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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报告(实用19篇)

时间:2023-11-08 06:03:56 作者:BW笔侠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报告(实用19篇)

工作报告是对工作的一种梳理和整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和提高自己。在撰写工作报告时,我们可以借鉴他人的经验和技巧,以获得更好的效果。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要求,推动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镇党委、政府根据我镇实际扎实开展辖区内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确保了该项工作责任落实、任务落实、目标明确、效果明显,并建立健全了长效机制。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切实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综治、爱卫、工商、派出所、交警队、村(居)委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把专项和创建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和村(社区);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纳入了有关部门、各村(社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签定了目标。

责任书。

定期进行督查通报做到了整治和创建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落实。

黑板报。

宣传22期,专栏宣传8期,全年上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信息被县级刊物采纳共28条,发放宣传资料xx000余份,形成了深厚的宣传氛围。二是围绕“十二户”联洁制度和“门前三包”活动的开展,广泛发动群众和个体经营户主动打扫门前卫生,清除“牛皮癣”,维护各类设施,爱护树木花草,不越门经营,不出摊占道,自觉维护门前秩序,形成了全民参与的生动场面。

(一)有序推进“五乱”治理。为彻底治理我镇“五乱”现象,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要求,我镇制定了门前“三包”责任书、村规民约等制度,在集镇集中开展了主要街道路口、市场、学校、工地等重点领域的“五乱”治理,加大拆除违章搭建帐篷和临时建筑力度,规范了工地建筑垃圾的堆放秩序。清理和规范流动商贩及跨门占道经营500余处,治理机动车、非机动车违章停放480余辆,清除“牛皮癣”2850余处,清理卫生死角垃圾180余吨,拆除、清理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65个,清理和规范施工现场材料堆放620余吨。

(二)加大投入狠抓环境整治。第一,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城镇整治力度。针对场镇整治难度较大的实际,我镇主要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由镇整治办牵头,镇交警队、及镇各办(所)、干部共同参与,形成五位一体的联合执法体制。一是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合力规划设置停车位,整治乱停乱放现象。二是规范店招店牌,切实落实一店一招。三是规范市场摊点摆放,纠正出摊占道等违法违规行为。第二,开展四项清理,加大农村整治力度。主要实行环境四项清理。一是清垃圾。按标准设置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加大清扫保洁人员投入,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二是清污水。开展畜禽粪便和污水的治理及综合利用工作,农民集中居住区、大型养殖场全面实行人畜粪便处理排放,确保公厕和居民生活污水排放、粪便无害化处理达标。三是清污泥。认真清理河道、沟渠污泥,保护河道生态环境,提高防洪排涝和自洁能力。四是清杂物。开展庭院环境整治,率先推行改水、改厕、改厨、改圈,清理房前屋后杂物,治理乱搭乱建、乱摆乱放。

(三)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场镇设施。我镇有24名保洁人员,负责各自责任区域内的定时清扫、定时清运垃圾、定时填埋;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街道路面和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目前场镇功能配套齐全,有农贸市场、垃圾处理场、垃圾清运车2辆、公厕两座、新添置了垃圾果皮箱、垃圾桶58个、垃圾房2个,停车场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五)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力度。按照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机制的统一部署,我镇结合实际,迅速制定方案。目前,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体系基本建成,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有序实施,“收、运、处”体系开始运行,市场化运作体制逐步推广,机制建设形式一片良好。我镇现有生活垃圾箱、桶110个,垃圾处理场1个,垃圾分类收集点4处,垃圾分类收集中转屋15个,转运车辆3台,再生资源回收站1个,20xx年我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

(六)“省级卫生村”创建顺利推进。根据青川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度爱国卫生创建工作的通知》(青爱卫办〔20xx〕8号)文件要求,今年我们申报了一个“省级卫生村”(团结村)。创建工作严格按照《**省卫生村标准》所规定的“卫生组织制度健全、积极配合‘亿万农民健康教育’活动、卫生基本设施齐备、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搞好除害防病工作”要求,进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在坚持标准的基础上,科学地、实事求是地制定了创建卫生村的长远规划和实施方案,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卫生村创建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此项工作纳入日常重要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截止11月底团结村创建“省级卫生村”工作已全面完成,将接受省、市、县考核验收。

(七)巩固完善改厕工作。结合我镇沼气池建设任务100口,我镇严格按照《青川县公共卫生项目农村改厕技术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加快农村无害化厕所的建设进程,进一步改善了农村基本卫生条件。此项工作现已顺利完成。

八是加强各项制度建设。制定了《**镇环境卫生评比制度》、《**镇保洁管理制度》、《**镇车辆停放办法》、《**镇环境卫生检查奖惩制度》、《**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问责办法》《公益性岗位管理细则》等,《十二户联洁制度》、《庭院三清制度》也落实到位,使我镇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一年来,通过全镇上下的不懈努力,**镇城乡面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但是环境综合治理和创建工作必然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我们有信心和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和加强,确保此项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为不断改善我乡环境秩序,提高人居质量,一年来,党委、政府立足本乡实际,结合“五乱治理”、设施建设、风貌改造等工作狠抓城乡环境和治理。不断明晰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积极有序的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凤村乡全年。

工作总结。

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年初,乡党委政府就将环境秩序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常抓不懈。一是建立、健全和完善了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了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小组;二是定期开展环境秩序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三是定期召开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做到了工作有计划,有部署。由于加强了组织领导,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二)广泛宣传,提高全民文明卫生意识。

为提高全乡干部、群众的参与意识,乡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题会,今年6月初乡安全办、司法所、利店派出所、龙凤坝社区共同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综合治理宣传活动。同时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横幅等宣传方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重要意义及措施,引导居民自觉参与并支持治理行动。

(三)突出工作重点,强力推进“五乱”治理。

2、结合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整治力度。一是对街道两侧和花园的绿化树统一粉刷一米等高白色石灰浆。二是结合“持续治‘五乱’、整洁迎‘五一’”攻坚月活动全乡共投入保洁力量4人,投入环境卫生管理员、文明劝导员12人,坚持每天在城镇范围内巡查。组织上街宣传活动2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三是开展志愿活动5次,接受服务人员1300人次;成立文明劝导队伍1支,组织开展文明劝导行动50次,劝导“不文明、不卫生”行为730余人次;组织人力、物力对全乡范围内的垃圾进行了排查清理,清运垃圾13余吨。并组织专人对s103沿线、凤桂路沿线等进行专项巡查,确保不留死角。

3、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全乡人居环境。我乡上半年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期间共投资1万余元维修垃圾池5个,极大的提升了场镇形象,改善了场镇人居环境。

4、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果。我乡完善了村社、街道居民“门前三包”责任制,并与其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书,通过一系列的长效机制的建立,确保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顺利推进。

1、对乡村道路周边环境、卫生死角进行清理,确保了村容整洁。2、对凤村乡政府机关外墙进行了清理,对办公室进行了调整,聘请了2名专职卫生员。卫生院、信用社等驻乡单位,深入开展院内环境整治,通过评比、示范等形式,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各机关单位形象。3、建立健全校园环境卫生清扫制度,实行定人、定点、定时、定质量,划片包干,责任到位,保持校园整洁,着力避免出现痰迹、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及其它垃圾、污水,做到墙面无脚印,门窗桌凳无灰尘。4、对场镇垃圾集中堆放点进行规范化建设,并签订“门前三包”、“院内四自”责任书,切实搞好街道内道路、小街小巷、居民集中居住区、卫生死角的保洁管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5、指导督促凤村乡津玉煤业公司对生活生产垃圾进行处理并搞好厂内绿化;对新建工厂,严格按绿化、美化、净化要求落实,大大提升了企业形象。6、组织宣传员进村入户上门宣传,切实帮助广大群众树立讲卫生、护环境的良好理念。狠抓重点整治,把场镇住户、农村院坝作为“进家庭”活动的重点,政府加强引导,群众主动参与,上下联运,切实维护广大群众良好生活环境。

