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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培训心得体会

时间:2023-08-08 17:21:35 作者:李Y

心得体会是我们在成长和进步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宝贵财富。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通过总结和反思,我们可以更清楚地了解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找到自己的定位和方向。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股权激励培训心得体会篇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为充分调动乙方的积极性,确保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甲方同意以股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激励。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协议:

风险提示:

股权激励方案落地要注意签订书面合同,不能仅仅公布实施方案及与激励对象口头约定,或以劳动合同替代股权激励合同。

中关村在线就是反面例子:公司与若干技术骨干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乙方工作满12个月后可以获得甲方分配的股权8万股。

这所谓“8万股”的不清晰约定就成了定时炸弹:公司总股本有都少?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该比例对应有多少权益,权益价值按净资产还是市值核定?获得权益的对价?凡此种种,均没有明确约定,以致最后产生纠纷。

一、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集团:是指为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控股股东(亦称甲方)在多个领域成立了相应的公司,这些公司在业务、流通、生产等方面联系紧密,从而聚集在一起形成的联盟。

联盟内的公司可以是_____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也可以是_____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个人投资并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

2、参股企业:是指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甲方以个人名义持有股份,但没有控制权的企业。

3、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_____以上的股东,或出资额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_____,但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甲方所持有的净资产:是指属于甲方所有并可自由支配的资产,由甲方当初投入的资本和其持有股份的相关企业在经营中创造的留存收益以及转让股份所形成的投资收益构成。

包括集团联盟企业和参股企业的净资产。

5、分红股:是指乙方不必实际出资就能占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份额的股份,该股份的拥有者不具有股东资格,只享有分红权,无表决权和所有权,也不可以转让、买卖、继承和赠与,离开公司即取消。

6、银股:是指乙方支付一定的购买价款,由甲方转让给乙方一定的股份,或是乙方满足一定的条件,由甲方赠送给乙方的股份。

该股份虽然不需要在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但享有分红权、留存收益权、满足一定条件后的继承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7、税后利润:缴纳所得税后的剩余利润。

计算公式为:税后利润=利润总额___(1-所得税率)股权转让所带来的升值:是指甲方转让其持有的相关股份,转让收入扣除投资成本和相关税费后的净值,计算公式为:股权转让所带来的升值=甲方转让股份收入-对应的投资成本-相关税费。

8、分红额:是指以税后利润和股权转让所带来的升值为计算基数,股东和乙方按所持的分红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包括分红股和银股分红。

为方便表述,将税后利润和股权转让所带来的升值之和称为净收益,即:净收益=税后利润+股权转让所带来的升值。

9、分红额的计算公式为:分红额=可供分配的净收益___(1-用于企业留存比例)___(1-提取年终奖励基金比例)___分红股股份比例。

分配比例由股东会另行决议。

10、可供分配的净收益=净收益+已列支的甲方个人费用。

11、转换权:是指乙方将甲方授予的分红股转换成银股的权利。

12、转换日:是指乙方行使转换权的日期。

具体是指当服务期达到一定年限后,期满当年最先达到的_____月_____日或_____月_____日或本协议指定的其他日期。

13、转换期:是指乙方要求将甲方授予的分红股转换成银股的期限。

14、行权日:是指乙方执行分红股转换成银股的日期,也就是将分红股购买成银股的日期。

15、转换价格:是指乙方执行分红股转换成银股时的购买价。

16、回购:是指甲方将乙方所持有的银股购回的行为。

17、激励权益:是指乙方享有的相关权力和利益,包括分红权、分红股转换成银股的权利、银股享有的留存收益权、满足一定条件后银股的继承权等。

二、协议标的

1、甲方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决定授予乙方控股股东占有的集团内企业和参股企业_____%的分红股,乙方(是/否)具有转换权。

此份额是指占甲方所持有股份的_____%而不是企业总股份的_____%。

具体范围如下:

表一:集团参股企业金额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甲方投资金额

占股比例

甲方的权益

1%的激励权益价值

小计

表二:集团控股企业金额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持股金额

占股比例

净资产总额

甲方的权益

1%的激励权益价值

小计

2、甲方授予乙方股份的范围,随甲方占有的集团内企业和参股企业数量及股份的变化而变化,但本方案实施后由员工直接入股新建的企业或参与的项目因已考虑了员工激励,故甲方所持有的这部分股份除外。

3、乙方(是/否)将甲方本次授予的分红股份额的_____%转换成银股。

选择将甲方本次授予的分红股份额转换成银股的:转换期不得超过半年;转换后,自动稀释所持有的分红股份额;以上述甲方所持有的净资产_____万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为基数,转换价格为净资产的_____%,双方确认按折算后的_____万元作为购买价。

