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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人民警察心得体会优质

时间:2023-07-08 12:59:04 作者:曹czj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3年人民警察心得体会优质篇一

铸正气树形象尽职守

——学习《人民警察法》感悟

转瞬间,从事交警这一职业已有二十多个年头了,我身为一名交通警察,肩负着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神圣任务。这个职业风险性大,在抓获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路面查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时,都有可能受到违法人和犯罪分子的伤害,而今打开各种媒体,关于交通警察执法期间遭受暴力袭击,群众起哄甚至集体围攻的事件屡见不鲜,尤其是这些每天沐风栉雨保障公路畅通、群众出行安全的人民警察,有时却连自身安全都无法得到保障,而与群众矛盾也是日趋紧张。俗话说的好,“家有家规,行有行规”,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此次在全市开展的学习《人民警察法》“三个一”活动,使我更加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对《人民警察法的》重温学习,这不仅是规范警察自身的行为的准则,检验一个人民警察的标准,同时它也是咱可以合理应用的一法律的武器,从而维护自身的利益。

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在日常工作中,我自觉养成了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一言一行都要对照《人民警察法》,这就是作为一名人民警察的底线和准则。现代社会生活的多样性,给了每个人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但不论怎样选择,都不能离开做人的底线,都不能颠倒是非。辟如,别人经商做买卖我们警察及其家属就不能做,别人能经常出入舞厅,于灯红酒绿环境下怡神,当交警的就不能,而且发现社会上的丑恶现象,就不能熟视无睹。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时,必须树立的社会价值观和公民的人生观。它应当成为我们全社会的共识,也应当成为每个公民做人的准则,而人民警察的行为和准则底线就是对党对人民无限忠诚的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

然而,现实社会是复杂多变的,在生活工作中总能遇到你意想不到的事情。交警上路查处交通违法,收缴罚款,这本身就容易同老百姓产生矛盾纠纷,要想每个公民都能理解交警这个职业,让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是谈何容易?我辖区面积大,人口稠密,随着经济的增长,外来打工人员也逐年增多,交通压力明显增大,在打工一族中,大多数人都在温饱线上苦苦挣扎,他们出行时坐不起出租,只好去乘坐满世界跑的摩的。他们和部分当地群众、下岗人员以及穷困户,成了摩的司机们赖以生存的主要客源。在这些摩的中,有牌有证的是极少的一部分,绝大部分是无牌无证的黑摩的。“黑摩的”的出现引发了不少交通事故。这些摩的和驾驶员,既无牌也无证,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的同时,也使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公、私财产受到了极大的威胁。因此,上级三令五申要求:彻底取缔无证照(无驾驶证、无驾照)黑摩的。xx年3月6日9时,我正在卡口执勤,突然从迎面驶来一辆摩的,按平常工作经验,我一眼就看出是无牌无证驾驶。于是,二话不说我就把它拦了下来,并要求驾驶人出示驾照。“怎么又是你!”,不出所料,驾驶人叫周长龙,算得上这儿的“老脸色”了,不久前就曾教育警告过他一次,将他放行,按照相关法规,这次必须扣他的车还要罚款。周某傻眼了,他声称:从早上到中午,1分钱没挣上,身上连碗牛肉面的钱都没有,哪有钱交罚款呀?我法律法规必须遵守,就在这时,几个外地闲杂人才聚了上来,出来挣钱,咱们容易吗?”他们这么一吵吵,给周某壮起了胆:“就是,老子还没有挣上1分钱哩!”围观的群众也开始为他愤愤不平:是啊,这些警察不干正事,这满街跑的小偷不去抓,反来管凭力气吃饭的老百姓„„看到场面即将失控,我立即电话请求增援。周某不耐烦了,乘势发动摩的想逃走,我一把抓住了车把手,“你不可以走,必须依法接受处理!”周某眼看无法逃跑得逞,随手拿起一利器往我手上猛戳,我感到一阵阵无比剧痛,顿时满手都是鲜血,但此时头脑中始终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是一名人民警察,就是死死抓住不放„„此时,周某见状吓傻了眼,围观的群众看不下去了,纷纷指责其恶劣的行为。就在这时,增援的民警立刻冲上前来将周某迅速控制住带回当地派出所处理。后来,周某因暴力抗法被依法拘留。

经历了此事件后,虽然我只是受了点轻伤,但在内心却深有感触,对交警这一职业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遇到委屈要学会多忍一忍,现在不是讲求“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吗?那时倘若换成20多岁的青年交警,恐怕早已经大大出手,后果不堪设想吧。

《人民警察法》的核心是执法为民,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每一位,是我们人民警察坚持人民满意的标准。我们要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 悔无愧,不辱使命,必须具备人民警察应有的素质和水平。作一名合格的交通警察,服务人民,保一方平安,必须在狠抓“三基”活动中精通业务,苦练过硬的基本功。怎样苦练,就是要精益求精,真正深入进去刻苦钻研,锲而不舍,但也乐在其中。交通警察才就能成辨是非铸正气的践行者,以实际行动引领社会风尚的鲜明旗帜。

2023年人民警察心得体会优质篇二

人民警察形象代表着国家、政府的形象,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树立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对维护党的领导,维护政治稳定,维护社会安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公安机关一直在转变管理理念,强调树立新型的、更富人情味、值得信赖的警察公众形象,在加强队伍建设、改变警察形象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如执行“五条禁令”、开展“专项”教育等一系列活动,使警察的总体形象有了明显地变化,服务热情、工作规范、执法文明等形象,在人民群众中得到有效的树立。那么如何建立一支纪律严明执法严格本公安交警队伍,已经成为需要我们去认真思考认真实践的问题。下面,笔者结合目前开展的“四查”活动谈几点个人认识。

一、开展“四查”教育整顿活动的必要性

当前,交警队伍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任务非常艰巨,公安交警的责任十分重大。面临新形势、新挑战,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四查”教育整顿是改善公安交警队伍现状的必要手段,是提高公安交警队伍战斗力的重要举措,是完成好日益艰巨繁重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任务的客观需要。因此,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这个时间组织开展“查思想查执法查纪律查作风”“四查”教育整顿活动是权宜之举,能够使全体民警准确把握形势,增强忧患意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使命感,克服盲目乐观和松懈思想,为交警队伍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当前交警队伍的现状

当前在交警队伍中,个别领导干部和民警工作作风不实,宗旨意识不强,纪律涣散,引起群众不满;在路面执法中,罚款不给票、少开票,为违法车辆充当保护伞,参与入股分红,收取保护费,利用职权以权谋私,收取当事人好处,违规办理业务等在执法单位不同程度的存在;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令案件仍很突出,个别民警理想信念动摇、政治变质,严重损害了交警形象和执法公信力,损害了警民关系。

交警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与社会阴暗面打交道较多,稍不留神就有可能发生问题,可以肯定地说,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和社会消极腐败现象对交警队伍的影响一时难以完全消除,交警队伍自身容易受到社会消极因素影响的客观现实难以根本改变,交警工作易受腐蚀滋生不正之风的现实危险性正在增加,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可能性在不断的增大。

还要清醒的看到,与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相比,交警反腐倡廉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个别单位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流于形式,制度形同虚设,监督乏力,有的领导和民警作风漂浮,工作不实,掩盖矛盾,粉饰太平,不能正视队伍中的腐败问题,队伍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是发展理念缺乏。部分民警由于受旧的执法理念的影响,缺乏科学发展观的发展思维,认为“上路纠违,违法必罚”,通过处罚就能达到“保安全、保畅通”的目的,而且罚则达上限,认为“依法从重处罚”才能起到最好的教育效果。殊不知,时代进步了,社会发展了,交通参与人的素质也提高了,交通管理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提倡人性执法,重视教育的“软实力”的作用,提倡“良言一句暖人心”的教育宣传效果。