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全乡的环境秩序面貌有了较大的改变,成效也比较显著。但是我们的工作中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由于受条件的限制,垃圾随意乱扔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环境秩序。二是农村环境设施的投入资金过少,影响了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进程。

1、深入开展环境卫生“八进”活动,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2、探索完善集镇卫生管理制度,根据卫生公约,逐步树立长效机制。

3、加大设施建设力度,对前期的环卫设施进行清理,对损坏的设施进行更换,力争建立一座小型垃圾处理厂。

总之,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我们以创造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和开放和谐的社会环境为己任,认真落实"八进"活动,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抓落实,让群众得到实惠、看到变化、增强环境治理的信心,我们将不断努力,力争使全乡的环境面貌再上新台阶。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报告

为不断改善我乡环境秩序,提高人居质量,一年来,党委、政府立足本乡实际,结合“五乱治理”、设施建设、风貌改造等工作狠抓城乡环境和治理。不断明晰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积极有序的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凤村乡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年初,乡党委政府就将环境秩序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定期开展环境秩序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是定期召开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做到了工作有计划,有部署。由于加强了组织领导,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二)广泛宣传,提高全民文明卫生意识。

为提高全乡干部、群众的参与意识,乡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题会,今年6月初乡安全办、司法所、利店派出所、龙凤坝社区共同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综合治理宣传活动。同时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横幅等宣传方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重要意义及措施,引导居民自觉参与并支持治理行动。

(三)突出工作重点,强力推进“五乱”治理。

1、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巩固整治成果。共聘4名环卫工人,长年负责场镇及责任区的`绿化维护、卫生保洁和全乡的垃圾清运工作,环卫队实行每天保洁,定期清运。同时加强了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共聘3名秩序管护队员,严格监督管理和城管执法,杜绝车辆乱停乱放、摊点乱摆、广告乱贴、建筑工作乱象等情况出现,防止反弹,巩固成果。半年来,共组织学生、干部、群众1260余人次开展卫生大扫除;清运省道103线和城镇范围内卫生死角垃圾270余吨;清理和规范流动商贩及越门占道经营140处;撤除、清理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8个;清除牛皮癣113处;治理机动车、非机动车违章停放232辆/次;清理和规范施工现场材料堆放15吨。

2、结合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整治力度。一是对街道两侧和花园的绿化树统一粉刷一米等高白色石灰浆。二是结合“持续治‘五乱’、整洁迎‘五一’”攻坚月活动全乡共投入保洁力量4人,投入环境卫生管理员、文明劝导员12人,坚持每天在城镇范围内巡查。组织上街宣传活动2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三是开展志愿活动5次,接受服务人员1300人次;成立文明劝导队伍1支,组织开展文明劝导行动50次,劝导“不文明、不卫生”行为730余人次;组织人力、物力对全乡范围内的垃圾进行了排查清理,清运垃圾13余吨。并组织专人对s103沿线、凤桂路沿线等进行专项巡查,确保不留死角。

3、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全乡人居环境。我乡上半年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期间共投资1万余元维修垃圾池5个,极大的提升了场镇形象,改善了场镇人居环境。

4、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果。我乡完善了村社、街道居民“门前三包”责任制,并与其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书,通过一系列的长效机制的建立,确保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顺利推进。

1、对乡村道路周边环境、卫生死角进行清理,确保了村容整洁。

2、对凤村乡政府机关外墙进行了清理,对办公室进行了调整,聘请了2名专职卫生员。卫生院、信用社等驻乡单位,深入开展院内环境整治,通过评比、示范等形式,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各机关单位形象。

3、建立健全校园环境卫生清扫制度,实行定人、定点、定时、定质量,划片包干,责任到位,保持校园整洁,着力避免出现痰迹、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及其它垃圾、污水,做到墙面无脚印,门窗桌凳无灰尘。

4、对场镇垃圾集中堆放点进行规范化建设,并签订“门前三包”、“院内四自”责任书,切实搞好街道内道路、小街小巷、居民集中居住区、卫生死角的保洁管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5、指导督促凤村乡津玉煤业公司对生活生产垃圾进行处理并搞好厂内绿化;对新建工厂,严格按绿化、美化、净化要求落实,大大提升了企业形象。

6、组织宣传员进村入户上门宣传,切实帮助广大群众树立讲卫生、护环境的良好理念。狠抓重点整治,把场镇住户、农村院坝作为“进家庭”活动的重点,政府加强引导,群众主动参与,上下联运,切实维护广大群众良好生活环境。

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全乡的环境秩序面貌有了较大的改变,成效也比较显著。但是我们的工作中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由于受条件的限制,垃圾随意乱扔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环境秩序。二是农村环境设施的投入资金过少,影响了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进程。

1、深入开展环境卫生“八进”活动,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2、探索完善集镇卫生管理制度,根据卫生公约,逐步树立长效机制。

3、加大设施建设力度,对前期的环卫设施进行清理,对损坏的设施进行更换,力争建立一座小型垃圾处理厂。

总之,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我们以创造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和开放和谐的社会环境为己任,认真落实"八进"活动,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抓落实,让群众得到实惠、看到变化、增强环境治理的信心,我们将不断努力,力争使全乡的环境面貌再上新台阶。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报告

为全面做好我乡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实施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工程为重点,以开展创建文明村、生态活动村为载体,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根本出发点,以改善城乡环境,突出藏族建设风貌特色,完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高全民素质,推动我乡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观、又好又快发展,组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我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自查如下:。

1、清障碍。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落实河道清障的责任人,结合雨后山体滑坡形成的河道堵塞,划定河道清障范围,确定清障对象,重点对地雨后的河道堵塞和河道管理范围内“乱搭乱建、乱倾乱倒、乱挖乱采”等“三乱”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

2、清污泥。全面推进疏浚清淤,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实施城乡河道疏浚整治,重点解决河道堵塞、污泥堆积、杂草丛生等问题,恢复河道行洪能力,疏通水系、改善水质。

4、学校、医院和各村以治理生活垃圾为重点,因地制宜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理,把各自所在地、居住区、公路、公则、河沟的垃圾和杂物,落实专人日常清扫,并要求清洁人员对各自区域内的公共设施一周进行两次清理,确保公共设施的整洁和完好,提高保洁水平。

5、各村规范家禽、牲畜饲养和清洁卫生管理,减少禽畜粪便污染。

6、全面做好学校、医院和各村“四清”工作(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和清污)。

(一)、村民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的意识底,村内敞放藏。

猪的问题持续存在。

(二)、村民欠缺交通规范意识,村内存在农机、私家车等的乱放乱停现象。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报告

今年上半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按照县委、政府的统筹规划及精心组织下,我局高度重视,切实履职尽责,重点_出在治理“五乱”和“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积极配合新华街居委会和土兴乡小湖村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实效。

为搞好“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苟晓蓉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杜康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为搞好“五乱”治理和“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工作,我局一是制订了《“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做到行动有具体内容,有具体时间安排;二是制定了《各股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标准》;三是做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日志,做到责任落实上墙,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责成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

一是在经费极度紧缺的情况下,筹资3000元用于环境整治工作;

三是加强问题交流力度,在参与、配合、指导开展城乡环境治理中对发现的问题随时与社区衔接,交流情况,提出整改建议。

在我局及街道的密切配合和努力工作下,“五乱”治理和“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负责的街道公共区域“牛皮癣”基本消除。

