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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活动总结内容(通用14篇)

时间:2023-12-11 06:24:22 作者:QJ墨客

活动总结是对活动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进行思考和总结,可以帮助我们避免类似的错误和挑战。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活动总结样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内容

今年六月是全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持续、深入地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唱响“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主旋律,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抓好各类事故防范和控制工作,我校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本活动本着注重实效与本质安全的工作原则,按照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工作方针,将组织实施一系列活动,提高学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消除校园安全生产隐患,实现“平安校园”目标。现对我校本周的活动进行小结:

1、选用周一早上升旗上,孙玲玲校长对全体学生进行了一次安全教育;。

2、消防安全课,我校于6月15日下午,以同一教研组为一个群体,集体准备了一节消防安全教育课,并写出详细的教案,经过教导处的审查后,于当日下午第三节课{周会时间},以班级为单位,由各个班主任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精心准备的消防安全教育课。通过这一节课,使全体学生深刻地了解了火灾的可怕,让我们的学生懂得了如何有效地预防火灾,并且知道如果发生了火灾,应该怎样进行有效地自救。

2、安全教育讲座,学校教师作为学校的管理者,要承担起保证学生安全的重任。于是在6月16日下午由孙素平校长为全体教师做了一次题目为《安全管理,重在预防》的讲座,通过对一些典型案例的分析,使我们每位教师都深刻地认识到“预防”二字的重要性,让我们了解到哪些不安全的因素会影响到学生们的安全,并教会了我们如何预防这些这些事的发生,从而保证学生的安全,使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不受影响。

3、在学校显著、醒目位置,悬挂安全教育标语;在楼梯出入口,张贴“靠右慢行”等警示标志。

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内容

____年_月是第__个安全生产月,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意识,营造浓厚安全氛围,_月_日至_月__日,_市与全国同步开展了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

市政府安办印发了《_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__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彭安办〔____〕__号),对全市“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各镇(街道)、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召开工作部署会。

二、动员各方力量,全面开展活动。

(一)利用多种载体,营造浓厚氛围。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市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积极在在办公场所、客运场站、公交车、场镇、主要交通路口等醒目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横幅、张贴标语、制作电子宣传屏、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安全月宣传品等,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知识。活动期间,全市共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___次,发放宣传资料_____份,制作安全月宣传品件数__件,开展安全知识宣讲活动___次,设置展板标语___处,接受群众咨询____人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___场,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__次场,参加演练____余人。

(二)召开专题会议,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等__多个部门组织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重要论述精神。

(三)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_月_日,各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通过微信微博、网站平台等线上方式,广泛转播启动仪式活动情况,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启动仪式网络互动,提高了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蓉城行”活动知晓度和参与度。

(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上线下活动。_月__日,结合当前疫情实际,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等__余个部门(单位)分别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活动中,各部门(单位)在主要交通路口、人员密集场所、场镇等重要部位设置了安全生产咨询点,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折扇、购物袋等,宣传安全生产、日常应急措施、防灾减灾等知识。据统计,活动当日共设置宣传图板__余块,悬挂条幅__余条,发放宣传资料____余份,发放宣传品____余份。

(五)开展“安全文化作品征集”等特色安全宣教活动。按照《_市政府安办关于开展____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安全文化作品社会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_市应急局广泛发动市级各部门、安全文化示范单位积极参与到“安全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中,相关部门和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高质量完成了书法、摄影、海报设计、安全文化示范等作品的创作,并积极进行投稿。安全生产月期间,共投稿__余副作品。

(六)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_月_日市政府安办印发了《_市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各镇(街道)、市政府安委会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计划清单》,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市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__余次,进农村__次,进社区__次,进学校__次,进家庭__次。

(七)深入推进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结合城市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_月份全市在森林防火、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工贸行业等领域共组织检查组___个,检查企事业单位____家,排查一般隐患____项、重大隐患__项,打击非法违法行为__起,停产整顿_家。

(八)积极组织开展线上安全知识竞赛。组织广大干部职工以及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全省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知识大闯关活动、_市“禁毒·我知道”禁毒知识竞赛,加大行业教育培训力度,有效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九)开展综合应急演练。全市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结合本部门重点工作,紧紧围绕重大危险源、汛期安全等,组织开展了消防、地灾、防汛等综合应急演练__场次,____余人参与到活动当中。

安全生产活动总结

在**春的“百安活动”中,**小学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学校领导班子和全体教工齐心努力下,“百日安全”活动真正做到了安全生产万无一失,没有发生过一起不安全事故,各项安全工作全面达到了上级的要求。下面就具体工作的进行总结如下:

一、“百安”活动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局“百安活动”的要求,围绕“一强三优、三抓一创”的工作思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严格落实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落实全面、全员、全方位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的监督力度,确保“百安活动”和学校安全尤其是元旦、春节、“两会”等重点时段的稳定运行。

二、成立强有力的“百安”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区教育局“百安活动”的要求,我校在收到文件以后就立即展开了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首先,成立了以学校王凯校长为组长,学校负责安全工作的王晓英主任任副组长,其他行政领导为组员的“百日安全活动”领导小组,分别落实制定了目标和方案,为“百安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加大宣传力度。

