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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名著的读后感范文(18篇)

时间:2024-01-11 10:50:13 作者:念青松

读后感是通过阅读和思考,将自己的想法和感受与书中的内容相结合,形成独特的体验和认识。这里收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

文学名著读后感

苏东坡,他既反对王安石比较急进的改革措施,也不一样意司马光尽废新法,而是主张稳健行事,凡事皆从是否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实际效果出发,不去阿附迎合,不为“新法”或“旧制”所囿,因而在新旧两党间均受排斥,仕途生涯十分坎坷。

苏东坡一向卷在政治漩涡之中,可是他却风光霁月,高高超越于蝇营狗苟的政治勾当之上。他不伎不求,随时随地吟诗作赋,批评臧否,纯然表达心之所感,至于会招致何等后果,与自我有何利害,则一概置之度外了。

苏东坡以儒家思想为本,又能博采佛道之长,奉儒而不迂执,好道而不厌世,参禅而不虚佞。处顺境时不骄惰逸乐,在逆境中能随遇而安,用乐观、洒脱的态度坚持对人生、对完美事物的追求。所以他得以实现从现实人生到艺术人生的转化,使他的坎坷境遇化作充满艺术审美情趣的人生,并体此刻他丰富多彩的文学艺术创作中。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宋神宗的一位侍臣告诉人说,每逢皇帝陛下举箸不食时,必然是在看苏东坡的文章。即便在苏东坡贬谪在外时,只要有他的一首新作的诗到达宫中,神宗皇帝必当诸大臣的感叹赞美之。可是皇上对苏东坡的感叹赞美就正使某些大臣害怕,必使神宗在世一日,使苏东坡一向流放在外,不能回朝。

苏东坡虽然饱经忧患拂逆,他的人性更趋温和厚道,并没变成尖酸刻薄。这正是我们太多的读者喜爱他的缘故。近千年来人们不会从内心爱慕一个品格低劣无耻的作家,他的文字再富有才华,也终归无用。

文学上万古不朽的美名,还是在于文学所给与读者的.欢乐上。苏东坡的作品能使历代人人爱读,而不为短暂的文学风尚掩没,甚至历久弥新,是具有一种我们称之为发乎肺腑的“真纯”。

此刻我最为欣赏的是他那真纯且有无尽趣味的《定风波途中遇雨》:“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你怎能不意会风雨过后不必须有完美的天空是一种境界;不经历风雨,怎样见彩虹是一种境界。可是现实中很少有人像东坡那样在雨中依然微笑,依然“竹杖芒鞋轻胜马。一蓑烟雨任平生”。其实,这才是生命最高的境界,这是用充满洞察力目光蔑视困境时才能拥有的真纯和趣味!

经典文学名著读后感

我四个人物里最佩服的要属孙悟空啦!只见他拿着如意金箍棒大喊着:“俺老孙来也!”每个妖怪听了都连滚带爬的溜个没影。他可不只这么厉害,他还有火眼金睛呢!瞧!他把手贴在额头前,双眼放出金色的光芒,哪个妖精都难逃法掌!我时常幻想若是我有火眼金睛就可以帮助警察叔叔破案了!

悟空虽然厉害,但是也有怕的人……。

“呆子!”咦!这不是悟空的声音吗?他在骂谁呢?哦!原来是在爱骂一头猪啊!不对!不对!应该是大名鼎鼎好吃又好色的猪八戒!在取经的道路上他最轻松了,而且他老和悟空作对,只要唐僧在批评悟空时,猪八戒就火上浇油,真是名不虚传的一头猪。

这四个人物里最老实诚恳的就是沙僧了!

沙僧不仅老实而且也时常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过呀!他也有个缺点。那就是和唐僧一样,分不清好坏,这可急坏了悟空!

他们不怕挫折,不畏艰险,最终取得成功可真谓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啊!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是呀!这句话真是言之有理!不信,你看,唐僧他们师徒遇到重重危险,可最终还是突破危险,取得成功。

在取经的道路上,四人经历种种困难,都齐心协力,团结一心去克服,这种团结的精神可真令人敬佩呀!

文学名著读后感

颜良横刀立马于门旗下。见宋宪马至,良大喝一声,纵马来迎。战不三合,手起刀落,斩宋宪于阵前。曹操大惊曰:“真勇将也!”魏续曰:“杀我同伴,愿去报仇!”操许之。续上马持矛,径出阵前,大骂颜良。良更不答话,交马一合,照头一刀,劈魏续于马下。操曰:“今谁敢当之?”徐晃应声而出,与颜良战二十合,败归本阵。诸将栗然。曹操收军,良亦引军退去。

操见连斩二将,心中忧闷。程昱曰:“某举一人可敌颜良。”操问是谁。昱曰:“非关公不可。”……操大喜,遂差人去请关公。关公……来见曹操。操叙说:“颜良连诛二将,勇不可当,特请云长商议。”关公曰:“容某观之。”操置酒相待。忽报颜良搦战。操引关公上土山观看。操与关公坐,诸将环立。曹操指山下颜良排的阵势,旗帜鲜明,枪刀森布,严整有威,乃谓关公曰:“河北人马,如此雄壮!”关公曰:“以吾观之,如土鸡瓦犬耳!”操又指曰:“麾盖之下,绣袍金甲,持刀立马者,乃颜良也。”关公举目一望,谓操曰:“吾观颜良,如插标卖首耳!”操曰:“未可轻视。”关公起身曰:“某虽不才,愿去万军中取其首级,来献丞相。”张辽曰:“军中无戏言,云长不可忽也。”关公奋然上马,倒提青龙刀,跑下山来,凤目圆睁,蚕眉直竖,直冲彼阵。河北军如波开浪裂,关公径奔颜良。颜良正在麾盖下,见关公冲来,方欲问时,关公赤兔马快,早已跑到面前;颜良措手不及,被云长手起一刀,刺于马下。忽地下马,割了颜良首级,拴于马项之下,飞身上马,提刀出阵,如入无人之境。河北兵将大惊,不战自乱。曹军乘势攻击,死者不可胜数;马匹器械,抢夺极多。关公纵马上山,众将尽皆称贺。公献首级于操前。操曰:“将军真神人也!”