二是街面基本整洁无卫生死角。

三是车辆停放有序。

四是临街店铺牌匾安放规范。

为深入推进“五乱”治理和“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更好地完成省、市、县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具体工作部署,下半年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进一步加大“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和具体内容。

2、按照工作计划继续派专人前往挂联街道及农村进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调研,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

3、继续营造治理工作的浓厚氛围,使群众真正了解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件与自身切身利益相关的好事。

4、责任细化,强化督查,严格问责。我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进一步将工作具体落实到人,坚决杜绝工作盲点及互相推诿等情况出现。同时,严格按照“三问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问责。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简报

1月18日下午,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董庆华、副局长张银华带领局办公室、安全处、运输处负责人,在市公路局党委书记、局长连真毅,副局长王航宇、路政处处长徐德飞等陪同下赴永嘉督查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督查组一行实地勘察了大若岩镇等镇的“道乱占”情况,现场研讨整治对策。并在大若岩镇召开了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会上,永嘉县交通运输局、永嘉交警分别汇报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思路和意见,市公路局就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提出“四个突出”的意见建议:

一是突出全过程管理。

二是突出“六乱”治理重点。

三是突出有序结合文章。

要结合督查指导、“四边三化”、穿镇公路滴漏撒和超载超限整治。四是突出长效管理。要做好责任、巡查等机制保障,要做好堵疏结合的方法保障,要做好大数据、智慧交通公路的科技保障,要做好政府主导、行业配合全民参与的联动合力保障。张银华副局长就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主体责任进行明确,同时通报了清隐患保安全促稳定专项督查的情况。

最后,董庆华局长提出三点要求:

三是要明确责任合力抓。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简报

日前,草堂小学成立了“城市魔法师联盟”,拉开了青羊区教育系统“做可爱青羊人、绘成都新画卷”系列活动的序幕。据悉,青羊区各学校将联合家长、社区,围绕“爱我家园,洁净成都”的主题展开一系列活动。

在启动仪式上,草堂小学的孩子们向全市市民发出倡议:“文明守礼,构成全社会的文明;精心守护,筑就我们美丽成都”。据青羊区教育局局长李泽亚介绍,该区开展“做可爱青羊人、绘成都新画卷”系列活动,旨在进一步提高师生和家长的环境保护意识,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共同创建天蓝、地绿、水清、人和的优美城市环境。

草堂小学的师生、家长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让校园和城市变得更美丽、更洁净。他们还成立了“城市魔法师联盟”,组织师生参加活动。草堂小学校长蓝继红表示,冠上了孩子们喜闻乐见的“魔法师”,更能调动孩子们的积极性。

据介绍,草堂小学的“城市魔法师联盟”的“魔法研修部”、“魔法监管部”、“魔法实施部”和“魔法推广部”,既有师生出任“部长”,也有家长参与。

草堂小学的“城市魔法师联盟”参照孩子们喜欢的游戏规则设计了升级制度:经过“部长”批准就成为了“初级魔法师”,在活动中“修炼”后可升级成为二级、三级“魔法师”。

“魔法实施部部长”、草堂小学教师刘玉说:“让‘小魔法师’参与到活动中来,有利于培养他们爱护环境的意识。”草小五年级一班的舒怡沙说:“我希望用我自己的画笔去画出我心目中美丽的成都。”

“城市魔法师联盟”已经启动了“手绘成都绿地图——魔法师梦想之旅”。他们在手绘的每张“绿地图”上用统一的图示标注出了包括自然胜境,动植物分布,文化景观,生态资源等近百种信息,组成一幅反映社区人文生态景观的本土综合图谱。

据介绍,“城市魔法师联盟”还开展了“更美城市幸福瞬间——魔法师发现之旅”活动,他们用镜头记录城市最美街道,希望用这些美唤起人们保护城市的自觉。“公益微梦想,垃圾换书签——魔法师幸福之旅”也即将开始,“魔法师”们将奖励给自觉爱护城市的人们一枚“魔法书签”。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简报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支持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拨付资金380万元,支持方下、杨庄等7个村的美丽乡村建设,修建村内道路,扩建文化健身广场,完善农村环保设施,提升绿化亮化设施水平。筹集资金1650万元,支持高庄、牛泉和大王庄等24个乡村连片治理试点项目,修建村内道路、排水沟,购置环卫设备等。争取资金150万元,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和美丽宜居村镇建设,对纳入第三批省级传统村落的雪野镇娘娘庙村等,按照2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专项用于保护规划编制和档案建立;对纳入第三批美丽宜居小镇的大王庄镇和王石门村分别按照30万元、15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专项用于规划编制,完善基础设施,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等工程。

支持农村垃圾整治和厕所改造。安排资金870万元,用于“一事一议”农村垃圾治理,为每个镇(街道)政府配置垃圾运输车,在周边村庄布设垃圾箱,实现了全市镇(街道)级垃圾清运全覆盖,全面提升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落实资金2700万元,支持今年2.6万所农村厕所改造,积极配合住建等部门,加快项目建设,加强资金监管,推动改造早日完成,提高农村卫生条件。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农村改厕6735户。

支持大气污染治理。加大节能减排改造力度,安排资金800万元,支持钢铁、煤炭等重点产业建筑节能改造、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等。安排资金620余万元,建设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城市空气自动站、环保网格化自动监控设施和生态红线划定,完善大气环境治理监测体系。推动机动车污染防治,落实资金194万元,奖励黄标车提前淘汰。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力度,拨付资金1500万元,购置100辆新能源公交车。

加强水资源保护。20xx-20xx年每年安排200万元,支持辛庄水源地保护。建设供水安全保障工程,落实资金1079万元,建设雪野至莱城输水工程;投资650万元,支持城源水厂和鹏山净水厂综合水质净化改造工程;拨付资金967万元,实施单村饮水安全水质提升工程,共购买消毒设备339套,涉及372个村,32万人。

支持城乡生态绿化。投资7349万元,建设胜利公园。筹集资金900万元,建设环城绿带绿化项目,新增高标准绿化面积3000亩,进一步提高绿地面积,优化城市人居环境。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报告

为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本着城乡齐抓共管,多措并举,标本兼顾抓整治的原则,深入开展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本月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为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我镇加强了环境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会议、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及组织文明劝导员、志愿者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环境综合治理知识。本月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出动宣传车3次,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努力实现优美环境共建共享。

1、切实加强散居院落环境治理。为全面推进散居院落治理工作,打造干净、整洁、清爽的居民院落。我镇成立了“院落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对全镇散居院落进行了摸底调查,建立了相关台账,并召开“院落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经过前期的宣传动员,各村(社区)积极组织群众对辖区内的居民院落进行环境卫生大清扫活动,截止目前调整后已完成260个散居院落治理工作,在整治工程中集中对林盘的垃圾、枯枝树叶、建渣进行了彻底的清扫;对*露在外的堆积物进行规范掩盖,同时注重日常保洁。

2、本月我镇组织群众性清洁卫生工作2次,投入金额0.8万余元,分别对同义小区和黄龙书香苑小区的环境卫生进行了整治,清理卫生死角垃圾2.5余吨。

3、全面实施“六项整治”:

一是大气环境整治。坚持每天3次对成彭路、利清路新九路、南行路等重点区域实施洒水降尘,并对街道隔离栏、停车设施、果屑箱、行道树、人行道、公共绿化等进行冲洗。

二是老旧院落环境整治。按照工作安排我镇分布实施,逐步完善老旧院落的环境整治,共整治老旧院落1个,整治林盘3亩。

三是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强化清扫保洁,规范市容秩序,确保城乡结合部面貌明显改观,整治物料乱堆21处、清理积存垃圾11.5吨。

