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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热门20篇)

时间:2024-01-13 10:54:06 作者:文轩

写加油稿可以让我们认识到自己的长处和不足,从而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加油,只要你敢于追求,努力拼搏,就会发现自己能够创造奇迹。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汽车加油站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管理规范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加油站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行政区域内的经营性加油站,必须依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第四条 对于已投入使用的加油站,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第五条 加油站必须与外界有明显的隔离设施和明确的出口、入口,站区内不得设立与加油站业务无关的其它单位。

第六条 加油站应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并认真落实。

第七条 加油站应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二)加油站应制定加油操作规程、计量操作规程、卸油(气)操作规程。

第八条 加油站的负责人对本站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落实本站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九条 加油站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站所从事的加油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十条 加油站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督促本站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第十一条 加油站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专业技能培训及企业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准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 加油站内宿舍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宿舍的门窗不得朝向站内油罐区和加油机;

(二)严禁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留宿;

(三)宿舍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电炉;

(四)站内宿舍应指定一名负责人按照本站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检查、管理。

第十三条 加油站的营业室、休息间等场所禁止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生成明火取暖和生活使用。

第十四条 架空通信线和电力线不得跨越加油站。

第十五条 加油站罩棚高度不得低于4.5m,罩棚边缘与加油机或加气机的平面距离不得小于2m。

第十六条 加油机与站房的距离不得小于5m。

第十七条 埋地油罐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50m;液化石油气罐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00m。

第十八条 油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级站为30m,二级站为25m,三级站为18m。

地下液化石油气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级站为30m,二级站为25m,、三级站为18m。

第十九条 加油站的供电系统的电缆金属外皮或电缆金属保护管两端均应接地,供配电系统的电源应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第二十条 架空通信线和电力线不得跨越加油站。

第二十一条 设置在罩棚下的照明灯应选用防护型灯具。

第二十二条 加油站内设置小型内燃发电组的,其内燃机的排烟管口应安装阻火器。

第二十三条 空调主机和室外机应安装在非爆炸危险区域内。

第二十四条 加油站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伍,每月开展一次消防知识学习,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演练,要做到“三知,三会”,即知易发生火灾的部位,知事故应急预案,知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第二十五条 消防器材应设专人管理,定时检查,定点摆放,定期更换,保证完好有效。

第二十六条 加油站的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第二十八条 加油站应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安全警示语、警示牌。

警示语内容包括:

(一)站内严禁烟火;

(二)站内严禁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三)机动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

(四)不准在加油现场使用手机。

第二十九条 加油站每班应有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情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报告站长,加油站能解决的,应立即整改;加油站暂时无法解决的,要书面向主管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三十条 加油站的从业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服装。

第三十一条 加油作业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严禁向汽车汽化器及塑料桶等非金属容器内加注易燃油品;

(二)严禁对无油箱盖的车辆加油;

(三)严禁对无引擎盖的车辆进行加油;

(五)非加油站的工作人员不得进行加油工作。

第三十二条 卸油作业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二)卸油点附近必须配备灭火器材;

(四)卸油过程中,禁止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五)卸油完毕后,驾驶员应全面检查,确认状况正常后,方可发动车辆移开接卸现场;

(七)非加油站的工作人员不得进行卸油工作。

第三十三条 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上级安全部门,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动火。动火过程中,应停止加油加气作业,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第三十四条 非加油站的人员严禁进入单独设置的油罐区。

第三十五条 加油站内加油车辆之间的间距应符合紧急疏散的条件。

第三十六条 加油站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安监管危化字[20xx]43号)编制符合本站实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机构,涉及的应急救援人员分工和职责划分,应急设备设施,紧急处置、人员疏散、抢险、医疗等急救措施方案,社会支持救助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等。

第三十七条 加油站的应急预案要每季度演练一次,并有演练记录和演练现场照片。

20xx年11月8日,格鲁吉亚首都第比利斯市中心一处最繁忙的加油站在营业中突然发生特大火灾并随后发生大爆炸,警方经调查后确认,这起惨剧是由一位司机驾车驶入加油站时随手扔下的一颗烟头所致。当日晚些时候,格鲁吉亚内务部新闻局在一份公告中称,警方在事故现场检测结果认定,在第比利斯市中心发生的加油站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是由一位司机的草率行为造成的。警方称,捷利亚驾车驶入加油站时,他将自己刚抽完的烟头随意弹出了车窗,烟头上的余火点燃了加油站因加油而散布在空气中的汽油,随后火焰迅速吞没了整个加油站并引发爆炸。

加油站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加油站,应符合o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并符合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加油、加气合建 的站执行集团公司《液化石油气和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安妻兰萎规磊誓站经营单位应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向政府至管部门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四条安全组织

1.加油站应成立以站长为第一责任人、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小组。

2.加油站应设安全员,负责检查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3.加油站应成立义务消防队伍,编制消防应急预案,开展消防知识学习,加强消防预案演练,做到人人懂得本站消防器材性能,并会使用。

4.加油站应与毗邻单位建立联防组织,定期开展活动。

第五条安全教育

1.加油站应每月对职工进行三次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2.加油站应对新职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考核。

3.进站施工队伍在施工前,加油站经营单位应与施工队签订施工安全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第六条安全措施

1.制定“顾客进站加油须知”,主要内容包括:

(1)站内严禁烟火;

(2)严禁在站内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3)严禁向汽车汽化器及塑料桶内加注易燃油品;

(4)加油车辆的司机、乘坐人员进站后不应影响加油站安全;

(5)所有机动车辆均须熄火加油;

(6)严禁在作业现场穿、脱、拍打化纤服装;

(7)严禁在加油现场使用手机、寻呼机。

2.加油站内应有明显安全警语、警示标牌。

3.有条件的加油站应在站内适当部位设置拖拉机、摩托车的专用加油点。

4.高强电闪、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油、卸油作业。

5.落实防抢、防骗、防盗、防破坏等防范措施和保安工作,确保加油站人身、财物安全。

第七条用火管理

l。用火管理应符合《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2.加油站生活固定用火点应符合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

第八条消防管理

1.加油站应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其主要内容是:

(1)组织机构和指挥系统;

(3)建筑物的结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设施及相互间的距离;

(5)各种消防器材的数量、摆放位置、应急补充措施;

(6)对外通信联络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2.加油站各种消防器材应按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有关规定配置,且摆放合理,取用方便。

3.消防器材应定专人管理,定时检查、养护,定期换药,保证完好有效。

第九条安全检查

1.加油站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1)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和我区财产的安全,特签定20xx年度安全责任书如下:

1、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为“0”;。

2、一般机械、设备、火灾事故为“0”;。

3、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的设置率、规范率达到100%;。

4、争创“全年无事故”单位。

1、加油站员工上班必须穿戴工作服,严禁穿戴铁掌和钉子的鞋上岗。

2、加油站内、站区外附近严禁烟火;站区内不得吸烟和使用手机;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为塑料桶、喷灯加油;严禁用汽油搓洗衣服和器皿;站内不得使用化纤拖把和抹布。

4、进站车辆先熄火后加油;不准在站内检修车辆、敲打铁器;客车加油时应关好门窗,乘客不准吸烟、打手机和下车走动。

5、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车辆,禁止进站加油。有加油人员用专用同站外加油。

6、拉油车辆进入罐区必须带有防火罩;卸油时卸油工必须现场监护,先接好地线,停留15分钟以上再接管卸油,开关扳手应使用防暴扳手;用泵卸油要保证不超规定转速;卸汽油时,禁止开泵卸油。

7、站区内检修作业时必须使用防暴工具;严禁铁器撞击、乱扔;不得随意动火施工,确需动火的,先办申请手续,由施工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方案,报领导批准后,安排可靠的现场监督人到现场方可动火施工。

