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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活动管理制度标准规范(专业19篇)

时间:2023-11-17 08:30:10 作者:QJ墨客 安全活动管理制度标准规范(专业19篇)

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组织秩序和规范人们的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它起着规范和引导作用,让大家知道在特定情况下应该做什么、怎么做、不能做什么。我们需要遵守规章制度,以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转。通过遵守规章制度,可以预防和减少组织内部的纠纷和冲突,维护组织稳定。

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为建立“安全、文明、卫生、优质”的和谐校园,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促进学校稳步发展,就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安全、文明、卫生、和谐”这一主题,牢固树立“安全教育警钟长鸣,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结合学校学生多,场地、通道狭小等实际,特制定该责任规定,明确责任,落实管理。若因失职造成损失,由责任人承担赔偿、纪律及相关法律责任。

1、教师在上课铃响之前3分钟到教室门外候课。

2、上课铃响完教师精神饱满、从容不迫地走进教室站在讲台上,用精神、自然的眼神注视全班,起立还礼,同时了解学生的出勤情况。如果上课5分钟后迟到学生还未到教室,任课教师要立即告诉班主任,由班主任及时告诉家长,并迅速在同学中了解情况,班主任和年级主管、分管迅速展开调查、分析汇总情况报告德育分管领导和校长。上课教师对所上班级学生人数应清楚把握;班主任更是每节课应知道学生到堂情况;年级主管、分管知道每天学生到堂情况。

3、除班主任和年级主管、分管因特殊情况要了解学生情况外,任何教师不得要求学生离开课堂。特殊情况要求学生离开课堂的班主任老师,必须先告知该上课教师,并征得该上课教师的同意,方可叫出课堂。

4、学生早晚自习生病需进医院,班主任护送学生,检查老师负责课堂自习纪律,待家长到达后班主任才能离开生病学生,返校上自习。

5、课堂上发现学生生病,该上课教师要立即组织护送到医务室或医院,并立即通知班主任联系家长。

6、不能因学生要上厕所而三五成群地把学生放出去,除因拉肚子或生病等特殊情况外不应放学生出教室。

7、应在课前全面检查教学实验物品设施及相关场地器材,教学过程中应教育学生正确使用,严禁学生违规操作,体育老师还应加强器械练习的保护。

1、教师要做到准时下课、延迟3分钟离开教室,观察教室内及走廊上学生的活动情况,保护学生安全。

2、课间10分钟,相应区域学生安全的责任人是前后两节课的老师。每堂课课间、集合xx和解散各楼梯口由前节课教师组织疏散,维持秩序。午间、晚自习前和自习课间,学生安全的负责人是值班教师、行政值周以及值周老师,应加强校园各片巡查,禁止学生追逐、疯打、攀爬高物等及其它危险活动,及时发现并制止学生间冲突。

3、午间、晚自习前和自习课间,进行巡查,保证安全。

下课时,当堂任课教师要在学生全部离开教室后再离去,到指定地点集合;在课间操中,学生的安全责任由年级主管、班主任、活动辅导老师负责;相应年级、班级,若是其它xx或组织活动,就由召集机构及活动组织机构牵头协调以上相关人员分工负责学生安全。主要控制往返途中秩序及活动中的纪律,严禁拥挤、疯打、嬉戏等危险行为发生。

政教处和教务处干事在楼道和校园内加强巡视,防止学生翻爬围墙出校和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到校外活动的往返及整个活动过程学生安全负责人主要是相关年级主管及班主任,活动的组织机构或相关人员应牵头统一协调上述人员,安全问题也应由活动的组织机构或相关人员。应着重教育并加强管理,增强学生交通安全和公民道德意识,注意活动中的纪律及秩序,强调一切行动听指挥,结束时及时安排归校或回家。禁止玩笑、疯打等危险行动。

