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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委托管理协议(优秀18篇)

时间:2024-01-10 14:15:29 作者:FS文字使者

合同协议的签订是商业合作的必要程序,能够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合同协议的范文可以为起草合同提供参考和借鉴,节省时间和精力。

股权委托代理协议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跟据《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执行本合同。

一、车辆及经营权。

1、乙方自愿将其自购车辆申请注册登记为甲方公司,乙方经营自负亏盈,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车辆车牌号: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车架号______车值______万元、购于20_____年___月___日,主车吨位______吨。

3、乙方因发生交通事故,代理服务费不可减免,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完全由乙方负担。

二、合同期限及费用交纳。

1合同期限为___年,自20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合同期间按照先交款后营运的原则,乙方必须按月按时上交,甲方代理服务费均由乙方负担,逾期不交按每日___%支付滞纳金。

3、本合同车辆每月缴纳管理费合计______元,由甲方代办代理上交有关部门。

4、因乙方的停车、修车、事故原因不减免管理费。

三、车辆保险。

1、乙方(车主)对所营运车辆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办理强制险以及第三责任基本险为附加险,其投保费用完全由乙方(车主)负担,甲方同意办理保险,保险单由甲方保管。甲方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交通事故当事人与甲方无任何法律关系。

2、乙方投保车辆保险期届满7日前通知甲方,向甲方交足金额保险费续保险。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完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货运车辆实行《合同运输》,合同中须载明承运人为乙方。如发生货损、货差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负担,与甲方无关。

4、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运输纠纷,甲方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法和合同约定对乙方的车辆营运行使监督权。

2、甲方有权对乙方车辆按规定强制保养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车辆挂牌、落户、报停等手续,协助乙方办理。

3、车辆驾驶员的年检、年审、协助乙方办理车辆的营运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按时代收代缴乙方应交的管理费、工商管理费、税金。甲方收取的代理服务费不足___个月按___个月计收。

5、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运输票证、二级维护保养等,完全由乙方承担费用。

6、甲方组织乙方人员岗位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安全学习、传达交通部门的公文通知。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依法经营,接受和服从甲方的服务和管理。

2、乙方车辆必须投强制保险,以及车险第三者责任险和附加险的全额保险。(三者责任险需___万元以上)。

3、乙方___月___日前交足次月交通规费、税金和甲方代理服务费,逾期每日按___%收取滞纳金。

4、甲方不得无偿使用乙方车辆,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公务用车。

5、乙方违法营运,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权暂扣乙方车辆及相关手续,期间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负担。

6、乙方车辆转让时,提前___日告知甲方,并办理转户手续,重新签订合同,否则,乙方承担永久性责任。

7、乙方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会议,按时参加车辆一切证件手续的年检、年审工作,否则后果自负。

8、车辆事故报废和车辆使用年限到期报废,乙方必须将报废车辆及一切行车营运手续、牌照交给甲方,并将车辆到指定拆解单位报废,车管部门注销,乙方不得擅自解体和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与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不得单方擅自变更、终止与解除合同。

2、违约一方,除承担法律责任外,承担对方的全额损失,并按损失额的___%支付违约金。

3、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和国家政策调整情势变动及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终止和解除之日起,乙方不准使用甲方公司冠名全称、证件、标志等,否则,由乙方完全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七、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律管辖。

八、本合同____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载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委托协议书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管股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股权代管事宜。

1、甲方自愿出资入股组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入股股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该入股股权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金_______元的_______%。

2、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上述组建公司出资入股的委托代理人。乙方系甲方的名义股东。

3、乙方代表甲方行使公司的相关股东权利。

(1)代表甲方以乙方名义将甲方入股股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入股组建公司。

(2)代表甲方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签名。

(3)代表甲方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该公司的相应活动。

(4)代甲方收取甲方入股的上述股权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在公司中应得的股息或红利。

(5)代表甲方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6)代表甲方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赋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甲方应如实将入股的相关证明材料交乙方验证,并向乙方提交经乙方验证后的材料复印件。

3、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乙方代表的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接受。

4、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份相关的投资项目所产生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5、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相关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股权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6、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承担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7、甲方作为乙方所代表入股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的代理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超越代理权限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8、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9、甲方与乙方解除本协议后,甲方有权重新委托他人。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2、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

3、乙方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损害甲方利益。

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甲方享有的股东权益。

5、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代表甲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6、乙方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代表甲方行使表决权。

7、在未获得甲方书面特别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对其所“代表股份”及其所产生的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臵任何形式的担保。

8、在乙方自身作为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小于代甲方所持股份比例时,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乙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乙方的意见进行表决。

9、乙方承诺将所代甲方入股的股份产生的任何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在公司分配在乙方名下后3日内如数转交给甲方,或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应向甲方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10、如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并提供相关材料。

五、委托权限。

特别授权,乙方有转委托权。

六、委托期限。

至公司依法解散或终止为止。

七、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公司董事会备案存档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

股权委托代管协议

甲方:(委托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受委托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管股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二、委托内容。

