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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我们身边(精选20篇)

时间:2023-12-28 20:09:16 作者:文轩

优秀作文是文化传承的一种方式,它能够代表一个时代的思想和价值观。为了帮助大家提高作文水平,小编整理了一些优秀作文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

法律在我们身边作文

天平是衡量权利义务的信物;法槌是惩恶扬善的利器;法官是社会主义的保障;法律是天下之公器。我们享受在幸福的二十一世纪,使用着各种各样的高科技;我们生活在这和平与法的年代里,过着丰富多彩的美好生活。尽管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其实,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在我们每天生活的点滴之中。

这一天,我上完辅导班回来,在楼下买了一包饼干,我没有要发票,因为小卖店的叔叔和我很熟了,我觉得叔叔不会卖假货给我。

我兴冲冲的撕开包装纸,拿起饼干,但我忽然发现饼干已经发霉了,里面有好多蛆,我查看了保质期,保质期显示,饼干并没有发霉。我心里“咯噔”一声“坏了,我买到假货了!”

我急忙返回小卖部,谁知,平时和蔼的叔叔翻脸不认人,居然说:“去去去,哪买的东西来诬陷我,我可不卖假货。

”我知道这样一定辩解不过叔叔,便灵机一动,又买了一包同款饼干,并索要了发票。

我把饼干现场打开。

果然,饼干也发霉了,我马上拨打12355报道,最后我得到了赔偿,小卖店的叔叔也得到了相应的惩罚。

通过这件事情的教训,我懂得了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重要性。我们应该做一个知法懂法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好少年!

法律法规就在我们身边作文

有一天,我和妈妈去逛街,妈妈看见“秋水宜人”推出了新衣服,妈妈就去“秋水宜人”里买衣服去了。

妈妈进去的时候,塞给我一点钱,说:“热的时候自己去买冰棍。”说完,就去买衣服了。

妈妈走了以后,我用n+1的速度跑到小卖部,快到的时候,我看见一个青年在跟老板娘吵架:“我给你15元买冰棍,你竟然给我一个变了质的冰棍!我要换一个!”“你已经买了,就不能换了……”老板娘说。

我跑到那个青年的前面,问:“他为什么给你变质的冰棍?”那个青年对我说:“小妹妹,你不是不知道,我在前面那家烧烤店排队买烧烤,因为人太多,所以我到那个小卖部买个冰棍,没想到她竟然拿了变质的冰棍。”

不对呀!我拿了变质的冰棍都可以换的啊。我跑到小卖部,对老板娘说:“为什么给他变质的冰棍?”老板娘重长心语地对我说:“那个青年刚才偷了那位先生的15元,指向一位先生,所以我给他一个变质的冰棍。”

我现在在写一封信呢:

可恨的贼大叔:

您好!

您的“生意”好吗?说实话,我从心眼儿里佩服您“挣钱”的高超手段。您每天晚出早归,拿了这家的东西,又拿那家东西,不愧是靠胆量挣钱呀!您挣钱既不交税,又不花本钱。您白天不辞劳苦地“踩点儿”,一天三顿饭,也忙得不能按时吃,晚上还得加班加点,甚至彻夜不眠,,太辛苦了!您钻了这家钻那家,夏天被蚊子叮得浑身上下全是包,可为了“挣钱”,您从没一声怨言。您可要保重身体呀!

您每次“光顾”别人家,肯定不会空手而归。前几天,您还“光顾”了我家呢!那天晚上,妈妈把手机落在了客厅。大约夜里两点多吧,您不畏艰险,怀着“一往无前的勇敢精神”翻上我家二楼的阳台,打开窗户钻进客厅,拿走了妈妈的手机。您同时还“光顾”了另外几家。一夜之间,您的收入上万元。我真希望您再来一次,钻进我家为您布下的“天罗地网”!

可恨的贼大叔啊!我劝您一句:“贪欲无涯,回头是岸!”您得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现在公安部门正在调集警力抓捕你们,你们应当早日自首,不然就会后悔一生啊!

我们身边的法律

法律就是秩序,没有了法律,那么人类的生活就如同垃圾一样肮脏。我们应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与恶势力作斗争。在五年级时,有一个好朋友叫扬子。她是一个很正直的女孩,班级同学开玩笑说,我们班的正能量全在她身上集中。她曾说过,长大了要当一名律师。所以她经常去图书馆买一些关于法律的书,自然懂得了不少。有一次,我为她骄傲。

那天我和她值日,到天黑才回去。我和她是邻居,所以我们走在一起。黑漆漆的路上只有几个路灯,伴着月光,显得这小路更加模糊。我看着这诡异的场面,心“扑通、扑通”地跳。突然,从不远处冒出一个人来,他带着一个大约8、9岁的小女孩,对她说:“娃,爹实在没钱了。要不,这学咱不念了?爹想回乡种田。再说,你娘还病着。”我听了,只得叹息着小女孩可惜了,但看看这天黑的,便拉着扬子快点走。那小女孩扬起稚真的脸,说:“我想上学,爹,求你了,我真的不想休学。爹——”还没说完,便被她爹扇了一巴掌,她爹说:“上啥学,爹真的没钱付学费了,你这娃咋这么不懂事呢。你看你娘还要照顾,还要付医药费,为了你上学,爹还借了隔壁人家二娃的钱,现在还还不起,还咋上学?你马上和老师说说,把学费要回来。”那个小女孩哭了起来。扬子突然放开我的手,走了过去,蹲在小女孩面前,对小女孩说:“小妹妹,别哭。姐姐会帮你的。”说着,站了起来,对孩子的父亲说:“叔叔,你看这小女孩这么喜欢读书,你何不成全她?”那个孩子父亲脸色一尴尬,说:“俺家实在没钱去付学费了。他娘还病着,俺家实在是山穷水尽了。”我走过去,用眼神埋怨扬子多管闲事,扬子不紧不慢的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义务教育法》规定,像她这样的小姑娘,应享受国家九年义务制教育,不可缀学。”在我佩服扬子如此知法时,她爹说:“啥法不法的,俺只知道,上学就要给钱。俺也不想委屈了这闺女,但是俺……俺实在没办法了。”

扬子说:“原来是这样啊。其实也不是没办法。”小女孩听到这话,立即停止了哭泣,望着扬子。扬子说:“学校每年都会有贫困家庭补助的,只要你去申请,就可以免费上学,还有补贴。”那父亲说:“真的吗?可俺不会弄啊。”扬子说:“没事儿,明天你们在校门口等我,我帮你们。”“真是谢谢你了,小姑娘。娃可以上学了!”看着那父亲激动、开心的神情,我在心中为扬子深深的点了个赞。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们要做到知法用法,用法律帮助别人。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演讲稿

