的知识点进行简略的记录和摘抄即可。

《灰姑娘》读书心得感悟初一参考作文

《怪老头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课外书。

走进书中的那个世界,你一定会着迷的。《怪老头儿》讲的是一个看上去很寒酸但有奇妙法术的怪老头。

如果我们身边有一个这样的怪老头儿,那我们的生活中,就能充满很多的欢声笑语了。

《灰姑娘》读书心得感悟初一参考作文

《世说新语》德行第一,有篇故事的译文是:管宁和华歆在菜园里刨地种菜,看见地上有一小片金子,管宁不理会,举锄锄去,跟锄掉瓦块石头一样,华歆却把金子捡起来再扔掉。两人同一张坐席上读书,有达官贵人坐车经过,管宁照相读书,会歆却跑出去看。管宁就割开席子,分开座位,说:“你不是我的朋友。”

管宁和华歆都是汉末名士。百度百科里是这样介绍的:

管宁:汉末人。

(公元158年—公元241年),字幼安,北海郡朱虚(今山东省临朐)人。管仲的后人,三国魏高士,自幼好学,饱读经书,一生不慕名利。与平原华歆、同县邴原号为一龙,管宁为龙头。当时的名士,后因厌恶华歆为人而传有割席而坐的佳话。一生讲学,居住于辽东。管宁汉末乱世,讲听学者诸多,影响甚广,曾多次婉拒朝廷官聘。

华歆:汉末人。

华歆(公元157年-公元232年),字子鱼,平原高唐(今山东禹城西南)人。汉末三国时期名士,三国时期魏司徒。汉灵帝时举孝廉,任郎中,后因病去官。后何进征召为尚书郎。官渡之战时,曹操“表天子征歆”,任为议郎,参司空军事,入为尚书,转侍中,代替荀彧为尚书令。曹操征讨孙权,“表歆为军师”。后任御史大夫。曹丕即王位后,拜相国,封安乐乡侯。后改任司徒。魏明帝即位,晋封博平侯。卒谥敬侯。华歆,东汉时投靠曹操,进宫刺杀汉服皇后,是一个极其热衷功名利禄的人。

读罢这则故事,不禁感慨万千。两个名士,德行也分个高低,令我等俗人不能忘其项背啊。一般的人若不小心挖到这样的一片金子,肯定会拾起来,为我所用,德行高尚之人,或许拿去变卖,买些粮食接济穷人也未尝不可,为什么一定要视而不见呢,华歆仅仅是拿起来看了下,就被管宁万分地看不起了。嗯嗯,我是否要感叹世风日下呢,现在还有华歆这样的人么?见到地里的金子,拿起来看了下,又扔掉了。更不用说像管宁这样视而不见了。放到现在的俗世之中,2个人说不定会为了争夺这小块金子打得头破血流。更不用说,利用钱包作诱饵,在街边、路边行诈骗之人了。

现在有人拾金不昧就已经是很不错了,算德行高尚之人,会受到大家的尊敬和推崇。若是现在,看到路边的金钱(不是诈骗的诱饵,这个要分辨清楚才行),不能视而不见啊,万一贪婪之人拾到了据为己有呢,失主该有多着急,因此,一定要捡起来,然后交给警察叔叔。说起警察叔叔,我想起孩子读小学一年级时候的一件事,他回家说,跟他一起放学的同班同学在路边捡到80元块,他跑去交给了路边的警察叔叔,那个警察表扬了他,我问孩子,警察叔叔给你们开收据没有?孩子问,收据是什么?我说是个收条,纸条,孩子说,什么也没开。于是,我在担心,那个警察把这80元是交给了单位还是揣进了自己的腰包呢?不得而知,这年头,警察里也有不可信之人。

像管宁这种具有高尚德行的人,应该是绝迹了,即便是华歆这样扔掉金子的人,也难以找到了。拾金不昧之人已是道德模范,人中君子了。俗世中更多的是凡夫俗子,有一点点私心,有一点点可爱,人无完人。还有一种就是小人了,不提也罢,小人毕竟是少数。

《灰姑娘》读书心得感悟初一参考作文

看到这篇小说算有些机缘吧,不过一看他的名字我觉得应该是我想要读的这种类型的书。初次写小说的读后感,也算个启程吧,计划中也包含了这项,每读完一本书均要做个评价性的东西,锻炼下文笔。

回到小说本身,纯粹以个人的角度看我觉得没有让我失望,故事围绕着摆渡人崔斯坦与被引领的灵魂者迪伦的爱情路线展开,穿插了两个人的先前历程、共同经历的患难、分别后克服万难最终走在了一起。主线很清晰,作者的构思架构很好,里面涉及到的人生哲学也值得细细品味。

