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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农场土地出租合同 土地出租合同(优质9篇)

时间:2023-10-09 19:30:54 作者:温柔雨 东方农场土地出租合同 土地出租合同(优质9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土地出租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转租方】

丙方【承租方】

第一条;租赁土地的地名面积。

租赁土地的地名叫 。面积 亩{以账本为准}。四址东 西 南 北 共有 块。

第二条;租赁用途。

粮食,蔬菜等等,以及其他种植业,在合同期间,不得随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可延续合同。丙方享受同样价格优先权。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当年租金共 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违约。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当年租金,乙方有权收回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国家对土地的补贴以及待遇,有经营者享受。乙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费用。

第五条;乙方有权监督和维护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水利的供应,道路畅通。创造条件为租赁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

第六条;合同终止。

在合同厉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租赁方必须服从,租赁方享受合同期间的土地费,地面附着物的赔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合同终止。

第七条;合同解除。

到期后合同自然解除。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乙方丙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 省 市 县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出租价款

出租土地的租金为每年 元人民币(其中不包括依法由乙方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农业税费等)。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和时间支付租金。

1、现金或转账(一次或分次)支付租金的方式,

2、支付时间为: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 第四次: 。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土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在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2、监督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途的,甲方有权收回相关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3、甲方有权在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出租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积极配合并负责及时办理。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的约定交付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协议义务。

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7、乙方不得改变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擅自改造。

8、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七、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协议: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出租期限内将出租协议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则可办理。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须提前 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出租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协议。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元(整) 。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九、争议条款

因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须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签订地点:

土地出租合同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第一条;租赁土地的地名面积。

租赁土地的地名叫。面积亩。四址:东西

南北共有块。

第二条;租赁用途。

该地块只能种植水稻及蔬菜,不得种植其他作物,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在合同期间,不得随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可延续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当年租金共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违约。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当年租金,乙方有权收回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国家对土地的补贴以及待遇,由甲方享受。

第五条;合同终止。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或甲方有需要要收回,租赁方必须服从且甲方不赔偿乙方一切损失。合同终止。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家庭成员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公证人签字:

年月日

土地出租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详情见下表)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出租土地详细情况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标准为,良田统一定价为:每年每亩田400元(稻谷400斤),已当年九月稻谷单斤价乘总数支付(稻谷单斤价1.2元内不做调价)。每年每亩土300元(玉米300斤),已当年玉米单斤价乘总数支付(玉米单斤价1.2元内不做调价),荒坡、荒沟、路、渠等不计承包费。

四、支付时间

承包费的支付方式为一年内分一次支付,不迟于每年九月三十日。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拟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双方应积极配合,以实地丈量勘测为准。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 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乙方与甲方的承包合同在合同期内有效。乙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乙方不能改变土地现壮。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乙方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 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政府性补助由甲方农户享受,但是乙方所经营规模性国家补助由乙方享受。

8. 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承包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9. 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申请退耕还林。

10乙方必须向甲方交复耕费押金( )元,由乙方开户村长出面保管,承包期满后归还。

11.如有国家政策性变化及土地被国家征用,本合同失效。

12.本社社员(甲方)因死亡在承包地内选择墓地,不受乙方干预,但所占地面经济作物应做适当赔偿,甲方向乙方协商处理。

13.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只有在乙方明确拒绝继续承包时将土地复耕还原,甲方才可以将本协议所指土地另行发包给他人。

七、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 为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目的,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建设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3、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4、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5、 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6、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臵成本价值。

7、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8、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9、 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10、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 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3. 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而定,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九、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一份送村委会,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

出租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证号:

承租方(乙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证号: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北京市怀柔区镇村东或西的亩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的具体位置(即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大小为 亩,长 米,宽 米,形状为矩形。租赁期限为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元,租金共计万元整(元)。

二、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用来建造厂房及),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厂房及相关设备等。

三、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租赁期限界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且租金优惠同等位置地块的%到%。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八、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于本合同生效后10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即元。如逾期交纳租金在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的违约金。

九、甲方保证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10日内进驻该块土地。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时进入,逾期交纳租金在30日以内,甲方应向支乙方付总租金日千分之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租金百分之的违约金。

十、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一、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按照北京市的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并公证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附:土地的现状或照片(双方签字认可)

土地出租合同

出租方: (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受托的××街道××村××个组农户约 ×××亩土地(具体以实际测量结果为准,其中不包括机耕路、水泥路、渠道、墩头所占面积)(地名、四至、土地用途附后)出租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土地应属于家庭承包土地,出租后不得改变农业用途。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出租价格

出租价格为每年每亩 斤粳稻折算。粳稻价格按上年12月1日国家挂牌价计算为准。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时间

租金按年分两次支付,上半年 月 日前支付50%,下半年 月 日前支付50%,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如乙方不能按期足额支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为 元/亩。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一次性支付,出租期满前,乙方无违约行为,转为最后一年租金,多退少补。

五、土地交付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给乙方,甲方要积极做好矛盾协调工作,确保乙方能正常使用。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应该履行受托方的义务。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出租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依据甲方与委托方的委托合同而导致甲方承担的责任和损失,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有权在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出租期限内因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核发的救灾款以及国家政策性惠农补贴、保险等,相关手续及责任利益分摊按如下约定履行:良种、农机购臵补贴、以乙方为主体作为人的补贴归乙方所有,农业综合补贴、种植补贴等归农户所有。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履行其他合同义务,同时因乙方经营等需要在承包期内转租转包的,必须经甲方严格把关认可,否则乙方不得转租转包。