二是民警素质不高。作为执法主体,交通民警直接接触广大驾驶人,由于部分民警不重学习,缺乏训练,管理水平低下,宗旨意识不强,群众工作方法不当,执法艺术和水平不高,方法简单、态度生硬,易产生对立情绪,造成被动。个别思想不纯,物质欲望强烈,为谋私利,以权谋私,伤害了群众感情,破坏了交警形象。

三、对策思考

一要从严治警。建设一支素质好,形象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交通民警队伍,不仅有利于推动工作的开展,更有助于改善警民关系。因此,要针对执法队伍自身的问题和不足,始终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从严治警,学习强警,加强民警队伍的教育,增强公仆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强化内外监督机制建设,遏制民警违法违纪问题,要针对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净化纯洁民警队伍;深入开展大练兵,走素质强警之路,提高执法水平,提升驾驭交通管理局势的能力。

二要规范执法。规范执法是对交警队伍的基本要求,加强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是认真贯彻落实孟部长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进一步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要加强执法制度建设,确保民警每一个执法行为和执法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减少执法的随意性。要大力加强交通民警的岗位训练,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要改进执法方式,坚决杜绝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要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要着力解决民警执法形象不好、执法用语不规范、不按程序执法、乱执法等问题,使有效投诉和信访明显下降。

三要积极引导。要善于做民警思想工作,开诚布公的与民警进行谈心交流,处理好工作与个人关系,及时化解矛盾,赢得民警的理解和信任,在队伍中营造一种严肃、活泼、团结、奋进的工作氛围。通过做思想工作,让民警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形成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的工作作风。当民警在单位工作既轻松又顺心时,就会产生巨大的工作热情和活力,有力地推动各项工作的进步。

四要防微杜渐。加强队伍管理,要有长远的眼光和宽阔的视野,不可急功近利,只看到眼前的局面,而不注意对今后工作的影响。首先要加强日常管理,不因事小而不为,强化管理贵在从小事入手、从细微处入手,点滴的积累,才能保证长久的稳定;要增强观察事物的敏锐性,善于发现问题苗头,将一些问题消灭在萌芽状况,防止问题的发生和扩大。出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能推、拖、让、盖,要勇于承担责任,大胆进行调查处理,避免问题的进一步扩大和恶化。

五要建立完善机制。机制是制度的有机结合体,其内容具有规范性,其作用具有一贯性。建立科学的机制是克服管理随意性,实现管理规范化、有序化的根本途径,因而机制在管理中更具根本性和长远性。实践反复证明,机制出导向、导向出风气、风气出人才、人才促发展。一是传统的管理表现方式是以人管人、以人管物、以人管事,最大的弊端是随意性,容易导致管人上讲面子,管物上凭感觉,管事上看情况。二是传统的管理手段单一,解决任何问题几乎都是采取“做思想工作”的办法,于是乎把许多带有“不许”、“不准”的“有关规定”看作管理的法宝,但往往事倍功半。三是传统的管理没有严格科学的目标设定,没有保障“持续发展”的多项目的考核,往往时而凯歌高奏,时而偃旗息鼓,哪方面“空白”了就集中人力突击一下,哪里“下滑”了又调猛攻一下,哪个民警出了问题,或集中“总结教训”、集体反思几天,或开展集中学习整顿,原因就是没有长效的管理机制作为保障。因此,加强队伍建设必须建立健全长效的管理机制,以制度治警、以制度育警,由人治转变成法治,从人为的主观操作完全脱离出来,形成良好的局面。六要从优待警。倡导以人为本,落实从优待警,必须清楚认识到以下四个反差:一是高风险与滞后的安全保障的反差;二是高消耗与恶劣的健康状况的反差;三是高负荷与低微的工作待遇的反差;四是高压力与沉重的思想负担的反差。以上反差严重挫伤了民警工作主动性、政治进步积极性,产生消极怠工的情绪。要针对以上反差,因病施医,制定相应的措施,真正落实从优待警方针,真心真意为民警谋福利,办点实事,办点好事,民警没有思想包袱和精神压力,工作起来就会更加积极主动,更加自主自觉,队伍管理起来就会事半功倍,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七要提高意识。既然你加入了警察队伍,就决定了你八小时以内是警察,八小时以外也是警察,也应铭记警察身份;着警察服装的时候你是警察,要履行警察职责,不着警察服装的时候你还是警察,也要奉行警察职责,群众对警察的要求和监督无时无处不在,警察对自身的约束更应该彻里彻外。惟其严格自律,才能无损于头上的警徽,才能无愧于“人民警察”的光荣称号。

人民警察心得体会二:一名人民警察的心得体会(1005字)

“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这个入伍之初就接受过的新兵教育内容,本应是每一名官兵铭记在心的道德操守,如今却作为专项课题大讨论。也许,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当前部分官兵在当前物欲横流的社会环境下,理想信念发生扭曲,从而不得不再将根本重提,重塑官兵理想信念准则。

穿上军装,便肩负着责任。身为一名党员、一名军人,我想,从警做警的根本原则还在于“清廉做事、干净做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耐得住寂寞,扛得住诱惑,抵得住人情,管得住小节,时刻提醒自己把好“思想观、金钱观、人情关”。

物不自腐,虫无以生。面对当前形形色色的诱惑,我想若不保持的坚定的信念和高洁的心性,一念之非、一动之妄便会腐蚀心性,致使在反腐斗争中败下阵来,对此,结合身边现实案例,我认为要真正管好自己,必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在思想上自省。没有思想上的清白,也就不可能有作风上的廉洁。拒腐防变首先要从思想上把好防微杜渐的关口,坚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注重点滴养成,做到防范于未然,做事之前问问是否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家人、对得起单位,通过三省吾身,确保做到“一念之非即遇之、一动之妄即改之”,筑起一道思想上的钢铁长城。

三、引以为戒,更重要的是要做到警钟长鸣。法律之前,没有特权,我们身为执法人员,更应该明白做到知法懂法、执法守法,在用法律约束别人的同时,先看看自己是否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在工作上自励。既然选择了这份职业,就应当对得起身上的军装,在日常工作中,要时常用高尚的精神激励自己,本着服务的理念,干净做人,凝聚民心,团结群众,奋发向上,真正把精力用在工作上、用在学习上。

总之,自我总结在从警之路上,要做到“无愧”二字,就必须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念、自觉打扫头脑中的灰尘,使自己耐得住寂寞、扛得住诱惑、顶得住歪风、经得起考验,才能真正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得好,用的正。

人民警察心得体会三:基层人民警察工作心得体会(2403字)

公安部在《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中,明确把做群众工作作为警务室民警的首要职责提了出来。贯彻落实公安部的决定,深入实施“两大警务战略”,警务室建起来了,民警下沉到位了,如何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提高群众工作水平,是基层警务室民警都在探索和实践的重大课题。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民警和带兵人,笔者的心得体会是,要想做好群众工作,就必须注意“三个三”。

一、必须克服“三种观念”

一是必须克服以管理者自居,视群众为单纯的管理对象的错误观念。在实际工作中,基层一些民警始终不能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总是认为,自己是代表政府管理人民的,群众就是公安机关的管理对象,所以,总是以管理者的身份对群众颐指气使,把党和人民交给的权力用来摆架子、施威风,“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无形当中把自己摆到了群众的对立面,人为地拉远了民警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影响了整个公安队伍的形象和声誉,使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受到了冲击和动摇。