4、每年度会计结算终结后,甲方计算出上一年度可供分配的净收益。

乙方可得分红额为甲方授予乙方的分红股和银股股份比例乘以年度可供分配的净收益。

即:乙方可得分红额=年度可供分配的净收益___(乙方的分红股股份比例+乙方的银股股份比例)。

三、协议的履行

1、甲方应在每年的_____月_____日前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得出上一年度可供分配的净收益总额,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乙方。

若因特殊情况未能完成结算时,可在_____月_____日前进行预结算,但正式结算时间最迟不得超过_____月底。

甲方在计算可供分配的净收益时,已列支的甲方个人费用要在费用总额中剔除,计入可供分配的净收益中。

已列支的甲方个人费用在报账时单独反映。

2、乙方在每年的春节的_____日前享受分红。

甲方应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将可得分红_____次性支付给乙方。

3、乙方的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除享有股份分红外,还可同时享受年终奖励基金激励。

5、分红股和年终奖励基金可追溯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执行,_____年所实现的净收益,乙方享有按照此计算的分红额和提取的年终奖励基金。

四、转换权的行使

风险提示:

不管怎么讲,激励只是手段,完成公司的经营计划、达到发展目标才是目的。

所以股权激励制度和实施方法一定要结合公司的目标达成情况以及激励对象本人、本部门的业绩指标完成情况与考核办法来制订和兑现。

离开了这一条,再好的激励手段也不会产生令人满意的激励效果。

1、乙方取得分红股份满_____年,有权再次要求甲方将分红股转换成银股,转换日为满五年当年的_____月_____日或_____月_____日(以满_____年后最先接近的日期为准),但行权日从转换日起不得超过_____年。

不行使转换权的,继续为分红股。

2、转换价格以可转换的股份在转换日对应的净资产为基础,转换价格为净资产的_____倍(打_____折)。

3、乙方在公司服务期满_____年,当年的_____月_____日或_____月_____日(以满_____年后最先接近的日期为准)分红股可转换为银股,转换价格为_____。

五、分红股、银股的存续及退出

1、乙方在公司服务期间,分红股存续,从离开公司之日起,分红股自动作废,未分到的红利不再兑现。

2、乙方在公司服务期间,银股当然存续,若离开公司,按下列规定办理:

服务期不满_____年的,甲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回购:_____年内离开公司的,按原购买价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满_____年不满_____年的,按原购买价的_____倍回购;满_____年不满_____年的,按原购买价的_____倍回购。

服务满_____年以上,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和条件,且不再在从事与本集团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其他公司供职的,银股即享有继承权。

否则,按离开公司当年年底股份对应的净资产价值为基础,购买的银股按_____倍回购,赠送的按_____倍回购。

3、乙方因执行职务负伤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已享有的分红股、银股权益不变,但不得再行使转换权。

4、乙方因公离世,已享有的激励权益不变,分红股可转换为银股,不再需要支付对价,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也可要求甲方对银股进行回购,回购价参照服务满_____年以上的原则办理。

六、协议期限以及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1、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互独立,履行及解除劳动合同不影响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2、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股份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七、协议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如实计算年度净收益,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

2、甲方应当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

3、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4、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有股份数以及分红等情况。

5、银股在存续期间,享有股东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包括相关项目再投入按比例出资)。

6、获得的收益,按国家税法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7、当甲方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股权融资时,股份份额按比例自动稀释。

八、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风险提示:

由于人并非机器,其能力水平或者绩效成绩是随着环境等发生变化的,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势必会营造出不同的环境,因而员工的绩效表现也是不断变化的。

因此企业在进行股权激励时,应该设计合理的退出机制,制定出不合格及出现问题时的标准,以便建立合理的淘汰机制,从而淘汰不合格的股权享受人员。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协议内容。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3、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4、甲方公司解散、注销或者乙方非公死亡的,本协议自行终止,甲方视乙方的服务期回购银股。

九、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_____%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当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

如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_____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协议的生效

甲方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是本协议的前提。

本协议_____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权激励培训心得体会篇二

第一条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管理原则》制定《##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或本细则)。

本细则是公司董事会及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管理、检查的依据。

第二条 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

1、为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倡导以业绩为导向的经营理念,创造激励员工实现目标的工作环境,吸引、激励和稳定公司经营管理骨干。

2、让公司经营管理骨干转化角色,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与原始股东在公司长远利益上达成一致,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及个人价值的提升。

