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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理财协议(专业17篇)

时间:2023-11-06 20:18:45 作者:灵魂曲 代持理财协议(专业17篇)

合同协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双方需达成一致并遵守相关程序。合同协议是为了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保障交易的安全和合法性而订立的一种书面合同,它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力。那么如何撰写一份严谨有效的合同协议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协议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代持股协议

委托代持股是指实际出资人即委托人仅出资,不在工伤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由名义出资人代为持有,在工伤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股东仅是名义出资人即名义股东。《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4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民法典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因此,实际出资人可以与名义出资人协议约定,如何才能最大可能的保障实际出资人的权利,关键是如何撰写好委托代持股协议。

委托代持股协议涉及的主要条款有:主体信息、鉴于条款、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条款、解除或者终止、争议处理。

下面就主要条款的拟定作简单说明:

主体信息:应当在签订协议前对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的主体情况进行调查,一般双方既然愿意签订委托代持股协议,对双方的主体身份应该是没有异议的。

鉴于条款:即明确公司情况、股权比例以及委托代持比例。

双方权利义务:即知情权、参与管理的权利、分红权、新增资本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委托方在委托期间上述权利通常委托受托人代为行使,出现亏损最终也是由委托方承担,同时,受托方可以行使表决权,但不得牟私利,不得就代持股权未经委托方同意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

违约条款: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承担固定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可以约定其他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解除或者终止:可以在协议期间届满终止,也可以出现法定事由或者约定事由终止。

争议处理: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管辖的规定,可以约定在协议签订地,但协议里面需载明签订地。如果是约定仲裁,应明确至具体的仲裁机构。

委托代持股协议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拟定时一定要做到全面,条款设计需最大程度考虑双方的利益。

代持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鉴于甲方的个人原因,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持其拥有的与其它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的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股份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风险提示: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规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港澳台或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中国限制其投资的行业等等,否则代持股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

一、委托内容。

风险提示:

如果代持股协议的内容约定得并不是很明确或者根本就没有对相关权利义务予以约定,一旦产生纠纷,实际出资人难以保障自己的相关权益。如应明确约定委托持股的份额。若受托方也是公司的股东,还应列明其所持有的份额,以及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公司经营决策不一致时的解决方案。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甲方实际投入目标公司人民币________万元,持有________%的股份,甲方自愿将其实际投资所拥有的全部股份委托乙方持有,乙方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自愿接受委托,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享有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二、委托权限。

风险提示:

应列明委托权限,防止受托方滥用权利,危害委托方的利益。如:股权被名义股东转让、质押、被名义股东继承人继承、被国家有权机关处分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的法律风险。

甲方授权乙方在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及相关工商登记材料上具名,且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的身份参加目的公司的活动,出席目标公司的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行使名义出资者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事务管理等各项权利。但是涉及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管理机构和人员、公司章程、重大投资、收益分配等方面事项,乙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出资者,享有目标公司实际股东的权利并有权根据其实际股份份额享受全部的投资收益。

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股东,按期实际投资数额承担有限责任。

3、甲方在满足股东合作协约定的条件下,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将乙方代持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转移其他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有权对乙方的受托行为进行考核。

5、甲方必须保证其实际投资的资金来源具有合法性,不得在损害乙方利益的基础上减资。

6、甲方必须严格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乙方的报酬及乙方为甲方利益而行使股东权益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差旅费、住宿费等。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风险提示:

应列明受托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是限制受托方行使受托持股权利,包括股权处置时的协助义务。

1、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报酬并根据实际花费报销相关费用。

2、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名义股东的权利,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基础上,甲方不得任意干涉。

3、乙方保证其代持的股份的全部投资收益归属于甲方。

4、在甲方拟将乙方代持的股份转让给第三人时,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5、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将其代持的股份转让或转移给任何第三人,且乙方保证在甲方拟转让或转移乙方代持的股份给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时,在乙方不行使优先权的前提下,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风险提示:

由于代持股协议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旦名义出资人不能偿还自身债务或其他原因,债权人和法院有可能会冻结执行其名下的股份用以偿还债务,实际出资人只能基于代持股协议向名义出资人追偿。

五、乙方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该报酬支付时间为本协议签署当日,但最晚不得迟于目标公司营业执照颁发日。在乙方代持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份转让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等应由甲方承担,由甲方在乙方提交有关票据给向甲方报销时由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六、股份代持和股份抵押的选择权约定。

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投资人,乙方代甲方持有甲方投入的资本份额,但当甲方认为乙方不能或不适合代表甲方持有该股份份额时,乙方应无条件将该股份份额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如果在甲方发出转股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乙方不协助办理股份转让事宜,则甲方有权选择放弃股份代持约定,而要求追索乙方借款,乙方在目标公司全部股份作为乙方偿还借款的抵押物。但甲方延期乙方相关报酬或费用的除外。