颜良武功如何?让三个武将与其交手。号称吕布手下猛将的宋宪,战不三合,被斩于阵前;愿为同伴报仇的魏续,只一合,被劈于马下;此时还敢前来应战的徐晃,倒是战了二十个回合,最终也败归了。三员大将,二折一败。作家用与武将的对阵正面显示了颜良的勇猛,除了用动作正面描写外,还进行了侧面烘托:这里借用的是曹操的反应,初见颜良十万精兵排成的阵势,曹操就“骇然”了;后见斩了宋宪,操“大惊”。能够让阅战无数的曹操“骇然”“大惊”,足见其军事能力的不同凡响。这就正面、侧面,多角度、多方法充分显示了颜良卓越的将帅才能。

但就是这样一个让人丧胆的名将,在关羽眼里不过是“土鸡瓦犬”“插标卖首”之流,语言描写表现了关公对他的`藐视。接下来,关帝于百万军中,波开浪裂,一刀刺其于马下,并下马割了首级,继而上马返回,整个过程如入无人之境而又快如迅雷,令在场的所有人目瞪口呆。这段描写让他威猛、果断、武艺超强的形象跃然纸上,栩栩如生。

颜良没遇到旗鼓相当的对手,连赢三场,以及主帅曹操的忧闷,都是为关羽设置的典型环境。造神需要设置神的环境,可以说,关公成了神,完全得益于罗贯中这一次以及之后的不断渲染、神化。

文学名著读后感

《美国悲剧》一书是西奥多·德莱赛(theodoredreiser)所写的一部长篇小说。描写的是克莱德·格里菲斯受社会上邪恶风气影响,逐渐蜕变,堕落为凶杀犯,最后自我毁灭的全过程。

小说共分三卷:第一卷描写克莱德这个天真幼稚的青年人怎样受到外部世界的腐蚀与毒害,逐渐演变成一个玩世不恭、怙恶不悛的人,一直到汽车碾死一个女孩,逃离堪萨斯城为止,这是小说的准备阶段。第二卷描写克莱德与富商伯父萨缪尔·格里菲斯邂逅后,以穷亲戚的关系来到莱克格斯厂内充当工头的助手,随后陷入与穷女工罗伯达,阔小姐桑德拉的三角恋情,为了高攀桑德拉,克莱德甘愿违背自幼接受的基本道德准则,牺牲罗伯达,于是,他就通过翻船阴谋干掉了罗伯达。事后,克莱德却落荒出逃,逍遥法外。第三卷主要描写案发后,克莱德如何被捕入狱,受审和定罪,期间还穿插着美国两党和司法机构利用克莱德一案大搞政治投机的丑闻。最后经过终审判决,克莱德被送上了电椅。小说结尾处,还描写牧师出场,为临终之前克莱德寻求灵魂拯救的故事。

《美国的悲剧》是我所看过的一部比较感人的作品,社会的不良风气对一个人的影响如此之大,可以使一个人蜕变如此也是必然的。在一个物欲世界中要想保持自我是很难得,但我相信还是有这样的一批人,他们在世俗的世界中保留着自己的一份纯真和执着,我想他们是最清醒的。

文学名著读后感800

有这样一本创造了奇迹的书,为什么说它创造了奇迹呢?因为它记载了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生育和死亡,而且它创造于十八至十九世纪之间,在那个时期,昆虫学家的“田野实验”是不被认可的,昆虫学家们只是将昆虫做成标本,睁大眼睛观察,却不考虑真正的昆虫的习性与本能,这本书的作者就是敢于冲破传统思想的昆虫学家——法布尔。

初看这本书的题目,还以为是一本科普读物或是观察记录什么的,所以并没有在意,只是漫不经心的去阅读它,可当我读了才不到一半的时候,我便被它深深的吸引了。

于是,昆虫的颜色是从哪里得到的?蝗虫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这些问题久久萦绕在脑海里,使我不得不如饥似渴的读完了它。

