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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产业园招商合作合同 产业园商铺租赁合同(通用5篇)

时间:2023-09-12 10:46:08 作者:雅蕊 最新产业园招商合作合同 产业园商铺租赁合同(通用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产业园招商合作合同 产业园商铺租赁合同优质篇一

甲方: __________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__________厂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总则

1. 合作内容:甲方是拥有包括 _______________品牌、设计、生产的公司。乙方是一家专注于从事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b2c)运营推广的公司。乙方以自身的技术实力和在电子商务方面的运营经验和能力,双方合作运作以销售甲方拥有的品牌商品为目的的电子商务平台。

4.合作区域:__________;

5.合作及授权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章 权利及义务

a.甲方权利及义务

产业园招商合作合同 产业园商铺租赁合同优质篇二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门面房的位置、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门面房位于改造后的武昌区徐家棚商场内,门面编号: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门面房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

第二条租赁期限、用途

1、本合同租赁期限为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甲方正式交付门面房于乙方使用的时间是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租期届满,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届满____个月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本门面房租赁用途: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押金、租金、租赁期相关费用及税金

1、合同生效以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元。合同期届满,如乙方没有申请续租,甲方应于合同届满之日起___日内退还乙方全部押金。

3、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4、乙方须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责,依法按时交纳应由其负担的各项税费;

第四条房屋维修及改造

1、甲方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租赁期内,甲方主动提出维修的,须提前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

2、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物,因使用不当造成甲方损坏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对租赁物进行改造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改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未经同意擅自改造的,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租赁物;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有关转租的条件及程序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六条双方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本合同及《附属设施清单》所列设备、设施及有关照明、供水、消防等公用设备的正常使用安全。

2、甲方保证按乙方要求提供满足乙方经营需要的车位,并确保该车位的正常使用。

3、乙方应保证自己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不得无证经营、违法经营。

4、乙方保证在商场内不安排厨房、不破坏商场内的一切设施设备。

第七条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法定的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政府统一规划或自然灾害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一方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关闭的。

(4)任意一方根本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恶意拖欠或不支付到期租金的。

(2)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的。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书面通知甲方:

(1)甲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设施设备或提供的设施设备不能满足乙方经营的正常使用需要的。

(2)甲方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内容,应承担违约金:_____元,如造成对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协议内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上述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本合同____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产业园招商合作合同 产业园商铺租赁合同优质篇三

乙方:

一、 广告位的范围:

甲方现有楼体的全部户外广告位均由乙方独家全权代理。

另附位置图及照片。

二、合作期限:

乙方独家代理期限为:10年,合同期自20__年 月 日至 20__ 年 月 日止。

三、合作方式及利益分配:

1、甲方将本协议第一条的现有广告位交由乙方,移交后乙方开始广告位的招商租赁。

2、双方就此合作建立以乙方名义的帐务,并设立独立帐户,广告费收入汇入该帐户,支出需双方汇签。

3、有关广告管理事务的处理均有乙方负责,管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在广告收入中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审批费,电费,维修费,日常维护费、画面首次制作安装费、税费等。

4、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与当地广告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以方便各类广告事务的顺利开展。

5、广告收入的利益分配为:甲方每年获取收入的60%,乙方每年获取收入的40%(收入是指扣除所产生的费用后的纯利润)。分配时间定于每半年支付一次,即每年的6月1日和12月1日进行结算和分配。

四、责任和义务:

1、乙方所承接发布的广告应遵守《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政府审批手续。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政府审批和新增设广告位的有关申报手续。

2、乙方所发布的广告位,其结构设计、维护保养、安全使用等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有权根据广告发布需要及市场变更情况对本协议第一条所指的现有广告位进行增减和改造,但改造方案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方案在不影响甲方原建筑美观的情况下,甲方应予以支持。