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议,并在全校教职员工大会上传达了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指出了此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安排部署了具体工作,全体教职员工都认真领会了会议精神并做了详细的笔记。每位老师都在心理上把此次工作放在了首位,绷紧了安全这根弦。同时充分利用学校广播站在学生中加强了宣传。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百安”活动。

1、开学初学校各个班主任老师在班上对全体学生的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的摸底,特别对针对了班上的问题学生,详细的了解了他的家庭情况,如:父母关系如何,有无重大的家庭矛盾,学生在家的管教如何,和同学有无矛盾纠纷,有无不良嗜好……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家校沟通。

2、开学初在全校进行了管制刀具和不良器具的专项清查和收缴、进行了火患清缴,杜绝了安全隐患。各班主任老师对班上的问题学生进行了一对一的思想交流,化解学生心里的矛盾和不良情绪,从根源上消除安全隐患。

3、利用学校每班的黑板,对此次安全整治进行了宣传,对学生进行了自我保护,如何处理紧急事故的安全教育。并在学生集会上由学校王校长讲了有关的事宜。对学生的学习、生活做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4、学校在原有的值周老师的基础上成立了学校护校巡逻队,由学校领导带头,三位门卫和保安具体实施,在全校进行24小时巡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学校王校长,并立即解决。

5、学校领导班子对全校的教室、厨房、厕所、围墙、篮板,及一些附属设施进性了安全检查,排出了一些小隐患。

正视所做的工作和存在的问题才能做好所有的工作,我们会继续扎实的开展此次安全整治工作。对于存在的问题,在近期,由王校长组织已经对围墙进行了加高处理,排除了此处的安全隐患,同时我们会加大工作力度,与附近相关单位联系,尽快解决路面凹凸不平的问题。

总之,我们在安全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但我们深深知道,安全工作是一项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家庭幸福的重要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百安活动”的要求以及安全工作各项制度和措施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坚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方针,坚持把安全工作同教学工作同安排、同总结,坚持安全工作天天抓、周周抓、勤检查、月月有总结的安全机制,力争把我校安全稳定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

安全生产活动总结

20xx年xx在xx的正确领导下,在镇委、镇政府的指导及安监站的帮忙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会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用以人为本施政理念统领全局,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法》,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领导今年以来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着力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机制为核心,以创立安全乡镇为目标,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基础达标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开创了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基本实现了全镇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为全镇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落实主体职责,强化监督机制。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事关经济建设和改革、稳定的大局,更是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目标。对此,xxx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重大,以高度的政治职责感,管好、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我们严格按照《xx县安全生产行政职责制规定》,与全镇11个行政村及1个居委会签订了20xx年度安全生产职责状,同时,制订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事故控制目标,并严格按计划分步实施各项工作,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总结,会议有记录,台帐齐全,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真正做到安全职责层层分解,安全职责人人明确,从而实现了我镇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狠抓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其落脚点,就是在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上。为了切实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真正把"我不伤害自我、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的"三不伤害"原则变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今年以来,我们按照上级机关统一部署和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相继开展了安全周、安全月以及x、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专项整治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中,我们利用"流动警务"进行专题宣传活动,利用黑板报、拉横幅、贴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今年以来,我所利用安全生产会议对全镇各村、居委会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安全员,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管理水平,使广大安全管理人员进一步掌握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提高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经过全面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使全镇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第一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

(三)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制,强化事故隐患整治。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所按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管理目标,将指标分解到各村、居委会,并按时签订职责书,落实好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小组领导相关职责人与小组成员、与各村安全的职责人、各村安全的职责人与农户、个人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职责书,明确各自职责,层层分解安全生产职责。今年以来,我所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及年初工作目标,有计划、有部署地开展了多项安全生产监管活动。

1、在春节前夕,开展了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分别对双江街上的个体经营户、餐馆、出租屋等重点单位,进行了重点安全检查。在此基础上,又对网吧、学校、医院等重点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拉网式的安全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发出整改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得到全面的整改,确保了全镇春节前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2、为了切实贯彻执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条例》,全面加强对全镇所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管,在今年历次的安全检查中,决不放过每一个细小环节。在对特种设备监管上,我所还密切配合县质监局,认真做好各单位特种设备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的年检工作,从而确保了特种设备的正常使用。

3、在对x和农药经营户监管上,我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县有关x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进取配合县安委会、安监局专项治理行动计划,认真做好安全教育,使我镇x市场监管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4、在今年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所认真部署,进取工作,并结合本镇实际情景,因地制宜,研究制订了《xx镇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所坚持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这一主题为出发点,着力注重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在总结过去几年"安全生产月"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地开展一些切合实际的活动,利用流动警务室、横幅、标语、黑板报等宣传工具进取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意义及法律法规知识,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月"的浓烈氛围,为使"安全生产月"活动真正取得实效,我所组织开展了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对在检查中被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因而杜绝了事故的发生。

5、在今年的夏季安全生产工作中,xx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通知,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职责,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利用一个星期时间,先后对一些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进行了突击检查,对新铺设的农村公路容易发生事故的,请相关部门及时设立警示标志,以确保行人、车辆的通行安全。