七、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合适的违约条款不仅可作为追偿受损权益的依据,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违约行为的出现。因此,合同中一定要有明确的违约责任。

代持股的最大风险是受托方擅自行使权力甚至处置股权,以至于损害委托方权益。

1、如果乙方违反法律法规、信托忠诚和本协议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行使第三条有利于本方的选择权,并无需征得乙方同意。

2、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报酬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按照甲方所欠的数额日万分之________的标准计算滞纳金。在代持期间乙方所收取的报酬及费用,乙方概不退还,因甲方的出资存在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而使乙方受到任何的行政处罚或民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必须赔偿乙方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乙方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它条款。

1、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最终的交易安排承诺,取代之前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意向书、会议纪要、承诺、协议、合同或其它约定。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份,另________份交目标公司备案存档。经双方签署方产生法律效力,同时,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协议均需要书面形式签署,且在目标公司备案后方生效。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理财协议

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有偿代理操作在_____________外汇平台开立的;户名为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______。经过双方协商约定在___年___月___日到___年___月___日期间按照以下条款规定对以上账户进行有偿代客理财。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为个人、企业、投资机构,可自由选择信誉好、交易及行情通道相对畅通外汇平台开立账户,要求必须提供网上交易服务。

2、甲方须完全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由甲方资金来源不正当所导致的一切后果乙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3、乙方拥有独立的下单操作权,但没有资金调拨权;甲方拥有资金调拨权,但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操作,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有甲方承担。

4、甲方有义务对自已的.资金调拨密码保密,账户的资金安全由甲方开户所在的外汇平台负责。由甲方疏忽,泄密等原因造成资金损失的,乙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5、开户后,甲方把账户的交易帐号和交易密码告知乙方(不含资金调拨密码),由乙方进行交易,每天甲方可以查询交易情况、资金余额和权益等。

6、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可追加投入资金,但不得减少,如确实需要资金转出,必须先与乙方协商并经乙方同意,并于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7、乙方在操作甲方账户期间,甲方不得再操作自己的账户,甲方可以在每个交易日查看账户,但是不得影响乙方操作。

三、利润的分配:

乙方坚持持续稳健获利的资金管理原则,甲方的资金可能会保持不变,也可能获得较大的收益,当然也不排除亏损的可能。利润分配的具体事项如下:

1、乙方操作甲方账户,合约到期日如果有盈利则乙方获取利润的%,其他部分都归甲方所有。

2、结算期限:甲乙双方的利润结算期为每月一结算。

3、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结算后乙方所得的利润部分存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若逾期未付,乙方有权既终止本协议,并且乙方有对甲方所支付款项的追偿权,另外乙方对逾期部分按照每日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

乙方的指定银行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四、亏损及责任:

1、在外汇交易的过程中,如出现亏损,亏损部分由乙方承担,本协议继续执行。

或,乙方不承担亏损责任,但乙方承诺在亏损达到全年初始资金的%(甲方可根据自己风险承受力自行制定)时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决定是否终止本协议执行。

2、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由于不可抗拒因素等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必须要尽最大能力避免甲方的资金损失。

五、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期满后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可再续签协议。

2、在本协议未到期时,甲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委托,则甲方违约。因本协议终止由甲方单方面引起,盈利部分按%分配给乙方,若出现亏损,不论亏损比例是多少,乙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3、若出现乙方单方面违约,则本协议须终止。在本协议终止后,甲方有权不进行对当期利润的分配。

六、双方配合:

1、甲方应该完全信任乙方,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任何交易。

2、甲方在交易时间不可以用委托给乙方的账户进行交易。

3、甲方可以随时查看或咨询自己的资金情况。

4、乙方的投资理念是风险可控追求安全而长期稳定的利润。

5、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字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代持股协议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于。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于_________,协议内容:

甲方持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权,并委托乙方作为该%股权的名义持有人,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代持股权下的相关股东权益。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应甲方要求,乙方配合甲方行使属于股东的相关股东权利;。

3、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4、代持期间其他股东的连带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可随时解除本股权代持协议;。

6、甲方确认,本代持协议解除时公司其他股东愿意配合办理相关的股东变更登记;。

7、甲方有权对乙方代持期间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乙方超越本协议约定范围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不享有因代持股权所产生的任何投资或股东收益,该等权益均归甲方所有;。

6、乙方不承担公司破产清算的法律责任,乙方因此承担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他方代持该股权。

