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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治安承诺书大全(20篇)

时间:2023-12-23 06:47:32 作者:曼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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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中心安全承诺书

针对全国目前重大火灾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以及我辖区治安现状,为打造平安柳南,确实做好治安、消防安全环境,积极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生产氛围,我单位在注重效益的同时,根据太阳村派出所所提出的要求,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的治安、消防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治安责任。

1、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条例,主动接受太阳村派出所的监督和检查。

2、依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治安安全管理制度,逐级落实岗位治安责任,加强员工岗前的法制、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并形成制度。

3、不聘用“三无”人员(即无暂住证、无务工证、无身份证)为雇员,自觉将雇员的有关证件复印件留存备案,并报备太阳村派出所以备相关部门检查。

4、加强企业内部及周边环境的日常秩序维护,落实治安安全防范和技术防范措施,严防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如有发生,立即向太阳村派出所或警务室报警,同时保护好现场等待公安机关到场处置,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处理、调查和侦破工作。

5、通过日常宣传、教育,结合企业内部治安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企业职工的治安防范意识,使全体工作人员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经营。

6、加强对企业内部车辆进出、停放等方面的管理、看护、严防案件发生,确保进出通道畅通、车辆停放有序。

7、组织大型活动前报送活动方案至公安机关审批备案,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加强活动期间治安防范工作,确保活动安全顺利开展。

三、消防安全责任:

1、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措施和器材日常管理维护,加强员工岗前和定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2、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坚决不违法使用易燃、可燃、有毒材料(如聚氨酯泡沫等)装修、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

3、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在生产期间一律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广播系统依法进行安装和设置。若单位内部有人员住宿,确保安全出口24小时保持畅通。

4、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设置灭火器、消防栓等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擅自停用、挪用、遮挡、损坏、拆除。

5、单位内部的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线路敷设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不擅自拉接临时电线,违规使用明火照明和进行电焊、气焊操作。

6、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反馈相关部门。

7、完善预案并定期组织企业内部人员进行消防演练;在发生火灾时,立即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

8、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加强值班巡逻,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

9、对管理及从业人员加强培训,做到消防“三懂三会”(懂得本岗位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产品及原材料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扑救的方法;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会使用灭火器材;会处理事故;会报警)。

10、需要整改、维修、使用明火时,事先要通知消防安全部门,由消防安全部门到现场指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认定是否安全,同意后才能进行。擅自动火,一切责任自负。

以上系我单位作出的承诺,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内容,依照《中华人员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员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条例》、《暂住证申领办法》的规定,我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xuexila。

日期:20xx月xx日

娱乐场所守法经营承诺书

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娱乐场所经营行为,保证经营者守法经营、文明经营,努力塑造文明、健康行业形象。为此,承诺人特向单位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依法经营、安全经营、文明经营。自觉接受文化、公安、工商、消防、安监、市场监督等行政部门的监管。

二、娱乐场所经营者必须按经营项目办齐相关证照,方可从事经营业务,实际营业地址和证照地址必须相符。相关证照和各项管理制度必须悬挂在营业场所内醒目位置。

三、严格按治安、消防安全要求经营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完善安全措施,禁止明火照明,禁止吸烟,加强信息网络管理、消防、治安管理,制定应急和紧急疏散方案,按要求设置各种疏散标志,安装应急灯和闭路监控电视,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娱乐场所如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立刻整改,将可能出现的'治安、消防等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娱乐场所经营者应自觉遵守上述条款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诺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特此承诺!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

娱乐场所承诺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规范本娱乐场所文明经营,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甲、乙双方特签订以下责任书:

二、乙方在甲方场所上班期间要着统一工作服,佩带工作标志并携带居民身份证上岗,认真负责做好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履行服务工作职责。

三、乙方在甲方场所上班期间要遵守职业道德和卫生规范,诚实守信,礼貌待人,不得侵害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权利。

四、乙方在甲方场所上班期间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发现场所内有违法犯罪活动的,要及时向甲方负责人汇报并报告公安部门、文化主管部门。

五、乙方在甲方场所上班期间,遇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娱乐场所承诺书

文化娱乐场所如何落实禁毒工作:

(一)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关于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总体部署,对全体从业人员做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在这些场所醒目位置悬挂禁毒警示标牌。

(二)严格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根据文化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歌舞娱乐场所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利用歌舞娱乐场所进行吸毒、贩毒等违法活动。对容留吸毒或者为吸贩毒活动提供方便的场所,一经查实,除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惩处外,要提请工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要把“禁毒”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专门进行研究部署。“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人员。要切实加强区县“禁毒”工作力量,确保工作人员。要切实加强“禁毒”工作力量,确保工作有效开展。确保“禁毒”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

(四)“禁毒”工作要相互各部门协作、密切配合,加强信息传递、情况沟通、行动协调,努力形成快速反应、整体防控的工作格局。“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加强指导、靠前指挥,亲自协调解决重要问题。“禁毒”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综合、指协调、督查职能,各成员单位要履行好工作职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认真落实“禁毒”执法任务,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五)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管理,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对重点工作、重点行动及时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责任到人。对重点工作、重点行动及时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责任不清、任务不明、落实不力的地区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六)一旦发现文化娱乐场所有毒品或者吸毒人员,立刻主动拨打公安机关的电话,让公安部门的缉毒人员以最快的速度把吸毒人员抓捕归案。

娱乐场所疫情防控承诺书

为切实做好本单位在疫情期间各项防控工作,确保我单位不发生疫情传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指南,我本人现向xxx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履行和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机构,制定防控工作制度方案和应急预案,把防控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