6、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经过"打非治违"活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多数单位能很好地配合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当场予以排除,不能立即解除隐患的也能立即着手整改。对无手续或手续不齐的企业,均表示理解工作组的处理意见,表态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手续。

以上是今年以来我所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基本概况,虽然做了一点工作,可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对此,我们决不可掉以轻心,必须要把安全生产这根弦棚得牢又紧。

1、部分单位虽有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规章制度健全,但安全生产制度执行不力,严重影响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

2、有的单位负责人职责意识淡薄,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违规操作现象时有发现。

3、在少数单位,由于生产场地有限,原先一些用于消防的通道无条件地被用作生产场地,因而使消防通道严重受阻,消防安全隐患一时无法得到整改和消除。

4、有的个体经营户老板对安全生产嘴上说得重要,行动上表现得次要,忙起来甚至能够不要,麻痹大意的思想依然存在。

5、还有的单位由于经济效益差,设备老化,又缺乏必要的技改投入,造成许多不安全因素的存在。

1、要进取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坚持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要把安全生产的理念,贯穿在整个安全生产始终。

2、年近岁末,冬季来临,我们要认真做好冬季防火、防冻、打非治违工作,不断加强检查、监督力度,确保冬季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在此基础上,还要认真搞好春节前的安全生产工作,以确保春节期间全镇上下有一个祥和欢乐的生活环境。

具体控制目标和工作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控制目标。

1、杜绝各种伤亡事故,异常是杜绝重伤、死亡和特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2、杜绝火灾事故。

3、全镇争取实现"四无",即无死亡、无重伤、无火灾、无爆炸。

(二)工作措施。

1、根据每个时期的特定环境,有计划、有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经常性地深入各单位监督检查,对事故隐患跟踪督促,落实整改。

2、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冬防安全活动"等有影响的安全生产活动,切实加强防寒保暖、防冻防滑和消防工作。

3、进一步加强对个体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并坚持长效监管。

4、认真做好对各单位法人代表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

安全生产活动总结

20xx年,我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在市安委会的领导和市安监办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紧紧围绕全市“经济要跨越式发展,社会要坚持稳定”两大任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强化“两基”工作,狠抓专项整治、法制建设、队伍建设三个重点,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四个体系”,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安全监管,努力为全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从而有效地控制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办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1、全面实现了市政府下达我区的安全生产各项控制目标,其中生产经营性事故死亡5人(控制指标7人),铁路路外事故死亡8人(控制指标10人)。

2、今年分期、分批、分级对各街、乡,区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法人代表进行《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使其知法、懂法、守法并严格依法办事。共举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班10期,参培人员达1140余人。

3、组织电工、焊工、起重机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考试换证工作,培训特种作业人员达350人。

4、会同区建设局对建筑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师项目的安全设施做到了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监管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5、协调解决铁路道口下穿式通道4条,投入资金约400万元(其中市道口办投入270万元);凡我辖区的铁路干线都设有巡逻人员,共计52人。

3月23日市政府召开了安全生产紧急会议。之后,4月8日,国家、省、市又召开了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5月20日、21日、6月10日国家、省、市相继召开了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我办就五次会议相继召开了全区各街、乡、区级有关部门分管领导、科长、安监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会,传达了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并就安全生产大检查作出了安排。

督促指导企业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法规,为配合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充分利用我区报纸、有线电视与电子宣传屏幕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取发行《成都市民必读》和“安全生产月”宣传挂图。共发行《安全生产法》8000余册,《市民必读》10000余册(目标任务5000本),安全生产宣传挂图800套。

在市上召开的规范化管理现场会后,我们针对本区实际,在去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化基础上,以“金安监办发20xx]23号文”对各街、乡,区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化进行了修改,从而进一步完善了有关规范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职责制,并迅速组织了街、乡,有关人员到彭州参观学习规范化监督管理,使乡、村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到实处,并将有关的范文复印下发到各街、乡,同时召开了街、乡、区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交流会,相互交流经验及作法,有力地促进了规范化工作的开展。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根据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们专门出台了《金牛区街、乡,区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将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纳入了该《规范》,要求街道、乡、区级各有关部门,行政村(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职责制,层层分解落实,有完善的考核办法和考核记录。

安全生产活动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关于开展20xx年“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集团公司按照文件的安排,结合生产实际,扎扎实实地完成了20xx年安全生产月中的各项活动任务,并取得了预期效果。

集团公司制定了《20xx年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以主抓生产工作的副总孙国瑞为组长,生产部、安全部、各分厂领导等组成的安全领导小组,强化了组织领导,使活动开展得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在活动期间共制定13项主要工作,并逐一完成,效果显著。

集团公司利用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和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手段,将培训教育、消防演练、安全检查做了详细地报道。

