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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会计全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3-08-02 12:14:02 作者:WJ王杰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写报告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行政单位会计全年工作报告篇一

通过杂志报刊、电脑网络和电视新闻等媒体,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积极参加政治学习,遵守劳动纪律,热爱集体,服从分配,对后勤工作认真负责,在工作中努力求真、求实、求新。以积极热情的心态去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做好各项工作,积极要求进步加强政治思想和品德修养。

认真学习财经、廉政方面的各项规定,自觉按照国家的财经政策和程序办事。努力钻研业务知识,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技能的培训。

扎实财务会计工作、不怕困难、勇挑重担,热情服务,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应有的作用。任劳任怨、乐于吃苦、甘于奉献。由于教育系统财务规范化整改工作,会计工作的力度和难度都有所加大。除了完成报账工作,本来还同时兼顾学校里的其他业务。为了能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本人不计个人得失,不讲报酬,牺牲个人利益,经常加班加点进行工作。在工作中发扬乐于吃苦、甘于奉献的精神,对待各项工作始终能够做到任劳任怨、尽职尽责。

本人作为教育系统的一名会计工作者,具有双重身份。因此,在平时的工作中,既以一名人民教师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学习和掌握与初中教育有关的教育教学知识,做到教学相长,为人师表。又一以名财会人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树立了中学教育工作人民教师和会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与部门沟通和向领导请示汇报都做得不够。虽然工作有主见,办事公正,敢于负责,也不越权,但是,对个别业务的处理稍有疏忽就会犯沟通不够或者向领导请示汇报不够的错误,因此今后在业务工作上既要大胆,又要谨慎,要防止急中出错。

加强财会理论学习和研究不够。

总之在本年度的工作中我享受到收获的喜悦,也在工作中发现一些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不断学习新知识,努力提高思想及业务素质。

行政单位会计全年工作报告篇二

工作计划不是写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计划的内容远比形式来的重要。你会写行政工作总结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行政工作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一、立足服务,强化管理

1、强化规范意识。

就是把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各个步骤、各个环节,用科学、合理的机制和制度加以规范,并以制度保证全体工作人员都能严格、自觉地按照规范开展工作。办公室是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的枢纽,事务繁杂,联系广泛,矛盾集中,常常会遇到一些急需解决但又十分棘手的问题,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使办公室工作处处有章法,人人懂规矩;在文件管理、档案管理、办公设备管理、车辆管理、后勤管理及对外接待管理中,做到了工作有序、行为规范。

2、强化责任意识。

就是要求办公室每位同志都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待每一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创造性地处理好每一件事情。充分发挥螺丝钉的作用,对待每一项工作,努力做到小心小心再小心,细致细致再细致,认真认真再认真。通过强化责任意识,我们办公室每个同志都能明确自己担负的职责,自觉地按照职责履行职能。

3、强化奉献意识。

办公室工作大部分是“不干有人找,干了看不着”的事情,既专业又烦琐,20__年集团公司主业成功转变,业务量迅速增加,相应的对办公室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在对外接待中,工作忙、头绪多,任务重,节假日、双休日、八小时以外经常加班加点完成工作任务,对此,办公室人员牢固树立不计名利、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的精神,在艰苦的磨练中充实自身,完善自我,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企业的发展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认真总结,系统分析

1、有时工作敏感性还不是很强,对领导交办的事领悟的不够透彻,上报情况不够及时。

2、自身学习抓得不紧,尤其是在自学方面,自我加压精神不强,与工作的标准和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3、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对全局工作情况掌握不细,还不能主动、提前的谋思路、想办法,许多工作还只是充当“算珠”,比较被动。

三、脚踏实地,积极进取

1、加强工作统筹。

根据公司领导明年的工作要求,对工作进行具体谋划,明确内容、时限和需要达到的目标,集中力量抓大事、抓成果。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把各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理清工作思路,提高办事效率,增强工作实效。

2、培养过硬作风。

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发扬吃苦耐劳、知难而进、精益求精、严谨细致、积极进取的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充分利用“八小时以外”时间,以时间保质量,以质量求效益,高标准地完成各项任务。

3、发挥职能作用。

加强对上级文件精神的学习理解,充分领会领导意图,搞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当好参谋助手,创造性开展工作。及时掌握最新的理论成果、工作方法,努力提高谋事、干事、成事的能力。深入抓落实,确保领导、集团意图在全公司得到贯彻执行。

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我们办公室全体成员决心再接再厉,争取工作更上一层楼!

20__年是我公司的安全标准化实施年,安标工作是我公司的核心工作,行政部在公司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在各部门不遗余力的帮助下,保证了行政部各项工作紧锣密鼓、有条不紊的推进,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

一、20__年工作总结:

(一)人事工作

(二)行政工作

基础管理工作:在公司总经理的指示下,20__年我公司进行了职场美化工作,配置了绿植、标牌等,营造公司良好的工作环境;完成了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完善了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的采购及管理流程,满足公司正常运转的资产配置;理顺工作秩序,各岗位人员工作合理分工,增强服务意识,做公司的好管家;规范公文管理,提高分公司整体公文水平。

(三)工作中的不足:

1、培训力度不够,20__年公司培训工作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培训为公司发展根本,此项工作将作为20__年重点,将全力做好培训工作。

2、工作流程有待完善,公司在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领用流程上需进一步细化。

3、专业技能有待提高,加强对员工进行应知应会的技能培训,做到一岗多能,一人多岗,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岗位ab角色和轮岗机制。

二、20__年工作安排

20__年是公司的发展关键年,公司已经从初创时期进入到稳健发展时期,在管理上也要从简单粗放型向规范精细转变,这就对行政部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制度建设方面,行政部将对公司前期下发的行政管理制度进行的修订和完善,在制度下发后,行政部将加强培训,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注重制度的执行力度;公司将重视和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按时上报盘点报告;职场安全管理方面,应加强流程管理和细节落实,及时查找漏洞,确保职场安全。

以上为行政部20__年工作总结及20__年工作计划,在今后的工作中,运营部全体工作人员将团结一致,踏踏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为公司的发展贡献绵薄之力。

一、人事管理方面

1、认真做好常规工作,包括:优秀员工、工资、升级和其它的核定审查工作。对厂牌、考勤卡的补办进行核实查证办理等等各项工作。

2、人事周报表统计工作。每周对公司全厂各部门人数进行汇总,对新进、离厂、调动人员进行备注汇报。

3、收集信息,做好人力资源档案开发与储备,提高办公效率。

4、宣传和培训工作

二、行政、办公室事务、总务方面

1、贯彻执行公司领导指示。做好上、下联络沟通工作,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反馈信息。搞好各部门间相互配合,综合协调工作。对各项工作和计划的督办和检查。

2、根据领导意图,起草工作作计划和其他文稿。负责公司来往信函的收发、登记、传阅、批示。做好公司文件的通知、审核、传递、催办、检查。加强办公文件、档案管理。在文件收发上做到下发的文件适时送达有关部门办理,为公司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及时完成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同时,档案管理做到井然有序,随时为公司查询服务。加强文字材料的草拟打印工作,能按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要求完成。

3、协助公司领导,完善、制定公司制度,并执行贯彻公司制度。

4、加强沟通:与员工面对面解决问题,使员工工作有章可循,做到违纪有据可查,使他们了解、支持后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并注重后勤质量的提高。

5、能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办事效率高。

6、监督、管理、检查方面:每天对公司各部环境卫生、消防、纪律检查工作,每次检查均有书面记录,有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在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等各种不良现象及时通知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理。为公司加强管理、提高后勤服。认真收集信息,全面、准确的了解和掌握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工作存在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向公司汇报,让公司上级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最近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解决问题作出正确的决策。

7、公司财产、办公用品、库存鞋的管理:对公司各部使用的资产按部门进行了统计,并分类建档存电脑中,保证了资产使用的安全。负责公司办公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及维修联络。包括公司办用品采购、发放、保管、使用登记、维护工作等。并履行稽查职能,认真办理办公用品的出、入库、领用严格控制和管理。办理库存鞋的出、入库交接、保管管理。

8、公司日常行政、人事、办公事务等管理工作,协助总监处理日常工作。

9、公司总务工作,做好后勤保障。

10、公司办公、生产会议安排、记录和整理会议记要,根据需要按会议决定发文。

11、接待来访客户,坚持按照工作要求,热情接待来访客户、认真听取来访客户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要求、建议。

12、保安、司机的监督管理。对保安及司机上报的各种表格及日常工作、报表进行审核、查阅,对有异常的进行处理。

13、公司各种表格管理。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并按时按质的完成。

三、20__年计划及建议

根据部门20__年的工作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今后的发展趋势,行政人事部计划从以下几方面开展20__年度的工作,全面推行目标管理。

1、加大后勤服务及监督力度,并根据公司工作实际情况,对后勤服务行修改、完善,使其更加符合总公司工作实际的需要。

2、配合公司促建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对在工作上涌现出来的典型的人和事予以及时报道,通过以点带面,促使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

3、加大人力资源管理力度,完善劳动人事档案管理,严格控制公司劳动用工,做好以事设岗,人尽其才。为人才招募与评定薪资、绩效考核提供合理依据。

4、完成日常人力资源招聘与配置。

5、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比如考勤、用工、宿舍管理等等。

6、严格办公室管理及办公用品的管理、以及环境卫生管理

7、加大内部人力、人才开发力度,弘扬优秀的企业文化和企业传统,用优秀的文化感染人。

8、做好人员流动率的控制与劳资关系、纠纷的预见与处理等记录。既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又维护公司的形象和根本利益。

四、建议

行政人事工作对一个不断成长和发展的公司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需要公司上下通力合作的工作。各部门配合共同做好工作的项目较多,因此需要公司领导予以重视和支持。自上而下转变观念与否,各部门提供支持与配合的程度如何,都是行政人事部工作成败的关键。所以行政人事部在制定年度目标后,在完成过程中恳请公司领导与各部门予以协助。