二是必须克服与己无关,视群众的求助为份外负担的错误观念。在农村,应当充分肯定的是,随着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一遇到为难招窄的事情,求助于法律、求助于公安机关的行为明显增加。对于属于我们职权范围内的事,应该尽力办、尽快办,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这是对的、毫无疑问的;对于不属于我们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也必须热情向群众解释清楚,帮助群众联系或者明确告诉去哪个部门办理,群众明白道理后,既可以在事情的办理中少走弯路,也会对我们民警心存感激。

三是必须克服小事一桩,对群众请求我们办理的事情不屑一顾的错误观念。侦破刑事案件,依法、及时查处治安案件,无疑是公安机关责无旁贷的重要工作职责,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告诫应当似警钟时刻回响在我们的耳畔。农村警务室民警要积极参与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下力量协助党委、政府或村干部把“小事”协调好、解决好,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必须创新“三种工作方式方法”

一是要创新入户核查的方式方法。入户核查,是基层民警掌握辖区居民情况、有效加强人口管理和户籍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警务室民警了解群众家庭生产、生活等情况,了解群众疾苦,改善警民关系,有针对性地为群众提供服务的必要途径。以往工作中,警务室民警大多是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定时到群众家中进行核查,缺乏自主性,有时也往往因为群众家中无人无法进行。新的形势下,入户核查必须根据农村的特殊情况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地进行,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春节期间,外出打工的青、壮年劳动力返回了家乡,家人团聚,这是我们入户核查、接触群众的最好机会;春种、秋收季节,大多男青、壮年劳动力也返回农村,这就需要我们走进田间地头,抓紧进行走访调查。

二是要创新办理相关证件手续的方式方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人财物大流动的趋势必然要波及到农村。每年春季,针对农民外出打工相对集中的实际,有的派出所还采取了将辖区各村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开的做法,由所长带领户籍内勤和警务室民警集中深入到各村主动为群众办理户口和身份证等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外出打工的农民。随着科技强警步伐的不断加快,微机也将进入农村警务室,从现在开始,就必须做好警务室民警微机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训练,待公安五级网开通后,及时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便利、优质的服务。

三是要创新社会治安防范的方式方法。组织、宣传、发动群众切实提高自防自治能力和水平,搞好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是警务室民警做好群众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当前尤其是要选择那些农村金融营业网点、加油站、灌气站等重点要害部位和繁华的农贸集市适时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派出所联网,以节省警务成本,提高防范效能,使农民在有效的治安防范中得到切实的保护,看到公安机关的服务诚意。

三、必须追求“三种良好效果”。

一是要追求警民关系和谐融洽的良好效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关键最核心的是要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而民警与群众之间的和谐相处,既是我们做好群众工作应该追求的目标,也应是我们警务室民警必须努力的方向。只要我们真心实意地置身于群众之中,想他们之所想、急他们之所急,帮他们之所需,真正做他们的知心人、好朋友,群众才会真心的理解我们、关心我们、支持我们,否则,你做得再好,老百姓也不买你的帐。

二是要追求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效果。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力军,我们做群众工作的目的就是要密切警民关系,巩固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进而做好公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警务室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必须把及时掌握社情民意作为重要任务,及时发现和化解消极对立的不和谐因素,及时发现治安隐患,确保一方平安。

三是要追求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警务室民警做群众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在于赢得群众满意。群众满意是检验一切公安工作的最好标准。“千好万好不如群众说好,金奖银奖不如群众夸奖”,告诉我们做群众工作必须把群众满意作为唯一的尺度,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把维护好人民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在解决好治安问题的基础上,真心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就能让群众满意,就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2023年人民警察心得体会优质篇三

在经历了一个学期的学习之后,我对张老师所教的《警察学》也有了新的认识。《警察学》对我们警察院校来说是一门必修的课程,对我们更加深刻的认识人民警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是一门很实用的工具。在这一个学期的学习中,有很多感想,也有很多收获。下面谈谈我对人民警察的认识。

(一)人民警察的概念

人民警察是指在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下,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主义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在警察机关中,依法代表社会主义国家行使警察职权,履行警察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与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二)人民警察特征

1、人民警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警察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警察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过程中,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的重要任务。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意志的维护者和执行者。

冲突也是必然的。这种具有暴力性质冲突的对抗性,就需要警察人员除了应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严密的组织纪律外,还必须要具备拥有武装斗争的手段。在交通、通讯、警械、武器等物质装备上具有一定的保障。形成既能快速反应,又能抗击和镇压一切暴力行为的战斗组织。

3、人民警察是实现社会治安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力量。人民警察机关是家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在打击和制裁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还承担着社会治安行政管理职能,承担着实现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重要职责。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警察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组织,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是国家实现管理、统治阶级维护本阶级利益的重要保证。在社会治安秩序的行政管理活动中,人民警察是实现治安管理活动的主要力量。

(三)人民警察职责、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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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的性质和任务所决定,由国家法律法规所确定的。具有法律性、有限性和责任性特征。

人民警察的权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是国家机关警察行为的决策和实施的权力,体现国家警察行为的权力。警察权力属于国家政治权力的范畴,是国家基本权力的组成部分。狭义的警察权力,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赋予警察为保障其任务和职责的实现享有权力的范围。也就是警察职权。人民警察法规定的人民警察权力,指人民警察职权,指国家依法授予人民警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而进行的治安管理与惩治犯罪职能活动的国家权力。国人民警察的权力包括:国家机关关于警察工作的立法权、决策权和执行权,它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安全的权力。

(三)及时查处报警案件义务(四)抢险救灾义务(五)参加社会公益工作义务。

(四)人民警察组织管理

民警察正规化建设,增强人民警察责任心具有重要意义。人民警察法确立我国人民警察警衔制度,是完善人民督察队伍管理制度,促进人民警察队伍管理法律化、制度化的有力措施。

2、人民警察警衔等级设置及称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瞥衔条例》的规定,在我国人民警察警衔等级的设置为五等十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总警监、副总警监、一级警监、二级警监、三级警监、一级警督、二级警督、三级警督、一级警司、二级警司、三级警司、一级警员、二级警员。

3、人民警察警衔的晋升。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应具备规定的基本素质,德才表现好,贯彻“先培训,后晋升”的原则。经过相应的人民笛察院校培训合格后,方可晋升警衔。

以上就是我对警察学在学习中的了解。希望在张老师警察学的课程完成之后,在未来的学习或者是工作中,我能够运用警察学的知识,提高我的学习和工作效率及水平,让我能够成为一个更加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

最后祝张晓菲老师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2 / 8 罪案的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胡志国等20位候选对象获得特别奖,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六大队副大队长高媛等38位候选对象获得提名奖。

警的优秀代表,他们兢兢业业,忘我工作,无私奉献,时刻忠实践行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公安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人民群众都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他们的付出与担当,让警民心更近、鱼水情更浓。有一种信念,总是历经生死考验;有一种精神,总是在危难时刻闪耀光芒;有一种情怀,总能扣动你我的心灵。他们的事迹感动了我,他们的事迹激励了我,向英雄模范学习,向英雄模范致敬,以党和人民为重,在平凡的岗位上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民警学习心得体会一:公安民警纪律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分局组织学习的纪律教育学习月的学习,我的心得体会是作为一名公安民警一定要求真务实,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求真务实,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精神,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也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我们共产党人应该具备的政治品格。