1、甲方自愿出资入股组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入股股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该入股股权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金_______元的_______%。

3、乙方代表甲方行使公司的相关股东权利。

(1)代表甲方以乙方名义将甲方入股股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入股组建公司。

(2)代表甲方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签名。

(3)代表甲方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该公司的相应活动。

(5)代表甲方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6)代表甲方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赋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甲方应如实将入股的相关证明材料交乙方验证,并向乙方提交经乙方验证后的材料复印件。

3、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乙方代表的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接受。

4、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份相关的投资项目所产生的_____、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6、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承担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7、甲方作为乙方所代表入股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的代理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超越代理权限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8、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9、甲方与乙方解除本协议后,甲方有权重新委托他人。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2、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

3、乙方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损害甲方利益。

5、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代表甲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6、乙方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代表甲方行使表决权。

7、在未获得甲方书面特别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对其所“代表股份”及其所产生的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臵任何形式的担保。

8、在乙方自身作为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小于代甲方所持股份比例时,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乙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乙方的意见进行表决。

9、乙方承诺将所代甲方入股的股份产生的任何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在公司分配在乙方名下后3日内如数转交给甲方,或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应向甲方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10、如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并提供相关材料。

五、委托权限。

特别授权,乙方有转委托权。

六、委托期限。

至公司依法解散或终止为止。

七、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公司董事会备案存档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权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号码:电话号码: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号码:电话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代为持股事宜。

1、甲方自愿出资入股组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入股股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该入股股权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金_____元的_____%。

2、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上述组建公司出资入股的委托代理人。乙方系甲方的名义股东。

3、乙方代表甲方行使公司的相关股东权利:

a、代表甲方以乙方名义将甲方入股股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入股组建公司;。

b、代表甲方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签名;。

c、代表甲方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该公司的相应活动;。

e、代表甲方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f、代表甲方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赋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3、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乙方代表的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接受。

5、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相关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股权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6、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承担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7、甲方作为乙方所代表入股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的代理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超越代理权限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8、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9、甲方与乙方解除本协议后,甲方有权重新委托他人。

1、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2、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

3、乙方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损害甲方利益;。

5、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代表甲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8、在乙方自身作为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小于代甲方所持股份比例时,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乙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乙方的意见进行表决。

9、乙方承诺将所代甲方入股的股份产生的.任何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在公司分配在乙方名下后3日内如数转交给甲方,或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应向甲方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10、如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并提供相关材料。

乙方免费为甲方代为持股。

特别授权,乙方有转委托权。

至公司依法解散或终止为止。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司董事会备案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活动委托乙方活动执行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活动的物料采购、安装、活动执行等事宜,具体委托事项为:

1、物料采购乙方提供的策划方案及物料清单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负责相关物料及设施的采购。

2、活动执行物料及相关设施采购完毕后,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摆放、安装、布置,并按合同约定进行相关活动安排等,最终完成本次任务。

3、其他为实现合同目的的事项。

二、委托事项要求。

1、乙方场地的安排、采购的物料、表演清单应经过甲方确认。甲方提出建议的,乙方应根据甲方意见进行更改。

2、乙方依据清单进行采购的物料应是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甲方要求和合同目的,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采购的物料进场安装、使用。

3、时间要求:乙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全部受托事项,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风险提示:

建议双方明确好代理条件,如果对代理条件要求较为严格的,建议可以对代理条件进行明细;如果有相关资质信息,可以作为合同附件;避免一方存在信息不真实,或者资质授权过期等情况,容易引代理纠纷。

涉及到代理条件变更,最好可以有具体的应对措施。

三、代理资格乙方是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组织,依法对自己的财产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应依法经营。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该价款为包干价,包括了乙方完成全部委托事项所需场地使用费、物料采购费用、运输费、安装费、表演人员费用、人工费、安装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除非甲方对合同项目做出调整而导致合同总价款相应增加或减少外,该合同价款不因其他因素而调整。

2、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元作为预付款,甲方支付预付款后,乙方开始履行受托事项;活动结束且经甲方确认合格后_______个工作日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_______%的款项。

3、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如下: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及标准,在不影响乙方工作的前提下检查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如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时间内做出补充或修正。

2、甲方必须依据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款项。

3、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如需变更项目计划,应提前_______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由于变更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并同意乙方将执行周期予以合理顺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其规定提供相关资质证明、产品说明及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甲方拒不提供的,乙方有权拒绝为其执行相关工作,且不承担因前述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由此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支付项目费用。风险提示:

建议违约责任具体明确,比如: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怎样之类的条款,尽量要避免笼统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可以根据际情况来规定违约赔偿金的数额。此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或过低,过高可能面临着违约诉求不被支持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守约方,因此,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商榷。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各阶段受托事项,否则,一旦延迟,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将向甲方退回全部已收款项,并承担合同总价_______%的违约金。但甲方书面同意延迟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延迟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如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尾款,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承担迟延支付费用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并将执行周期予以相应顺延。