3、以此为契机逐步理顺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 管理机构及组织实施

1、公司股东会负责重大股权事项决策;董事会负责公司股权的管理工作。

2、职责:

2.1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在股权方面主要职责为:

(1)审批、决定修改、废止董事会提交的《股权激励管理原则》、《股权激励实施细则》、《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以及《公司净资产核算办法》等配套的制度。

(2)审批股权授予方案;批准股权的回购、转让方案。 (3)审议批准董事会提报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1)负责制定、修订《股权激励管理原则》、《公司净资产核算办法》、《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细则》、《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并报股东会审批。

(2)审核激励对象授予创业股、虚拟股份、期股、购买实股的资格及条件,并报股东会审批。

(3)批准公司股权激励业绩目标和具体的激励比例。

(4)负责实股股权、虚拟股份、期权、股权分红的登记管理。

(5)提出年终分红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6)当公司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股权融资、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发生时,确定股份调整办法以及实施具体调整等其它有关股权激励且应由董事会决定的事项。

(7)负责具体办理股权的登记、退出、回购、工商变更手续。

(8)组织股权红利计算及红利支付手续的办理。

(9)根据员工激励基金的获取及持股情况组织设立并管理员工个人持股账户。

第二章 激励对象、股权取得方式及股权结构

第四条 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的重点范围限于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突出贡献和持续影响力的核心营销及骨干人才,在签订《期股激励协议书》后,激励对象必须履行协议约定内容。

第一期激励对象确定为:公司总经理##先生。

第二期激励对象确定为:对公司战略支持价值高的核心业务骨干员工,根据本管理办法和公司岗位设置的具体情况,公司依据员工的岗位价值及工作业绩每年度对员工进行综合评定并提名,报董事会审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激励资格:

1、严重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及其他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2、个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此被判定刑事责任的。

3、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有被贿赂、挪用、贪赃盗窃、泄漏公司商业秘密、严重损害公司声誉与利益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1、总经理获得股权的方式:

增资扩股的资金可以由总经理##先生自行筹集,也可以由原始股东提供借款,双方签署借款协议,约定还款期限、利息等事项。还款期限约定为5年,每年股权分红应优先用于偿还借款,分红不足部分由个人补齐,如果当年度分红额度超过约定还款金额,超过部分可以提前归还借款,借款利息按同期银行1年定期存款利率执行。

在借款尚未还清前,股权不得转让、质押或用于担保(股东会同意的除外)。

(3)购股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办理工商变更手续,除本细则与公司章程约定限制条款外,##先生享有股东应有的一切权利与义务。

(1)采取期股的激励方式。

(2)激励对象个人出资,按购买股权时协议约定价格、比例购买公司股份,购买后股份锁定期为三年。在股份的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所获得的股份只有分红权;锁定期满且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条件进行工商登记后,激励对象享有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益;锁定期满后激励对象可以委托其他股东,协议代持股份。

未来如有第三方资本介入,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按照股东会决议执行。

第三章

股份的价格及授予时间

第 条 用于公司激励的股份价格由董事会制定方案,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执行。第一期对总经理##先生的股权激励按1元每股的价格购买,第二期激励对象购买公司期股的数量、价格由公司申请,董事会批准。

第 条 董事会每年在公司经营年度结束后,组织(内部或外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年度决算审计并计算每股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审计结果报股东会确认。

第 条 股份计算的基础价格:以第一次增资扩股后的注册资本为依据,公司股份共划分为##万股,按照每股净资产为基础进行价格上下浮动,具体价格根据股东会决议确定。

第 条 授予时间

第一期:进入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总经理的激励时间自##年##月开始实施。

第二期:进入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员工的激励时间根据公司整体股权激励进度待定。

第 条 董事会负责办理股权相关手续:组织签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协议书》、发放由董事长签名的《##公司股份持有卡》;并负责对实股股权按本细则规定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 条《##公司股份持有卡》一式三份,分别由董事会、财务部门和持股人保存。如有损坏或丢失,经董事会核实后可补发新证,同时股份持有人需手书原持有卡作废的声明两份,并签字,该声明分别在财务部门和董事会长期备档。

第四章 股权的分红与转让

第 条 股权分红:

总则

1、根据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xxxx股东会决议,公司推出员工持股期权计划,目的是与员工分享利益,共谋发展,让企业发展与员工个人的发展紧密结合,企业的利益与员工的利益休戚相关。

2、截至2012年 月 日止,公司股权结构为 。现公司创始股东为了配合和支持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自愿出让股权以对受激励员工(以下简称“激励对象”)进行期权激励。激励股权份额为 。