8、站区安全标志必须醒目、齐全;消防器材配备符合规定,不准挪用并定期检查,确保合格有效。

9、站内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查,保证安全良好;严禁乱拉乱接电源;油罐、加油机、加油棚地更年期进行防静电、防雷击接地检测。

10、站区内应使用防暴照明灯具,严禁使用普通灯具和手电照明。

11、实行安全巡检制度,每班班长在接办、交班时按巡检路线逐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处理,防止事故隐患留给下一班,问题严重时要及时报告站长。

12、定期对站区周围进行检查,及时消除易燃易爆物品及安全隐患,防止危及站区安全的事故发生。

13、收款员所收大宗款额应存放保险柜内,下班交款时应由多人护送到财务室,不得独自一个人送交款。

14、加油站员工在工作场地应注意进出车辆,不得抢行,同时要避让重型车辆后轮部位,确保人身安全。

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建立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7、消防沙池、消防器材箱、卸油口、配电室均有中文标识;

8、油站便利店贴有防止滑倒标识;

9、加油站逃生出口上方安装有应急灯;

10、其他部位能进行安全提示的标识也需上墙展示;

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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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加油站应成立以站长为第一责任人、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小组。

3、加油站应成立义务消防队伍,编制消防应急预案,开展消防知识学习,加强消防预案演练,做到人人懂得本站消防器材性能,并会使用。

4、加油站应与毗邻单位建立联防组织,定期开展活动。

第五条安全教育。

1、加油站应每月对职工进行三次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2、加油站应对新职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考核。

3、进站施工队伍在施工前,加油站经营单位应与施工队签订施工安全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第六条安全措施。

1、制定“顾客进站加油须知”,主要内容包括:

(1)站内严禁烟火;

(2)严禁在站内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3)严禁向汽车汽化器及塑料桶内加注易燃油品;

(4)加油车辆的司机、乘坐人员进站后不应影响加油站安全;

(5)所有机动车辆均须熄火加油;

(6)严禁在作业现场穿、脱、拍打化纤服装;

(7)严禁在加油现场使用手机、寻呼机。

2、加油站内应有明显安全警语、警示标牌。

3、有条件的加油站应在站内适当部位设置拖拉机、摩托车的专用加油点。

4、高强电闪、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油、卸油作业。

5、落实防抢、防骗、防盗、防破坏等防范措施和保安工作,确保加油站人身、财物安全。

第七条用火管理。

l。用火管理应符合《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2、加油站生活固定用火点应符合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

第八条消防管理。

1、加油站应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其主要内容是:

(1)组织机构和指挥系统;

(3)建筑物的结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设施及相互间的距离;

(5)各种消防器材的数量、摆放位置、应急补充措施;

(6)对外通信联络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2、加油站各种消防器材应按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有关规定配置,且摆放合理,取用方便。

3、消防器材应定专人管理,定时检查、养护,定期换药,保证完好有效。

第九条安全检查。

1、加油站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1)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加油站经营单位每月和遇重大节日应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

2、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有无渗漏、电器接线螺栓是否牢固、防火防爆措施是否可靠、灭火作战预案演练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3、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事故的分类、分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按集团公司《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章安全技术规定。

第十一条用电规定。

1、在爆炸危险区内使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爆炸危险区等级要求。

2、当由独立变压器供电时,宜采用三相四线接零保护或三相五线专用接地线保护;当使用电网直供或由临近企业转供电时,用电设备的保护方式应与供电网保持一致。在加油站内,用电设备应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

3、电气器具、线路应完好无损,电气连接处应规范、紧密牢固、无腐蚀。

4、设置在罩棚下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护型灯具。

5、对加油机内部的电气密封应定期检查,如发现密封不良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6、加油站内不应随意装接临时电气线路。

7、加油站营业房等场所禁止使用电炉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第十二条防雷、防静电。

1、钢质油罐及其金属附件应作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点不少于两处。接地线与接地体的连接处应用焊接,接地线与被接地设备的连接应设断接卡,并用双螺栓连接,埋地部分均用焊接。

2、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其接地电阻值要求如下:

油罐、站房、罩棚不应大于10ω。

输油管线不应大于30ω。

卸油防静电接地不应大于100ω。

3、弱电系统(通信、信号、监测和微机控制等)应按有关规定或产品技术的要求,采取防雷措施。

4、定期检查加油机、加油胶管及卸油场地的静电连接线,保持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加油站卸油应采取密闭方式。罐车卸油管与油罐进油管的连接应果用快速接头。汽柴油进油口应分别采用阴阳接头,以防混油。油罐卸油进油管应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严禁喷溅式卸油。

第十四条加油站输油管线管沟,应用砂填实。输油管线管沟与电缆沟、暖气沟应隔断。

第十五条加油站卸油静电接地应采用具有报警功能的接地装置。严禁在爆炸危险区内乱拉电线,使用非防爆电器。

第十六条加油站油罐通气管口应装设阻火器,通气管的口径不应小于50mim。通气管距加油站围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通气管口应高出地面至少4m,沿建筑物的墙向上敷设的通气管口,应高于顶面或屋脊lm。

第十七条当加油站油罐埋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应对油罐采取防止上浮的措施。建在水源保护区附近的直埋地下油罐,应采取防渗漏扩散的保护措施,并应设渗漏检测设施。

第十八条根据一、二、三级加油站的要求,对加油站的油罐宜采用具有测量温度、液位等功能的测试监控仪表。

第十九条加油站应采用国家认定的具有整体防爆功能的加油机,不得进行破坏整体防爆功能的改造。

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一、严禁在站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站。

二、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人手续,在站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三、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油气区工作。

四、严禁穿带铁钉带鞋进入油气区。

五、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六、严禁未经批准等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罐区。

七、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八、严禁在油罐区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九、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十、严禁损坏站内各类消防、防暴设施。

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一、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整个过程中突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出准备和响应。

三、职责。

1、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总体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响应;

2、各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负责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管理规定。

一、成立应急组织。

1、应急组织是应急处置的执行机构,是应急处置的组织基础。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行使应急组织的职责。

2、总经理负责召开应急工作会议,协调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3、各组织成员负责协调相关方具体实施应急响应措施,跟踪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所有组织成员应保证通讯畅通,以便紧急情况发生时及时沟通信息,迅速组织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二、监测、预警及报告。

1、公司应加强对食品质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强对原辅材料的检测分析,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测,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2、公司应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3、当突发事件已经危害或潜在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时,公司应当立即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公司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4、在后续的事故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将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

5、必要时,对消费者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三、充分识别紧急情况。

在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有:

1、因设备故障使生产无法正常进行;

2、突发的停电、停汽、停水等情况导致生产资源供应不上;

3、原辅料检测结果显示受到严重污染,会对消费者健康造成伤害;

4、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显示公司产品安全指标不合格;

5、国家产品标准或者进口国产品标准中安全指标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产品检测不合格;

6、由权威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预警表明公司产品可能存在严重安全危害;

7、公司从事食品安全管理的主要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

9、其他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紧急情况。

四、全面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1、当有信息显示公司突然发生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总经理应立即召开应急小组会议,会议首先应组织调查突发事件的真实性、严重性。

2、当确定突发事件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时,公司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应对不同的紧急情况做出相应的应急处置:

3、突发的设备故障或突然停电,停水使生产无法正常生产时,如果停产时间超过工艺规定时间,应对生产的产品进行隔离,并确定数量,做好标识然后,出处理。如果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则按照《符号品管理制度》执行。

4、原料检测结果显示受到污染,会对消费者健康照成伤害时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受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并确定处置方式。若已经出厂的销售的产品则按照《食品管理召回制度》执行。