培优辅差过程中,学生安全由年级主管、班主任负责(参照一、二条)。周六除高三学生培优补差留校外,其余各年级学生均应在周五(夏季下午6∶00前,冬季下午:5:30前)放假离校,离家远的可第二天上午10∶00前离校,周日全校学生均应放假离校。个别确因特殊困难的住校生需留校的`应先经家长同意后,再经班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留校住宿。其它节假日特别是寒暑假中,禁止学生留校(高三暑假期间按规定辅差除外)。

学校所有的考试、所有的活动一定要计划安排到放学的时间结束,任何年级、班级不得提前,特别是上午第四节体育课、下午第四节自习要加强教育和管理,不得提前下课。

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体育课是国家教育部规定的、以身体练习为主要内容的中学生必修课。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鉴于体育教学的实际和特点,为尽量避免学生在校参加体育活动及体育课上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特制定体育课(活动)教育与安全管理制度。

1、课前备好教案,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同时在教案中体现安全措施,对体质差、技能差、纪律差的学生做到心中有数,把课堂上可能出现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2、体育教师课前须做好充分准备,严格实行体育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制度,针对每项体育活动预先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3、上课应集合整队,记录考勤,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同时妥善安排见习生活动。

(1)残疾学生或有严重疾患、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课的学生,由本人凭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向体育组提出免修申请,体育组复核后书面通知班主任。免修学生在体育课时间应自觉在本班教室自修。

(2)如有伤、病或女生经期,由学生本人到校卫生室开具有关证明,并主动报告体育教师,听从体育教师的见习安排。学生请病假不能正常参加体育课,应根据体育教师的要求到规定地点见习。见习的学生不能参加体育活动,也不能中途离场。凡请病假而不参加见习的,一律按旷课处理。

(4)体育教师应及时将缺课情况书面向班主任反馈。

4、上体育课时,学生着装要适宜运动,要求穿运动衣、运动鞋,不携带小刀、钥匙、别针等尖锐、硬质物品,不佩带徽章、胸针等饰品。

5、体育教师对授课项目要给予正确示范,对注意事项要给予提醒,认真组织学生做好课前准备活动和课后整理活动,以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6、在课堂教学和活动过程中,教师必须不离学生,不离场地,对单杠、双杠、铅球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项目,教师必须亲自负责直接对学生进行保护。

7、学生必须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教师的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掌握自我保护的要领,不准离开教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要服从体育教师和体育委员的安排,根据规定的教学练习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练习和活动。严禁学生在课堂上打闹,教师要及时制止学生在课堂上的不安全行为。凡不按要求进行活动而造成自伤或他伤者,后果自负。

8、讲究运动卫生,养成良好习惯。上课前后一小时不饮食,不大量喝水;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后做好放松活动。剧烈运动后,不要立即坐下休息,应积极整理、放松。

9、学校不提倡体育课上开展足球等项目的对抗性训练或练习,严禁体育教师无视教学常规和安全管理要求参加与学生的对抗性练习活动。体育课上教师放纵开展足球等项目的学生的对抗性练习,属于严重教学不当行为,若发生伤害事故均由该教师承担全责。

10、在进行投掷项目练习时,学生要严格按教师发出的投掷和拾拣器材信号进行练习。严禁相互对掷练习。无器材的学生应远离投掷区,拣拾器材时,应持器材返回投掷区,禁止抛掷回投掷区。

11、初学体操动作时,必须在教师的保护帮助下进行。技巧练习必须在海绵垫上进行,在做组合动作时,海绵垫之间不得有间隙。在进行单、双杠、支撑跳跃练习时,也应在器械周围摆放海绵垫。

12、下课前3分钟,体育教师应要求学生收拾器材,集合整队作简单讲评。

(一)扭伤、挫伤、脱臼等肢体硬伤

1、受伤学生应及时报告体育教师;

2、体育教师视学生伤情采取必要的正确的处理措施;

3、一般情况下,体育教师指派学生护送受伤学生到学校卫生室检查;伤情严重的应及时拨打120救护。

4、体育教师应将学生受伤情况及时报告班主任和校领导,以便学校及时联络家长,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二)若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厥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年级组长)和学校领导。