3、本实施细则经公司2012年 月【 】日股东会通过,于2012年 月【 】颁布并实施。

正 文

一、关于激励对象的范围

1、与公司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且在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之时劳动关系仍然合法有效的员工。

2、由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批准的其他人员。

3、对于范围之内的激励对象,公司将以股东会决议的方式确定激励对象的具体人选。

4、对于确定的激励对象,公司立即安排出让股权的创始股东与其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

二、关于激励股权

1、为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创始股东自愿出让部分股权(以下简称“激励股权”)以作为股权激励之股权的来源。

(2)激励股权在本细则生效之时设定,在行权之前处于锁定状态,但是:

a、对于行权部分,锁定解除进行股权转让;

b、在本细则适用的全部行权完毕之后,如有剩余部分,则锁定解除全部由创始股东赎回。

2、激励股权的数量由公司按照如下规则进行计算和安排:

(1)公司股权总数为 。

(2)股权激励比例按照如下方式确定:

3、该股权在在预备期启动之后至激励对象行权之前,其所有权及相对应的表决权归创始股东所有,但是相应的分红权归激励对象所享有。

4、该股权在充分行权之后,所有权即转移至激励对象名下。

5、该股权未得全部行权或部分行权超过行权有效期,则未行权部分的股权应不再作为激励股权存在。

6、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完毕后,公司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另行安排新股权激励方案。

三、关于期权预备期

(3)其他公司针对激励对象个人特殊情况所制定的标准业已达标;

(4)对于有特殊贡献或者才能者,以上标准可得豁免,但须得到公司股东会的决议通过。

2、在预备期内,除公司按照股东会决议的内容执行的分红方案之外,激励对象无权参与其他任何形式或内容的股东权益方案。

3、激励对象的股权认购预备期为一年。但是,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激励对象的预备期可提前结束或延展。

(1)预备期提前结束的情况:

c、公司由于收购、兼并、上市等可能控制权发生变化;

d、激励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发生解除或终止的情况;

e、激励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或/及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f、在以上3.3.1.1至3.3.1.3的情况下,《股权期权激励合同》直接进入行权阶段。在以上3.3.1.4至3.3.1.5的情况下,《股权期权激励合同》自动解除。

(2)预备期延展的情况:

c、由于激励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的规章制度(以下简称“违规行为”),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暂缓执行《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在观察期结束后,如激励对象已经改正违规行为,并无新的违规行为,则《股权期权激励合同》恢复执行。

d、上述情况发生的期间为预备期中止期间。

四、关于行权期

1、在激励对象按照规定提出了第一次行权申请,则从预备期届满之后的第一天开始,进入行权期。

2、激励对象的行权必须发生在行权期内。超过行权期的行权申请无效。但是,对于行权期内的合理的行权申请,创始股东必须无条件配合办理所有手续。

3、激励对象的行权期最短为【 】个月,最长为【 】个月。

4、如下情况发生之时,公司股东会可以通过

决议批准激励对象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期权提前行权:

(1)公司即将发生收购、兼并或其他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交易行为;

(1)由于激励对象个人原因提出迟延行权的申请;

(4)上述情况发生的期间为行权期中止期间。

6、由于激励对象发生违规行为导致违法犯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违反《股权期权激励合同》的约定,则公司股东会可以通过决议决定撤销激励对象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期权。

五、关于行权

a、自第一期行权后在公司继续工作2年以上;

b、同期间未发生任何4.5 或4.6所列明的情况;

c、每个年度业绩考核均合格;

d、其他公司规定的条件。

a、在第二期行权后,在公司继续工作2年以上;

b、同期间未发生任何4.5 或4.6所列明的情况;

c、每个年度业绩考核均合格;

d、其他公司规定的条件。

2、每一期的行权都应在各自的条件成就后【3】个月内行权完毕,但是双方约定延期办理手续、或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情况除外。

3、在行权完毕之前,激励对象应保证每年度考核均能合格,否则当期期权行权顺延1年。1年后如仍未合格,则公司股东会有权取消其当期行权资格。

4、每一期未行权部分不得行权可以选择部分行权,但是没有行权的部分将不得被累计至下一期。

5、在每一期行权之时,激励对象必须严格按照《股权期权激励合同》的约定提供和完成各项法律文件。公司和创始股东除《股权期权激励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外,还应确保取得其他股东的配合以完成激励对象的行权。

