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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办公设备管理制度条例(通用17篇)

时间:2023-12-29 16:36:21 作者:曼珠

公司是一个由股东、董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实体,它们共同决策并管理公司的运作。现代社会中,成功的公司都具备哪些特点和竞争优势?下面是一些案例分析。

公司门禁卡管理制度条例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保证公司及个人的财产安全和人员货物出入的正常秩序,提高企业的形象,促进公司事业发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从2012年12月18日开始,员工出入使用门禁管理系统,使用期间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门禁卡:针对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二、发卡流程:人事部根据新入职员工进行相应登记,符合要求发放一张可使用卡。

三、 门禁卡使用须知:

1、门禁卡1人一张,仅限申请者本人使用,不得外借他人或替他人进出刷卡。

2、持卡人必须随身佩带门禁卡。

3、持卡人进出务必刷卡,一旦发现未刷卡,强行从门禁上面出入,损坏门禁卡机,将以门口监控录像为依据,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行为,并赔偿所有损失。

4、门禁卡在使用期间不慎遗失,请及时到人事部办理挂失手续,否则,如他人冒用该卡而造成的损失,持卡者应承担全部责任。

5、门禁卡使用全权由当班保安值勤人员监督执行,如有包庇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

四、 补卡费用及流程:

1、门禁卡在使用期间若出现无故消磁或不能使用者,人事部核实情况后,将予以免费更换。

2、如丢失或损坏无法继续使用,需补办者应支付新卡制卡手续费(20元)后重新补发,补发的门禁权限与原卡一致。

3、办理离职手续时,必须到人事部交回门禁卡,未上交者扣除20元制卡手续及工本费。

五、所有的单车及摩托车不得入厂内,统一停放在厂门外两侧,由各自上锁管理,保安协助看 管,上班期间不得拿取。

公司对外宣传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对媒体关系科对外发稿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江苏xx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章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月度发稿计划

(一) 每月月底拟定下月月度发稿计划,内容包括稿件选题、刊发媒体单位、稿件数量。

(二) 将拟定发稿计划报主管领导审阅签字。

第四条 稿件选题范围

(一)选题时从正面、客观、全面的角度切入,避免对公司不利的选题,不涉及公司敏感话题。

(二)根据当前形势及大政方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挑选与当下紧密相关的选题。

(三)做公司高层个人形象报道时,避免隐私选题。

(四)根据公司项目投资、发展规划、新近动态做相关选题的报道,不涉及公司机密经营状况。

(五)对外宣传素材可以是公司举办的各种活动、经营业绩、突出成果、经营方针、公益活动等。

第五条 对外宣传的原则:

(一)有利于提高企业知名度、美誉度;

(二)与公司决策相接轨;

(三)讲求实际效果,不断总结改进;

(四)勇于创新、敢于探索;

(五)强化员工的对外宣传意识,保持对外口径一致。

第六条 稿件审批管理

(一)所有稿件撰写完毕,必须上缴稿件审批表。

(二)稿件审批表包含发稿人员名单、稿件名称、内容摘要、稿件字数、期望刊发的媒体单位及稿次。

(三)要求稿件加盖骑缝章,报主管领导审阅。由主管领导对稿件提出意见和建议,达到发表要求,方可签字同意。

(四)审批流程表送档案处存档,以备日后查找。

(五)稿件发表后,媒体关系科留存一份原件,档案科留存二份原件。

(七)未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任何稿件不得对外发表,以免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如违反规定,后果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第七条 危机公关

(一)遇公司发生重大事故、事件、负面报道等,第一时间告知行政部主管领导。

(二)由主管领导决策,制定相关处理方案。

(三)如遇重大紧急事件发生,由董事长直接授权相关人员组织实施。

(四)危机公关处理完毕后,拟写处理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内容,处理方案,处理结果,注意事项等。处理报告送档案室存档。

危机处理流程图如下:

突发危机事件

当事人或知情人5分钟内告知部门或分公司总经理

部门或分公司总经理10分钟内告知集团行政部

集团行政部于15分钟内告知董事长

由集团行政部牵头制定危机处理方案

处理完毕后,经办人上交危机处理报告至集团行政部审核,由集团档案室统一存档,以便今后参考。

第三章 考核办法

第八条 所有稿件必须责任到人,未按计划发稿,相关责任人将扣除相应绩效分数。

第九条 未经审批程序擅自发稿,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经济处罚。

第十条 发现关于公司的不利或负面信息未能及时上报,将视情节轻重扣除绩效分数或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 遇公司危机事件,未能及时上报或处理不善,将视情节轻重扣除绩效分数或行政处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监督执行权归总经办。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公司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办公设备的正常运转,提高办公设备的工作效率和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员工经入职培训后,凭单位人事部门签发的《人员录用审批表》(见“集团人事招聘制度”),到单位办公室申领相应的办公设备。