3、上述违约责任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的,应补足直接经济损失。第六条:知识产权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而产生的广告作品著作权甲方所有,即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的广告作品著作权(包括且不限于背景板、幕布等)归甲方所有。

七、保密。

1、双方为执行本协议提供给对方的任何技术产品或资料,除非提供方明确说明其为公知技术的外,均构成提供方的商业秘密。

2、双方同意不得使第三人接触或向第三人揭露上述商业秘密,也不得为本协议之外的任何其它目的利用该商业秘密。双方承诺,本保密义务延及其员工,任何一方员工违法本保密义务的,该方同样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八、免责声明出现下列情况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由于不可抗力(包括瘟疫、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禁令以及双方均不可预见、不能控制的事情或情况)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

2、甲方不正当使用项目产品导致自身及他方损失的。

九、争议解决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到_______________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以书面形式,并向本合同首页载明地址通过专人或邮递送达,于对方签收或寄出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无论对方签收与否)即视为送达。通过传真送达的,传送成功的,即视为送达。

2、本合同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为合同生效日。

3、本合同壹式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股权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所开发的“南和城”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委托乙方招商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模式。

乙方受甲方委托,就其所开发的“南和城”沿街层商业,招商面积为:平方米进行全程招商代理服务。

二、服务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代理服务,委托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业止,计划招商完成时间在20_年12月31日。在委托期内,甲方不得将该物业的招商代理服务权再委托给第三方进行。

三、收费标准:

甲乙双方商定,收费按两部分计算:

第二部分为招商佣金,按甲方与商家签定的《租赁合同》计算2个月的平均租金作为乙方的招商代理佣金,在甲方与商家签订《租赁合同》后支付给乙方。

说明:此服务收费仅为乙方的项目服务费用,不包括项目广告宣传媒体的制作费用及相关重点商家的公关费用。

四、招商代理服务内容。

1、市场调研分析与定位。

2、项目发展战略规划。

3、商街业态平面布局及规划。

4、招商流程策划及管理。

5、经营商家的寻找、洽谈、合同签订、进场等。

6、商街cis形象策划。

7、广告宣传策划及工作内容。

8、招商活动建议与组织实施。

9、工程变更的具体内容。

10、其它相关的经营管理建议。

五、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项目合法建设的一切相关证照资料及必要的文件。

2、负责跟有关单位协调与招商、开业等相关的有关事宜。

3、负责该项目在招商采购过程中所需的费用(包含大牌商家的公关费用)。

4、审定批准项目策划方案与市场推广执行方案(包括租赁价格与条件)。

5、审定批准广告策划、设计及发布方案,并支付广告费。

6、负责办理签署《商铺租赁合同》、《合作经营合同》及其他进场商家的合作合同,收取租赁保证金、租金等有关手续。

7、甲方应保证其拥有所委托招商商场房产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因甲方责任而引起该物业出现产权、入住(开业)期、工程质量或承诺的条件货不对版等纠纷,其后果由甲方承担。

8、负责协调物业公司与未来进场经营者的关系。

9、招商期间,甲方应提供乙方办公场所及设备。

10、甲方严格监督乙方招商工作进度及规范招商行为。

11、按时支付乙方的招商服务费用。

12、在招商定位及策略由双方确定后,甲方须积极配合乙方的招商推进。

(二)乙方责任。

1、市场分析:商圈界定、消费者倾向调查、竞争店分析。

2、业种选择:商家组织规划、各业种营业面积分布与组成。

3、广告企划:企划vi手册、开幕前、中、后期促销计划。

4、招商洽谈:招商策划、筹备与执行,全面负责商家洽谈等具体工作。

6、协助甲方签订《商场租赁合同》、《合作经营合同》等其他合作合同。

7、派驻服务人员的工资、奖金、提成、福利等均由乙方负责。

8、按计划进行招商工作推进。

六、乙方项目组人员构成。

项目总监1人,项目经理1人,招商人员3人,企划人员1人,平面人员1人。

七、招商目标。

至20_年12月,完成招商总面积的90%;在交付使用后三个月内进场试营业。

八、其它事项。

1、如在招商过程中发生商户用购买的方式入驻经营,而产生甲方销售业绩时,乙方获取销售额的2%作为代理佣金,同时不再获取招商代理佣金。

2、在甲乙双方协议有效期内,如果甲方将此商业项目进行资产转让,甲方须以书面形式提前60天通知乙方并一次性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剩余期间的招商服务费。

3、甲方内部的人员、产权、资产的变更,此协议均继续具备法律效力。

4、在项目执行工作中,如甲方有任何更改事项,应征得乙方同意。

股权代持委托协议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公司”)_____%的股权。

2、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为持有__________公司____%的股权,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3、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权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仍保留对该等股权的处权和收益权,其他股东权利则全部由乙方行使。

1、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权代理后,有权根据《公司法》、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除股权处权和收益权外的一切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权、投票表决权、质询查阅权、提案权等。