一、个人品行

我是作为人事部经理入的职,来公司前我是__公司的党支部书记、管理者代表兼管理部经理,来公司上班后看到没有行政管理,我就不客气地挑起了行政管理这个担子,踏入公司的第一影像是2位老板强烈的敬业精神,这种精神一直感染着我,同时,我相信也会感染到其他员工,我个人相信榜样的力量,但在公司我也看到了意外,这种意外叫人感到确实很失望,但我认为只要坚持我们的理验,这种情况的改变只是个时间问题。

来公司后,为了适应新的工作环境,以归零的心态接收这里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位同事,为了尽快了解公司情况,我开始收集公司各种信息,遇到不知道的事或不清楚的地方,及时向上级或同事请教,就这样,我用最短的时间掌握了公司大部分的情况,为紧接着的管理工作打下了一个最基本的基础。

在任行政与人事部经理以来,我自认为兢兢业业,既坚持原则,又灵活机动,并尽可能做好每一项工作,化解每一次矛盾。正直做人,公平做事,行政人事部要尽可能调节好企业和员工的利益,作企业与员工的平衡杠杆,为人正直是确保处理事务公平、公正的首要前提。在组织召开会议、教学培训、上班下班、进出公司等等方面,自己尽力严格遵守公司制度,以此作为标杆,在管理人员、员工行为不符合制度要求时,及时当面提出并要求改正,比较人性化地规范他们的行为,对一些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劝退,正确调整员工队伍,推进员工队伍建设使他们逐步走上先进行列。

二、管理思维

1、企业管理错综复杂,就目前我们公司的现状来看,我本人比较认可采用以制度制约,人教人管为主的方针,因为我觉得我们各不相同的三大块细分下来,每一个都变成了独立的小个体户(除筒染外),这样的情况以家属家长制的模式管理应该是有效的,以一人一干子到底和家族人员全体参与的形式实际上比现代化管理更好,事实也确实如此,水洗分厂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但这种情况最好以榜样的力量给员工以引导,每个分厂、车间的管理者要确实做到以身作则,事事处处走在别人的前例,亲自带领并引导每一位员工,以自身为榜样,以人性化管理去做好每一件事,每一项工作。

2、企业发展是需要现代化管理模式的(尤其是上规模企业),尽管由于近年来人力资源的压力增加了这种模式的成本,但企业的最终出路必须是这样的一种模式,当然,在企业还没有发展到这样一个阶段的时候,人为套用这种模式放任不管也是非常危险的,所谓现代化管理实际上也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但归根结底那是一种以制度为框架,企业内部结构清晰,分工明确,做事极为规范的事事处处以制度管人的一种形式,这样的形式在我们筒染分厂实施的话基本还是可行的(实施后必须要有强大的执行力),至于做到什么程度要取决于我们怎么想,为什么这么说呢,不是我弄什么深奥,而实际情况就是这样的不确定,就例如我们做饭,它涉及到加多少水,加多少柴,柴加多了自然就旺,问题是柴也是有限的,另外,柴太多了也会有副作用(饭焦了会变臭),但没有足够的柴那肯定也是不行的,虽然也能吃上饭,吃起来跟人家的会明显不一样,所以说要在未来真正做好公司管理工作,路确实还很长。

3、安全管理,因为之前我经历过二个新材料公司,由于机器的原因安全问题非常突出,所以来公司后第一时间考虑的便是安全,生产也好、人员也好,建立安全制度,规避企业风险放在了我当时的工作首位。因为我们是染整行业,大部分车间水源充分,但也有如牛仔等大量的棉制品,还有筒染、倒纱、仓库等等,尤其是成衣仓库、筒染仓库、牛仔、倒纱等都在楼上,消防安全特别重要,因此,我利用安全员更换灭火器的当口,进行了一次全公司关键部位人员的消防安全演习,现身说法,提升公司员工安全意识,在3月份,全面张贴禁烟宣传并多次召开管理人员安全会议,把禁烟运动在一个时期推向到高潮,在车间管理上,为了促进、提高各分厂的整体状况,多次召集分厂管理人员对各分厂车间进行综合管理大检查,努力调动他们相互竞争的积极性,在筒染,为了行车安全深入人心,在制定制度的前提下,另外用醒目标语的形式提醒员工“行车底下不得站人”,为了不影响生产又能全员教学员工,多次利用员工就餐时间,在食堂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以此推进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为了让他们能在轻松开心的情况下接受这些思想,中段安排不少的趣味有奖问答,提高教学效果,增进干群关系,总体效果较好,通过一段时间的坚持,员工整体素质提高达到了预期的期望,对于车间出现的几起安全事故,在积极处理的同时,对事故员工进行正确引导,努力做到大事化小,目前为止事故员工都得到了圆满解决。

4、关于公司制度,制度最好是来于生产一线,好的制度一定得结合生产实际,否则就是空中楼阁,另外,制度要有可操作性,否则制度定的最好却很难得到执行,结果就是有章不尊、有禁不止,所以制度不得过多过烂,制度一旦出来,全体上下必须加于尊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线管理者,如果连制度的制定者都无法执行,这样的制度制定后就会起到相反的作用,所以我们的管理者在这方面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所谓自己都做不好,怎样去叫人做好?另外,好的制度、好的工作流程果然重要,但往往效率不高的问题是人的问题,不在于人的能力,而在于人的思想,不在于沟通的渠道,而在于沟通的主动与否,不在于部门或环节的多少,而在于每一个部门和环节的速度,不在于方法是否正确,而在于态度是否端正,可惜的是我们现在的这种人的问题还非常严重,所以针对人的问题特别是管理人的问题明年有必要不断地给他们进行培训,让他们至少要懂得怎样当好一个领导干部。当然,对于公司基本的框架性制度我们是必不可少的,这样的制度通过一年的积累我已经在着手起草,希望明年某个时期能拿出来讨论,并得到工会的通过,另外,对于分厂、车间平时根据操作需要得到的条条框框,在以后的会议中我将布置他们进行整理并上交备案,以此不断完善公司制度并使制度逐步得到完正。

三、招聘与培训

招聘与培训是人事部的主要工作,但基于各方面原因距人事管理的要求来说是有很大差距的,比如说人事六大模块中的考核与评价,因为这是一个系统工程,如果要做就需要大量的人力工作时间,就今年以来在人事管理上,我主要的管理工作落实在招聘、入职前的安全教育、制度纪律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几个方面,加上书面做好确立劳动关系等等,招聘渠道主要是管理人员由海宁市人才网和海宁市行政中心招聘会招聘,一般员工主要靠离先锋小区近的优势,就近选择尽可能的优秀人员,另外在特别紧张时也去了几次劳动局招聘会,效果并不理想,也通过园区人才市场发布一些招聘信息,就今年来看本公司人力资源虽然也有一定压力,但总体状况还是比较可以,可明年人员压力肯定不会轻松多少,尤其是办公室主要工作岗位人员,在这个问题上如果处理不当,来年就会有管理上的很多麻烦,所以我希望给予这些看似无关紧要但同时又不得缺少的岗位以比较合理的工资,为来年各岗位顺畅地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其他

对于你积极的工作老板和我都感到比较满意,为此,现奖励你30元以资鼓励,请你本月底到财务部对取现金,公司不需要你跟人宣传这个事情,只希望你一如既往地带头做好你的工作。

长期以往把大多数的员工拉过来,把他们尽可能地团结在管理人员的身边,正气得到光大,企业也会越来越顺畅了。

我们是染整加工企业,所以在一些达标性问题上如iso9000、或iso14000等还不需要去做,包括品牌等等,我们可以在心里进行准备,在运动上我认为还没有这个必要,因为在这方面如果动一动那都是钱的问题,行政人事部只有化钱,我注重节约,当然有些地方化钱那也是必须的,如做禁烟牌、筒染做几块牌子等等,明年根据l总的要求,对筒染分厂还要贴部分宣传单(这一点上开年后我再看看是否再减少几张),对食堂、和部分办公室(包括我办公室)想贴几张符合要求并能降底检查风险的规章制度等。

马上就要过年了,对一些年前、年后的部分工作正在安排中,如果初八上班的话,准备初六开始来公司招工。

一年一瞬间,回顾一年来自己也算做了一些工作,谈不上出色,自认为还算努力,此生也许就这么个德性了,不过工作得怎样是要由别人来评价的,我希望我做的没有让二位老板失望,如果确实有不如意的地方,希望能得到明确的指正。

一、总结过去,计划未来;

一月份,人事行政部对去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全体员工逐个发表个人意见以及对下步工作的看法,发挥群策群力的共同智慧作用,对一些工作突出的事件和个人进行表扬、鼓励,对于一些工作上存在的不足和错误,认真分析,及时纠正。并结合公司今年的工作方针由经理为主制定新的工作计划,层层落实、逐级负责。

1、为了今年能给公司员工提供更好的就餐环境,在总经理的关心和指导中、全部门员工的通力协作下,我们在12月底1月初全面完成了员工食堂搬迁工作,并克服人员少时间紧迫等困难成功的完成了新年员工聚餐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全体员工的一致好评。

2、为了规范各类单据表格管理,方便各部门使用,我们计划在尽快的时间内修改重新印刷,上月里已与几家印刷厂家洽谈,采购部成立后已将该项工作顺利交接。

3、过年物资的准备,为使员工有舒适的住宿环境,在公司领导的关心下,公司尽快为员工宿舍安装了空调和电视,以及春节值班人员的就餐问题。

4、为方便应聘人员能顺利找到本企业,厂区指示牌的批示和建立正在落实中。

5、组织保安人员学习保安管理制度,因公司现是筹建期,工地出入人员杂多,为了公司财产安全,已实行封闭式管理。

三、人力资源

2、公司领导对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员工进行辞退。

3、第三批试用期员工转正事宜已完成(共计7人)。

4、省外大型现场人才招聘会的联系与落实。并已参加四次省外人才招聘会。

本部门将继续在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发扬成绩,克服缺点,进一步加强工作的责任心和事业心,继续发扬奉献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我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好更大的贡献。