6.乙方不得改变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否则甲方有权制止并解除合同。

7.乙方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打乱水系,不影响第三人生产经营和流转期满后保证复耕的前提下,对租用的土地有生产经营自主权。

8.乙方必须管好、用好租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破坏性经营。要积极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不得焚烧秸秆,不得丢弃农业投入品的包装袋(瓶)以及其他违规排污行为等。

9.乙方有权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机耕路两旁种植绿化并对该绿化享有所有权,如乙方不能继续承包,需在合同到期前6个月内自行处理完。乙方可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在承包区范围内建设相应配套设施,但必须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实施。

10.乙方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打乱水系的前提下,乙方享有正常农业灌溉,其费用由乙方按当地同等价格支付。

11.乙方享有租赁土地范围内水面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但不得影响农户的生产、生活。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收征用、使用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出租期限内如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书面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3、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调整,双方应按照新的政策、法律法规执行。

4、乙方具有下列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按时交纳土地租金;

(2)改变土地用途;

(3)擅自转让、转租土地经营权;

(4)其他严重违法、违约或损坏甲方(或委托方)利益的行为。

5、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6个月通知另一方。

合同期满如不继续承包的,乙方在承包期内所投入的固定资产(包括苗木、附属用房、拖拉机、播种机、收割机等)、水电设施(抽水、送电设施)需在合同到期前6个月自行处理,合同期满乙方未做处理,无偿归甲方(或委托方)所有。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违约按每亩500元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如甲方违约,除退还履约保证金外,还应承担该保证金一年期的双倍利息(以当年同期人行贷款利率计算)。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实际损失情况确定(依据中介机构定损)。

九、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 、3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镇街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所调解。

2、提请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承包经营土地所在地乡镇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所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土地出租合同

甲方 (租赁方) :

乙方 (承租方) :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在国家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乙方不得进行与农业种植无关的产业。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由 在 租用土 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租地租金为 元/亩,20xx年 月 日支付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的租金,次年 月 日之前付下一年的租金。

第五条 如土地被国家、政府征用,普通青苗费属于农户所得,地表基础设施和钢架大棚为公司所得(田埂及界石不动)。

第六条 土地退还农户须提前半年通知农户,如未通知,损失由乙方承担,土地内的所有设施由乙方负责清理干净。

第七条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地址及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的土地 亩,出租给乙方从事农业综合开发(含观光、休闲、旅游、种养殖业)附土地承包经营户姓名、流转的土地面积。乙方在租赁期间行使土地经营权,可以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出租期限

1、出租期限为30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续租由乙方续租。

2、因国家土地承包期限只剩20xx年,20xx年后相关变动按国家变动条款变动。

3、租用30年后,乙方需用按本合同条款继续租用。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乙方采取以实物和现金形式支付租金。即水田按每年每亩普通稻谷 斤,并按当年 月 日潼南市场普通稻谷价格折算成现金,土每年每亩 元人民币,委托村或社支付到社员各户。

四、支付时间

甲方第一次收取三年租金,今后每年收取租金一次,乙方于当年的 月 日之前支付全年土地转包金。

五、甲方承包地的竹树木转让给乙方,乙方给予甲方一次性补偿,具体数额另行商定。

六、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拟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

七、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承包金;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土地。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原国家有给予土地承包户的粮食种植补贴仍归甲方所有。从土地流转合同生效后,国家给予土地新增的优惠政策及资金补偿归乙方所有。

4、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6、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7、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转包金。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8、乙方在从事生产经营期间如需要使用劳动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单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力,并按时支付劳动报酬。甲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服从乙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配,如有出现怠工、损害乙方生产工具以及不服乙方管理人员安排等行为,乙方有权拒绝安排其工作。

八、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流转合同到期后,乙方所建设的交通、水利设施归甲方所有。所建设的房屋和配套设备等固定建筑物归乙方所有。

九、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3、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4、在租凭期限内,因国家政策因素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的,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各项赔偿按规定执行,地上附属设施补偿费及各种经济损失的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收取当年的租金不再退还,双方合同自动终止。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不按时限交纳土地转包金的。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两年土地出租金,同时,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全部经济损失。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十一、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应当附社员委托书、社员分户面积花名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立即生效。

十三、其他条款

1、在本合同期满后,若国家农村土地政策不变,甲方需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社、镇各送一份存档。

土地出租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身份证号码: 住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营业执照: 地址: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悠长的原则,就农村承包土地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出租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定位于 镇 村 组 地 块 亩的土地,出租房给乙方从事家禽苗木水产的生产经营。

二、出租期限:承包土地出租年限截止到国家征修为止,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至。

三、出租价格:承包土地出租人民币元每亩每年,共 亩,合计元每年。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租金,支付时间为每两年的6月1日。

五、出租期间的其他约定

1、甲方应保证现有土地未被征用及未有他方使用权纠纷,甲方在出租期间不得收回出租土地或另行出租给第三方。

2、甲方在出租期间需保证乙方合理享有该地块的水源、道路、排灌设施的正常使用。

3、甲方在出租期间内不得干涉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建设一些生产时所必要的围栏、道路、管道、大棚、房屋等设施。

4、乙方在承租期间,依法享用该土地的使用、收益、经营决策和产品处置权。在合同期间内如遇政府依法征用土地,乙方享有在该地块上自己投入的固定设施、养殖、种植等的政府征用补偿。但睡到青苗费归甲方所有。

5、一方必须管好用好承租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违约方必须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以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七、争议条款: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课题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藿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共壹页,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