二、落实戴口罩、检测登记制度。每日对全体员工进行体温监测、要求其佩戴口罩;消费者进入场所必须扫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

三、加强通风消毒工作。每日营业前对场所内所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消毒一次”定期开窗通风确保室内空气流通。

四、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利用提示牌、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及时宣传疫情期间场所运营规则及疫情防控知识,提升员工以及消费者的疫情防控意识。

五、建立值守制度。安排专人监督进入场所的员工和消费者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及时对消费者进行疏导、分流、避免人群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六、配备防护物资。应当配备口罩、手套、洗手液、医用酒精、免洗手消毒剂、消毒湿巾等防护物资,便于消费者和员工随时消毒清洁。

七、实施预约限流措施。采取预约消费、错峰入场,对消费者进行限流。所有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严格执行限流限量要求。

八、如未按相关要求开展疫情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等相关要求,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字):

承诺日期:xx年xx月xx日

娱乐场所承诺书

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娱乐场所经营行为,保证经营者守法经营、文明经营,努力塑造文明、健康行业形象。为此,承诺人特向单位***************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依法经营、安全经营、文明经营。自觉接受文化、公安、工商、消防、安监、市场监督等行政部门的监管。

三、娱乐场所经营者必须按经营项目办齐相关证照,方可从事经营业务,实际营业地址和证照地址必须相符。相关证照和各项管理制度必须悬挂在营业场所内醒目位置。

四、严格按治安、消防安全要求经营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完善安全措施,禁止明火照明,禁止吸烟,加强信息网络管理、消防、治安管理,制定应急和紧急疏散方案,按要求设置各种疏散标志,安装应急灯和闭路监控电视,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娱乐场所如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立刻整改,将可能出现的治安、消防等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承诺人(盖章):

娱乐场所疫情防控承诺书

(1)建立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掌握员工动态,尤其是近期行动轨迹,并登记汇总。外地返庆员工要及时报备,并严格按照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第27号]执行。

(2)安排专人对上岗员工进行测温,体温正常方可上岗,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做好登记上报,及时隔离就诊。

(3)员工在岗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收银员、计量员、测温员等与顾客接触较多的重点人员佩戴手套,尽可能配备防护服和护目镜。

(4)员工就餐采取错峰、打包方式,可一人一桌就餐,避免聚集用餐。

(5)员工在岗期间应当经常洗手消毒,避免触碰眼、口、鼻等部位。

(1)加强超市入口管理,安排专人测量体温,对超过37.3℃的发热顾客,及时隔离就诊。

(2)设置显著标识,要求顾客全程佩戴口罩,不扎堆聚集,减少购物停留时间,在称重、结算等处自觉排队,保持2米安全距离。

(3)指派专人疏导顾客有序购物,严禁开展促销活动。客流量过大时,实行人员限流管理。

(4)提倡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网络支付方式,避免直接接触。

(5)充分利用大数据、云管理等信息化技术,推广“一企一码”“龙江健康码”等电子凭证,亮码通行,实现人员信息可追溯。

(1)证照资质手续齐全。

(2)通过视频播放、张贴宣传材料等方式在显著位置增设提示标识,加强从业人员和顾客对新冠病毒感染的风险防范认知。

(3)有条件的超市增开收银台,加快顾客结算通过速度。

(4)超市内增设导购台或醒目位置张贴导购图,安排专人进行引导。

(5)在超市内设立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进行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置。

(6)保持空气流通,中央空调或新风系统保证安全供风,按时对设备部件进行清洗、消毒。

(7)垃圾实行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垃圾桶要加盖密闭,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周围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2次消毒。

(8)生鲜加工区应当保持地面墙面整洁,下水道口应当每天淸洁、除垢、消毒。

(9)定时做好电梯间按钮、自动扶梯把手、购物篮、购物车、临时物品存储柜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消毒,并做好记录。营业前、闭店后进行彻底消杀,并根据客流情况增加消毒次数。

(10)确保超市内洗手设施正常使用,配备洗手液,公共卫生间要及时淸洁消毒,做到无积污、无蝇蛆、无异味。

(1)严禁开展各种聚集性促销活动,原则禁止明档现场加工制作熟食、拌菜等食品。

(2)提倡冷鲜肉、生鲜蔬菜等商品用保鲜膜遮盖销售。

(3)日用消费品固定摆放在醒目位置,增加生鲜蔬菜等预包装食品供应量,提前分包、称重、打码,方便顾客快速选购、快速结账。

(4)所有商品应通过正规渠道采购,在运输、储存过程中严格防控,杜绝污染。

我单位承诺,严格落实上述要求,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本承诺书,如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导致疫情防控重大风险或出现确诊病例,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和相关法律后果。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直至疫情解除为止。

承诺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治安中心安全承诺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加速“平安校园”的建设,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秩序,现就做好学校学生治安安全工作郑重承诺如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不赌博、不酗酒、不打架斗殴、不滋事,注重保持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二)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炉、电热器、蜡烛及各种灶具,并不得在宿舍附近及宿舍内焚烧物品,不在教室、宿舍及公共场所吸烟。

(三)遵守《消防法》,爱护消防器材,不玩火、不破坏消防设施,发现火灾迅速报警和扑救。

(四)注意防盗。学生应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现金存入银行并加密,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如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清除,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五)学生在学校期间,抵制邪教,要敢于同坏人坏事及不良习气作斗争,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和不良倾向,不做与精神文明和政策法律相违背的事情。

