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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热门19篇)

时间:2023-11-06 23:46:39 作者:字海 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热门19篇)

采购的目标是获得最优的供应商和最优的采购成本,这需要采购人员具备市场洞察力和谈判技巧。以下是一些关于采购管理的研究成果和理论探讨,供大家参考学习。

政府采购补充协议合同

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代理机构):

甲方的采购项目,预算投资,所需资金已经落实。根。

据安阳市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表,现就上述内容委托乙方进行方式采购。双方根据《^v^政府采购法》和《^v^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实施本次采购。为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签订日起至采购合同签订为止。

第二条委托范围及计划完成采购时间。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就下列各项委托乙方实施:编制招标文件,发布采购。

信息,报名,制定评标办法,组织实施采购程序等。

计划完成采购时间为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向乙方提供委托采购项目的标的品目表,作为采购的依据。内容包括详细分项。

清单、资格要求、相应服务、质量要求,采用综合打分的还需提供详细计分标准等资料。

有权指派专家、技术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代表甲方参与采购活动,出任评标小。

组成员。

协助乙方编制采购文件。甲方应派人协助乙方编制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办法。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应对招标文件审核并签字盖章确认,以形成正式的招标文件。

根据确定的中标人签订、履行合同,并负责中标人履约后的组织验收工作。

第四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甲方的委托,精心设计和组织采购工作,及时向甲方通报采购计划和进度,保证采购计划顺利实施。

在甲方的协助下,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并负责对招标文件进行解释。

负责及时公开发布采购信息,向潜在的供应商发出邀请。

按规定在市采购办的专家库会同采购人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负责组织开标、评标,组织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

甲方接受乙方经合法采购程序产生的中标、成交供应商。

政府采购合同由甲方与供应商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七天内将合同副本等资料报采购办备案。

第六条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农副产品政府采购合同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于未通过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书面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对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书面告知供应商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书面告知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采购人、财政部门应当支持供应商通过在线、现场、邮寄、邮箱等多种方式提起质疑、投诉对于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内容应当全面完整、意见明确,不得出现含糊不清、模棱两可、敷衍了事、内容不全等情况对于供应商依法提出的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严禁超期受理和处理供应商提起的投诉对于中小企业提起的质疑、投诉,采购人、财政部门应当优先处理。

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对于可通过调解解决争议的,财政部门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可以通过建议、辅导、规劝等方式,或者通过提供事实调查结果、法律意见等方式组织调解财政部门根据投诉事项确定投诉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相关供应商等人员参与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办案人员制作调解协议,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制作调解协议的,财政部门可以不制作调解协议,但应当制作调解笔录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或者投诉人未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及时作出投诉处理决定调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财政部门实施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应当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告知权、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等权利,保证程序合法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正确适用和区分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不予处罚情形,作出的行政处罚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存在行为不当但尚不构成违法违规的,由同级财政部门采用工作提示、约谈、责令整改等方式提出整改建议。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若国家、省、州出台新的相关政策措施,请遵照执行。

凉山州财政局。

2022年12月8日。

政府采购补充协议合同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招标人):

乙方(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v^政府采购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乙方组织实施招标采购。

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事宜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品名:

2.项目技术规格或配置(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4.预算金额:

政府采购补充协议合同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甲方由于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现需从乙方外采购等材料(或器材)。根据《^v^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从年月日起至止。期间送货以甲方通知为准(需提前通知)。

第三条质量要求。

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村料,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使用,乙方供给甲方同样质量的产品。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应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并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

第四条运输、交货及收货。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往双方共同给定的交货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产生的费用由承担。

2、交货地点:

3、货物交与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在进行验收时,如发现缺少、损坏等,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达到收货要求的,甲方应及时对货物进行签收。

第五条支付及结算方式。

1、支付:

2、结算方式: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该负的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该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甲方需要而以为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罚金。

3、乙方供应甲方使用的建材必须保证质量,承担对所供应建材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的损失。

(二)甲方应负的责任。

1、乙方供货无误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货或使用其它同类产品,甲方应赔偿本合同总额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2、对已达到交货地点的货物,如发生非乙方原因的甲方拒绝接货或退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合同的调整。

1、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

2、如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包装等时,应提前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

第八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农副产品政府采购合同

订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v^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商品混凝土(以下简称砼)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供应简况。

供货工程名称:

供货工程地点:

供货起止时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供货砼方量:____________m(按实结算)3。