2、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地以书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报其行使股东权利的有关情况。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甲方将其股权转让给公司或第三人时终止。

1、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关股东权利,但须保障该股权保值增值。甲方有权对乙方行使该等股权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处(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划转、质押、委托行使股权等)本协议项下的甲方股权。

3、在特别情况或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代为收受因代持股权所产生的任何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但应在获得该等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乙方应统一行使甲方委托的股东权利,不得将该等股权分割为若干部分委派一个以上的代理人分别行使。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权期间,乙方的报酬为:___________。

1、不收取任何报酬。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

1、甲方声明,其合法拥有的____________公司股权,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该等股权未委托他人行使,亦无任何质押、冻结等限制股权行使的情形。

2、乙方承诺,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有关股东权利,维护该等股权权益,对其权益的安全完整负责。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1、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将予以变更或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

(2)本协议约定的股权托管期限届满时。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2、若乙方的行为严重损害该等股权权益,且拒不纠正时,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协议。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全面、足额地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

1、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进行期间,除涉讼的争议事项或义务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依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及_______公司各执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权代持委托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____________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乙方及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籍自然人,其各自持有____________公司_____%的股权。

3.甲方拟购买乙方及丙方所持有的某某公司共计__________%的股权(以下称“代持股权”),并于购买后,由乙方代甲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权,由丙方代甲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权。

4.甲、乙、丙各方一致同意,将通过上述代持股权,以____________公司的名义持有北京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__________公司”)_____%的股权。_____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鉴于此,甲方基于对乙方、丙方的信任,各方经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称“本协议”)。

一、代持股权。

1.甲方拟向乙方以及丙方各自以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股权转让款”)购买乙方以及丙方所各自持有的代持股权。于甲方依本协议支付乙方及丙方上述款项后,甲方委托乙方及丙方代甲方持有共计_____%的代持股权。乙方及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代持股权的名义持有人。

2.就本条第1款所约定的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甲、乙、丙各方一致同意如下:

甲方以等同于股权转让款的等额美元支付至经过甲、乙及丙方一致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账户,通过该第三方机构以人民币将甲方的股权转让款支付至乙方及丙方各自指定的个人账户。乙方及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过第三方帐户汇入的股权转让款后1日内,向甲方出具相关收款通知(标明收款时间及收款金额)。乙方及丙方应于收受上述股权转让款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资金作为出资款项支付至__________公司的资本金账户,并应于完成出资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相关汇款凭证以及合法出资证明的原件供甲方查核,并提供复印件供甲方留存。

3.乙方及丙方应于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资本金账户收足人民币 元整(小写:__________)并验资完成后,立即将该笔款项用于投资到__________公司,以取得_____公司_____%的股权。

二、代持利益。

1.乙方及丙方仅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权,甲方仍保留代持股权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代持股权的使用权、处置权及收益权。乙方及丙方因代持股权产生的表决权和/或任何股东权利,均授权甲方行使,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股东会决议。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或根据甲方的书面指示,乙方或丙方不得擅自行使前述表决权和/或股东权利。

2.乙方或丙方因代持股权所得的任何利益及其孳息均归甲方所有。

3.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或丙方不得私自转让、赠与、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代持股权的全部或者任何部分以及代持股权产生的任何代持利益。若乙方或丙方(以下称“转让方”)就向第三人转让其代持股权征求其他代持股东同意的,该方应立即将该情况通知甲方,在甲方未书面向该方表示其知晓并同意转让方向该第三人转让其代持股权前,该方不得同意转让方将其代持股权转让予任何第三人。

4.公司解散时,代表甲方按其持有的股份数额分取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并将该等剩余财产无偿转交甲方。

三、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于本协议约定的以__________公司的名义对__________公司进行股权投资事宜,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及丙方了解投资的实际情况及实施进度,并有权要求乙方及丙方于__________公司向__________公司进行出资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及时提供相关合法的出资证明原件供甲方查核,并提供复印件供甲方留存。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丙方于____________公司实际取得__________公司_____%股权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股东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同意增加____________公司为股东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工商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变更股东的通知书、修改后的股东名册等一切文件,并提供复印件供甲方留存。

(3)甲方可随时向乙方及丙方了解代持股权或者与其相关的信息,乙方及丙方应及时提供并依据甲方的要求做出说明。

(4)对于乙方及丙方按照本协议持有代持股权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均由甲方以代持股权或者其产生的代持利益承担。

(5)甲方有权随时收回乙方及丙方代持的代持股权,乙方及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办理转移代持股权的有关手续。

2.乙方/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及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成为代持股权的名义占有人。乙方及丙方同意应甲方要求,随时将其代持股权按甲方要求之条件转回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乙方及丙方应于签署本协议同时,签署转让代持股权予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人之股权转让协议(附件一)及相关之股东决议(附件二),并授权甲方在任何时候填写附件一及附件二中之留空内容。

(2)乙方及丙方代持股权,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代持股权不属于乙方或丙方的自有财产,其完全属于甲方的财产。