乙方代持甲方股权,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代持费用。

五)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签订过程中及因签订本协议而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本协议本身,均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另一方书面许可或者强制需求的披露,任何一方不得将因本协议签订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泄露他人,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解除或者终止后继续有效。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或者拒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即构成违约。除本协议特别约定之外,任何一方的违约致使对方遭受的任何损失、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等其他费用。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只能向本协议签订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诉讼。

八)其他事项。

2、本协议壹式贰份,协议双方各持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签署各方预留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均是各方有效的地址及联系方式,任何一方因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照本协议预留的地址及联系方式送达的,邮寄送达三日后即视为有效送达日,电子邮件发送成功的,邮件发送次日即视为有效送达日。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

代持股协议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显名投资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第一条实际出资额。

1、投资入股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元,甲乙双方共同出资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占公司股份的_____%。

显名投资人乙方实际出资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占公司股份的_____%。

2、甲乙双方出资方式为货币,该出资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全部到位。

3、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其在该公司的股权,即甲方实际持有该公司的股权,由乙方显名持有,以乙方名义对公司投资,该股权的权利义务实际主体为甲方。

4、公司成立后,甲方不得抽回资金,逃避责任和风险。

第二条责任承担与利益分配。

1、乙方为公司股东,载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享有股东权利;。

5、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7、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第三条股权转让。

1、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对甲方转让的代持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

2、乙方转让甲方股权的,由甲、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产生新的显名投资人的名义,按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在公司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新的显名投资人为公司名义股东。

3、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4、因代持股份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权利限制。

1、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责任。

2、如由于乙方的债务纠纷,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五条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相应的全部损失。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乙方在代持股期间在公司的薪酬待遇依照公司规定办理。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竞业禁止。

乙方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侵占公司财产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和民事责任。

第八条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本协议一式叁份,协议当事人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协议所有当事人签字、捺印、盖章即生效。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持股协议

1、代持协议的效力问题代持股隐名合法的前提。如果没有违反法律的效力性强制规定,以及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且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那么这种委托持股是有效的。如:外国投资者规避中国法律规定,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相关行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此时实际出资者和名义股东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会因违反中国法律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

2、代持股人滥用经营管理权、表决权、分红权、增资、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的为防止代持股人在实际出资人不知情情况下擅自行使股东权利,如果条件许可应当告知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由其他股东在协议上书面认可。这样其他股东也可以制止代持股人的违约行为。而且,如果代持股人私下将股权出让给了其他股东,实际出资人也可以其他股东知情而恶意受让为由宣告转让无效而取回股权。

3、代持股人擅自出让或股权如名义股东未经实际投资者同意将被代持,实际投资者只能依据股权代持协议向名义股东主张赔偿损失,而不能主张名义股东和善意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为预防代持股权被转让,可以将名义股东名下的股权质押给实际投资者,实际投资者为人,名义股东为质押人。根据相关规定,未经质权人同意,质押人不得转让被质押股权,工商登记机关不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4、由于代持股人自身原因导致诉讼而被法院冻结保全或者名下的代持股份当代持股人出现其他不能偿还的时,法院和其他有权机关可以依法查封上述股权,并将代持股权用于偿还代持股人的债务的。真正的出资人如果未能及时阻止,只有依据向代持股人主张赔偿责任。

5、代持股人死亡引发继承纠纷或纠纷代持股人死亡或离婚时,则其名下的股权作为财产有可能涉及到继承或离婚分割的法律纠纷。实际出资人不得不卷入相关纠纷案件中,才能拿回自己的财产权。排除代持股人的财产权。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代持股人行使其名下股权的,如果出现意外死亡、离婚分割等情况时,其代持的股权不是他的,也就不能作为遗产或者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样就确保了实际出资人的财产所有权。

6、在处分股权时被其他股东主张在入股时通过章程或者明确独立的权利。

1、协议,还是协议以上纠纷都可以通过事先协议来避免,因而,一个好的股份代持协议一定是具体的、全面的.;双方在代持开始,就要理性的、商业化的书写协议,不要过于估计所谓的面子或人情,否则,等真正出了问题的时候,才不会有真正的面子或人情那!

2、约定高额设立代持股时,双方签订明确的股权代持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被代持股权及其孳息的归属、对名义股东的补偿、违约责任等。

3、公证尽管不用公证,合法的代持协议的效力本身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从证据的角度来说,公证之后的协议效力因公证而获得较高的证明力。不过,公证的边际证明力其实都是加强心理证明力而已!