第二条使用砼标号及单价。

砼出厂价。

3(1)抗渗p6砼,在原品种标号砼单价基础上增加_____元/m3。

(2)抗渗p8砼,在原品种标号砼单价基础上增加_____元/m3。

(3)抗渗p10砼,在原品种标号砼单价基础上增加_____元/m3。

(4)加膨胀剂砼,在原品种标号砼单价基础上增加______元/m3。

(5)加早强剂砼,在原品种标号砼单价基础上增加______元/m3。

(6)水下桩砼,在原品种标号砼单价基础上增加_________元/m3。

(7)抗折砼,在原品种标号砼单价基础上增加_________元/m3。

(8)抗折砼,在原品种标号砼单价基础上增加_________元/m3。

(9)细石砼,在原品种标号砼单价基础上增加_________元/m3。

(10)抗冻砼,在原品种标号砼单价基础上增加_________元/m3。。(冬季施工,必须添加抗冻剂)。

(11)其它特殊要求的砼,双方另行商议。

泵送20米以内_________元/m3,,泵送20米以上另加__________元/m3。。

运距在5公里以内加__________元/m3,运距每超一公里另加_________元/m3。

双方约定的价格不随指导价而变动。但因原材料成本上涨或者下跌超过签订本合同时原材料成本价格的5%—10%时,一方有权提出对本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变更,双方协商解决。甲方提前支付的预付款不作调整。

第三条计量、付款和结算方式。

砼的方量计算按第项确定:

(1)按乙方砼发货单(甲方签收量)结算。

(2)按国家有关规定称重计量结算。如甲方不派人监磅签字,则按(1)条确定。

(3)双方约定:。

付款方式:

本合同执行以下第项。

(1)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货款。

(2)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付款:

甲方付款时,如无乙方有效的财务凭证或者收款委托手续,乙方不予认可收到该款。

甲方如给付承兑汇票:

(1)、承担__________‰月息;。

(2)、双方约定:。

商品砼结算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和签收单进行结算。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提前48小时向乙方提供浇筑砼的时间、浇筑部位、强度等级、数量及其他技术要求等,24小时前书面通知乙方,浇筑前2小时与乙方生产调度室确认,确保准时发车。

凡一次浇捣大体积(3000m3及以上)或特殊砼浇筑,甲方应在15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组织方案,乙方依此编制砼生产供应方案,经甲方审核后实施。

为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用水、车辆冲洗点、照明、运输道路等保障条件。如因甲方场地道路原因造成乙方车辆陷车、损坏,则甲方应承担施救、修理费及由此造成的损失费。

若有占道作业、夜间施工等问题,须提前办好相关手续,否则由此引起的民事纠纷,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搅拌车到现场后,如出现待车时间长,所造成的砼报废、罐车结料等有关损失,由甲方承担。

因故要撤单,必须在12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方为有效。

如需使用固定泵,应向乙方办理泵管、卡箍、皮圈借用手续,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应配有专人负责泵管搭设、装拆管道,保证泵送。砼浇筑结束,将泵管清洗保养。泵管装、拆、冲洗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对砼的浇筑、振捣和养护质量负责。

其他要求:。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砼的生产、使用过程及质量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

为确保质量,乙方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砼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

砼出厂后及时通知甲方,负责供应的连续性。

提前勘察现场,确认甲方条款中提供的保障条件,确定砼搅拌车行驶路线,设备停靠位置,确保正常供应。

对砼的生产、运输、设备的质量、安全负责。

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保证砼供应量计量准确。

其他要求:。

第六条交货与验收。

乙方在交货时,应提交有关砼的技术资料。

每车砼到施工现场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交随车的发货单,发货单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数量、标号、浇筑部位、坍落度等。甲方派专人在现场对乙方发货单进行签字确认。砼浇筑接近尾声时,如需增减方量,甲方必须提前一小时与乙方调度室取得联系,如甲方不及时通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砼送至甲方工程地点后,由监理方、甲方或者施工方对砼进行取样抽检,做坍落度及砼强度试块,乙方不承担工地现场试块的制作,但可派人协助并监督。现场试块由甲方负责养护,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当甲方、监理方对砼质量提出异议时,按下列情况处置:

(1)如发现砼不符合技术要求,经双方及监理方确认后,由乙方重新供应。

(2)砼试块强度等达不到技术要求时,可采用其它检验方法进一步确认,其费用及造成的损失、赔偿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现场服务。