二、单位办公室信息技术员负责检查办公设备库存,充足可直接发放;如不足,设备管理员则做好登记,对外进行采购。

三、设备到库后,单位办公室的信息技术人员应认真验收设备后,登记《办公设备初始表》(附表1)、《办公设备状态变更表》(附表2)、《办公设备状态表》(附表3)。

四、设备发放时,信息技术员与或领用人共同检查设备状态是否完好与配件是否齐全。若无异常,领用人需填写《办公设备领用单》(附表4),以明确保管责任。设备管理员需填写《办公设备状态变更表》、《办公设备状态表》。

一、离岗员工持单位人事部门签发的《员工离岗/职通知函》到单位办公室办理办公设备归还手续。信息技术员核对《办公设备状态表》,查找离岗人员的全部领用情况,收回设备。

二、领用人和信息技术员在共同检查所归还设备,在无损坏、无缺少配件、无欠费情况下,领用人需在《办公设备归还单》上签字确认。如有损坏、缺少配件、欠费的,应按价格赔偿、支付所缺的配件价格(配件价格由供应商提供)、还清欠费后,设备管理员才可签字确认,并经由单位办公室负责人盖章审核后,方可继续办理离岗手续。

三、领用人和信息技术员当场将电子设备做返厂设置,如返厂设置失败,信息技术员不得在《离岗通知函》上签字。

四、办公设备归还人、信息技术员需填写《办公设备状态变更表》、《办公设备状态表》。

一、各单位办公室负责设备的采购、登记、发放与运维工作。各单位根据自身需要向集团指定供应商处进行采购。

二、设备发放时,信息技术员与领用人共同检查设备状态是否完好与配件是否齐全。若无异常,领用人需填写《办公设备领用单》,以明确保管责任。设备管理员需填写《办公设备状态变更表》、《办公设备状态表》。

1、《办公设备初始表》:当设备购入并出库后,管理责任即移交至使用单位,就开始登记此表。表格反映了固定资产在最初移交到信息中心时的状态,表格中的数据一旦生成则不允许修改。

2、《办公设备状态变更表》:记录每一次固定资产相关状态属性变化情况,是记录设备资产变化的流水账,从而触发《办公设备状态表》的修改。由各单位办公室的信息技术员填写。

3、《办公设备状态表》:表格反映了固定资产的最新状态,表格中的数据不得随意修改,修改的唯一依据是《办公设备状态变更表》。由各单位的信息技术员填写。

4、《办公设备领用表》:表格记录了各经营性单位领用办公设备的实际情况。由各单位信息技术员填写。

5、《办公设备初始表》、《办公设备状态变更表》、《办公设备状态表》、《办公设备领用表》的原件各单位进行存档。

二、盘点。

1、根据各单位的发放及统计台账,各单位办公室应当于每季度末对办公设备进行局部盘点,集团行政管理中心每年年终对各单位办公设备进行全局盘点。

2、盘点内容:核对机器设备使用情况是否正常,是否有损坏或缺配件,及所使用的设备跟领用时是否一致,是否有丢失。

3、在规定的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丢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4、信息技术员根据盘点情况,对于毁损、丢失、及配少配件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经集团行政管理中心最终确认,再交由单位财务部门划价。

公司门禁卡管理制度条例

为建立、统一企业形象,提高员工荣誉感;加强办公室安全管理,保证公司及个人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定义

(一)工作证:是员工个人身份识别的标识。主要组成内容有卡套、吊绳、卡片(含公司名称、logo、部门、姓名、员工编号、1寸彩色照片等)。

(二)门禁卡:用于员工上下班出入办公室。每位员工有一张专属的门禁卡。 四、职责

(一)行政人事部:负责工作证及门禁卡的统一制作、发放、回收及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二)各部门:负责配合、监督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三)员工本人: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按规定佩戴工作证、使用门禁卡。