利用宣传板报对违章作业人员做出认真处理并公布于众。集团公司大张旗鼓地进行安全舆论宣传,引导激发职工的参与热情,让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规范每个职工安全生产行为,将安全生产变为自觉行动。在安全活动月中,集团公司在新媒体上做了四期连续报道,悬挂安全条幅六条。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集团公司对车间班组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制度,责任层层落实,直到每个工位、每个人。从整顿、整理和清扫入手,极大改善了生产环境,减少了不安全隐患,提高了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益。此外通过组织自检,互检和集中联合检查,排出隐患八处。提出整改意见三份,最大努力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了消防灭火演练及消防逃生演练。灭火人员能够快速有序的进入着火现场进行灭火,逃生演练中大家临危不乱,通过消防安全演练,既进一步理解和掌握了消防安全的理论知识,又增加了灭火逃生的实践经验。

此外,雨季来临,对重点防汛部位进行了演练培训,周密安排了重点防讯地段,并准备了防汛沙袋170个。投入人力物力清理了厂房西侧四官营子河,保证了汛期河道畅通无阻,解决了一分厂房顶漏雨问题等。

在集团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开展安全产生产月的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员工的安全素养,排除了许多安全隐患,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新安全生产法内容总结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修改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二、将第四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三、

将第七条修改为:“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四、将第八条修改为:“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五、将第九条修改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六、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二条:“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七、将第十二条改为第十三条,修改为:“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八、将第十七条改为第十八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三项:“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九、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十、将第十八条改为第二十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十一、将第十九条改为第二十一条,修改为:“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十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十四、将第二十条改为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五、将第二十一条改为第二十五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十六、将第二十五条改为第二十九条,修改为:“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十七、将第二十七条改为第三十一条,修改为:“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十八、将第三十条改为第三十四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十九、将第三十一条改为第三十五条,修改为:“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对目录的制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具体目录,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予以淘汰。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十、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二、将第三十八条改为第四十三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款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二十三、将第四十一条改为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二十四、将第四十三条改为第四十八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二十五、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二十六、将第五十三条改为第五十九条,修改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二十七、将第五十六条改为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二十八、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解除前款规定的措施。”

二十九、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五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

十、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六条:“国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

三十。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十。

二、将第六十九条改为第七十九条,修改为:“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三十。

三、将第七十二条改为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增加二款,作为第二款、第三款:“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三十。

总结。

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三十。

五、将第七十七条改为第八十七条,第一款增加一项,作为第四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

六、将第七十九条改为第八十九条,修改为:“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吊销其相应资质。”

三十。

七、将第八十条改为第九十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十。

八、将第八十一条改为第九十一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三十。

九、增加一条,作为第九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十、增加一条,作为第九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十。

一、将第八十二条改为第九十四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二、将第八十三条改为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修改为:

“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四)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六)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四十。

三、将第八十四条改为第九十七条,修改为:“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依照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十。

四、将第八十五条改为第九十八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四)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四十。

五、增加一条,作为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十。

六、将第八十六条改为第一百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四十。

七、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零五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十。

八、将第九十一条改为第一百零六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四十。

九、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零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将第九十四条改为第一百一十条,修改为:“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

五十。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一十三条:“本法规定的生产安全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

五十。

二、对部分条文作了以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中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修改为“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经济发展”修改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在第二条中的“民用航空安全”后增加“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

(三)将第十一条中的“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修改为“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四)将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的“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修改为“取得相应资格”。

(五)将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六十六条、第七十六条中的“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修改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六)将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中的“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修改为“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七)将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八十八条第二项中的“封闭、堵塞”修改为“锁闭、封堵”。

(八)将第四十二条中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修改为“生产安全事故”,将第六十八条中的“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改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九)将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中的“工伤社会保险”修改为“工伤保险”。

(十)将第三章章名修改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十一)将第五十四条中的“依照本法第九条规定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修改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十二)将第六十七条中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修改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

(十三)将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七十一条、第九十二条中的“拖延不报”修改为“迟报”。

(十四)将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九十二条中的“行政处分”修改为“处分”。

(十五)将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中的“责令限期改正”修改为“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六)删去第八十八条中的“造成严重后果”,删去第九十条中的“造成重大事故”。本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安全生产活动总结

20__年长生桥供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区社党委及保卫科的具体指导下,始终紧扣“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的主题,坚持“三贴近”“三面向”开展了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完成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从人力支持,做到了有力量、有检查,弘扬安全文化,凝聚全司安全发展共识,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安全保障,这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归纳起来,公司主要抓了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统筹安排。

公司专门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事宜。

1、组织全司员工学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视频会议精神,公司领导组织全司员工以及承租人进行三次安全学习活动。

3、开展安全生产月知识宣传活动,参加的`单位有9家,接受安全生产咨询2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多份,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达40余人次,张贴各种宣传画、标语30余张,设立安全宣传栏1个。迎龙、广阳承租户,以及公司危旧房三次,查出隐患三处,并全部整改,整改资金壹万余元。

5、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公司领导组织全司员工于6月17日就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进行了演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总之,公司员工充分认识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人、财、物保障措施,严格考核目标,使“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了实效,有效防范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企业安全生产、和谐、稳定。我司决心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狠抓“安全生产月”,促进公司良好发展。