乙方应有现场调度,协调供货事宜,负责处理供货中的相关问题。

第八条违约责任。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属于甲方违约:

(1)无正当理由违反约定拒绝接货;。

(2)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到期的货款;。

(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况。。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属于乙方违约:

(1)不按约定的交货时间、供应速度供货;。

(2)提供的砼标号、质量等不符合同约定;。

(3)供应砼的计量不足;。

(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况。。

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

a、供应了不合格的砼或供应不及时而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同时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b、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追偿的诉讼成本及委托代理费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解除合同。

甲乙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解除合同。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前15日告知对方,另一方3日内书面确认后,方可解除合同。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如有争议,可按以下途径解决:。

由工程所在地商品砼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处理;。

由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经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处理。违约方承担对方由此而发生的差旅费、律师费及相关的费用。

双方确认其在本合同中所载明的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的真实性,该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在双方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完毕的期限内发生变化的,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按该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所发通知、函件等均视为送达。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备案机关存档壹份。

第十一条砼订货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副产品政府采购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下列产品(价格单位为人民币元)。

产品名称。

共计人民币(大写):

二、技术支持与服务。

1.产品的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主机三年有限保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保修三年;(第一年免费保修;第二、三年返修)________、________免费保修一年。

2.本公司可根据客户需求安装________操作系统,如果应客户要求安装其它操作系统而引起的版权问题本公司概不负责。

四、为缩短订货期,买方可以用传真方式订货,传真需加盖买方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卖方在收到上述传真件后即加盖印章传真给买方,即时双方买卖合同成立。买方需及时将二份盖合同章的合同邮寄给卖方,卖方在收到合同原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盖有买卖双方合同章的合同邮寄一份给买方。

五、本合同壹式贰份,由双方加盖合同章后生效。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供货协议书范本二。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跟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跟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跟时间;实行抽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跟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跟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跟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跟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跟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跟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跟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跟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跟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跟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跟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跟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跟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跟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跟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跟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跟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跟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跟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跟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供货单位(乙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

农副产品政府采购合同

一、《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是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v^合同法》和《^v^政府采购法》共同监制的合同示范文本。凡在本市范围内的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采购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推荐使用本合同。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及补充协议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三、本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中止和终止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根据《^v^政府采购法》、《^v^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_________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2)供货一览表;(3)交货地点一览表;(4)技术规格响应表;(5)投标承诺;(6)服务承诺;(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

条款和表格结合式合同

不同发展阶段的合伙人制选择。

什么人才是合伙人?

哪些人不应该成为公司的合伙人。

合伙人的选择标准。

合伙企业股权分配。

家族企业的股份安排。

股份给予部分高级人才的安排。

创始人该如何与合伙人分配股权。

相关链接创始人如何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

相关链接创始股东股权协议的特别条款。

分红应考虑的原则和因素。

分红的模式。

合伙的时效约束。

合伙人退出的不同情况应对。

合伙人退出机制中的常见问题。

【范本】有限公司内部合伙人制度及股权激励方案。

【范本】房地产项目员工跟投方案。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我和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当时说的很明确,是正常工作制,8小时,双休,签订完劳动合同之后,单位把属于我的一份劳动合同拿走说是要劳动部门鉴定!年底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我向法院提起加班费等诉求,可是单位却说自己是不定时工作制,并拿出了我签字的被篡改的合同,和劳动部门发的不定时工作制批复!

现在经过两审,可以确定的是单位承认。

1.对不定时工作制没有向广大员工公示。

2.没有给我应该属于我的劳动合同,

3,单位的规章制度很明确写着是8小时工作制。

条款和表格结合式合同

应写进章程中的内容。

人力资源规划。

员工招聘与配置。

员工培训与开发。

薪酬与福利。

绩效管理。

劳动关系管理。

完善财务审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完善哪些财务审计管理制度。

锁定期内的股权退出。

锁定期后的退出。

单个对象激励额度的确定步骤。

计算公式。

设计未来股权激励的计划。

确定新增激励人员的标准。

公司股权激励支出能否在公司成本中列支。

激励对象获得的股权激励份额的税收问题。

选错激励工具:易沦为“错误的金手铐”