行政单位会计全年工作报告篇三

一、平日上班,加强基本功唱念做打的训练。我在老前辈赵文林老师的督促帮助下坚持练声练唱,在磨练艺术的态度上做到脚踏实地。

二、我今年在学习传承剧目的基础上,注重加工提高剧目艺术的质量。

《岳母刺字》《讨钗》的排练让我在原来的基础上又提高进步一些了。《岳母刺字》在汤迟荪老师的指点排练下,让我明白了一个戏从整体出发,怎样分层次的把握人物个性的一套方法。《讨钗》在陶红珍老师的亲授下,让我找到了人物的感觉和基调,通过一系列艺术手法的磨合组装,在原来单调的人物塑造上有所突破。

三、今年我也参加了一系列的实践演出工作。

1、长期参加了沁兰厅的演出工作,得到了实践锻炼。

2、一月份参加了苏州电视台昆剧频道的录制工作,配演了王芳老师《惊梦》的杜母。

3、四月份参加了第xx届“江苏省戏剧奖·红梅奖”大赛,获得了铜奖。

4、五月六月排练第xx届中国昆剧艺术节的剧目。参加了我们院《长生殿》的排练演出工作,同时接到院部领导的工作安排,参加配合昆曲博物馆传统版《玉簪记》姑母的排练演出工作。

5、七月份参加了周庄的演出实践工作。

6、十、十一月份参加了我们院《长生殿》赴上海的演出;参加了虎丘曲会在戏博的演出;参加了我们院开办的星期专场的演出工作,演出了《岳母刺字》、《相讨》、《受吐》、《男祭》;参加了配合艺校和广播电台在戏博的演出。

7、参与了《西厢记》b档崔母的排练工作。

旧的一年即将翻阅过去,新的一年又来临了。非常感谢一年中给予我帮助和指点的老师们,是您们让我明白了艺术“传、帮、带”的重要性,在艺术的道路上我会把这好的传统继承下去。

总之,我希望自己在艺术的道路上不断进步。

行政单位会计全年工作报告篇四

资产清查是指以实地盘点、核对往来等方法,查明经济主体占有资产实有数额的活动。目的是摸清企业的家底,为企业评估管理提供基础数据。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行政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希望对你有用!

一,资产清查基本情况

(三)资产清查工作范围

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由本单位填报有关数据单位个,分别为.

4,其他工作情况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资产清查结果

(二)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三,重要事项说明

(一)资产损益及资金挂账情况;

(二)资产盘盈情况;

(三)关于土地使用权情况的说明;

(四)单位申报处理的资产损益.

四,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

(一)存在的资产管理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二)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及产生原因;

(三)相应的改进措施;

五,备查材料

(一)单位20xx年度结转后资产负债表.

(二)土地,房屋建筑物产权证明资料(复印件).

(三)土地,房屋建筑物分布,使用状况及经营情况书面说明材料.

(四)需申报处理资产损益和资金挂帐明细表.

(六)其他需要提供备查材料.

一、 资产清查总体状况分析;

(一)资产清查基准日: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51号)要求,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基准日统一确定为12月31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对市建材所12月31日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

(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在清查前,认真执行有关资产清查的制度规定,学习相关文件,首先,我所成立了由李军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具体负责资产清查日常工作的办公室(以下简称“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资产清查办公室”)。并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资产清查政策、制度及相关文件,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其次,组织人员按照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了资产清查自查工作。主要对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1)基本情况清理主要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代码、单位户数、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2)账务清理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对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核对和清理,以及对各项内部资金往来情况的全面核对和清理,达到了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确保了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3)财产清查是对各项资产和收入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财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对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单位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查。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问题:

在清查中,做到清查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了“家底”;对清查核实的固定资产,已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和资金挂账等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已专项上报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经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第二次讨论通过,最终确认资产损失共696423.36元,其中流动资产损失536825.55元,固定资产损失159597.81元;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据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并收集了合法证据,以备中介机构进行鉴证;填制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等清查报表资料,撰写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并将清查结果在本单位进行了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资产清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未认真清理产成品,未整顿实物管理现场。

二、 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单位清查出的资产损失情况:经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第二次讨论通过,最终确认资产损失共696423.36元,其中流动资产损失536825.55元,固定资产损失159597.81元。

(二)经经纬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确认资产损失共696423.36元,其中流动资产损失536825.55元,固定资产损失159597.81元。(详见专项审计报告)

三、 单位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实际问题:

1、未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2、未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

3、实物资产堆放杂乱,未认真清理资产,未整顿实物管理现场;

4、帐务处理不及时。

(二)原因分析:

1、单位科技产品停产多年,因资金困难,未及时对资产进行维修和维护;

2、未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三)改进措施:

1、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2、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

3、认真清理资产并整顿实物管理现场;

4、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帐务。

一、资产清查基本情况

本市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xx年xx月31日;资产清查范围是20xx年xx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全市列入本次清查范围的共有231家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其中行政47家、事业183家、社会团体1家;清查内容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完善制度等四个方面。

二、资产清查工作特点

这次资产清查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有力、组织有序。为指导和协调资产清查工作,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国资局内设立资产清查办公室,具体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市直属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也根据要求及时成立了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落实专门人员,明确工作责任。为确保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我市实际,我们还制定出台了资产清查工作的政策文件和操作规程,按照“单位自查、专项审计、汇总上报”三个步骤,对我市资产清查的目的、基准日、范围、期限、组织机构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二)加强培训、精心指导。根据宁波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市于3月21日召开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各自的目标任务及职责要求,并在会后将资产清查工作落实到专门科室和人员,规范清查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同时,还对这次资产清查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和操作程序作了详细的讲解说明。

按照“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密切协作”的原则,资产清查办公室为资产清查工作的责任部门,在本次清查工作中,清查办在做好培训工作基础上,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通过电话解答和上门解决的办法,及时解决清查工作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指导处理盘盈盘亏,如实反映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状况,为下一步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资产管理政策提供依据。

(三)专项审计、确保质量。为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清查的工作质量,我们采取邀请招标的形式,委托奉化市广平、正德、宁波联众等三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市139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对单位资产损溢清查结果作出专业鉴定,出具了《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这次资产清查工作虽然任务重、时间紧,但我们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的面仍达到了60%,列宁波市前茅。

三、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全市共有231家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行政编制2293人,事业编制7232人,实际在职行政人员2481人,事业7015人,离退休3419人,截止20xx年xx月31日止,资产清查账面值328023.95万元,资产清查增加2326.70万元, 资产清查减少3772.68万元;全市负债账面值137790.77万元,清查后负债增加50万元,万元;净资产账面值188298.21万元;资产待处理净额1475.89万元。行政未脱钩经济实体累计实际投资3740.34万元,经济实体资产总额135021.8万元,净资产1xx11.5万元;事业单位对外投资1365.3万元,经济实体总资产4315.25万元,净资产1403万元(具体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

全市申报、确认的资产损溢情况:截止20xx年xx月31日,全市在资产清查中共申报待处理资产净损失1475.89万元,其中待处理收益2326.7万元;待处理损失3802.62万元 (具体见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资产收益1734万元,其中确认流动资产收益70万元,固定资产收益1664万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资产损失3673万元,其中确认流动资产损失2xx万元,固定资产损失3467万元。

四、清查工作成效及从中发现的一些问题

(一)普遍提高了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意识。通过这次清查,各单位、各部门和镇街道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对国有资产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有了新的认识,不同程度地增强了行政事业单位对国资管理工作的重视。在清查过程中,国资局工作人员与各单位业务人员一起边清查、边调研,共同探讨国资管理业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国资管理氛围达到前所未有的高涨。绝大部分单位在清查工作中专门成立了工作班子,抽调业务骨干,认真做好本次的清查工作。清查后,许多单位为了更好地管理本部门的资产,还专门增配人员以加强管理力量。如机关事务局、溪口镇等单位针对财务力量薄弱,管理未到位现象,专门从其他部门中抽调业务好、素质强的同志充实到国资管理岗位中来。

(二)进一步夯实了国资管理工作的基础。根据这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一方面通过清查各行政事业单位都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台账,进一步完善了实物资产总账、实物资产明细账、保管使用登记册,真正建立了实物资产“户口本”管理制度,为每项实物资产建立了实物资产卡片信息,包括资产名称、数量,购置时间、类别、原值、使用状态、保管人等最原始的信息内容,对以后建立全市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提供了信息支撑;另一方面集中梳理了债权、债务,并对债权债务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包括资金款项性质、与本单位关系、账龄、变动原因等,而且还对资金挂账进行了专业认定,从而理顺了各单位的债权债务关系;同时,规范了各单位基建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处理办法;理顺了主管部门与下属部门及下属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产权关系;另外,还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划拨土地进行了登记造册,防止国有土地流失等。

(三)真实完整地掌握和了解了各单位资产和财务状况,摸清了家底,从根本上扭转了账外资产较多的现象。这次清查,我们对各单位的实物和账面资产作了认真的清点和清理,并对资产的盘盈、盘亏作了专业鉴定,全面掌握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包括出租、出借)、担保、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等情况,为进一步盘活现有存量,资产得到有效利用奠定了工作基础;通过清查,我们共发现各单位账外实物资产达2256.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建筑物1320万元,其他设备办公用具936.7万元。目前这部分资产已全部入账。如某街道在清查过程中,发现一处10多亩的土地没有户主,通过老同志回忆、并经有关部门认定,这块土地确属街道所有,这样一下子为街道增加了约500万元左右的国有资产。

(一)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少单位没有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有些单位即使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但未真正执行,把制度束之高搁。