五、内容

(一)工作证佩戴要求

1.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一律须佩戴工作证于正胸前,并自行刷卡进出公司大门。

2.保持工作证整洁,不得在工作证上粘贴饰物或随意涂改。

3.工作证的吊绳有公司统一的vi形象,不得随意更换其他吊绳。

(二)工作证、门禁卡使用权限

1.工作证、门禁卡仅作为员工出入公司办公场所识别之用,不得作为其他身份之证明。

2.工作证、门禁卡仅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调换使用或外借他人。

(三)工作证、门禁卡发放、使用管理

1.行政人事部负责工作证及门禁卡的统一制作与发放,新员工入职工作满7 天予以发放;员工因调岗产生的更换,2个工作日内予以发放。

2.工作证、门禁卡在职期间损坏、不慎遗失,须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办理挂失补办、手续;否则,如他人冒用卡/证而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全部承担,情节严重者将追溯法律责任。

3.员工离职须将工作证、门禁卡交于行政人事部予以注销,否则,因处理不当造成他人冒用引起的损失,由当事人全部承担,情节严重者将追溯法律责任。

(四)工作证、门禁卡补发/回收管理与费用

1.工作证、门禁卡在使用期间若出现无故消磁或非人为因素不能正常使用,行政人事部在核实情况后将予以免费更换。

2.员工因调岗产生的工作证更换,由行政人事部部予以免费更换。

3.因个人原因致使工作证、门禁卡折损或丢失无法继续使用的,员工需填写《工作证、门禁卡补办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和行政人事部签批后予以补发,扣除工本费:50元/次(工作证、门禁卡);门禁卡40元/次,10元/次(工作证)。

4.员工离职时需将工作证、门禁卡交于行政人事部,损坏或逾期未交则扣除工本费50元。

(五)工作证、门禁卡使用监督管理

1.行政人事部将不定时进行工作证佩戴抽查,不按照标准方式佩戴或未佩戴者,每次乐捐10元/次,并通报批评。

2.如发现将工作证、门禁卡外借他人使用,一经核实,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对但是人处以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3.行政人事部对公司整体门禁卡负监督管理责任,因操作失误或管理不当造成的门禁卡外泄或离职注销不及时引起的公司财物损失,由门禁管理员承担。

六、附则

1.本制度自颁布日起正式生效,适时检讨修订。

2.执行过程中超出本制度规定的情况,由公司管理层商定处理办法。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于公司

公司门禁卡管理制度条例

为加强办公室安全管理,保证公司及个人的财产安全和人员货物出入的正常秩序,提高办公室的安全性,规范门禁卡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考勤:公司考勤以刷卡记录为准。

2、出入各区域:公司各区域门旁均装有刷卡机,进出各门者需凭门禁卡在刷卡机上刷卡后方可进出。

1、员工卡: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2、临时卡:忘记带卡的员工、供货商及维修人员等。

2、临时卡:前台文员制作各类权限员工临时卡—申请员工上班时填写《临时卡使用申请表》交前台文员登记发放—下班时还卡。临时卡单次借用时间不超过8小时。

1、门禁卡仅限申请者本人使用,不得外借他人;

2、持卡人必须随身佩带门禁卡;

5、必须是因为工作原因方能进入研发区域,不得将研发区域作为便捷通道;

7、门禁卡在使用期间不慎遗失,请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办理挂失手续;否则,如他人冒用该卡而造成的损失,持卡者应承担全部责任。

2、如丢失或折损无法继续使用,需初次补办者应支付新卡制卡手续费(20元)后重新补发;二次补办者应支付新卡制作手续费(20元)并处以100元罚款,补发的门禁卡权限与原卡一致。

4、办理离职手续时,必须向前台文员交回门禁卡,未上交者处以50元罚款。

注:以上补卡流程涉及到员工考勤请如有丢失请及时办理。

1、权限的开通

1)新入职员工门禁卡权限以人事专员通知前台为依据,岗位性质统一设置;

2)因工作需要需开通其他门的权限者,填写《门禁卡权限开通申请》,部门经理核准、行政人事部审批后,交由前台文员开通门禁卡权限。

3)工作岗位变动,人事专员需填写《丢失/调换门禁申请表》后签字并交由前台重新设置权限。

2、权限的取消

1)遗失或离职未上交的门禁卡,前台文员需立即取消该卡的开通权限和挂失;

2)折损严重或消磁而无法使用的门禁卡,前台回收后即取消其开通权限并予以销毁处理;