4、签署被代持股权的等随时准备变身股东身份可以考虑在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的同时签署被代持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这样实际投资者可以随时依据股权转让协议要求将被代持股权转让到自身或指定的其他人名下。同时,实际投资者也可要求名义股东出具一份,委托实际投资者处置与被代持股权有关的事项。类似的措施还有出资人和代持人签订股权期权购买协议或代持人将行使代持股份的权利独家授权给出资人。

5、代持人将代持股权质押给出资人在办理股权代持的同时,可以办理股权质押,将代持的股份向实际出资人办理质押担保。这样就确保了代持股人无法擅自将股权向第三方提供担保或者出卖转让。再者,即使由于其他原因,比如法院执行或者继承分割需要变卖股权,实际出资人也可以质押权人的身份,获得优先权。

6、实际出资人要增强证据意识,注意保存搜集代持股的证据。为了防范万一,实际出资人一方面要签订全面、细致的并及时办理公证,另一方面要注意搜集保存好证明代持股关系的证据,比如、出资证明、证明、股东会决议、公司登记资料等。如果代持股人严重违约或者法院冻结保全执行代持股份,可以及时提出诉讼或者执行异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书风险。

什么是,有什么法律风险?什么是,有什么法律风险?正在读取...|作者:北京股权律师|来源:法邦网北京股权栏目关注:导读:真实的出资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或者是为了规避经营中的关联交易,或者是为了规避国家法律对某些行业持股上限的限制,也可能是有的公司对股东身份有特别的要求就会与他人签订。那么什么是?存在什么法律风险?下文将对这个问题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现实生活中,部分公司对认购公司股份者有身份要求,不符合认购身份的投资者就会与公司认可的认购股份者签订,约定由受托人,即显名股东,享有公司工商登记和行使股权等权利;委托人,即实际股东,则享有股份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委托人支付受托人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即实际股东,是实际上向公司出资与公司存在投资关系的人,他享有投资权益。《公司法解释(三)》第24条规定,若无《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的,人民法院认定该为有效合同。

签订则存以下法律风险:

1、合同效力纠纷。

如果的内容没有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即《合同法》第52条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一般是合法的。但是,这种合法也仅限于签订协议的双方之间,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另外,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中国有些产业限制或禁止外国投资者(包括港、澳、台投资者)投资。如果外国投资者规避中国法律规定,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相关行业,此时实际出资者和名义股东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会因违反中国法律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

2、实际出资人不进行工商登记存在的法律风险。

登记在工商管理部门的股东是接受委托的持股代理人,并不是实际的出资人,但是,对外来讲,股东资格的确认依据的是股东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实际出资人虽然出资但是自己的名字并不显示在工商登记资料上,就容易存在以下法律风险:

(1)股东的身份不被认可。由于实际出资人的姓名并不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那么在法律上实际出资人的股东地位是不被认可的,股东的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一系列的权利都需要由代持股人行使,必然导致风险的存在。同时代持股人转让股份、质押股份的行为,实际出资人都很难控制。

(2)代持股人恶意损害实际股东的利益。包括代持股人滥用经营管理权、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给实际出资人造成的财产损失。

(3)由于代持股人自身原因导致诉讼而被法院冻结保全或者执行名下的代持股权。当代持股人出现其他不能偿还的债务时,法院和其他有权机关可以依法查封上述股权,并将代持股权用于偿还代持股人的债务。实际出资人如果未能及时阻止,只有依据向代持股人主张赔偿责任。

(4)代持股人意外死亡引发继承或离婚纠纷等。如果代持股人意外死亡,则其名下的股权作为财产将有可能涉及继承或离婚分割的法律纠纷。实际出资人不得不卷入相关纠纷案件中,才能维护自己的财产权。

以上就是对什么是,有什么法律风险得问题的回答。的拟定专业而且复杂,为最大化规避的风险,保障您的权益最大化,如果还有问题建议找专业律师咨询和拟定书。

代持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东席位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席位下股东)。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席位下股东)。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席位下股东)。

“____________咖啡馆”旨在通过平民互助、小规模投资的方式实现很多人开办咖啡馆的梦想,依据股份认缴方案,公司共设50个股东席位,每个股东席位出资应达到18000元但不得超过50000元,每个股东席位由数名自然人股东组合形成。

就如何规范股东席位代表与普通股东之间的关系、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保障所有出资人的利益,各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出资,共同组成一个股东席位,本股东席位总出资为________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元,占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元,占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元,占______%,丁方出资_______元,占______%。

第二条 因公司在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时,本股东席位只能登记在一名自然人股东的名义之下,甲、乙、丙、丁四方经相互推选、充分协商后,一致同意将本股东席位的全部出资登记在甲方(股东席位代表)名下,乙、丙、丁的姓名不出现在备案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公司章程中。

第三条 甲、乙、丙、丁四方均知悉:甲方仅在工商登记时名义上代表其他三方持有本股东席位下的出资,但在公司实际运营和管理中,甲、乙、丙、丁四方均为本公司之股东,均为公司实际执行的公司章程的签署人,姓名均记载于《股东名册》中,彼此间的股东身份无任何差异。