2、校医对病(伤)学生做出初步诊断及采取必要的处置,事后要及时做好学生病(伤)及临时处置情况的记录,并上报学校。

3、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4、班主任(年级组长)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学校领导视具体情况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和领导。

5、体育教师事后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1、课外活动必须有组织有指导进行。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活动时间、活动内容领取器材,到相应或指定的活动场地进行。凡非组织进行或不按要求进行活动而造成自伤或他伤者,后果自负。

2、学生应认真按照各项活动的要求进行活动,自觉遵守体育道德和各项体育运动规则。

3、不到有危险的场地去活动,不用有危险的器材设施,不做有危险的动作。

4、运动队训练须按教练员要求进行。

5、所有体育活动除遵守有关规则外,学生还必须遵守校规校纪,如有违反由教导处严肃处理。

1、学校坚持以生为本、健康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学校实施体育教学、安排体育活动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总务处每学期初和期末至少两次对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维修。

3、体育组和体育教师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场地要勤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放置警示牌,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施、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1、实行学校大型活动批准制度。原则上不准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大型活动,如确实需要组织学生到外地或较远地方旅游、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在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必须报请校长批准。

2、节假日期间,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用学校、班级、教师个人名义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生活动。

3、活动开展之前,必须成立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确定活动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

4、各种大型集体活动外出前必须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周密的活动计划,指派有经验的干部、教师勘察活动场地,并有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必要时要办理相关的保险手续。对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

5、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6、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7、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活动计划、应急预案、带队人员分工等必须书面形式提前送到学校安全办公室审批和留档。

8、活动期间每天上下午由活动负责人向校长汇报安全情况。

9、组织学生活动使用交通工具,必须与承运单位共同落实交通安全措施,严禁车船无照运行、带“病”运行和超员运行。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

10、活动期间,如发生重大意外事故,必须第一时间组织抢救伤员,并向校长或上级部门报告。

11、外出活动结束后,必须采取具体措施,确保学生安全到家。

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使班组安全日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日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单位必须开展以班组、车间、处室为单位的安全日活动,每周一次,每次不少于五十分钟,一般活动时间为每周二下午。安全日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条 活动内容

1、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总结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

2、结合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3、根据事故预案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

4、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法等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试。

5、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第四条 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即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基层单位领导和安全员要对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并写出评语。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

第五条 车间领导必须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公司、厂的处室以上领导也要定期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具体规定为:

1、公司领导每季度参加一次。

2、公司处室领导及厂领导每两月参加一次。

3、各厂处室领导每月参加一次。

4、原则上各有关领导要参加所承包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班组安全日活动。

5、公司处室以上领导参加活动时间由公司质安环处安排,各厂处室以上领导由厂质安环处安排。

6、认真执行《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回执单》制度。

第六条 要充分发挥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落实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提高活动效果。

第七条 安全管理部门要做好日常检查和考核,并将其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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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1、切实加强体育课、课间活动的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技术要领、运动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体育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学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

3、要建立好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予劝阻。

4、运动前要进行详尽的技能教学和安全教育,统一上课,个别指导,以适应学生的个体差异。

5、要认真检查服装、鞋袜是否合适,身上不佩带微章、钢笔、钥匙、小刀等杂物,戴眼镜的学生垫上运动必须摘下眼镜。

6、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使身体逐步适应激烈的体育运动。运动中要重视并切实搞好运动保护。运动后要做好整理活动,使身体由激烈的体育运动状态逐步恢复正常。

7、体育组和后勤部门要定期对体育器械、实验设备等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寒暑假期内必须进行一次彻底检查检修,有安全隐患的必须撤除。

8、严禁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体育活动,早操、跑步等体育活动全部安排在校园内进行。

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搞好安全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全校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把安全教育列入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班主任工作计划,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由学校德育办公室、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组织开展。学校根据工作计划和当前工作实际,确定当前学生安全教育的中心内容和重点形式。德育办公室在学期工作计划中要专列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体育课、实验课老师要结合课程实际做好每堂课的安全教育工作。

