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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休假协议书(汇总14篇)

时间:2023-11-06 08:19:22 作者:翰墨 带薪休假协议书(汇总14篇)

在签订合同协议时,双方应该认真审核内容,确保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以下合同协议范文是根据业务领域的特点进行编写的,有一定的实用性。

带薪休假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您从xx年进入公司,至今已满xx年。按照公司《考勤制度》,今年内您可享受xx天带薪年假。

请填妥以下申请内容,按照《考勤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申请。

姓名:__________所属部门:______________。

本人申请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月_____日休年假,共计_____天。

部门经理批示_____________,总经理批示___________。

另:本年度全部年假休完之前,请保留此申请单作为下次申请之依据。

此致

敬礼

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带薪休假申请书

尊敬的学校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11月份,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春节后回来上班,请假时间为4个月。另在此非常感谢学校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真正体现了人文化主义。x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带薪休假制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近日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范了新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

《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工作人员年休假期间,单位一般不再安排日常工作。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的次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同时,《实施办法》还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享受了寒暑假的;请事假达到20天的;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等7种情形工作人员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休年休假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权利,但确实也有因工作需要,单位不能安排休年休假的。“单位里一个萝卜一个坑,假不好请啊。”在乌市一家事业单位工作了6年的梁女士因为单位不让休假而苦恼。据了解,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像梁女士这样工作多年未能请年休假的现象并不少见。

对此《实施办法》明确,确因工作需要经组织批准不安排年休假的,应当征求本人意见,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同时,明确所在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据了解,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其中,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津贴补贴不含根据住房、用车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

《实施办法》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增强职工的健康意识,鼓励职工休假。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工作性质、特点,并考虑工作人员本人意愿,做好工作人员年休假的计划安排,加强年休假管理,严格考勤制度。

带薪休假制度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十条本条例自**年1月1日起施行。

【权威解答记者问】。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就《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答记者问)。

1、条例出台背景。

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是世界各国劳动制度的普遍做法。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我国的年休假制度建设。199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确保完成工作、生产任务,不另增加编制和定员的前提下,可以安排职工的年休假,职工年休假的天数要根据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得超过两周。

全国人大常委会1994年7月制定的劳动法和4月制定的公务员法,都对职工休假事项作了原则规定,职工的休息权利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同时,从近年来的实践看,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目前已经实行年休假制度的仅是机关、事业单位和一部分团体、企业,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团体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没有实行年休假;在已经实行年休假制度的单位,由于工作繁忙等原因,许多职工实际上多年享受不到年休假待遇;职工因单位工作需要未能享受年休假的,也没有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普遍呼吁尽快健全我国的职工年休假制度。

**年8月,法制办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约请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起草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草案)》,通过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将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从反馈的意见看,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普遍认为,党的十七大闭幕不久国务院就着手健全年休假制度,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这是国务院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高度关注民生、科学民主决策的又一重要举措。各方面对通过行政法规规范年休假制度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表示赞同。同时也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我们根据这些意见和建议对《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草案)》作了修改完善,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予以公布,自明年元旦起施行。这里需特别说明的是,条例的起草得到了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2、哪些人可以享受年休假。

休息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劳动者应当平等享有。为了平等保护各类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条例对各类用人单位实行广覆盖,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3、年休假的天数。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地方、部门和网民希望将年休假天数由最多15天增加为20天或者25天。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反复研究后认为,要求增加休假天数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是年休假天数应当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企业等单位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因此,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同时,条例还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4、不能休年休假的补偿。

目前,确有部分职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为了保障这部分职工的权益,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单位除正常支付工资收入外,还要支付相应的补偿。对于补偿的标准,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不少意见认为,应当符合劳动法关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的规定。据此,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带薪休假制度

为加强对公司员工带薪休假的管理,在不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的基础上,使员工有充分休息时间,增强公司的凝聚力,提高员工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享受范围和天数

一、 公司在册正式员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不满十年者,每年休假5天;参加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者,每年休假10天;参加工作满二十年及以上者,每年休假15天。

二、 年休假只能当年使用,半天起休。

三、 员工上半年聘用进公司的,按本人可享受年休天数的50%给假;下半年聘用进公司的当年不给假。公司退休返聘人员公休假参照国家对在岗人员的公休假规定执行。

四、 公司各项目管理部原则上可在每年生产淡季安排统一休假,员工休假应服从生产工作的安排,不得影响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

五、 公司各部门可根据工作进度和节奏,统筹合理安排休假。

第二条、申请流程和审批程序

一、公司在册正式员工每年年休假单分两次发放,1月发上半年度,7月发下半年度。

二、员工休假审批程序:

(一) 公司本部员工提出申请,须填写《公司员工休假申请单》, 由

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综合办公室备案;

(二) 部门副职提出申请,须填写《公司员工休假申请单》,由部

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批后,交综合办公室备案;

(三) 部门正职提出申请,须填写《公司员工年休假申请单》,由

分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综合办公室备案;

第三条 公司组织安排疗休养

一、公司干部疗休养

1

(一) 公司组织安排部室正、副职、项目管理部正副经理、分公司正副经理的疗休养。

(二) 干部的疗休养经费原则上控制在每二年一万元以内,其中每二年内一年安排一次国内远途疗休养,另一年安排一次国内近途疗休养。

(三) 干部的疗休养由综合办公室具体操作,事先提出书面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二、公司一般管理人员及一线员工的疗休养

(一) 原则上一般管理人员和员工每三年安排一次疗休养。

(二) 疗休养时间根据各部室和项目部工作情况而定,基本在春秋季节安排。

(三) 员工疗休养经费原则上行政补贴1500元,其余部分由个人负担。

(四) 优先考虑先进、即将退休员工、献血人员。新进员工一年内不安排。

(五) 员工疗休养由工会统筹安排。

三、疗休养一般安排在工作相对空闲阶段,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

四、疗休养途中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本人自理。

五、在公司安排后,因本人原因放弃疗休养的,作自愿放弃。

六、公司部组织出国(出境)疗休养。如受行业管理单位、上级单位等邀请参团学习考察,则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第四条

一、本规定经公司职代会通过后实施。

二、本制度与国家法令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法令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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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开元公司实际情况,为了让员工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得到更好的休息,充分调节身心,以便更进一步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工作热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册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职工依法享受的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一、年休假范围:

1、公司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2、职工参加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每年应休假五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每年应休假十天;参加工作满二十年以上,每年应休假十五天。法定节假日不作为假期天数。

3、年休假天数计算方法:

在编人员及退休返聘人员工龄按人事档案工龄计算。

4、年休假休假安排:

各科室根据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并设立带薪休假台帐,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每年三月底休完上一年度年休假期。

5、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情况: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6、年休假审批程序:

(1)休假天数审批权限:

职工公休假期由科室负责人提出意见,经办公室(人事)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五天(含五天)以上公休假报总经理审批。

(2)请假人需填好假单,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待同意休假后,一份本科室存查,一份办公室(人事)存查,一份财务科存查。

(3)年休假可由所在科室具体安排分阶段休完。年休假报办公室备案才可以积假,当月不上报视为无积假。各科室每月报考勤时,应把科室人员休假、积假情况报办公室,所有积假要求在下一年的三月前休完,不得延续积假。

(4)休假期满,因故不能到岗工作,应由本人于假期期满前申请续假。路途远的应提前书面(并附有关证明)续假,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岗或续假未获批准不到岗的,按旷工处理。

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按旷工处理,严重超出假期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惩罚。

(6)科室负责人年休假应报主管副总同意后由总经理审批,同时在请休假审批表书面说明其离开公司后的科室工作临时负责人。

二、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无特殊补助。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未产生计件工资、日出工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按实发工资执行。

三、 本制度中的 “年度”是指公历年度。

襄城县开元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日

职工年休假审批表

以上的,年休假15天。

2、本表一式三份,办公事、财务科、休假人所在科室各一份。

我国从2015年开始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假。然而,我国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情况却呈现明显的不容乐观,落实极差。主要是行业间差异较大;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落实情况最不理想;政府部门自身执行这项政策也存在折扣现象。目前,占比更多的私营企业职工和派遣工,绝大多数无法享受带薪休假待遇。各类劳动者在劳资关系中常常处于弱势,不仅带薪休假成为难以实现的“奢侈品”,未休年假的3倍工资补偿也难以兑现。

2012年的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要“落实带薪休假”。事实上,全面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是改善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带薪休假是惠民政策。不能到有些单位和企业就变成“空头支票”。带薪休假是公众的法定权益,休假应该“还权于民”。用法律来保障公民的休息权益。国务院办公厅已经在2015年2月2日印发《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为了使这项工作能够尽快落到实处,特提出建议如下:

1.各级政府进一步提高认识,将全面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一项惠民工作来加以贯彻落实。与此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让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人人知晓这项惠民政策。

2.国家有关单位尽快制定《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5—2020年)》的贯彻执行时间表。与此同时,调整发展目标,应在2016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在2020年得到全面落实。应将落实带薪休假纳入各级政府的考核体系,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对年休假制度执行不力和落实不好的各级政府,取消各类先进评选资格。