这本书使我受到了无数的启发。

蝉,这位大自然的歌唱家,虽然在炎炎夏日为我们带来了高昂的歌声,可人们似乎并不喜十分欢它。

法布尔抛开世人对蝉的看法,开始了他对蝉的研究。

很快,他便发现蝉是一位自食其力的勤奋者。

反之,被人们授予极高荣誉的蚂蚁竟然是凶悍的劫掠者,它们将蝉辛苦寻得的食物一抢而光。

这使我懂得看待问题时不能光依据别人对待此事的看法,而要自己去寻觅真正的答案,并且要从不同的角度去发现,钻研。

寄生虫,这种似乎被世界上所有人所唾弃的昆虫很快也成了法布尔的研究对象。

在人们看来,它们天生懒惰,靠夺取别人的劳动成果来维持自己的生存。

但法布尔在妥协此看法的同时也发出了不一样的声音。

他认为从本质上来说寄生不是一种享受,而是一种行猎行为。

表面上是坐享其成,但实质上寄生虫付出了劳动。

他还举了几个例子来证明了这一观点。

为寄生虫家族洗去了千古罪名。

法布尔这种求真精神使我大受感动,他不论昆虫们曾经作了什么,只从自己的实验里去真正的了解他们。

法布尔的这部书,咋看起来是非常枯燥无味的,可当你深入去了解它,你便会发现,法布尔不仅是一位昆虫学家,还是一位作家!“萤火虫的光是白色的,非常柔和而且幽静,没有一点儿刺激,就像星星的光华被这只小小的昆虫给收集起来了一样。

让我们怀疑天上的星星原本就是无数萤火虫在那里睡眠。

”如此一段优美的文字正是出自法布尔之手。

因此,人们赞誉法布尔“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美术家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书写”。

总而言之,《昆虫记》这部书给了我无数的乐趣与无数的启发,我认为这是一部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的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体会和感想,一定会知道的更多。

《感悟父爱母爱》这本书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好大的震撼。

读过书中这些文本的我,难以抗拒他们的魅力,他们蕴含着的`深切的情感,让我心里感受到爱的力量,爱的伟大!

这本书围绕“父爱到永远”、“比血还浓的母爱”、“妈妈的心”、“父亲的高度”、“妈妈的纯净水”这五个题目,讲述了1个又1个感动天下所有人的小故事。

书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是《父亲的背》这篇文本。

文本首要描述了作者钟头间双腿残疾,从小就在父亲的背上长大。

父亲为了实现儿子的“音乐梦”,背着儿子走了很长很长的一段路,最后圆了儿子的梦。

对啊!

妈妈的爱承载了儿女对日常的希望和人生的梦想,如同宽广深厚的土地,默默地承受和奉献,孕育出人间最漂亮的花朵、丰硕的果实。

父爱重如山,母爱深似海。

书中的另1个关于母爱的故事——《人生的姿势》,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从文本的题目虽看不出与母爱相关,但资料却十分感人:一对夫妇为了庆祝小孩的生日,决定去登高达7000米的雪山。

在登山的途中他们遇上了危险,妈妈为了爱护自我的小孩,离开了人世。

读完这篇文本后,我忍不住流下了眼泪,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想:世上还有比这更伟大的感情吗?爱,在好多时间往往表现为一种姿势。

父爱母爱的姿势总是那么令人感动。

坚信每个妈妈都有这种“爱的姿势”——雨中为儿女撑伞的姿势、厨房中精心做饭的姿势、在校园外等待着还在考试的小孩出来的姿势……妈妈用相异的姿势表达着对儿女的爱,而这种爱,作为儿女,几乎是无以回报的。

“妈妈的恩惠就不是恩惠吗?”这是书中的一句话,对这句话,我的理解很深:在日常中,妈妈是伞,我们是伞下的小孩;妈妈是豆荚,我们是荚里的豆子。

我们在妈妈的翅膀下长大,妈妈给了我们无穷无尽的爱,但是我们又有谁把妈妈的恩惠放在心上呢?他们养育我们的时间,我们在羡慕同伴手中的玩具;他们守护在我们病床前的时间,我们想的是外面世界的自由;他们为我们的失意而忙碌奔波的时间,我们在埋怨世道的不公……但是,我们很少认真地想想我们的妈妈在想什么、在为我们做些什么。

从现时开始,让我们把妈妈对我们的恩惠放在心上吧!

读了《感悟父爱母爱》这本精品美文,真的使我受益匪浅!我暗暗下定决心:今后,我务必要孝敬、回报自我的妈妈,用心领悟,做1个品德兼优、热爱祖国的好少年。

我爱我的妈妈!也愿天下人都爱自我的妈妈!

每个人都体会过父母的慈子和教诲。

当我读着这本家书,感到的是一种另一番教诲,我似乎找到了另外一种父母之子,这也是大多数子女所体会不到的。

这也许是这十年对她子慕不减的原因吧。

是那一封封家书,就象一次次珍贵的谈心,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我像一个乖孩子在感受着,聆听着,用心铭记着。

傅雷是我国著名文学翻译家、文艺评论家,他是一个博学,睿智,正直的学者,极富个性。

母亲朱梅馥是一个具有东方文化素养,又经西方文化洗礼,既温厚善良,又端庄贤淑的东方女性。

父亲傅雷对当今中外的文学、音乐、绘画、涉猎广泛,研究精深,个人的文化修养极高。

而他培养的对象又是从小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终于成长为国际大师的儿子傅聪。

他深刻懂得,艺术即使是像钢琴演奏也需要严格的技术因素,但绝不是“手艺”,而是全身心、全人格的体现。

他教育儿子说:“我始终认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人”,要把一个“人”’尽量发展,没成为艺术家之前,先要学做人,否则,那种某某家无论如何高明,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的贡献。

一个纯粹投身艺术的人,他除了艺术和个人的人格,已别无所求。

读了《傅雷家书》之后,真为傅雷先生对人生的如此认真和对子女的如此关爱而感动万分。

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穿衣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

为人父母的可以从中学习到教育子女的方法,学艺术的特别是学钢琴的可以从中学习提高技艺的方法,对解放初期至文革这段历史感兴趣的朋友也能从傅雷这位当事人的描述中得到一些了解,而此书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加强个人修养。