公平公正性缺失:易引发新的矛盾。

没有约束机制:容易催生懒人。

激励不足:易钓小鱼,难钓大鱼。

股权激励争议的性质。

对股权激励中授予条件的司法态度。

股权激励方案的效力。

现金结算类激励方式。

直接实股激励方式。

误区一:认为股权激励就是股票期权激励。

误区二:认为股票期权计划适用于任何行业。

误区三:认为推行股权激励可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误区四:认为股权激励的成本不大。

误区五:设置激励周期时都是“一刀切”

误区六:对资本市场是否有效不加考虑。

误区七:忽视了经理人市场的有效性。

误区八:把股权激励当作为员工谋福利。

误区九:筹集资金的幌子。

误区十:以为股权激励是企业管理工具。

精选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一、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动民法典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对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别注意。

1、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5、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否则发生工伤事故则要承担相关责任。

以下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

我跟公司签了一份劳动合同,附加一份保密协议,相关条款如下,请专业人士看看如此安排对乙方(我)有哪些风险和不利:

保密补偿费:

2、乙方离职后承担商业秘密保护义务,不以得到保密费为条件。

竞业禁止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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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

7、乙方(指劳动者)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如乙方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为5000元。因乙方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该条款是否不合法,还是部分合法?

浙江省劳动法“第四十三条劳动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的范围仅限于下列情形:

(一)用人单位为录用劳动者直接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培训费用;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上述5000元违约金是否属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合同必备条款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

为了使客户充分了解上海市场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期权”)试点业务风险,开展期权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及其他期权经营机构(以下统称“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制订《股票期权风险揭示书》,向客户充分揭示相关业务存在的风险,由客户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

《股票期权风险揭示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期权业务的所有风险。客户在参与期权业务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业务规则及协议条款,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期权业务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一、一般风险事项。

(一)提示客户在办理期权业务前,应当充分理解期权投资者应当具备的经济能力、专业知识和投资经验,全面评估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投资经历、产品认知能力、风险控制能力、身体及心理承受能力等,审慎决定是否参与期权业务。

(二)提示客户在办理期权业务前,应当了解期权的基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上海*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各类公告信息、中国*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业务规则和各类公告信息以及期权经营机构的相关法律文件。

(三)提示客户在办理期权业务前,应当充分了解期权业务的风险特点。期权不同于股票交易业务,是具有杠杆性、跨期性、联动性、高风险性等特征的金融衍生工具。期权业务采用保证金交易方式,潜在损失可能成倍放大,损失的总额可能超过全部保证金。

(四)提示客户期权业务实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客户应当满足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期权经营机构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规定。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对客户的各项要求以及依据制度规定对客户的综合评价结果,不构成对客户的投资建议,也不构成对客户投资获利的保证。客户应根据自身判断做出投资决定,不得以不符合适当性标准为由拒绝承担期权交易结果和履约责任。

(五)提示客户期权经营机构对个人客户参与期权交易的权限进行分级管理。个人客户开立衍生品合约账户后,其期权交易权限将根据分级结果确定。期权经营机构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自行调低个人客户的交易权限级别,个人客户只能根据调整后的交易权限参与期权交易。

(六)提示客户在与期权经营机构的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如提供给期权经营机构的身份证明文件过期、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期权经营机构提供新的相关材料。否则,期权经营机构有权拒绝客户开仓和出金指令,并有权进一步限制客户的交易权限。客户在开户时提供的其他信息发生变更时,也应及时向期权经营机构更新。如因客户未能及时提供更新信息而导致的后果、风险和损失由客户承担。

二、交易风险事项。

(七)提示客户期权合约标的由上交所根据相关规则选择,并非由合约标的发行人自行决定。上交所及合约标的发行人对期权合约的上市、挂牌、合约条款以及期权市场表现不承担任何责任。期权的买方在行权交收前不享有作为合约标的持有人应当享有的权利。

(八)提示客户在进行期权买入交易时,可选择将期权合约平仓、持有至到期行权或者任由期权合约到期但不行权;客户选择持有期权至到期行权的,应当确保其相应账户内有行权所需的足额合约标的或者资金。持有权利仓的客户在合约到期时选择不行权的,客户将损失其支付的所有投资金额,包括权利金及交易费用。

(九)提示客户卖出期权交易的风险一般高于买入期权交易的风险。卖方虽然能获得权利金,但也因承担行权履约义务而面临由于合约标的价格波动,可能承受远高于该笔权利金的损失。