6、在每次行权之前及期间,上述四.4、四.5及四.6的规定均可以适用。

7、在每一期行权后,创始股东的相应比例的股权转让至激励对象名下,同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办法证明其取得股权数的《股权证》。该转让取得政府部门的登记认可和公司章程的记载。创始股东承诺每一期的行权结束后,在3个月内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六、关于行权价格

1、所有的股权期权均应规定行权价格,该价格的制定标准和原则非经公司股东会决议,不得修改。

2、针对每位激励对象的股权期权价格应在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之时确定,非经合同双方签订相关的书面补充协议条款,否则不得变更。

(1)对于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行权价格为 ;

(2)对于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行权价格为 ;

(3)对于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行权价格为 。

七、关于行权对价的支付

1、对于每一期的行权,激励对象必须按照《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行权对价,否则创始股东按照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款项与应付款的比例完成股权转让的比例。

2、如激励对象难于支付全部或部分对价,其应在行权每一期行权申请之时提出申请。经公司股东会决议,激励对象可能获缓、减或免交对价的批准。但是,如果激励对象的申请未获批准或违反了该股东会决议的要求,则应参照上述七.1条的规定处理。

八、关于赎回

(1)激励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发生解除或终止的情况;

(3)激励对象的岗位或职责发生变化,激励对象为公司所做贡献发生严重降低。

2、对于行权后两年内赎回的股权,创始股东按照行权价格作为对价进行赎回。对于行权后两年之外赎回的股权,创始股东按照公司净资产为依据计算股权的价值作为对价进行赎回。

3、赎回为创始股东的权利但非义务。

4、创始股东可以转让赎回权,指定第三方受让激励对象退出的部分或全部股权。

5、对于由于各种原因未行权的激励股权,创始股东可以零对价赎回。该项赎回不得影响本细则有效期后仍有效的行权权利。

6、除8.5条的规定之外,在赎回之时,激励对象必须配合受让人完成股权退出的全部手续,并完成所有相关的法律文件,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受让方按照股权市场价值支付赔偿金。

九、关于本实施细则的其他规定

1、本实施细则的效力高于其他相关的法律文件,各方并可以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解释包括《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在内的其他法律文件。

2、本实施细则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x年,但未执行完毕的股权期权仍可以继续行权。

3、实施细则可按照公司股东会决议进行修改和补充。

4、本实施细则为公司商业秘密,激励对象不得将其泄密,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并不再享有任何行权权利。

5、对于本实施细则,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股权激励培训心得体会篇三

说到激励,立刻就会联想到资金、表扬,但是现在大家似乎总觉得再表扬,没有经济物质奖励,似乎就缺少动力了。其实股权激励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一起来看看吧!

1、与公司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且在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之时劳动关系仍然合法有效的员工。

2、由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批准的其他人员。

3、对于范围之内的激励对象,公司将以股东会决议的方式确定激励对象的具体人选。

4、对于确定的激励对象,公司立即安排出让股权的创始股东与其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

1、为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创始股东自愿出让部分股权(以下简称“激励股权”)以作为股权激励之股权的来源。

a、对于行权部分,锁定解除进行股权转让;

b、在本细则适用的全部行权完毕之后,如有剩余部分,则锁定解除全部由创始股东赎回。

2、激励股权的数量由公司按照如下规则进行计算和安排:

(1)公司股权总数为 。

(2)股权激励比例按照如下方式确定:

3、该股权在在预备期启动之后至激励对象行权之前,其所有权及相对应的表决权归创始股东所有,但是相应的分红权归激励对象所享有。

4、该股权在充分行权之后,所有权即转移至激励对象名下。

5、该股权未得全部行权或部分行权超过行权有效期,则未行权部分的股权应不再作为激励股权存在。

6、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完毕后,公司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另行安排新股权激励方案。

(3)其他公司针对激励对象个人特殊情况所制定的标准业已达标;

(4)对于有特殊贡献或者才能者,以上标准可得豁免,但须得到公司股东会的决议通过。

2、在预备期内,除公司按照股东会决议的内容执行的分红方案之外,激励对象无权参与其他任何形式或内容的股东权益方案。

3、激励对象的股权认购预备期为一年。但是,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激励对象的预备期可提前结束或延展。

(1)预备期提前结束的情况:

b、公司调整股权期权激励计划;

c、公司由于收购、兼并、上市等可能控制权发生变化;

d、激励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发生解除或终止的情况;

e、激励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或/及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f、在以上3.3.1.1至3.3.1.3的情况下,《股权期权激励合同》直接进入行权阶段。在以上3.3.1.4至3.3.1.5的情况下,《股权期权激励合同》自动解除。