4)离职上交的门禁卡,由前台文员取消权限并予以保管。

公司卫生管理制度条例

(一)办公室、门卫室  1、 办公桌面各种资料、工具、文件、配件等均应放置整齐、美观;  2、室内不准堆放杂物,垃圾应及时清理,不准堆积,对于一些易坏的物质,避免过夜发霉产生难闻气味影响办公环境,应该带离办公室;  3、 保持室内网线、电线等线路整齐,不零乱,杜绝安全隐患;  4、设备、纸张要摆放整齐,因打印等产生的各种废纸、杂物要放入垃圾筐内,未用完的纸张应放回原处,不得造成浪费;  5、 门、窗洁净,玻璃明亮、无尘土,窗帘整洁;  6、 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保持服装、头发干净、整洁; 7、 注意节约用电,做到人走关闭电源等,严禁在办公室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 8、 办公室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等;  9、 下班时,应整理干净办公桌上所用物品,座椅置于桌下,所有废弃物品必须投放于垃圾筐中;  10、办公区域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11、办公桌面、计算机、电话机、打印机、沙发表面及其他柜面洁净,无污垢; 12、门卫室要保持监控视频正常运转和清晰;  13、行政专员监督办公室卫生情况,对于违反事宜给以批评。

(二)公共卫生区域  1、公共区域包括楼梯走道、生活区、公司大门口; 2、公共区域至少每日清扫一次,保持地面和墙壁无泥渣、无涂鸦、无水痕; 3、每位员工都应爱护花草等绿色植物,严禁在绿色植物花盆内乱倒水、茶叶、赃物等影响植物生长;  4、公共区域各类物资或样品必须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 5、严禁在公共区域乱扔杂物,乱吐痰,影响卫生情况。

(四)生产车间  1、 物料陈列要进行分类和堆放整齐,按照易燃物资与火源隔离存放的'原则; 2、 生产车间要实现无尘土、无异味、干净整洁、明亮宽敞; 3、 生产工人要按要求佩戴安全生产工具;  4、 车区内不准随地吐痰、乱扔乱堆杂物,对于生产废料要及时给予处理; 5、 对于产品要做好安全保护措施,严禁故意破坏产品的行为;  6、下班后应先整理干净和摆放好物资,并关闭电源、水龙头、电焊气体瓶,杜绝资源浪费及安全隐患的存在。

(六)卫生间  1、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2、定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  3、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  4、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  5、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严禁故意损坏卫生设施; 6、严禁把烟头扔到小便池内,以免造成堵塞; 7、不定时检查卫生纸使用情况,及时填补。

(八)产品展厅  1、做到样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水痕、无破损; 2、保持展厅内明亮、清洁、无异味,空气清新; 3、不得在展厅内乱堆乱放杂物;  4、未经展厅负责人同意不得随便搬动样品位置; 5、不得故意损坏样品,造成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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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管理制度条例

员工管理条例是为了能合理的管理员工,这影响着公司的发展及未来。

一、薪资。

1.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职员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职员的基本待遇有固定工资、职务补贴和销售提成加奖金,合理的职务晋升,工资晋级等。

3.月薪工资在次月___________日前现金发放或存入职员在内部银行的帐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二、休假。

(一)法定假日。

1.按国家规定,职员除星期日休息外,还享有以下有薪假日。

元旦:1天(元月一日)。

春节:3天(农历初一、二、三)。

清明:1天(四月五日)。

劳动节:1天(五月一日)。

端午1天(六月八日)。

中秋:1天(九月十四日)。

国庆节:3天(十月一日)。

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职员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2.一般职员连续工龄满二年时间后,每年可获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6天,工龄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长2天,最长15天。职员探亲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3.探亲可以报销火车硬座票及长途汽车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负责。未婚职员探亲只能探父母,已婚职员探亲只限探配偶,每年限一次。

4.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职员不能享受探亲的路费报销,可以享受假期。连续工龄每满四年可报销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费,不另给探亲假。

5.春节休假或探亲的职员,不得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节假,在公司工作的职工按国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规定发给加班工资或值班补贴,如安排补休,则不计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贴。

6.对于放弃休假或探亲假的职员,公司给予其应休假当月全部收入的奖励。

三、请假。

职员请假和休假可分为八种,其分类、审批及薪资规定参照行政管理部规定。

四、加班。

(一)加班费的计算。

1.一般职员加班工作时间记为职员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______%计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时间按实际加班工作时间的两倍计算,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______%计算。