一、要牢固树立为民掌好权的思想

3 / 8 持一个共产党员的公仆本色。

二、要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

源泉和胜利之本。我们所进行的改革、发展等各项事业是一项极其艰巨复杂的任务,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地参与和实践。失去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和一切工作就无从谈起。世界上一些长期执政的共产党之所以丧失政权,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领导集团内部出现了严重的腐败现象,脱离了群众,继而形成了与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对立的既得利益集团,最终被人民群众所抛弃。因此,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是共产党执政规律的必然要求。党要紧紧的依靠群众,才能永远保持其先进性。我们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要想员工所想,急员工所急,办员工所需;端正对员工的态度,增进对员工的感情;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决策,要充分听取员工的意见;坚持企务公开,提高企业运作管理的透明度,虚心接受员工的监督,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

密切联系群众,要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目前一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存在着 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批示落实批示,实际上工作没有抓落实的坏作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的现象依然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的违法违纪案件也时有发生,不能确保党和政府的政令畅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到基层。我们必须坚持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和弘扬与时俱进的精神,坚持说实话、办实事、鼓实劲、求实效。

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自由主义影响党的作风、破坏干群关系,我们必须坚决地反对。高州市 东尧陵 事件之所以持续4年之久,迟迟得不到解决,反映了当前我们干部作风上存在的严重问题,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自由主义在一些人身上表现得十分突出。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自由主义作风,要从加强教育、提高觉悟入手,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起。我们企业领导干部要深入通信生产第一线,进行调查研究和指导工作及解决问题,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员工全面完成通信生产任务。

四、要养成洁身自好和谨言慎行的生活作风

过健全、完善和强化权力制约机制,使每个领导干部树立监督意识,明确人人都是监督者和被监督者,防范出现 个人逃避监督 的现象。领导干部要自重、自警、自省、自律。管好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看;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去。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做防腐拒变的典范。

民警学习心得体会二:民警学习十八大精神心得体会(1355字)

一、坚持执政为民,执法为民

二、坚持求真务,维护社会稳定

设的大局,实现社会稳定。二是工作态度严谨。面对愈是繁重的工作任务,愈要倍感责任重大,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任劳任怨的品德,热心、耐心、细心、精心,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以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优质高效的工作标准,兢兢业业地做好每一项工作。三是工作务实高效。要进一步强化中心和大局意识,主动寻找为经济社会保驾护航,服务经济的“结合点”,创造性地把党的组织路线、干部方针真正贯彻落实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实践中去。

三、坚持廉洁自律,做到为警清廉

要把廉洁自律作为思想境界、责任要求、作为一辈子的常修课。首先廉洁自律是一种思想境界。不断提高觉悟,升华境界,对于民警来说,应该是自觉的行动,要带头做好。必须把廉洁奉公、无私奉献作为我们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其次廉洁自律是一种责任要求。民警干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认清廉洁自律对党的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性,通过自我反省、自我教育、自我修养、自我约束、自我改造,来切实履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责任。第三廉洁自律是一种价值追求。法律工作者要始终坚持把廉洁自律作为一种价值取向来追求,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要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心不廉则无所不取,心无防则无所不为。特别是在面对诱惑、陷阱时,保持清醒头脑,时刻警钟长鸣,在感情上把握住原则,在行动上把握住分寸,在生活上把握住小节,务必做到政治上清醒、经济上清楚、生活上清白,守好自己的精神家园。

民警学习心得体会三:公安民警转变观念学习心得体会(109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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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观念,端正执法思想,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把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转变执法观念,增强服务意识结合起来,提高“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自觉性。”这些要求表明,解决执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首先要解决执法思想问题,要创新执法理论,认真清理多年来影响民警思想的落后陈旧、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可以看出当前公安执法中存在的随意执法,粗暴执法,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根源在于民警还没有从过去那种陈旧落后,不合时宜的执法观念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因此要解决公安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和改善执法工作,首先必须解决民警执法指导思想和执法观念问题。按照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树立正确的执法指导思想。

(一)树立法治观念

法律是国家意志的集中体现,代表了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公安机关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我们基层执法办案的单位和民警,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把严格履行法律职责与服务党的中心工作相统一,自觉排除和抵制各种非法干预,真正树立“法”大于“权”的观念,实现“人治”向“法治”的转变。将一切行为严格规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只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就能立于不败之地。

(二)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

公安机关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法的根本目的,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我们的执法活动必须把群众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带着深厚感情去 执法,坚持对人民负责和对法律负责的一致性,通过依法履行职责来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三)树立公正执法的观念

严格执法的本质是公正执法,只有公正执法才能保障和实现全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才能维护法制的尊严和统一。要充分地认识到民警一次不公正执法的危害远超过十次违法犯罪;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公正平等的原则,做到运用实体法要公正,执法程序法也要公正,坚决纠正和克服有悖公正原则的执法观念和执法方式,决不能用违法手段去打击犯罪,用非法手段去保护合法权益。

(四)树立文明执法观念

要正确处理执法的内容与形式,执法目的与手段的关系,如果执法不讲方式,粗暴执法,野蛮执法,其结果必然适得其反。要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统一,要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不但对普通群众要文明执法,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行政案件相对人也要文明执法,对弱势群体、无助人员更要给予关爱和呵护。强化以人为本的意识,从每个民警做起,以每件小事做起,把文明公正执法的要求落实到每一名民警,贯穿到每一项公安执法活动的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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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人民警察心得体会优质篇四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首先,党中央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对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提出了许多新的明确、具体的要求。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要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其次,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有了新的变化。“试行条例”的主要精神和主要内容是我们在1995年以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和研究成果。“试行条例”发布实施近七年来,我们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更好地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保证我们党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必要及时对“试行条例”进行修订。

再次,新世纪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了新的进展。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既要从严治标,又要着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法规。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目的在于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抓好各项工作。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精精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学校和学生的发展为核心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威性,自觉遵守党纪法规,绝不能把自己混为普通老百姓。自觉做到在困难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担,在荣誉面前不抢不追,谦让包容。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做人。坚决克服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不思进取,投机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实,管理怕严、作风怕硬,遇到困难和矛盾绕道走,看到名利争着上的不良思想和行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教育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特别是对教育的新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我们党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通过党员会议上王书记的带领和工作空闲之余的自学,我对我党的纪律要求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同时也时刻提醒我要遵守学校相关政策法规,鞭策我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民教师。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按照学校党小组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条例》,使我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要思想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邹书锦

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是当前广大党员干部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以严和实的精神把党纪党规学习好、落实好、执行好,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要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学习,通过学习自觉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要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载体,在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掀起学党纪、知党纪、守党纪的热潮。

要在贯彻落实中作示范。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准则》、《条例》,严格按照两项法规规范言行举止,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守住底线。要学思践悟,把党纪党规刻印在心上,作模范践行者,牢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要在强化执纪上见实效。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维护党纪权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提升执纪理念、转变执纪方式、强化执纪担当上见实效。对教育领域的腐败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引导领导干部、教职员工时刻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要进一步在教育系统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篇2】 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纪检干部要做到“六善”。善学善思。人未有不学而知者。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开展“领学、讲学、议学、思学、问学、送学、考学” 等“七学”活动,让《准则》、《条例》入心入脑。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三转”,认真思索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方式方法,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善作善成。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贯彻落实《准则》、《条例》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纪律引导和纪律约束,使“六个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行事准则。要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正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拔烂树”、“冶病树”、“正歪树”,惩治于已然,防范于未然,做到宽严相济、惩防并举、德纪同施。

善始善终。《准则》和《条例》是管党治党利器,纪检干部要带头遵守,长期坚持,持续发力。要落实好《准则》和《条例》,纪检干部必须先禁其身而后人,自觉置身于纪律之下,始终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坚持把对标“高线”和坚守“底线”结合起来,有所为,有所不为。要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纪检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的始终。