从家信的话语中看出傅雷是一位对自己要求极严格的人,有些方面甚至有些刻薄自己的味道,傅雷让儿子立下的三个原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

爱子教子的精神令人感动。

有人认为书信是最为真切、自然和诚实的文字。

是啊,因为写下的一切文字都是即时即刻的内心所想,思想到哪里,文字就到哪里。

给亲人写信更是如此,而且是他敢于剖析自己,在子女面前承认错误,从自身的经历中给出经验和教训。

所以,我想读傅雷家书我们读到的应该就是傅雷自己吧。

傅雷在子女的教育上也是因材施教的,在对傅聪音乐上的教育上,原先是强调技巧、而后反复要他能真正领悟作品本身,这也就是凡事多从“为什么”的角度思考问题,从而看到事物的本质。

傅雷在教育子女中自身的思想经历也在不断的提高,在傅雷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中西二种文化融合的思想。

高尚的父母培养出成功的儿女。

傅雷夫妇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的两个孩子,都很有成就。

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了我强烈的感染启迪。

读了傅雷家书后,我懂得了许多,我更了解父母了。

这本书不仅是一本教育书,也是一本可以拉近父母与孩子的一本书,让孩子更了解父母,让父母更了解孩子。

文学名著读后感

水浒传伴我12年我读水浒是上万遍,因为里面哪智慧的结晶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

水浒传是古人运用梦想构造出来的,里面的人豪迈又大气。还有人物足智多谋,例如吴用他是宋江的军师神机妙算,为宋江立下汗马功劳。而且宋江风度翩翩,对兄弟和手下重情义,深得手下和兄弟的信任。

深山上的一百零八位好汉也不是浪得虚名,他们个个武艺高强,如豹子头林冲、花和尚鲁智深等。

每当我合上书我都会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水浒传那么受欢迎,后来我才明白因为水浒传是一个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我为是中华民族人而骄傲。

文学名著读后感

这本《经典古文60篇》通过故事、古文告诉了我许多道理,比如:怎样学习成绩才好、要尊敬师长、耍小聪明是行不通的、要爱学习、爱生活,还有要怎样做人………。它交给我的道理数都数不清。我印象最深的一篇古文就是《劝学》了。

《劝学》的讲的是学习的意义。文章一开篇就引用了君子的话“学习不可以停止”,这是全片的中心。接着又从几个方面具体叙述了学习的重要性:

1、用“青出于蓝”的比喻,说明学习能使人进步、提高,学生也可以超过老师。

2、以木匠取材的事例,说明学习可以改变人的气质。

3、以木料用墨线可以取直,刀剑磨了之后会锋利的比喻,说明人如能博学多识,并能天天反省检查自己,就能提高道德修养。

而后面的第二段又告诉了我们几个道理:

1、空想不如学习。整日冥思苦想,不如学习一会儿得到的东西多。

2、要善于利用外物,借助工具学习。有修养的人,也并非天生聪明,只是在学习上善于利用工具罢了。最令我受启发的是第三段,第三段讲了学习的态度。这里强调了三点:

2、学习要勤奋不息,持之以恒,就如“铁杵磨成针”的道理一样。

3、学习要专心致志。就像蚯蚓,它既无尖利的的.牙齿,也无坚硬的骨头,但它却能钻到几十米深的地下,靠吃土,往下饮深泉,关键在于它用心专一。

文学名著读后感

人怎样活着才会有意义?我相信大家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后会找到答案。

《鲁滨逊漂流记》主要记述了鲁滨逊有很好的生活,但他不安于现状,要出去闯一番新天地。航海时船遇风浪,一船人都沉入海中,他却幸存下来,来到了一个从没有人到过的荒岛。他把遇难船只上的东西一一搬上岸,又建造了自己的房屋。他在岛上打猎、喂山羊、种水稻和小麦,他成了这个荒岛真正的主人。一晃就是二三十年。来了吃人的人,他救出了被吃的人,于是,岛上有了他的仆人,被救的星期五。吃人的人不断地到来,他又救了一个白种人,他的岛屿越来越兴旺。当他救起船长时,他乘这只船离开了荒岛,回到了离别三十五年的祖国——英国。

读了这本书,我读出了鲁滨逊敢于挑战的精神。鲁滨逊原本生活在一个很好地家庭里,但他为了能够闯一番新天地,毅然决定航海,去挑战它;在荒岛上他什么也不会做,但为了生存,他挑战了很多事情:打猎、种小麦......如果我是鲁滨逊,我一定会生活在这个很好地家庭里,而绝不会航海,因为我没有那种敢于挑战的精神。

读了这本书,我读出了鲁滨逊的勇气。鲁滨逊经历了两次航海后,已经知道了它的危险,他本来是可以回家的,但他却没有,他并不惧怕,进行了第三次航海,而且当他看到死人骨头后,并不是一直躲在屋里,而是从被吃的人中救出了星期五。如果我是鲁滨逊,当看到死人骨头后,一定会全身发软,躲在屋里,乞求野人不会找到我。因为我没有鲁滨逊那样的勇气。

读了这本书,我读出了鲁滨逊的.智慧。鲁滨逊在荒岛时,处处体现了他的智慧。如果鲁滨逊没有智慧,那他是如何建造房屋的呢?如果鲁滨逊没有智慧,那他是如何打造桌椅的呢?如果鲁滨逊智慧,那他是如何种植庄稼的呢?从他做面包可以体现出他的智慧;从他做陶器可以体现出他的智慧,从他做伞帽可以体现出他的智慧。如果我是鲁滨逊,我一定不会做出那么多东西,因为我没有鲁滨逊那样的智慧。

读完这本书后,鲁滨逊的勇气、智慧、力量、乐观、自信以及他永不放弃、敢于挑战的精神,已经埋藏在我心中。《鲁滨逊漂流记》让我明白了,人应该学会生存,拥有智慧、力量、勇气、乐观、敢于挑战、坚持自己的信念。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活得更有意义!