(二)账务处理不规范、不及时,导致资产账实不符、账卡不符,形成大量账外资产。

(三)资产权证不齐,权属错位现象比较严重。主管部门与下级以及部分单位与单位之间国有资产产权关系不清,权属错位。

(四)个别单位资产处置不规范,随意性较大。

(五)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存在风险,资产潜在损失严重。

这些问题的发现,为我们以后在加强国资监督管理,改进管理办法找到了着力点。

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的后续工作,巩固资产清查工作成果。因时间紧难免会出现漏清、漏报和错报的资产,要求各部门和单位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对资产盘盈、各项资产损失、资金挂帐以及往来账款等,按资产清查有关规定核实审批后处理。

(二)充分利用资产清查数据建立资产信息档案。对资产清查各项数据资料分类、整理、加工,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认清自身管理“真空”与“漏洞”,以提高各单位自身财务、资产管理水平。

(三)建立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防止前清后乱。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在一个动态的过程,各单位要建立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及时掌握资产的结构、数量、质量,做到“家底”常清、情况常明,有效防止资产管理上的前清后乱,并要建立离任核查制度,单位领导或资产管理使用人员离任时,要组织核查,办理资产移交和监交手续,确保人走物清,防止资产流失。

(四)要求各单位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落实相关人员、明确职责。从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各个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堵住资产流失的漏洞,使资产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真正杜绝账外资产和资产流失。

(五)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资产审批制度。产权转让、无偿调出、出售、报损、报废等资产处置和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都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不得越权擅自处置。同时,针对这次清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认为有必要出台一项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

(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七)总结这次清查工作经验,我们认为应加强对各单位资产的专项审计和检查力度,必要时,也可借助中介机构力量对重点单位进行专项审计,以加大对各部门和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

行政单位会计全年工作报告篇五

自去年下半年酒店的财务整顿之后,我就一直按照酒店的工作方针执行,对于日常酒店的流水做好严格的把关,特别是开销,每一分钱都要备注好,严格执行上级的命令,这半年来我一直明确自己的方向,以做好财务工作为首要,一开始我不适应整顿后的财务部门,因为整顿后的财务一切都比之前严格了许多,日常的工作流程都要严格的遵守。

这半年来我把自己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儿了工作当中,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把一天的工作计划好,然后回顾一下前一天的工作有什么事情没有完成的及时完成,从来不敢有任何的粗心大意,不给自己的工作失误找任何理由,我觉得作为一名财务,要有一颗随时承担责任的心,一颗责任心才是最重要的,日常的工作当中我不仅仅是做好自己的分内工作,我还要不断的学习,向财务部门的前辈们吸取经验,我觉得这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做好分内的事情是首要,但是做一名优秀的财务也是重中之重。

二、取得的成绩

这半年中我每个月都会按时的上交财务报表,对于酒店财务部门提出一些积极的意见,酒店每天的费用报销,都做到了认真的核实,上半年来没有出现过任何的漏洞,采购方面,我会及时跟采购员核实一些费用的开支,跟目前市场上的一些铲平的价格咨询,做到万无一失,在一个就是每个月的发放工资,这个时候是最忙的时候,也是最容易出乱子的时候,每个月发放工资,我都会认真的做好自己的工作,对于每一位酒店员工的工资,都会核实好,把工作的明细都会做出标识,上半年中没有出现工资方面的事故,对于员工关于工资方面的问题,我都会积极的解答,不管是什么大大小的问题,能给予帮助的就给予帮助。

三、收获与不足

这半年的工作让我明白了作为一名酒店财务的重要性,经过长期的这种工作状态我成长了很多,在工作的过程中更加的稳重了,同时也有一些不足,就是在工作中我不能够及时的处理一些突发事情,临时的应变能力还是有待加强,我会继续努力的。

行政单位会计全年工作报告篇六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为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而制定的制度。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单位)。

第三条 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行政单位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行政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管理、监督和决策。

行政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政单位自身和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

第四条 行政单位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第五条 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行政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

第六条 行政单位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

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会计年度、月度等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七条 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计量。

第八条 行政单位会计应当按照业务或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第九条 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特殊经济业务和事项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

第十条 行政单位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十一条 行政单位的会计记录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文字。

第二章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 行政单位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第十三条 行政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行政单位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反映、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管理、监督和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行政单位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 行政单位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全部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行政单位的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等。

第十五条 行政单位对于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十六条 行政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同一行政单位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将变更的内容、理由和对单位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的影响在附注中予以说明。

不同行政单位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采用统一的会计政策,确保不同行政单位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七条 行政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三章 资产

第十八条 资产是指行政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前款所称占有,是指行政单位对经济资源拥有法律上的占有权。由行政单位直接支配,供社会公众使用的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也属于行政单位核算的资产。

第十九条 行政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其中,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以内(含1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是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和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财政应返还额度是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行政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存货是指行政单位在工作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在建工程是指行政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设工程。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够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非货币性资产。

第二十条 行政单位对符合本制度第十八条资产定义的经济资源,应当在取得对其相关的权利并且能够可靠地进行货币计量时确认。

符合资产定义并确认的资产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二十一条 行政单位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实际成本进行计量。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行政单位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计量。

以支付对价方式取得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资产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以及所付出的非货币性资产的评估价值等金额计量。

取得资产时没有支付对价的,其计量金额应当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但依法经过资产评估的,其计量金额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也未经评估的,其计量金额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也未经评估,其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无法可靠取得,所取得的资产应当按照名义金额(即人民币1元,下同)入账。

第二十二条 行政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对无形资产计提摊销的金额,应当根据无形资产原价和摊销年限确定。

行政单位对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是否计提折旧由财政部另行规定;按照规定对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计提折旧的,折旧金额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原价和折旧年限确定。

第四章 负债

第二十三条 负债是指行政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等偿还的债务。

第二十四条 行政单位的负债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偿还的负债。

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

第二十五条 行政单位的流动负债包括应缴财政款、应缴税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及暂存款项、应付政府补贴款等。

应缴财政款是指行政单位按照规定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款项。

应缴税费是指行政单位按照国家税法等有关规定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行政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应付的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等。

应付及暂存款项是指行政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债务,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应付政府补贴款是指负责发放政府补贴的行政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应付给政府补贴接受者的各种政府补贴款。

第二十六条 行政单位的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是指行政单位发生的偿还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应付款项。

第二十七条 行政单位对符合本制度第二十三条负债定义的债务,应当在确定承担偿债责任并且能够可靠地进行货币计量时确认。

符合负债定义并确认的负债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行政单位承担或有责任(偿债责任需要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的负债,不列入资产负债表,但应当在报表附注中披露。

第二十八条 行政单位的负债,应当按照承担的相关合同金额或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

第五章 净资产

第二十九条 净资产是指行政单位资产扣除负债后的余额。

第三十条 行政单位的净资产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其他资金结转结余、资产基金、待偿债净资产等。

财政拨款结转是指行政单位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滚存资金。

财政拨款结余是指行政单位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因故终止,剩余的财政拨款滚存资金。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是指行政单位除财政拨款收支以外的各项收支相抵后剩余的滚存资金。

资产基金是指行政单位的非货币性资产在净资产中占用的金额。

待偿债净资产是指行政单位因发生应付账款和长期应付款而相应需在净资产中冲减的金额。

第六章 收入

第三十一条 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三十二条 行政单位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第三十三条 行政单位的收入一般应当在收到款项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进行计量。

第七章 支出

第三十四条 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三十五条 行政单位的支出包括经费支出和拨出经费。

经费支出是指行政单位自身开展业务活动使用各项资金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拨出经费是指行政单位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拨付给所属单位的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

第三十六条 行政单位的支出一般应当在支付款项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进行计量。

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支出,应当在其发生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

第八章 会计科目

第三十七条 行政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 行政单位应当对有关法律、法规允许进行的经济活动,按照本制度的规定使用会计科目进行核算;行政单位不得以本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作为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经济活动的依据。

二、 行政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三、 行政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因没有相关业务不需要使用的总账科目可以不设;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行政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本制度规定以外的明细科目,或者自行减少、合并本制度规定的明细科目。

四、 按照财政部规定对固定资产和公共基础设施计提折旧的,相关折旧的账务处理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按照财政部规定不对固定资产和公共基础设施计提折旧的,不设置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科目。

五、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行政单位不得随意打乱重编本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

第三十八条行政单位适用的会计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的库存现金。

二、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 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取现金,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将现金退回单位零余额账户,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 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借的现金,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按照应报销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按照实际借出的现金金额,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三) 因开展业务或其他事项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因购买服务、商品或者其他事项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 收到受托代理的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受托代理负债”科目;支付受托代理的现金时,借记“受托代理负债”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行政单位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一) 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或向有关人员追回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二) 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五、行政单位有外币现金的,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外币种类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有关外币现金业务的账务处理参见“银行存款”科目的相关规定。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具体科目说明(略)

第九章 财务报表

第四十条 财务报表是反映行政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等的书面文件,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等。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行政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分类、分项列示。

收入支出表是反映行政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全部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报表。收入支出表应当按照收入、支出的构成和结转结余情况分类、分项列示。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是反映行政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结转及结余情况的报表。

附注是指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一、 行政单位资产负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和附注应当至少按照年度编制,收入支出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二、 行政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编制并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行政单位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编制依据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三、 行政单位的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四、 行政单位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第四十二条 行政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一、 行政单位资产负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和附注应当至少按照年度编制,收入支出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二、 行政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编制并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行政单位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编制依据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三、 行政单位的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四、 行政单位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第四十三条 行政单位财务报表编制说明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说明

(一) 本表“年初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应当根据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余额”栏内。

(二) 本表“期末余额”栏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资产类项目。

(1) “库存现金”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库存现金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库存现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期末库存现金中有属于受托代理现金的,本项目应当根据“库存现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其中属于受托代理的现金金额后的余额填列。