6、有人为的恶意行为导致公司产品不安全,或者对公司产品,声誉恶意造谣,照成恶劣社会影响。应急组织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安排相关人员对外进行澄清,尽量减少对公司的声誉的损害。

公司应整理保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记录,并建立安全事故管理档案。

加油站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3、站内严禁从事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4、不准在站内检修车辆;。

5、不准敲击铁器和加油设备;。

6、严禁在加油站现场穿、脱和拍打化纤服装;。

7、严禁直接向塑料容器、木制容器内灌装汽油;。

8、所有机动车辆必须熄火加油;。

9、不准携带危险品进站;。

10、站内禁止用手机。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各类事故分工由各有关职能部门指定专人管理,每月初将上月事故汇总上报至安全部门(人员)以便综合统计上报。

每月初将上月事故汇总上报安全部门或相关部门,凡属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所管的事故,由一个部门负责上报;发生重大事故时,公司总经理(或授权委托人)应亲自参加或组织调查上报和处理。

1、生产(工艺)事故:生产操作中违反工艺指标,岗位操作规程或操作不当,指挥有误等造成生产工艺不正常、停电、停水、停汽(气)或减产、停产、跑料、串料等事故,均称为生产操作事故,事故管理由生产部门(人员)负责。

2、设备事故:由于非正常原因构成各类设备(机械、容器、仪器、仪表、动力、电器等)、管道、建筑物、构筑物及运输设备(包括附件)等损坏,造成财产损失,影响生产的事故,均称设备事故。事故管理由设备工程师(人员)负责。

3、质量事故:化工产品、机械产品、施工质量等不符合国家部颁、企业标准,造成废品或降低等级标准,同时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原料、产品因保管不善、包装不良而变质的,采购的物料不合规格要求而影响生产或影响检修、维修计划任务完成的,均为质量事故。质量事故的管理由所辖的主管部门(人员)负责。如半成品、产品(成品)原材料等由供应部门、生产部门及质量检查部门(施工部门)负责,检修、维修质量事故管理由设备工程师负责。

4、交通事故:凡违反交通规则,由于责任心不强,操作不当,发生车辆冲撞、翻车、撞人等或因机械故障造成伤亡、财产损失的事故。事故管理由安全部门(人员)负责。

5、火灾、爆炸事故:凡发生火灾,或发生化学、物理爆炸,给公司财产造成损失和伤亡,称火灾、爆炸事故。事故管理由安全(消防)部门负责。

6、人身事故: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在生产区内或上、下班途中,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危险因素的影响,造成人体受到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功能造成工作中断,经医疗部门诊断确诊后,称工伤事故。事故管理由安全部门(人员)负责。

7、未遂事故:凡属外界原因或客观上未认识而发生的各种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称自然事故。凡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周等原因,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幸发现及时挽救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称未遂事故。此两类事故管理由安全主管部门负责。

8、污染事故:凡属三废处理装置停用,装置排放污染物,突发事故造成污染源泄漏,引起周围人员中毒,农作物减产,自然水源、空气污染造成经济损失的事故称为污染事故,事故管理由环保部门负责。

9、破坏事故:凡属人为故意制造的事故,均为破坏事故。由保卫部门负责。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事故报告程序:

1、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班班长、车间主任和生产经理及安全(消防)部门报告,再按规定逐级上报至公司总经理。公司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2、发生事故的部门,要根据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并填写事故报告一式3份(报告时间:普通事故三天内,过期不报告者,按隐瞒事故处理),上报工厂安全部门(人员)汇总。

3、对多人重伤、死亡和重大火灾、爆炸及贵重设备损坏及重大停产事故,除按规定上报外,公司还应组织专门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损失、责任者,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

4、发生工伤事故后,受伤人员应及时送到医疗部门处理;经医生诊断认为需要休息的,持有证明者,才能填写工伤事故报告。

5、各类事故管理部门,必须在次月5日前将本月事故上报安全部门(人员),安全部门在次月10日前将上月各类事故综合统计上报公司。

6、凡上级机关、学校等外单位人员在工厂劳动、实习、培训、参观时发生伤亡事故,由安全部门(人员)组织调查、统计、上报,但要注明伤亡者部门、姓名、来厂目的等。

7、凡因工负伤的员工,从发生事故受伤时起一周内未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死亡者,则不按重伤、死亡上报,也不再写专题报告。

8、凡属外界原因或由于自然条件造成的事故,也要及时上报,但不作为本部门责任事故。

9、对待事故报告必须严肃认真,填写时应详细写清楚时间、地点、原因、部位、情节、损失等,事故防范措施要落实,责任应明确,按月上报,不得无故拖延;对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除责成补报外,对责任者从重按规定予以处罚。

(二)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一)事故调查:

1、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3、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1)普通事故或性质一般的微小事故,应在事故发生一天内,以事故部门领导为主,有关人员参加,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并填写事故报告书按时上报。

(2)凡发生重、特大人身伤亡和火灾、爆炸等恶性事故,公司主管领导应亲自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必要时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参加事故调查,找出原因,查明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本单位事故档案,对事故调查分析的原始资料(包括现场调查、旁证材料、技术鉴定、分析化验单、会议发言记录、照片、图表、仪表记录、综合调查材料等和事故统计表、专题报告等),应由专职人员妥善保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对一切违反安全生产规定,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不负责任以致造成重大事故者,必须分清情况,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从重从严处理。

2、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及其影响和责任者的认识态度,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以致刑事处理。

3、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经事故所在部门签署意见,经安全部门(人员)复查后报主管经理审批;重、特大事故由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办公室审查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或上级机关批准)。

4、一次事故死亡(或重伤)一人,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包括5万元)报总经理批准公布执行;一般性事故由公司下属工厂处理,报公司生产部和工厂安全部门备案。

5、对蓄意、故意制造的破坏事故,安全部门配合公安部门彻底查清,证据确凿的从严加重惩罚。

6、对于防止和抢救事故有功部门和个人由事故部门提出申请,经安全部门审查,报生产部和公司批准,给予适当的奖励。

7、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汇报,组织调查分析,认真处理事故并按规定上报,做好台账登记备案、汇总统计、编制事故报表、年报等工作。

(一)下列情况,给予奖励;

1、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一年来未发生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

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转危为安,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制止违章和误操作事故,有显著成绩的。

3、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并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检验卓有成效的。

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声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

5、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卫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措施行力,成绩突出的。

(二)下列情况,严肃处理:

1、工作不负责任,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2、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出现故障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劝阻不听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忽视劳动条件,削减安全保护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5、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6、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逃避责任,隐瞒不报或谎报事故的。

7、发生事故后,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整改措施,造成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1、本制度系根据国务院(第493号令),20xx年6月1日起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结合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和安全管理需要修订。

2、其它事项按国家、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加油现场当班人员必须接受站长,加油现场管理员,轮流值班员的管理;

四、加油现场白班与夜班人员每日分别进行两次打扫,每个班次的卫生清洁标准相同;

五、加油机机内部件有专人进行清洁,当班人员不负责打扫;

六、加油现场地面要清扫干净,做到地面洁净无杂物;

七、加油现场禁止堆放可燃易燃物品,注意防火安全,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十五、员工违反本规定加油站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加油站,应符合o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并符合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加油、加气合建 的站执行集团公司《液化石油气和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安妻兰萎规磊誓站经营单位应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向政府至管部门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四条安全组织

1.加油站应成立以站长为第一责任人、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小组。

2.加油站应设安全员,负责检查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3.加油站应成立义务消-防-队伍,编制消防应急预案,开展消防知识学习,加强消防预案演练,做到人人懂得本站消防器材性能,并会使用。

4.加油站应与毗邻单位建立联防组织,定期开展活动。

第五条安全教育

1.加油站应每月对职工进行三次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2.加油站应对新职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考核。

