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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信访工作条例 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学习工作总结(汇总5篇)

时间:2023-10-04 08:13:57 作者:笔尘 2023年信访工作条例 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学习工作总结(汇总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学习工作总结

新颁布的《信访工作条例》是新时代信访制度改革的标志性成果,也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作为一名人大干部,要认真学习、细致研究,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高质量的学习效果推动新时期人大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通过近期学习,浅谈几点感受和想法。

《信访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使信访工作在法治化、规范化的道路上又上了一个新台阶,体现了信访工作的新思路、新理念,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作为一名人大干部,我们要做好群众工作、解决好矛盾问题,就需要我们带着问题去倾听诉求、带着感情去接待群众、带着爱心去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有时候,我们会认为信访工作很麻烦,但只要严格按照现有的条例,按照程序规范化办理,就会觉得信访工作很重要。

信访工作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要通过群众反映诉求,找出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举一反三,并加以改进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同时对信访事项的提出、受理、办理等方面提出许多利民之举:一是新增“信息网络”,信访提出更加便捷;二是新增信访人评价机制,信访处理更加透明。这些新增的信访举措,突出人民至上的核心,也必然要求我们厚植为民解难纾困的人民情怀。

新《条例》覆盖范围更广,各单位、各部门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形成整体合力,打破了以往行政机关单打独斗的局面,增强了信访工作的系统性、联动性、协同性。作为一名人大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和学习。一是积极注重去学习《条例》,要原文原本学、逐条逐款学、对标对照学,在学中思、在思中悟、在悟中行。通过学思践悟,全面准确地掌握其内容,真正把新增的条款吃透,并熟练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二是要充分认识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多形式、全方位、广覆盖地开展《条例》宣传,让《条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三是在日常工作中,既要严格按《条例》规定,及时受理办理群众信访诉求,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更要按《条例》规定,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以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为契机,理清思路、履行职责、强化意识,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担当作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总结

按照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计划,我参加了8月x日进行的第五期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主要学习《广东省信访条例》。《条例》已经20xx年x月x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于20xx年x月x日起施行。

《条例》的颁布实施,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我省适应信访工作新形势和新任务需要,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步骤,标志着我省信访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访工作行为,依法规范群众的信访行为,依法规范源头预防,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我省加快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为群众敞开信访“大门”

大门关闭或收窄,而是更大范围、更大限度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畅通群众上访、信访的渠道,敞开“大门”,降低门槛,方便信访群众的信访活动与表达合法诉求。

“现在有些群众到有关部门去信访,但迟迟得不到解决,随后群众信访的层级越走越高,造成秩序越来越乱,条例的制定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让群众的信访活动更方便、更有序、更有效。”

信访工作必须畅通渠道 。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自始自终都贯穿着畅通信访渠道这条主线贯彻《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就必须从信息公开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员诚实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 同时必须维护信访秩序。 一个良好的信访秩序,不仅是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信访人自身权益的需要。 这次《信访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同时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实现维护权益与维护秩序的统一。 作为我们学校来说,我想信访也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其中最大的一块可能要算是面对家长的各种投诉了,如何正确处理好家长的投诉,我们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依法办事。 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该条例作为全国首部规范信访工作的地方性立法,在诉访分离、强化网络信访、建立重大信访问题倒查责任、重大公共利益事项听证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核心制度,对信访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规范与明确,让信访活动更方便、更有秩序、更有效果,并要求信访人要依法信访。

总之,新《信访条例》的基调凸显了“规范”,我们的日常工作上也不例外,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就可以避免就信访抓信访,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学习工作总结

根据市节能办《关于在全市开展****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贵公节办〔****〕6号)的文件精神,贵港市信访局结合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节能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为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制定节能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了达到宣传节能效果,制定贵港市信访局20**年节能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把节能降耗工作落在实处,进一步制定了节能减排实施方案,落实了相关责任人、重点工作、节能措施、保障措施等,并对节能指标进行了分解。