活动目标:

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学习有关法律常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人身安全。

课前准备:

1、学生搜集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及案例。

2、教师准备有关案例课件及相关资料。

活动过程:

一、活动引导。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国家的栋梁,也是父母的希望。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掌握一定的法律常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在课前,同学们都搜集了相关的资料,谁能用你掌握的知识与事实来证明一下。(学生通过实物投影展示资料与讲述,3―4人)强有力的事实证明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是多么的重要,课前同学们已经学习了相关的法律知识,现在,我想考考你们实际运用的能力。

二、活动天地。

(一)捐款助人。

1、教师投递案例材料:

以前我教过的一个班里有一个叫王红的学生,他的父母离异,而且都不愿抚养他,他只能跟随年迈的奶奶一起生活,家庭条件非常不好,但从不跟同学说起。一次学校将组织学生秋游,班里只剩他一人没交钱。但他却不肯将原因告诉别人。邻居小明知道后,向全班同学说了这位同学的家境,提议全班为他捐款。当小明把钱交给他时,没想到他却拒绝了,而且狠狠地瞪了小明一眼,低头抽泣着冲出了教室。

2、进行分组探究:

出现了这种情况,小明感到很委屈,王红觉得更委屈,下面,就让我们模拟一个道德法庭来分析一下这个案例。首先,为小明打抱不平的同学请坐左边,同情王红的请坐右边。谁来担任法官。请双方准备一下,选出代表我们进行法庭辩论。

3、师生小结:

大家乐于助人,帮助同学的心是好的,但却在无意之间侵犯了别人的隐私,对这位同学的心灵造成了不应有的伤害。王红不愿意别人知道她家的情况,这是她的权利。小明不应当不经过别人的同意就公开别人的隐私。

出示有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看来,掌握一定的法律常识还是非常必要的。将会使我们避免一些误会,少一些遗憾甚至悔恨。老师这里还有一件事想请大家帮忙分析一下。

(二)超市**。

1、课件出示案例:

前几天,我们学校的几位同学去超市买东西,大家挑完商品正准备付款时,被保安拦住了。硬说他们身上藏了超市的东西,要搜身。周围站了许多围观的人。保安强行翻看了这同学的口袋,结果什么也没搜到。

2、请同学们评价超市的做法。如果你就是那几位同学中的一员,你将怎样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3、教师小结:

超市的做法是极不正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和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通过刚才的讨论,看出同学们对法律知识运用的'还是不错的,也很乐于助人。下面,请大家帮帮这位同学。

三、续演小品“手表不见了”

1、情景剧表演:

下课了,一位同学正在教室里哭,大家围上来,关心的询问得知他的手表放在铅笔盒中。刚才他去厕所,回来后发现手表不见了。大家你一言我一语都想为他出主意。

2、请同学们结合成小组讨论,怎样帮同学找回手表。并将小品续演下去。

4、续演小品。

5、教师小结。

表扬尊重别人的人身权益,不侵犯人身自由的做法。通过大家对案例的分析,对小品的续演,看得出大家已经学会在必要的时候,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学会了尊重别人的人身自由及隐私权。

四、课堂辩论。

2、学生畅所欲言,各抒己见。

3、师生小结:

这个问题,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争论,下面,请同学们了解一下网上的有关此方面的信息。(放几段事先从网上下载的有关资料)。

课下,请同学们也将自己的观点写下来,我们一同发布到网上,让社会各界及专家了解我们青少年的心声。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作文

我是一名五年级的小学生,我热爱生活、积极向上。每当我穿上整洁的校服,戴上鲜艳的红领巾,广播里响起雄伟的国歌,国旗冉冉升起,向国旗敬礼的那一刻,我心中无比的自豪:自豪我是中华儿女;自豪我是炎黄子孙;自豪生活在这样法制社会和平的年代。

很多人觉得法律与我们小孩子没有什么关系,有点遥不可及。不,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如:不经过他人同意,随便取走他人财物;由于脾气暴躁,同学间发生冲突、打架;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一生气就对公共物品拳打脚踢;不顾红绿灯横穿马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要做知法、爱法、守法的好学生。

这几年,矾山镇实施了“安全出行,请戴好安全帽”。但很多骑电动车的人为了方便都不愿戴安全帽。交警叔叔为了人们的安全出行,不怕辛劳,职守岗位。人们有的怕罚款,有的怕扣车,心不甘情不愿地戴上安全帽。

每次上车前,妈妈都会提醒我戴好安全帽。电动车在早餐店门口停下了,我下车买早餐。就在妈妈给我拿钱时,电动车就像脱僵的野马,快迅向前驶去,随后“呯”一声,车倒了。妈妈也由于惯性向后倾,头朝地,重重地摔在地上。好心的叔叔阿姨,扶起妈妈,抬起电动车,庆幸的是妈妈只是手擦破了皮。所以安全无小事,守法不是为了逃避责任,而是更好的保护自己。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们要做知法、爱法、守法的好青年,健康快乐地成长!作者:吴立宇。

《法律在我们身边》教学设计法律在我们身边的例子

教学过程:

一、谈话引入:

同学们生活在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受到父母和家人的关心、爱护,似乎并不存在什么危险。但是,家庭生活中仍然有许多事情需要备加注意和小心对待,否则很容易发生危险,酿成事故。下面就谈谈家居安全要注意什么:

二、交通安全。

案例|一、3月31日11时55分,河南省潢川县小学生杨明亮(男,8岁),在丰台区富丰桥东韩庄子路口步行由北向南横穿机动车道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李元元(女,24岁,北京市公交总公司603车队)驾驶的大公共汽车当场轧死。

案例二、2月11日14时5分,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新开(女,7岁)在由南向北步行横穿公路,适有河北省固安县解家务村司机杨建中(男,19岁)驾驶农用四轮车由东向西驶来,农用车将薛新开撞出,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1、分组讨论、行走时怎样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要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穿越马路时,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2、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骑自行车在公路上行驶。

三、防溺水安全教育。下面给大家讲几个游泳所带了的惨剧。

(1)20xx年4月23日下午,廉江市安铺镇3男孩结伴下河捞蚬不幸溺水,导致2死1失踪。

(2)20xx年1月8日,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郝家庄上郝村西塘处,因开发商挖沙导致地面出现大坑,聚集河水后结冰,4名小学生和1名幼儿在冰上溜冰时不慎落入坑中溺水死亡。