第四条 咖啡馆的实际运营与管理中,甲、乙、丙、丁各自按照己方出资额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彼此间不存在任何代理关系,但乙、丙、丁三方或其中一方自愿委托甲方参加股东会会议、进行表决等事项的除外(此种情况下,需要委托方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

第五条 甲、乙、丙、丁参加股东会会议时,按照各自出资额,独立行使表决权,对会议讨论事项进行投票(支持、反对、弃权,三选一)。甲方作为股东席位代表,不能干涉其他各方行使表决权。

第六条 甲、乙、丙、丁均有资格当选为董事、监事,而不论其是股东席位代表还是普通股东。

第七条 如咖啡馆经营实现盈利、股东会决议进行分红,则分红时按照各自实际出资额进行,派发红利时不通过股东席位代表(甲方),而是直接派发给普通股东。

第八条 如咖啡馆因经营困难,出现债务时,甲、乙、丙、丁各方按照各自实际出资额,在此限度内承担债务;如咖啡馆被宣告破产,甲、乙、丙、丁均有权取回破产分配后的剩余财产;对因承担债务及公司破产所遭受的损失,乙、丙、丁不得要求股东席位代表(甲方)予以赔偿。

第九条 甲、乙、丙、丁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权,但是任何一方购买其他方股权后所持出资额不得超过每股东席位出资额的至高限度,即50000元。甲、乙、丙、丁也可以将所持股权转让给本席位之外的股东。

第十条 甲、乙、丙、丁四方基于信任而组合在一个股东席位之下,如甲、乙、丙、丁四方在实际过程中无法相互信任的,任何一方可要求变更到另一股东席位之下。此种股权变动,取得另一股东席位全体股东的同意即可。

第十一条 甲、乙、丙、丁x通力合作,任何一方不得侵害其他方的权利。如出现争端时,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受害一方可向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申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应及时予以处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无法处理的,受害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各方各执一份,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武汉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代持股协议

丙方(显名股东):___________。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乙方自愿委托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目标公司____%的.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丙方自愿接受甲方、乙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行使权利。

甲方、乙方委托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

2、代甲方、乙方以股东名义签署依法规定应由目标公司股东签署的文件;。

3、代甲方、乙方出席股东会并根据甲方、乙方的指示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乙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乙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乙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所有权、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赠与、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和/或乙方有权在需要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签署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在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及乙方承担;在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乙方或甲方、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乙方承担。自甲方、乙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____________内,甲方、乙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乙方负有按照目标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一切投资风险。三方特别明确,丙方未实际参与公司设立及运营中的任何事务,因此应本项委托所产生的任何损失丙方均不承担责任,如被追索而导致实际承担任何责任的,丙方均有权向甲方及乙方继续追索该等损失,且甲方及乙方对该责任是连带的,丙方可选择共同或者单独向某一方或双方追索。因甲方、乙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及乙方承担。

4、甲方、乙方作为目标公司的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5、甲方、乙方认为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丙方的委托并要求丙方配合将其代甲方、乙方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的相关手续,但必须提前____________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作为受托人,丙方得以登记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但除经甲方、乙方书面同意外,丙方不得以甲方股东的名义从事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乙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股权及其股东权益;。

转让其名下属于甲方的股权;。

不得对其所持有的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所属甲方、乙方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并保证不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乙方利益的行为。

4、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股权所产生的任何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其他应归属于甲方、乙方的资金或财产均全部转交给甲方、乙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资金或财产后____日内将该等资金划入甲方、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将财产交付给甲方、乙方。

5、在甲方、乙方通知丙方向目标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限内无条件及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

甲方、乙方与丙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委托,丙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甲方、乙方收取报酬。

第六条保密责任。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除法律规定应当出示及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外,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出示给目标公司股东以外的任何个人或是机构。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在执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必须在____________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执行,不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单方违约。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

2、凡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同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乙方有权随时通知丙方解除本协议。此种情形下,丙方应当按照甲方、乙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乙方或甲方、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转移代甲方、乙方持有的股权份额或甲方、乙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4、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将代为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份转移到甲方、乙方或甲方、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5、甲方、乙方拟转让丙方代为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的,可将股权优先转让给丙方,甲、乙、丙三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丙方不愿受让甲方的股权或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乙方可将股权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6、甲方、乙方以合理价格向丙方或第三人转让该目标公司股权的,本协议应《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7、如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协议终止后,丙方之法定代理人、权利继受人应当按甲方的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乙方转移代甲方、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或甲方、乙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甲方、乙方损失的,由丙方赔偿甲方、乙方损失。