(4)乙方及丙方应当为甲方及其处理本协议约定的股权代持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5)乙方及丙方应尽最大诚信和努力处理与本协议约定的股权代持相关的事务。

(6)乙方及丙方须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为甲方的最大利益,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持有代持股权。乙方及丙方应妥善保存代持股权的完整记录,以便甲方查询。

(7)若____________公司拟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所持有__________公司股权,或____________公司拟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

(8)若乙方或丙方拟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某某公司股权的或对该股权做任何其他的处分的,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

(9)在签署本协议同时,签署同意甲方收回乙方或丙方代持股权之同意书(附件三)及相关股东决议(附件二),并授权甲方在任何时候填写附件二及附件三中之留空内容。

四、违约事件和违约责任。

1.下列事项构成乙方或丙方的违约事件:

(3)违约方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2.如果发生前述违约事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及丙方立即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及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代持终止后的处理事项。

3.无论甲方是否通知乙方或丙方终止本协议,甲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本条第1款约定的违约事件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4.若乙方或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之终止协议通知7日后,未按甲方要求及甲方安排的时程内(1)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转移有关代持股权的全部信息、资料或权益;或(2)签署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人转让代持股权所需的各类文件的,每延迟1天,乙方或丙方应向甲方支付其代持股权所代表金额按年利率1.0%计算的迟延履行补偿金。

5.乙方或丙方因管理不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致使甲方合法权利遭受损失的,该方应当予以补偿或者赔偿。

6.乙方及丙方就其因于本协议项下所有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本条项下的赔偿义务),向甲方负完全的连带责任。甲方有权就乙方或丙方各自的义务或赔偿责任,向乙方或丙方任一方为全部的请求。

五、其他事项。

1.对于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的安排,甲、乙、丙各方都应严格保密,除非法律要求,未经对方同意,甲、乙、丙各方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相关信息。但甲、乙、丙各方一致同意,将本协议的内容告知某某公司的所有股东或者xx公司的利害关系人。

2.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以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协议,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3.双方约定,乙方、丙方接受委托并履行目标股份有关的委托事项不收取任何报酬;乙方、丙方为处理与目标股份有关的委托事务垫付所支付的必要费用,甲方应当偿还该费用;该费用的支付,可以从因目标股份产生的权益中抵扣。

六、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对于各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任何争议,首先由当事各方协商解决。如果在争议发生后一(1)个月内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

七、协议的生效及终止。

1.本协议自甲、乙、丙各方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在其终止本协议之7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及丙方。自乙方或丙方收到甲方发出之书面终止协议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须向甲方或其指派的人员转移有关代持股权的全部信息、资料或权益,并按甲方要求将代持股权转让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并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权转让所需的各类政府审批及变更手续。对于甲方收回乙方及/或丙方代持股权或要求乙方及/或丙方将其代持股权转让予第三人的,乙方及/或丙方应表示同意,不得行使优先购买权,且须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权转让所需的各类政府审批及变更手续。

八、联系地址及通知方式。

1.甲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中文姓名]。

地址: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

3.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

4.本协议项下之通知,应以信函寄出至上述地址,或以传真方式发送至上述传真号码(需对方收件确认),或亲自送达至上述地址。

5.一方拟变更上述约定之联系地址或方式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据上述方式通知另一方做变更。

九、其它。

1.本合同之增删修改,非经合同各方以书面协议为之,不生效力。

2.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法被确认无效时,其它条款仍然有效,惟去除该无效部分,将影响合同目的之实现者,则全部无效。

3.本协议附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任何于本协议生效前经双方协议而未记载于本协议之本文或其附件之事项,对双方均无拘束力。

(以下无正文)。

本协议已于文首之日由协议各方签署,本页为签署页。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中文姓名]。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代持委托协议

甲方:

注册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公司人民币____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______注册资本(______注册资本金为______万元)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______,在______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___股东身份参与______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______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______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___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______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______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______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______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______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乙方自身作为______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______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额)大于50%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一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15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五、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年月日于。

股权代持委托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年 月 日, 与 签订《 股东协议书》,约定 公司总投资总额为 万元,其中 投资 万元; 投资 万元。其中 所投资的 万元有 万元实际是 实际出资的,由 代为持有,实际股东权益由 享有。

后众股东因经营需要,给 于 年 月 日新注册了营业执照“莆田市 有限公司”,全部投资款项用于新公司经营。并工商登记注册资本 万元,其中 持股 %、 持股 %。现甲乙双方确认,乙方 持股的 %中,有 %股份是甲方 所有,现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该 %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第二条 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权作为在莆田市 有限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莆田市 有限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 %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予以配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 %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第五条 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若乙方不配合办理变更登记,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含诉讼费律师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权代持委托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上海共同签署。

委托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权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3.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3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4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收取代持报酬元。

第六条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七条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其他事项。

9.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其他股东对以上股权代持事宜均已知晓,并无异议。

股东(签名):