(六)严格遵守学院对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爱护公物和楼内设施,不往窗外扔任何物品。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返回宿舍。熄灯后按时就寝,不得高声喧哗,扰乱别人的休息。要服从公寓管理人员和宿舍长的管理。

(七)严禁在宿舍内观看和传播非法影音制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八)凡走读生必需办理走读相关手续,严禁学生在校外住宿,严禁并杜绝夜不归宿和在外租住房屋,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九)学生离校外出和回家途中,应注意安全,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人身伤害,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十)寒、暑假和国家法定长假,允许学生外出,平时外出,必须例行请、销假手续,确保安全,按时返校。

(十一)严防网络、手机、银行卡诈骗,提高防范意识。

(十二)严禁携带、私藏、贩制管制刀具。

一、防火十法。

1、要弄熄火柴梗,把烟头掐灭在烟灰缸内。不在酒后火睡前躺在床上吸烟。

2、要及时关闭电源开关及煤气、液化气总阀门。外出时、临睡。

3、前熄灭室内外火种。

4、要教育学生不要玩火,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不私拉电线。

5、不在校园内任何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6、要确保走道、楼梯的畅通,不在楼层通道和安全出口处堆物封堵。

7、不能动用消防应急灯电流,防止超负荷用电。使用电器时,人不能离开。

8、不用明火寻找物品和查漏煤气、液化气。

9、不用灯泡取暖或烘烤衣服。

10、不把点燃的蚊香贴在床沿和窗帘处。不在房内焚烧各种物品。

二、灭火十招。

1、发现着火要大声呼喊,根据火势采取必要措施,自救无果要迅速打火警电话119,讲清路名、门牌号,然后派人在路口迎候消防车。

2、扑灭火苗要就地取材,如用毛毯、棉被罩住火焰,然后将火扑灭。

3、也可及时用脸盆、水桶等盛水灭火,或利用楼层内的灭火器材及时扑灭火头。

4、个别物品着火,要赶快把着火物搬到室外灭火。

5、油锅起火,直接盖上锅盖灭火。

6、家用电器着火,要先切断电源,然后用毛毯、棉被覆盖窒息灭火,如仍未熄火,再用水浇。

7、电视机着火用毛毯、棉被灭火时,人要站在侧面,防止显像管爆裂伤人。

8、煤气,液化气灶着火,要先关闭阀门。用围裙、衣物、棉被等浸水后捂盖,往上浇水扑灭。

9、救火时门窗要慢开,以免空气对流加速火焰蔓延和火焰突然窜出伤人。

10、要将着火处附近的可燃物及液化气罐及时疏散到安全的地方。

三、逃生十策。

1、平时要想好几条不同地方的逃生路线。

2、躲避烟火不要往阁楼、床底、大橱内钻。

3、火势不大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服和裹上湿毛毯、湿被褥勇敢的冲出去,但千万不要披塑料雨衣。

4、不要留恋财物,尽快逃出火场,千万记住,既已逃出绝不往回跑。

5、在浓烟中避难逃生,要尽量放低身体,并用湿毛巾捂住嘴鼻。

6、如果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要就地打滚压灭身上火苗。

7、不要盲目跳楼,可用绳子或把床单撕成条状连起来,紧栓在门窗档和理物上,顺势滑下。

8、充分利用房内的门窗、阳台、落水管或竹竿等逃生自救。

9、楼上如被火围困,快向室外扔抛垫,枕头等软物或其他小物品,夜间则可打手电,发出去就信号。

10、若逃生路线被火封堵,立即退回室内,关闭门窗,堵住缝隙,有条件的向门窗上浇水。

承诺人:xuexila。

日期:xx月xx日

娱乐场所承诺书

为了加强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本场所将严格履行以下承诺:

一、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以及改建、扩建、重新装修的,经消防部门行政许可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者开业。

三、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营业期间坚持每两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组织全面检查,消除火种。

四、营业期间不使用明火,不动火施工,不进行装修改造。

五、场所内不设置员工宿舍,不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

六、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并经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不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七、营业期间坚决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不锁闭安全出口,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八、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不乱拉乱接电线,不违法使用、储存、经营各种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营业期间坚决禁止在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

九、场所内不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或未经阻燃处理的软包、地毯、沙发、窗帘等进行装修,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装设容易误导疏散的玻璃、镜子等。

十、定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演习,不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自防自救常识和引导顾客疏散逃生的技能。

十一、严格按照核定人数营业。

十二、认真按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并如实填写《公众聚集场所基本情况报告表》。本场所未履行以上承诺的,自愿接受消防部门的处罚,发生火灾事故的,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承诺单位:

负责人签名:xx。

承诺时间:xxx。

娱乐场所守法经营承诺书

为保障沙河源辖区公共娱乐场所的健康、有序、发展,配合政府部门管理,特向沙河源派出所作出如下承诺:

1、未经文化部门许可,不擅自变动场所布局和主要设施,不擅自变更企业名称、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不擅自歇业停业。

2、定期检查场所状况,维护更新消防设施,确保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技术规范,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不存在违规私设安装的`设施设备。

3、设置明显的禁止“黄赌毒”活动、核定人数、营业时间等警示标志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4、不得违反宪法精神、损害国家荣誉、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教唆违法犯罪、违背社会公德。

5、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文化市场的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上述承诺如有违反,将接受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并给予从重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xx年xx月xx日。

娱乐场所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公众聚集场所应重点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责任,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1、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符合场所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2、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实施消防行政许可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3、营业期间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严禁锁闭、阻塞。