安全生产活动总结

安全,是一所学校的生命力;安全,更是每一位教师需要扎根心间的警世钟,所以,本月是我们幼儿园以安全生产为主题,于11月1日—30日期间我们教师组织幼儿开展了具有特色的安全生产月的一系列活动。

活动一:知晓安全知识资料。根据幼儿年龄特点,我们大二班分别进行了相关的安全主题活动。例如《趣味安全标志》、《乡下老鼠和城里老鼠》、《过马路》、《交通规则》、《设计安全标志》等活动资料。同时从食品安全、交通安全、防溺水等方面出发,结合家长资源,收集并绘画了一系列的安全知识图,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让孩子们了解了相关的安全知识资料。

活动二:提升安全知识经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生命,促进幼儿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应密切结合幼儿的生活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本事。”所以,在幼儿已有安全经验的知识上,我们经过星期八小镇活动让孩子们亲身体验,让幼儿从防范意识、出行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方面来增加已有的安全经验。到达较好的安全知识效果。

活动三:本月我们班二位教师为孩子们设计了生动的食品安全教育课,课上,教师从孩子们喜欢的零食入手,引导孩子们关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提醒孩子购买时注意观察是否具有食品质量安全标志,以防吃了过期食品或三无食品而引发疾病,让孩子们懂得了不乱买小摊上的食品吃;平时我们班教师详细讲解了关于常见事故及处理:食品卫生、食物中毒、碰伤、跌伤、骨折、烫伤、服错药以及休克、抽风等方面的安全急救措施,力求做到防患于未然,努力确保幼儿的身体健康。

活动四: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月内,由园领导、行政人员组织并进行了一次消防安全演习活动,在没有通知各班教师的情景下,老们以最快的速度安全离开了危险地段,确保幼儿的安全。

文档为doc格式。

安全生产活动总结

按照区安委会“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要求,镇制定了《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组织全镇企业召开安全月工作会议以及各种活动,总结如下:

一、举行镇“灵秀小镇”主题活动。镇长同志在启动仪式上做动员讲话,各行业管理部门宣讲行业安全知识和执法规划。宣传讲解了《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等文件的主要精神,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科普知识、消防应急知识、交通安全知识、应急救援自救互救方法等等。主题系列活动有:安全生产法治知识宣传、警示教育周活动、应急演练活动、联合执法检查等。

二、执法检查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安监办联合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电业等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排查企业和工商户40家次,发现问题隐患36项,整改28项,限期整改8项。同时向20多家企业和工商户发放安全生产资料1200多份,提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进行隐患自查自改,提高了企业职工安全意识,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宣传安全形式多样。利用镇区大集向群众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材料。我镇组织安监办、公安派出所、食药监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人员集市宣传安全生产常识,参与人数多达300人。在镇区显要位置和重点交通道路旁悬挂横幅30余条。利用镇村要讯、公开栏、ip广播、政府电子屏宣传安全方面法律法规500条次。

四、巩固基础,形成长效机制。今年我镇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理念在各部门、各企业、广大人民群众的心目中得到了强化,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我镇要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成果,实现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目标。

安全生产活动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金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单位紧紧围绕“安全第一、推动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统一部署和安排,及时制定了安全生产活动方案,并对活动进行了认真宣传和组织,使活动开展得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使得此项活动在各项目上迅速有序开展,通过一个月活动的开展,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2、对施工机械和施工坍塌等不安全因素进行重点检查,并对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整改。

3.检查起重机械、架子工、塔吊信号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对非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辞退。

4、要求施工企业对员工上下班交通安全进行专项教育,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5、消除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不利因素;大大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

6、生产施工质量标准化工作得到有效提升。

8、强化了员工“反三违”的执行力,夯实了项目部的安全基础建设。

9、事故案例学习、研讨,起到了举一反三,警示、教育从业人员的良好绩效。

为了使“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确保各项目安全稳定,杜绝安全事故,促进双体系有效运行,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员大会,会上成立了以李龙佳局长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代遵勇,杨飞,张伦为副组长,各股室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协调“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全过程,制定出活动内容、方案和活动开展时间,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条不紊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各项目以项目经理为主的所有全体员工积极参与我单位组织的的各种“安全月”活动,努力提高施工一线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水平。并且要求各施工项目部相继组织员工召开安全月动员大会,各工地已项目经理为主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各项目实际生产情况,制定出活动内容和实施方案,以保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效开展。

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各施工现场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大造声势,营造安全活动氛围,先后通过工地例会,监理例会,安全例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通过悬挂安全宣传条幅,标志标牌,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处处防事故”的氛围,激发了员工自觉参与安全月活动的热情,促进了项目部的安全文化建设,使安全生产真正进入了每个人心中,积极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

一是,深化制度落实,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关于印发《20xx年重点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并及时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专项学习。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活动方案,全方位整改治理一切对夏季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确保夏季生产安全顺利开展。对国*领导人及政府的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和近期国内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了学习,进一步调动干部、员工对安全生产形势的认识和重视,通过对事故的分析、研讨起到了警钟长鸣的震慑作用,效果明显。

二是,以抓各种安全活动为渠道,促进“安全月”活动深入开展。首先继续。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意识。其次,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使广大员工掌握了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自保、救护知识和技能,一旦发生灾害事故时能够快速、准确去应对,达到了预期目的。