股权代持委托协议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鉴于甲方的个人原因,现甲乙双方根据《_____》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持其拥有的与其它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的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股份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甲方实际投入目标公司人民币________万元,持有________%的股份,甲方自愿将其实际投资所拥有的全部股份委托乙方持有,乙方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自愿接受委托,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享有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甲方授权乙方在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及相关工商登记材料上具名,且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的身份参加目的公司的活动,出席目标公司的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行使名义出资者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事务管理等各项权利。但是涉及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管理机构和人员、公司章程、重大投资、收益分配等方面事项,乙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出资者,享有目标公司实际股东的权利并有权根据其实际股份份额享受全部的投资收益。

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股东,按期实际投资数额承担有限责任。

3、甲方在满足股东合作协约定的条件下,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将乙方代持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转移其他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有权对乙方的受托行为进行考核。

5、甲方必须保证其实际投资的资金来源具有合法性,不得在损害乙方利益的基础上减资。

6、甲方必须严格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乙方的报酬及乙方为甲方利益而行使股东权益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差旅费、住宿费等。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报酬并根据实际花费报销相关费用。

2、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名义股东的权利,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基础上,甲方不得任意干涉。

3、乙方保证其代持的股份的全部投资收益归属于甲方。

4、在甲方拟将乙方代持的股份转让给第三人时,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5、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将其代持的股份转让或转移给任何第三人,且乙方保证在甲方拟转让或转移乙方代持的股份给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时,在乙方不行使优先权的前提下,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五、乙方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该报酬支付时间为本协议签署当日,但最晚不得迟于目标公司营业执照颁发日。在乙方代持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份转让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等应由甲方承担,由甲方在乙方提交有关票据给向甲方报销时由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六、股份代持和股份抵押的选择权约定。

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投资人,乙方代甲方持有甲方投入的资本份额,但当甲方认为乙方不能或不适合代表甲方持有该股份份额时,乙方应无条件将该股份份额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如果在甲方发出转股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乙方不协助办理股份转让事宜,则甲方有权选择放弃股份代持约定,而要求追索乙方借款,乙方在目标公司全部股份作为乙方偿还借款的抵押物。但甲方延期乙方相关报酬或费用的除外。

七、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法律法规、信托忠诚和本协议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行使第三条有利于本方的选择权,并无需征得乙方同意。

2、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报酬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按照甲方所欠的数额日万分之________的标准计算滞纳金。在代持期间乙方所收取的报酬及费用,乙方概不退还,因甲方的出资存在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而使乙方受到任何的行政处罚或民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必须赔偿乙方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乙方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它条款。

1、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最终的交易安排承诺,取代之前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意向书、会议纪要、承诺、协议、合同或其它约定。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份,另________份交目标公司备案存档。经双方签署方产生法律效力,同时,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协议均需要书面形式签署,且在目标公司备案后方生效。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权代持委托协议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代持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丙方 的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是 (以下简称“公司”或“丙方”)的实际出资和股权持有人,甲方拥有公司现股本总额的 %的股权,对应的应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现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以乙方的名义代甲方持有甲方在公司的股权。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表甲方持有公司股权,及按本协议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乙方代持甲方股权后,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为乙方总计持有公司股权的 %,其中 %为代表甲方持有甲方的股权。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乙方本人的名义代表甲方出资,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和办理工商登记、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股权的对外转让、通过公司增资、减资、转让股权,或在股权上设置任何第三方权利等可能造成股权变动的股东会决议,以及取得公司分配的利润和其它收益不属于乙方代理权范围内的事项,应由甲方亲自行使,或由乙方就具体事务另行取得甲方授权后代为行使。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作为股权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且不限于股东权益的任何转让、质押)。

(二)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要求乙方将乙方代为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应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和办理相关手续的,乙方应无条件同意,并配合办理。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收(包括但不限于因代持股产生的相关交通费、劳务费等合理费用及就代持部分应缴税收)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作为委托人,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按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经营的一切投资风险。甲方应直接向公司出资,公司应根据甲方的请求向甲方颁发股东出资证明。

(四)甲方作为“代表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通过乙方的代理享有股东权利,也应按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承担股东义务。

(五)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行为进行监督,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解除对乙方的委托,或重新委托第三人,甲方解除委托和重新委托的,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就代持股部分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私利。

(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代表持有的股权及其股东权益转委托给第三方。

(三)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就行使代持股权对应的表决权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四)乙方承诺,代表股权所产生的任何及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由甲方享有和收取,如乙方代为办理的,应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15日内,将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将因代持获得的收益交付甲方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的赔偿。

五、保密条款。

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情况予以保密,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一方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昆明仲裁委员会按该会规则仲裁解决。

七、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原件一式三份,协议三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

合同签订地: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股权代持委托协议

委托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无锡市志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元出资(该等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权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3.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进行相应的配合,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3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查阅公司账簿,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0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4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第五条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六条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他事项。