(3)20xx年3月3日,海南乐东中学2名初三学生到河边钓鱼,不慎落水身亡。

(5)20xx年6月9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

(6)20xx年6月9日,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

(7)20xx年1月1日下午两点左右,广东汕尾陆丰市湖东镇南四坑水库发生一起溺水事故,造成4名小学生死亡。

(8)20xx年1月7日,河南信阳光山县南向店乡天灯小学发生一起溺水事故,造成4名儿童溺亡。(9)20xx年4月21日,广东珠海中大珠海校区一名20xx级本科生凌某,在校园内沕水湖意外溺水身亡。

(10)20xx年5月5日,北京市吉利大学一名大二学生在十三陵水库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

游泳时要注意安全。

1、饱食或者饥饿时,剧烈运动和繁重劳动以后不要游泳。

2、发现有人溺水,不要贸然下水救,应大声呼唤成年人相助。

3、水下情况不明时,不要跳水。

四、用电安全。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中用电的地方。

越来越多了。因此,我们有必要掌握一些基本的用电常识。

(1)认识了解电源总开关,学会在紧急情况下关断电源。

(2)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用湿布擦拭电器。

(3)电器使用完毕后应拔掉电源插头。

(4)使用中发现电器有冒烟、冒火花、发出焦糊的异味等情况,应立即关掉电源开关,停止使用。

(5)发现有人触电要设法及时关断电源;或者用干燥的木棍等物将触电者与带电的电器分开,不要用手直接救人。

五、安全使用煤气。

(1)燃气器具在工作时,人不能长时间离开,以防被风吹灭或被锅中溢出的水浇灭,造成煤气大量泄露而发生火灾。

(2)使用燃气器具(如煤气炉、燃气热水器等),应充分保证室内的通风,保持足够的氧气,防止煤气中毒。

六、食品安全教育。

主持人:喜欢零食是孩子的天性,但往往在吃得高兴的同时却忘记要看看食品是否过期,是否变质,因此就存在一个很大的安全隐患。请同学们在享受零食时记住要吃安全放心的食品。

1、预防食物中毒,首先要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洗衣服、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床单和被盖(一月一次)。

2、保持教室、宿舍及环境的清洁卫生,养成饭前便后洗手、不暴饮暴食的良好习惯。

3、做到“六不吃”,不吃生冷食物、不吃不洁瓜果、不吃腐败变质食物、不吃未经高温处理的饭菜、不喝生水、不吃零食。

4、要从食品标签上注意识别食品质量,选择安全的食品是把装病从口入”的第一关。

5、不吃三无产品食物,不吃发霉、变质的食物。

6、不乱吃野果,更不要捡路边的果吃,以免中毒。

七、防拐骗。

带她回家等花言巧语骗取了杨某对他的信任,上了他的摩托车。半路上,他企图_污杨某,却被杨某狠狠地咬断一截舌头。歹徒惨叫着逃走了,但他因落下伤残,很快就被公安机关捕获。

2、讨论案例:通过以上两个案例小组展开讨论。谈谈自己的感受。前者不但勇敢而且机智,因为她不但保护了自己,而且打击了歹徒。而后者的'胆孝恐惧不但助长了歹徒的气焰,还使自身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因此,面对不法侵害,特别是严重的不法侵害,首先要勇敢。因为勇气能给人以信心,给人以力量,相信正义必将战胜邪恶。

(1)不吃陌生人的东西。

(2)不听陌生人的话。

(3)不跟陌生人走。

(4)不和陌生人讲话。

我们身边的法律故事

打开新华字典,法的概念一目了然,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纵览四周,法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看,如今家庭暴力已经不再是问题,各种法律条令相继出炉。再看,在学校老师打骂学生的行为极为少见,再看看,社会上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也日见减少,这一切可得归功于法律呀!

来看几个具体的例子吧!就拿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说起,一个品学兼优,在家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老师的学生,一天他进了网吧,从此沉溺于游戏,暴力和色情等内容的网站,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他偷钱抢钱,甚至为了钱而亲手杀了自己的奶奶,而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制裁。

前几天《今日说法》栏目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俗话说:”儿子娶了媳妇忘了娘。”就拿这个儿子娶了媳妇这个例子来说。一点儿不假。天天让老人做饭,洗碗,下地干活,总之一切能干的家务活老人全揽,儿子媳妇有时还殴打老人,只因为心情不爽或做的菜咸了或没按时做饭。“虎毒不食子”啊!老人能忍的都忍过去了,继续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好心的村长知道后,拉起老人直奔法院,一张诉状告到法院,经过法院调查审理,儿子儿媳得到了法律的制裁,老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实法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在学校里,在家庭里,在社会上,甚至遍布没一个角落。

当老师体罚学生时,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女儿不孝时,当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时……我们都可以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制止这些行为,虽然社会上还经常出现,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情,在社会上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尽管某些法律条令还需要完善,但我想只要我们每个人提高做自己的文化科学知识,增强我们的维权意识,我们就一定可以构建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

法律无处不在,关注身边关注社会,关注法律,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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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你们好!

我是___。很荣幸来到这里。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身边》。

法律是由国家保障实施的具有规范意义的条例,法律对我们来说并不遥远,它永远都在我们身边。

如今,法律以各种方式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说过:法治胜过任何一个人的自我统治。因为民主立法、公正的司法和负责任的行政使我们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可以确保法律得到严格执行。

在每个烟草执法人员看来,对法律都着独特的理解和热爱。因为我们是执法者,有一部专门为我们工作制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更是了然于胸。

遵守法律,学习法律和使用法律对我们烟草人尤其重要。烟草专卖法和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对我们来说显得非常重要。只有认识、深化和掌握法律,才能承担日益紧迫的工作,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

律法不讲情面,但人是公义的。今年5月,检查中队在一家零售店发现了100多支假烟。50岁的店主流下了眼泪,解释说他们不知道这些都是假烟,一再恳求执法人员网开一面。

但是法律就是法律,所以面对这个情况我们只能让检查员搬迁,按照规定,假烟仍被没收。但是法律的实施不是要让困难群体雪上加霜,而是让市场变得更加和谐。

几天后,烟草公司积极向店主们讲解政策和法律,并向领导申请让他们参加零售营销技能培训,并协助申请小额贷款。

有些人喜欢讲道理,尤其是在做错事的情况下。但是在法律面前,道理是没有那么多优势的。我们有部门内部管理,严格遵守行业工作规则,层层把关。因此,有一个法律部门来确保烟草买卖程序的合法和标准化,能够确保大家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目前,烟草法治建设正在积极开展,我们正在探索民主管理、透明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等理念,这个理念已经深深扎根在每一个烟草人的心中。

是的,我们还在探索,我们还在努力,我们还在坚持,法律赋予我们的责任和权力,用它来保障更多人的权益。

所以,不管什么时候,法律都围绕着我们!