4、场所内不得设置员工宿舍,严禁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

5、营业期间严禁燃放烟花、动用明火。

6、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不得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或未经阻燃处理的软包、地毯、沙发、窗帘等进行装修,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装设容易误导疏散的玻璃、镜子等。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9、营业期间消费人员不得超过核定人数。

10、加强防火检查,营业期间至少每2个小时巡查一次。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消防大队

二〇xx年八月十日

娱乐场所承诺书

为维护娱乐场所行业市场经营秩序,做到文明诚信、守法经营,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经营,承担企业及个人应尽的社会责任,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二、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三、歌舞娱乐场所不接纳未成年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向未成年人提供。

四、设置明显的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禁止“黄赌毒”活动、营业时间等警示标志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五、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和屏幕画面以及游艺娱乐场所的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不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禁止的内容,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不与境外的曲库联接。

六、营业期间不封堵和锁闭门窗,保证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保持经营场所整洁、明亮。

七、建立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不擅自删改,并留存60日备查。

八、不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

九、自觉接受文化主管部门的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xx。

承诺单位(盖章):xx。

xx年xx月xx日。

南昌市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条例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娱乐场所经营的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和其他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

其他公共场所兼营歌舞游艺娱乐项目的,适用本条例。

第五条市、县(区)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公安派出所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辖区内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娱乐场所违法行为警示记录系统,并根据娱乐场所治安秩序状况进行分级管理,定期考核。分级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南昌市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条例

第八条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治安防范制度,并履行维护场所内治安秩序的义务。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场所内治安防范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消除治安隐患,并对检查和隐患消除情况予以书面记载。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不得为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不得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对发生在场所内的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采适当制止措施,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支持和协助公安机关的查处工作。

第九条娱乐场所应当符合下列治安安全防范要求:

(一)备有应急照明装置,有两个以上标志明显的出入口,疏散通道畅通;。

(三)在出入口等显著位置张贴禁毒、禁赌、禁止卖淫嫖娼的警示牌和举报电话。

第十条娱乐场所应当根据治安管理需要,配备与营业项目相适应的安全防范设施。

歌舞娱乐场所应当按照规定在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装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保证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不得中断,不得遮挡闭路电视监控设备的监控镜头或者改变监控角度。

歌舞娱乐场所应当将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留存30日备查,不得删改或者挪作他用。

迪斯科午厅应当配备金属探测门、金属探测器等安全检查设备和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一条歌舞娱乐场所设置的包厢、包间内不得设置隔断,并应当在房门上距地1.4至1.7米高处安装高度不少于0.4米、宽度不少于0.2米能够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窗,不得有隔挡物,房门不得有内锁装置。

第十二条游艺娱乐场不得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不得以现金或者有价证券作为奖品,不得回购奖品。

第十三条娱乐场所实际容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文化部门核定的数量。

第十四条歌舞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每日将从业人员名簿和营业日志等信息登录到公安机关设立的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网络信息平台。

第十五条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保安服务合同,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得聘用其他人员从事保安工作。

娱乐场所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配备保安人员不得少于2名;营业面积每增加200平方米,相应增加保安人员1名;迪斯科舞厅保安人员按照核定的消费者数量的5%配备。

第十六条保安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派驻娱乐场所保安人员的教育培训,并开展经常性督查,确保服务质量。

(一)贩卖、提供毒品;。

(二)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强迫、容留、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三)卖淫嫖娼或者组织、强迫、介绍、容留、引诱他人卖淫;。

(四)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五)从事淫秽、色情活动;。

(六)聚众赌博或者开设赌场、赌局;。

(七)打架斗殴、酗酒滋事;。

(八)调戏、侮辱妇女;。

(九)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十一)从事封建迷信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十八条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和其他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娱乐场所治安秩序。

第十九条娱乐场所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在15日内向所在地县(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备案。县(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受理备案后,应当在5日内将备案资料通报娱乐场所所在辖区公安派出所。

(一)名称;。

(二)经营地址、面积、范围;。

(三)地理位置图和内部结构平面示意图;。

(四)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五)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及保安人员配备情况;。

(六)核定的消费者数量;。

(七)娱乐经营许可证号、营业执照号及登记日期。

除符合前款要求外,歌舞娱乐场所备案时,应当提供监控设备安装部位平面图及检测验收报告;设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备案时,应当提供电子游戏机机型及数量情况。

娱乐场所备案时,应当提供娱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娱乐场所备案项目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原备案公安机关备案。

第二十条公安机关应当指导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制定、完善治安防范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发现不符合治安防范要求或者存在其他治安隐患的,应当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

第二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履行对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职责,预防、制止和惩治娱乐场所内的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对在治安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法查处;接到娱乐场所内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应当及时出警,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娱乐场所进行治安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

公安机关对治安检查情况应当作书面记载,并在检查结束后5日内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公安机关依照本条例对娱乐场所进行治安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三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建立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工作纪律和考核要求。

市、县(区)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并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对公安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索要或者摊派钱物。

第二十五条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或者参与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在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中谋取非法利益。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三款规定,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为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或者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或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按照规定报告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歌舞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未将从业人员名簿和营业日志等信息登录的,由县(区)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接到娱乐场所内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后,不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的;。

(三)向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索要或者摊派钱物的;。

(四)开办或者参与开办娱乐场所的;。

(五)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

公安机关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具体办法。

第三十一条本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

治安中心安全承诺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加速“平安校园”的建设,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秩序,现就做好学校学生治安安全工作郑重承诺如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不赌博、不酗酒、不打架斗殴、不滋事,注重保持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二)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炉、电热器、蜡烛及各种灶具,并不得在宿舍附近及宿舍内焚烧物品,不在教室、宿舍及公共场所吸烟。