(十)提示客户在进行期权交易时,应关注合约标的价格波动、期权价格波动及其他市场风险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由于期权标的价格波动导致期权不具行权价值,期权买方将损失付出的所有权利金;期权卖方由于需承担行权履约义务,因合约标的价格波动导致的损失可能远大于其收取的权利金。

(十一)提示客户关注期权的涨跌幅限制,期权的涨跌幅限制的计算方式与现货涨跌幅计算方式不同,投资者应当关注期权合约的每日涨跌停价格。

(十二)提示客户在进行期权交易时,应关注当合约标的发生分红、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份额拆分或者合并等情况时,会对合约标的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上交所将对尚未到期的期权合约的合约单位、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合约的交易与结算事宜将按照调整后的合约条款进行。

(十三)提示客户关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合约标的停牌的,对应期权合约交易也停牌;当期权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或者涉嫌违法违规等情形时,上交所可能对期权合约进行停牌。

(十四)提示客户在进行期权交易时,应当严格遵守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市场公告中有关限仓、限购、限开仓的规定,并在上交所要求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告。客户的持仓量超过规定限额的,将导致其面临被限制卖出开仓、买入开仓以及强行平仓的风险。

(十五)提示客户关注期权合约可能难以或无法平仓的风险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当市场交易量不足或者连续出现单边涨跌停价格时,期权合约持有者可能无法在市场上找到平仓机会。

(十六)提示客户关注组合策略持仓不参加每日日终的持仓自动对冲,组合策略持仓存续期间,如遇1个以上成分合约已达到上交所及中国结算规定的自动解除触发日期,该组合策略于当日日终自动解除。除上交所规定的组合策略类型之外,投资者不得对组合策略对应的成分合约持仓进行单边平仓。

(十七)提示客户上交所以结算参与人为单位,对结算参与人负责结算的衍生品合约账户的卖出开仓、买入开仓等申报进行前端控制。无论客户的保证金是否足额,如果结算参与人日间保证金余额小于卖出开仓申报对应的开仓保证金额度或者买入开仓申报对应的权利金额度的,相应卖出开仓或者买入开仓申报无效。

三、结算风险事项。

(十八)提示客户资金保证金与证券保证金的出入金方式及限制存在差异。客户向期权经营机构提交的证券保证金,将统一存放在结算参与人在中国结算开立的客户证券保证金账户中,作为结算参与人向中国结算提交的证券保证金,用于结算参与人期权结算和保证期权合约的履行。

(十九)提示客户其交纳的保证金将用以承担相应的交收及违约责任,结算参与人、期权经营机构代其承担相应责任的,将取得相应追偿权。

(二十)提示客户期权交易二级结算中存在以下风险:客户未履行资金、合约标的交收义务,将面临被限制开新仓、未平仓合约被强行平仓、无法获得应收合约标的的风险;客户履行资金交收义务而结算参与人未向中国结算履行资金交收义务将导致客户面临被限制开新仓、未平仓合约被强行平仓、无法获得应收合约标的的风险;结算参与人(或期权经营机构)对客户交收违约而导致客户未能取得应收合约标的及应收资金的风险。

(二十一)提示客户期权交易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在进行期权卖出开仓交易时,客户应当保证各类保证金符合相关标准;当保证金余额不足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存入所需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否则,客户将面临被限制开新仓以及未平仓合约被强行平仓等风险,由此可能导致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客户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强行平仓的费用、强行平仓造成的损失以及因市场原因无法强行平仓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

(二十二)提示客户如果其保证金不足且未能在期权经营机构规定时间内补足或自行平仓,或者备兑证券数量不足且未能在期权经营机构规定时间内补足备兑备用证券或者自行平仓的,期权经营机构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期权经纪合同的约定对其采取强行平仓措施。如果由此导致结算参与人出现保证金不足或者备兑证券不足的,中国结算将根据业务规则的规定对结算参与人实施强行平仓,由此导致的费用和损失将由客户承担。

(二十三)提示客户关注无论其保证金是否足额,如果结算参与人客户保证金账户内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或自行平仓的,中国结算将按照业务规则规定对结算参与人采取强行平仓措施,有可能导致该客户持有的合约被实施强行平仓。