三是,抓安全,重培训,以教育促安全。安全生产活动月中,项目部以班组为单位开展《安徽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答题活动,各个班组再次对《安徽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进行学习,加深理解,进一步充实了员工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强化班组安全基础建设、推动项目部的安全发展。

四是,各班组建立奖罚制度,根据项目部制定的《优秀班组评选标准》,每周一评,对优秀的班组予以奖励,对较差的班组给予批评或处罚。通过以上各种安全活动的开展,把“安全月”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重点围绕重要环节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主要以建筑施工机械,建筑施工防坍塌,特种作业人员有没有特种作业证书和上岗证,夏季防高温等为主要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形成排查隐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排查隐患工作贯穿到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始终把排查隐患工作深入到施工的每一个现场、每一个工作地点;对排查出的隐患,施工项目领导小组采取制定:治理措施、治理负责人、治理时间、治理方案“四治”原则进行落实治理整改。本次安全月活动中开展检查每周一次,共排查治理隐患24项,有力促进了“安全月”活动扎实开展。

在对危险性较大区域进行施工时,安全、技术人员执行跟班作业,监督施工安全,做好技术指导和监管,避免因操作不当或者麻痹大意造成安全事故,为“安全月”活动顺利完成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加大反“三违”力度,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抽调专门人员组织夜查,对重点区域,重点岗位、特殊工种进行巡回式监察,特别对安全施工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进行严格处罚。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做到自觉遵章守纪,自觉杜绝习惯性违章。

以安全月活动为载体,做好雨季“三防”工作,防洪、防汛、防雷电,明确责任,有针对性的开展了雨季“三防”工作,针对重点部位,安排人员装填砂袋,做好充分准备。其次,对所有电线、电路进行了全面排查,对不符合的开关、电线等进行了更换,同时严禁开关、电线落地,保证离地2m以上。另外对设备设施、办公室、构筑物、员工宿舍的接地进行了检测和整改治理,使其达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要求。

高温季节来临,也是一大安全生产隐患,

1、严格实行高温停工制度。要求施工现场根据工程生产需要,合理调配工人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室外作业。

2、积极改善劳动作业和休息环境,适当减少职工暂住宿舍内居住人数,保持自然通风,通风不畅的要设置电风扇或其它降温设备,保持室内温度适宜,加强淋浴室的管理,要求淋浴室全天开放,保证职工洗澡用水。

3、是切实提高建筑工地现场卫生标准。定期组织对职工暂住宿舍进行清扫和消毒,确保无卫生死角;加强饮水和饮食管理,餐饮、洗刷等用品要设专用橱柜存放,严防食物中毒和疫病发生;备足防中暑、防中毒等各类药品,保证职工生病时能够得到及时救治。

一是,整理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安全指示精神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效益第二、生产第三”的原则,牢固树立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观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狠抓制度的落实,高度重视细节管理,并把安全管理的关口前移,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做好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是,突出重点,全面抓好现场管理。

1、抓好雨季“三防”管理工作,保护好库房内各生产设备及工具不受水患威胁,保证正常的生产作业。

2、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针对独立岗位、关键岗位,要加强巡查,保证安全。

3、全面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对文化素质比较低的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保证培训效果,确保事事安全生产。

4、做好夏季防高温准备工作,各个工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夏季防高温措施,并且严格的履行下去,确保高温季节防止中暑。

“安全生产月”活动已圆满结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我单位将继续巩固成果,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监管,争取实现本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生产活动总结

根据中国石油一建安字121号,关于印发《公司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555积极响应活动号召,紧紧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安全主题。班组各成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为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了极大的努力,现对项目部在安全月中的工作做出总结如下:

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全宣传画以及各种会议、简报进行宣传,用舆论导向激发员工参与热情,让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规范自己的行为、注重安全生产变为自觉活动。在安全月活动中,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激发了职工自觉参与安全月活动的热情,使安全生产真正进入了职工心中。通过各种教育培训及安全活动,提高了我厂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水平,为安全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针对所有在厂内开展项目施工的施工单位人员开展了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课上详细讲解安全管理规程,并结合事故案例,着重对易发生违章现象的劳保穿戴、高空作业、安全用电、重物吊装等方面安全知识进行了讲解。共4个施工队,76人参加了安全培训。

为了将本次安全月活动落实到实处,使活动的开展有成效,项目各级管理人员经常到基层、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针对活动中出现的不良现象,及时指导、督促,并认真落实对所查出隐患的整改工作,保证了活动的正常开展。在安全月活动中,项目部坚持日常检查、周安全检查及专业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通过进行的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定期检查和各级人员的不定期巡查,使项目部安全月活动变得更加生动、更加全面,有力地推动了安全工作,为项目部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现场环境。

调整工作时间,避开气温高峰;积极做好生产现场的清凉饮料供应工作。现场指定人员对员工进行防暑常识的培训,现场供应绿豆汤,保证了生产现场职工的防暑降温,推动了安全生产。对食堂的卫生情况按惯例进行检查,确保夏季食品卫生安全。