1、严格执行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实现学校的管理目标。

2、坚持每学期开学初的“安全自查整改”活动。针对存在问题,制订出相应的班级管理目标和管理措施。

3、以德育工作和团队工作为抓手,在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中,全面落实安全教育,做到长期性、经常性和针对性相结合。

4、加强与派出所联系,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

5、对问题学生、学习、生活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帮助,努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6、加强学校网络使用安全管理。按公安部门有关计算机网络安全运行的法规,制订相应的措施,严格执行。计算机教室加强安全管理,严防意外事故发生;注意计算机房教室的环境卫生,确保不影响学生身体健康。

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学生在集会及大型活动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建立完善学校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集会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得保证。

2、 学校举行全校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速度,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3、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所需要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区教育局备案;学校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法定营运资质,必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5、大型集会活动前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6、 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7、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8、在活动中,学校领导班子严格下沉年级组制度,班主任及跟班教师相互配合杜绝学生严重事故的发生。

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学生集中活动区安区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高效、有序地组织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秩序,明确事故处理的责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不受伤害,特制订本安全管理制度。

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确保集中活动万无一失。

实行学生集中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动,要上报教育局,班级或少先队组织的活动要向学校申报,由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做好活动的组织和抓好安全。

集中活动前要做好安全教育及宣传活动安排。

各班清点人数上报教导处。

利用车辆必须要有正规的营运执照客车。

组织学生有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前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到达目的地后要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

教育学生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近水及偏僻的地方。

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三五成群,不要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带班老师要加强巡逻,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措施并及时拨打领导组负责人电话。

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序上车,班主任将搭班的学生按时送回学校,待学生离校后,才能离开。

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我校大型活动和校外活动种类较多,主要有“六一”儿童节、艺术节、其他有关大型集体活动等。各类活动在规模、时间、环境、场所、形式、内容、组织、安全知识教育、事故预防和处置等各方面特点又各异。为了确保学校师生在参加大型活动和校外活动时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每组织一次大型活动或校外活动,都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事前拟定详细计划和方案,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严禁组织小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商业性活动。

成立活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工合作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学校每组织一次活动必须制定安全工作预案,预案包括活动时间、地点、路线、参加人员、配备要求、交通工具、餐饮和住宿安排、活动总负责人、各环节中的专项负责人、各班级(小组)负责人、以及安全事故应急措施和活动奖惩措施等。

1、活动前熟悉环境,勘查活动场所。

2、在时间安排上尽量做到提前预约,并注意选择适宜时间和天气。

3、根据季节性气候和气象局的天气预报,提示活动参与者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4、积极主动与公安、交通、医疗、餐饮等部门联系,争取各方面的协调配合。

5、所需交通工具及驾驶员的选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严禁联系使用农用车、货运车、船违章载人。

6、准备移动电话、话筒、哨子、队旗等联络工具。

7、准备适量的急需药品。

1、保证各个环节上安全负责人坚守岗位。

2、出发前和到达目的地后以及返校前、后都要注意清点人数,避免走失学生。

3、要以班级为单位,有秩序地安排进场和退场。

4、在活动过程中保证活动的秩序,严禁学生在场内嬉戏、追逐、打闹或大声喧哗。

5、使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处于应急准备状态,对其他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排除。

七、活动结束后,做好安全工作汇报总结,完备安全档案资料。

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校组织的师生集体活动安全,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校园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开展的集体活动是指在由学校组织的校内外集体活动,如春秋游、冬夏令营、六一庆祝等集会、运动会、实践活动等。

1、加强学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学校各职能部门(大队部、教导处、总务处,卫生室,体育组,班主任等)应保持沟通,加强协作。

2、执行大型活动申请报备制度,全班性校内活动由年级组长审批,年段性校内活动由年级主任审批,全校性校内活动由校级领导审批并上报镇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校外或跨乡镇大型活动上报镇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报县教育局备案。

3、活动负责人必须在每次活动前制定好活动计划和安全管理方案、应急预案等,落实专人负责和具体管理人员以及车辆安排等。如果是由旅游公司承办的活动,要为参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4、活动前、活动中对活动涉及的场所和设备器材(如学校建筑,专用设备,体育器材,教室门窗)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及时进行修理。