2、甲方、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者经营不适当导致丙方承担任何责任的,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3、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未经甲方、乙方书面同意擅自处置代甲方、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的部分或全部的,应向甲方、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第十条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解散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之日终止。

2、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签字或盖章视为已知上述协议的全部内容。

3、本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协议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协议正文为准。

4、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持协议书

身份证号码:_____。

电话: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电话:_____。

风险提示:_____。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规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港澳台或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中国限制其投资的行业等等,否则代持股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

风险提示:_____。

如果代持股协议的内容约定得并不是很明确或者根本就没有对相关权利义务予以约定,一旦产生纠纷,实际出资人难以保障自己的相关权益。如应明确约定委托持股的份额。若受托方也是公司的股东,还应列明其所持有的份额,以及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公司经营决策不一致时的解决方案。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甲方实际投入目标公司人民币________万元,持有________%的股份,甲方自愿将其实际投资所拥有的全部股份委托乙方持有,乙方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自愿接受委托,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享有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风险提示:_____。

应列明委托权限,防止受托方滥用权利,危害委托方的利益。如:_____股权被名义股东转让、质押、被名义股东继承人继承、被国家有权机关处分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的法律风险。

甲方授权乙方在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及相关工商登记材料上具名,且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的身份参加目的公司的活动,出席目标公司的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行使名义出资者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事务管理等各项权利。但是涉及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管理机构和人员、公司章程、重大投资、收益分配等方面事项,乙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1、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出资者,享有目标公司实际股东的权利并有权根据其实际股份份额享受全部的投资收益。

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股东,按期实际投资数额承担有限责任。

3、甲方在满足股东合作协约定的条件下,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将乙方代持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转移其他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有权对乙方的受托行为进行考核。

5、甲方必须保证其实际投资的资金来源具有合法性,不得在损害乙方利益的基础上减资。

6、甲方必须严格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乙方的报酬及乙方为甲方利益而行使股东权益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差旅费、住宿费等。

风险提示:_____。

应列明受托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是限制受托方行使受托持股权利,包括股权处置时的.协助义务。

1、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报酬并根据实际花费报销相关费用。

2、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名义股东的权利,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基础上,甲方不得任意干涉。

3、乙方保证其代持的股份的全部投资收益归属于甲方。

4、在甲方拟将乙方代持的股份转让给第三人时,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5、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将其代持的股份转让或转移给任何第三人,且乙方保证在甲方拟转让或转移乙方代持的股份给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时,在乙方不行使优先权的前提下,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风险提示:_____。

由于代持股协议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旦名义出资人不能偿还自身债务或其他原因,债权人和法院有可能会冻结执行其名下的股份用以偿还债务,实际出资人只能基于代持股协议向名义出资人追偿。

乙方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该报酬支付时间为本协议签署当日,但最晚不得迟于目标公司营业执照颁发日。在乙方代持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份转让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等应由甲方承担,由甲方在乙方提交有关票据给向甲方报销时由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投资人,乙方代甲方持有甲方投入的资本份额,但当甲方认为乙方不能或不适合代表甲方持有该股份份额时,乙方应无条件将该股份份额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如果在甲方发出转股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乙方不协助办理股份转让事宜,则甲方有权选择放弃股份代持约定,而要求追索乙方借款,乙方在目标公司全部股份作为乙方偿还借款的抵押物。但甲方延期乙方相关报酬或费用的除外。

风险提示:_____。

合适的违约条款不仅可作为追偿受损权益的依据,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违约行为的出现。因此,合同中一定要有明确的违约责任。

代持股的最大风险是受托方擅自行使权力甚至处置股权,以至于损害委托方权益。

1、如果乙方违反法律法规、信托忠诚和本协议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行使第三条有利于本方的选择权,并无需征得乙方同意。

2、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报酬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按照甲方所欠的数额日万分之________的标准计算滞纳金。在代持期间乙方所收取的报酬及费用,乙方概不退还,因甲方的出资存在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而使乙方受到任何的行政处罚或民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必须赔偿乙方的损失。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乙方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最终的交易安排承诺,取代之前任何口头或书面的、会议纪要、承诺、协议、合同或其它约定。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份,另________份交目标公司备案存档。经双方签署方产生法律效力,同时,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协议均需要书面形式签署,且在目标公司备案后方生效。

甲方(签字):_____。

身份证号: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

身份证号: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持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内容。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人民币xx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x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3.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3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4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

第六条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七条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事项。

9.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20xx年x月xx日。

代持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鉴于:

1、乙方向甲方推荐并协助甲方参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权投资项目;。

2、甲方决定以乙方名义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出资并由乙方担任合伙人,再由向投资并成为的股东。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本次投资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万元,并由乙方投入;乙方在成为的合伙人后,按如下顺序与甲方分配万元出资额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红、出资份额转让或者清算后的收益)代持协议书范本代持协议书范本。