通过此次“安全月”活动,使项目在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均上了一个新台阶,进一步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责任心,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安全生产活动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省、市要求,紧紧围绕电信通信生产发展,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各项活动,使局安全管理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现将一年来情况总结如下:

今年3月19日,我局依维柯车撞一人,重伤一人的重大交通事故,给新上任的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笼罩着一层灰暗的气氛,就在这种情况下,新的领导班子一上来就排除种种障碍,第一天的第一件事就是领导班子明确分工指定了刘**副局长分管安全工作,接着局领导下乡检查的第一件事情是安全生产,下乡处理第一起问题是供电信线路的"三线交越",全局处理下岗职工的第一人是违反安全生产有关制度的人,局领导到股室了解工作的是第一个到安保股,全局召开大会内容第一个是安全生产的会议。为了加强全局安全生产的管理,局里还调整了局级安委会成员,进一步明确了成员的职责,充实调整了安保处成员。今年初,我局同各单位、班组负责人签订了20xx年安全生产合同37份兑现20xx年安全奖金4000余元,同时还制订了**市电信局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细则,全市建立了43个支局,4个代办所,17个班组,3个中心,5个公司,9个科室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局安全生产工作已被各单位摆到了议事日程上,全局形成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今年以来,我局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3月19日之后,我局把日常安全教育作为搞好安全工作的头等大事,对广大职工实行全员教育,重点部位强行灌输、谈心、座谈等方式来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今年以来,我局利用画廊,刊编案例3次,召开全局大会3次,召开行管人员及班组长农村电话会议教育9次,在局内悬挂安全标语122条,组织了三次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并观看了"安全第一"的录像带,在夏季百日赛中,组织省局安全征文5人,参加省里安全征文5人,并在百日赛期间,组织以班组、支局所200多人说身边人和身边事的安全生产演讲活动,并组织2名职工参加市里举办的安全演讲,以及有20多人到市里参加此活动,百日赛期间组织收看有关安全电视讲话受教育人达2126人。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对新进大中专院校生6人,临时线务,驾驶人员安全教育考试69人,使安全教育工作做到了经常化、制度化,全员安全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今年以来,特别是3.19交通事故的发生之后,我局结合安全月,百日赛及三无竞赛活动,在全局举一反三,加大日常检查整改力度,制定重点部位制度等,针对车辆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成立了**电信局车队,并设有专人负责,同时制立了切实可行的有关规章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下发了加强车辆安全监督管理的规定,下发了职工禁骑摩托车的规定,对日常派车、出车均作了具体要求,车队还针对本班特点,坚持周五车场安全日,以及创红旗车,安全车的三无竞赛活动和每月安全教育学习日的活动,在夏委百日赛期间,分管安全的局长又亲自同车队签订了安全行车责任状以及驾驶人员的业务知识考核。使车辆管理步入正规化的管理。其次是加强重点班组的检查频次,今年五月一日,局领导放弃休息日的时间,对农村各支局所和杆线工地施工现场进行的专项检查,5月10日11日,局领导再次带队对各支局(所)进行安全检查,7月11日和8月12日由分管安全局长又组织了夏委安全大检查,9月、10月、11月分管安全工作局长又一次牵头组织安保人员对农村杆线和通信机房进行了大检查,市局的三季度的安全例会后,我局针对农村村通杆线"三线交越"情况,局在资金和清退临时用工人员的情况下,又专门成立了"三线交越"整治小组,在资金和财力上都给予重视,十月份以来,整治人员整改了三个镇、乡,整改保护"三线交越"点71个村,整改与电力交越1254处,广播线35处,在5月份的检查中针对全市农村油机室自制安装的油机、配电柜在安全上很不规范,为了做好本项的整改,局领导说:"花钱再多,也在保证设备的安全,不能让设备留下隐患。"经工程技术人员及安保股的协力下,终于将此隐患一家一家地进行了整改,使以前电力线破皮、接头外露、仪表不全、室内易燃物较多的油机室,终于有了一个安全可靠的场地和设备。局配电房生产用电和生活用电由于没有分开,经常用电过载,加上空气开关质量原因,不能自跳、时常冒烟,不将生产和生活区用电分开,技件,临时人员没有安全帽的21项,绝缘鞋21双,当即批示请领,夏委百日赛期间二名副局长带领相关单位对全市通信机房,农村局所机房及通线杆路的防雷避雷设备进行检查。今年以来,我局共组织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72次,晚间突击检查24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5份,提出整改意见103处,现已整改93处,还有10处是农村跨公路钢铰线的整治正在落实之中。今年来,我局共对违纪人员处理9人,扣当月安全分120分,罚款600元,下发通报4份,下岗2人,在安全生产整改投入方面,今年共对农村支局所孔洞机房进行封堵,对农村支局油机室配电屏进行改造,对市局生产与生活用电分开,对农村油机室配备了66只灭火器,购进万米的保护套筒,对农村杆线进行保护,统计整改,共投入资金140多万元,使局所现场安全防范大大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在其它方面,我局还做好与地方劳动部门联系,定期邀请来局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在创安全活动中,我局先后有13个班组被市总工会、安委会、消防大队授民创安全合格班组的称号,百日赛期间有一名安全员被市安委会进行表彰,局又获得夏季百日安全赛的先进集体。