5、活动前利用广播,晨会,班会等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的宣传,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6、在室外教学活动中,教师应了解并注意少数生病、特异体质学生的身体情况,注意运动项目,运动量和天气对身体的影响,加强保护措施。

7、在校外社会教育实践活动中,带班老师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按学校制定的纪律和要求教育学生,并带领好学生进行活动。

8、每次活动中卫生员应配备必要的药品,随队活动。

9、活动之后做好书面记录,整理相关资料。

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外出活动前的申报制度,学校组织的春(秋)游社会实践、夏令营、外出参观等一些大型的素质教育活动,事先必须经学校校务会讨论通过,再向教育局有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进行;观摩电影、公益劳动和社会上要求学生参加的各种演出等活动,组织者事先向校领导报告,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2.组织者应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对活动地点、交通工具、活动安全、活动管理、旅行社的服务和信誉等作严格的考察,认真安排,消除事故隐患,并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

3.每次活动都要落实一名校级领导亲自组织带队,带队领导外出前必须召开相关带队老师会议,做好分工,提出要求,明确带队教师的职责。

4.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告知学生在活动中应当注意的事项,增强学生遵纪守规和安全防范意识。

5.外出活动用车须选用区教育保障中心批准的车辆。活动前带队领导须对各车牌号码进行校对,保证车况良好。

6.学生外出活动,如遇突发情况,带队领导必须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同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以便控制事态的扩展。

7.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8.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车间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一、安全活动是经常性安全教育的一种方式,要结合本班组的具体情况,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的开展活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二、班组安全活动内容为:

1、学习安全文件,安全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2、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吸取事故教训。

3、开展事故预测和岗位练兵,组织各类安全技术表演。

4、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5、开展安全技术座谈、公关和其他安全活动。

6、发动员工提出讨论解决安全隐患及提出安全建议。

7、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不利于安全的倾向。

三、安全活动各班组每周进行一次,每次不得少于一小时,任何其它活动和会议不得占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请假。

四、安全活动必须有认真、完整、真实的记录并妥善保管。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一、企业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佩戴和使用。

7.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二、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建立“安全、文明、卫生、优质”的和谐校园,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促进学校稳步发展,就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安全、文明、卫生、和谐”这一主题,牢固树立“安全教育警钟长鸣,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结合学校学生多,场地、通道狭小等实际,特制定该责任规定,明确责任,落实管理。若因失职造成损失,由责任人承担赔偿、纪律及相关法律责任。

1、教师在上课铃响之前3分钟到教室门外候课。

2、上课铃响完教师精神饱满、从容不迫地走进教室站在讲台上,用精神、自然的眼神注视全班,起立还礼,同时了解学生的出勤情况。如果上课5分钟后迟到学生还未到教室,任课教师要立即告诉班主任,由班主任及时告诉家长,并迅速在同学中了解情况,班主任和年级主管、分管迅速展开调查、分析汇总情况报告德育分管领导和校长。上课教师对所上班级学生人数应清楚把握;班主任更是每节课应知道学生到堂情况;年级主管、分管知道每天学生到堂情况。

3、除班主任和年级主管、分管因特殊情况要了解学生情况外,任何教师不得要求学生离开课堂。特殊情况要求学生离开课堂的班主任老师,必须先告知该上课教师,并征得该上课教师的同意,方可叫出课堂。

4、学生早晚自习生病需进医院,班主任护送学生,检查老师负责课堂自习纪律,待家长到达后班主任才能离开生病学生,返校上自习。

5、课堂上发现学生生病,该上课教师要立即组织护送到医务室或医院,并立即通知班主任联系家长。

6、不能因学生要上厕所而三五成群地把学生放出去,除因拉肚子或生病等特殊情况外不应放学生出教室。

7、应在课前全面检查教学实验物品设施及相关场地器材,教学过程中应教育学生正确使用,严禁学生违规操作,体育老师还应加强器械练习的保护。

1、教师要做到准时下课、延迟3分钟离开教室,观察教室内及走廊上学生的活动情况,保护学生安全。

2、课间10分钟,相应区域学生安全的责任人是前后两节课的老师。每堂课课间、集合xx和解散各楼梯口由前节课教师组织疏散,维持秩序。午间、晚自习前和自习课间,学生安全的负责人是值班教师、行政值周以及值周老师,应加强校园各片巡查,禁止学生追逐、疯打、攀爬高物等及其它危险活动,及时发现并制止学生间冲突。