3.进站施工队伍在施工前,加油站经营单位应与施工队签订施工安全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第六条安全措施

1.制定“顾客进站加油须知”,主要内容包括:

(1)站内严禁烟火;

(2)严禁在站内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3)严禁向汽车汽化器及塑料桶内加注易燃油品;

(4)加油车辆的司机、乘坐人员进站后不应影响加油站安全;

(5)所有机动车辆均须熄火加油;

(6)严禁在作业现场穿、脱、拍打化纤服装;

(7)严禁在加油现场使用手机、寻呼机。

2.加油站内应有明显安全警语、警示标牌。

3.有条件的加油站应在站内适当部位设置拖拉机、摩托车的专用加油点。

4.高强电闪、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油、卸油作业。

5.落实防抢、防骗、防盗、防破坏等防范措施和保安工作,确保加油站人身、财物安全。

第七条用火管理

l。用火管理应符合《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2.加油站生活固定用火点应符合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

第八条消防管理

1.加油站应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其主要内容是:

(1)组织机构和指挥系统;

(3)建筑物的结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设施及相互间的距离;

(5)各种消防器材的数量、摆放位置、应急补充措施;

(6)对外通信联络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2.加油站各种消防器材应按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有关规定配置,且摆放合理,取用方便。

3.消防器材应定专人管理,定时检查、养护,定期换药,保证完好有效。

第九条安全检查

1.加油站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1)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加油站经营单位每月和遇重大节日应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

2.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有无渗漏、电器接线螺栓是否牢固、防火防爆措施是否可靠、灭火作战预案演练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3.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十条事故管理

事故的分类、分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按集团公司《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章安全技术规定

第十一条用电规定

1.在爆炸危险区内使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爆炸危险区等级要求。

2.当由独立变压器供电时,宜采用三相四线接零保护或三相五线专用接地线保护;当使用电网直供或由临近企业转供电时,用电设备的保护方式应与供电网保持一致。在加油站内,用电设备应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

3.电气器具、线路应完好无损,电气连接处应规范、紧密牢固、无腐蚀。

4.设置在罩棚下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护型灯具。

5.对加油机内部的`电气密封应定期检查,如发现密封不良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6.加油站内不应随意装接临时电气线路。

7.加油站营业房等场所禁止使用电炉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第十二条防雷、防静电

1.钢质油罐及其金属附件应作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点不少于两处。接地线与接地体的连接处应用焊接,接地线与被接地设备的连接应设断接卡,并用双螺栓连接,埋地部分均用焊接。

2.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其接地电阻值要求如下:

油罐、站房、罩棚 不应大于10ω

输油管线 不应大于30ω

卸油防静电接地 不应大于100ω

3.弱电系统(通信、信号、监测和微机控制等)应按有关规定或产品技术的要求,采取防雷措施。

4.定期检查加油机、加油胶管及卸油场地的静电连接线,保持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加油站卸油应采取密闭方式。罐车卸油管与油罐进油管的连接应果用快速接头。汽柴油进油口应分别采用阴阳接头,以防混油。油罐卸油进油管应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严禁喷溅式卸油。

第十四条加油站输油管线管沟,应用砂填实。输油管线管沟与电缆沟、暖气沟应隔断。

第十五条加油站卸油静电接地应采用具有报警功能的接地装置。严禁在爆炸危险区内乱拉电线,使用非防爆电器。

第十六条 加油站油罐通气管口应装设阻火器,通气管的口径不应小于50mim。通气管距加油站围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通气管口应高出地面至少4m,沿建筑物的墙向上敷设的通气管口,应高于顶面或屋脊lm。

第十七条 当加油站油罐埋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应对油罐采取防止上浮的措施。建在水源保护区附近的直埋地下油罐,应采取防渗漏扩散的保护措施,并应设渗漏检测设施。

第十八条根据一、二、三级加油站的要求,对加油站的油罐宜采用具有测量温度、液位等功能的测试监控仪表。

第十九条加油站应采用国家认定的具有整体防爆功能的加油机,不得进行破坏整体防爆功能的改造。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中石化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加油站是石化销售系统面向社会,直接为用户服务的零售单位,服务面广,政治性强。为了提高加油站的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做好石油商品的零售供应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石油商品具有易燃爆、易挥发、易渗漏、易集聚静电荷的特性。加油站必须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证安全经营。

第三条 加油站要树立“用户至上”的观念,制订服务规范,推广礼貌用语,提高服务质量,站容要整洁。

第四条 加油站必须建立从站长到每个工种的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并同时制定考评办法和奖惩规定,确保本制度的实施。

第五条 加油站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学习石油商品知识和用油机具知识,掌握业务操作要领,熟悉加油站管理制度,并经过地区分公司以上的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第六条 加油站工作人员要保持仪容整洁,佩带服务证章,礼貌待客,文明经商,严格执行供应政策、价格政策及有关管理规定,严禁出售掺水掺杂和变质油品。

第七条 加油站必须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减少商品损耗,降低流通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第八条 加油站必须严格票证、现金管理制度,做到手续完备,交待清楚,记录清晰,帐实相符。

第九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加油站,必须符合设计和建筑规范要求,经过竣工验收,达到设备配套、质量合格、资料齐全,方可投产。投产后,各种设备要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和维修管理制度。

第十条 加油站要在站的明显处悬挂中国石化销售公司颁发的统一标志,用以加强职工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工作质量,维护行业信誉,增强行业团结(标志直径为100-150厘米)。标志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制作,悬挂安全可靠,经常保持清洁完整,维护企业标志的严肃性。

第一条 为加强成品油零售加油站的增值税征收管理,堵塞税收管理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经经贸委批准从事成品油零售业务,并已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有固定经营场所,使用加油机自动计量销售成品油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以下简称加油站),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第一条所称加油站,一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的通知》(国税函[2001]882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征收管理。

第四条 采取统一配送成品油方式设立的非独立核算的加油站,在同一县市的,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在同一省内跨县市经营的,是否汇总缴纳增值税,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跨省经营的,是否汇总缴纳增值税,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对统一核算,且经税务机关批准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成品油销售单位跨县市调配成品油的,不征收增值税。

第五条 加油站无论以何种结算方式(如收取现金、支票、汇票、加油凭证(簿)、加油卡等)收取售油款,均应征收增值税。加油站销售成品油必须按不同品种分别核算,准确计算应税销售额。加油站以收取加油凭证(簿)、加油卡方式销售成品油,不得向用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六条 加油站应税销售额包括当月成品油应税销售额和其他应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其中成品油应税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

成品油应税销售额=(当月全部成品油销售数量-允许扣除的成品油数量)×油品单价

第七条 加油站必须按规定建立《加油站日销售油品台帐》(附表1,以下简称台帐)登记制度。加油站应按日登记台帐,按日或交接-班次填写,完整、详细地记录当日或本班次的加油情况,月终汇总登记《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附表2)。台帐须按月装订成册,按会计原始账证的期限保管,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检查。

第八条 加油站除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规定的申报资料外,还应报送以下资料:

(一)《加油站__月份加油信息明细表》(附表3)或加油ic卡;

(二)《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

(三)《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附表4)

第九条 加油站通过加油机加注成品油属于以下情形的,允许在当月成品油销售数量中扣除:

(一)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加油机自有车辆自用油;

(二)外单位购买的,利用加油站的油库存放的代储油;

加油站发生代储油业务时,应凭委托代储协议及委托方购油发票复印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备案。

(三)加油站本身到库油;

加油站发生成品油倒库业务时,须提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说明,由主管税务机关派专人实地审核监控。

(四)加油站检测用油(回罐油);