法律在我身边

法律是什么呢?在我的脑海里法律就是约束那些违法乱纪的人们的准则,因为我们的国家是一个法制健全的地方。正是因为我们完善的法律制度,所以我们的祖国越来越和谐,安定,富强。

我们国家的法律有很多也很具体。在我们少年儿童身边,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川流不息的街道上我们有交通法、在我们购物的时候遇到劣质商品可以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偷偷侵犯你的隐私也有法律可以保护你。

法律在我们未成年人的成长中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我们如果每个人都应该懂法知法,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甚至于不会去触碰法律.

下面我就给大家举一个身边的下哦例子吧。

有一次,小明在家写作业,这个时候,爷爷走进他的房间,偷偷拿出了小明书包里的日记本,看了小明的日记。这个时候小明生气的对爷爷说:“你不能看我的日记,我没让你看,爷爷你怎么能偷偷看呢?”爷爷理直气壮的说:“你是我孙子,看你日记理所当然的。”

大家觉得小明的爷爷做的对吗?很明显,爷爷已经侵犯了孙子的隐私权。

还又一次,我的同学由于和我玩的很晚。到了家后,他爸爸勃然大怒,抡起棍子就把他打的遍体鳞伤,这样严重暴力的教育方式其实也是违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

大家看,法律无时无刻都在我们身边,如果身边的同学或者你我他遇到了伤害,别忘了用法律保护自己,切记。

法律在身边

随着时代的进步,法律之风吹进了我们的学校。学校扬起了一股学法守法的热潮。在这股热潮中,我们不仅学会了法律知识,而且还享受到了法律带给我们的方便。荡漾在法律之路上,我的感受颇多。

当今社会,科技迅猛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孩子手中的零花钱也越来越多。他们已经不把钱当做一回事了。铺张浪费现象随处可见,更有甚者把钱当成了玩具。记得上学期的一个早自习课上,陈明来到学校后,放下书包,拿出一叠崭新的面值一元钱的人民币,高高兴兴地叠起来。一会儿工夫,他就用这些人民币叠出了一只精巧的小船。正当他玩得高兴的时候,老师走了进来。亲切地说;“小船叠得很好,可是你知道吗,你的做法不对,这是一种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损害人民币?这是怎么回事呢?不只陈明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我们也是疑惑不解。看到我们这个样子,老师严肃地说:“孩子们,你们已经长大了,应该了解一些法律常识了。我们国家有很多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的行为。人民币是货币,只能用来正常的流通,像你这样把人民币叠制成工艺品就是损害人民币的行为。听了老师的一番话,同学们都茅塞顿开。知道爱护人民币了。谁也不在人民币上乱写乱画了,也不用人民币叠纸船了。而且还知道了节约用钱,不在大手大脚的乱花钱。

我们这一代的孩子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是家里的宝贝,父母对我们过分溺爱,言听计从,只要自己的孩子不吃亏就行,根本不为别人着想。长此以往,导致我们任性妄为,自私自利,别人说一句,我会骂十句,别人骂一句,我便大打出手,更有甚者,会动刀子、动棍子,导致暴力事件的发生。如果下手不知轻重,造成被害人伤势较为严重的话,将会酿成终身大祸。轻记过,重则进少管所。实为生命添上不可抹去的一笔。针对这种情况,上学期,我们学校领导组织我们学习了法制教育讲座。这次法制教育讲座主要是围绕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各方面的原因展开的。有的孩子因家庭状况发生变化,觉得自己是父母的包袱,觉得父母抗拒他,不接受他,不能调节好自己的情绪。四处游荡,经常结伴到饭店、网吧吃喝玩乐,乐而忘返。成了逃学威龙。有的父母忙于工作,疏忽了对子女的照顾。因此,他们胡乱结交朋友,到处留连,自甘堕落;甚至为了引起父母的注意,希望父母能关心自己,不惜一切,又偷又抢,做尽了坏事,最终走上了不归之路,把光明的前途白白的断送了。聆听讲座后,同学们的心灵得到了净化,知道朋友,打架斗殴会伤害自己和他人,严重的会触犯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从此以后,校园里出现了另外一幅画面:小朋友摔倒了,大朋友会主动把他扶起来。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再有打架事件的发生。更没有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

陈军是我们班出了名的小淘气,今年刚刚十岁,放寒假时,他学会了骑自行车,这几天上学,他都骑上自行车在马路上晃来晃去,他的妈妈担心他会出事,不许他在马路上骑自行车,可是陈军就是不听,妈妈急得没办法,只好把这件事告诉了老师。老师把陈军叫到了身边,对陈军说:“陈军,你学会骑自行车,这是一件好事。但是如果不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好事也会变成坏事”。接着,老师告诉我们,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是不能在街上骑自行车的,这是国家的法令,也是对少年儿童的关怀。你们这个年纪,根据法律规定,是不能骑自行车上学的。听了老师的话,同学们对交通规则有了更多的了解。不仅知道了现在不能骑自行车上学,而且还知道了不能坐超员车,司机不能酒后驾车等等,自觉地用法律保护自己,大大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学生生命的安全。

总之,自从法律进入我们校园后,校园里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同学们都知法懂法了,享受到了法律带给我们会在法律的陪伴下一路前行,让自己的明天更加美好!让社会更加和谐安定。

法律在身边

渐渐的,我长大了,明白了一些道理,比如说:父母不可以随意打骂儿女,在法律上讲这是禁止家庭暴力;父母不可以随便看儿女的日记,这是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同学们犯错误了,教师不可以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买到假冒商品要打投诉电话12315;工厂随意排放污水,是违犯了环境保护法……法真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啊。

在我们生活中,许多青少年因为不知法,不守法以至于把自己的美好前途给毁了。据有关部门统计,去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已占全部刑事案件的10%,这是一串多么令人痛心的数字!