3、午间、晚自习前和自习课间,进行巡查,保证安全。

下课时,当堂任课教师要在学生全部离开教室后再离去,到指定地点集合;在课间操中,学生的安全责任由年级主管、班主任、活动辅导老师负责;相应年级、班级,若是其它xx或组织活动,就由召集机构及活动组织机构牵头协调以上相关人员分工负责学生安全。主要控制往返途中秩序及活动中的纪律,严禁拥挤、疯打、嬉戏等危险行为发生。

政教处和教务处干事在楼道和校园内加强巡视,防止学生翻爬围墙出校和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到校外活动的往返及整个活动过程学生安全负责人主要是相关年级主管及班主任,活动的组织机构或相关人员应牵头统一协调上述人员,安全问题也应由活动的组织机构或相关人员。应着重教育并加强管理,增强学生交通安全和公民道德意识,注意活动中的纪律及秩序,强调一切行动听指挥,结束时及时安排归校或回家。禁止玩笑、疯打等危险行动。

培优辅差过程中,学生安全由年级主管、班主任负责(参照一、二条)。周六除高三学生培优补差留校外,其余各年级学生均应在周五(夏季下午6∶00前,冬季下午:5:30前)放假离校,离家远的可第二天上午10∶00前离校,周日全校学生均应放假离校。个别确因特殊困难的住校生需留校的应先经家长同意后,再经班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留校住宿。其它节假日特别是寒暑假中,禁止学生留校(高三暑假期间按规定辅差除外)。

学校所有的考试、所有的活动一定要计划安排到放学的时间结束,任何年级、班级不得提前,特别是上午第四节体育课、下午第四节自习要加强教育和管理,不得提前下课。

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为使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厂(车间)开展的各项活动。

学习国家和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像;

开展查隐患、防习惯性违章活动;

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

其他安全活动。

2.1 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是公司的一项重要活动,各部门、班组长要认真组织,严格考勤,不得无故缺勤。

2.2 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内容要齐全,包括参加人数,活动内容、发言情况,记录要认真、真实,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即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基层单位领导和安全员要定期对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并写出评语。

2.3厂(车间)领导必须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公司领导每月参加一次,各部门领导每月参加两次,原则上各有关领导要参加所承包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班组安全日活动。

2.4安全管理部门要做好日常检查和考核,并将其纳入安全责任制考核当中。

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为保护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尽可能保证师生的外出实践活动安全,特制订三灶学校学生校外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及学习安全知识的自觉性,提高其业务技术素质和应知、应会水平,使职工了解当前公司井的安全形势,特制定安全活动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 每星期五为安全活动日,各区队必须按时召开。

第二条 安全活动必须由队长亲自主持。

第三条 安全活动不能走过场、摆形式,每次活动参加人数和会议内容要有记录。

第四条 安全活动会参加对象必须是当天实出勤人数,无故不参加者,第二天停止工作。

第五条 无故不召开安全活动的区队,一次罚队长每人100元。

第六条 区队领导重点讲现场安全工作、注意事项,总结上周安全情况,传达上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会议内容,布置下周的安全工作及注意事项。

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鑫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1.计算机室是学校现代教育技术教学的重要场所,要作好防火、防雷、防盗、防静电等处理,并设专人进行管理。

2.教师须经过初级或以上的计算机培训才能使用计算机室;使用计算机室前,必须先向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再由负责人统一安排使用。

3.任课教师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计算机、网络设备及各软件系统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向负责人报告;如因教学需要而改动计算机软硬件的设置或安装、删除软件的,须与负责人协调,并作出相应处理,若不能协调则报网管中心。