(2) “银行存款”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银行存款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银行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期末银行存款中有属于受托代理存款的,本项目应当根据“银行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其中属于受托代理的存款金额后的余额填列。

(3) “财政应返还额度”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财政应返还额度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 “应收账款”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应收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 “预付账款”项目,反映行政单位预付给物资或者服务提供者款项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预付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6) “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7) “存货”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为开展业务活动耗用而储存的存货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当根据“存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 “固定资产”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各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项目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科目中“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9) “固定资产原价”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各项固定资产的原价。本项目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0)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各项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累计折旧”科目中“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1) “在建工程”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除公共基础设施在建工程以外的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当根据“在建工程”科目中属于非公共基础设施在建工程的期末余额填列。

(12) “无形资产”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各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项目应当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摊销”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3) “无形资产原价”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各项无形资产的原价。本项目应当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4) “累计摊销”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各项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累计摊销”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5) “待处理财产损溢”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待处理财产的价值及处理损溢。本项目应当根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则以“-”号填列。

(16) “政府储备物资”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储存管理的各种政府储备物资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当根据“政府储备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7)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占有并直接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的账面价值。本项目应当根据“公共基础设施”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科目中“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8) “公共基础设施原价”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占有并直接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的原价。本项目应当根据“公共基础设施”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9) “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占有并直接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的累计折旧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累计折旧”科目中“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0) “公共基础设施在建工程”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公共基础设施在建工程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当根据“在建工程”科目中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在建工程的 期末余额填列。

(21) “受托代理资产”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受托代理资产的价值。本项目应当根据“受托代理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扣除其中受托储存管理物资的'金额)加上“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中属于受托代理资产的现金余额和银行存款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2.负债类项目。

(1) “应缴财政款”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按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款项(应缴税费除外)。本项目应当根据“应缴财政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 “应缴税费”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应缴未缴的各种税费。本项目应当根据“应缴税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缴税费”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则以“-”号填列。

(3) “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尚未支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本项目应当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 “应付账款”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尚未支付的偿还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应付账款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应付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 “应付政府补贴款”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尚未支付的应付政府补贴款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应付政府补贴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6) “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尚未支付的其他各项应付及暂收款项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承担的1年以内(含1年)到偿还期的非流动负债。本项目应当根据“长期应付款”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8) “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承担的偿还期限超过1年的应付款项。本项目应当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其中1年以内(含1年)到偿还期的长期应付款金额后的余额填列。

(9) “受托代理负债”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受托代理负债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受托代理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扣除其中受托储存管理物资对应的金额)填列。

3.净资产类项目。

(1) “财政拨款结转”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滚存的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结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 “财政拨款结余”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滚存的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结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滚存的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 “项目结转”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滚存的非财政拨款未完成项目结转资金。本项目应当根据“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科目中“项目结转”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 “资产基金”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预付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非货币性资产在净资产中占用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资产基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6) “待偿债净资产”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因应付账款和长期应付款等负债而相应需在净资产中冲减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待偿债净资产”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三) 行政单位按月编制资产负债表的,应当遵照以下规定编制:

1. 月度资产负债表应在资产部分“银行存款”项目下增加“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项目。

2.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 “财政拨款结转”项目。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结转”科目的期末余额,加上“财政拨款收入”科目本年累计发生额,减去“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科目本年累计发生额后的余额填列。

4.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项目。本项目应当根据“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加上“其他收入”科目本年累计发生额,减去“经费支出——其他资金支出”科目本年累计发生额,再减去“拨出经费”科目本年累计发生额后的余额填列。

5. “项目结转”项目。本项目应当根据“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科目中“项目结转”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加上“其他收入”科目中项目收入的本年累计发生额,减去“经费支出——其他资金支出”科目中项目支出本年累计发生额,再减去“拨出经费”科目中项目支出本年累计发生额后的余额填列。

6. 月度资产负债表其他项目的填列方法与年度资产负债表的填列方法相同。

二、收入支出表的编制说明

(一) 本表“本月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在编制年度收入支出表时,应当将本栏改为“上年数”栏,反映上年度各项目的实际发生数;如果本年度收入支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一致,应对上年度收入支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年度收入支出表的“上年数”栏。

(二) 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编制年度收入支出表时,应当将本栏改为“本年数”。

(三) 本表“本月数”栏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 “年初各项资金结转结余”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本年初所有资金结转结余的金额。各明细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其他资金结转结余”及其明细科目的年初余额填列。本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的数额,应当与上年度收入支出表中“年末各项资金结转结余”中各明细项目的数额相等。

2. “各项资金结转结余调整及变动”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反映行政单位因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各项资金结转结余的事项,以及本年因调入、上缴或交回等导致各项资金结转结余变动的金额。

(1) “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调整及变动”项目,根据“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科目下的“年初余额调整”、“归集上缴”、“归集调入”明细科目的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数减去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数的差额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

(2)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调整及变动”项目,根据“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科目下的“年初余额调整”、“结余调剂”明细科目的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数减去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数的差额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

3. “收入合计”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本期取得的各项收入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加上“其他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的合计数填列。

(1) “财政拨款收入”项目及其所属明细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本期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收入”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2) “其他资金收入”项目及其所属明细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本期取得的各类非财政 拨款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其他收入”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4. “支出合计”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本期发生的各项资金支出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经费支出”和“拨出经费”科目的本期发生额的合计数填列。

(1) “财政拨款支出”项目及其所属明细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本期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2) “其他资金支出”项目及其所属明细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本期使用各类非财政拨款资金发生的支出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经费支出—其他资金支出”和“拨出经费”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的合计数填列。

5. “本期收支差额”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本期发生的各项资金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1) “财政拨款收支差额”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本期发生的财政拨款资金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财政拨款收入”项目金额减去“财政拨款支出”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

(2) “其他资金收支差额”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本期发生的非财政拨款资金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其他资金收入”项目金额减去“其他资金支出”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

6. “年末各项资金结转结余”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截至本年末的各项资金结转结余金额。各明细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上述“年初各项资金结转结余”、“年末各项资金结转结余”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只在编制年度收入支出表时填列。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的编制说明

(一) 本表“项目”栏内各项目,应当根据行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种类分项设置;其中“项目支出”下,根据每个项目设置;行政单位取得除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以外的其他财政拨款的,应当按照财政拨款种类增加相应的资金项目及其明细项目。

(二) 本表各栏及其对应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栏中各项目,反映行政单位年初各项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金额。各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及其明细科目的年初余额填列。本栏目中各项目的数额,应当与上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中“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栏中各项目的数额相等。

2. “调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栏中各项目,反映行政单位对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的调整金额。各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科目中“年初余额调整”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填列。如调整减少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以“-”号填列。

3. “归集调入或上缴”栏中各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本年取得主管部门归集调入的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和按规定实际上缴的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金额。各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科目中“归集上缴”和“归集调入”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填列。对归集上缴的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以“-”号填列。

4. “单位内部调剂”栏中各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本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在内部不同项目之间的调剂金额。各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结转”和“财政拨款结余”科目中的“单位内部调剂”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填列。对单位内部调剂减少的财政拨款结转结余项目,以“-”号填列。

5.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栏中各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本年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预算拨款金额。各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收入”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填列。

6.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栏中各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应当根据“经费支出”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填列。

7.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栏中各项目,反映行政单位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的金额。各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四、附注

行政单位的报表附注应当至少披露下列内容:

(一) 遵循《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声明;

(二) 单位整体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的说明;

(四) 重要资产处置、资产重大损失情况的说明;

(七) 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调整情况的说明;

(八)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的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行政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会计并账的要求和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第四十五条 国家物资储备局及所属行政单位管理的储备物资的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物资储备资金会计制度》规定执行。

行政单位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以及内部控制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行政单位,还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2月6日财政部印发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8〕49号)同时废止。

事业单位,一般指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一般不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其工作成果与价值不直接表现或主要不表现为可以估量的物质形态或货币形态。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而言,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是国家机构的分支。我国的公立学校就是最典型的行政事业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一、是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统称,因为中国特有的政治体制,经常是行政和事业单位不分家,很多政府部门如房管局、规划局等,有的地区是行政单位,但有的地区是事业单位,所以老百姓统称政府部门为行政事业单位,很多地方政府发文也以此为统称,如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县属行政事业单位等。

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履行的是执法监督和社会一些管理职能,如部门所属的执法监督、监管机构等。

行政事业单位是国家财政部门拨款发工资,一般是全额财政拨款。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报表按时间可划分为旬报、月报和年报(即决算);按编报单位可划分为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和单位会计报表;按内容划分,一般包括资产负债表(静态表,反映一定日期的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表、收入支出表(动态表,反映会计期间的收、支、余状况)、附表及说明书等。附表一般作为报表中某些科目的明细内容或未列入报表中的重要经济业务活动或基础材料;说明书是对报表中某些事项的补充及情况说明。

行政单位会计全年工作报告篇七

本市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19年12月31日;资产清查范围是2019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全市列入本次清查范围的共有231家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其中行政47家、事业183家、社会团体1家;清查内容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完善制度等四个方面。

这次资产清查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有力、组织有序。为指导和协调资产清查工作,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国资局内设立资产清查办公室,具体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市直属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也根据要求及时成立了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落实专门人员,明确工作责任。为确保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我市实际,我们还制定出台了资产清查工作的政策文件和操作规程,按照“单位自查、专项审计、汇总上报”三个步骤,对我市资产清查的目的、基准日、范围、期限、组织机构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二)加强培训、精心指导。根据宁波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市于3月21日召开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各自的目标任务及职责要求,并在会后将资产清查工作落实到专门科室和人员,规范清查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同时,还对这次资产清查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和操作程序作了详细的讲解说明。

按照“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密切协作”的原则,资产清查办公室为资产清查工作的责任部门,在本次清查工作中,清查办在做好培训工作基础上,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通过电话解答和上门解决的办法,及时解决清查工作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指导处理盘盈盘亏,如实反映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状况,为下一步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资产管理政策提供依据。