(三)遵守《消防法》,爱护消防器材,不玩火、不破坏消防设施,发现火灾迅速报警和扑救。

(四)注意防盗。学生应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现金存入银行并加密,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如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清除,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五)学生在学校期间,抵制邪教,要敢于同坏人坏事及不良习气作斗争,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和不良倾向,不做与精神文明和政策法律相违背的事情。

(六)严格遵守学院对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爱护公物和楼内设施,不往窗外扔任何物品。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返回宿舍。熄灯后按时就寝,不得高声喧哗,扰乱别人的休息。要服从公寓管理人员和宿舍长的管理。

(七)严禁在宿舍内观看和传播非法影音制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八)凡走读生必需办理走读相关手续,严禁学生在校外住宿,严禁并杜绝夜不归宿和在外租住房屋,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九)学生离校外出和回家途中,应注意安全,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人身伤害,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十)寒、暑假和国家法定长假,允许学生外出,平时外出,必须例行请、销假手续,确保安全,按时返校。

(十一)严防网络、手机、银行卡诈骗,提高防范意识。

(十二)严禁携带、私藏、贩制管制刀具。

一、防火十法。

1、要弄熄火柴梗,把烟头掐灭在烟灰缸内。不在酒后火睡前躺在床上吸烟。

2、要及时关闭电源开关及煤气、液化气总阀门。外出时、临睡。

3、前熄灭室内外火种。

4、要教育学生不要玩火,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不私拉电线。

5、不在校园内任何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6、要确保走道、楼梯的畅通,不在楼层通道和安全出口处堆物封堵。

7、不能动用消防应急灯电流,防止超负荷用电。使用电器时,人不能离开。

8、不用明火寻找物品和查漏煤气、液化气。

9、不用灯泡取暖或烘烤衣服。

10、不把点燃的蚊香贴在床沿和窗帘处。不在房内焚烧各种物品。

二、灭火十招。

1、发现着火要大声呼喊,根据火势采取必要措施,自救无果要迅速打火警电话119,讲清路名、门牌号,然后派人在路口迎候消防车。

2、扑灭火苗要就地取材,如用毛毯、棉被罩住火焰,然后将火扑灭。

3、也可及时用脸盆、水桶等盛水灭火,或利用楼层内的灭火器材及时扑灭火头。

4、个别物品着火,要赶快把着火物搬到室外灭火。

5、油锅起火,直接盖上锅盖灭火。

6、家用电器着火,要先切断电源,然后用毛毯、棉被覆盖窒息灭火,如仍未熄火,再用水浇。

7、电视机着火用毛毯、棉被灭火时,人要站在侧面,防止显像管爆裂伤人。

8、煤气,液化气灶着火,要先关闭阀门。用围裙、衣物、棉被等浸水后捂盖,往上浇水扑灭。

9、救火时门窗要慢开,以免空气对流加速火焰蔓延和火焰突然窜出伤人。

10、要将着火处附近的可燃物及液化气罐及时疏散到安全的地方。

三、逃生十策。

1、平时要想好几条不同地方的逃生路线。

2、躲避烟火不要往阁楼、床底、大橱内钻。

3、火势不大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服和裹上湿毛毯、湿被褥勇敢的冲出去,但千万不要披塑料雨衣。

4、不要留恋财物,尽快逃出火场,千万记住,既已逃出绝不往回跑。

5、在浓烟中避难逃生,要尽量放低身体,并用湿毛巾捂住嘴鼻。

6、如果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要就地打滚压灭身上火苗。

7、不要盲目跳楼,可用绳子或把床单撕成条状连起来,紧栓在门窗档和理物上,顺势滑下。

8、充分利用房内的门窗、阳台、落水管或竹竿等逃生自救。

9、楼上如被火围困,快向室外扔抛垫,枕头等软物或其他小物品,夜间则可打手电,发出去就信号。

10、若逃生路线被火封堵,立即退回室内,关闭门窗,堵住缝隙,有条件的向门窗上浇水。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治安保卫服务承诺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有幸成为公司安保队一员,我愿意为公司安全保卫工作付出、贡献,努力确保园区生产、生活、工作顺利进行,安全有序。我保证承诺如下事项:

1. 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 全心全意为公司服务;

3. 工作认真,办事谨慎;

4. 礼貌热情,举止文明;

5. 反应快速,应急有序;

6. 端正态度,心态良好;

7. 着装整齐,形象端庄;

8. 一切以公司利益出发,不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

9. 严格遵守保安手册,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10.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条令,不做违法乱纪事项;

11. 如有违背,愿意接受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承 诺 人:

日 期:

第 1 页 共 1 页

保安管理是公司安全保卫的'重中之重,是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公司内部治安秩序,保障公司及其人员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公司的安全工作,同公司的命运息息相关,因此,为明确保安人员的责任,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1、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并办好交接-班手续 ,服从当值领班工作安排;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均由两班保安人员及部门相关负责人负责。

2、严格物品出入及检查放行手续。若因门岗、监控岗把关不严造成物品流失或闲杂人员混入公司,由大门岗、监控岗保安员及部门相关负责人承担责任。

3、由于保安员没有认真履行“车场车辆管理”且未认真巡查而造成车辆被盗或人为破坏,责任由当值保安及负责人负责;(地下车库)。

4、坚守岗位,不得私自离岗、窜岗、睡岗、玩手机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时常巡视,检查责任区域,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若由于私自离岗、窜岗、睡岗、玩手机及巡查责任区域不认真、不彻底而发生闲杂人员混入、盗窃、火灾等,一切责任由当值该岗保安员及相关负责人负责。