《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

近日,通过集中研讨、收看视频讲座和自学等方式,我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这两部党内法规有了一定的认识。

《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这两部党内法规,前一部注重道德自律,后一部注重制度他律,二者相互配合、相辅相成,既树立崇高的道德追求,又划定明确的行为底线。

新修订的《准则》,继承和发扬党的制度建设的好传统,借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表述,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即“四个坚持”、“四个自觉”),文字虽少,但言简意赅、简明扼要,集中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作为共产党员一定要要深刻领会《准则》的立意内涵,把握好精神实质,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以自觉践行的实际行动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新修订的《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了对依规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明确划定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自律等六大纪律的底线,实现了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对照标准,加强自律自警意识,敬畏纪律,守住底线,防微杜渐,真正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之中。对于《条例》规定不能入的“禁区”,不能触的“高压线”,决不能存在半点侥幸心理,否则必然受到党纪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断送前程,重则身败名裂、祸及家人。每位党员干部都要对《条例》反复深入学习,把《条例》熟记于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将形成的理念运用于实践,知行合一,做一名真正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

《准则》和《条例》的出台为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更科学、更鲜明的依据,也对纪检干部要监督执纪问责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一名纪检监察人员,更要在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上下功夫。

一要做学纪的标兵。“打铁自身必须硬”,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成为学习宣传贯彻的先锋和主力,带好头、做好样、当好标兵,切实提高自身执纪监督问责的能力,使两项法规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二要做守纪的哨兵。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反腐和防腐的“哨兵”,要为《准则》和《条例》的贯彻执行放好哨、站好岗。要不断创新监督执纪的手段和方法,积极探索和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防腐机制,将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运用起来,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在全局上下形成遵从制度、遵守规矩的良好氛围。

三要做执纪的尖兵。纪检监察干部要将《准则》和《条例》作为戒尺,既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又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坚决对任何违纪违法行为说“不”。

总之,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对照新规定,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以身作则,严守纪律,加强日常监督,注重抓早抓小,严肃执纪问责,当好党的“忠诚卫士”。

2023年人民警察心得体会优质篇五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第一条 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制定本条令。第二条 公安机关内务建设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建立规范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培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以下简称公安民警)优良的作风和严格的纪律,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保证公安机关圆满完成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的任务。第三条 公安机关内务建设,贯彻从严治警、依法治警方针,按照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特点,坚持高效务实、加强监督、着眼基层的原则,培养公正廉明、英勇善战、无私无畏、雷厉风行的优良警风。

第四条 宣誓,是公安民警对自己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的承诺和保证。新录用的公安民警必须进行宣誓。

(一)宣誓大会开始。(二)奏(唱)国歌。(三)讲话(简要说明宣誓的意义,讲解誓词的基本精神)。(四)宣读誓词(宣誓人立正,右手握拳上举至耳部,由预先指定的一名宣誓人在队前逐句领读誓词,其他人高声复诵)。(五)宣誓人代表讲话。(六)领导讲话。

(七)奏(唱)警歌。(八)宣誓大会结束。宣誓时,若结合授衔、授装进行,应当先授衔、授装,后宣读誓词。

第十五条 着装公安民警应当按照着警服,保持警容严整。(一)除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外,在工作时间必须着警服。(二)应当配套穿着警服,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三)应当规范缀钉、佩带警衔标志、警号、胸徽、帽徽、领花、臂章等,不得佩带其他与人民警察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

(一)公安民警应当保持头发整洁。非特殊任务需要,不得染彩发,男性公安民警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性公安民警发辫不得过肩。(二)公安民警不得纹身,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化浓妆。第十七条 举止公安民警应当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一)着警服或者执行公务时,不得边走边吃东西、扇扇子;不得在公共场所或者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揽腰;不得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得席地坐卧。

动出示证件,说明来意。

层实战单位应当实行每日例会制度,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总结、部署有关工作。(三)

2 / 13 县级公安机关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公安民警大会,由领导总结、报告工作,表彰先进,布置工作任务。第二十条 请示报告(一)各级公安机关必须建立严格的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公安信息畅通。(二)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自然灾害事故、民警重大违法违纪事件及伤亡情况,必须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或者拖延不报。(三)下级公安机关必须定期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有关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四)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的请示,必须认真研究,及时回复。第二十一条 请假销假(一)下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人员离开本地区,必须向上一级领导请假,特殊情况下不能及时请假的,应当及时报告。(二)公安民警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必须按级请假,按时销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离岗。(三)执行特殊或者紧急任务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得请假。(四)请假人员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方可以续假。未经批准,不得超假或者逾假不归。(五)国家进入紧急状态或者工作需要时,请假人员应当立即返回单位。第二十二条 工作交接(一)公安民警在工作变动、离(退)休、辞职或者被辞退、开除公职时,必须将自己负责的工作情况和掌管的文件、材料、证件、武器、弹药、器材等进行移交。移交工作应当在本人离开工作岗位前完成。

(二)公安民警因故暂时离开岗位时,应当将自己负责的工作向代理人员交代清楚。第二十三条 证件(一)证件是公安民警身份和执行职务的专用凭证和标志,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作、发放。(二)除工作特殊需要外,公安民警不得使用与实际身份不相符的证件。(三)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安民警应当随身携带证件,并主动出示以表明人民警察身份。(四)证件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复制、转借、抵押、赠送、买卖。严禁将证件用于非警务活动或者非法活动。(五)公安民警工作单位、职务或者警衔发生变动的,发证部门应当将其原证件收缴,并换发新证件。

(六)公安民警发现证件遗失、被盗(抢)或者严重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应当及时报告所属公安机关并补办。第二十四条 印章(一)各级公安机关印章的刻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呈报批准,并在指定处刻制。严禁私刻公章。(二)使用印章应当按照规定权限,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认真登记,严格用印监督。严禁利用印章谋私或者开具空白信件。

(三)印章应当指定专人保管。印章丢失的,必须及时上报,并通报有关单位。(四)经批准作废的印章,应当登记造册,上交制发机关即行销毁;停止使用的印章,应当上交制发机关处理。第二十五条 文件收发和保管各级公安机关文件应当指定专人收发和保管。收发文件应当办理登记,妥善保管,并严格执行保密规定。需要归档的文件,应当按照要求立卷归档;不需要归档的文件,应当登记造册、指定专人销毁。第二十六条 保密公安民警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严守保密纪律,保守公安秘密。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工作情况,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严肃处理。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人民群众。

3 / 13 言文明,认真受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扯皮、耍态度,严禁态度冷、硬、横。第三十二条 公安民警应当热情为求助的群众提供必要的帮助,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对群众报警、报案应当及时妥善处理。各级公安机关的警车在临时停靠或者行驶中,乘车的公安民警应当随时随地接受群众的报警与求助。

第三十三条 安排适当警力备勤,配备相应器材和交通工具,保障随时执行各种紧急任务。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及刑警、巡警、交警部门和看守所、拘留所、派出所应当设置值班室,建立值班备勤制度。第三十五条 值班人员职责(一)接待报警、报案、检举、控告、投案自首或者其他原因来访的人员。(二)发生案件、事故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上级,并按照上级指示或者预案做出应急处理。(三)及时、妥善处理公文、电话等。