四是背街小巷环境整治。重点治理背街小巷街道路面、垃圾收集、城市照明等设施,规范设置户外广告和商招店招。清理规范店招23个。

五是交通场站环境整治。重点对公交站点等的环境治理,强化环境卫生和秩序管理,有效改善城市“窗口”区域的环境。

六是农村面源污染整治。我镇深入实施“户集、村收、镇运、区处理”的“农垃”工作运行机制,重点加强了院落、沟渠、卫生死角等区域的治理力度。并向群众宣传环境治理对我们生产、生活的重要性,引导群众自觉的维护生活环境,积极参与环境治理。

4、深入抓好“五个延伸”:

一是加强立面综合整治延伸工程。

二是水环境整治延伸工程。持续实施黑臭河渠综合治理、河道水渠清淤整治、污水管道建设改造和河渠沿线水域环境卫生治理等提升。治理河道沟渠6505米,清除河道淤泥23吨,清理河道垃圾6吨。

三是市政设施提升延伸工程。为确保市政基础设施齐备,功能完好,更换破损井盖7个,更换水篦子2个,检查桥梁3座。

四是广告店招整治延伸工程。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对违规的户外广告、一店多招进行拆除。

五是各类市场整治延伸工程。重点治理市场内越门经营、杂物乱堆、保洁不到位等问题,切实解决各类市场环境“脏乱差”问题,治理市场2个,清理市场占道经营60户,规范市场车辆停放32次,规范市场广告25次。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简报

昨日下午,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推进会在市政府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方利旭强调,农村人居环境事关全市发展大局、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快速行动、强力推进、真抓实干,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市委副书记叶胜坤主持会议。副市长李远青通报了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测评情况。

方利旭对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给予肯定,认为各级各有关部门能按照省、市决策部署,开展整治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差距。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环境整治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真抓实干,确保取得实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方利旭表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粤东粤北)现场会,以及全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以“创模”为推手,强力推进城乡环境专项治理,推动城乡环境面貌持续改善。要关键处理好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物、饮用水安全等环保难题,创新投入机制,通过形成专项项目包的形式,发挥融资效益,吸引社会资本;要把精准扶贫和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树立打造城乡环境也是推动贫困群众致富的理念;要提升村居美化水平,谋划旧村庄改造和开发利用,让农村闲置资产活起来;要优化村居规划布局,重点整治农村乱搭乱建现象;要加快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确保群众喝上放心水。

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朱国城,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结

金马镇按照《20xx年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点》要求,践行“大城市、细管理”理念,大力实施坚持依法治理、持续治理和常态管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为营造整洁优美的环境,我镇以“专项整治”为抓手,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加大力度,提升城镇品质,以“规范镇域城乡环境,创优美宜人家园”为目标,彻底解决脏、乱、差的不文明现象,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委重视,网格管理,全员参与,保障工作落实。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镇党委高度重视。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镇党委日常议事日程和年度目标工作开展。由镇长魏德芹亲自抓,分管领导王富林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综合管理大队、城市管理科、各村(社区)、交警中队、派出所等单位和部门,履职尽职,通力协作,打好总体战。在“生态文明论坛、第五届马术节等重大活动上,凝心聚力,齐抓共管。建立了分管领导主要抓,综合管理大队具体抓,各村(社区)干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了日常巡查、定期巡查、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重点巡查相结合的综合巡查机制,实行了网格化管理。同时,镇政府与各村(社区)、辖区企事业单位、商家店铺签订了《金马镇20xx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金马镇治理违法建设目标责任书》、《金马镇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实施层层压实各级责任,有效地促进了工作推进。

二、加强宣传动员,广泛发动群众。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医院、进商铺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知识,持续推进“门前三包”,持续开展环境治理群众性活动。我镇共开展宣传活动3次,发放《金马镇“四乱”专项治理宣传资料》、《金马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单》共计5000余份。同时,镇纪委深入各村(社区)、深入企事业单位、商家店铺、社区群众中,采取现场访问、情况交流等方式,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调查。

1)着力“治污”:

搞好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提高清扫保洁质量,垃圾清运及时不拖延时间,使环境卫生和垃圾清运明显改善。同时,按市场化运作,加强督查,保持街面、路面整洁。大力治理镇域内在建工地的扬尘污染,加强对运输沙石、建渣车辆的管理力度,杜绝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现象,防治扬尘污染道路。并安排洒水车每天对镇域道路,乡道出入口进行洒水降尘。

2)着力“治堵”:

镇城市管理综合大队每天坚持对出入城通道进行不定期不定时的巡查、监管、整治。规范车辆和行人的通行秩序,设点划线规范车辆停放,严格查处乱停乱放车辆。并对非法营运的三轮车进行集中整治,截止目前,已对16辆非法营运三轮车、33个充电电瓶进行暂暂扣处理,宣传教育68人次。进一步提升我镇出入城通道品质。

3)着力“治乱”

为加强治违工作的宣传力度,镇政府设立了固定治违宣传栏,各村(社区)利用村务公开栏设立治违专栏,对发现的违建进行曝光,让群众参与对违建者批评。利用组织宣传车,深入到村(社区)、场镇等广泛进行治违宣传,并印发宣传资料18200余份,使整治违法建设工作知晓率得到100%,营造全民治违氛围,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每天对辖区进行治违巡查。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并做好巡查记录,做到有案可查,及时按照区治违办要求,对有安全隐患的违建进行排查登记、造册,确保治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今年我镇截止目前已拆除违法建设2530平方米存量违建。在镇域范围内全面清理整治违法户外广告,针对辖区内商家店招店牌设置不规范、随意摆放、违规挂设等现象,采取自愿清理、定点清除、强行拆除等强力措施对不符合规范的店招进行依法取缔,加快推进出入城通道品质提升项目和“烂象”问题的整改落实,在生态文明论坛前,已对骑士大道(杨柳河大桥——太极大道)沿线建筑立面外墙管线进行规整处理,对该沿线所有农家乐、花木园林损毁和不符合规范的商招店招进行修补提升改造,共改造农家乐招牌9个。

4)着力改善空气质量。

我镇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配合,重点对我镇域范围内的家具、印刷等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对有机污染物和粉尘污染进行集中整治,截止目前,已依法取缔“三无”企业14家。

5)着力治差,提升我镇农村面貌。

开展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强化我镇各村(社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切实改善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安排清理居民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堆积杂物,清理小广告、牛皮癣、涂抹乱写乱画的不文明行为,确保美观、整洁。

四、分类管理,便民服务。

1)解决夜间场镇摆摊的问题由于金马镇场镇菜市每晚20:00点前关闭,市民夜间出门买东西很不方便,夜间流动摊贩较多,为了方便周边居民夜间购物。

我镇采取在不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情况下设置临时摊点。做到合理布局,制定在固定时间、地点摆设摊点,以便居民夜间出行购物。

2)加强我镇基础设施,推进道路改造升级为大力改善通行条件,加强道路隐患治理,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20xx年5月至8月期间,镇政府投资18。5万元,投入施工人力75人。针对事故多发路段(刘柑路、新华路)、场镇、鱼凫家苑、蓉西新城人口聚集处的道路增设和修护路口减速带共28处,123米,修护太极大道破损道路约62m2,在金马中学、兴元小学设置相关道路警示标志6处,在刘家濠、兴元社区的村道桥梁设置限载限重标识8处。对镇域范围内的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维护整修。