1、安全一检查频次不足,检查力度不够深入,对违规处理还不够严,重教育、轻处罚。

2、安全教育面还不广,有死角地方。

3、个别职工自我防范意识较差,时有饶幸违纪现象发生。

4、中层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不强,有待于提高的培训。

以上是我局一年来安全工作的小结,在20xx年里我们将以十五大的精神为指针,总结和吸取3.19交通事故教训,扎扎实实地做好20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电信建设发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活动总结

5月25日,我局召开了全市各施工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及我局的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部署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对活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安全生产月”拉开了序幕。

活动期间,我们组织各施工企业进行了由国家安监局举办的“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答题1000多份,宣传条幅100多幅,小型标语上千条,悬挂安全挂图58套,并印刷宣传单一千份,深入施工现场,街头进行宣传分发。为了便于记忆,我们把安全规程编写成快板的形式,因为读的上口,深受工人的喜爱,有利的提高了工人的安全意识。

2.建设单位专项安全资金:这个问题仍停留在程序中,未能真正落实,只是在资料里体现,甲方并未真正拨付专项资金。这样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得不到保障,施工单位就想法设法偷工减料,减低安全生产成本,野蛮施工,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大的隐患。

3.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于2012年6月1日起执行,成为我们加强起重机械管理的坚强后盾。我们对全市的塔吊进行了一次专项治理及检查,发现部分塔吊未办理备案手续;无起重机械拆装、安装资质。

4.监理单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安全监理规程》明确了监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但是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仍未能得到改观,重质量,轻安全。并且监理的安全资料差距很大。

1.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杜绝多个工程一个项目经理的现象。推动企业建立管理标准化,操作规范化,施工现场文明化的综合管理体系,树立样板,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2.加大对建立单位履行安全职责的管理力度,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设安全监理规程》的要求,进一步增强监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管能力,发挥安全监管的作用,对不履行安全职责,不按规定进行监理的监理单位及人员进行通报。

3.加强对塔吊的备案监查,督促未办理备案的进行备案,鼓励企业办理起重机械的安装、拆装资质。

“安全生产月”活动已经圆满结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但是安全生产却是一个长期的,需要常抓不懈的工作,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监管,确保“迎奥运、保平安,促发展”落到实处。

根据《关于印发××*市建设局2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年6月份,建设局积极开展了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建设局研究制定了可行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全面部署、认真落实、注重实效,以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建设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为重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活动,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进一步强化了全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了安全管理机制,提高了安全生产的质量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保证了安全生产。现将2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如下:

建设局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建设局任组长,建设局工程管理部全体工作人员、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相关工作人员及各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成员,负责组织、督导活动的开展。建设局从上到下建立起了监督、监管体系,对活动真正做到了责任明确、逐级管理,使全体员工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生产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认识转变为自觉行为融汇到日常工作中去,形成人人关系安全,安全关系人人的良好氛围。

活动期间,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全方位的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广泛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大力宣传各种安全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和自我保护的相关知识,观看安全电教光盘,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活动。全面提高了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保证了安全生产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特殊岗位、工种、作业人员,进行了专项安全培训,将各类事故隐患降为零。

活动期间,从建设局决策安排,中层管理到项目经理部、作业班组,开展反违章指挥、反违章操作、反违反劳动纪律的活动;人人参与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大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彻底消除了安全死角和盲区,坚决杜绝了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为了将本次安全月活动落实到实处,使活动的开展有成效,活动领导小组经常到项目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针对活动中出现的不良现象,及时指导、督促,并认真落实对所查出隐患的整改工作,保证了活动的正常开展。

在安全月活动中,建设局坚持日常检查、周安全检查及专业检查相结合,采用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的检查方式,对各在建项目部进行了系统的安全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共组织进行了三次专项检查:6月初,对各在建项目的起重设备、机械及吊具进行了为期两天的专项检查;6月15日,对各在建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消防、保卫等方面专项检查;6月25日,对各在建项目的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6月底,各项目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认真总结上报,在各项检查活动中共查出安全隐患26项,受检单位均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回复,整改合格率达1。

今年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过程中,让我们深深地体会到:

(一)思想认识到位,才能认真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思想是行为的先导,没有正确的思想认识,行动难以到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人们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了,安全生产事故下降了,对企业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领导重视,才能给活动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把握创新,才能使“安全生产月”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四)突出重点,才能达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最终目的。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最终目的,是提高人们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着力构建和谐平安社会。在活动中,我们始终把工作重点放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上,通过建设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发现和消除了一大批隐患,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

尽管建设局“安全生产月”开展的轰轰烈烈,卓有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是全员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积极性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是精品活动项目不多,内容和形式较为单调。

我们将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经验教训,在推介精品项目的创新、营造活动气氛等策划工作上再下功夫,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努力搞好来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总之,通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检查、整改等一系列的活动的开展,我建设局安全月活动变得更加生动、更加全面,“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主题思想已深入人心,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建设局上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活动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