上述允许扣除的成品油数量,加油站月终应根据《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统计的数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第十条 成品油生产、批发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应按月将其销售成品油信息通过金税工程网络传递到购油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第十一条 对财务核算不健全的加油站,如已全部安装税控加油机,应按照税控加油机所记录的数据确定计税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对未全部安装税控加油机(包括未安装)或税控加油机运行不正常的加油站,主管税务机关应要求其严格执行台帐制度,并按月报送《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按月对其成品油库存数量进行盘点,定期联合有关执法部门对其进行检查。

主管税务机关应将财务核算不健全的.加油站全部纳入增值税纳税评估范围,结合通过金税工程网络所掌握的企业购油信息以及本地区同行业的税负水平等相关信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1]14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增值税纳税评估。对纳税评估有异常的,应立即移送稽查部门进行税务稽查。

主管税务机关对财务核算不健全的加油站可以根据所掌握的企业实际经营状况,核定征收增值税。

财务核算不健全的加油站,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和专用发票使用管理规定限额限量供应专用发票。

第十二条 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以下简称“预售单位”)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帐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

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开具普通发票,如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记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与预售单位结算油款时,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根据实际结算的油款向预售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十三条 主管税务机关每季度应对所管辖加油站运用稽查卡进行1次加油数据读取,并将读出的数据与该加油站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油站日销售油品台账》、《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等资料进行核对,同时应对加油站的应扣除油量的确定、成品油购销存等情况进行全面纳税检查。

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危险作业如动火、登高、进入密闭场地等须事先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

3、不准使用天那水等挥发性较强的易燃液体擦试机器设备、工件、衣服;。

5、未有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不齐备及安全装置失效的设备,不准使用;。

6、停机修理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使用;。

7、维修、检查设施时,必须执行锁机/挂牌制度;。

8、不是自已分管或使用的设备,未经主管批准,不准使用;。

9、检修设备时,没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不准将水倒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以免破坏绝缘,造成事故;。

11、不戴安全帽及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12、不准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机件、产品及器材;。

13、不准在电机的开关、消防器具放置场所及进出口等放置货物;。

15、不准在焊接作业场所逗留;。

17、在用机器设备的动转部位和危险部位,不准触摸、擦试;。

18、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时,不准不停机进行故障处理;。

加油站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为强化加油站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明确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站内检查与主管公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提高检查效果,逐步实现检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加油站。

3.1安全检查计划和安全检查表的编制由加油站安全领导小组负责。

3.1综合性、季节性、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由站长负责,由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实施。

3.2专业安全检查由加油站上级部门派遣专业人员负责或加油站聘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负责。

3.3节假日安全检查由站长负责,由当班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

4.1加油站安全检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检查计划,并填写《安全检查计划表》,建立《安全检查台账》。

4.2编制各种类型安全检查表,并且评审通过后,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并且每年评审修订一次安全检查表,填写《检查表评审修订记录》及《检查表问题整改记录》。

4.2加油站应根据生产情况开展的'计划性和临时性自查活动,主要分为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季节性以及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

(1)综合性检查:即对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行为、安全生产状态进行全面检查、考核或评价,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公司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加油站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并填写《综合性安全检查记录表》。

(2)日常检查分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岗位操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日常检查。填写《日常安全检查记录表》。

(3)季节性检查由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相关人员进行,是根据当地各季节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并填写《季节性安全检查记录表》。

(4)节假日检查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设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重点要害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同时还要对加油站附近企业,居民用火、燃放烟花爆竹等,进行联防检查。在重大节假日(春节、元旦等)前后进行安全防火大检查。填写《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表》。

(5)专业性检查主要是对生产工艺设备、安全装置、监测仪器、厂房建筑及防火防爆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置开、停工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等时期进行。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主要是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监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专业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并填写《专业性安全检查记录表》。

(6)其他检查编制其他检查安全记录表,通过审核,批准后,填写存档。

4.3对加油站各项检查、上级单位检查和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指出的隐患,要逐项整改,编制整改方案。隐患治理整改依照本体系中《隐患治理管理制度》(aqbzh—zd/3—2)相关规定执行,并填写相关记录。

4.4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要采取临时有效的防范措施,制定防范预案,确保经营安全,必要时采取临时停业措施。

4.5安全检查表由安全员负责编制,报主管领导审批;每年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检查表进行评审和修订。

4.6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隐患治理管理制度》aqbzh—zd/3—2。

《综合性安全检查记录表》aqbzh—jl/11—1。

《日常安全检查记录表》aqbzh—jl/11—2。

《季节性安全检查记录表》aqbzh—jl/11—3。

《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表》aqbzh—jl/11—4。

《专业安全检查记录表》aqbzh—jl/11—5。

《安全检查计划表》aqbzh—jl/11—6。

《安全检查台账》aqbzh—jl/11—7。

《检查表评审修订记录》aqbzh—jl/11—8。

《检查表问题整改记录》aqbzh—jl/11—9。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牌

第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加油站,应符合o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并符合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加油、加气合建 的站执行集团公司《液化石油气和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安妻兰萎规磊誓站经营单位应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向政府至管部门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四条安全组织

1.加油站应成立以站长为第一责任人、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小组。

2.加油站应设安全员,负责检查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3.加油站应成立义务消-防-队伍,编制消防应急预案,开展消防知识学习,加强消防预案演练,做到人人懂得本站消防器材性能,并会使用。

4.加油站应与毗邻单位建立联防组织,定期开展活动。

第五条安全教育

1.加油站应每月对职工进行三次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2.加油站应对新职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考核。

3.进站施工队伍在施工前,加油站经营单位应与施工队签订施工安全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第六条安全措施

1.制定“顾客进站加油须知”,主要内容包括:

(1)站内严禁烟火;

(2)严禁在站内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3)严禁向汽车汽化器及塑料桶内加注易燃油品;

(4)加油车辆的司机、乘坐人员进站后不应影响加油站安全;

(5)所有机动车辆均须熄火加油;

(6)严禁在作业现场穿、脱、拍打化纤服装;

(7)严禁在加油现场使用手机、寻呼机。

2.加油站内应有明显安全警语、警示标牌。

3.有条件的加油站应在站内适当部位设置拖拉机、摩托车的专用加油点。

4.高强电闪、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油、卸油作业。

5.落实防抢、防骗、防盗、防破坏等防范措施和保安工作,确保加油站人身、财物安全。

第七条用火管理

l。用火管理应符合《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2.加油站生活固定用火点应符合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

第八条消防管理

1.加油站应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其主要内容是:

(1)组织机构和指挥系统;

(3)建筑物的结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设施及相互间的距离;

(5)各种消防器材的数量、摆放位置、应急补充措施;

(6)对外通信联络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2.加油站各种消防器材应按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有关规定配置,且摆放合理,取用方便。

3.消防器材应定专人管理,定时检查、养护,定期换药,保证完好有效。

第九条安全检查

1.加油站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1)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加油站经营单位每月和遇重大节日应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

2.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有无渗漏、电器接线螺栓是否牢固、防火防爆措施是否可靠、灭火作战预案演练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3.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十条事故管理

事故的分类、分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按集团公司《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章安全技术规定

第十一条用电规定

1.在爆炸危险区内使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爆炸危险区等级要求。

2.当由独立变压器供电时,宜采用三相四线接零保护或三相五线专用接地线保护;当使用电网直供或由临近企业转供电时,用电设备的保护方式应与供电网保持一致。在加油站内,用电设备应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

3.电气器具、线路应完好无损,电气连接处应规范、紧密牢固、无腐蚀。

4.设置在罩棚下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护型灯具。

5.对加油机内部的电气密封应定期检查,如发现密封不良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6.加油站内不应随意装接临时电气线路。