五、强化生态建设。

为推进我镇城乡生态绿化工程建设,我镇在大郎河边打造10000㎡的绿化,努力建设绿意盎然的生态城市,对14000㎡裸土进行植被补栽,全面优化城乡环境品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金马镇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中,通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我镇始终把群众是否参与、群众是否满意、群众是否得到实惠作为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评判标准,不断深化和推进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我镇将继续发扬做得好的方面,改进不足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居民的参与自觉性。

(二)加强综合管理大队队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倡导文明执法、规范执法队伍,提高综合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

(三)进一步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四)大力查处违规行为,确保无乱建、乱占、乱写、乱贴、乱污。规范市场、街道秩序,严禁占道经营和无序经营行为,切实做到行商归市、座商归店。

(五)加大扬尘巡查整治力度。

(六)进一步加大治违宣传和整治力度。

(七)继续狠抓“五大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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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通报

4月底至5月初,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31个乡镇场,9个市直牵头单位,17个社区和52个行政村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人员采取听汇报、看资料、查现场、访群众等办法,对督查对象前段工作情况和后段工作打算进行了全面了解,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础工作扎实有效。

今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基本上都调整充实了工作班子,完善细化了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了考核机制,深入开展了宣传教化,配套完善了环卫设施,彻底清除了陈年垃圾,使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其中较为突出的有:磊石、白水、古仑、李家塅、原种场、桃林寺、城关、黄市等乡镇场。特别是城关镇党委、政府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创建以及综治民调”等工作编印了通俗易懂的《城关镇社区居民文明手册》,下发到全体辖区住户家中,深受群众欢迎。

二、提质工作强势推进。

提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雨阳棚拆除。

白水、原种场、三江、长乐、新塘、磊石等已将雨阳棚全部拆除;住建局、黄市、范家园、古仑正在对辖区内的雨阳棚进行拆除;高家坊、沙溪、火天、红花、李家塅、白塘、范家园茶场、智丰、弼时、桃林寺、黄柏等乡镇场已完成调查摸底和方案制定,5月份正式启动拆棚工作,预计二季度拆除到位。特别是弼时镇请省级设计团队结合弼时故居特色对集镇临街门店进行美化改造,已经拆除了有碍观瞻的破旧房屋或立面近20处,近期已完成部分地段的美化改造工作。

二是河道治理。

高家坊镇投资200万元对清江河11.5公里的河道进行了全面治理;三江镇对三江河进行了除杂清淤;沙溪镇对湄江进行了集中清理;汨罗镇对二道撇洪沟再次进行了除杂整坡和垃圾捡拾。全市各主要水域沿线环境明显好转。

三是美化亮化。

市住建局对罗城路(交警广场-友谊河桥段)进行了提质改造;市交通运输局投资60万元对所属10个门店统一门头装饰,并禁止门店出店经营,完成了5条农村文明示范路建设;白水镇完成了集镇下水道改造和绿化、亮化工作;磊石乡投入50万元对集镇和主要公路进行了绿化,并实施了村村组组通路灯工程,近期已经基本完成安装;高家坊、沙溪、黄柏、八景、大荆、火天、范家园、古仑、智丰、桃林寺、原种场、黄市等乡镇,在绿化、亮化、美化等方面都有较大投入,取得了明显效果。

此外,古仑乡着手开展沿路菜园篱笆整治,高家坊镇青江村清除村道两侧1.5米内的菜地搞绿化,汨罗镇甘坪村、红花乡廖家塅村鸡鸭圈养值得推介。

三、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一是评比考核常态化。

绝大部分乡镇场和市直牵头单位,都建立了行之有效的评比考核机制,做到扎扎实实抓评比,认认真真搞考核,并取得了实效,提高了环境卫生整体水平。古仑乡村级卫生状况良好、评比考核机制健全、村组工作台账完善、宣传教化工作开展较到位;原种场整体环境卫生优秀,多次检查都名列前茅;智峰乡智峰村每月公示各组各户文明卫生排名情况,不但表彰先进更勇于公开后进,将排名最后的10户户主姓名张榜公布;范家园茶场将每季度的文明卫生户户主照片和姓名上墙通报表扬;卫生局坚持开展二级单位和乡镇卫生院的日常督查考核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是公共场所保洁经常化。

各乡镇、场和社区及行政村都聘请了专职保洁员对公共场所进行经常性保洁,确保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在17个社区中,城关镇友谊河社区、城郊乡荣家坪社区在清扫保洁方面,人员到位,保洁效果好。

三是筹措经常性运转经费已起步。

高家坊镇青江村、红花乡罗滨村正在探索向村民收取垃圾有偿清运费,他们采取由组长或村民出面收取,帐目公开的办法,收取一定的清运费,弥补经常性运转经费不足的问题,以确保环境整治工作能深入持久开展。

在督查中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环卫设施设备不到位。

玉池乡垃圾池数量太少,不能满足群众需要,督查时部分群众反映较强烈,要求增设垃圾池。

二是陈年垃圾清除不彻底。

新市镇、古培镇、玉池乡、汨罗镇、城郊乡部分公路沿线以及溪河两岸、村组还存在成堆暴露垃圾,垃圾池内垃圾爆满,处置不及时不经常。

三是工作浮于表面不深入。

有个别乡镇和市直牵头单位干部认识不高,工作不深入,工作推动缓慢,效果较差。一些单位存在很严重的厌烦心理,工作马虎流于形式,应付检查了事,对待拆除雨阳棚等阶段性工作重视不够,严重影响了全市整治工作大局。

以上问题希望各有关单位引起重视,积极整改,确保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二季度工作持续向好,顺利推进,确保以最好的成绩迎接省、市半年度工作检查。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结

根据县治理办的工作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际,特制定20xx年全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及思路。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深入推进州旅游发展和城乡战略新要求,打好城乡提升翻身仗,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市容市貌,促进城乡面貌“一年一个样、两年大变样、三年展新貌”。

二、工作重点。

1.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做好全国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建立健全爱国卫生运动长效机制,完善健康教育工作组织网络,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卫生知识,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搞好环境卫生和除“四害”活动。

2.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扎实抓好(乡段)工作,确保河流常年清漂,水面无杂物;督促加大污水排放治理力度,提升河流水源品质。

3.在结对帮扶点茶扎乡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污水等面源污染防治,加大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治理力度,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为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打好坚实基础。

4.持续开展“五乱”治理。强化五包责任区街道的清扫保洁,切实抓好“牛皮癣”和店招治理,纠正车辆乱停放,严查占道跨门经营,杜绝工地乱象,着力开展风貌打造,全面提升县容水平。

5.持续抓好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县域乡村振兴的战略性和纲领性文件,乡村空间布局规划(土地利用)、乡村产业发展规划、宜居乡村建设规划、乡村生态环境规划、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等5个专项规划,对7个乡镇进行乡村振兴规划编制。

6.进一步完善各项机制。深化责任机制、资金保障机制、队伍建设机制、舆论监督机制、暗访曝光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长效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机制制度在工作中的推进作用,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持之以恒的有序推进,务求实效。建立完善责任区制度,细化分解落实任务,确保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负责到底。

2.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职能分工要求,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与整体联动,全面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良好工作格局。

3.强化分类指导工作。采取条块结合、分类指导的方式,加强对结对帮扶点茶扎乡、各粮站、各电力企业、五包区等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业务指导,促进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建立。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通告

农贸市场各商户:。

x年4月3日,由宜宾市工商局南岸分局组织,在分局会议室召开了有南岸街道办事处、南岸工商分局、南岸各农贸市场业主、市场管理负责人、各社区主任参加的“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动员会议”。会上,街道办事处和工商分局的领导通报“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情况,强调了这次由省委、省政府牵头,对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性。明确各市场业主及管理部门为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管理第一责任人,市场各商户为这次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参加者,是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具体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好这一工作,以提高老百姓的文明素质、生活质量,美化生存环境改变脏乱差的环境。