2.责任人员平时加班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认有效工作时间,不计发加班工资,在考核月度奖金中加以考虑。

3.职员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工论处。

五、出差。

1.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职员出差,受派遣的职员,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2.职员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3.公司对出差的职员按规定标准给报销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见公司的意见办理。

4.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六、培训。

1.为提高公同工的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职员,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2.新职员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职员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职员进入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3.职员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4.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5.公司所有职员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职员培训登记卡》上,《职员培训登记卡》由人事部保存在职员档案内。

6.公司对职员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七、保密。

1.职员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2.职员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3.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4.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职员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5.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职员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6.发现其他职员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八、考核。

1.试用考核:职员试用期间(三个月)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正式录用。

2.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人事部与经理室共同拟制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每6个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员每三个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员可由主管和副总经理决定其考核的密度。

3.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

4.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九、福利。

1.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意外医疗保险,其自理。

2.公司为一般职员办理意外医疗保险,其费用由公司支付。

3.公司可为职员临时安排住房(外地户口或市内交通不便者),职员按成本支付租金。

4.本公司依据有关劳动法的规定,发给职员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十、资遣。

1.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对职员予以资遣:

2.停业或转让时。

3.业务紧缩时。

4.不可抗拒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5.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职员的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6.职员对所担任的工作确不能胜任,且无法在公司内部调整时。

7.职员资遣的先后顺序。

1)历年平均考绩较低者。

2)工作效率较低者。

3)在公司服务时间较短,且工作能力较差者。

8.职员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1)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随时通知。

2)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3)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十五日前通知。

4)在公司工作在三年以上者,于二十五日前通知。

9.职员自行辞职或受处罚被除名声,不按资遣处理。

10.职员资遣,按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11.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按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工资。

12.在公司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二年者,发给其资遣当月的工资。

13.在公司连续工作二年以上未满五年者,发给其资遣当月2倍的工资。

14.在公司连续工作五年以上者,发给其资遣当月3倍的工资。

15.若因公司亏损、破产或其他意外重大事故导致不能正常经营,资遣费的发给标准依临时董事会研究制定的决定执行。

十一、辞职。

1.职员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

2.一般职员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职级的不同,需提前2—3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3.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公司文件和有关规定办理。

公司退货管理制度条例

为了加强已销产品的退货管理,明确责任,确保产品退货管理规范化,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1、用户使用我公司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或用户收货后,经检验认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2、由于运输造成包装破损严重,无法继续销售的产品。

3、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发错货或送错货,但未超过退换期的产品。

4、因销售策略原因或其他确需退货的产品。

销售部负责提出退货申请并实施,质检部负责对退货产品的监督检查,财务部负责退货产品帐物相符情况的控制和检查,仓储部门负责退货产品的管理,行政部负责对本制度有效执行的监督与考核。

1、因产品质量(包括外包装破损)原因造成的退货,由销售部客服人员通知客户填写“产品退货申请表”,在此表中表明退货人订单号、联系信息、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退货原因后,销售部主管审核批准,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处理意见。

2、因销售策略或发错货等原因,但未超过15天期限的产品退货,报销售部主管审核批准。

3、在未接到部门领导批准的处理意见前,应禁止办理退货,仓库保管员也应拒绝收货入库,否则视情节情况,对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4、依照部门主管的处理意见,对允许退回的产品,待产品到达仓库后,由质检部人员及仓库保管员共同进行清点,仓储部应根据清点情况认真填写“产品退货清点表”,并建立产品退货台账备查。

5、销售部应对退货人的准确性及返回原因负责,仓库保管员应对退回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负责,质检部对所接受产品的外观质量状况负责。仓储部负责核对退货产品与“产品退货申请表”所列与退货产品是否一致,准确无误后,准许放置退货产品区。

1、非质量原因造成的退货产品,如外观无明显变化,质检部应于2个工作日对退货产品作出检查结论,若同意继续销售,仓储部们应放置于产品合格区。

2、因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产品,质检部应于3个工作日,对退货产品作出检查结论,并及时对同批次产品进行翻箱,翻箱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准予入库放置于合格区继续销售。

1、销售部是本规定实施过程中的第一责任部门,应根据本规定制定详细的产品退货流程和考核细则,并报行政部备案。

2、仓储部要不定期的对仓库进行检查,如发现仓库退货产品区存放未有处理意见的退货产品,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质检部承担。