5、消防管理员应每天检查公司消防设备正常运转情况。发现不能正常运转或异常的消防设施、设备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负责人。

6、巡逻保安员,若不能按规定对公司仔细彻底巡查,不按规定巡查而发生盗窃、凶杀、火灾等事故,巡查保安员负玩忽职守责任。

7、公司发生盗情或火情,保安员接警后而没有及时赶到现场,导致事故事态扩大,当值保安员、接警保安员及相关负责人对此次事故负责。

8、保安负责人制订公司长、短期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制定公司长、短期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若因没制定以上制度造成安全事故,部门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

9、部门负责人需对公司每位新入职的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严禁培训不合格的员工上岗。

10、所有安保人员须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规范公司所有员工行为纪律,杜绝员工违规违纪及无组织、无纪律情况发生。

11、安保人员若合法情况下因维护公司利益而身体受到伤害,公司负责相关的一切医疗费用,直到身体恢复且正常上岗为止。致残或死亡则按国家规定处理。

12、若一年内责任范围内无责任事故发生,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13、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同具法律效力。

承诺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尊敬的公司保卫处领导:

我有幸成为公司保安,愿意为公司安全保卫工作付出贡献,为确保公司的生产、生活安全有序。为此我承诺如下:

1. 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 一切以公司利益为重,不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

3. 严格遵守保安制度,完成公司各项任务;

4. 认真做好来往人员登记,办好交接-班手续 。

5. 严格执行物品出入及放行手续。

6. 坚守岗位,时常巡视,检查责任区域,如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7.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条令,不做违法乱纪的事;

8. 以上承诺如有违背,愿意接受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承 诺 人:郝 建 军

日 期:2015年4月2日

南昌市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条例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行政处罚权;。

8.行使原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全部职责;。

9.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执法职责。

南昌市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森林公园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森林旅游,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森林公园,是指森林景观优美,自然景观集中,具有一定规模,可供游览、休息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场所。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森林公园规划、建设、管理和在森林公园内进行游览观光、科普教育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森林公园管理工作。

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森林公园管理工作。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森林公园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森林公园的森林应当纳入公益林保护范围,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经费应当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森林资源的总体状况,制定全市森林公园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森林公园的设立,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森林公园经营机构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九条森林公园经营机构应当自设立森林公园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总体规划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规划设计资质等级的单位编制。

国家级、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审批,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办理;市级森林公园的总体规划,报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县级森林公园的总体规划,由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经批准后,需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请批准。

第十条在森林公园内兴建服务、文化娱乐设施和人造景点景物,应当符合森林公园总体规划。

禁止在森林公园内建设破坏自然景观、地质遗址、古生物遗址和妨碍旅游、污染环境的工程设施。

第十一条鼓励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建设森林公园或者在森林公园内开发旅游项目,修建服务设施。

第十二条森林公园经营机构应当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和安全管理工作,划定禁火区、建立防火隔离带和设置防火标志牌,在危险地段、野兽出没和有害生物生长区域设置安全设施、警示标志和防范说明。

第十三条森林公园经营机构应当对园内的古树、名木、古建筑、历史遗迹等进行编号登记,建立档案,设置保护设施。

第十四条森林公园经营机构应当培育多树种、多层次、乔灌藤草相结合的森林景观,保护具有地方特色的植物群落,提高游览观光价值和综合功能。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伐森林公园内的林木;确需进行抚育或者更新性质采伐的,应当按照审批权限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占用、征用或者转让森林公园范围内的林地,应当征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交纳有关费用。

第十七条森林公园经营机构应当对森林公园内的旅游、服务网点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森林公园内的经营者应当持合法证照按照规定的地点和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森林公园的门票和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价格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森林公园经营机构应当从旅游经营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森林资源的培育和保护。

第十九条游客和驻森林公园内的单位、居民,应当爱护森林公园内的森林资源、设施和环境,遵守森林公园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进入森林公园的交通工具,应当按照森林公园经营机构规定的路线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停放。

第二十一条森林公园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排放超标准的废水、废气、噪声,倾倒固体废物;。

(二)损毁花草树木;。

(三)在禁火区吸烟、烧荒、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等野外用火;。

(四)乱刻乱画,污损、损毁园内设施设备;。

(五)伤害或者擅自猎捕受保护野生动物;。

(六)采集濒危、珍稀野生植物;。

(七)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二条森林公园的'治安管理工作,由所在地林业公安机构负责。

第二十三条违反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兴建服务、文化娱乐设施和人造景点景物,或者在森林公园内建设破坏自然景观、地质遗址、古生物遗址和妨碍旅游、污染环境的工程设施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兴建,恢复原状,并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林业公安机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未经同意或者不按照规定地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三)乱刻乱画,污损、毁损园内设施设备的,按实际价值予以赔偿,并按赔偿费的2倍处以罚款。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由有关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第二十六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

南昌市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条例

一、“公共娱乐场所”修改为“娱乐场所”。

二、第一条修改为:“为维护娱乐场所治安秩序,营造文明娱乐环境,维护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消费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三、第三条修改为:“本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

“其他公共场所兼营歌舞游艺娱乐项目的,适用本条例。”

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娱乐场所违法行为警示记录系统,并根据娱乐场所治安秩序状况进行分级管理,定期考核。分级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六、第七条改为第八条,其中“负责人”修改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七、第九条改为第十条,修改为:“娱乐场所应当根据治安管理需要,配备与营业项目相适应的安全防范设施。”