(2)预备期延展的情况:

c、由于激励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的规章制度(以下简称“违规行为”),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暂缓执行《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在观察期结束后,如激励对象已经改正违规行为,并无新的违规行为,则《股权期权激励合同》恢复执行。

d、上述情况发生的期间为预备期中止期间。

1、在激励对象按照规定提出了第一次行权申请,则从预备期届满之后的第一天开始,进入行权期。

2、激励对象的行权必须发生在行权期内。超过行权期的行权申请无效。但是,对于行权期内的合理的行权申请,创始股东必须无条件配合办理所有手续。

3、激励对象的行权期最短为【 】个月,最长为【 】个月。

(1)由于激励对象个人原因提出迟延行权的申请;

(4)上述情况发生的期间为行权期中止期间。

6、由于激励对象发生违规行为导致违法犯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违反《股权期权激励合同》的约定,则公司股东会可以通过决议决定撤销激励对象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期权。

a、自第一期行权后在公司继续工作2年以上;

b、同期间未发生任何4.5 或4.6所列明的情况;

c、每个年度业绩考核均合格;

d、其他公司规定的条件。

a、在第二期行权后,在公司继续工作2年以上;

b、同期间未发生任何4.5 或4.6所列明的情况;

c、每个年度业绩考核均合格;

d、其他公司规定的条件。

2、每一期的行权都应在各自的条件成就后【3】个月内行权完毕,但是双方约定延期办理手续、或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情况除外。

3、在行权完毕之前,激励对象应保证每年度考核均能合格,否则当期期权行权顺延1年。1年后如仍未合格,则公司股东会有权取消其当期行权资格。

4、每一期未行权部分不得行权可以选择部分行权,但是没有行权的部分将不得被累计至下一期。

5、在每一期行权之时,激励对象必须严格按照《股权期权激励合同》的约定提供和完成各项法律文件。公司和创始股东除《股权期权激励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外,还应确保取得其他股东的配合以完成激励对象的行权。

6、在每次行权之前及期间,上述四.4、四.5及四.6的规定均可以适用。

7、在每一期行权后,创始股东的相应比例的股权转让至激励对象名下,同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办法证明其取得股权数的《股权证》。该转让取得政府部门的登记认可和公司章程的记载。创始股东承诺每一期的行权结束后,在3个月内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1、所有的股权期权均应规定行权价格,该价格的制定标准和原则非经公司股东会决议,不得修改。

2、针对每位激励对象的股权期权价格应在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之时确定,非经合同双方签订相关的书面补充协议条款,否则不得变更。

(1)对于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行权价格为 ;

(2)对于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行权价格为 ;

(3)对于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行权价格为 。

1、对于每一期的行权,激励对象必须按照《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行权对价,否则创始股东按照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款项与应付款的比例完成股权转让的比例。

2、如激励对象难于支付全部或部分对价,其应在行权每一期行权申请之时提出申请。经公司股东会决议,激励对象可能获缓、减或免交对价的批准。但是,如果激励对象的申请未获批准或违反了该股东会决议的要求,则应参照上述七.1条的规定处理。

(1)激励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发生解除或终止的情况;

(3)激励对象的岗位或职责发生变化,激励对象为公司所做贡献发生严重降低。

2、对于行权后两年内赎回的股权,创始股东按照行权价格作为对价进行赎回。对于行权后两年之外赎回的股权,创始股东按照公司净资产为依据计算股权的价值作为对价进行赎回。

3、赎回为创始股东的权利但非义务。

4、创始股东可以转让赎回权,指定第三方受让激励对象退出的部分或全部股权。

5、对于由于各种原因未行权的激励股权,创始股东可以零对价赎回。该项赎回不得影响本细则有效期后仍有效的行权权利。

6、除8.5条的规定之外,在赎回之时,激励对象必须配合受让人完成股权退出的全部手续,并完成所有相关的法律文件,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受让方按照股权市场价值支付赔偿金。

1、本实施细则的效力高于其他相关的法律文件,各方并可以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解释包括《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在内的其他法律文件。

2、本实施细则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x年,但未执行完毕的股权期权仍可以继续行权。

3、实施细则可按照公司股东会决议进行修改和补充。

4、本实施细则为公司商业秘密,激励对象不得将其泄密,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并不再享有任何行权权利。

5、对于本实施细则,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股权激励培训心得体会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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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一、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股权:指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一定比例的股权对应相应金额的注册资本金。

2.虚拟股权:指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权,虚拟股权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虚拟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3.分红:指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二、协议标的