4、乙方在代理期间,无权将代理之位置全部或部分转让与第三方法人或自然人从事广告代理之用。

5、协议签订后,乙方对广告位进行全权的管理,对于空置的广告位应及时招商,不准张贴有损形象和不健康的广告。

6、甲方在经营政策或经营范围发生重大改变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出调整。如甲方经营政策或经营范围发生的重大变更对乙方的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乙方有权提出更改协议。

7、协议范围内的所有广告位的制作形式,由乙方根据情况及现实技术进行设置,但应保持良好的外观形象。

五、协议续约:

1、在本协议满后,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议续约,进行合作条件的重新协商。

2、乙方须于协议期满前60日内同甲方商定有关续约事宜,并在协议到期前30日内签订续约协议。如乙方为履行原广告客户合同而必须延期续约时,甲方可考虑单独适当延续本协议中部分位置至乙方与其客户合同期满为止(租金以协议期满时该位置的租金标准为准)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违约,应承担20万元的违约赔偿金。

2、如因一方违约而造成另一方无法履行协议时,本协议可即时中止,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做出赔偿。

七、终止协议:

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双方有权终止协议,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1、国家政策、法令而至协议无法履行的。

2、因城市规划等公众利益而至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事后无法恢复的。

八、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公司资料如有更改,须在更改前及时通知对方。

2、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发生该不可抗力事件和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明。

3、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协议约定的各方义务在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期内暂时终止,协议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时间与该终止期相同,双方无须为此付出任何罚款。

4、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求一项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来尽量减少这种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后果。

九、在合约期间,如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协商方式来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则交由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产业园招商合作合同 产业园商铺租赁合同优质篇四

甲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项目”)的开发经营者,对项目具有开发权,乙方具有甲方认可的项目招商经验和出众的招商实力。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进行招商代理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第二条 合作方式

乙方应为项目提供商业策划方案及招商、招商推广执行方案。

在甲方所要求及限定和政府部门所批准的项目之可租赁面积范围内,甲方指定乙方为项目的招商代理。

第三条 合作期限

招商代理服务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正式开业后满一个月时止。

合同到期前30日内,乙方应当做好工作交接的准备工作,按本合同终止条款进行处理。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认为本合同到期后有继续合作必要的,则应在本合同到期日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就继续合作的条款和条件进行磋商。

第四条 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一切图文资料及准确数据,并在条件许可前提下,组织乙方与甲方协作单位进行研讨,以便于乙方充分了解项目实质内涵,有利于乙方更好进行项目策划以及代理招商工作。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关于招商所需有关资料,包括效果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层高、面积、规格等。

甲方负责对乙方就项目有关技术问题进行项目交底,乙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工程技术方面咨询的,甲方应当解答有关疑问。

甲方负责办理招商行为得以合法进行的必要手续。

甲方负责准备招商所必须的法律文件以及相应财务用具(包括收据、发票等)。

在招商过程中,甲方应派出相关专业人员或专职人员(如财务人员)配合乙方招商工作。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招商工作,根据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招商计划和乙方的合理要求,在资金和物料方面提供及时支持。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和有关突发事件。

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五条 甲方权利

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工作进展情况。

甲方有权就招商工作对乙方提出建议或工作要求,乙方应当采纳,若有异议,应与甲方磋商达成一致意见。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招商工作中所出现的失误或不足,乙方应当纠正。

第六条 乙方责任

乙方应分阶段、分主题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招商等实际操作报告(包括市场分析、客户定位、主题提炼、活动组织方案等)。

乙方在提交各类报告时,对报告内容要向甲方予以解释。

乙方负责进行招商现场管理,管理好甲方移交给乙方使用的各类招商物料。乙方指派专业人员担任招商管理人员,并对招商人员进行培训。

市场调查研究;

商业分析;

商圈分析(人口因素、商业竞争、商圈分析、商圈供给特点);

项目优劣分析;

住宅及商业部分定位及建议;

设计方案、建筑规划建议书;

招商策略、推广策略报告;

招商准备及时间安排;