湖南电视台曾经报道过,有一个农村的青年,原来读小学时成绩很棒,一直是班里的前几名。他经过自己的努力,考到城里来读初中。他刚开始的成绩也很不错,老师经常表扬他,他也很体贴父母,自己很用功。直到有一天,他路过一个网吧,由于好奇,他走进网吧,“好刺激啊!好好玩啊!”他兴奋地说。时间一天天过去了,渐渐地,他跟变了个人似的,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经常向朋友借钱上网,很久都不还。后来他的朋友也不借钱给他了,于是他就开始骗父母,向父母要钱。后来他的父母知道了,就不再给他钱了,于是他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刚开始是偷同学家的钱,后来在公交车上偷钱,被人暴打了一顿,但他仍然不知悔改,进而发展到抢劫,还杀了人,于是被警察叔叔抓走了,走到了一个黑暗的世界,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这一个个真实的悲剧就发生在校园,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真的让人感到心痛,感到惋惜。

再看看现在的社会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王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还有的人为了不劳而获,怨恨抱复,把法置之度外,甚至还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

所以,我们只有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在避免犯罪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自己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但又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我们的法律意识,不知法、不懂法、不护法,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同学们,朋友们,让我们一起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在生活中以法律为准绳,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在身边

我们身边的法律我们身边的法律无处不在,其中法律里面有着我们不可磨灭的道德行为。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有许多青少年犯法的故事,前几天我从网上看到了一篇。说一个姓陈的男孩旷课到网吧去打游戏,没有一赢过一次他旁边的一个男孩嘲笑他,气得那个姓陈的男孩拿出刀子来把另一个男孩给捅死了。当警察来问他时他,他还在说:阿!什么!一个青少年的无知却丧失了一个祖国的花朵,至今那个男孩也不知为什么要杀他。

还有一件是:有一天,三人又相约逃课聚集到甲家中。乙说:“今天甲生日,为了给他庆祝,咱们去网吧玩吧。”甲和丙说好。他们把钱凑起来一共才8块。甲灵机一动,他对乙和丙说:“早市快撤了,我们干脆去抢那一些菜农的钱。好吗?”乙丙随即答应说:“好”之后他们看到一个菜农在数钱,甲趁菜农没注意,就一把抢了他的钱,三人撒腿就跑。最后被警察抓住了。例如,有些同学拿别人的东西,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没有足够的证据乱污蔑别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偷看别人的日记、作文,撕毁他人的信件,还有侵犯别人的肖像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有的同学在黑板上画上别人的肖像,同样违反了法律规定。

有的同学在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小摸,小到拿别人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截钱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我们学校的某个班级就有2个人偷了人家2个铅笔盒。事情是这样的:

在一个星期五,他们先去的四年级偷了一盒彩笔,他们俩又到中学楼翻窗户进去偷了人家两个铅笔盒,正好被他们的同学看见了当场抓获。老师知道后,让他们回去反思两个星期。这证实了法律是无处不在的,不论你做的天衣无缝但还是逃不过法律的法眼。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所以让我们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吧!

法律与我们同行,法律与我们作伴。我们生活在这个法律的世界里,是否真正理解法律了呢?对法律的无知,就是在伤害自己。对于林肯说过的“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我深有感触。法律和道德如同一根线,在你剪断法律线是时,道德线也同时收到牵连。要知道,心中牢记法律,道德也逐渐形成了。

法律与道德是支撑这个社会的柱子。破坏这根柱子同时,也在破坏你自己的未来。或许你觉得你自己在遵守法律,但是,在你殴打同学时,已经触犯法律了。虽不满十六周岁不用服刑事责任,但也要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关的民事赔偿责任。这时,你不仅为你所做的事而受到处罚,还牵连到你的家人。为你的未来添上了阴影,让人们为你的道德而感到鄙视。后悔已成了触犯法律者的代名词。要想让你的世界充满色彩,就要加强自己的“柱子”

法律是人定的,它说不可拆除他人信件阅读,那么你就安静的看自己的信件。它说不可带匕首等利器到公共场所,那么你就带上你的`书去公园看。它说不可进入舞厅等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场所,那么就到操场上活动身体。在你遵守的同时,你的道德也在提升。道德能使一个人的未来显得跟美好,要知道“无才有德,可以培养;有才无德,坚决不用。”而那道德的源头也就是法律。

法律的世界时美好的,他总能保护每个人不受伤害。他在支撑整个世界。不要为了一时的快乐而得到一世的痛苦。或许你可以去触犯那些法律。非要去阅读他人的信件,非要携带利器到校园,非要去舞厅消费,非要去殴打别人。若真到了那个地步,我想,那可不是偷阅信件、带利器到校园、殴打他人那么简单了。那可是在危害社会,伤害自身的利益。你大可去找个律师,凭他们的三寸不烂之舌,找法律的缝隙,钻进去,就能脱离责任了。那么这个世界就不在美好,到处都有人喊冤,开始报复社会。确实,也发生过这类事。

没有法律的世界是充满黑暗的。当道德受到伤害时,法律可以来治疗道德,也在修补漏洞。可想而知,法律的的重要性。未成年人更要理解法律的重要性与进入法律的世界。

理想的社会是由法律组成的。法律约束人们,是人们的道德离不开自身。我相信法律能使我们能勇敢地面对未来。

法律在身边

良好的社会秩序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生产生活、国家进行经济建设的必要条件。因此,党和国家长期以来总是把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作为大事来抓,经常强调、常抓不懈。维护社会的稳定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责任。良好的社会秩序要靠全体人民通过遵纪守法的行为去建立和维护。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可见,树立每个人的法律意识是当前我们整个国家来说都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法在我心中,简单而言就是每个公民都要学法、懂法、守法、护法,最终达到“依法”。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法律的制度建设已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公众法律意识也逐步提高。

在我们心中高悬着两盏明灯,一盏是信仰,一盏是法律,如果说信仰是前进的方向,那么法律便是前进的航标。在浩瀚的人生海洋中,如果我们是一只漂泊不定的小船,那么,法律就是我们的导航灯,为我们指引前进的道路。周公制礼,韩非说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大凡有成就的人无不奉公守法,明礼诚信。军令如山的孔明挥泪斩马谡,他的心中是军法;铁面无私的包拯忍痛铡亲侄,他的心中是律法;鞠躬尽瘁的周总理带头守法,他的心中是国法。“法”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在他们心中闪烁,照亮了自己,照亮了别人,照亮了千年……在包拯的公堂上,“法”是那张高悬的明镜,一尘不染;在老百姓的心里,“法”则是那台公正的天平,不偏不倚。

公元前18世纪,在古巴比伦王国,世界第一部成文法——《汉穆拉比法典》的诞生,在人类历史的土壤里播洒下了一颗法律的种子,经过几千年日月精华的滋养和云电光风的考验,现在已经长成为一株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渗透到了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时迭岁替,法律在不断地更新和完善。法无处不在,它是一个人的行为规范,是一个国家的治理准则,是一架社会的均衡天平,有了法律的制约,国家才有民主和自由,社会才会秩序井然、繁荣安定,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治国无法则乱”,早在几千年以前,柏拉图就说过一句名言:“人类必须有法律并且遵守法律,否则他们的生活将像野蛮的兽类一样”,正是有了“法”,才使我们得以生活在一个有秩序、有保障的环境中。