一、各商户必须配合市场管理部有关市场治理的一切工作,按照工商局的要求与市场管理部签订《市场入市经营责任书》。

二、各商户必须按照要求办理营业执照。在本市场经营中,必须文明经商,完成摊前“包卫生、包秩序、包服务、包文明、包立面”。

三、各商户不得在市场私自乱接电线、私自乱棚伞、乱停放车辆、乱堆杂物、乱放物品、乱摆摊点、乱倒垃圾、乱泼污水、堵塞通道及街道交通、不按规定的范围设摊冒位经营等不规范、不文明行为。凡商户有违反者,查明事实原因后,将按工商局规定予以警告、暂停七天营业、终止租赁合同处理。

四、熟食(包括豆腐、卤制品、腌腊制品)商户必须按照工商管理要求办理健康证,有防尘防蝇卫生罩,有食品卫生夹。熟食区域的熟食经营者必须穿戴卫生白色服装、帽。

五、鲜肉、活禽(畜)及其制品,各商户必须保存检疫票证上市。蔬菜必须净菜上市。

六、市场各商户必须保持摊位整齐、整洁。必须严格按照卫生要求清理自己摊位前后的污垢、污水、杂物。

八、本通告是按工商管理部门规定和宜宾市经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x年4月4日《通知》而定,具有市场管理法规性,将在与各商户的合同履行中强制执行。若在执行过程中,不按规定执行,甚至阻扰执行,市场管理部将严格执行合同,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其经济损失由不执行规定的责任者承担。

宜宾市农贸市场管理部。

x年4月6日。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通告

为进一步推动海云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集中行动,切实改善城乡面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市、县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禁乱停乱放。

机动车临时停车,应进入划定的停车泊位顺向停放,摩托车及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车头应朝街面方面整齐停放。货车应密闭严盖,严禁抛洒滴漏。固定停车点:原农机站、车站、敬老院、政府院坝及街道划线内。

二、严禁摊点乱摆。

严格遵守“六归一进”(摊点归区、坐商归店、农贸归市、停车归点、广告归栏、建筑归线、炉灶(商品)进店。经营户应自觉维护好经营场所的秩序、环境卫生、绿地园林和公共设施。洗车场、修理场、摊位一律不得占道或在有安全隐患地点摆设。流动商贩收摊后必须将摊点及周围卫生打扫干净。

三、严禁乱扔垃圾。

任何单位、门市经营户和个人都必须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不得将生活垃圾随意投放在门前、道路、河道、绿化带等公共场所。广大群众要爱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四、严禁广告乱贴。

户外广告必须按批准的地点、形式、时间发布,设置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店招店牌和商店橱窗应及时保洁,表面不得有浮土、锈迹、油渍等污垢,同一地段设置的店招店牌和商店橱窗应距地面高度一致、宽度一致、款式基本一致,有破损的及时修补或更换。各类信息小广告一律张贴到固定的公共信息栏内,严禁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各类非法小广告。沿街单位住户、经营业主应对各自“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的建筑面、店面、公共设施等加强管理,制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行为,并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

五、严禁乱搭乱建。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土地管理和规划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搭建(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六、严禁工地乱象。

工地必须打围作业,施工作业必须在围墙或围档内进行,施工现场的各种告示牌等必须安装牢固、字迹清晰醒目。工地出入口采取净化措施保证净车上路,严禁将泥土等带出污染街道和路面。

七、全面落实门前三包、院内四自。

各单位要搞好“院内四自”:自搞环境卫生、自建公用设施、自搞院内绿化、自管院内秩序。临街单位、住户、商铺应自觉搞好“门前三包”:一包门前环境卫生整治,二包门前市容秩序良好,三包门前绿地整洁完好。不放养家禽家畜。农贸市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八、各单位、个人要对照上述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纠,自行整改到位。对违反上述规定拒不改正的,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章规定,处五十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xxxx年七月三十日。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通告

为进一步推动海云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集中行动,切实改善城乡面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市、县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禁乱停乱放。

机动车临时停车,应进入划定的停车泊位顺向停放,摩托车及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车头应朝街面方面整齐停放。货车应密闭严盖,严禁抛洒滴漏。固定停车点:原农机站、车站、敬老院、政府院坝及街道划线内。

二、严禁摊点乱摆。

严格遵守“六归一进”(摊点归区、坐商归店、农贸归市、停车归点、广告归栏、建筑归线、炉灶(商品)进店。经营户应自觉维护好经营场所的秩序、环境卫生、绿地园林和公共设施。洗车场、修理场、摊位一律不得占道或在有安全隐患地点摆设。流动商贩收摊后必须将摊点及周围卫生打扫干净。

三、严禁乱扔垃圾。

任何单位、门市经营户和个人都必须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不得将生活垃圾随意投放在门前、道路、河道、绿化带等公共场所。广大群众要爱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四、严禁广告乱贴。

户外广告必须按批准的地点、形式、时间发布,设置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店招店牌和商店橱窗应及时保洁,表面不得有浮土、锈迹、油渍等污垢,同一地段设置的店招店牌和商店橱窗应距地面高度一致、宽度一致、款式基本一致,有破损的及时修补或更换。各类信息小广告一律张贴到固定的公共信息栏内,严禁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各类非法小广告。沿街单位住户、经营业主应对各自“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的建筑面、店面、公共设施等加强管理,制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行为,并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

五、严禁乱搭乱建。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土地管理和规划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搭建(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六、严禁工地乱象。

工地必须打围作业,施工作业必须在围墙或围档内进行,施工现场的各种告示牌等必须安装牢固、字迹清晰醒目。工地出入口采取净化措施保证净车上路,严禁将泥土等带出污染街道和路面。

七、全面落实门前三包、院内四自。

各单位要搞好“院内四自”:自搞环境卫生、自建公用设施、自搞院内绿化、自管院内秩序。临街单位、住户、商铺应自觉搞好“门前三包”:一包门前环境卫生整治,二包门前市容秩序良好,三包门前绿地整洁完好。不放养家禽家畜。农贸市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八、各单位、个人要对照上述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纠,自行整改到位。对违反上述规定拒不改正的,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章规定,处五十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x年七月三十日。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通告

为营造优美舒适、干净靓丽、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提升宜居宜游城市形象,彰显金xx的独特优势和魅力,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彻底整治城乡“五乱”

(一)严禁垃圾乱堆乱放乱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机关单位、集贸市场、经营门店、施工工地等区域乱堆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严禁各类建设、拆迁、市政道路工地周边未采取围挡、苫盖、密闭或喷洒覆盖剂等防尘措施堆放煤炭、砂石、灰土、垃圾等。渣土及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严密覆盖,坚决杜绝抛冒撒漏。

(二)严禁商铺摊点乱摆乱设乱卖。所有门店一律不准出店经营,严禁占道修理、洗车,加工及流动售货。严禁城区范围内随意设置露天烧烤及各类饮食小摊点。严禁未经城管执法部门审批占用公共场地从事展销、街头庆典等活动。严禁在未经批准的公路、街道摆摊设点,坚决取缔马路市场。严禁沿街散发广告等宣传品。

(三)严禁车辆乱走乱停乱靠。坚决杜绝在公众场地设置停车场和机动车辆乱停乱靠乱调头行为。严禁二轮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随意停放。严禁强行拉客载客、车辆非法运营、违规恶性竞争等行为。