(三)专项审计、确保质量。为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清查的工作质量,我们采取邀请招标的形式,委托奉化市广平、正德、宁波联众等三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市139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对单位资产损溢清查结果作出专业鉴定,出具了《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这次资产清查工作虽然任务重、时间紧,但我们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的面仍达到了60%,列宁波市前茅。

全市共有231家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行政编制2293人,事业编制7232人,实际在职行政人员2481人,事业7015人,离退休3419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止,资产清查账面值328023.95万元,资产清查增加2326.70万元, 资产清查减少3772.68万元;全市负债账面值137790.77万元,清查后负债增加50万元,减少20.06万元;净资产账面值188298.21万元;资产待处理净额1475.89万元。行政未脱钩经济实体累计实际投资3740.34万元,经济实体资产总额135021.8万元,净资产10711.5万元;事业单位对外投资1365.3万元,经济实体总资产4315.25万元,净资产1403万元(具体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

全市申报、确认的资产损溢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市在资产清查中共申报待处理资产净损失1475.89万元,其中待处理收益2326.7万元;待处理损失3802.62万元 (具体见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资产收益1734万元,其中确认流动资产收益70万元,固定资产收益1664万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资产损失3673万元,其中确认流动资产损失206万元,固定资产损失3467万元。

(一)普遍提高了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意识。通过这次清查,各单位、各部门和镇街道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对国有资产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有了新的认识,不同程度地增强了行政事业单位对国资管理工作的重视。在清查过程中,国资局工作人员与各单位业务人员一起边清查、边调研,共同探讨国资管理业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国资管理氛围达到前所未有的高涨。绝大部分单位在清查工作中专门成立了工作班子,抽调业务骨干,认真做好本次的清查工作。清查后,许多单位为了更好地管理本部门的资产,还专门增配人员以加强管理力量。如机关事务局、溪口镇等单位针对财务力量薄弱,管理未到位现象,专门从其他部门中抽调业务好、素质强的同志充实到国资管理岗位中来。

(二)进一步夯实了国资管理工作的基础。根据这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一方面通过清查各行政事业单位都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台账,进一步完善了实物资产总账、实物资产明细账、保管使用登记册,真正建立了实物资产“户口本”管理制度,为每项实物资产建立了实物资产卡片信息,包括资产名称、数量,购置时间、类别、原值、使用状态、保管人等最原始的信息内容,对以后建立全市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提供了信息支撑;另一方面集中梳理了债权、债务,并对债权债务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包括资金款项性质、与本单位关系、账龄、变动原因等,而且还对资金挂账进行了专业认定,从而理顺了各单位的债权债务关系;同时,规范了各单位基建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处理办法;理顺了主管部门与下属部门及下属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产权关系;另外,还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划拨土地进行了登记造册,防止国有土地流失等。

(三)真实完整地掌握和了解了各单位资产和财务状况,摸清了家底,从根本上扭转了账外资产较多的现象。这次清查,我们对各单位的实物和账面资产作了认真的清点和清理,并对资产的盘盈、盘亏作了专业鉴定,全面掌握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包括出租、出借)、担保、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等情况,为进一步盘活现有存量,资产得到有效利用奠定了工作基础;通过清查,我们共发现各单位账外实物资产达2256.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建筑物1320万元,其他设备办公用具936.7万元。目前这部分资产已全部入账。如某街道在清查过程中,发现一处10多亩的土地没有户主,通过老同志回忆、并经有关部门认定,这块土地确属街道所有,这样一下子为街道增加了约500万元左右的国有资产。

(一)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少单位没有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有些单位即使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但未真正执行,把制度束之高搁。

(二)账务处理不规范、不及时,导致资产账实不符、账卡不符,形成大量账外资产。

(三)资产权证不齐,权属错位现象比较严重。主管部门与下级以及部分单位与单位之间国有资产产权关系不清,权属错位。

(四)个别单位资产处置不规范,随意性较大。

(五)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存在风险,资产潜在损失严重。

这些问题的发现,为我们以后在加强国资监督管理,改进管理办法找到了着力点。

(一)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的后续工作,巩固资产清查工作成果。因时间紧难免会出现漏清、漏报和错报的资产,要求各部门和单位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对资产盘盈、各项资产损失、资金挂帐以及往来账款等,按资产清查有关规定核实审批后处理。

(二)充分利用资产清查数据建立资产信息档案。对资产清查各项数据资料分类、整理、加工,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认清自身管理“真空”与“漏洞”,以提高各单位自身财务、资产管理水平。

(三)建立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防止前清后乱。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在一个动态的过程,各单位要建立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及时掌握资产的结构、数量、质量,做到“家底”常清、情况常明,有效防止资产管理上的前清后乱,并要建立离任核查制度,单位领导或资产管理使用人员离任时,要组织核查,办理资产移交和监交手续,确保人走物清,防止资产流失。

(四)要求各单位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落实相关人员、明确职责。从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各个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堵住资产流失的漏洞,使资产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真正杜绝账外资产和资产流失。

(五)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资产审批制度。产权转让、无偿调出、出售、报损、报废等资产处置和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都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不得越权擅自处置。同时,针对这次清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认为有必要出台一项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

(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七)总结这次清查工作经验,我们认为应加强对各单位资产的专项审计和检查力度,必要时,也可借助中介机构力量对重点单位进行专项审计,以加大对各部门和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

近年来,省、市局和地方政府对**局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和重视,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投入。我分局现有固定资产*元,其中土地原值*元,房屋及建筑物原值*元,办公区、宿舍区绿化工程原值*元,电子设备原值*元,交通工具原值*元,专用设备原值*元,其它财产原值*元。面对着上亿的财产,如果没有完善的管理机制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将无法达到固定资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也无法适应地税事业的发展和深化改革的需要。在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上,我分局主要做了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清理,摸清“家底”。

固定资产清理明晰了产权,完善了制度,规范了手续。做到了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帐卡相符(详见《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总结》)二、建章建制,规范管理。

1.严格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固定资产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财务部门建立分门别类金额总账,记录固定资产情况;办公室建立分类明细和固定资产登记卡,并同时建立使用部门物品使用登记卡,标明财产编号,使用部门可以随时掌握本部门的物品领用情况。

2.对基建、工程改造项目中的全套固定资产要核算。竣工后,由建设单位、使用单位、财务部门、办公室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在竣工决算中详列项目清单,标明数量和金额,按验收手续办理固定资产入库。

3.加强固定资产领用与报废的处理。固定资产在领用时应填写领料单,并在登记卡上签名,标明该设备已由其保管使用。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应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经逐级领导审批后,方可核销。

4、严格对固定资产调拨的处理。固定资产发生调拨时,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由使用单位填写调拨申请单及调拨设备清单,经双方分局领导签章有效,使用部门不得自行处理。详见《三分局固定资产管理暂行规定》)

办公室,计会科、监审室同时参与对分局固定资产的管理,各司其职,互相牵制。计会科在搞好固定资产帐务管理的基础上协助办公室搞好固定资产实物的管理。如购入或工程改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固定资产,应办理入库,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对调出的固定资产应办理移交手续;对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参加鉴定、清理;对保管、使用、维护不当所造成的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认真处理。在清查固定资产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核实,保证账物相符、账账相符、帐卡相符。监审室则负责对固定资产购入或工程改造的监督审计,并对固定资产责任人的离任交接进行监督。

【2019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报告】

【2019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报告】

2、没有三级分类,象园林绿化工程等只能做总帐,分帐只能做附表,不能直接做卡片。

3、卡片中的折旧年限不正确,比如说汽车的使用年限是2019年,而卡片最长都只有8年。

4、一级分类和二级分类有的不适合税务系统的管理需要,需要进行调整,如房屋及建筑物卡片帐改成土地及房屋建筑物卡片帐、机械器具卡片帐改为专用设备卡片帐等。

5、固定资产卡片录入时科目不够,如办公楼土建部分含桩基工程,土石方爆破等十项,分类太细,系统只含一、二级分类,无三级分类,我们对这一类的固定资产采取整合成一张卡片,同时将第三级分类录入到该卡片的成套设备清单的方法予以解决。

系统的运用,能够简单,明了、直观的了解、管理固定资产,可随时、随机的了解单位的每一项固定资产的去向和现状,解决了手工管理的复杂、无序、盲目等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2019版》

1) 单位基本信息维护

2) 部门管理

1、 新增部门

选择需要新增部门的上级部门--

在输入框中输入部门代码,部门

2、 删除部门

系统中删除部门之前,需要把该部门的人员清空,并且把引用到该部门的卡片通过卡片变动把卡片引用到其他部门,让这个部门引用为空,才可以删除成功。

3、 修改部门

首先点击需要修改的部门,

然后修改部门信息,

3) 人员管理

1、 新增人员【2019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报告】

第二步:在部门的树形结构下,点击需要新增人员的部门-

在人员信

2、 删除人员

系统中删除人员之前,需要把关联到该人员的卡片通过资产卡片变动使其关联到其他人员之后,该人员的引用为空,才可以删除成功。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2019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报告 第三篇

xxxxxx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市民政局:

一、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现状分析

(一)资产清查工作的基准日

此次清查工作统一以x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

1、对全馆账务进行了清理。这次我们对xxx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库存现金、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达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

2、对全馆财产进行了清理。这次我们对xxx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地清理、核对和查实。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对固定资产、资产收益情况进行了清查。

3、建立了固定资产卡片。在清查中我们坚持边清查资产,边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实现了固定资产动态管理。

4、完善了相关制度。对这次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我们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巩固清查成果。

(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情况

为加强对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馆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组

长由副馆长xxx同志担任,成员由xxx、xxx及各办、组负责人组成。馆向各办、组下发了搞好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办、组支持清查工作。参加清查工作的同志,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加班加点,放弃休息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清查工作,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完成。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成效及存在问题