9.1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无锡市志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协议自甲、乙、无锡市志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权代持委托协议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拥有的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______________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在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者,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代表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代表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支付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风险提示:______________应列x受托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是限制受托方行使受托持股权利,包括股权处置时的协助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在股东会的表决意见应按照甲方的意见进行表决,不得自行发表意见。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____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交付给甲方。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6、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五、委托持股费用乙方承诺为甲方代持代表股份,不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持股费用。

六、保密条款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协议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股权代持委托协议

本股权代持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签署:

(2)委托人姓名:举例,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

在本协议中,代持人与委托人合称为"双方",单称为"一方"。

鉴于,

(d)双方希望通过本协议,明确代持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代持关系解除相关的问题。

因此,

双方就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目标企业股权的代持关系,及明确双方与此相关的法律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在转让条件成就之时转让代持股权的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1.代持关系。

1.1双方特此确认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目标企业%的股权即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以下简称"代持股权",如果因任何原因代持股权增加、因引入新的投资人而同比例稀释或者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代持人处置部分代持股权,则除非双方另行签署书面协议,代持股权的比例应相应增加或者减少,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可适用性)。委托人系全部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并应享有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及所有的权益和风险。代持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的利益代为持有和管理代持股权。

1.2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代持股权不收取任何报酬。

2.1代持人应当善意地为委托人的利益持有代持股权并行使作为代持股权股东的权利。

2.2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代持人应根据委托人指示的要求,及时对代持股权进行适当处置(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以委托人确定的价格将全部或者部分代持股权依法转让给第三方或者以代持股权设定质押);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或根据委托人书面指示,代持人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或者设置质押或任何权利负担)代持股权,但非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2.3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与代持股权有关的所有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以各种形式派发的股息、红利及与因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其他利益,如股权转让对价、目标企业清算时因持有代持股权而分得之清算财产)均应归于委托人。对于上述利益中的货币部分,代持人应当在收到该等款项后十(10)个银行工作日内将依据本协议进行扣除后的余额(如有)划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或者以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其他方式支付给委托人。上述利益中如涉及目标企业的股权(如公积金转增股本),新获股权应自动增加至代持股权,其他形式的利益代持人应根据委托人的书面要求处置。

2.4委托人特此授权代持人就代持股权行使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力(如有)。

2.5委托人特此授权代持人就代持股权行使股东投票权(决议权)以及目标企业股东依法享有的股东知情权利。

2.6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如果代持人发生任何可以被合理认为影响代持人对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的事件时,应及时通知委托人,并描述相关情形。

2.7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与代持股权有关或因之而引起的取得价格(如需要缴付的认缴注册资本或需支付的转股价款)、任何税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由委托人承担,代持人有权从代持股权有关收益中相应扣除。

3.代持关系解除。

3.1委托人不再拥有代持股权时,代持关系自动解除。

3.2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代持人承诺,代持人将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将代持股权变更至委托人或者其指定的第三人名下。

3.3因将代持股权全部或部分变更至委托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名下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及其他必要开支将由代持人承担。

4.赔偿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股权处置、通知、授权委托及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等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纠正其违约行为,未及时有效补救的,应赔偿另一方因该等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5.其他。

5.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并将持续有效直至根据本协议的规定终止。

5.2本协议为双方就本协议主题事宜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将全面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协议主题事宜达成的任何书面或者口头的谅解、共识、协议或其他文件。无论本协议的其他任何规定,本协议的法律效力从属于目标企业的股(期)权激励计划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其他股(期)权激励文件,若有任何冲突或者不一致之处(包含但不限于代持股权的权利行使、处置以及争议解决的约定),以上述股(期)权激励计划及文件为准。

5.3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进行解释。

5.4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当提交目标企业住所地法院予以最终解决。

5.5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均应对本协议的存在及其任何条款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一方向其各自负有保密义务的专业顾问进行的披露除外。

5.6本协议将在代持人不再持有任何代持股权(代持人违反本协议未经授权处分代持股权除外)之时终止;本协议的终止不应影响本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义务的履行及一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应承担的责任的承担。

5.7通知。除非有书面通知改变下列地址,有关本协议的通知应通过专人送递、快递或传真送至下列地址。如通过快递,快递回执上的日期应视为送达日期;如通过专人送递,专人送递当日应视为送达日期;如通过传真,则在传真的传送确认单上显示的日期应视为送达,但在传真后应立即通过专人送递或快递将原件送至下列地址:

委托人:举例。

地址:

收件人:

传真:

电话:

电邮:

代持人:

地址:

收件人:

传真:

电话:

电邮:

5.8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人、代持人各执一份,同等有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签署页后附)。

兹证,本协议经委托人和代持人于首页所书日期签署。

委托人:举例。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代持人: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股权代持委托协议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代持股基本情况。

1.1 甲方在x公司有限公司中占20万股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100万元,该股份由乙方代为持股。

1.2 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于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x公司有限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1.3 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享受公司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

2.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持股比例享有。

2.3如x公司有限公司发生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情形的,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在代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3.2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 ,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3.3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30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3.4在代持股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份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3.5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四条 特殊约定。