名著读后感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文学名著读后感

我当时就蒙了,心想:不会吧,这么难!到底怎么写呀?妈妈仿佛会了读心术,笑着对我说:“仔细想一想,老师在课堂有没有讲过相似的题?”我一想,说:有倒是有,不过老师讲的是三位数,这个是四位数不一样。”妈妈笑着说:“方法是一样的,自己琢磨吧!”妈妈转身去阳台看书了。

我心想:我不是刚看完《居里夫人》吗?居里夫人为了提炼纯镭,和她丈夫在棚屋夜以继日的工作了四年,我这点苦算什么?他们比我苦上万倍!失落可不是我的风格!我的“自信值”回复满了自言自语道:“老师提醒过为了使这个数最大,千位上得写9百位上得写8,而且能被九整除这样符合条件的只有:9801、9810、9837、9873、9846、9864,这几个数。其中9801不能被8整除、9810也不能被8整除、9837不能被7、8整除……这样计算下来只有9864符合所有条件所以答案是9864.”我把计算过程全都抄在书上,然后高兴的说:“妈妈!我算出来了,现在觉得非常简单,这么说我还要谢谢居里夫人呢!是她的精神影响了我!”妈妈笑着说:“不错,看来名人的影响要比我吵强!所以以后还要买更多这样的书。”哦!不就家里的书我都觉得太多了,再买我都受不了了!”听完我的这些话我和妈妈都笑了。

文学名著读后感

《鲁滨逊漂流记》是“欧洲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晚年时代创作的一部小说。他塑造的鲁滨逊是一个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一个理想化的英雄。他不仅赋予鲁滨逊种种人类优良的品质,像勇敢、坚强、聪明和热爱劳动,并使他具有一个“理想的”资产者的所应有的实干精神,宗教信仰和严谨等。作者用生协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使故事具有强列的真实感。

拜读这部小说后,我不仅对作者独特的写作手法和丰富的想象力大为赞叹,更对鲁滨逊这一人物在坎坷经历中表现出的刚毅、坚强不屈的品格钦佩至极。

我深刻体会到,鲁滨逊有如此丰富多彩的经历,与他的实干精神和坚强性格是分不开的。而我正是缺乏这种精神和品格。

我早已习惯了父母为我创造的优越条件。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爱过生活的磨励,根本无法体会到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成天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只会空谈理想,缺乏认真扎实的奋斗精神。

在学习中,我常碰到一些困难,但这点困难与鲁滨逊独自生活在荒岛上碰到的艰难险阻相比,是微足不道的。他能用双手创造奇迹,我为什么不能鼓起勇敢战胜困难呢?读过样一个富有冒险精神的英雄的传奇生涯后,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奋斗的精神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

那么从现在起,我应该坚强、勇敢,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向对美好生活。

名著读后感

想必大家都明白这本《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在那里,每一个灵动的文字都是一节美妙的音符,每一篇动人的文章都是一道永驻心底的风景。

作者鲁迅:1881―1936,原名周樟树,后改名周树人,自豫山、豫亭,然后改名鲁迅。我们明白,毛主席对他有很高的评价: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被称为“民族魂”。

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忙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

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趣味!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明白,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

在那里还有许多著名的文章:琐记、呐喊,狂人日记、阿q正传、仿徨……。

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名著读后感

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世界名著后,心中十分震撼,对主人公鲁滨逊产生了深深的钦佩之情。

这篇文章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写的是鲁滨逊离家三次航海的经历。第二部分是小说的主体,写鲁滨逊在荒岛上的种种经历。第三部分是写主角离开荒岛之后的事情。这三部分中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第二部分。

在第二部分中,主角鲁滨逊在荒岛上不屈不挠,披荆斩棘,克服种种困难,不放弃任何活下去的机会,一路向前:开始时,鲁滨逊没有住所,只能躺在一棵树上睡觉,但躺在树上十分危险,稍不留神就会掉下去,而且可能受到野兽的袭击,可鲁滨逊坚持了下来,一天又一天,后来还为自己搭建了一个住所;有一次,他在岛上遇到了地震,附近的小岛都沉了下去,他所在的荒岛也有很大的损失,鲁滨逊慌张极了,但他没有丧失信心,勇敢地和地震“作斗争”,后来地震终于过去,鲁滨逊脱离危险;还有一次,他生了一场大病,连续病了好几个星期,在这期间,鲁滨逊发烧不断,意识恍惚,甚至连走路都摇摇晃晃,找水更是十分困难,但鲁滨逊并没有放弃活下去的希望,坚持找能治好病的药,一次又一次地昏倒,再一次又一次地振作起来,终于,围绕在他身边的病魔离开了……最终他凭着坚强的意志,克服了种种困难,离开了荒岛。他这种斗争精神令我十分敬佩。