“歌舞娱乐场所应当按照规定在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装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保证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不得中断,不得遮挡闭路电视监控设备的监控镜头或者改变监控角度。”

“歌舞娱乐场所应当将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留存30日备查,不得删改或者挪作他用。”

“迪斯科舞厅应当配备金属探测门、金属探测器等安全检查设备和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八、第十条改为第十一条,修改为:“歌舞娱乐场所设置的包厢、包间内不得设置隔断,并应当在房门上距地1.4至1.7米高处安装高度不少于0.4米、宽度不少于0.2米能够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窗,不得有隔挡物,房门不得有内锁装置。”

九、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二条:“游艺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不得以现金或者有价证券作为奖品,不得回购奖品。”

十、第十一条改为第十三条,修改为:“娱乐场所实际容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文化部门核定的数量。”

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四条:“歌舞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每日将从业人员名簿和营业日志等信息登录到公安机关设立的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网络信息平台。”

十二、第十二条改为第十五条,修改为:“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保安服务合同,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得聘用其他人员从事保安工作。”

“娱乐场所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配备保安人员不得少于2名;营业面积每增加200平方米,相应增加保安人员1名;迪斯科舞厅保安人员按照核定的消费者数量的5%配备。”

十三、第十三条改为第十六条,修改为:“保安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派驻娱乐场所保安人员的教育培训,并开展经常性督查,确保服务质量。”

十四、第十六条改为第十九条,修改为:“娱乐场所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在15日内向所在地县(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备案。县(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受理备案后,应当在5日内将备案资料通报娱乐场所所在辖区公安派出所。”

(一)名称;。

(二)经营地址、面积、范围;。

(三)地理位置图和内部结构平面示意图;。

(四)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五)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及保安人员配备情况;。

(六)核定的消费者数量;。

(七)娱乐经营许可证号、营业执照号及登记日期。

除符合前款要求外,歌舞娱乐场所备案时,应当提供监控设备安装部位平面图及检测验收报告;设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备案时,应当提供电子游戏机机型及数量情况。

娱乐场所备案时,应当提供娱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娱乐场所备案项目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原备案公安机关备案。

十五、第十七条改为第二十条,修改为:“公安机关应当指导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制定、完善治安防范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发现不符合治安防范要求或者存在其他治安隐患的,应当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

十六、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六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三款规定,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为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或者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或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按照规定报告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罚。”

十七、删去第二十四条。

十八、删去第二十五条。

十九、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歌舞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未将从业人员名簿和营业日志等信息登录的,由县(区)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二十、第二十六条改为第二十八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一、第二十七条改为第二十九条,删去第一款第一项中的“致使公民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遭受损失”。

治安中心安全承诺书

非机动车的制动器、车铃、车锁和夜间反光镜等部件齐全、有效。那你知道最新治安中心安全。

承诺书。

我承诺:

1、进入施工区域后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禁令,以及人身安全、防火防爆、车辆安全等十大禁令,严格遵守建工集团各项安全、保卫、交通。

规章制度。

违反愿接受处罚。

2、进入施工现场,将认真接受治安保卫、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真实可靠办证材料。

3、我将自觉凭胸卡进出厂门,通过厂大门时从人行道闸通过,非机动车通过厂大门时主动下车,从人行道闸推车通过。在厂工作期间佩戴好胸卡,妥善保管胸卡绝不转借他人,丢失及时报告,离厂及时交回。

4、我不带火种及其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进厂,不在厂内非指定区域吸烟,服从各级人员管理,在指定区域活动,不到其它非指定区域活动。

5、我要认真保管好个人和集体财物,不乱拿他人物品,不私拿物品出厂。

7、非机动车的制动器、车铃、车锁和夜间反光镜等部件齐全、有效。非机动车应当在指定地点整齐摆放放入位,不在生产装置区内停放各类非机动车,如:自行车、三轮车等。

8、不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毁损交通标志、标线及交通设施,不私自在道路上施工,确因工作需要在道路上施工的按相关程序办理施工手续,不私自在道路上堆放物品或随意占用。

9、机动车辆在厂内按照交通标志、标线限速行驶,按规定停放,机动车辆应接受和配合安全、消防、保卫、保安等人员的检查,共同保证行车安全。

10、从我做起发生问题事故及时报告,杜绝各类治安、交安事件的发生。

11、我要讲团结、讲和谐,勇于向不良现象作斗争,积极配合治安、交通安全等工作。

本人已经接受过治安保卫、交通安全教育,并熟知承诺书的内容,愿认真执行,如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的处罚和责任。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加速“平安校园”的建设,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秩序,现就做好学校学生治安安全工作郑重承诺如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不赌博、不酗酒、不打架斗殴、不滋事,注重保持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二)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炉、电热器、蜡烛及各种灶具,并不得在宿舍附近及宿舍内焚烧物品,不在教室、宿舍及公共场所吸烟。

(三)遵守《消防法》,爱护消防器材,不玩火、不破坏消防设施,发现火灾迅速报警和扑救。

(四)注意防盗。学生应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现金存入银行并加密,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如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清除,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五)学生在学校期间,抵制邪教,要敢于同坏人坏事及不良习气作斗争,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和不良倾向,不做与精神文明和政策法律相违背的事情。

(六)严格遵守学院对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爱护公物和楼内设施,不往窗外扔任何物品。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返回宿舍。熄灯后按时就寝,不得高声喧哗,扰乱别人的休息。要服从公寓管理人员和宿舍长的管理。