项目静态成本财务可行性分析。

乙方指导和配合广告机构做好整合推广工作;对广告机构所制作的平面、广告设计、宣传资料及各类文案进行审查并提供书面建议。

乙方对项目招商中心的设计、装修及布置方案的确定,招商物料的准备以及对模型制作,提供书面参考意见并配合工作。

乙方配合甲方做好有关法律文件制备工作、取得合法证件。

乙方根据整体营销策略和媒体整合计划,指导甲方和广告公司,制定项目推广费用预算。

乙方应根据推广计划,配合甲方进行各种活动、事件、展会的具体组织实施。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按计划完成招商量,并对招商工作进行控制。

在招商过程中,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乙方派出人员按照甲方提供的商铺租赁合同和商铺管理合同示范文本,与客户联络并签订合同。

乙方在收到甲方所支付的费用前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服务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费用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招商签约率按第条规定的招商签约率考核方式计算,本项目招商率的考核时间截至项目开业日期止。

招商签约率按招商面积考核计算,招商总面积约 平方米(以最终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乙方代理招商面积为准), 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达到相应的招签约商率。

本合同项下工作,乙方应当全部自行完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托他人完成。

乙方在招商过程中,应收集包括联系方式、地址在内的各类客户信息,应确保客户首次提供的各类信息真实有效。

乙方应在项目范围内进行服务工作,不得以违反商业道德与欺诈、瞒骗等行为从事商业活动。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或与项目有关事宜对外签署任何文件或作出任何承诺、保证。

第七条 乙方权利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保证招商工作顺利进行的所有合法文件。

乙方有权向甲方了解有关项目的工程进展情况、有关合法^v^进展情

况和其他有关情况。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服务内容完成委托工作,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乙方应恪尽职责,本着为甲方负责态度,依照合同约定执行项目内容;对于项目进展、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报告,涉及有关责任的,应依照合同约定解决。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按本合同规定支付有关费用。

第八条 工作人员组成

甲方指定 为项目负责人,负责文件、资料的提供,在整个服务项目中配合乙方安排、执行和与乙方沟通、联络。该负责人向乙方所作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甲方行为,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指定 为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服务项目安排、执行和与甲方沟通、联络。该负责人向甲方所作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乙方行为,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甲乙双方确认,各自所配备的项目组工作人员,均与各方直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各方应与上述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上述人员的工资(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均由各方依法承担。

第九条 费用承担

包括但不限于本城市及外地招商中心、展示厅装修及电话费和水电费、所需家具、电器、电脑、招商用车。

凡属于由甲方承担的各类费用,如甲方授权乙方进行具体实施的,则乙方在具体实施前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及提交费用预算,在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具体实施,在经批准预算范围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租金标准

项目租金策略确定原则为:以集团下发的项目租赁决策文件为准。

第十一条 各项佣金、标准及其支付方式

招商面积为项目交易区面积、项目品牌展厅面积和项目自招展厅面积之总和。集团招商中心负责项目品牌展厅(例如:月星家居、红星家居、居然之家、香江家居等)品牌招商引进工作,其中由集团招商中心负责品牌展厅洽谈签约,由甲方负责设计方案、工程条件对接等工作。

招商佣金为项目品牌展厅引进佣金、项目交易区招商佣金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之总和。

项目品牌展厅引进佣金计算标准=项目交易区平均月租金×项目品牌展厅招商面积×2个月。

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率计算标准:

乙方当期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当期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月租金×当期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率+累计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差额。

e、当期累计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率:当期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之和除以当期可租赁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总额。

招商佣金结算并支付方式:

方支付上月80%的招商佣金,剩余20%的招商佣金于该项目正式开业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甲方确定的开业时间(以集团审定开业日期为准),项目签约率应达到80%以上(含80%),若未达到,则甲乙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待签约率达到80%以上(含80%)后,甲方于次月与乙方结算剩余20%的招商佣金。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开具等额、合法、有效发票。