(二十四)提示客户在期权交易时,期权合约及备兑证券存在被司法冻结、扣划等风险。提示客户进行备兑开仓时,存在因日终没有足额备兑证券导致备兑开仓合约被强行平仓的风险;在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形下,备兑证券还将被提前用于已到期合约义务仓的行权交割。备兑开仓持仓存续期内,因司法执行、合约调整、被提前用于行权交割等原因导致备兑证券不足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的,客户将面临备兑开仓合约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二十五)提示客户如使用合约标的除权、除息情形下因送股、转增等公司行为形成的无限售流通股作为备兑证券,如行权结算时尚未上市的,将不可用于行权交割,不足部分客户须及时补足,否则将面临合约标的行权交割不足的风险。

(二十六)提示客户在期权交易时,如果出现行权资金交收违约、行权证券交割不足的,结算参与人(期权经营机构)有权按照业务规则规定及期权经纪合同约定的标准向客户收取违约金等。

四、行权风险事项。

(二十七)提示客户关注期权买方在规定时间未申报行权的,合约权利失效。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最后交易日为每个合约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提示客户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出现上交所规定的异常情况的,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到期日、行权日相应顺延,行权事宜将按上交所及中国结算的规定办理。

(二十八)提示客户应当熟悉期权行权的规则和程序,在期权交易行权时,期权合约数量、行权资金及合约标的不足将可能导致不足部分对应的行权为无效申报。

(二十九)提示客户期权行权原则上进行实物交割,但在出现结算参与人未能完成向中国结算的合约标的行权交割义务、期权合约行权日或交收日合约标的交易出现异常情形以及上交所、中国结算规定的其他情形时,期权行权交割可能全部或者部分以现金结算的方式进行,客户须承认行权现金结算的交收结果。

(三十)提示客户以现金结算方式进行行权交割时,合约标的应付方将面临按照上交所或者中国结算公布的价格进行现金结算而不能以实物交割方式进行行权交割的风险;合约标的应收方则存在无法取得合约标的并可能损失一定本金的风险。

(三十一)提示客户如果到期日遇合约标的全天停牌或者盘中临时停牌的,则期权合约的交易同时停牌,但行权申报照常进行。无论合约标的是否在收盘前复牌,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到期日以及行权日都不作顺延。

(三十二)提示客户在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有可能因期权合约交易停牌而无法进行正常的开仓与平仓。

(三十三)提示客户当合约标的发生暂停或终止上市,上交所有权将未平仓的期权合约提前至合约标的暂停或终止上市前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期权合约于该日到期并行权。

(三十四)提示客户关注衍生品合约账户内的期权合约通过该账户对应的证券账户完成合约标的交割。客户衍生品合约账户内存在未平仓合约或清算交收责任尚未了结前,客户衍生品合约账户的销户及对应证券账户的撤销指定交易及销户将受到限制。

五、其他风险事项。

(三十五)提示客户关注当发生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技术故障、重大差错、市场操纵等异常情况影响期权业务正常进行,或者客户违反期权业务规则并且对市场产生或者将产生重大影响的,上交所及中国结算可以按照相关规则决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调整保证金、调整涨跌停价格、调整客户持仓限额、限制交易、取消交易、强行平仓等风险控制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三十六)提示客户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技术故障或者重大差错等原因,导致上交所、中国结算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技术故障或者重大差错等原因,导致期权合约条款、结算价格、涨跌停价格、行权现金结算价格、保证金标准以及与期权交易相关的其他重要数据发生错误时,上交所、中国结算可以决定对相关数据进行调整,并向市场公告。

(三十七)提示客户关注期权业务可能面临各种操作风险、技术系统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并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期权经营机构、结算参与人、上交所或者中国结算因电力、通讯失效、技术系统故障或重大差错等原因而不能及时完成相关业务或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等情形。

(三十八)提示客户利用互联网进行期权交易时将存在但不限于以下风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于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受到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及其他因素,可能导致网上交易及行情出现延迟、中断、数据错误或不完全;由于客户未充分了解期权交易及行情软件的实际功能、信息来源、固有缺陷和使用风险,导致对软件使用不当,造成决策和操作失误;客户网络终端设备及软件系统与期权经营机构提供的网上交易系统不兼容,可能导致无法下达委托指令或委托失败;客户缺乏网上交易经验,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交易失败或交易失误;客户密码失密或被盗用。

(三十九)提示客户关注上交所、中国结算以及期权经营机构发布的公告、通知以及其他形式的提醒,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期权交易相关业务规则、保证金标准、证券保证金范围及折算率、持仓限额等方面的调整和变化。