不光是在小说中,在生活中这种精神也是存在着的,比如说:解放军叔叔与敌人抗战到底,最终获得胜利;霍金身患残疾,却没有放弃研究,成了一位伟大的科学家;高士其身残志坚,但还是写出了许多不朽的作品……他们充满斗争精神,才能成功。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告诉我这样一个道理:充满斗争精神等于拥有了一个美好的未来。

文学名著读后感

暑假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安徒生童话》。在这个假期里我一直都在读这本由著名的童话作家安徒生写的童话书。这本童话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没有之一。

《安徒生童话》这本书里面有一百多篇作品,在它里面的作品有《丑小鸭》,《皇帝的新装》,《卖火柴的小女孩》《海的女儿》等等。其中我最喜欢读的是《踩着面包走的女孩》,故事中的主人公英格尔是一个穷人家的女孩子,但她非常骄傲,不知道珍惜粮食,死后沉到地狱里被教训时被一个女孩的善良行为所感动,最终心灵被感化了。

《安徒生童话》中还有一个故事是《玫瑰花精》,故事讲的是一个玫瑰花精在晚上,因为太晚,玫瑰花已经合上了,他没有地方过夜,不过他看见了一个小亭子,周围长满金银花,于是就想进去睡一觉。这时来了一对年轻的恋人。

“我们只能分开一段时间了。”男子说,姑娘拿出一朵带有花精的金银花送给男子,男子走后被姑娘的哥哥杀了。于是花精告诉了姑娘,姑娘十分伤心,后来她的哥哥还想杀她,可是后来花精们把坏哥哥杀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

读完《安徒生童话》,我仿佛走进了童话世界感受到了美好的.愿望,懂得了人与人之间的爱。

读了《安徒生童话》,我似乎又进入了另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安徒生童话》里的作品读起来令人精神愉悦。

作者安徒生是我一个很敬佩的人,因为他生于1805年4月2日,父亲是一个鞋匠,很早去世,安徒生童年受尽贫困的折磨,他从小热爱写作,1827年发表了第一首诗,在哥本哈根上大学的时候发表了第一部作品。他一共写了160多篇童话故事,作品被译成80多种语言,超级棒!

我喜欢《安徒生童话》,因为他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和启发。他的文章里有许多佳句好词,我们可以慢慢积累起来,用到自己的作文上去。他还告诉我们要学会勤劳勇敢,学会热爱生活,也要学会做事有始有终,不能半途而废。

文学名著的读后感

读书是唯一的娱乐。不把时间浪费于酒店、或任何一种恶劣的游戏,对于事业的勤劳,仍是按照必要,不倦不厌。为了大家学习方便,小编特地准备了文学名著的读后感5篇,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欢迎借鉴学习!

今天的阅读课上,我阅读了《红楼梦》。第五回的“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是被我读过无数次的一部分。尤其是“金陵十二钗判词”。正册开篇即是一首写薛宝钗、林黛玉的诗,第一句是“可叹停机德”,毫无疑问,这是描画宝钗的诗句。“停机德”典出《乐羊子妻》,故事说的是乐羊子弃学回家,其妻见状立即剪断正在织的布匹,用一规劝乐羊子用功读书。于是后人用“停机德”来赞美封建恪守相夫教子的“妇道”的女子。用“停机德”来形容宝钗之德,恰倒好处。宝钗正是这样一个严格遵守封建礼法制度,并时常规劝宝玉走仕途经济之道的大家闺秀,贾府上下无不称赞她。然而曹雪芹在判词中却用了一个“叹”字,明显表达了对宝钗的否定态度。的确,按照曹雪芹民主、进步并带有资产阶级倾向的思想来看,这样一个封建没落贵族的维护者,应当作为民主进步思想的反例,给予否定。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待宝钗,她又是一个十分让人喜欢的人物形象。这个侧重点就是薛宝钗的人际交往能力。薛宝钗初入贾府不久,就博得了众多下人及其他贾府主子的一致交口称赞,这不是她生来就惹人喜爱,而是她出色的交际能力产生里她在众人心中的美好地位。

记得在几天前的军训中,我们听了沈主任的礼仪知识讲座,由讲座中提出的每一条标准来在薛宝钗的行为准则上做比较,会发现惊人的吻合。也就是说,薛宝钗的一言一行不仅在封建社会中符合礼法章程,并且在现代社会中,也有大量的相符之处。

当今的社会,是一个人文主义思想浓厚的社会,因此即将迈入社会的年青一代,能合理处理人际关系上十分重要的一条素质标准。因此,适当地在薛宝钗身上吸取一些正面的人际交往能力,也是可取的。现代思想越来越强调辨证看待问题,看待事物,因此,我们在否定应当否定的事物后,也应将有利的思想深入其中提取出来,合理利用。

第一次阅读《哈姆雷特》这部世界文学巨著,约估摸是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父亲学外语出身、很喜欢外国文学名著,又对我管教极严,规定了阅读书目,当时就选择了这本书。现在重新拾卷,想到《王子复仇记》书籍本身讲述的就是王子为父报仇的历程,而身为读者的自己又是在父亲的启发下接触此书的,于是,在翻开书本时,不禁为这种奇妙的偶然而产生一种近乎“百感交集”的感受。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英国剧作家莎士比亚创作的四大悲剧之一,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是在中世纪的北欧国家丹麦,故事的主人公是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剧中人物也以丹麦王室和大臣及其家庭成员为主,讲述了王子哈姆雷特为父报仇的艰辛历程。