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甲方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决定授予乙方5%的虚拟股权。

1、乙方取得的5%的虚拟股权不变更甲方公司章程,不记载在甲方公司的股东名册,不做工商变更登记。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权对外作为拥有甲方资产的依据。

2、每年度会计结算终结后,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

3、乙方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比例乘以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

三、协议的履行

1、甲方应在每年的三月份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得出上一年度税后净利润总额,并将此结果及时通知乙方。

2、乙方在每年度的四月份享受分红。甲方应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可得分红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乙方的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四、协议期限以及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1、本协议无固定期限,乙方可终身享受此5%虚拟股权的分红权。

2、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互独立,履行及解除劳动合同不影响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3、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权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五、协议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如实计算年度税后净利润,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

2、甲方应当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

3、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4、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及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

5、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的,或者依据第六条变更、解除本协议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3、4项约定。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情况将授予乙方的5%虚拟股权部分或者全部转化为实际股权,但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协议内容。

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4、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5、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6、甲方公司解散、注销或者乙方死亡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10%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当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协议的生效

甲方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是本协议的前提,《股东会决议》是本协议生效之必要附件。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签署)

全体股东_______________(签署)

股权激励培训心得体会篇五

为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骨干的激励与约束,奖励和留住企业需要的核心、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推动企业员工为公司创造更大价值,依法保障公司股东和员工共享公司成长收益,经xxx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会讨论通过,现发布本办法供遵照执行。

1、对入股前的公司经营不享受权益,不承担风险;入股后与公司股东的股份融合一起,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2、激励股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给公司股东和公司员工以外的人,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其所持股权可内部转让。

3、股权激励员工(以下简称激励对象)不参与公司股东会,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不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力。

4、在工商登记中,并不进行注册资本和股东的变更登记,股权激励不影响股东结构改变,不影响公司注册资本改变。

1、经员工认可,公司从现有的收入和业务中调剂部分现金以及挑选部分业务,合计xxxx万元。该部分业务和现金与激励对象的出资融合一起,从xx年xxx月xxx日起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公司此前的融资款形成的业务一并划转过来,与激励对象的出资融合一起共同经营。

2、前款融合一起的资金,由财务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与未划转过来的业务和资金不发生法律关系。未划转过来的业务和资金由公司原有股东承担收益和风险。

3、公司分配给激励对象的股权暂定为xx万股。经公司股东会讨论通过,可以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增加激励股权。

4、激励对象在认购激励股权的同时,应按照公司规定向公司融资。融资款原则上不低于激励股权,融资款按照xx%计付月利息。

首先由公司员工自行申请认购股份,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后确定可以认购并明确认购数额的员工为激励对象。股东不属于激励对象。

经董事会同意的员工,自行申报认购股份数额。

1、激励对象按照xxx元一股,自行出资购买公司股份;

3、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即丧失激励条件,不享有股权激励权利,不承担激励股权产生的风险。

2、经公司股东会讨论通过,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增加员工激励股权的认购数额。

1、入股后,激励对象的股份与公司股东的股份融合一起,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2、激励对象对入股前的公司经营、公司资产、公司负债不享受权益,不承担风险。

公司所有出资(含股东的出资和激励对象的出资)所产生的收益,每年度结算一次。每年的利润在扣除公司经营管理成本、5%的法定公积金、xxx%的呆坏账准备金之后按照出资比例(包含股东的出资以及激励对象的出资)进行分配。

1、激励对象出现辞职、辞退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其所持激励股权只能转让给公司内部员工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员工比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结算股权受让费用。员工受让他人的股权后,其所持激励股权总额不能超过100万股。

2、激励对象劳动合同终止后将其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受让激励股权的股东的表决权仍按照公司章程办理。

3、公司股东和员工均不愿意受让劳动合同终止后的激励股权,激励对象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结算,公司应在劳动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与激励对象完成结算。结算按照本办法确定的原则进行。结算后公司分两次平均退还出资,第一次为结算后的第xxx天,第二次为结算后的第xxx天。期间不计息。

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公司股东会可考虑激励股权实行股权代理或委托制,由激励对象委托他人代为持股,进入工商登记,真实行使股东权益。具体期限和实施细则由股东会决定。

本办法自xx年xxx月xxx日起试行;

本办法试行期限暂定一年。期满后由股东会讨论决定是否延续。

本办法的修改权、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

股权激励培训心得体会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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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乙方(公司员工、激励对象):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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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鉴于:

1、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3、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东会决议》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之规定,公司同意由乙方出资认购公司______%的激励股权。