(四十)提示客户关注期权业务中面临的各种政策风险,以及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动须作出重大调整或者终止该业务。

以上《股票期权风险揭示书》的各项内容,本人/单位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愿意自行承担股票期权交易的风险和损失。

(请客户抄写以上划线部分)。

客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本风险揭示书一式二份,一份由期权经营机构留存备查,一份由客户保存。

以下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更多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请点击“劳动合同”查看。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名称是代表用人单位的符号,即注册登记时所登记的名称,相当于自然人的姓名。住所,用人单位办事机构的所在地为其住所。有两个以上.办事机构的,以用人单位主要的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劳动合同文本中要记载的用人单位的住所必须标明具体地址。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用人单位执行机关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在注册登记时必须标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合同中写明该单位的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姓名,是自然人区别于其他自然人的符号。劳动者的姓名以户籍登记,也即身份证上所载为准。劳动者的住址,以其户籍所在的居住地为住所,其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居民身份证号码,即居民身份证上记载的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都必须载明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工种、岗位和劳动定额、工作的任务等。工作地点,是指劳动者可能从事工作的具体位置。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为履行劳动义务,在法律规定的标准下,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提供劳动的时间。《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2、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风险。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除了要支付上述赔偿,还需要承担其他风险: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就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走人,将导致企业内部人员的流动性,这种流动对企业制度管理不利,对企业文化更是致命。

3、未签劳动合同不能对涉及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劳动者进行有效约束。

三、未签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的注意事项。

1、适用“双倍工资”的范围。

我们说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适用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才可以“双倍工资”。这个适用范围在《劳动合同法》第2条“适用范围”中有明确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2、如何定义劳动合同。

具备了劳动合同的主要法律特点,就可以认定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在这里就公司就有了操作的空间,在我们接触的一些案例中,公司经常讲一些单纯约定工资的一些备忘录或者证明,还有一些入职的邀请函,确认函等经过一定处理后当作劳动合同来处理,以规避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惩罚.另外还有一些所谓”空白合同”,”黑白合同”,”单方合同”问题.这个就需要劳动者具备一定的法律理论和庭审经验,认真具体分析,利用举证原则,法律知识,来揭穿单位的抗辩理由.

在实践中,一些保密协议,竟业禁止协议,毕业生的三方协议等一般是不能认定为书面劳动合同的.

3、“双倍工资”支持多长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实践中,未签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到北京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北京市的仲裁委员会一般只支持11个月,法院判决不一,有支持多余11个月的,西城区法院就是如此,那么多余11个月未签合同该如何主张双倍工资呢?当然也有救济手段,可以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求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有的仲裁委是不受理的,给开个不受理通知书,然后直接到法院起诉。

4、“双倍工资”该怎么计算。

很多人将“双倍工资”“简单理解成了“工资的双倍”,实际上双倍工资”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每月实发的工资的双倍,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该扣除。一般来说在要求另一倍,具体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来计算。

5、“双倍工资”的时效问题。

我们在实践中,经常听到“双倍工资”是否有时效的限制,1年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否还可以要求.我们说根据法律规定,时效的起算时间是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时间开始计算,时间为1年.

当然我们在一些仲裁委,特别是一些远郊区的仲裁委的裁决书中,有时会看到有时效的裁定,我们说是适用法律不当,劳动者应该坚持起诉或者上诉的.

根据国家和本地劳动管理规定和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按照甲方关于公司新进各类人员均需试用的精神,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试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为_______个月。

第二条岗位安排。

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请乙方在___________工作岗位就职。在试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薪资报酬。

甲方聘请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发放,该项报酬包括所有补贴在内。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3、甲方对试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不符合录用条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4、甲方应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5、甲方要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薪金;。

7、试用期满,经以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8、对员工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9、试用期甲方一般不为乙方办理各项保险手续,如乙方被正式录用,可补办有关险种,从试用期起算;l试用期,乙方请长病假_____天、事假团党委计超过_________天者,试用合同自行解除。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2、乙方享有当地政府规定的就业保障的权利;。

3、乙方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4、乙方对试用状况不满意,请求辞职的权利。

5、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6、乙方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7、乙方应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8、试用期满,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9、乙方有突出表现,可以要求甲方奖励;。

10、乙方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11、乙方可以反对和投诉对其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3、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4、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七条奖惩。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工作态度,劳动表现,贡献大小,按照本公司奖惩条例给予乙方物质和精神奖励。乙方如违反《职工守则》和甲方的其他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给予乙方处分。乙方如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将予开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条违反合同的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终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