(二)开展以“节能有我、绿色共享”、“工业低碳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节能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局紧紧围绕“节能有我,绿色共享”、“工业低碳发展”主题,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1、展出板报、悬挂和张贴各种宣传标语及宣传画

在市信访局办公楼正门口悬挂宣传标语;在办公楼一楼、二楼、三楼等楼道显眼处张贴宣传画。在一楼接访大厅展出以“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为主题的节能宣传板报,向更多的干部职工及来访群众普及能源资源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知识,营造浓厚的节能宣传氛围。

通过多形式向干部职工宣传节约用水、用电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号召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积极主动节约用水、用电,提高干部职工节能减排的意识。

2、开展各种主题宣传和体验活动

一是开展节能低碳主题宣传活动。在节能宣传月期间,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普及生态文明、绿色低碳发展理念,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和知识,引领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节约节能、绿色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倡导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

二是开展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3日是“全国低碳日”,当天,我局机关和人民群众来访接访中心办公区域停开空调一天,公共场所停开照明灯一天,办公室、会议室内充分利用自然光,不开或者少开照明灯;办公区域停开电视、电风扇等非办公电器。办公楼、办公室一律停开工作照明灯、空调,饮水机进行定时定点开电供水,做到人离切电。积极响应市提倡的节能措施,以绿色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支持“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

三是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活动。通过召开会议的形式,向全体干部职工宣传随意丢弃废旧灯管、电池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性,牢固树立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与循环利用的思想观念、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局机关设置废旧灯管和废旧电池回收箱,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及家属把办公场所、家里的废旧灯管(电池)统一拿到回收点进行处理。

(三)建立并完善单位节约用水、用电制度

结合单位实际,经局领导决定,制定了单位节约用水、用电制度,对节约用水、用电的总体要求、管理细则、处罚制度等作了详细规定,并安排人员对各科室遵守节约用水、用电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停用空调电扇等不同的惩处措施。

由于节能宣传月时间短、内容多,当前,我市信访工作压力大,任务重,我局把工作重心放在全力做好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上,宣传教育活动方面还留有一些死角。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节能办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意识,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营造崇尚节约、合理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总结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提升全县信访工作水平,增强信访工作实效,都昌县信访领导小组举办了一期全县信访干部培训班,现将本次参加培训班的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一、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党在治国当中始终高举的法治精神和鲜明态度。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后,更是提出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法治建设。在从事信访活动的过程当中,也应当时刻用法治思维来看待问题,促使信访事件回归正常理性的轨道上,从而依法得以解决。

“所谓法治思维,具体来说就是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而它和办事找领导、遇事找关系、解决问题用暴力、化解矛盾靠金钱的人治思维是相对立的。”把法律作为社会管理的基本依据,这样的应对方式,同样也适用于信访工作。无论是上访人还是接访人,在遇到棘手问题时,应首先抱有法治思维,争取将问题纳入法制程序,用大家公认的标准和公理来评判是非,从而实现稳定。而个别群众在信访活动中,一遇到问题和麻烦,首先想到的就是“独辟蹊径”、不按常理来办事,动辄找关系、托人情,甚至是封门堵路、吼叫谩骂,破坏政府部门的正常办公秩序,期望通过这种方式来唤起人们的注意,从而达到解决问题的最终目的,这种方式显然是不理智和不切合实际的。与此同时,在接访过程中,脱离了法制轨道的“维稳”,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因事而异,不符合法治的思维,而抱着这种思路解决信访事项,或许能使个别问题得到暂时的平息,但也会对规范信访秩序、畅通信访渠道带来负面的影响。

二、必须畅通信访渠道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自始自终都贯穿着"畅通信访渠道"这条主线。贯彻《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就必须从信息公开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员诚实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依法、文明办理信访事项。要从体制、机制、职能上去研究问题。办理人民来信要及时、有效,确保民意、民情、民智顺畅上达领导机关。接待群众来访要充分体现人性化,要继续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还要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使接访工作达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返回"。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访群众。改变以"三访"的发生率为重点管理的主要依据的评判办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访,又有利于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良性工作机制。尊重和保护信访人 的合法权益,对信访人权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三要充分发挥社会各阶层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与社会各阶层的沟通联系。积极探索依托社会团体、法律援助人员、机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行业协会、群众自治组织,参与接访、化解纠纷活动的机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贴近生活、方便群众。第四要实现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共享。鼓励和引导信访人以来信、来函、来电、发电子邮件等方式为主反映问题,减少人员往返,降低信访成本。同时,方便信访人查询有关信访事项。