作品的开篇地点是厄尔锡诺的城堡露台,借士兵和哈姆雷特挚友霍拉旭之口讲出了举国戒备的原因——先王与挪威王依决斗获胜而获得土地,挪威王之子急于为父报仇、招兵买马,引发丹挪两国争端以致战争阴云密布,为丹麦先王鬼魂出现的原因——“前世孽障未尽”做了交代,鬼魂也随之出现,游走在城堡露台。与孤独的先王形成对比的是,先王的弟弟克劳狄斯在继承王位后迎娶了哈姆雷特的母亲、王后葛特露,举国欢庆新王大婚的盛景掩盖了先王逝世的悲痛。新婚之夜的宴会上,只有哈姆雷特一个人郁郁寡欢,为母亲的迅速改嫁而不满,“短短的一个月以前她还哭得像个泪人似的……她就改嫁给了我的叔父……”幽怨的情感溢于言辞之中。新王面对哈姆雷特的愁容,说出了“你是王位的直接继承者……我要给你尊荣与恩宠……”之类的话来安慰他,但无济于事。新王怀着对篡位的深深不安对哈姆雷特给予王位传承的许诺,妄图以此赢取哈姆雷特的忠诚,但实际对王子有着极大的担忧。而哈姆雷特对自己叔父的评价中也可以看出,对于功绩、德行远不如父亲并占有自己母亲的叔父,王子本人是极其蔑视和鄙夷的,这些情感中似乎也包含着对叔父取得王位合法性的某种怀疑。

在得知父亲鬼魂出现的消息后,哈姆雷特迫不及待地前往露台查证。果然遇见了鬼魂,而此前一直沉默的鬼魂的开了口:“必须替我报仇。”鬼魂向哈姆雷特讲述了先王遭到自己兄弟阴谋谋害、夺取王位和霸占爱人的可怕真相,悲剧就此埋下祸根。哈姆雷特心中的疑问得到了证实,复仇之路由此开始。

整部书是一个无比宽广的花园,而其中的每一节文字都是一个精妙的角落,随意翻到哪一页,都能找到你所赞叹不已的精妙文字。这就是本书的奇妙所在,浩瀚之中不失之于细节,天马行空而自有节奏。

这样的书,可以一遍又一遍地读,每一次读起,都会有新的收获,体会到新的精妙之处,这就是经典的魅力。

我看了一本书——《城南旧事》。是林海音所写的,讲述了她童年在城南时的故事。

在北京的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一家。在胡同里,英子的第一个朋友是常痴立在胡同口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后来,英子帮助秀贞找到了小桂子。与秀贞相认后,带她去找爸爸。后来英子一家迁居,英子又结识了个朋友。为供弟弟上学而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不知道他是不是好人。英子捡到个小铜佛,被警察发现,抓走了他,英子很难过。后来,兰姨娘来到林家,英子发现爸爸对她感情不对,很伤心,想了个办法,把兰姨娘介绍给德先叔,他们俩相爱后乘马车走了,爸爸很难过。英子九岁那年,奶妈的丈夫来到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掉进河里淹死了,而女儿被丈夫卖人了,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不管自己的孩子而来伺候别人,后来,宋妈被丈夫用小毛驴接走了。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

本书写了老北京形形色色,其间英子经历了成长,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走进故事:“疯女人”秀贞、好朋友妞儿、供弟弟上学而做小偷的哥哥、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人物,也是教会她道理的人。书中,英子用自己的眼光去看这个社会。对那些人和事,她有着特别的理解和看法。她有分不清的事,比如分不清海和天,她觉得太阳是从大海上升起来的,但它也是从天空中升起来的。她身上有种宝贵的东西,就是有颗助人为乐的心。她为了让人一家团聚,竟把妈妈的手镯给他们做盘缠。这让我想起一句俗语: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祖国渐渐强大,地主现在也没有了,大家都生活在幸福的生活中。在《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这一篇中我悟出一些道理:遇到挫折时,不能向挫折低头,要勇敢地向前。像我们学生,如果一次考试考砸了,不要害怕,要努力读书。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要好好读书,就能进步。

生命不在于长度,在于厚度!人生是美好的,会得到,也会失去。热爱学习,热爱生活,你会发现生活是美好的,就会发现人生的真谛!

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狼王梦》。这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我之前读了很多小说,都是皆大欢喜的结局,而《狼王梦》,却是一个比较悲凉的故事。虽然它是悲剧,我却从中深深感受到一份坚强而伟大的母爱。

在尕玛尔大草原上,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大公狼黑桑的遗愿,希望能将自己三公一母的狼崽培养成狼王。而上天仿佛总跟她作对,不断地给这位母亲带来一连串的不幸。紫岚最疼爱的是大狼崽黑仔,然而他才刚过半岁,就在一次意外中,被从天而降的金雕抓走了。看到黑仔的离去,我的心也跟着难过起来,我对妈妈说黑仔真可怜,妈妈却告诉我说,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离开,紫岚才是伤心欲绝的人。她能不能面对这次打击呢?我继续读下去,紫岚并没有哭,她依然咬牙继续保护和抚养其他孩子,真是一位坚强的母亲!没过多久,二崽蓝魂又在一次学习捕猎中不幸踩到了冰冷的捕兽夹。母狼紫岚为了不让蓝魂惨死在猎人手中,她也相信比起失去自由,死亡才是狼的归宿,于是她带着巨大的悲痛,亲自咬住了蓝魂的脖颈,结束了他的生命。读到这里,我似乎都能感受到母狼内心的绝望。接连死去了两个孩子,紫岚却依然没有放弃,让她如此坚强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黑仔和蓝魂离去了,紫岚把希望都寄托在三崽双毛身上。双毛生性胆小软弱,要把他培养成狼王,需要投入更多的心血。紫岚采取了激将法,每天像对待奴隶一样对待双毛,不断刺激他、激怒他,终于,双毛被逼急了,他狠狠扑向紫岚,咬住她一条腿和她拼命。紫岚失去了一条腿,却带给了双毛战斗的胆量。但是,最终双毛还是在挑战狼王的战斗中失败了,惨死在狼群的围攻之下。