4、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

第九条争议纠纷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第十条其他约定。

1、一般情况下,试用期间乙方岗位不得变更。若需变更,须事先征求乙方的同意。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处理。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融资租赁合同必备条款

融资租赁是相对复杂的交易方式,周期也比较长,交易过程比较规范,都会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由两个合同——买卖合同和融资性租赁合同,三方当事人——出卖人、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结合在一起有机构成的新型独立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对后期的履行至关重要,接下来我们就一起看看融资租赁合同的几个必备条款。

根据融资租赁的交易结构,确定交易各方的主体,并将其主体信息在融资租赁协议中予以描述。一般而言,对于融资租赁交易,协议主体必定涉及出租人和承租人。对于存在担保结构或风险缓释措施,协议主体除了涉及出租人和承租人之外,还涉及抵押方、质押方、承诺方等。

定义条款是协议中常见的条款,为了行文简洁流畅,融资租赁协议通常在开篇第一条协议中会反复使用的词语或是在协议中需要有特定含义的词语进行定义。在融资租赁的传统交易中,部分定义的语言表述已经基本上固定了。这种模式化的表述是建立在操作的实践基础之上的,目的是降低交易成本。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模式化的表述完全不能更改。如果交易中存在特殊情形,应对定义的表述进行相应调整,以适用交易的需要。

资金用途条款是融资租赁合同必备条款,主要内容是:出租人为保证租赁本金用于指定项目上,要求出租人将租赁本金用于其承诺用途,或者有时无法做到逐一细化资金用途,这时可以考虑利用排除法,列明禁止的资金用途。

在融资租赁交易中,一定程度也是结构性融资,在国内进入“营改增”大前提下,如何筹划税务条款显得十分重要,其基本内容为:融资租赁协议中约定相关税种、税率等,并约定相关税费将由何方承担,即在整体融资租赁交易结构的报价中,约定是否已经为含税价格。

融资租赁交易中,租赁物作为融资载体承担着重要职能,为租赁物投保也是融资租赁交易中的应有之义,租赁物投保作用可以有效降低租赁物损失和灭失风险,对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都形成一定的保护作用。其基本内容为: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约定保险险种、费率、期限、续保、受益人及保费支付方等内容,如发生意外情况造成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损失的情况下,投保人及其受益人就事故损失的索赔流程、理赔金额等约定。

租赁物是融资租赁交易结构中的核心要素。其基本内容为:融资租赁协议中约定租赁物所有权、维修、保养和租赁物质量问题处理等。

违约救济条款是融资租赁协议中必备的条款之一,其主要内容是对守约方保护和对违约方惩罚措施的条款。违约条款主要约定两个部分,即如何界定违约情形和违约处置手段。其基本内容为:融资租赁协议中约定双方或单方违约情况,可采用列举情况方式约定,违约情形直接会触发融资租赁协议项下的违约。通常情况下,违约方会向守约方支付一定的违约赔偿金或赋予守约方终止和/或解除合同权利。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也是融资租赁合同必备的条款之一。法律适用主要约定双方选择不同国家或地区法律使用问题。争议解决机制主要指采用何种法律手段和途径处理争议,一般来说,我们会约定争议双方选择法院诉讼或仲裁庭仲裁方式。

农副产品政府采购合同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中拟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

就上述项目的采购,甲方委托乙方采取方式进行采购,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按照《^v^政府采购法》、《^v^招标投标法》和《^v^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组织采购,为甲方做好服务工作。

二、本协议签订后,即开始进行本项目的采购工作,甲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二)参加评审(评标)委员会的工作,与其他评委一起共同完成评、定(标)工作;。

(三)按成交(中标)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成交(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四)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和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应当支付给供应商的价款或报酬。

三、乙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十)用工单位;。

(十一)被派遣劳动者的派遣期限;。

(十二)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

劳务派遣单位要与用工单位协商确定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派遣期限、工作岗位,并就用工单位履行这些事项的情况对劳动者负责,而不是仅仅为劳动者找一个用工单位并派遣出去就完成了全部义务。

河南外奥提醒劳务派遣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派遣内容。

劳务派遣合同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二、合同期限。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费用问题。

1、劳动派遣单位应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2、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4、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四、社会保险问题。

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法律的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