简单讲下故事的走线吧,长期生活在抑郁状态下的迪伦对周边的生活产生了各种不满(愤青的状态吧),借着远方出行去看望她的生父的机会也想多了解她生父的同时能短暂摆脱现有的生活。这里有个细节关于泰迪熊的带与不带能看出迪伦的小女孩那种纯洁心态。?故事的转折点发生在去远方的火车发生事故后,迪伦的灵魂遇到了摆渡人崔斯坦。崔斯坦带领着迪伦白天穿越荒原,晚上在安全屋度过,路途中也需要摆脱恶魔的袭击(晚上未到安全屋前)。已引领无数灵魂的崔斯坦已变的冷漠与麻木,但遇到迪伦后变了,迪伦的纯洁心灵、对死亡的心态与能设身处地地站在他人的角度看问题慢慢融化了他,但他能看到两个人的结局也让他一直不敢接受这份感情,不过他也拼命的去保护迪伦尽量不受到恶魔的伤害并安全送到分界线。在分界线前两人都互相吐露心声,那个吻是如此的强烈,不过两个人还是受到分界线的约束分开了。但迪伦不愿就此接受命运的安排,也不愿回到之前生活的那种状态,这次她想为自己而活即使前方充满危险充满未知数。迪伦毅然决然的返回荒原并凭借意志多次摆脱恶魔的围捕,而崔斯坦也无时无刻不思念着迪伦并且出人意料没有变模样,不过他还是继续在坚持他的工作。两个人终于相遇了,并且迪伦提出要质疑并返回原地做尝试,最终两个人返回人间并在一起,故事到此结束。

大部分人都不愿挣脱现有的这种安静平稳的生活,也不敢?去打破制度打破常规,缺乏生活的激情与冒险精神,就这样在别人的安排下或者说是在别人的评论中过着自己内心并不喜欢的生活。联想到自己其实也是一样,很多事情很多制度不敢去提,已经被磨的缺少了好奇心,缺少了提问,缺少了自己的主见,也害怕提出的观点受到抨击。其实,想深一层,那究竟在害怕什么,每个人都会有这种心态的时候,你越害怕那就越不能把事做好,越不能突破自己,久而久之就变得能力平庸,有一句话说的好:“害怕,你就已经输了一半”。也在这里算是鼓励勉励自己,寻找回好奇心,归零定位,敢于提出自己的观点,观点多碰撞其实是好事,也是一种学习与进步。正如迪伦在考虑回不回去荒原,崔斯坦在犹豫回不回去现实世界一样,也会有个害怕的过程,但是只要选定了就坚持坚定的走下去。或许这段话与小说的初衷有不同,但阅读不就是这样,每个人的视角不同,现阶段阅读时的心境不同所读的感受也会不同。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小说说的是爱情,我说的是我自己。完笔!

《灰姑娘》读书心得感悟初一参考作文

在快乐的寒假中,我读了一本名字叫做《怪老头儿》的书。它是由著名童话作家孙幼军创作的。这本书主要讲了奇小子赵新新因为帮忙了怪老头儿,二人相识并成了朋友。怪老头儿是一位拥有各种奇奇怪怪本领的神奇老头儿,他用这些本领帮忙赵新新,并发生了很多搞笑的事。

在这本书中我最感兴趣的一个故事是,怪老头儿把自己和赵新新同时变成了耗子,他们由于被怪老头儿养的黑猫“追杀”竟阴阳差错地进了耗子城。到了正午,他们俩的肚子都“咕咕”作响了,但是怪老头儿的身上并没有带钱。于是怪老头儿找了个“门儿”,想要骗过掌柜,但秘密又被赵新新说出,但是掌柜原谅了他们。出了餐厅他们又进了大商场,在商场里又碰到了陈小铁。陈小铁告诉他们在耗子城里小孩子有很多特权,比如:免除一切罚款、随便出入警察局、随便吃雪糕……之后,赵新新、怪老头儿与陈小铁在人群中走散了,怪老头儿又被警察发现是人被抓走。一连串搞笑的事频频发生。

巨人传

今天,我读了《三国演义》中的草船借箭。

这则故事讲得是:周瑜嫉妒诸葛亮的才能想陷害他,就命令诸葛亮十天内造好十万支箭,诸葛亮却说只要三天就行了,第一天和第二天都没有动静,直到第三天起了大雾,诸葛亮带领士兵乘着满载稻草人的船出击草营,并击鼓呐喊,曹操生性多疑,怕有埋伏就命令弓箭手用箭射退他们,于是曹营万箭齐发,可都落在了诸葛亮设的稻草人身上。直到诸葛亮准备回营时,曹操才才知道自己上当了,可诸葛亮早就带着十几万只曹操的箭船回营了。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诸葛亮是个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军师,他能预测三天后必有大雾,这不是知识渊博吗?如果没有丰富的天文和自然知识,又如何能做出如此准确的判断呢?以后我也要博览群书,勤学好问,学而不厌,争取能像诸葛亮一样神机妙算。

《草船借箭》也是出自于《三国演义》,说的是蜀、吴两国联合攻打魏国期间发生的一件事情。周瑜和诸葛亮一直不和,周瑜便让诸葛亮在几天时间之内造出几万支箭。没想到的是诸葛亮假装去攻打魏国,让箭全部都射在草船上,这样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了很多支箭。