(七)严禁在宿舍内观看和传播非法影音制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八)凡走读生必需办理走读相关手续,严禁学生在校外住宿,严禁并杜绝夜不归宿和在外租住房屋,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九)学生离校外出和回家途中,应注意安全,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人身伤害,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十)寒、暑假和国家法定长假,允许学生外出,平时外出,必须例行请、销假手续,确保安全,按时返校。

(十一)严防网络、手机、银行卡诈骗,提高防范意识。

(十二)严禁携带、私藏、贩制管制刀具。

一、防火十法。

1、要弄熄火柴梗,把烟头掐灭在烟灰缸内。不在酒后火睡前躺在床上吸烟。

2、要及时关闭电源开关及煤气、液化气总阀门。外出时、临睡。

3、前熄灭室内外火种。

4、要教育学生不要玩火,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不私拉电线。

5、不在校园内任何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6、要确保走道、楼梯的畅通,不在楼层通道和安全出口处堆物封堵。

7、不能动用消防应急灯电流,防止超负荷用电。使用电器时,人不能离开。

8、不用明火寻找物品和查漏煤气、液化气。

9、不用灯泡取暖或烘烤衣服。

10、不把点燃的蚊香贴在床沿和窗帘处。不在房内焚烧各种物品。

二、灭火十招。

1、发现着火要大声呼喊,根据火势采取必要措施,自救无果要迅速打火警电话119,讲清路名、门牌号,然后派人在路口迎候消防车。

2、扑灭火苗要就地取材,如用毛毯、棉被罩住火焰,然后将火扑灭。

3、也可及时用脸盆、水桶等盛水灭火,或利用楼层内的灭火器材及时扑灭火头。

4、个别物品着火,要赶快把着火物搬到室外灭火。

5、油锅起火,直接盖上锅盖灭火。

6、家用电器着火,要先切断电源,然后用毛毯、棉被覆盖窒息灭火,如仍未熄火,再用水浇。

7、电视机着火用毛毯、棉被灭火时,人要站在侧面,防止显像管爆裂伤人。

8、煤气,液化气灶着火,要先关闭阀门。用围裙、衣物、棉被等浸水后捂盖,往上浇水扑灭。

9、救火时门窗要慢开,以免空气对流加速火焰蔓延和火焰突然窜出伤人。

10、要将着火处附近的可燃物及液化气罐及时疏散到安全的地方。

三、逃生十策。

1、平时要想好几条不同地方的逃生路线。

2、躲避烟火不要往阁楼、床底、大橱内钻。

3、火势不大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服和裹上湿毛毯、湿被褥勇敢的冲出去,但千万不要披塑料雨衣。

4、不要留恋财物,尽快逃出火场,千万记住,既已逃出绝不往回跑。

5、在浓烟中避难逃生,要尽量放低身体,并用湿毛巾捂住嘴鼻。

6、如果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要就地打滚压灭身上火苗。

7、不要盲目跳楼,可用绳子或把床单撕成条状连起来,紧栓在门窗档和理物上,顺势滑下。

8、充分利用房内的门窗、阳台、落水管或竹竿等逃生自救。

9、楼上如被火围困,快向室外扔抛垫,枕头等软物或其他小物品,夜间则可打手电,发出去就信号。

10、若逃生路线被火封堵,立即退回室内,关闭门窗,堵住缝隙,有条件的向门窗上浇水。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针对全国目前重大火灾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以及我辖区治安现状,为打造平安柳南,确实做好治安、消防安全环境,积极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生产氛围,我单位在注重效益的同时,根据太阳村派出所所提出的要求,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的治安、消防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治安责任。

1、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条例,主动接受太阳村派出所的监督和检查。

2、依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治安安全管理制度,逐级落实岗位治安责任,加强员工岗前的法制、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并形成制度。

3、不聘用“三无”人员(即无暂住证、无务工证、无身份证)为雇员,自觉将雇员的有关证件复印件留存备案,并报备太阳村派出所以备相关部门检查。

4、加强企业内部及周边环境的日常秩序维护,落实治安安全防范和技术防范措施,严防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如有发生,立即向太阳村派出所或警务室报警,同时保护好现场等待公安机关到场处置,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处理、调查和侦破工作。

5、通过日常宣传、教育,结合企业内部治安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企业职工的治安防范意识,使全体工作人员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经营。

6、加强对企业内部车辆进出、停放等方面的管理、看护、严防案件发生,确保进出通道畅通、车辆停放有序。

7、组织大型活动前报送。

活动方案。

至公安机关审批备案,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加强活动期间治安防范工作,确保活动安全顺利开展。

三、消防安全责任:

1、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措施和器材日常管理维护,加强员工岗前和定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2、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坚决不违法使用易燃、可燃、有毒材料(如聚氨酯泡沫等)装修、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

3、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在生产期间一律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广播系统依法进行安装和设置。若单位内部有人员住宿,确保安全出口24小时保持畅通。

4、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设置灭火器、消防栓等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擅自停用、挪用、遮挡、损坏、拆除。

5、单位内部的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线路敷设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不擅自拉接临时电线,违规使用明火照明和进行电焊、气焊操作。

6、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反馈相关部门。

7、完善预案并定期组织企业内部人员进行消防演练;在发生火灾时,立即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

8、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加强值班巡逻,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

9、对管理及从业人员加强培训,做到消防“三懂三会”(懂得本岗位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产品及原材料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扑救的方法;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会使用灭火器材;会处理事故;会报警)。

10、需要整改、维修、使用明火时,事先要通知消防安全部门,由消防安全部门到现场指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认定是否安全,同意后才能进行。擅自动火,一切责任自负。

以上系我单位作出的承诺,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条例》、《暂住证申领办法》的规定,我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