3、公司行政部门不定期对仓库进行综合性检查,发现仓库退货产品区达不到规范要求或管理混乱,在实施考核时可加大扣罚力度。

4、为强化管理者的责任,在经济处罚时,按部门主要负责人承担60%,直接责任人承担40%的原则实施。

公司退货管理制度条例

为加强公司对商品退货的管理工作,规范商品退货程序,减少不必要退货行为的发生,维护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良好关系,提高公司商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提高,制定本办法。

商品退货,是指公司采购、验收部门按订单、合同或者协议收到商品后,由于某种原因,将商品退回供应商。商品退货包括基于质量问题的退货和基于非质量问题的退货。

公司采购、验收部门应充分、适当地履行商品的审查、验收责任,加强商品采购的质量管理,保障入库商品的安全完整,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所谓充分,是指公司采购、验收部门在履行商品的审查、验收责任时,应选择足够的商品种类和单品数量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足以对全部商品的合格率提出一定程度的保证。这是对检验数量的要求,主要与采购、验收人员确定的样本量有关。

必要时,公司采购、验收部门应对全部商品进行逐一审查、检验。

所谓适当,是指公司的采购、验收部门在履行商品的审查、验收责任时,应以公司内部确定的质量标准或者国家相关的技术规范为依据,采取有效、可靠的程序和措施,保证能准确、适当地得出检验结果。这主要是对检验质量的衡量。

公司采购配送部门会同市场部应与供应商进行不时的洽谈,统一确定商品的可退品种范围、可退时间等,并在公司信息系统中设置、维护可否退货标志。

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并且可以采取要求供应商提供折扣等补救措施的,原则上此类商品不应退货。

以下商品,未办理验收入库手续或者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后三天内发现的,可以申请办理退货:

临近有效期(有效期不足三分之一)或超过有效期的商品;

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订货单、采购合同或者协议的商品;

供应商在运输过程中因保护不善造成商品受损;

其他可以申请办理退货的情形。

基于第四条所列原因,申请人申请办理商品退货的,应经过适当确认和审批,并通报公司相关部门。

公司采购配送部门应会同公司财务部、请购部门依授权共同确认和审批,特殊情况或者退货金额超过一定限额的,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商品退货必须由申请人填写《商品退货单》和《商品退货申请、验证、审批表》,说明拟退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批号、订货单编号、原因、供应商、生产厂家等,并将该单(表)连同检验报告等其他资料交公司采购配送部确认。

申请人填写的《商品退货单》或者《商品退货申请、验证、审批表》应连续编号并经申请人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申请人部门主管应结合信息管理系统确认拟退商品是否在可退范围、可退条件、可退时间内。

同时,申请人应将拟退货商品合理分卸分放、贴上“不合格”标签,并妥善保管。

采购配送部应根据公司内部确定的质量标准或者国家相关的技术规范并结合订货单、采购合同或者协议以及检验报告等认真对《商品退货单》或者《商品退货申请、验证、审批表》进行确认。

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商品退货金额进行审核,确认是否大于相应供应商的应付账款。

公司采购配送部门会同公司财务部、请购部门依授权实施共同审批时,应当实施现场检查,并进行记录、必要时应当予以拍照或录音、录像。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在检验、鉴定记录上签字确认,如有意见分歧,应当备注。

公司内部审批部门就处理方案或意见达成一致的,应通知商品采购员编写退货通知单,详细列明退货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费用、批号、订货单编号、原因等,并授权运输方将货物退回,同时,将退货通知单副本交运输方转交供应商。

退货商品属于已入库商品的,公司仓管部门应及时清点、统计、封存、贴上“退货”标签,进行出库登记,并录入公司库存管理信息系统。

退货商品属于门店内的,门店主管应及时调减pos的相应库存量,请求总仓或者采购配送部门配送补充。

公司内部审批部门之间不能就处理方案或意见达成一致的,应向公司总经理汇报,由总经理审批。

供应商对退货有异议的,应由采购配送部会同财务部门、请购部门依照合同(或相关协议)与供应商协调,商讨解决办法并将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公司采购配送部门负责催收供应商的退货确认书。公司财务部门收到供应商的退货确认书后,应根据确认书调整应付账款或办理退货货款的回收手续。公司财务部门对退货商品的处置费用进行审核及会计核算。

公司采购配送部门应及时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供商品或寻找其他供应商补充,以减少退货给公司正常经营带来的影响。