(四)严禁广告牌匾乱贴乱画乱挂。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城管、工商等部门审批不得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招牌及公交站牌、阅报栏、信箱、橱窗、宣传栏、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强制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牌匾、标志牌等设施。严禁随意悬挂条幅、横幅。

(五)严禁建筑乱搭乱修乱建。坚决杜绝违反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建筑管理、消防、地震等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严禁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破坏耕地搭建仓储等各类建筑。严禁违法占用道路、绿地、公共用地。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拆除、迁移、改建、停用环卫公用设施。严禁随意挖掘城市道路、绿地和毁坏交通护栏、休闲座椅、广告灯箱等公用设施。对严重违反规划、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城市形象的建筑,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强拆并征缴拆除费用。

二、集中开展农村“四清四改”

集中开展以清垃圾、清柴草、清塑料、清废物,改造道路、改造厕所、改造圈舍、改进垃圾处理方式为主的“四清四改”活动。坚决杜绝在村庄周边、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沟渠等地段积存垃圾、堆放柴草秸秆、砂石土堆、粪堆等杂物。坚决杜绝田间地头废旧地膜乱飞、农药包装及废弃秸秆等随意堆放。建立农村垃圾“户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无害化处理模式。维护改造通乡通村道路、村内街道,杜绝路面坑洼不平、雨天泥泞难行、晴天尘土飞扬现象。因地制宜选择改厕形式,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严禁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建设规模化养殖小区。

三、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一)严禁燃煤供热锅炉超标排放。限期拆除城区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未采取高效除尘脱硫或燃用洁净煤等措施的燃煤锅炉,实行集中供热。严禁商业门店、集贸市场个体经营户在店外或户外使用燃煤小火炉。

(二)严禁污染空气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焚烧秸秆、树叶、枯草、垃圾、电子废物、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城市规划区内未经审批严禁燃放大型烟花产品,环境敏感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不采取防尘措施的作业,土方和拆迁施工必须采取喷水洒水湿法作业等措施,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土方和拆迁作业。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规划、建设、公安、城管执法、环保、工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在媒体曝光。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察机关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中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部门、单位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市人民政府。

xxxx年5月29日。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通告

xx农贸市场各商户:。

xxxx年4月3日,由宜宾市工商局南岸分局组织,在分局会议室召开了有南岸街道办事处、南岸工商分局、南岸各农贸市场业主、市场管理负责人、各社区主任参加的“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动员会议”。会上,街道办事处和工商分局的领导通报“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情况,强调了这次由省委、省政府牵头,对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性。明确各市场业主及管理部门为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管理第一责任人,市场各商户为这次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参加者,是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具体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好这一工作,以提高老百姓的文明素质、生活质量,美化生存环境改变脏乱差的环境。

一、各商户必须配合市场管理部有关市场治理的一切工作,按照工商局的要求与市场管理部签订《市场入市经营责任书》。

二、各商户必须按照要求办理营业执照。在本市场经营中,必须文明经商,完成摊前“包卫生、包秩序、包服务、包文明、包立面”。

三、各商户不得在市场私自乱接电线、私自乱棚伞、乱停放车辆、乱堆杂物、乱放物品、乱摆摊点、乱倒垃圾、乱泼污水、堵塞通道及街道交通、不按规定的范围设摊冒位经营等不规范、不文明行为。凡商户有违反者,查明事实原因后,将按工商局规定予以警告、暂停七天营业、终止租赁合同处理。

四、熟食(包括豆腐、卤制品、腌腊制品)商户必须按照工商管理要求办理健康证,有防尘防蝇卫生罩,有食品卫生夹。熟食区域的熟食经营者必须穿戴卫生白色服装、帽。

五、鲜肉、活禽(畜)及其制品,各商户必须保存检疫票证上市。蔬菜必须净菜上市。

六、市场各商户必须保持摊位整齐、整洁。必须严格按照卫生要求清理自己摊位前后的污垢、污水、杂物。

八、本通告是按工商管理部门规定和宜宾市经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xxxx年4月4日《通知》而定,具有市场管理法规性,将在与各商户的合同履行中强制执行。若在执行过程中,不按规定执行,甚至阻扰执行,市场管理部将严格执行合同,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其经济损失由不执行规定的责任者承担。

宜宾市xx农贸市场管理部。

xxxx年4月6日。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通告

为营造优美舒适、干净靓丽、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提升宜居宜游城市形象,彰显金xx的独特优势和魅力,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彻底整治城乡“五乱”

(一)严禁垃圾乱堆乱放乱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机关单位、集贸市场、经营门店、施工工地等区域乱堆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严禁各类建设、拆迁、市政道路工地周边未采取围挡、苫盖、密闭或喷洒覆盖剂等防尘措施堆放煤炭、砂石、灰土、垃圾等。渣土及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严密覆盖,坚决杜绝抛冒撒漏。

(二)严禁商铺摊点乱摆乱设乱卖。所有门店一律不准出店经营,严禁占道修理、洗车,加工及流动售货。严禁城区范围内随意设置露天烧烤及各类饮食小摊点。严禁未经城管执法部门审批占用公共场地从事展销、街头庆典等活动。严禁在未经批准的公路、街道摆摊设点,坚决取缔马路市场。严禁沿街散发广告等宣传品。

(三)严禁车辆乱走乱停乱靠。坚决杜绝在公众场地设置停车场和机动车辆乱停乱靠乱调头行为。严禁二轮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随意停放。严禁强行拉客载客、车辆非法运营、违规恶性竞争等行为。

(四)严禁广告牌匾乱贴乱画乱挂。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城管、工商等部门审批不得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招牌及公交站牌、阅报栏、信箱、橱窗、宣传栏、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强制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牌匾、标志牌等设施。严禁随意悬挂条幅、横幅。

(五)严禁建筑乱搭乱修乱建。坚决杜绝违反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建筑管理、消防、地震等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严禁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破坏耕地搭建仓储等各类建筑。严禁违法占用道路、绿地、公共用地。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拆除、迁移、改建、停用环卫公用设施。严禁随意挖掘城市道路、绿地和毁坏交通护栏、休闲座椅、广告灯箱等公用设施。对严重违反规划、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城市形象的建筑,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强拆并征缴拆除费用。

二、集中开展农村“四清四改”

集中开展以清垃圾、清柴草、清塑料、清废物,改造道路、改造厕所、改造圈舍、改进垃圾处理方式为主的“四清四改”活动。坚决杜绝在村庄周边、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沟渠等地段积存垃圾、堆放柴草秸秆、砂石土堆、粪堆等杂物。坚决杜绝田间地头废旧地膜乱飞、农药包装及废弃秸秆等随意堆放。建立农村垃圾“户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无害化处理模式。维护改造通乡通村道路、村内街道,杜绝路面坑洼不平、雨天泥泞难行、晴天尘土飞扬现象。因地制宜选择改厕形式,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严禁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建设规模化养殖小区。

三、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一)严禁燃煤供热锅炉超标排放。限期拆除城区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未采取高效除尘脱硫或燃用洁净煤等措施的燃煤锅炉,实行集中供热。严禁商业门店、集贸市场个体经营户在店外或户外使用燃煤小火炉。

(二)严禁污染空气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焚烧秸秆、树叶、枯草、垃圾、电子废物、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城市规划区内未经审批严禁燃放大型烟花产品,环境敏感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不采取防尘措施的作业,土方和拆迁施工必须采取喷水洒水湿法作业等措施,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土方和拆迁作业。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规划、建设、公安、城管执法、环保、工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在媒体曝光。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察机关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中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部门、单位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市人民政府。

xxxx年5月29日。

文档为doc格式。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通告

农贸市场各商户:。

x年4月3日,由宜宾市工商局南岸分局组织,在分局会议室召开了有南岸街道办事处、南岸工商分局、南岸各农贸市场业主、市场管理负责人、各社区主任参加的“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动员会议”。会上,街道办事处和工商分局的领导通报“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情况,强调了这次由省委、省政府牵头,对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性。明确各市场业主及管理部门为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管理第一责任人,市场各商户为这次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参加者,是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具体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好这一工作,以提高老百姓的文明素质、生活质量,美化生存环境改变脏乱差的环境。