(四)维护本单位工作、学习、生活秩序,承担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第三十六条 值班记录建立值班记录制度,详细记录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事项及其处置情况。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一)问题或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有关人员的姓名和主要情况;(二)向上级报告的时间,接受报告人的姓名和答复的主要内容;(三)对上级指示的传达、办理情况和时间;(四)负责处理的单位和人员姓名;(五)值班人员姓名。值班纪录应当存档,妥善管理。第三十七条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值班人员因故经批准离开岗位时,应当有人代岗。换班时,下班人员应当将工作情况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履行交接手续。第三十八条 值班备勤人员在值班备勤之前和期间不得饮酒,值班备勤期间不得进行妨碍值班备勤秩序的娱乐活动。

第四十三条 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第四十四条 装备的维护保养(一)使用的装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二)对封存和外出人员留下的装备,应当指定专人定期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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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掌握维护保养、保管、检查和正确使用的方法。

第五十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重视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各项安全制度,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第五十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增强民警的安全意识,正确处理队伍内部问题,积极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第五十七条 公安机关领导布置任务时,应当交代安全要求,并采取相应保障措施。公安民警应当时刻保持警惕,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一)执行拘留、逮捕等任务时,应当认真设计方案,周密组织实施,严防被违法犯罪分子伤害或者误伤群众。(二)执行审讯、看管、押解等任务时,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防止发生脱逃、暴狱、袭警等事件。(三)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第五十八条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如实及时报告上级,查明原因,总结教训,妥善处理。第五十九条 卫生健康(一)公安机关应当经常对民警进行卫生健康教育。(二)公安机关应当每年组织对民警进行一次体检;积极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增强体质,丰富民警业余文化生活。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全文)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严明公安机关纪律,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行为,保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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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令给予处分。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公安机关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四条对受到处分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延期晋升、降低或者取消警衔。

第五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

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

调查结束后,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应当向处分决定机关提出处分建议,由处分决定机关依法作出处分决定。

第二章 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

第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逃往境外或者非法出境、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

(二)参与、包庇或者纵容危害国家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参与、包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的;

(四)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

(五)私放他人出入境的。

第八条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故意违反规定立案、撤销案件、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

(三)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的;

(五)违反规定延长羁押期限或者变相拘禁他人的;

(六)违反规定采取通缉等措施或者擅自使用侦察手段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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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反规定为在押人员办理保外就医、所外执行的;

(三)指派在押人员看管在押人员的;

(四)私带在押人员离开羁押场所的。

有前款规定行为并从中谋利的,从重处分。

第十一条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被监管人员或者其他工作对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五)在值班、备勤、执勤时擅离岗位,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不履行办案协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在执行任务时临危退缩、临阵脱逃的。

(一)利用职权干扰执法办案或者强令违法办案的;

(二)利用职权干预经济纠纷或者为他人追债讨债的。

(一)隐瞒或者伪造案情的;

(二)伪造、变造、隐匿、销毁检举控告材料或者证据材料的;

(三)出具虚假审查或者证明材料、结论的。

(一)违反规定吊销、暂扣证照或者责令停业整顿的;

(二)违反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没收财物的。

(一)擅自设定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

(二)违反规定设定罚款项目或者实施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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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反规定办理户口、身份证、驾驶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护照、机动车行驶证和号牌等证件、牌照以及其他行政许可事项的。

以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的名义收取钱物,不出具任何票据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受雇于任何组织、个人的;

(三)利用职权推销、指定消防、安保、交通、保险等产品的;

(八)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干股的。

第十八条 私分、挪用、非法占有赃款赃物、扣押财物、保证金、无主财物、罚没款物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违反规定进行人民警察录用、考核、任免、奖惩、调任、转任的。

(一)在工作中对群众态度蛮横、行为粗暴、故意刁难或者吃拿卡要的;

(二)不按规定着装,严重损害人民警察形象的;

(三)非因公务着警服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的。

第二十一条违反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的,依照《公安民警违反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行政处分若干规定》给予处分。

(一)违反警车管理使用规定或者违反规定使用警灯、警报器的;

(三)违反规定使用警械的。

第二十三条工作时间饮酒或者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后果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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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枪支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四条参与、包庇或者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参与、组织、支持、容留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开除处分。参与赌博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重处分。

第二十五条违反规定使用公安信息网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三章 附 则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自6月1日起施行

经国务院批准,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4月21日联合公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下简称《纪律条令》),自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

公安部党委历来高度重视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始终坚持从严治警,积极推进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制度化建设。在认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纪律条令》。《纪律条令》共3章、31条。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实际,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涉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法执勤、内务纪律等。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处分的设定,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体现了公安机关从严治警的刚性要求。

《纪律条令》与公安部先后颁布实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配套衔接,这“四大条令”对促进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三部门要求,各级监察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依法依纪查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的案件。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论涉及什么人,都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充分发挥《纪律条令》的教育和威慑作用,维护公安机关铁的纪律。同时,要重视日常监督,不断拓宽监督渠道,把依法从严治警、打造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的各个方面。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严明公安机关纪律,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

察的行为,保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令给予处分。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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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公安机关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四条 对受到处分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依照有

关规定延期晋升、降低或者取消警衔。

第五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 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

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

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

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

调查结束后,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应当向处分决定机关提出处分建议,由处分决定机关依法作出处分决定。

第二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

第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逃往境外或者非法出境、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

(二)参与、包庇或者纵容危害国家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参与、包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的;

(四)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

(五)私放他人出入境的。

第八条 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故意违反规定立案、撤销案件、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

(三)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的;

(五)违反规定延长羁押期限或者变相拘禁他人的;

(六)违反规定采取通缉等措施或者擅自使用侦察手段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

(一)违反规定为在押人员办理保外就医、所外执行的;

(三)指派在押人员看管在押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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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私带在押人员离开羁押场所的。

有前款规定行为并从中谋利的,从重处分。

第十一条 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被监管人员或

者其他工作对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实施或者授意、唆使、强迫他人实施刑讯逼供的,给予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五)在值班、备勤、执勤时擅离岗位,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不履行办案协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在执行任务时临危退缩、临阵脱逃的。

(一)利用职权干扰执法办案或者强令违法办案的;

(一)隐瞒或者伪造案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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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人民警察心得体会优质篇六

职业道德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党和政府的形象,也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道德风气。下面是带来的人民警察工作心得体会,希望大家喜欢。

社区民警是实施农村和社区警务战略的主体,但由于长时间放松了基础工作或同时承担大量非社区工作等方面的原因,导致一些地方社区民警工作水平不高,成效不好。下面,从社区民警应处理好的"五个关系"着手,谈一些个人对于提高社区民警工作水平的粗浅认识。

一、处理好社区工作与其他警务工作的关系

众所周知,社区民警确实很辛苦,虽然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不同程度上采取了为基层民警减负的各种措施,使社区民警相对单一地承担基础工作任务,专业性有所增强,但社区民警专属社区警务工作是绝大多数单位难以办到的。所以,社区民警要正确处理干好社区工作与完成非社区工作任务的关系,正确定位,找好角色,将主要精力用在社区工作上,轻视自己的主业。同时,派出所的领导要科学整合警力,合理部署任务,最大限度地把社区民警从非社区工作任务中解放出来,使社区民警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下社区工作,真正解决好社区民警"下不去"的问题。

二、处理好下社区与上平台的关系

随着警务工作信息化的不断深入,各类警务信息平台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使社区民警的工作更加便捷,案头台帐性工作明显减少,查阅相关信息上网可见,工作效率也大幅提高,然而有些社区民警实际下社区工作的时间并不多,警务室"有室无人"现象和社区见警率低的问题依然存在。其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主观上一些社区民警不愿意在闲暇时间投进社区,存在一定的贪享清闲的个人惰性,也不善于合理充分利用时间;客观上作为采集源头信息和承担接处警任务的第一线,社区民警承担了不少平台基础信息的编辑录入、报送维护和各类案事件的处理任务,占用了社区民警的大量时间。对此,广大社区民警应调整工作思路,进一步增强责任心,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计算机应用操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并统筹安排时间,将上平台穿插于值班备勤、下完社区回所和日常处理案事件的间隙等时段,切实做到扑下身子沉入社区和抽挤时间登上平台两不误。