通过这次资产清查,全面摸清了我馆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建立了监管系统,为加强我馆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持。为进一步加强我馆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这次资产清查也发现了我馆在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固定资产盘盈盘亏问题比较突出,盘盈原因是评估出现漏评,部分资产未及时入账,盘亏原因是门面房拆除和部分设施设备损坏。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这次资产清查出我馆资产损失情况是:馆门面房于xxx年元月依据“双创”要求予以拆除,损失xxx元。馆加油机、复印机、无绳电话、电脑配件等报废损失xxx元。这些资产损失待资产审计确认后申报核销。

三、资产、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这次资产清查发现的资产及财务管理中的问题是:部分资产由于财务人员工作疏漏,未及时入账。部分帐务未及时处理,造成长期挂账。今后要进一步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请示报告,经审核批准后及时处理相关财务账目。

xxxxxx

xxx年 月 日

《固定资产清查报告》

2019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报告 第四篇

[篇一:固定资产清查报告范文]

一、各苏木镇固定资产的清理情况

根据呼伦贝尔市政府以及撤乡并镇工作的需要,我局成立了专门的检查组,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圆满的完成了清产核资以及国有资产重组工作,使各苏木镇能够顺利地开展各项工作。

1、各苏木镇固定资产的情况:固定资产为2,894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为351万元、暂付款为470万元、暂存款为802万元。

2019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报告 第五篇

[篇一:财务审计整改报告]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xx次会议报告20xx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审计整改报告。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

(六)关于部分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不合理,低于规定用途的比例问题。一是根据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从2019年起,散装水泥办、墙改办作为参公单位编制预算,所有工作经费将列入公共财政预算,不再从基金预算中列支;二是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取消部分非税收入项目省级分成的通知(湘财综[20xx]17号)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取消“两项基金”上缴省级部分。今后将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程序,积极开展项目调研活动,加大对相关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严格执行郴州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一是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绩效优先理念,强化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从2019年起凡是向市本级财政申报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同步申报绩效目标。预算批复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时同步跟踪绩效目标。对没有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工作不规范,评价结果差的,下年度不予安排或调减预算。二是建立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实行基本建设计划申报,促进预算编制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三是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在批复政府采购预算时一并批复政府采购方式。四是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合理设定专项资金,逐步淡化专项资金“基数”的观念,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形成合力,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财政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科学研判,密切关注财税政策的调整,切实将研判结果及财税政策变更对我市财政的影响纳入到财政收入管理中。同时,积极跟踪“营改增”改革后续政策,实时掌握该项改革对财税、企业的影响及改革成效,确保财政收入全面、真实、合理,努力做到财政收入管理精细化、科学化。二是做好预算基础业务管理,加强预算指标管理。依法按时批复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及时将部门预算指标导入指标管理系统,严把资金审核关,严格按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拨款。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作为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的重中之重,综合运用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对专项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控制监督,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积极推进财政监督转型,从2019年起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全程参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推动财政监督由注重事后监督向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全过程监督转变,由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向日常性、常态化检查转变,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相互制衡的管理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监管。一是严格预算评审。严格执行财政、审计和建设三家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预算控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郴财办[20xx]12号),明确预算控制价的约束作用,对不执行预算控制价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财政部门不拨付建设资金、招标主管部门不予招标备案,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核减。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监管。严把招投标关、变更关和监理关,明确投资概算调整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对重点项目实行审计全程跟踪审计,控制建设成本。三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制度。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专家和中介机构成立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小组,对项目资金概算、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债务风险等进行评审,为项目建设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由市审计局牵头,抽调专家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违法违规事项。

(四)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审计整改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也是问责和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问责的主要内容要在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等方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建立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要在一定时间内,向政府、人大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并逐步公告被审单位审计整改结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曝光。三是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采用审计报告意见与建议以及处理审计移送事项的结果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结论落实反馈制度和审计回访制度,确保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以落实,发现的问题得以整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行政单位会计全年工作报告篇八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单位)。

第三条 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行政单位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行政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管理、监督和决策。

行政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政单位自身和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

第四条 行政单位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第五条 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行政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

第六条 行政单位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

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会计年度、月度等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七条 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计量。

第八条 行政单位会计应当按照业务或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第九条 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特殊经济业务和事项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

第十条 行政单位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十一条 行政单位的会计记录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文字。

第二章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 行政单位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第十三条 行政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行政单位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反映、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管理、监督和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行政单位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 行政单位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全部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行政单位的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等。

第十五条 行政单位对于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十六条 行政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同一行政单位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将变更的内容、理由和对单位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的影响在附注中予以说明。

不同行政单位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采用统一的会计政策,确保不同行政单位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八条 资产是指行政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前款所称占有,是指行政单位对经济资源拥有法律上的占有权。由行政单位直接支配,供社会公众使用的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也属于行政单位核算的资产。

第十九条 行政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其中,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以内(含1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是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和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财政应返还额度是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行政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存货是指行政单位在工作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在建工程是指行政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设工程。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够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非货币性资产。

第二十条 行政单位对符合本制度第十八条资产定义的经济资源,应当在取得对其相关的权利并且能够可靠地进行货币计量时确认。

符合资产定义并确认的资产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二十一条 行政单位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实际成本进行计量。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行政单位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计量。

以支付对价方式取得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资产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以及所付出的非货币性资产的评估价值等金额计量。

取得资产时没有支付对价的,其计量金额应当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但依法经过资产评估的,其计量金额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也未经评估的,其计量金额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也未经评估,其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无法可靠取得,所取得的资产应当按照名义金额(即人民币1元,下同)入账。

第二十二条 行政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对无形资产计提摊销的金额,应当根据无形资产原价和摊销年限确定。

行政单位对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是否计提折旧由财政部另行规定;按照规定对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计提折旧的,折旧金额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原价和折旧年限确定。

第四章 负 债

第二十三条 负债是指行政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等偿还的债务。

第二十四条 行政单位的负债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偿还的负债。

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

第二十五条 行政单位的流动负债包括应缴财政款、应缴税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及暂存款项、应付政府补贴款等。

应缴财政款是指行政单位按照规定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款项。

应缴税费是指行政单位按照国家税法等有关规定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行政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应付的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等。

应付及暂存款项是指行政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债务,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应付政府补贴款是指负责发放政府补贴的行政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应付给政府补贴接受者的各种政府补贴款。

第二十六条 行政单位的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是指行政单位发生的偿还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应付款项。

第二十七条 行政单位对符合本制度第二十三条负债定义的债务,

应当在确定承担偿债责任并且能够可靠地进行货币计量时确认。

符合负债定义并确认的负债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行政单位承担或有责任(偿债责任需要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的负债,不列入资产负债表,但应当在报表附注中披露。

第二十九条 净资产是指行政单位资产扣除负债后的余额。

第三十条 行政单位的净资产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其他资金结转结余、资产基金、待偿债净资产等。

财政拨款结转是指行政单位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滚存资金。

财政拨款结余是指行政单位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因故终止,剩余的财政拨款滚存资金。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是指行政单位除财政拨款收支以外的各项收支相抵后剩余的滚存资金。

资产基金是指行政单位的非货币性资产在净资产中占用的金额。

待偿债净资产是指行政单位因发生应付账款和长期应付款而相应需在净资产中冲减的金额。

第六章 收 入

第三十一条 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三十二条 行政单位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第三十三条 行政单位的收入一般应当在收到款项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进行计量。

第七章 支 出

第三十四条 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三十五条 行政单位的支出包括经费支出和拨出经费。

经费支出是指行政单位自身开展业务活动使用各项资金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拨出经费是指行政单位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拨付给所属单位的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

第三十六条 行政单位的支出一般应当在支付款项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进行计量。

第三十七条 行政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行政单位应当对有关法律、法规允许进行的经济活动,按照本制度的规定使用会计科目进行核算;行政单位不得以本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作为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经济活动的依据。

二、行政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三、行政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因没有相关业务不需要使用的总账科目可以不设;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行政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本制度规定以外的明细科目,或者自行减少、合并本制度规定的明细科目。

四、按照财政部规定对固定资产和公共基础设施计提折旧的,相关折旧的账务处理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按照财政部规定不对固定资产和公共基础设施计提折旧的,不设置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科目。

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行政单位不得随意打乱重编本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

第三十八条 行政单位适用的会计科目如下:

第三十九条 行政单位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如下: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的库存现金。

二、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

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取现金,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将现金退回单位零余额账户,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借的现金,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按照应报销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按照实际借出的现金金额,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三)因开展业务或其他事项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因购买服务、商品或者其他事项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收到受托代理的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受托代理负债”科目;支付受托代理的现金时,借记“受托代理负债”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行政单位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一)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或向有关人员追回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二)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五、行政单位有外币现金的,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外币种类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有关外币现金业务的账务处理参见“银行存款”科目的相关规定。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二、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将款项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其他收入”等有关科目。

(二)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等科目;支付银行手续费或银行扣收罚金等时,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收到受托代理的银行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受托代理负债”科目;支付受托代理的存款时,借记“受托代理负债”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行政单位发生外币业务的,应当按照业务发生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记账,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汇率。

期末,各种外币账户的期末余额,应当按照期末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种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溢计入当期支出。

(一)以外币购买物资、劳务等,按照购入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即期汇率将支付的外币或应支付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付账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

(二)以外币收取相关款项等,按照收入确认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即期汇率将收取的外币或应收取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本科目、“应收账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贷记有关科目。

(三)期末,根据各外币账户按期末汇率调整后的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人民币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溢,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或借记“经费支出”等科目。

五、行政单位应当按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及币种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度终了,行政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实际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和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收到“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时,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

(二)按规定支用额度时,借记“经费支出”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三)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年末,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银行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如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下达数,根据两者间的差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