1、甲方优先收回投资本金万元,但乙方并不能对甲方的本金收回做任何的担保,甲方的本金收回及收益分配均源于对应的万元的出资额的收益。

3、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负担各自税收。

4、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严格保密,非经另外一方许可不得单独对外披露协议内容。

二、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2、本协议一式二份,本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代持协议书范本合同范本。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客理财合同。

工代会贺信。

代客理财合同格式。

代持协议书

住所地:_____。

乙方:_____。

住所地:_____。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人民币xx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x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_____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在__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3.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______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3.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3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__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4______在甲方拟向__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乙方:_____。

时间:_____。

代持协议书

实际出资人(股东):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名义出资人(代持人):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一、甲方在公司的出资情况。

甲方在公司出资的金额为:___________元;。

出资的方式为:___________;。

甲方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______%。

二、乙方的基本情况。

家庭住址:_____。

工作单位:_____。

三、委托事项。

与公司股东身份(公司设立前是出资人)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_____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四、委托事项的处理规则。

(1)乙方在在没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甲方交办的事务转委托第三人;。

(3)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其中,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五、告知义务。

3、乙方作为一名善良管理人,所应尽到的,对其它与甲方股份行使权利及公司运作有关的信息的`及时告知义务。

六、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负担。

乙方处理甲方授权甲方处理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

七、风险承担。

由乙方根据本协议和甲方另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份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八、投资收益。

2、甲方对公司所有的投资收益,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为领取;。

3、乙方承诺将获得的投资收益,于代领后三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划转的,应按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九、协助处分甲方股份的义务。

甲方对自己股份及其相关权益进行法律上(含事实上)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_____股份的转让、设定各类担保措施、表决权、投资收益取得权、剩余财产请求权、主张优先购卖权、知情权、监督检查权、诉权等股东权和出资者权利。

十、行为限制。

2、在代持股份并担任董事职务期间,应履行公司法对董事全部义务性要求;。

3、作为公司董事应与公司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并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相关义务;。

4、乙方行使董事权利,也应参照本协议关于对代为行使股东权的全部规定进行;。

6、乙方任何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所进行的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行为,如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其他利益相关人所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均应全面、及时地赔偿。

十一、代持股份报酬。

5、乙方董事身份是依据代持股份的约定而产生的,故乙方的全部报酬由本协议专门约定,乙方不再依据任何理由提出任何增加报酬的要求。

2、甲方解除的程序:_____。

(1)甲方需提前30日,向乙方送达解除合同的预通知;。

(3)30日期满,甲方向乙方送达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3、乙方解除合同的程序准用甲方解除合同的程序进行。

十三、保密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所涉及的事项向一切利害关系人明示;。

4、乙方违反本条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负有全面、及时的赔偿责任。

十四、特别事项。

在任何情况下,只要甲方认为需要,均可以自行向公司所有股东披露甲方的真实股东身份,并以股东身份直接参预公司管理,主张全部股东权利,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十五、争议解决。

因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同意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依据杭州市仲裁委的现行规则进行裁判。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协议自设立公司的第一份法律文件正式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前,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决定变更、补充或终止本协议。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

地址:___________乙方家庭住址:_____。

乙方身份证号:_____。

代持协议书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上海共同签署。

委托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内容。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权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3.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3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4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收取代持报酬元。

第六条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七条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其他事项。

9.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其他股东对以上股权代持事宜均已知晓,并无异议。

代持协议书

实际出资人(股东):(以下称甲方)。

名义出资人(代持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拟与第三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预先核准的名称,以下称公司),甲方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也是公司的实际股东,享有作为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与义务;乙方是甲方在公司所持有股份的名义出资人,乙方仅是根据甲方的决定,才能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行使甲方所有的出资人及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代为持有甲方股份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公司的出资情况。

甲方在公司出资的金额为:元;。

出资的方式为:;。

甲方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

二、乙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

三、委托事项。

与公司股东身份(公司设立前是出资人)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四、委托事项的处理规则。

(1)乙方在在没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甲方交办的事务转委托第三人;。

(3)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其中,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五、告知义务。

3、乙方作为一名善良管理人,所应尽到的,对其它与甲方股份行使权利及公司运作有关的信息的及时告知义务。

六、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负担。

乙方处理甲方授权甲方处理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

七、风险承担。

由乙方根据本协议和甲方另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份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八、投资收益。

2、甲方对公司所有的投资收益,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为领取;。

3、乙方承诺将获得的投资收益,于代领后三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划转的,应按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九、协助处分甲方股份的义务。