一、各商户必须配合市场管理部有关市场治理的一切工作,按照工商局的要求与市场管理部签订《市场入市经营。

责任书。

》。

二、各商户必须按照要求办理营业执照。在本市场经营中,必须文明经商,完成摊前“包卫生、包秩序、包服务、包文明、包立面”。

三、各商户不得在市场私自乱接电线、私自乱棚伞、乱停放车辆、乱堆杂物、乱放物品、乱摆摊点、乱倒垃圾、乱泼污水、堵塞通道及街道交通、不按规定的范围设摊冒位经营等不规范、不文明行为。凡商户有违反者,查明事实原因后,将按工商局规定予以警告、暂停七天营业、终止。

租赁合同。

处理。

四、熟食(包括豆腐、卤制品、腌腊制品)商户必须按照工商管理要求办理健康证,有防尘防蝇卫生罩,有食品卫生夹。熟食区域的熟食经营者必须穿戴卫生白色服装、帽。

五、鲜肉、活禽(畜)及其制品,各商户必须保存检疫票证上市。蔬菜必须净菜上市。

六、市场各商户必须保持摊位整齐、整洁。必须严格按照卫生要求清理自己摊位前后的污垢、污水、杂物。

八、本通告是按工商管理部门规定和宜宾市经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x年4月4日《通知》而定,具有市场管理法规性,将在与各商户的合同履行中强制执行。若在执行过程中,不按规定执行,甚至阻扰执行,市场管理部将严格执行合同,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其经济损失由不执行规定的责任者承担。

宜宾市农贸市场管理部。

x年4月6日。

为进一步推动海云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集中行动,切实改善城乡面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市、县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禁乱停乱放。

机动车临时停车,应进入划定的停车泊位顺向停放,摩托车及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车头应朝街面方面整齐停放。货车应密闭严盖,严禁抛洒滴漏。固定停车点:原农机站、车站、敬老院、政府院坝及街道划线内。

二、严禁摊点乱摆。

严格遵守“六归一进”(摊点归区、坐商归店、农贸归市、停车归点、广告归栏、建筑归线、炉灶(商品)进店。经营户应自觉维护好经营场所的秩序、环境卫生、绿地园林和公共设施。洗车场、修理场、摊位一律不得占道或在有安全隐患地点摆设。流动商贩收摊后必须将摊点及周围卫生打扫干净。

三、严禁乱扔垃圾。

任何单位、门市经营户和个人都必须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不得将生活垃圾随意投放在门前、道路、河道、绿化带等公共场所。广大群众要爱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四、严禁广告乱贴。

户外广告必须按批准的地点、形式、时间发布,设置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店招店牌和商店橱窗应及时保洁,表面不得有浮土、锈迹、油渍等污垢,同一地段设置的店招店牌和商店橱窗应距地面高度一致、宽度一致、款式基本一致,有破损的及时修补或更换。各类信息小广告一律张贴到固定的公共信息栏内,严禁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各类非法小广告。沿街单位住户、经营业主应对各自“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的建筑面、店面、公共设施等加强管理,制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行为,并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

五、严禁乱搭乱建。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土地管理和规划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搭建(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六、严禁工地乱象。

工地必须打围作业,施工作业必须在围墙或围档内进行,施工现场的各种告示牌等必须安装牢固、字迹清晰醒目。工地出入口采取净化措施保证净车上路,严禁将泥土等带出污染街道和路面。

七、全面落实门前三包、院内四自。

各单位要搞好“院内四自”:自搞环境卫生、自建公用设施、自搞院内绿化、自管院内秩序。临街单位、住户、商铺应自觉搞好“门前三包”:一包门前环境卫生整治,二包门前市容秩序良好,三包门前绿地整洁完好。不放养家禽家畜。农贸市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八、各单位、个人要对照上述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纠,自行整改到位。对违反上述规定拒不改正的,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章规定,处五十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x年七月三十日。

为营造优美舒适、干净靓丽、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提升宜居宜游城市形象,彰显金独特优势和魅力,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彻底整治城乡“五乱”

(一)严禁垃圾乱堆乱放乱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机关单位、集贸市场、经营门店、施工工地等区域乱堆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严禁各类建设、拆迁、市政道路工地周边未采取围挡、苫盖、密闭或喷洒覆盖剂等防尘措施堆放煤炭、砂石、灰土、垃圾等。渣土及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严密覆盖,坚决杜绝抛冒撒漏。

(二)严禁商铺摊点乱摆乱设乱卖。所有门店一律不准出店经营,严禁占道修理、洗车,加工及流动售货。严禁城区范围内随意设置露天烧烤及各类饮食小摊点。严禁未经城管执法部门审批占用公共场地从事展销、街头庆典等活动。严禁在未经批准的公路、街道摆摊设点,坚决取缔马路市场。严禁沿街散发广告等宣传品。

(三)严禁车辆乱走乱停乱靠。坚决杜绝在公众场地设置停车场和机动车辆乱停乱靠乱调头行为。严禁二轮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随意停放。严禁强行拉客载客、车辆非法运营、违规恶性竞争等行为。

(四)严禁广告牌匾乱贴乱画乱挂。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城管、工商等部门审批不得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招牌及公交站牌、阅报栏、信箱、橱窗、宣传栏、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强制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牌匾、标志牌等设施。严禁随意悬挂条幅、横幅。

(五)严禁建筑乱搭乱修乱建。坚决杜绝违反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建筑管理、消防、地震等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严禁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破坏耕地搭建仓储等各类建筑。严禁违法占用道路、绿地、公共用地。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拆除、迁移、改建、停用环卫公用设施。严禁随意挖掘城市道路、绿地和毁坏交通护栏、休闲座椅、广告灯箱等公用设施。对严重违反规划、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城市形象的建筑,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强拆并征缴拆除费用。

二、集中开展农村“四清四改”

集中开展以清垃圾、清柴草、清塑料、清废物,改造道路、改造厕所、改造圈舍、改进垃圾处理方式为主的“四清四改”活动。坚决杜绝在村庄周边、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沟渠等地段积存垃圾、堆放柴草秸秆、砂石土堆、粪堆等杂物。坚决杜绝田间地头废旧地膜乱飞、农药包装及废弃秸秆等随意堆放。建立农村垃圾“户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无害化处理模式。维护改造通乡通村道路、村内街道,杜绝路面坑洼不平、雨天泥泞难行、晴天尘土飞扬现象。因地制宜选择改厕形式,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严禁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建设规模化养殖小区。

三、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一)严禁燃煤供热锅炉超标排放。限期拆除城区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未采取高效除尘脱硫或燃用洁净煤等措施的燃煤锅炉,实行集中供热。严禁商业门店、集贸市场个体经营户在店外或户外使用燃煤小火炉。

(二)严禁污染空气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焚烧秸秆、树叶、枯草、垃圾、电子废物、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城市规划区内未经审批严禁燃放大型烟花产品,环境敏感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不采取防尘措施的作业,土方和拆迁施工必须采取喷水洒水湿法作业等措施,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土方和拆迁作业。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规划、建设、公安、城管执法、环保、工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在媒体曝光。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察机关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中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部门、单位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市人民政府。

x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