我认为诸葛亮是一个十分聪明的人,他可以用自己的智慧使想让他下不了台的周瑜聪明反被聪明误,让他输得心服口服。

通过阅读《草船借箭》,我明白了冲动是魔鬼,不能让自己心生妒火,为了高显自己的地位而去设害别人,更应该自己好好努力,通过自己的双手去换来他人的关注。

人性的弱点读书心得感悟初一参考

说实在的,读这一章时完全是出于好奇心。没有结过婚,不太清楚婚姻生活是怎样的。但是,我觉得这一章对所有愿意或者即将踏入婚姻生活的人来说都是有益的。

当然,对于像我妈妈这样的已经踏入婚姻生活,和老爸生活很久的人来说,阅读这一章也是非常有益的。我们家很幸福,感谢爸爸妈妈给了我这样一个温暖包容的家,即便如此,我觉得还是有必要抽空介绍给爸爸妈妈看看这一章,希望他们永远幸福快乐!

因为看惯了现实生活中,乃至电视节目上纷纷扰扰的婚姻生活乱象,人们不免产生了疑问:为何原来两个相爱的人,最后变成了怨偶?卡耐基一语道破天机,正是相互之间的指责消磨了婚姻生活的美好。

其实说来说去,不管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上,都需要多真心地赞美他人。在工作上,由于言语之间导致误解,乃至拳脚相加的例子数不胜数。而同样地,也是由于语言使用不当,把怨气撒到自己的爱人或亲人上,让他们的心灵受到伤害,最终形同路人的例子也不胜枚举。

记得《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上,曾经有一段话写得特别好:想要说别人坏话时,先咬住自己的舌头。由此可见,语言是多么厉害的武器,既可以保护自己,又可以伤害别人。难怪古代,有很多纵横家,雄辩家得到重视,原来古人早就意识到这一点了,并加以实践运用了。

小王子读书心得感悟初一参考作文

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古往今来人们开始探索,都应起源于对自然万物的惊异”。人们要通过探索来发现世界,来活的更精彩,就像“小王子”一样。

世上总有很多新鲜事,有的是你没有机会见到的,有的是你从来不敢想象的,而每一个人都要有发现新鲜事的勇气和一颗好奇与探索的心。

“小王子”是一位驴友,他是一位外星人,从一颗星球飞到另一颗星球,他渴望离开他的小行星去发现,去探索。

加缪说:“有时候人们需要过一段背井离乡的日子”,“小王子”通过旅行让自己见世面,增长知识,在这段时间里,他摆脱了平常生活一反日常生活中固定机械的模式,生活慢慢变得不同,同时也变得精彩。

人生只有一次,平平淡淡是一生,绚丽精彩也是一生。有些人会选择风平浪静,但是浅水中没有大鱼,没有付出哪来的收获?要想活的精彩必须要努力去探索,去发现。读了《小王子》让我知道了如何活的精彩,让我对生活充满了信心,这让我一生受益,它无时不刻的提醒着我人生不要平平坦坦,要绚丽精彩!

第一次读它,似懂非懂,只是觉得它是一部很伤感的作品;第二次第三次,我有想哭的感觉,但是却找不到它的力量,能使我们伤心的力量所在;第四次第五次,有点感触,就是下面的东西了。

小王子和他的花冲突是他的命运的转折,因为这次转折,小王子开始了他的追求,追求自己也说不清楚的东西,而当自己发现自己真正的归宿应该还是那个自己的星球的时候,小王子,已经会不去了。他,轻轻地倒下。

小王子在自己的遍历世界的过程中了解到了原来自己从未知道的世界,但是,他却遗失了自己的最美。当他发现,已经来不及。每个人都是一样,当我们开始寻找,就已经失去,而人们却没有珍惜当下,没有珍惜寻找中的每一个现在。

“人生自信二百年,会当击水三千里”,主席这句话就是想告诉我们,人生需要乘风破浪,人生有时必须要具备一种勇敢向上的精神,像“小王子”一样活出人生的精彩。

《灰姑娘》读书心得感悟初一参考作文

和一路对她誓死保护的崔斯坦永远的在一起了。

看中本书大概用了一下午的时间,

故事情节回想现在起来其实也很简单。

作者对荒原和恶魔大篇的详细撰写,

有的时候甚至让人觉得枯燥乏味,

但是迪伦和崔斯坦那份百分百信任的爱,

确实也让人为之动容,让人羡慕。

也许,没有火车事故,

迪伦永远都是那个和母亲无话、

被同学嘲笑的小傻瓜。

荒原让她变得更加勇敢坚定,

崔斯坦让她学会了爱与信任。

她能找到他是幸运的,

而我又什么时候能找到我的崔斯坦呢?

也许书中作者想传达给读者的思想,

就是勇敢追寻所爱吧,

但是寻爱的途中又有几人能像迪伦一样,

将生命、亲情、友情全都放在爱情之后,

扪心自问,我做不到。

哪怕曾经下定决心想这样做了,

我的“崔斯坦”还是离开了我。

第一次写读后感,

故事情节虽简单但仁者见仁,

能从中有所想受到启发,

它就是本好书。

最后还是希望全天下勇敢的迪伦,

都能找到她生命中唯一的摆渡人。

正像封皮上所写那样:

iexistbecauseyouneedme.

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