三、处理好干工作与打基础的关系

社区基础工作是"三基"工程建设的重要方面,社区民警要把主要精力用在打牢社区工作的基础上。这些基础包括:强化居民自我防范意识;组织民防力量进行治安防控,织严织密物防、技防网络;与社区干部和相关单位建立密切顺畅的工作关系,开展人口调查、抓好阵地控制;物建一批作用明显的治安耳目和社会信息员,收集情报信息;在社区开展服务群众工作,调处简易纠纷,创建和谐警民关系等等。当然社区工作在不同的时间也有不同的工作重点,如进行案件排查,组织治安清查,处置突发事件,调处治安纠纷,为居民排忧解难等。社区基础要打,日常的工作任务也要完成,但一定要把打牢基础作为重中之重,决不能只顾完成日常工作,而忽视打牢基础工作。"三基"工程建设已进入关键期,要以此为契机,结合苦练基本功工作,加强学习,定立目标,总结方法,积累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基础工作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全面提高社区基础工作总体水平。

在与群众的接触中,要注意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运用能力,注重锻炼自己的口才,特别是在宣传党和公安机关的方针政策、开展教育动员活动时,注意提高自己说话的政治和法律水平。要多说心里话,多说实在话。要根据社区的特点和居民的心声,集中精力、开动脑筋做几件有影响的事情,如千方百计把当前案件高发的势头降下来;将侵犯群众利益的不法人员及时予以处理;把邻里之间的各种矛盾纠纷依法调解好等,并注重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遇事或接报案件能够随机应变,有效控制、妥善处置;再次要塑形。即平时在社区开展工作中着装要严整,举止要端庄,行为要规范,言语要文明,既能与群众打成一片,又不失自己的身份,向群众展示一个威武雄壮、文明强干、一身正气,信得过、靠得住的人民警察良好姿态,在群众心中塑造起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的形象,使群众有情况愿意向民警反映、有问题乐意对民警倾诉,有矛盾愿意找民警化解。

一、思想政治方面

坚持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有关精神,注重思想政治修养,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并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思想意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觉悟,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努力争做一名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的新世纪、新阶段的公安民警。

二、公安业务工作方面

不断向先进典型学习,以他们为榜样,做到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而且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时刻约束自己。在实际工作中,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严谨、细致、尽职尽则,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团结同志,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指标。一年来,在大队中队领导及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十名,调解纠纷300余起.抢险救灾十余起为人民群众挽回财产损失数万元。同时在自己上班期间加强巡逻摸索一套防"两抢"的工作方式,做到少发"两抢"严防恶性案件发生,在一年上班期间无恶性案件发生,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巡逻辖区的治安秩序稳固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有力的净化了巡逻辖区社会风气。

三、组织纪律方面

今年以来,我将加强组织纪律意识贯穿到工作生活中。不仅是从小事做起,点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更在日常生活中注意遵守各项规则制度,每一天上下班,每一次接处警,每一次接待群众,我都做到严格规范,坚持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确保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四、廉政建设方面

在廉政建设中,我坚持做到廉洁自律,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牢记自己是一名人民警察,不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的老百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自觉维护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一年来,保证了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回顾一年的工作学习,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我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学习不够。当前,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公安科技迅速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知识新科学不断问世。面对严峻的挑战,缺乏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将不能适应新的要求。二是在工作压力大的时候,有时情绪过于急躁,这是自己政治素质还不够高的表现。

针对以上问题,我为明年确定了努力方向是: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要适应新形式下公安工作的新要求,必须要通过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深入学习,增强分析问题、理解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二是增强大局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克服自己的消极情绪,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领导同事们把工作做得更好。三是打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脚踏实地的工作。时刻用周部长四句话为行动指南,以新世纪、新阶段的三大历史使命为己任,深入群众,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不断丰富警民关系,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落实到行动中去。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真正成为一名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合格警察。

公安部在《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中,明确把做群众工作作为警务室民警的首要职责提了出来。贯彻落实公安部的决定,深入实施"两大警务战略",警务室建起来了,民警下沉到位了,如何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提高群众工作水平,是基层警务室民警都在探索和实践的重大课题。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民警和带兵人,笔者的心得体会是,要想做好群众工作,就必须注意"三个三"。

一、必须克服"三种观念"

一是必须克服以管理者自居,视群众为单纯的管理对象的错误观念。在实际工作中,基层一些民警始终不能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总是认为,自己是代表政府管理人民的,群众就是公安机关的管理对象,所以,总是以管理者的身份对群众颐指气使,把党和人民交给的权力用来摆架子、施威风,"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无形当中把自己摆到了群众的对立面,人为地拉远了民警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影响了整个公安队伍的形象和声誉,使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受到了冲击和动摇。这样的民警恰恰忘记了自己来自于群众,赖以群众的养育而生存,靠群众的支持而工作,把管理和服务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只注重管理,向群众施加压力,而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根本宗旨,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抛在了脑后。要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就必须首先摆正民警与群众之间的关系,真正放下高高在上的臭架子,彻底摒弃单纯的管理观念,把服务摆到与管理同等重要的地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管理。

二是必须克服与己无关,视群众的求助为份外负担的错误观念。在农村,应当充分肯定的是,随着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一遇到为难招窄的事情,求助于法律、求助于公安机关的行为明显增加。但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群众不知道哪些事情应该归哪个部门管,有事总愿意找派出所、找民警予以帮助,这从另一个角度讲,也体现了群众对公安民警的充分信任。而实际工作中,我们有的基层民警却不能正确对待这种事情,群众的求助,属于我们管辖范围内的事情尚能够及时接待、受理和办理,而对不属于公安管辖的事情,冷冷地一句:"这事儿不归我们管",便将群众拒之门外,不做耐心细致地解释,不告诉应该到哪个部门去办理。长此以往,群众对这样的民警也只好敬而远之、疏而远之,公安机关的信誉度无形中打了折扣。其实,老实、淳朴、憨厚的农村群众,是通情达理的,你只要和颜悦色地把道理给讲明白,谁也不会故意为难人的。对于属于我们职权范围内的事,应该尽力办、尽快办,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这是对的、毫无疑问的;对于不属于我们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也必须热情向群众解释清楚,帮助群众联系或者明确告诉去哪个部门办理,群众明白道理后,既可以在事情的办理中少走弯路,也会对我们民警心存感激。

三是必须克服小事一桩,对群众请求我们办理的事情不屑一顾的错误观念。侦破刑事案件,依法、及时查处治安案件,无疑是公安机关责无旁贷的重要工作职责,但就广大的农村来说,群众求助于我们的往往多是一些丢了一只鸡、少了一只狗、毁了一垄苗、断了一棵树的小事,这些事有的根本就不够公安机关的立案标准,治安处罚也于法无据,有的也不是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的事,但恰恰在我们民警看来是"小事"的事,在群众看来却是事关其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恰恰是由于这些"小事"拖起来得不到解决,使邻里之间、干群之间的矛盾日积月累,摩擦导致纠纷,纠纷演化成械斗,直至酿成治安或刑事案件,影响了农村的和谐,影响了农村的治安稳定。所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告诫应当似警钟时刻回响在我们的耳畔。农村警务室民警要积极参与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下力量协助党委、政府或村干部把这些"小事"协调好、解决好,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必须创新"三种工作方式方法"