在我们心中,“法”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因为它代表着公平和威严,如一把无情的利剑,公平有利地挥洒在每一个角落,令犯罪分子心惊胆寒,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它又是正义的化身,能让浪子洗新革面,重获新生。法无处不在,它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就在我们的周围,如电磁波一样无声无息地编织着一张无边无际的巨网,法网恢恢,无论是君臣还是庶民,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将难逃法网;法海无边,对浪子而言,却又回头是岸。

当今社会是法制的社会,全民普法,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已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我们实实在在的追求。“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修身立德,立志报国”是我们必然的选择!我们每个人都应将法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只有认真学法,才能知法懂法;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我们要用“依法治国”的方略去营造一个社会欣欣向荣、人民安居乐业的伊甸园,去实现祖国和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最崇高的理想,去追寻法的真谛。

岁月无痕,而烙在心中的法的印记却是永恒的,心中的法法力无边,当邪恶、贪婪试图靠近我们的时候,它就化作我们左手的盾,保护着我们的灵魂免受侵蚀;当犯罪分子危害社会的时候,它就化作我们右手的矛,去惩治和打击罪恶。“法”应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目无法纪必将导致行为的偏差。有些人之所以蜕化变质,是因为他们心中无法,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将法玩弄于股掌之间,所以才会堕落到无底的深渊。

法在我心中,法在你心中,法在我们的心中。让我们将“法”根植于内心,让“法”在我们的心中烙下深深的印记,让心中的法更加茁壮成长,更加根深蒂固。时代呼唤法律,让我们共同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让我们在物质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法与我们同行!让法律的痕迹在我们的心中成为永远!

法律在身边

中共中央、国务院曾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计划》,从中提出“青少年学生要在法律素质的养成上下功夫。各级、各类学校要开设法制教育课,并且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保证普及基本法律常识的任务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的要求,我们的身边也仿佛多了一点点东西——法制。可见,在将来的法治社会中,拥有法律素质很重要;不仅如此,而且法律能为人们的生活护航,因为法律是由国家指定的,以规定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具有国家强制性和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在现代社会中,人们的生存与发展都离不开法律。

法律同时也发挥着许多作用:它可以清楚地告诉我们在社会生活中可以做什么,有权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必须做什么,这就使我们做事情有了方向,发挥了它指引的作用。而用法律评价某种行为是否正确,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从而规范人们的行为,起到为生活护航的作用,此为它的评价作用。它还可以使人们预先估计到自己行为的结果,从而决定自己行为的取舍和方向,这就是法律通过规定人们行为的法律后果,起到的预测作用。另外法律发挥了教育作用,就是通过其规范体现社会的主流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念,从而使人们受到法制和正义的教育。最重要的,它发挥了强制作用,法律通过其强制力保护人们的合法权利,惩处违法犯罪行为,为公民的生活护航。

首先,我们中学生应该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知识必须了解和掌握。现在我们正向知识经济时代迈进,一个法盲是很难在一个飞速发展、日益复杂的社会中生存,更不必说取得大的成就了。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是法治社会对我们的最起码的要求,也是我们守法、用法的前提。

其次,我们应该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既是对他人权益的尊重也是对自己权益的保护。我们中学生要理解遵纪守法与保护自身权益的一致性,更要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坚持把遵纪守法视为自己的基本义务,视为尊重社会公德的具体表现;另外,法律包含了人类的道德要求,要成为高尚的人也必须具备良好的法律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因此,我们既要遵纪守法,又要修身立德,做一个有尊严、有美德、品行高的人。

再次,我们应该善于用法,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我们的各项权利都是由法律赋予的,因此也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一旦我们的权益受到非法侵犯,而且不能用一般的方法获得补偿时,诉诸法律将是我们最明智、最有效的选择。反之,忍气吞声、委曲求全不仅让人觉得你软弱可欺,同时也纵容了违法和犯罪。而那些以牙还牙、逞血气之勇,自行报复的则会触犯法律,使自己从受害者变成害人者,结果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喝下自己酿造的苦酒,追悔莫及。所以,我们必须明白,公民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不得损害他人的权利喔!

【例文2】。

一个个骇人听闻的案例,禁令我们毛骨悚然,触目惊心。一个个无法抵御的事实真像在我们身边出现。经调查表明,青少年犯罪事件逐渐呈上升的趋势,且一次比一次行为惨裂。由于构成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因素,家庭因素,心理因素等因素极多,导致青少年犯罪率不断升高。

青少年犯罪在我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二十犯罪学中及现实中经常使用的概念。可以定义为年满14岁至25周岁的人实施了危害社会,触犯了法律依法受到制裁的行为,称作青少年犯罪。现阶段,我国贯彻法制教育史素质教育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法的制定最初是为了给予人们自由而制定的,而现在法成为限制青少年的自由实现安全的一道防火墙。

贯彻法制教育,可以让当代青少年明辨社会的是非曲直;认清法治社会的实质,知法而不为。换一句话说,给青少年的成长道路上洒满阳光,让灰暗和影阴远去,用力青少年的成长路径。

调查显示,大多数孩子在违法之后,对于自己所犯何事还云里雾里,待相关人员调查后追悔莫及。案例一中该同学只是一不小心犯下大错,失手伤了同学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还有很大一部分人不懂法,不知守法,出于猎奇心理加入反罪团伙,想要抽身已骑虎难下,最终一条道走到黑,也葬送了自己的青春和年华。也有多少人是为了一时的利益酿成不可挽回的灾祸,在他们执刀杀人,偷盗抢劫时,尚未成熟的心智也受到了严重的创伤,使自己的人生价值观发生扭曲,一步步走向黑暗,最终给自己清白的人生洒上了污点,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不幸。

作为青少年,是家庭的希望和祖国的花朵,为了不让这一切演变成悲剧,我们应该学好法制教育,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我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水平如何,对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关系极大。法律教育与文化教育都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因此,我们从小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才能没有后顾之忧的接好社会主义的班,担当建设祖国,重振中华的光辉使命。当我们看到身边的人正受到不良诱惑时,用法去洗涤他们的头脑,拨开头上惨淡的浓云,让阳光洒满成长的大道。自觉地接受法律的洗礼,日日克己复法,遵守法律,在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在社会做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文档为doc格式。

法律在身边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假如你去遵守它,并且学会使用它,它就会保护你;假如你去违反它,它就会惩罚你。

通过在安全教育平台上的学习,我了解了许许多多有关法律的知识,比如:我们小学生要知法、守法、遵法;以及各种法律知识的宣传贯彻教育。而且法律并不是离我们远远的,其实就在我们身边。这不,暑假里我就上演了一场与坏人斗智斗勇的故事。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万象更新的日子,爸爸妈妈都不在家,家里就剩下我和表妹米多两个人。我俩一会儿看电视、一会儿吃零食、一会儿躲猫猫……玩得不亦乐乎,真是快乐似神仙啊!