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遵守:

一、激励股权的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激励股权:指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权,激励股权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激励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激励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2、分红: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可分配的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包括公司实际股东持有的股权及本协议下的激励股权)的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二、激励股权的总额

1、甲方以形成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同意乙方认购______股的激励股权,认购价款为______元/股,共______元。

2、甲方每年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及对公司的贡献,参照公司业绩的情况,可增加或减少乙方认购的激励股权的份额。

三、激励股权的行使条件

1、甲方根据《股权激励方案》的规定,对乙方进行业绩考核,计算出乙方可分红的比例。

2、甲方在每年度的四月份将乙方可得分红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乙方的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5、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股份以及分红等情况。

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4、5项约定。

1、因公司自身经营原因,需调整公司人员数量或结构,公司有权按上年末每股净资产回购乙方所持全部激励股权。

(1)双方劳动合同期满,未就继续履行合同达成一致的;

(2)乙方因过失等原因被公司辞退的;

3、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可无须乙方同意直接回购乙方所持激励股权,且无需支付对价或只需支付乙方所购价款的______%。

(1)违反规定收受或给他人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6)任职期间违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从事兼职的;

(7)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禁止从事的行为之一的;

(8)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其他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______%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七、协议的生效

1、甲方股东会决议表示同意是本协议的前提,《股东会决议》、《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细则》是本协议生效之必要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其他约定

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互独立,乙方在享受激励股权分红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甲方:

乙方:

日期:

股权激励培训心得体会篇七

除非本方案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2、净利润:指公司年度实收营业收入扣除相应的生产经营成本支出(人员工资、购置设备、原材料、配件、租赁办公场所、支付水电、物业等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3、股权激励计划:指公司股东会于______年___月___日通过的《股权改革(试点)激励计划》。

4、标的股权:指根据本方案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公司限制性股权。

5、授予日:指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激励协议的日期。

6、创始股东:指公司的创始股东_______先生。

1、在公司领取董事酬金的董事会成员;

2、高层管理人员;

3、中层管理人员;

4、公司专业技术骨干人员;

5、由总裁提名的卓越贡献人员。

股权激励对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公司员工总人数的____%,且不包括独立董事,具体人员由公司董事会确认。

本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权享受保底浮动收益,除此以外标的股权不享有其他权利,标的股权不予办理股权工商登记。

1、本方案拟一次性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权的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_________万元(“授予价格”)。

2、保底浮动收益率:本次限制性股权的年收益率为____%-____%之间,公司按季度支付激励对象相应收益,公司根据当季经营状况确定当季的具体收益率,最低年收益率不低于____%。公司于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____日发放上一季度的收益。除此以外限制性股权不享有其他权利,不予办理股权工商登记。

1、自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之日起_____日内,激励对象按照本方案规定的认购价格完成款项的支付。

2、如激励对象未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时间和授予价格足额支付款项的,则视为激励对象放弃获授标的股权。

3、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签署情况及交割履约情况制作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名册,记载激励对象姓名、获授限制性股权的金额、授予日、《股权激励协议书》编号等内容。

1、公司股东会按本方案规定对激励对象进行绩效考核。若激励对象未达标,创始股东将按本方案的规定回购激励对象股权。

2、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认购标的股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1、激励对象应当按公司所聘岗位的要求,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2、激励对象认购标的股权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激励对象获授的标的股权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4、激励对象因股权激励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权利义务。

1、公司与激励对象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退出股权激励。

2、公司与激励对象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解除股权激励。

3、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股权激励即行终止:

(1)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公司出现合并、分立等情形;

(3)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

(4)其他公司认为需要终止本计划的情形。

当公司出现上述任一情形时,由创始股东对授予股权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

激励对象所任职的公司变更为公司的非关联公司的,由创始股东对授予股权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公司股东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1)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与之续约的;

(3)激励对象退休的;

(4)激励对象因公(工)丧失劳动能力的。

(5)激励对象书面申请放弃股权激励的。

6、激励对象发生下列任一情形的,股权激励自动终止,由创始股东对授予股权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

(1)激励对象非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时;

(2)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本人不愿与公司续约的;

(4)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向公司提出辞职并经公司同意的;

(5)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离职的;

(7)激励对象身故的。

1、本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不构成公司对激励对象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激励对象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

2、如果公司或其关联公司股票在境内或境外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导致本方案相关条款与股票上市的相关业务规则内容相抵触,则本方案与之相抵触的有关条款自动变更,以股票上市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3、设立股权考核与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与管理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及股东会汇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