3.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管力度和执法检查力度,强制落实职工休假权。特别要明确规定用工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有带薪休假的内容,进而监督落实。要对不同性质的单位,明确检查重点。针对私企薄弱环节,各地工商、税务和小企业管理局等部门应联合执法,对用工单位放假落实情况调查和跟踪,惩罚不落实休假的用工单位,并在贷款、税收方面予以体现。对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查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为加强公司的管理制度建设,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职工年休假制度实施原则:

职工休假必须在确保安全经营生产、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由职工申请,各部门统筹安排,分管领导批准。

二、职工享受年休假的范围

公司在职职工,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三、职工享受年休假标准:

(一)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满年度计算) 。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分段休假最多两次。

四、职工休假安排

(一)轮班职工需要休年休假的,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生产的前提下,由各部门统一安排。

(二)职工休假期间,各部门负责人安排好工作,不能影响

正常生产。

(三)轮班职工的休假天数,按照其轮班个数换算常白班的时间计算。譬如:轮班时间是24小时的职工,相当于8小时常白班的三个工作日,以此类推。

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新调入职工,当年不安排休班;

(六)当年离岗脱产学习满6个月的;

(七)请长假职工回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

(八)内部退养、离岗、长期病休以及因个人原因不在岗位正常工作的职工,不享受休假待遇。

六、休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一)享受年休假待遇的职工在休假期间,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各项津补贴正常发放,取消休班期间的夜班费,绩效工资按部门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二)安排了职工休假,但由于本人原因不能休假的,下一年不再补休,也不给予额外补助。

七、年休假报批程序

(一)各部门每年二月份之前制定职工休假计划,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报人力资源处备案。特殊情况休假的,需本人提前15日提出申请,报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方可休假。

(二)中层领导休假,本人填写休假审批表后,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报人力资源处备案。

(三)公司经理休假,本人填写休假审批表后,经董事长批准,报人力资源处备案。

(四)违反以上批假权限随意批假者,其批准的假期一律无效,休假期间视其情节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八、本制度从2015年3月1日起执行。

九、本制度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带薪休假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xx本人于___年___月____日的预产期,经医生建议,定于___年____月____日提前待产,特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请假,期限为___天,请领导预批准,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带薪休假制度

笔者认为,从与国际接轨的视角来看待黄金周的时间安排,确实有一定的“经济意义”,但这里同时不能忽视几个现实问题:

一是一国休假制度的设计往往与本国经济、文化等国情密切相关,若想在国际范围内实现充分“对接”恐难度颇大。

比如日本也有与中国相似的“黄金周”,每年除5月黄金周连休外,还有8月中旬暑假大连休和新年前后的连休;即便就“寒假”而言,欧美国家年底的圣诞节与我国年初的春节在时间上也并非正好“吻合”。在休假时间方面实际上很难做到完全与国际接轨。

我国劳动法虽然也明确规定了带薪休假制度,但在实践中还没有得到有效执行。而黄金周的设置多少有点“强制休假”的意味。

三是关于设立“七一”黄金周的建议,笔者认为也存在某些“瑕疵”,比如这里不能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气候因素。众所周知,我国每年七月份是全国大部分地区最为炎热的季节,若此时休假,除少数海滨度假区外,可能很多地方并不适合出外旅游。目前一些地区规定高温时期应当暂停工作以便避暑,但这种“高温假”已与黄金周大异其趣,它实际上属于另一个有关劳动健康权利保障的问题了。

笔者认为,设计合理的休假制度,真正应当遵循的“规律”还是如何能够在确保交通、出行等服务设施以及景区资源系统不致超负荷运转的前提下,让人们的休假安排更加自愿、实际,假期过得更加舒心、轻松,休假的权利得到更有效保障。如果单纯从避免工作效率和经济交往受影响的角度来看待和安排公民休假制度,似乎显得有些“功利化”了。尤其是国内黄金周已引起交通拥堵、住宿紧张等问题,倘若在国际范围内也统一休假时间,不也可能出现同样的“扎堆儿”现象吗?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应当在休假时间上保持“错落有致”的格局,而“整齐划一”并不一定就是理想状态。(墨帅)。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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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休假申请书

单位领导:

根据《职工带薪休假条例》规定,本人符合工作已满10年,不满年,年休假10天的条件,申请从8月15日至8月27日止休假10天,请予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带薪休假条例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0918施行)。

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执行。

第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解读: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带薪休假条例