一是要创新入户核查的方式方法。入户核查,是基层民警掌握辖区居民情况、有效加强人口管理和户籍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警务室民警了解群众家庭生产、生活等情况,了解群众疾苦,改善警民关系,有针对性地为群众提供服务的必要途径。以往工作中,警务室民警大多是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本文来源: 署,定时到群众家中进行核查,缺乏自主性,有时也往往因为群众家中无人无法进行。新的形势下,入户核查必须根据农村的特殊情况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地进行,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春节期间,外出打工的青、壮年劳动力返回了家乡,家人团聚,这是我们入户核查、接触群众的最好机会;春种、秋收季节,大多男青、壮年劳动力也返回农村,这就需要我们走进田间地头,抓紧进行走访调查。对于那些养殖大户、种植大户、贩运大户等,我们可以利用他们的农闲季节随时进行走访,了解其所需、所想、所盼,了解他们的治安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要创新办理相关证件手续的方式方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人财物大流动的趋势必然要波及到农村。每年农村都有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要外出打工,每年都要有一定数量的农村中学生要到外地就学,每年都要新增一定量的机动车,每年都要有一定量的外来人员到本地辖区打工或创业。群众到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户口和车驾手续及牌照等的机会大大增加。近年来,基层派出所和警务室民警在工作实践中,创造了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代办服务和"流动警务车服务"等多种服务形式,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应该继续提倡和发扬。每年春季,针对农民外出打工相对集中的实际,有的派出所还采取了将辖区各村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开的做法,由所长带领户籍内勤和警务室民警集中深入到各村主动为群众办理户口和身份证等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外出打工的农民。随着科技强警步伐的不断加快,微机也将进入农村警务室,从现在开始,就必须做好警务室民警微机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训练,待公安五级网开通后,及时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便利、优质的服务。

三是要创新社会治安防范的方式方法。组织、宣传、发动群众切实提高自防自治能力和水平,搞好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是警务室民警做好群众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近年来,基层民警在认真组织搞好多种形式的联防队、巡逻队建设的同时,大力推广了物防和技防等措施。比如安装远红外线报警装置、"气死贼"等,花钱不多效果明显的手段得到了群众的认可,这些方法是值得警务室民警继续发扬光大的。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新颖、有效的技术防范手段会越来越多地被农民所接受,警务室民警必须坚持创新、发展的理念,随时掌握先进的技术防范设施的发展方向,针对辖区情况,及时推广安装各种先进的技术防范设备,在抓好治保会、联防队建设的同时,使人防、物防和技防有机结合,逐步向更加注重技术防范方面的转变。当前尤其是要选择那些农村金融营业网点、加油站、灌气站等重点要害部位和繁华的农贸集市适时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派出所联网,以节省警务成本,提高防范效能,使农民在有效的治安防范中得到切实的保护,看到公安机关的服务诚意。

三、必须追求"三种良好效果"。

一是要追求警民关系和谐融洽的良好效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关键最核心的是要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而民警与群众之间的和谐相处,既是我们做好群众工作应该追求的目标,也应是我们警务室民警必须努力的方向。警民关系和谐与否,是要看发了刑事案件公安机关能否及时侦破,有了治安案件是否及时得到依法查处,但更多的还是要看我们的民警能否真心实意地对待群众的求助,能否真心实意地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是否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只要我们真心实意地置身于群众之中,想他们之所想、急他们之所急,帮他们之所需,真正做他们的知心人、好朋友,群众才会真心的理解我们、关心我们、支持我们,否则,你做得再好,老百姓也不买你的帐。

二是要追求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效果。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力军,我们做群众工作的目的就是要密切警民关系,巩固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进而做好公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而做群众工作,离不开我们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如果一个辖区治安秩序一团糟,群众没有安全感,你再为群众做多少"小事"、好事,再怎么说为群众服务热情周到,也不可能赢得群众的信赖。所以,必须把维护好辖区的治安稳定,为群众创造安全、舒适、和谐的治安环境作为我们第一位的职责,倾心尽力,以平安促和谐,以稳定促发展。警务室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必须把及时掌握社情民意作为重要任务,及时发现和化解消极对立的不和谐因素,及时发现治安隐患,确保一方平安。

2023年人民警察心得体会优质篇七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我到看守所工作已经半年了,时间的经历让我感触良多。

常听人说,调去看守所的人不是年纪大就是能力差,调去看守所就是被“发落”边疆。我对流传的这些说法置之未闻,微笑着面对一切。

监管工作是什么?很多人会说它是电网、高墙的综合体,是冷漠与严肃的代名词。其实不然,进看守所工作的第一天,当我面对陌生的环境、陌生的面孔,形形色色的犯人,正感到茫然、不知所措之时,领导以及同事们在工作上对我细心关怀,温馨嘱咐,手把手教导;在生活上对我关心爱护,热情帮助,心贴心服务。这些让我感受到了家庭般的温暖,也增添了我干好工作的信心,很快融入了这个温馨的大家庭中。

看守所里没有硝烟和战争,同样也没有鲜花和掌声,有的只是按部就班的工作。“在岗一分钟,安全六十秒”正是对看守所民警日常工作的最基本要求和最好诠释。四年多的工作,我在这些甘于平淡、默默奉献的前辈们身上学到了很多。我看到了他们对在押人员付出的真情,他们在用辛勤的汗水洗涤扭曲的灵魂。同时也让我看到了监管民警身上默默无闻的无私奉献精神正在绽放光芒,看到了监管民警精耕细作的辛勤忙碌身影已然铸成警魂。看守所民警作为改造那些特殊人群的人,每个人都肩负着重大的责任,我似乎感觉到了自己工作的魅力和身上的使命沉重。

自此,我明白了作为看守所民警自身责任的重要性,对监管工作的理解也多了一份神圣与光荣。我要以使命高于一切的责任心做好手上的每一件小事,以最真诚的情感感化每一个在押人员安心服刑,好好改造。

常言道:用心做事石自破,无心打井井不圆。监管民警只有转变思想用心做事,把基础性工作做实,精耕细作、精益求精,才能不断推动监管工作规范发展。为此,我觉得监管民警要认真做到三个“用心”:一是用心学习,苦差事快乐做。监管工作枯燥、单调,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很容易产生倦怠心理。监管民警要牢固树立吃苦耐劳的思想和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向监管战线上的先进人物学习,以苦为荣,以苦为乐,看到监管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的巨大作用,引以为豪,从而将监管工作做得更加完美、出色。二是用心落实,硬骨头坚持啃。监管民警对待监管工作,不仅要有“燕子垒窝”的恒劲,“蚂蚁啃骨头”的韧劲和“九牛爬坡”的拼劲,更需要把监管工作的“里表”落实落实再落实,使监所建设全面发展、全面进步。三是用心做事,家常菜味道鲜。监管工作平淡无奇,没有彩头。监管民警要认清社会变革给监管工作带来的新挑战,看到监内改造与反改造形势日趋严峻,看到在押人员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的变化。要不忘“充电”,学习新知识,寻找新办法新对策,创新管理机制,做到“煎炒烹炸、冷荤执素”样样上手,把家常菜做出好味道,推动监管工作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粒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最小的一颗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你生活的岗位?”这是雷锋同志在日记中的一段话,它告诫我,无论在什么样的工作岗位,都要发挥最大的能力,做出自己最大的奉献。

监管工作默默无闻、甘守幕后、平淡朴实,却责任重大,不但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使命,而且将引导迷途羔羊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