4.学生的座位由任课教师安排,做到计算机编号与学生相对应;使用时,注意设备的运作情况,如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负责人,以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5.使用结束时,任课教师要在学生离开前及时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问题,及时跟踪处理;同时应整理好所有设备,关闭电源、锁好门窗,作好相关的使用登记方可离开。

6.每月对计算机室的软硬件系统进行维修和保养,每学期对网络及电路系统进行全面检查。

7.如需外借计算机室的软、硬件,须向负责人申请,经同意并作好登记后方能借出。

8.计算机室内严禁吸烟及进食;负责人每周组织一次清洁,寒暑假前要彻底清洁一次,并对计算机设备作好防尘处理(如盖防尘罩等)。

1.学生进入电脑室要轻声慢步,按编位就座,严禁喧哗、打闹,保持室内安静。

2.注意室内卫生,禁带食物、饮料进入,不准乱丢纸屑、杂物,禁止在室内吸烟。

3.爱护室内设备,严禁携带永久性磁铁进入计算机室;不允许随意改变设备配置,轻敲键盘,开机、关机及其它操作都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老师或管理员处理。

4.爱护室内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桌椅上乱刻乱画,如有意损坏,须照价赔偿。

5.未经老师或管理员同意,不能触动电器开关,不得随意取软磁盘及开启打印机。

6.非本室磁盘,未经批准,不得带入或使用。

7.未经任课教师同意,不得玩电脑游戏及进行与课程无关的操作。

8.用机完毕后,应按规程关机,整理桌面,填写使用登记表,经老师检查允许后方可离开。

因责任人(或学生)违反以上规定造成损失的,责任人(或学生)负责赔偿损失,并扣“教师发展性评价”考核分10分。

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为保证师生正常的体育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和普及学生体育活动,使教学和群体工作既热烈蓬勃地发展,又有条不紊、安全有序地运行,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规定:

一、体育教师及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责任心,严格管理,认真履行职责。

二、教师上体育课,既要完成体育教学任务,又要保证学生安全。如上到有一定危险性的体育教材如跳马、单双杠、铅球、跳高等时,教师不仅要教给学生体育活动的要领,还要在教学场地对学生进行保护与帮助,并安排学生干部协助。如因教师组织课堂不力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由任课体育教师负完全责任。

三、体育教师上课时间和活动时间不得擅自离岗,因离岗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由责任者负责。

四、学校教务处要按照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体育课、安排学校运动会、冬季长跑等体育活动,统筹考虑学生人数、场地、时间、活动项目等,以确保学生体育活动的安全。

五、在组织学生做课间操时,德育处一定要安排专人管理,集队速度不宜要求过快,禁止学生在楼梯、过道互相追逐打闹。

六、教师要教育学生必须遵守体育教师的'指挥,服从管理,不得擅自动用各种设备和损坏体育设施,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学校教务处主任和体育教研组长要定期检查维修体育设施,如:铁网围栏,篮球架、健身器材、单、双杠、电器开关,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七、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时,教师要在报告的同时,积极组织将学生送往就近医疗点治疗。

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课间是学生消除学习疲劳,活跃身心的时间。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课间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创设宽松、和谐的课间环境,促进学生的学习和身心健康,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校课间活动安全常规及管理制度。

1、课间活动的范围限制在校园内,严禁学生课间擅自出校园玩耍;

4、在走廊、过道、上下楼梯要靠右行,做到轻声慢步,不争先恐后,不挤在一起;

5、课间活动要适量、轻松、愉快,不能累得满头大汗又急急忙忙赶着上下一节课;

7、课间活动不要在课室内进行,不要吃零食,不要乱抛果皮壳、纸屑,要讲究卫生。

1、课间活动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2、各班要认真落实课间常规要求,让学生人人理解,人人做好,形成良好的课间秩序;

3、值日教师、值日学生要加强课间巡视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5、各班配备一名安全巡视员,发现有违反课间活动常规的,要及时制止并报告班主任;

6、课间常规要求列入文明班级考核内容,每日检查评比,每周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