4.1x公司有限公司拟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年内挂牌创业板或在国内主板上市。如果x公司有限公司未能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年内挂牌或甲方获悉公司正在或将要处于经营不善或资不抵债等境地,甲方有权将股权转让给乙方。只要甲方行使转让股权的权利,则乙方必须无条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00万元,支付时间由甲方确定。

第五条 代持股份的费用。

5.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

5.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代持股份的转让。

6.1在代持股期间,甲方可转让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6.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1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6.3因代持股份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保密。

7.1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对本协议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8.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及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9.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9.2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可向代持股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0.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后生效。

10.2本协议一式两份,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付款。

11.1甲方需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价款汇至乙方下列账户:

账号:

开户行。

户名:

11.2本协议项下股权所获任何价款,投资收益等均需转账至甲方下列账户:

账号:

开户行。

户名:

股权委托代持协议

以下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签署:代持人名称: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代持人”);和委托人姓名:举例,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

在本协议中,代持人与委托人合称为“双方”,单称为“一方”。

股权,系根据委托人的指示,代委托人取得和/或持有的股权(详见下文第1条规定);委托人愿意委托代持人代委托人取得和/或持有上述的股权,代持人愿意代委托人取得和/或持有该等股权;双方希望通过本协议,明确代持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代持关系解除相关的问题。

因此,双方就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目标企业股权的代持关系,及明确双方与此相关的法律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在转让条件成就之时转让代持股权的义务),达成协议如下:代持关系双方特此确认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目标企业%的股权即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以下简称“代持股权”,如果因任何原因代持股权增加、因引入新的投资人而同比例稀释或者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代持人处置部分代持股权,则除非双方另行签署书面协议,代持股权的比例应相应增加或者减少,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可适用性)。委托人系全部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并应享有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及所有的权益和风险。代持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的利益代为持有和管理代持股权。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代持股权不收取任何报酬。股权代持代持人应当善意地为委托人的利益持有代持股权并行使作为代持股权股东的权利。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代持人应根据委托人指示的要求,及时对代持股权进行适当处置(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以委托人确定的价格将全部或者部分代持股权依法转让给第三方或者以代持股权设定质押);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或根据委托人书面指示,代持人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或者设置质押或任何权利负担)代持股权,但非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与代持股权有关的所有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以各种形式派发的股息、红利及与因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其他利益,如股权转让对价、目标企业清算时因持有代持股权而分得之清算财产)均应归于委托人。

对于上述利益中的货币部分,代持人应当在收到该等款项后十(10)个银行工作日内将依据本协议进行扣除后的余额(如有)划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或者以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其他方式支付给委托人。

上述利益中如涉及目标企业的股权(如公积金转增股本),新获股权应自动增加至代持股权,其他形式的利益代持人应根据委托人的书面要求处置。

委托人特此授权代持人就代持股权行使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力(如有)。

委托人特此授权代持人就代持股权行使股东投票权(决议权)以及目标企业股东依法享有的股东知情权利。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如果代持人发生任何可以被合理认为影响代持人对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的事件时,应及时通知委托人,并描述相关情形。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与代持股权有关或因之而引起的取得价格(如需要缴付的认缴注册资本或需支付的转股价款)、任何税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由委托人承担,代持人有权从代持股权有关收益中相应扣除。

代持关系解除委托人不再拥有代持股权时,代持关系自动解除。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代持人承诺,代持人将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将代持股权变更至委托人或者其指定的第三人名下。

因将代持股权全部或部分变更至委托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名下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及其他必要开支将由代持人承担。

赔偿责任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股权处置、通知、授权委托及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等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纠正其违约行为,未及时有效补救的,应赔偿另一方因该等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其他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并将持续有效直至根据本协议的规定终止。

本协议为双方就本协议主题事宜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将全面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协议主题事宜达成的任何书面或者口头的谅解、共识、协议或其他文件。

无论本协议的其他任何规定,本协议的法律效力从属于目标企业的股(期)权激励计划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其他股(期)权激励文件,若有任何冲突或者不一致之处(包含但不限于代持股权的权利行使、处置以及争议解决的约定),以上述股(期)权激励计划及文件为准。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进行解释。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当提交目标企业住所地法院予以最终解决。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均应对本协议的存在及其任何条款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一方向其各自负有保密义务的专业顾问进行的披露除外。

本协议将在代持人不再持有任何代持股权(代持人违反本协议未经授权处分代持股权除外)之时终止;本协议的终止不应影响本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义务的履行及一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应承担的责任的承担。

通知;除非有书面通知改变下列地址,有关本协议的通知应通过专人送递、快递或传真送至下列地址。

如通过快递,快递回执上的日期应视为送达日期;如通过专人送递,专人送递当日应视为送达日期;如通过传真,则在传真的传送确认单上显示的日期应视为送达,但在传真后应立即通过专人送递或快递将原件送至下列地址:

委托人:地址:收件人:传真:电话:电邮:代持人:地址:收件人:传真:电话:电邮:

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人、代持人各执一份,同等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