甲方对自己股份及其相关权益进行法律上(含事实上)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股份的转让、设定各类担保措施、表决权、投资收益取得权、剩余财产请求权、主张优先购卖权、知情权、监督检查权、诉权等股东权和出资者权利。

十、行为限制。

2、在代持股份并担任董事职务期间,应履行公司法对董事全部义务性要求;。

3、作为公司董事应与公司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并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相关义务;。

4、乙方行使董事权利,也应参照本协议关于对代为行使股东权的全部规定进行;。

6、乙方任何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所进行的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行为,如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其他利益相关人所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均应全面、及时地赔偿。

十一、代持股份报酬。

3、乙方如果确有能力胜任公司董事一职,可以按如下标准和方式领取报酬和提供担保:。

5、乙方董事身份是依据代持股份的约定而产生的,故乙方的全部报酬由本协议专门约定,乙方不再依据任何理由提出任何增加报酬的要求。

2、甲方解除的程序:。

(1)甲方需提前30日,向乙方送达解除合同的预通知;。

(3)30日期满,甲方向乙方送达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3、乙方解除合同的程序准用甲方解除合同的程序进行。

十三、保密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所涉及的事项向一切利害关系人明示;。

4、乙方违反本条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负有全面、及时的赔偿责任。

十四、特别事项。

在任何情况下,只要甲方认为需要,均可以自行向公司所有股东披露甲方的真实股东身份,并以股东身份直接参预公司管理,主张全部股东权利,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十五、争议解决。

因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同意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依据杭州市仲裁委的现行规则进行裁判。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协议自设立公司的第一份法律文件正式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前,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决定变更、补充或终止本协议。

甲方:乙方:。

地址:乙方家庭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

代持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出资设立※※创投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并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目标公司人民币※※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应享有※%的股权)的名义出资人和名义股东,并代为行使出资人或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

委托事项为与公司股东身份(含公司设立前的出资人身份)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出资设立公司、在工商登记、主管部门备案以及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二、委托事项的处理规则。

1、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目标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

2、所有涉及公司设立时出资人的权利与义务,均由甲方做出决定,乙方根据甲方的决定,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公司设立时出资人负责的全部事宜。

3、所有涉及公司成立后直至公司完成注销的全过程中,股东应有的权利与义务均由甲方作出决定,乙方根据甲方的决定,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办理。

4、乙方需行使、履行有关出资人或股东的权利、义务时,应至少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并依据该授权进行办理,但遇有紧急情况的除外。

5、如遇有紧急情况,乙方应本着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从有利于甲方利益的角度,可以先行处理该项事务,但事后应及时向甲方告知,并补办书面授权委托书;紧急情况是指无法立即得到甲方的指示或书面授权,且有关事务不立即处理将会给甲方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失。

但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在未事先取得甲方书面授权时,乙方均不得对其所代持的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6、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必须亲自进行,除非另行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任何第三人。

7、乙方根据授权委托书处理事务,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责任,若因以下行为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1)乙方在没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甲方交办的事务转委托第三人;。

(3)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其中,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三、乙方协助甲方处分股权的义务。

2、甲方对自己股权及其相关权益进行法律上(含事实上)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的转让、设定各类担保措施、表决权、投资收益取得权、剩余财产请求权、主张优先购卖权、知情权、监督检查权、诉权等股东权和出资者权利。

四、告知义务。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有权获知的以及与公司运作有关的信息,乙方应及时主动地收集整理,并向甲方作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通报。

五、费用负担。

乙方根据甲方授权处理委托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担。

六、收益归属。

2、甲方对公司所有的投资收益或股权处置收益,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为领取;。

3、乙方承诺将一切收益于代领后三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或直接交由甲方,否则,依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率按日计算支付违约金。

七、投资风险承担。

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投资风险。

八、代持报酬。

乙方免费接受委托代甲方持有股权(出资)并办理相关事务。

1、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可单方面解除,若给对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2、甲方解除的程序:

(1)甲方需提前10日,向乙方送达解除协议的预通知书;。

(3)10日期满,甲方向乙方送达解除协议的正式通知书;

3、乙方解除协议的程序准用甲方解除协议的程序进行。

十、保密责任。

2、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直至有关事项的公布不会给对方或公司造成任何损失、不具有保密价值时为止。

十一、特别事项。

1、甲方可通过乙方决定/参与决定公司的一切人事安排,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协助;。

2、在任何情况下,只要甲方认为需要,均可以自行向公司所有股东披露甲方的实际出资人身份,并以股东身份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主张全部或部分股东权利,乙方应无条件接受、配合。

十二、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三、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按印后生效。

甲方(签字按印):

乙方(签字按印):

签约时间:20xx年x月xx日。

代持协议书

注册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公司人民币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为xx万元)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在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xx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xx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签字按印):

乙方(签字按印):

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