7.加油站营业房等场所禁止使用电炉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第十二条防雷、防静电

1.钢质油罐及其金属附件应作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点不少于两处。接地线与接地体的连接处应用焊接,接地线与被接地设备的连接应设断接卡,并用双螺栓连接,埋地部分均用焊接。

2.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其接地电阻值要求如下:

油罐、站房、罩棚 不应大于10ω

输油管线 不应大于30ω

卸油防静电接地 不应大于100ω

3.弱电系统(通信、信号、监测和微机控制等)应按有关规定或产品技术的要求,采取防雷措施。

4.定期检查加油机、加油胶管及卸油场地的静电连接线,保持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加油站卸油应采取密闭方式。罐车卸油管与油罐进油管的连接应果用快速接头。汽柴油进油口应分别采用阴阳接头,以防混油。油罐卸油进油管应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严禁喷溅式卸油。

第十四条加油站输油管线管沟,应用砂填实。输油管线管沟与电缆沟、暖气沟应隔断。

第十五条加油站卸油静电接地应采用具有报警功能的'接地装置。严禁在爆炸危险区内乱拉电线,使用非防爆电器。

第十六条 加油站油罐通气管口应装设阻火器,通气管的口径不应小于50mim。通气管距加油站围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通气管口应高出地面至少4m,沿建筑物的墙向上敷设的通气管口,应高于顶面或屋脊lm。

第十七条 当加油站油罐埋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应对油罐采取防止上浮的措施。建在水源保护区附近的直埋地下油罐,应采取防渗漏扩散的保护措施,并应设渗漏检测设施。

第十八条根据一、二、三级加油站的要求,对加油站的油罐宜采用具有测量温度、液位等功能的测试监控仪表。

第十九条加油站应采用国家认定的具有整体防爆功能的加油机,不得进行破坏整体防爆功能的改造。

一、建立健全各种管理规则,悬挂整齐、位置适当并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要熟记会用。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预案,定期组织消防训练和进行安全教育,使加油站人员做到:人人熟悉消防知识,人人会用消防器材,人人关心安全工作。

三、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全面安全检查一般每周不少于两次,并认真作好登记。

四、按规定配齐消防设备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消除外部泥土、灰尘和油污,灭火机药剂要定期更换。换装日期要及时填写登记簿。

五、电气设备要符合安全防爆等级要求,安装工艺安全规范。

六、加油站所有供电线路和用电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排除。

七、储油罐安装呼吸阀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在呼吸管上安装的透气阀或阻火器,性能要良好。

八、加油站进出口、加油区设置“严禁烟火”、“禁打手机”“顾客止步”等安全警告标识,储油区清洁整齐、无易燃物、无抛洒油痕迹。

九、使用和维修各种设备器材,要严守操作规程,并按说明书要求进行,防止损坏机件、设备或发生事故。

十、夜间安全值班管理制度

1、加油站必须设夜间安全值班员。

2、值班时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睡觉、喝酒,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拖延。

3、值班员不得将与经营无关的人员、车辆带入或留在加油站。

4、管好炉火、电器等取暖用具。

5、熟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使用方法,一旦遇到火灾,及时果断处理。

6、夜间值班员必须等白班安全员接-班,将值班情况交代清楚并填好记录后,方能离岗。

主要岗位的安全职责

一、站长

1、贯彻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安全法规、制度;贯彻并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制订的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2、履行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各项安全防火制度。

3、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员工充分了解工作中存在的危险;确保员工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确保员工执行安全管理规定。

4、预防事故发生。若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了事故,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按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妥善处理。

5、组织每月、每半年的安全工作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组织本站义务消防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训练。

7、组织制定周密的灭火方案和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并组织演练。

8、有责任制止“三违行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9、把每天的安全检查情况计入加油站日志。

二、班长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模范执行加油站的各项安全制度,同时做好本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2、熟悉突发事故处理程序,并能按照相关规定对突发事故进行妥善处理,或协助站长进行妥善处理。

3、确保本人和本班员工均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使用应急电话。

4、组织每班的安全检查和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站长汇报并采取措施。

5、确保当班时的消防器材、安全警示标识、环保器材和其他设备完好和有足够的数量。

6、有责任制止“三违行为”。

三、加油员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执行加油站的各项安全制度。

2、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范和服务规范,避免加错油事故发生。

3、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使用应急处理电话。

4、熟悉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若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并能独立(或协助)进行处理。

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和培训。

6、熟悉必要的自卫和自我救护知识,了解必要的消防、环保和化学知识。

四、计量保管员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执行加油站的各项安全制度。

2、严格执行计量操作规程和有关的《液态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等安全规定。

3、及时、准确地进行计量,防止泄漏、跑油、冒油灯事故发生。

4、雷雨天应停止计量,并关严计量孔盖。

5、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使用应急处理电话。

6、熟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如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并能独立(或协助)进行处理。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和培训。

7、熟悉必要的自卫和自我救护知识,了解必要的消防、环保和化学知识。

8、有责任制止“三违行为”。

加油站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生活,为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三、加油现场当班人员必须接受站长,加油现场管理员,轮流值班员的管理;

四、加油现场白班与夜班人员每日分别进行两次打扫,每个班次的卫生清洁标准相同;

五、加油机机内部件有专人进行清洁,当班人员不负责打扫;

六、加油现场地面要清扫干净,做到地面洁净无杂物;

七、加油现场禁止堆放可燃易燃物品,注意防火安全,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十二、消防沙箱要擦拭干净,并保证沙箱内沙土干燥不潮湿并且沙土有足够的松软程度;

十五、员工违反本规定加油站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评价附件介绍

1.站长对本站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站长对本站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把职工安全卫生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的时候,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加油站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全站职工进行安全防火教育。按规定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处理不了及时上报,确保加油站的安全。

4.组织全站职工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加强思想工作,坚持安全活动日及岗位练兵制度。从而提高职工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5.每周组织一次全站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确保加油站的安全无事故。6.掌握加油站的主要设备,熟悉其性能,了解工艺流程,在紧急状况发生时做到正确指挥。

7.对加油站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二、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在站长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协助站长对本班员工及顾客进行安全教、检查、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2.熟悉本班组防火要求及措施,做到“四懂、四会”的要求,即“懂本岗位生产过程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会报警、会操作消防设施器材、会扑救初级火灾、会组织人逃生”。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严防丢失和损坏。

3.负责对本班人员进行班前,班后教育,对作业中出现的违章现象及时纠正和处理。

4.定期检查站内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维修保养消防器材,保证其有效性。

5.做好当班安全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记录,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记帐员岗位责任制。

1.熟悉上级规定的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及加油站账务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按章办事。

2.现金、票证的结算工作做到日结月清,及时填报各种报表,及时解交现金。正确反映商品流转情况,做到账账、账物相符。

3.熟悉本岗位安全防范知识,妥善保管本站现金、账册、凭证、单据及有关印章。

4.熟悉站内消防器材性能,并能进行操作扑救。

四、开票员岗位责任制。

1.熟悉上级规定的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及加油站现金、支票、油票、信用卡、发票等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按章办事。

3.认真做好本班加油员上缴的现金、支票、油票、加油凭证的核对、汇总工作,核对其他商品的销售额,填制本班销售表。

4.妥善保管发票、现金、支票等,严防丢失、被盗。5.熟悉站内消防器材性能,并能进行操作扑救。

五、加油员安全操作规程。

1.熟悉油品安全知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概念;坚持“用户至上、服务至上、信誉至上”的思想;对用户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做到“唱收唱付”,“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上岗时按规定着装,不准私自离岗。3.熟悉掌握加油机操作要领,付出油品要足斤足两,不能克扣用户,没有正当手续不准赊欠油品。