就在我们玩得正开心的时候,突然有一个身穿黑衣服的男子闯入我们家,我和米多顿时吓得惊慌失措,呆呆的看着他,我心里害怕极了。可是我又转念一想:我是姐姐,我要保护好小米多,妈妈也说过,遇到事情一定要冷静,想出办法去解决问题。

于是我紧紧地拉着表妹的手,悄悄地对她说:“米多,不要害怕,姐姐保护你。”小米多的表情便放松了许多。这时,那名黑衣男子眼睛眯成了一条缝,笑眯眯地说:“小朋友,我是广告公司的,有些资料上的问题想问你们一下,问好了就带你们去吃好吃的”。

米多被诱惑住了,刚要答应,我察觉到这个人嘴角露出一种猎物上钩的奸笑,我使劲地捏了捏米多的手,米多立刻明白了我的用意,对坏人说:“我们不吃东西,也不会回答你的问题,你找别人去吧!”坏人看到我们没有上当,眉头不禁皱了起来,就想拉我们走。我十分紧张,一想:我们俩个人肯定斗不过他,我得想个办法才行。

突然,我灵光一闪,电视上不都说坏人怕大人吗?我就大声朝楼上喊:“爸爸妈妈,你们快下来,有个人在我们家。”那个坏人一听,吓得丢下资料赶紧跑了。

爸爸妈妈回来后,我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了他们。妈妈说:“孩子,你太勇敢了!都怪妈妈出去时忘记把门反锁了,幸好有你保护好妹妹!”听了妈妈的夸奖,我的心里乐开了花。法律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守护,遇到危险时一定要好好利用所学的法律知识保护好自己和家人!

法律在身边

因为错误而遭羞辱,因为羞辱而去报复。一件小小的事情,却酿成了大祸。古人说过:“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们大家都犯过错误,难免被人论,难免被人瞧不起,但并不能只用武力。拳头解决,重要的是有知错就改的决心和毅力呀!

有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还很漫长,但关键的只有几步,只要走好了,就能一生平安初中,在怀抱中茁壮成长;如果走错了,就会永远碌碌无为。”我再一次捧起《青少年法律知识本》,久久难以放下。心如巨浪沸涌般,有担忧,有惋惜,也有宽容……是呀!谁不想坐在高墙之中,谁也不想套上冰冷的手铐,谁都不想走向铁窗生涯……“盗窃”、“抢劫”、“打斗”、“上网吧”……地狱之门的罪恶之手伸向了我们青少年。看着一张张枯瘦的脸庞,躯体虽然尚在,可是那魂早已油干灯灭。从“品学兼优”的好孩子,然后到“偷鸡摸狗”的差等生,再到“盗窃犯罪”的小偷,都用美丽的色彩伪装了自己,色彩艳丽的蘑菇往往都是有毒的,无形的陷阱披着艳丽的色彩来诱惑我们,使青少年们一次又一次滑入犯罪深渊……当你被“罪恶”这张大网绑住手脚时,请先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而不是让他给控制,所奴役。切勿让社会束搏心灵,不要让无形的陷阱埋葬自己的花样年华!

是的,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在这个法制社会中,我们每一个青少年都要学会做自己的主人。把握自己,就是把握自己的人生航向;把握自己,就是给自己的未来一片蔚蓝晴天。

让我们一起期待着美好的未来!

美在我们身边

雨越下越大了,我站在屋檐下,看着四周灰蒙蒙的一片,无可奈何地叹着气,老天真是恶作剧,从家里出来时都还好好的,半路上却忽然下起雨来!我羡慕地着看旁边撑着伞的行人,就这样呆了几分钟。突然发现裤管全被雨点溅起的污泥围满,这实在不是躲雨的好地方!该死的雨也不知要下到什么时候,我咬咬牙,一头扎进了灰色的雨幕中。

很快,我便被雨淋湿了。我一边跑一边诅咒着这可恶的天气,雨更大了,我加紧步伐飞奔着,风声、雨声一阵阵灌入我的耳鼓,大地浑然一片,隐隐约约听到尖尖的的“喂!喂!

”声,我更反惑了:有事没事跑到街上来叫什么?简直制造嗓音!难道这城市被污染的还不够厉害吗?然而那“噪音”并没停,而且还有了下文的:“喂!你别跑!别……别跑哇,我……我跟你共伞!”我鬼死神差般停了下来。扭过头,发现一个女孩朝我跑来。她跑的很急,手中撑着的伞也因为剧烈震荡而飘摇不定,她终于跑到我身边,忙把伞盖过我,气喘吁吁地说:“你……你跑的真快,我追……追都追不上,你不是喜欢淋雨吧?这样淋下去的话会生病的。”我定睛注视着,这个女孩她个头和我差不多,长得并不出色,但很清秀,她的脸涨得通红通红的,眼睛流露的却依然是平静和善的目光。她舒心地笑着,像是完成了什么重任,脸上的喜悦使得她看起来出奇的美。我忽然自惭形秽了,刚才我还在骂她呢!“谢谢你,我没带伞,不知会下雨……”瞧着她那因为奔跑而淋湿了一大片的衣服,我讷讷的挤出几句语无伦次的话来,突然感到眼眶湿润了。

坐到自己的座位上,我仍然被刚才的一幕感动着,一个声音吓了我一大跳——“瞧瞧你这狼狈样,简直比落汤鸡还落汤鸡,走走走,去我家换衣服,五分钟就能到,你这样不生病才是怪事!”——是我的同桌!在我反应过来之前,他己连拖带拽地把我拉出教室。

从他家里出来时,雨已经停了。

和煦的阳光照耀着大地,显出一片生机。操场上,嫩绿的小草挺直了腰,

捧着晶莹的水珠闪烁着不定的光芒。

像在骄傲的宣告什么又像是想奉献什么样子生动极了可爱极了。

也美极了,俨然大自然的宠儿。

“好美!”他在低呼。

法律在身边

最近,我听到了这样一个故事:三名小学生,在河边的桥上服药跳河自杀,因一位见义勇为者的相救,才救会了一名女学生。问起其原因的时候,竟是因为老师经常抓着学生的头发往墙上撞,他们是用自杀来报复老师。