下年度年初,行政单位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行政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尚未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年度终了注销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1021 财政应返还额度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应返还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年末国库集中支付尚未使用资金额度的账务处理。

1.财政直接支付。

年末,行政单位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

2.财政授权支付。

年末,财政授权支付尚未使用资金额度的账务处理,参见“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二)下年初恢复以前年度财政资金额度的账务处理,参见“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三)行政单位使用以前年度财政资金额度的账务处理。

1.财政直接支付。

行政单位使用以前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发生支出时,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

2.财政授权支付。

行政单位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发生支出时的账务处理,参见“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1212 应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出租资产、出售物资等应当收取的款项。行政单位收到的商业汇票,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购货、接受服务单位(或个人)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账款应当在资产已出租或物资已出售、且尚未收到款项时确认。

四、应收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出租资产发生的应收账款。

1.出租资产尚未收到款项时,按照应收未收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2.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按照应缴的税费,贷记“应缴税费”科目,按照扣除应缴税费后的净额,贷记“应缴财政款”科目。

(二)出售物资发生的应收账款。

1.物资已发出并到达约定状态且尚未收到款项时,按照应收未收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2.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三)收到商业汇票。

1.出租资产收到商业汇票,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出售物资收到商业汇票,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2.商业汇票到期收回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其中,出租资产收回款项的,还应当同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按照应缴的税费,贷记“应缴税费”科目,按照扣除应缴税费后的净额,贷记“应缴财政款”科目。

行政单位应当设置“商业汇票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笔应收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等相关信息资料。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五、逾期3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应收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一)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按照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已核销的应收账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缴财政款”等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1213 预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照购货、服务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或个人)的款项。行政单位依据合同规定支付的定金,也通过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支付可以收回的订金,不通过本科目核算,应当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供应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预付账款应当在已支付款项且尚未收到物资或服务时确认。

四、预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预付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基金——预付款项”科目;同时,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收到所购物资或服务时,按照相应预付账款金额,借记“资产基金——预付款项”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补付款项的,按照实际补付的款项,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到物资的,同时按照收到所购物资的成本,借记有关资产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及相关明细科目。

(三)发生当年预付账款退回的,借记“资产基金——预付款项”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经费支出”科目。

发生以前年度预付账款退回的,借记“资产基金——预付款项”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等科目。

五、逾期3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到所购物资和服务,且无法收回的预付账款,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预付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一)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按照待核销的预付账款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已核销的预付账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的,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等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实际预付但尚未结算的款项。

1215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除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如职工预借的差旅费、拨付给内部有关部门的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类别以及债务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收回或转销上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或有关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行政单位内部实行备用金制度的,有关部门使用备用金以后应当及时到财务部门报销并补足备用金。财务部门核定并发放备用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等科目。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等科目,报销数和拨补数都不再通过本科目核算。

四、逾期3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一)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按照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经费支出”科目;如属于在核销年度以后收回的,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等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1301 存货

一、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各种物资,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及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家具、用具、装具等的实际成本。

行政单位接受委托人指定受赠人的转赠物资,应当通过“受托代理资产”科目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行政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等,可以在购进时直接列作支出,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存货的种类、规格和保管地点等进行明细核算。行政单位有委托加工存货业务的,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委托加工存货成本”科目。出租、出借的存货,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

三、存货应当在其到达存放地点并验收时确认。

四、存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存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1.购入的存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使得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购入的存货验收入库,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存货”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对于尚未付款的,应当按照应付未付的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2.置换换入的存货,其成本按照换出资产的评估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减去收到的补价,加上为换入存货支付的其他费用(运输费等)确定。

换入的存货验收入库,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存货”科目;同时,按实际支付的补价、运输费等金额,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3.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存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但依法经过资产评估的,其成本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也未经评估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也未经评估,其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无法可靠取得,该存货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存货验收入库,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存货”科目;同时,按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金额,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4.委托加工的存货,其成本按照未加工存货的成本加上加工费用和往返运输费等确定。

委托加工的存货出库,借记本科目下的“委托加工存货成本”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下的相关明细科目。支付加工费用和相关运输费等时,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本科目下的“委托加工存货成本”明细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存货”科目。委托加工完成的存货验收入库时,按照委托加工存货的成本,借记本科目下的相关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下的“委托加工存货成本”明细科目。

(二)存货发出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1.开展业务活动等领用、发出存货,按照领用、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借记“资产基金——存货”科目,贷记本科目。

2.经批准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时,按照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借记“资产基金——存货”科目,贷记本科目。

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发生由行政单位承担的运输费等支出,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3.经批准对外出售、置换换出的存货,应当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按照相关存货的实际成本,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报废、毁损的存货,应当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按照相关存货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行政单位的存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1.盘盈的存货,按照取得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确定入账价值;没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确定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或市场价格无法可靠取得,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盘盈的存货,按照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2.盘亏的存货,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按照其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

反映行政单位存货的实际成本。

1501 固定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各类固定资产的原价。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二、固定资产核算的有关说明如下:

(一)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适用不同折旧率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二)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当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再转入本科目核算。

(三)行政单位的软件,如果其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当将该软件的价值包括在所属的硬件价值中,一并作为固定资产,通过本科目进行核算;如果其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当将该软件作为无形资产,通过“无形资产”科目核算。

(四)行政单位购建房屋及构筑物不能够分清支付价款中的房屋及构筑物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通过本科目核算;能够分清支付价款中的房屋及构筑物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将其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作为固定资产,通过本科目核算,将其中的土地使用权部分作为无形资产,通过“无形资产”科目核算;境外行政单位购买具有所有权的土地,作为固定资产,通过本科目核算。

(五)行政单位借入、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不通过本科目核算,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

三、行政单位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义、有关主管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统一分类,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目录、具体分类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行政单位应当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按照固定资产类别、项目和使用部门等进行明细核算。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

四、本科目核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以下条件确认:

(一)购入、换入、无偿调入、接受捐赠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验收合格时确认。

(二)购入、换入、无偿调入、接受捐赠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安装完成交付使用时确认。

(三)自行建造、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在建造完成交付使用时确认。

五、固定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取得固定资产时,应当按照其成本入账。

1.购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市场价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装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购入固定资产分期付款或扣留质量保证金的,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借记本科目[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科目[需要安装],贷记“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照已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应付未付的款项或扣留的质量保证金等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或“长期应付款”科目。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建造该项资产至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

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需要分别核算的,按照各组成部分固定资产造价确定其成本;没有各组成部分固定资产造价的,按照各组成部分固定资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市场造价的比例对总造价进行分配,确定各组成部分固定资产的成本。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

按照自行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成本后再进行调整。

3.自行繁育的动植物,其成本包括在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

(1)购入需要繁育的动植物,按照购入的成本,借记本科目(未成熟动植物),贷记“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2)发生繁育费用,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未成熟动植物),贷记“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3)动植物达到可使用状态时,借记本科目(成熟动植物),贷记本科目(未成熟动植物)。

4.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修缮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固定资产”科目账面余额减去“累计折旧”科目账面余额后的净值)加上改建、扩建、修缮发生的支出,再扣除固定资产拆除部分账面价值后的金额确定。

将固定资产转入改建、扩建、修缮时,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5.置换取得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换出资产的评估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减去收到的补价,加上为换入固定资产支付的其他费用(运输费等)确定,借记本科目[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科目[需安装],贷记“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补价、相关税费、运输费等,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6.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但依法经过资产评估的,其成本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也未经评估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也未经评估,其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无法可靠取得,所取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科目[需要安装],贷记“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实际计提的金额,借记“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三)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分以下情况处理:

1.为增加固定资产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寿命而发生的改建、扩建或修缮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完工交付使用时转入本科目。有关账务处理参见“在建工程”科目。

2.为维护固定资产正常使用而发生的日常修理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支出但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出售、置换换出固定资产。

经批准出售、置换换出的固定资产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五)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

经批准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时,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按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发生由行政单位承担的拆除费用、运输费等,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报废、毁损固定资产。

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七)盘盈、盘亏固定资产。

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固定资产发生盘盈、盘亏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1.盘盈的固定资产,

按照取得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确定入账价值;没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或市场价格无法可靠取得,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2.盘亏的固定资产,按照盘亏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

1502 累计折旧

一、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计提的累计折旧。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的类别、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占有公共基础设施的行政单位,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和“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两个一级明细科目,分别核算对固定资产和公共基础设施计提的折旧。

(一)文物及陈列品;

(二)图书、档案;

(三)动植物;

(四)以名义金额入账的固定资产;

(五)境外行政单位持有的能够与房屋及构筑物区分、拥有所有权的土地。

(一)行政单位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的性质和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其折旧年限。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对行政单位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折旧年限作出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行政单位一般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折旧。

(三)行政单位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的应折旧金额为其成本,计提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折旧不考虑预计净残值。

(四)行政单位一般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五)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提足折旧后,无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也不再补提折旧;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

(六)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因改建、扩建或修缮等原因而提高使用效能或延长使用年限的,应当按照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成本以及重新确定的折旧年限,重新计算折旧额。

五、累计折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按月计提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折旧时,按照应计提折旧金额,借记“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处置时,按照所处置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出售、置换换出、报废、毁损、盘亏]或“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科目[无偿调出、对外捐赠],按照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已计提折旧,借记本科目,按照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科目。

第四十条 财务报表是反映行政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等的书面文件,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等。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行政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分类、分项列示。

收入支出表是反映行政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全部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报表。收入支出表应当按照收入、支出的构成和结转结余情况分类、分项列示。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是反映行政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结转及结余情况的报表。

附注是指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

以及对未能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第四十一条 行政单位会计报表的格式如下: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行政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会计并账的要求和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第四十五条 国家物资储备局及所属行政单位管理的储备物资的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物资储备资金会计制度》规定执行。

行政单位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以及内部控制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行政单位,还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2月6日财政部印发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8〕4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