4.严格执行《加油站现金票证管理制度》,对钱票证要妥善保管,丢失钱、票后果自负。

5.交接班时要交接清楚、手续完备。

6.付油场地,做到清洁、整齐、无油迹、无杂物。7.高强闪电、雷击和雷击频繁时,停止加油。

六、计量员安全操作规程。

1.认真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计量管理的法令、条例、细则等。严格执行石油产品计量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油品计量业务,负责油品入站的接卸、储存和出站过程中的计量测试、帐卡记录、重量容积的换算等管理工作。

3.负责每日的罐存数量,确定接卸容器安全容量,合理安排使用容器。4.卸油作业中,严禁用量油尺计量油罐。

5.遇雷雨大风天气,应停止计量及卸油作业。

6.作业时严格遵守防爆防静电规定,上岗须按规定着装。爆炸危险区域严禁使用非防爆器具。

7.参加加油站每月的油品盘点工作,会同其他人员正确出具油品溢耗数据,发现大盈、亏立即查明原因,做好记录,并负责办理索赔手续。8.各种报表及时、认真、准确上报有部门,不得弄虚作假。

9.正确使用和保管计量器具,定期送检,各种计量器具不得超期和带病使用。

七、安全检查制度。

1.加油员加油前应提醒司机同志熄火加油。

2.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电器设备和加油机的保护设置进行检查。(包括静电防护装置、电器防护装置等)。

3.安全管理人员如发现问题及时报负责人进行解决,不能延时报告,更不能不报。

4.安全管理人员经常监督工作人员,不准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5.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工作人员加油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准违章操作。6.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用具等是否有效。

违反卸油操作规程的,应立即制止。

8.每季度对全站内的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9.对检查结果应记录并存档。如需整改,则应制定整改计划并按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10.在雷雨季节应特别加强安全巡检和防护。

八、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加油站对新职工进行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2.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防水、操作、劳动保护等)对加油站的消防应急预案定期教育培训。使员工熟悉掌握应急内容和应急处理方法。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4.定期学习加油站的安全规章制度,使员工掌握熟悉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5.培训考核材料应存档。

1、事故隐患整改范围:

1)整顿和消除危及人身伤亡、火灾、爆炸的事故隐患。2)改善和配套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3)改善劳动环境和工业卫生条件,防止职业危害和职业病发生。4)所在地政府部门提出的重大事故隐患。

2、事故隐患按危险及危害程度,划分为一般和重大事故隐患。凡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构成重大事故的,按重大事故隐患上报地方政府管理部门,全部整改。

3、加强对事故隐患的管理,做到及时解决:1)对各类事故要逐项登记,建立档案。2)对各类事故隐患整改,要做到“三定”(及时定整改方案、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期限)。

3)对一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要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加强监护。

4、领导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要全面负责,做到“四亲自”(亲自参加项目审定、亲自布置安排、亲自参加检查、亲自验收总结)。

1.本站的设备安全管理要按照国家的《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管理。

2.根据《规范》的标准要求,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防雷、防静电设施等进行检测。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维修,符合标准要求。

3.加强设备档案管理,对站内的设备技术资料(电气设备、加油机油罐、油管道等)及建筑设计、竣工的图纸和验收报告资料要完整存档,妥善保管。4.加强设备检查和定期保养,使之保持良好安全状态。

5.建立健全设备检查、维修的技术档案,对设备检修的内容予以记录、存档。6.实行巡检制度,要经常巡检站内的设备发现故障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排除,以确保加油站设备安全运行。

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经营,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专车专用,并有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包装应牢固;各类危险化学品包装应符合gb12463-2009《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互为禁忌物料不能装在同一车、船内运输。易燃、易爆品不能装在铁帮、铁底车、船内运输。易燃液体闪点在28℃以下的气温高于28℃时应在夜间运输。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船和其他运输工具。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船应有消防安全设施。

2、装卸易燃易爆物品人员应穿工作服、戴手套、口罩等必须的防护用具,操作中轻拿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各项操作不得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作业现场应远离热源和火源;装卸易燃易爆液体需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钉子的鞋;大桶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3、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相关资料、记录应存档管理,存档期限至少两年以上。

十二、油品装卸及油品接收管理制度。

1.油罐车装油时,司机要上车验看油标,核对吨位并运用感官鉴别方法,看油色、闻油味,防止装错油品。

2.加油站接收油品时,油罐车司机与加油站统计必须同时在场,司机要主动报出所运油品名称,统计要按照派油单上注明的油品名称、规格及数量认真核对,以防卸错油品。

3.统计在油罐车卸油前要先核算油罐容量,并做好记录。4.卸油前司机要接好油罐车的静电接地装置。5.司机不得在统计前先行卸油。6.卸油时,油罐车必须熄火。7.控制卸油速度。出流速不得大于1米/秒,当卸油管入口被油浸没200毫米后,可提高流速,但最高不得超过9米/秒。卸油时,司机与统计不得离开现场,直至卸油结束。

8.如遇雷、雨、闪电时,应立即停止卸油作业。9.抽油泵不得放入油罐池内卸油。

10.使用抽油泵时,必须先接好抽油泵电源,然后再合闸送电。

11.卸油完毕后,司机要上车检查底油是否卸净,严禁油罐车栽油过夜。

12.统计要复检油罐存量,核对卸油数量,无误后可在派油单上签字。如实际卸油数少于应收数量时,司机和统计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照价赔偿。13.卸油完毕后,统计要盖好油罐的入油口。

14.加油站站长及分管领导负责检查、监督本规定的执行情况,随时纠正不合规定的行为。如发生事故,加油站站长及分管领导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处罚。

1.加油站内严禁吸烟,严禁带火种进入。

2.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明火时,要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方可施工。

4.加油站的油罐区和加油场地所用的照明灯只可选用防爆型。

5.站内不准乱拉临时线,安装照明线应按照电器安装的有关规定进行。站内配电箱内,不准存放其它物品,要保持清洁干净。

6.各室生活用电设备等,做到人走停用。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电气设备开关应有本岗位使用人员管理,其它人员不得动用。

十四、加油安全操作规程。

1.准备。

1.1当车辆驶入站时,加油员主动引导车辆进入加油位置。

1.2车辆停稳,发动机熄火后,加油员应主动将油箱盖板油箱盖打开。(带锁的可等顾客开锁后再行打开)。

1.3将加油机泵码回零,并请顾客确认。2.加油。

2.1定量加油(微机加油)。

2.1.1根据顾客要求输入加油数据。

2.1.2根据顾客要求的油品将对应的加油枪插入车辆油箱中,明示顾客确认无误后打开加油枪进行加油。

2.2.1根据加油机(显示屏)的显示值,请顾客确认所加品种、数量无误后,方可收回油枪。

2.2.2把油箱盖拧紧,关上油箱盖板。3.结算。

3.1收取现金时,加油员必须当面分辨真伪,发现假钞应拒收,并及时报告站长处理。

3.2收取现金时,必须按时找零。

4.1当加油、结算等道程序完成后,使用文明用语,及时引导车辆离开加油岛。4.2当继续有车辆来站加油时,按上述程序进行加油操作。

4.3当暂时无车辆来站加油时,清理手中现金、记账卡及时上交银台,做好加油机及加油岛区域的卫生。

十五、接油安全操作规程。

2.1汽、柴油必须先量油、后量水,再量温度和取样。

2.3测量时,在量油尺或检水尺上涂抹一层薄的试水膏。

2.4从固定测量点将量油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铊接触油面时应缓慢,以免破坏静止的油面。

2.5尺铊或检水尺触底时,应静止3-5秒后提尺。

2.6卷尺提起后,应在5秒后读取试水膏变色处的毫米读数,先读小数,读书时检水尺不应平放或侧置。

3.1温度测量应在油品高度测量之后进行。3.2测量时应将温度计装入保温盒。

3.3将温度计置于油面高度的二分之一处测量油温,浸没时间不少于5min。3.4提取温度计要迅速,温度计离开油面到读数时的时间不应超过10秒,读数时应使温度计垂直,不让盒内液体洒出,视线应垂直于温度计,先读小数,后读大数。3.5使用分度值为0.5℃的温度计,后估读到0.1℃,使用分度值为1℃的温度计,应估读到0.2℃。