这位老师犯了人身伤害罪,就因为这样,两位学生失去了花样的少年,这是一件多么可惜的事情。关于这件事情,我觉得双方都有责任。我想,这位老师肯定不是故意这么做的。哪一位老师不希望自己的学生成才,做国家的栋梁?但是这位老师不懂法,触犯了法律,伤害了学生的身心。

而这三个学生,也因为不知法,只是用结束自己生命的手法来报复老师。其实,就算他们这么做了,老师也不会受到什么伤害。虽然她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她不会受伤,不会得病。如果三个人都死了,也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他们要跳河自杀。都是因为他们的愚昧无知,而使得其他的同学,他们的家长感到伤心,流下眼泪。

要是我遇到这类事,我会用法律当靠山,去咨询律师,让法律去处罚那些人,用法律去报复那些人,而不是一味地用这种极端的手段来报复人。

为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当碰到什么太过分的事情,不要盲目报复,先去咨询法律界人士。

(二)要知法、懂法、用法。

(三)自己在生活中千万不要触犯法律,要不然会有严重的后果。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它像一位隐身的天使,你找到了它,学会了使用它和遵守它,它就会永远保护你;如果你去违反它,它就会惩罚你。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抱有侥幸的心里,因为法就在你我身边。

法律在身边

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其实,从每个人出生的那刻起,我们就与法律结下了一生的缘分,它就像空气一样无时无刻不在我们身边。它像一位正义的女神,你找到了它,学会了使用它和遵守它,它就会永远保护你;如果你去违反它,它就会惩罚你。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抱有侥幸的心里,因为法律就在你我身边。

“无规矩不成方圆”,试想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和存在,这个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子?我们无法想象甚至不敢去想象。提起法律,就会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也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祖国才会更加的和谐,更快发展。我们应该时刻去尊重法律,遵守法律,感谢法律的庄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

我们的时代是一个法治的时代,法治精神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集中体现。法治精神主要旨在于强调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战略思想和法治的普适精神。法治是指以民主为前提和基础,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在法治的引导下,我们的祖国飞速向前迈进,从以前所谓的“东亚病夫”逐步成长为可以堪称为今天的“东方巨龙”,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犹如快马加鞭,经济在腾飞,科技在进步,文化在繁荣,文明在提高,航天事业飞速发展让世界为之震惊,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就。作为中华民族的炎黄子孙我们应时刻遵法、守法、弘扬我们的法治精神,使我们的法治精神发扬光大,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去撒播更多的种子。

虽然我们拥有法律的管制,可很多时候因为心中的某种贪念和迷恋,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等种种原因,使很多人一步一步越过法律的底线,走向犯罪的深渊。法律就在我们身边,而且是那么的无处不在,在我身边真真实实的发生了这样一个故事,那时我在上高三,花一样的年龄,我们在为我们的人生为我们的梦想拼搏着奋斗着,虽然它是艰难的,很多人都已走过来了,可有一个同学却走向了那铁栏围绕的高墙深处。也许受不了孤单和寂寞,也许不想过他所谓的枯燥无味的生活,他迷恋上了上网,刚开始只是偶尔的去,可最后越陷越深,电脑变成了他每日必不可少的工具,由于家人给的生活费远远不够自己消费的网费,他刚开始是借钱,到最后变成了偷钱,偷家里的,偷同学的,甚至到了最后劫路人的钱,因为抢劫他最后没能参加高考,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的人生也就这样被毁了。这是一个发生在我身边真实的故事,我也希望由此能够给更多的人以启发和深思,为了我们的美好未来和人生,我们应该时刻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人,不要去触犯法律,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是国家和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前提,但每个国家的法律都存在着一定的漏洞和不足之处,我们的法律也不是无可挑剔和健全完备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更多的约束和规则会写入法律的条文,法律会更加的完善,我希望那时社会上的犯罪会更少,人与人之间没有太多的冷漠和伤害,更多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宽容、理解、和关怀,更多的人甚至所有的人都是懂法、知法、守法的人,我们的祖国更加的强大,人民生活安康富足!

法律在你我身边,法律无处不在!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我们要从自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让我们做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人,让我们共同努力用实际行动去播撒更多的种子,传播给更多的人!

法律在身边

法律规则,又称法律规范,尽管在法学界的一切探讨和学理建树,大体上都围绕着法律规则而展开,但究竟什么是法律规则,人们的看法并不尽同。这就再次证成了一个原理:越是基础性的概念,存在分歧的可能性越大,一切理论建树,皆自对基础概念的不同主张和严谨逻辑论证开始。那么,什么是法律规则?张文显的解释是:“……是指具体规定权利义务以及具体法律后果的准则,或者说是对一个事实状态赋予一种确定的具体后果的各种指示和规定。”李桂林则写道:“法律规范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具有严密逻辑结构的行为规则。”郑成良则以为:“简要地说,法律规则就是法律的基本要素之一,是法律中明确赋予一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一般性规定。”我们认为,对法律规则可以由其主体、对象、方式、内容和功能诸方面进入分析。

所谓法律规则,是指立法者将具有共同规定性的社会或者自然事实,通过文字符号赋予其法律意义,并以之具体引导主体权利义务行为的一般性规定。在这里,我们首先遇到的是法律规则的生产主体-法律规则的国家性。我们知道,规则在物质世界中是普遍存在的,在人类社会中也是普遍存在的。即使那些无规则可循的物质运动,科学家们仍然在寻求其规定性,如反物质的规定性。同样,即使那些怪异的社会行为,社会学者们也在寻求和研究其规定性的内容。但是,自发地存在的自然规则也罢、社会规则也罢,都不是纯粹法学意义上的法律规则(也许,在社会法学那里,自发产生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则也不失为法律规则-所谓民间自发产生的习惯法规则),法学论文《论法律规则》。因此,法律规则首先是自觉地存在的。

但是,自觉存在的社会规则甚多,举凡纪律规则、乡规民约、公司章程、合作协议等都是自觉地存在的社会规则,但是,它们并不是法律规则,相反,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里,它们必须受制于法律规则的规范。自然规则不存在自觉存在的问题,即使在“人化自然”的情形下,人们仍然是借助于自发存在的自然规则本身来改造自然的结果。但自然规则可以转化为人们的行为操守,从而成为人们“按照自然的规定性行动”的社会规则。例如,传染病是自然现象,但我们可以通过掌握其发病的规律,并将其制定在“传染病防治法”中,以作为人们在防止该病症方面的社会行为准则。但即使这样的规则,要成为法律规则,也必须经过有权主体(立法者)的加工,因为人们不能随意地成为他人的立法者,也不能相互成为立法者,否则,就不可能在人们的交往行为中形成整齐、划一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