千辛万苦养大的三个公狼崽,全都死去了,但是紫岚却从未掉过眼泪,只是咬咬牙,将内心的苦涩放在心底,自己默默地承担。正是这种伟大的母爱,才让紫岚如此坚强。

文学名著读后感

父母、老师常常教育我们: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自从我读了美国盲聋女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才更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写了海伦对光明那热切的渴望和对人生的感慨,让读过这本书的人和她一起分享海伦人生中的酸甜苦辣。书字里行间,无不洋溢海伦·凯勒对生活的热爱,她用热情的态度劝戒世人应该珍惜享有的一切。她希望拥有三天的光明去看尽世界的一切景观。海伦·凯勒想看的事物实在是太多太多了,然而这只不过是一个梦。

"要是人把活著的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该有多好啊,那就更能显示出生命的价值,然而人利用时间和享受时间却是有限的"如果每个人都可以充分利用每一天的话,那这将会是一件多么令人高兴的事情啊!三天光明,对于常人来说只是人生中的短暂的一刻。对于双目失明的海伦来说,却是可想而不可及的。三天光明,对于那些碌碌无为的人,无非是在漫无目的地游玩著,他们追求的生活还不如那些乞丐,至少还知道去要饭。而目前青少年学生中也有这么一些人,拥有舒适的生活环境,良好的学习条件。但他们不是去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而是吃不得半点苦,把学习当成一大苦差,无心向学。对于学习,他们总是不屑一顾,不是以积极的态度去勤奋学习,努力拼搏,而是哀叹命运对于自己的不公,责怨上天没有赋予他们聪颖的天资、超人的智慧,让他们能一举成名天下知。现在的社会是靠知识才能生存的'社会,没有知识的人是不可能在社会上有一席之地。如果我们可以好好学习,让学问把大脑给占据的话,就可以为以后的道路铺上一层石头了!

很早以前,就听说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一本值得读的好书。所谓闻名不如见面,前不久,我就读了这本好书。

名著读后感

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以冒险为主的书,书名叫《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主要说主人公——鲁滨逊,因种种原因独自一个在一座荒无人烟、远离大陆的小岛近三十年的故事。期间,他不但遇到吃、住的问题,到了后来还受到了野人的威胁。即使困难重重,但鲁滨逊从没放弃对生活的追求,最后他和星期五在一位船长的帮助下,回到了阔别多年的家乡。

他们的坚强、他们的永不放弃,不但征服了全场观众,也征服了现场裁判。带伤的张丹最终拼得了一枚宝贵的银牌,这时全世界都感动了!

其实,学习,或许有时我们的成绩并不理想,我们有时也会失败,但只要我们坚持、只要我们不放弃,那么,一切皆有可能!

名著读后感

因为与宾利相比,达西不易亲近,所以在别人眼中,他是傲慢的,在伊丽莎白眼中亦是如此。

后来,简被宾利兄妹邀请到庄园玩,因为淋了雨生了病便呆在庄园,伊丽莎白去看望她,达西也开始被伊丽莎白的活泼吸引。

宾利一行不辞而别,伊丽莎白也遇见了军官威客汉姆,威客汉姆告诉伊丽莎白,达西夺走了本该属于他的财产时,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更深了。在不适合的'情况下,伊又得知是达西看不上班纳特的家庭而劝说宾利离开简,伊对达西的偏见再度加深。达西的告白也被伊的尖锐语言而弄得遍体鳞伤。

三女儿和威客汉姆私奔后,家中出现了危机,达西的帮助化解了这次危机,伊知道真相后对达西不再有偏见,最后他们打破了各种障碍走到了一起。

因为被人势力比自己强大,别人无意的冷漠,就觉得对方傲慢。再加上第一印象不好,便在心里给对方贴上标签。这种事大家都遇到过吧!

伊丽莎白和达西也不可避免的产生这种感觉,并且一度没有消除反而大大加深,一件本来就不好的事情经过许多人的添油加醋更加恶劣,对方的形象也在心中一落千丈。

我们设想一下,如果这当中没有班纳特家庭的危机,大戏没有解释自己的机会,那么伊对达西的偏见不会消除,甚至伊会因为姐姐的幸福将偏见转化成仇恨,这样的事在生活中一定有实例。

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像小说里那么幸运地让偏见解除,所以我们要自己制造机会。对于有偏见的一方,首先要看到对方的好,不要只凭第一印象就给对方贴上标签,再者,确定对方的“错误”行为是不是渗入了自己的私人情感,如嫉妒,讨厌。还有,有了隔阂就要找到原因,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而不是把它留在心里。对于受到偏见的人来说,要在这一特殊时间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要再次深入矛盾,并向对方解释自己,不过我们还可以做一些让对方感得到你好的事让他产生好感。

以上就是我自己的感受,偏见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有误会却不能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