三、必须创新工作机制

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建立和完善办信、接访、督查《工作规则》。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办法。必须坚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时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机制,才能整体联动,工作规范,有效运转,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维护好社会稳定。首先要深化"枫桥经验",健全灵敏有效的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健全多层次的情报信息网络,做到信访问题早排查、早发现。推广嘉兴等地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机制,构筑基层化解矛盾的平台,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层干部把农村信访主要问题化解在县以下基层。其次要进一步完善领导下访、重点地区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总结省领导下 访制度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长期坚持,持之以恒。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风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实效,采取走访、约访、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活动。第三要建立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制度。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实行信访办理、复查、复核三级法定终结,体现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协调一致。对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引入听证、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积极探索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的工作机制。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参与领导下访活动,同时,定期、轮流到信访工作机构参与群众来访接待工作,为来访人提供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此外要继续完善与《信访条例》相适应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四、必须强化工作责任

强化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建立信访工作领导负责制。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统一领导就是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就是信访部门发挥协调作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是总体要求;各负其责、齐抓 共管是要达到的目的。在这个工作格局中,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其次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就是强调信访问题以事发地处理为主;"谁主管、谁负责",就是强调"主管"责任,由谁主管的信访事项,就由谁负责处理到底。第三要采取多种形式落实信访责任。要建立重大信访事项包案制,凡是越级来省去京集体上访的重大信访问题,省信访局统一交办,由市县党政"一把手"包案处理,限期上报处理意见;要建立信访办结落实制度,完善以抓好受理、交办、协调、督办、反馈等环节为重点的办结落实制度;要健全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完善信访督查专员制度。重点突出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和通报等职能,及时了解处理情况,把好结案的质量关。第四要向张云泉同志学习。带着感情去做信访工作,带着热情去做信访工作,带着真情去做信访工作。"多为领导分忧,多为百姓解难,多为基层干部说句公道话"。对信 访工作有一份热心,对弱势群体有一颗爱心,处理信访问题要用心。

五、必须维护信访秩序

一。首先对上访群众开展《信访条例》的宣传和法制教育。向信访群众广泛宣传信访过程中的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六种禁止性行为,明确告知扰乱信访秩序的法律责任。教育和引导上访群众做到文明、理性的上访。其次要建立健全重大信访事项的紧急报告制度。对可能或已经对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各地、各部门的信访工作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详细制订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报告制度。第三要由公安、信访部门共同研究建立处置无理上访行为协调联动机制,依法追究违法信访人员的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处置预案》,及时处置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聚集滋事、滞留,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非正常上访行为。真正做到"有理 上访热情接待,无理上访及时劝解,违法上访依法处置",敞开大门,善待信访群众,维护秩序,共建和谐社会。

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学习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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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的第三条规定:“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这条总则是对信访工作的一个定义和地位,对信访工作领域的全覆盖。牢记“三到位,一处理”,对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对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对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对行为违法的要依法处理。《条例》的第三条就是对我们能倾听群众呼声和关心群众疾苦的很好体现。

《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法处理。”这条使信访人节约成本,提升了效率,要求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对群众通过不同渠道反映的合理诉求都应该认真受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各级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应当阅办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定期下访,包案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定期接访和定期下访能够加深党员干部与群众的联系,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诉求,宣讲相关政策,有效化解信访问题。

《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这启示我们在开展信访件调查的时候,除了要告知信访人他们拥有的权利外,也需要告知他们第十九条里需要承担的义务,这样更有利于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

《条例》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做深做实,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社会秩序,有效**信访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