第十二条 双方责任

甲方承诺向乙方所提供和出具的所有有关项目的开发经营所需的法律文件是真实和合法的。如因甲方的任何不合法文件造成招商工作的阻碍或发生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等任何纠纷,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乙方承诺在策划、招商过程中不得虚假宣传,不得欺瞒甲方和欺骗客户,不在策划、招商过程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甲方利益和项目形象。

乙方承诺对乙方在招商过程中知晓的客户信息进行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上述信息向任何第三方进行透露或用于其他用途。

双方承诺互相为对方保守商业机密,未经双方共同认可,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和对方的有关资料和数据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若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收取客户财物,甲方将对乙方追究收取财物金额两倍的违约索赔,且甲方有权将当事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提请召开临时会议或专题会议。提请方负责会议安排及提前通知另一方及相关合作单位(若有),另一方应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若为重大事项召开会议的,提请方应当提前将会议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会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并由参加各方签字确认。

甲乙双方提交给对方并需要对方予以答复的书面文件,应当送达给本合同

第八条约定的相关工作人员,双方的通讯地址列于本合同的首页,任何一方通讯地址的变更,应在变更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相对一方送到原地址应视为已按本合同的约定送达。

合同履行中,若达成一致需要变更本合同的,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调整本合同内容。

任何一方均应恪尽职守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损

害他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否则造成损害与赔偿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的约定,而给对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如无理由、无知会单方擅自终止执行本合同、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相应费用、损害项目形象、谋取不正当利益),守约方除保留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外,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招商代理佣金,甲方每日应按当期应付未付费用的千分之三作为逾期滞纳金补偿给乙方,逾期付款达到60日以上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履行提交策划报告、进度报告或其他义务,乙方每日应按当期招商代理佣金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达到3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除向甲方返还已收全部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如出现不可抗力(如战争、瘟疫、地震、台风、海啸、政府法令强制要求等),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不能视为违约,双方应予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所出现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如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相关补充合同,所签署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

除非本合同有特别约定,非一方过错,本合同未到期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提出方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终止本合同。

无论是本合同到期自动终止或提前终止,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后,并顺利完成工作交接后,双方合同关系即告结束,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因一方过错、或者本合同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其他

本合同中所指“面积”均指建筑面积。

如双方决定另定补充协议,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产业园招商合作合同 产业园商铺租赁合同优质篇五

统筹城乡发展,完善优化区域空间布局,通过“一核五次三片区”建设,带动城乡协调发展。

1、一核

以中心城区为发展核心,包括楚江街道、永兴街道、宝峰街道、二都街道。巩固和增强中心城区的县域政治、经济、文化等综合职能,形成增长极效应。畅通县城与乡镇交通体系,辐射带动周边地区乃至全县的均衡发展。

2、五次

以壶瓶山镇、蒙泉镇、维新镇、新关镇、太平镇为发展次中心,充分利用五个乡镇的自然生态环境优势、交通基础设施条件、省际边界口子镇优惠政策和人文旅游资源,培育形成辐射带动周边乡镇发展的县域次中心。

3、三片区

东南部工业商贸旅游经济区:包括楚江街道、二都街道、宝峰街道、永兴街道、易家渡镇、新关镇、夹山镇、蒙泉镇、新铺镇、夹山森林公园管理处、秀坪园艺场、洛浦国有林场,重点打造以工业与商贸旅游为重点的综合经济发展区,作为县域发展核心的主要支撑。中部特色农业生产经济区:包括太平镇、所街乡、磨市镇、皂市镇、维新镇、白云镇、子良镇、三圣乡、雁池乡、白云山国有林场、大同山国有林场,重点建设以农业生产与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的农业经济区。西北部森林康养经济区:包括壶瓶山镇、南北镇、罗坪乡、东山峰管理区,重点发展生态旅游、康养休闲、大健康产业等业态,打造西北部森林康养经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