为了保障旅游休閒时间,江苏将鼓励机关、社团、企事业单位引导职工灵活安排全年休假时间,完善针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职工的休假保障措施,依法保障职工休假权利。加强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职工休息权益方面的法律援助,确保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到位。同时,鼓励企业将安排职工旅游休閒作为奖励和福利措施。在放假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中小学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放春假或秋假。

《江苏省旅游条例》下月施行带薪休假更有保障。

后顾之忧更少了。

公共场所母婴室将更健全。

春节期间,演员马伊琍炮轰我国公共场所母婴室条件简陋,成为网友热议的话题。在23日的座谈会上,省旅游局局长秦景安表示,我省今年已经全面启动提升旅游公共服务的专项行动。秦景安在发言中称,我省对城市公共厕所进行提升改造,特别是对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厕所进行升级。秦景安特别提到,目前我省公共场所母婴室数量还不够,设计上也有不足,因此将在公共场所增建母婴室,健全母婴室配套设施,提升我省的旅游整体形象和面貌。

为贯彻国务院颁发的《职工带薪休假条例》,条例第二十七条在落实职工带薪休假治堵和鼓励错峰休假两方面,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责任,要求政府鼓励旅游者利用带薪休假,错峰出行,满足人民群众旅游休闲需求,推进旅游休闲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自驾游、房车露营游更方便。

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规划建设房车露营地、自驾游基地,完善自驾旅游服务保障体系,为自驾旅游者提供道路指引、医疗救助、安全救援等方面的服务。鼓励旅游经营者开发自驾旅游产品,鼓励汽车租赁公司开展异地还车业务。

旅游花销有“谱”了。

已收回成本景区将降价或免费。

条例在控制旅游景区门票价格上涨方面作了哪些规定呢?

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的门票以及旅游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条例对我省过去的门票经济模式做出了适当的调整,以适应我省旅游业转型升级。

对“不合理低价游”最低罚款5万。

我国《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制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同时又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我省旅游条例对国家旅游法规定中的“除外”情况进行了细化和补充,明确了“不合理低价游”的概念。对于“不合理低价游”,条例还在国家规定的“最低罚款3万元”的基础上,加大了处罚力度,旅行社最低罚款5万元,相关责任人最低罚款5000元。对于旅行社违法规定,利用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游客的,条例将罚款下限从5000元提高到10000元。

《条例》还规定,游客参加跟团游时,在合同内指定的购物场所购买了假货次品等商品后,可以向旅行社索取赔偿。

游客也要自律。

不文明行为将被记录。

条例对游客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破坏公共设施和公共卫生、违反旅游地社会风俗、损坏文物古迹、扰乱旅游秩序等六类不文明行为作了规定,对有此行为的游客,相关旅游主管部门应对不文明行为实行记录与通报制度,并及时告知旅游者本人,提示其采取补救措施。也就是说,今后类似大闹航班、在景区内建筑或树木上刻下“到此一游”等不文明行为都将被旅游主管部门记录在案,并通报公安、海关、边检、交通、征信机构等。

当地政府有责。

提前告知游客景区承载量。

条例还规定,“旅游者流量可能达到旅游景区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机构核定的景区游客最大承载量时,旅游景区应当提前发布公告,并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旅游景区和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保障旅游者人身安全。

带薪休假条例

(一)实行职工年休假制度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关怀,对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领导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从关心工作人员生活、维护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督促落实本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制度;要增强执行年休假制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带头执行年休假制度。

(二)要加强年休假工作的计划性。职工年休假,实行计划安排与工作人员个人申请、单位批准相结合的办法。各单位要在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于每年3月底前,制订出当年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对工作人员年休假作出统筹安排。年休假计划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备案。工作人员休假时应填写《年休假备案表》。

各单位要加强年休假工作的管理,建立工作人员年休假档案,专人负责,确保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制度。同时,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病、事假制度,严明纪律,严格年休假标准,坚决杜绝考勤不实、缺损、瞒报等情况的发生。切实保证年休假制度健康、规范运行。

(三)机关事业单位中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按《条例》和人事部第9号令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享受年休假的天数为: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天数不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

“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四)对于达到规定工作年限的工作人员年休假天数变动的原则是,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具体按如下办法处理: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的,从下月起享受规定的年休假天数;对于当年11月底以前(含11月份)工作年限满10年或20年的,可在当年即按工作年限满10年或20年规定的休假天数享受年休假;对于当年12月份工作年限满1年、10年或20年的,当年不再调整年休假天数,从下年度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五)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承担抢险救灾、野外地质勘查、野外测绘、远洋科学考察、极地科学考察以及其他特殊工作任务,所在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在下年度仍无法安排补休的,应按规定计发年休假工资报酬。