3.6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计入测量记录表中。4.油品密度测量(密度计法)。

4.1从油罐采取油样,将油样沿量筒内壁倒入量筒,量筒应放在没有气流的地方并保持平稳。

4.2将干燥的密度计小心放入搅拌均匀的量筒内油样中,操作时注意到液面以上的密度计杆管浸湿不得超过两个最小分度值。

4.3待密度计稳定后按弯月面下缘读数,读书时必须注意到密度计不得与量筒内壁接触,眼睛要与弯月面的下缘成同一水平线,并估计密度计读数至0.0001g/m3。

4.4测量油样的温度,同油品温度测量3至5款,其中所用温度计的分度值应为0.2℃。

十六、卸油安全操作规程。

1.核对卸油罐与罐车所装品种是否相符。

2.通过液位计或人工计量检测确认卸油罐的空容量,防止跑、冒油事故的发生。3.按工艺流程要求连接卸油管,做到接头结合紧密,卸油管自然弯曲。4.接卸油品时,应暂停加油业务,接卸现场必须设专人监卸。

5.装卸人员不得擅离岗位,严密注意输油管线和周围环境,检查静电接地装置是否接好。

6.接卸油品时,开启罐盖时轻拿轻放,严禁摔打、撞击,以防产生火花,发生意外。

8.卸油过程中严禁测量,卸油完毕5分钟后,方可进行测量。

十七、职工安全防火及工作纪律管理制度。

1.严禁携带火种入站,严禁吸烟,严禁喝酒上岗。

2.所有职工上岗不准穿戴化纤制衣物或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站内工作人员不准穿带有铁钉的鞋。

3.加油站内不得乱扔铁器或其他金属物品,禁止用金属物品敲击物件。

4.加油机、油库及消防设施周围严禁堆放物件,工作场地及行车道上要时常保持清洁畅通。

5.严禁在加油站内任何地方拉绳或晾晒衣物。

6.严禁把孩子带进加油站内,严禁带闲杂人员在站内逗留乱串。

7.严守工作岗位,严禁在岗看书看报、干私活、吃零食,打盹睡觉或打架斗殴。8.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9.不准提前或超时吃饭,吃饭时必须交替进行,不能空岗。10.公司全体职工必须挂牌服务,衣着整洁上岗。

11.懂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设置位置,能熟练使用各类消防器材。12.保持高度的安全防火意识,发现火灾及时报警119和其他相关部门,并积极参加扑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宗旨,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单位第一负责人亲自抓消防安全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

2.从业人员必须加强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基本达到“三知、四会”的要求,即“知汽油、柴油等特性、知火灾危险、知防范措施”,“会报警、会操作消防设施器材、会扑救初级火灾、会逃生避难方法”。

3.经营、储存场所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炉子、液化气罐、火炉,严禁明火作业,严禁违章乱拉、乱接电线及随意加大用电负荷。

中石油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各种管理规则,悬挂整齐、位置适当并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要熟记会用。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预案,定期组织消防训练和进行安全教育,使加油站人员做到:人人熟悉消防知识,人人会用消防器材,人人关心安全工作。

三、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全面安全检查一般每周不少于两次,并认真作好登记。

四、按规定配齐消防设备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消除外部泥土、灰尘和油污,灭火机药剂要定期更换。换装日期要及时填写登记簿。

五、电气设备要符合安全防爆等级要求,安装工艺安全规范。

六、加油站所有供电线路和用电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排除。

七、储油罐安装呼吸阀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在呼吸管上安装的透气阀或阻火器,性能要良好。

八、加油站进出口、加油区设置“严禁烟火”、“禁打手机”“顾客止步”等安全警告标识,储油区清洁整齐、无易燃物、无抛洒油痕迹。

九、使用和维修各种设备器材,要严守操作规程,并按说明书要求进行,防止损坏机件、设备或发生事故。

十、夜间安全值班管理制度

1、加油站必须设夜间安全值班员。

2、值班时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睡觉、喝酒,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拖延。

3、值班员不得将与经营无关的人员、车辆带入或留在加油站。

4、管好炉火、电器等取暖用具。

5、熟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使用方法,一旦遇到火灾,及时果断处理。

6、夜间值班员必须等白班安全员接-班,将值班情况交代清楚并填好记录后,方能离岗。

主要岗位的安全职责

一、站长

1、贯彻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安全法规、制度;贯彻并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制订的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2、履行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各项安全防火制度。

3、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员工充分了解工作中存在的'危险;确保员工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确保员工执行安全管理规定。

4、预防事故发生。若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了事故,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按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妥善处理。

5、组织每月、每半年的安全工作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组织本站义务消防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训练。

7、组织制定周密的灭火方案和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并组织演练。

8、有责任制止“三违行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9、把每天的安全检查情况计入加油站日志。

二、班长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模范执行加油站的各项安全制度,同时做好本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2、熟悉突发事故处理程序,并能按照相关规定对突发事故进行妥善处理,或协助站长进行妥善处理。

3、确保本人和本班员工均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使用应急电话。

4、组织每班的安全检查和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站长汇报并采取措施。

5、确保当班时的消防器材、安全警示标识、环保器材和其他设备完好和有足够的数量。

6、有责任制止“三违行为”。

三、加油员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执行加油站的各项安全制度。

2、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范和服务规范,避免加错油事故发生。

3、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使用应急处理电话。

4、熟悉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若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并能独立(或协助)进行处理。

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和培训。

6、熟悉必要的自卫和自我救护知识,了解必要的消防、环保和化学知识。

四、计量保管员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执行加油站的各项安全制度。

2、严格执行计量操作规程和有关的《液态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等安全规定。

3、及时、准确地进行计量,防止泄漏、跑油、冒油灯事故发生。

4、雷雨天应停止计量,并关严计量孔盖。

5、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使用应急处理电话。

6、熟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如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并能独立(或协助)进行处理。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和培训。

7、熟悉必要的自卫和自我救护知识,了解必要的消防、环保和化学知识。

8、有责任制止“三违行为”。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中石油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各种管理规则,悬挂整齐、位置适当并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要熟记会用。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预案,定期组织消防训练和进行安全教育,使加油站人员做到:人人熟悉消防知识,人人会用消防器材,人人关心安全工作。

三、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全面安全检查一般每周不少于两次,并认真作好登记。

四、按规定配齐消防设备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消除外部泥土、灰尘和油污,灭火机药剂要定期更换。换装日期要及时填写登记簿。

五、电气设备要符合安全防爆等级要求,安装工艺安全规范。

六、加油站所有供电线路和用电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排除。

七、储油罐安装呼吸阀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在呼吸管上安装的透气阀或阻火器,性能要良好。

八、加油站进出口、加油区设置“严禁烟火”、“禁打手机”“顾客止步”等安全警告标识,储油区清洁整齐、无易燃物、无抛洒油痕迹。

九、使用和维修各种设备器材,要严守操作规程,并按说明书要求进行,防止损坏机件、设备或发生事故。

十、夜间安全值班管理制度

1、加油站必须设夜间安全值班员。

2、值班时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睡觉、喝酒,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拖延。

3、值班员不得将与经营无关的`人员、车辆带入或留在加油站。

4、管好炉火、电器等取暖用具。

5、熟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使用方法,一旦遇到火灾,及时果断处理。

6、夜间值班员必须等白班安全员接班,将值班情况交代清楚并填好记录后,方能离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