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一次休完年休假的,也可以分段安排;分段安排年休假的,原则上不超过二次,每次不少于5天。对确实无法安排全天休假的,可由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在妥善安排、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采取半天工作、半天休假等灵活休假方式,但累计休假不能超过本人应休假总天数。

带薪休假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职工带薪年休假落实事变,广西克日要叱责区同一将上一年度落实年休假环境和今年度年休假打算实时报同级人社部分存案,力图应休尽休;工会将年休假事变落实环境纳入评优评先前提,在开展评比劳动楷模和先辈事变者等评优评先勾那时,严酷考核年休假的落实环境。

在传统见识中,7×24小时待命,整年365天无休等等,是人们对劳动楷模、先辈事变者形成的刻板印象。在这种导向下,劳动者每每认为“劳动庆幸、休假可耻”,提起休假羞于开口,因担忧休假影响在单元的成长而“不敢休”。虽然,一些劳动纠纷案例中,许多时辰劳动者缺乏足够的话语权,是“不能休”,尚有些用人单元几回以各类来由剥夺员工休假权。

带薪休假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正当权力。广西提出增强对用人单元休假执行环境的监察力度,划定将休假落实环境纳入评优评先前提,以评价系统引导员工休假,具有勉励休假乃至逼迫休假的光鲜导向性,揭示出公权利为劳动者认真的起劲立场。

在必定“不休假当不了劳模”具有制度善意的同时,也要看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划定,“确因事变必要不能布置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赞成,可以不布置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元该当凭证该职工日人为收入的300%付出年休假人为酬金。”也就是说,劳动者在非凡环境下不休假,是法令所应承的,但这必要以3倍人为的尺度来付出年休假人为酬金。

因此,有关方面一方面要完美带薪休假步伐,勉励支持职工带薪休假,对付某些也许被用人单元拿来剥夺员工休假权力的条款实时加以批改;另一方面,则要加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执行力度,进步用人单元剥夺员工休假权力的赏罚本钱。

带薪休假条例

“想休假却不敢休,担心扣工资,害怕扣奖金,就是硬着头皮休了,也是‘提心吊胆’休得不踏实。”在省城工作的李莉说出了许多干部职工的心里话。随着青海省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意见》之后,大家切实地感受到带薪休假不再是“一项仅仅写在纸上的权利”,真正成了大家能自己握在手中的福利。

《意见》规定,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凡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每年可休假一次。考虑到我省高寒缺氧、工作和生活环境艰苦的实际,我省规定的休假天数比国家规定的天数有所增加,特别是对条件艰苦的藏区给予了更多的倾斜。同时规定,年休假期间享受本单位在岗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对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或不能休满假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工资报酬。《意见》还明确要求,机关事业单位把落实年休假制度作为关心职工的'一件大事来抓,要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和人员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工作,制定本单位年度休假计划,负责人带头休假,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加大公开力度、强化督促管理,确保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到位。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这项制度实行以后,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及时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科学合理安排干部职工休假。省监狱管理部门结合工作职能的特殊性,考虑到监狱一线干警工作任务重、心理压力大,制定合理的休假计划,完善病事假制度、请销假制度和考勤制度,建立年休假登记台账,全力确保一线干警享受到年休假;省水利厅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年度休假计划,单位干部职工休假比例达到75%,切实保障了干部职工的休假权利。通过进一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我省享受年休假的干部职工人数明显增多,去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休假人数占职工总人数的比例达到60%以上。许多干部职工表示:“带薪休假制度的出台,让我们工作都有了干劲儿。省委、省政府以人为本,落实关怀,这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好政策。”

实行职工年休假制度是省委、省政府关心职工健康,落实社会公共福利制度的一项重要政策。休假制度的推行,对于进一步保障职工休假,调节职工工作压力,改善身体状况,促进身心健康,激发工作热情,促进社会和谐具有积极意义。同时,带薪休假制度有利于满足日益明显个性化的消费需求,培育和壮大旅游群体,促进我省消费的增长和旅游业的发展,整体带动了全省经济健康发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不折不扣地执行好这项政策,把省委、省政府的关爱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工作人员的身上。

带薪休假条例

二、每人每年补贴10000-20000多元的标准是怎样计算出来的?这个补贴标准是怎样计算出来的,是cdp的增幅、还是社会平均工资的增幅?我们这里公务员的退休金每人每月约在5000-6000元,而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经过8连涨以后,女的每月在2000元左右,男的每月在2500元左右。一个年休假补贴竟然是企业退休人员年养老金的一半甚至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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