公司门禁卡管理制度_公司门禁卡管理制度条例

为加强办公室安全管理,保证公司及个人的财产安全和货物出入的正常秩序,特制定以下门禁卡试用及管理规定。

一、持卡人员。

持卡人员为入职超过3天的在职员工。

二、使用须知。

1、门禁卡仅限在职员工持有并使用,实行一人一卡制,不得交换。

2、门禁卡在使用期间须谨慎保管,若不慎遗失,须及时到人事部办理挂失手续,卡片遗失未及时上报者,一经发现罚款100,如因此导致公司损失,公司将追究其责任。

三、补卡费用及流程。

2、如若丢失或折损无法继续使用,初次补办者需支付制卡工本费50元,后由人事部补发;二次补办者需支付制卡工本费50元并处以100元罚款。

3、补卡流程:持卡人申请,人事部核实并收缴制卡工本费,人事部凭工本费制作新卡并发放。

四、卡片回收。

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需同时将门禁卡交还人事部,未上交者视为未办理离职手续。

五、本规定之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xxx所有。

公司门禁卡管理制度_公司门禁卡管理制度条例

门禁系统管理制度:

1、感应门体两侧一米范围内严禁带卡人员行走。

2、员工需携带本人的门禁卡从通道出入,保持正常速度,出入时禁止并排行走。

3、出入门禁时如果出现报警或读卡信息和读卡状态与实际不符时必须立即退出门禁通道40厘米外重新通过,否则罚款500元每人次(以前后摄像头抓拍照片为依据)。

4、门禁卡需与感应区保持同一水平线,员工要根据个人身高佩戴将卡片调整于感应区位置(感应区域为右下侧和左上侧)。

5、门禁卡要注意保护,不要随意弯折,不得与其他卡片(如银行卡、公交卡、饭卡等)或香烟等锡箔纸包装物以及手机、收音机等屏蔽干扰物放在一起。

6、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维护安全,禁止将本人的门禁卡借给其他人使用,同时应及时劝阻其他人借卡进门或破坏门禁设施等有损安全的行为。工程标准法规7、门禁卡丢失或损坏应及时到安质部办理挂失登记并及时补卡按规定需缴纳补卡费用20元。

8、员工办理辞退前,须将门禁卡交回安质部后方可办理辞退手续。

9、门禁系统24小时运行,营销管理表格大全(最新精编)(49个doc)须保证设备清洁,线路不受损坏,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制度条例

为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现对公司内车辆停放作如下规定:

一、机动车停放规定:

1)公司车棚是为公司车辆停放而设,非公司车辆不得进入车棚停放。

2)公司车辆不出车时应对号入座停入专用车位,做到停放整齐。

2)员工车辆应停放在公司规定的流动停车区域;当流动停车区域车位已满时员工车辆应靠生产车间旁的南北向通道两侧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3)员工车辆,在未经申请和总经理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在车棚内的流动车位长期停放或停留过夜。

4)停入车棚的车辆应按车位整齐停放,不得压线、过线、占用旁边车位。

5)车辆停放须锁好门窗。现金、贵重物品及车内物品请自行保管。

6)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严禁存放车内,否则需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1)外来车辆在保安指挥下停入指定车位,无特殊情况和非经准许不得进入办公和生产区域。

2)公司重要来宾车辆,按公司通知由保安引导停放。

3)货车等载重车辆,应停放在工作区域内,不得停放在与之无关的区域。

二、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放规定:

1、员工车辆应整齐有序地停放在自行车棚或摩托车棚内,不得随意停放。无特殊情况和非经准许不得驶入办公和生产区域。

2、外来车辆应在保安指挥下停放在指定区域。

3、长期业务车辆进入公司后须停放在规定区域,不得随意停放。非经准许不得进入办公和生产区域。

三、其他规定。

1、使用停车棚之人员应对车棚、场地设施的安全完好负责,如有损坏,当事人应负责赔偿。

2、所有停车人员应自觉遵守本规定,对违反规定、不听从劝告者,依照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3、本规定从年月日起执行。

公司洗手间管理制度_公司洗手间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条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铁路部门所属的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车站、等候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队伍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体系,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公共场所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教育,引导公共场所经营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按照规定予以答复。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七条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

(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六)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

(七)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八)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第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

第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的采光照明、噪声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应当尽量采用自然光。自然采光不足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置与其经营场所规模相适应的照明设施。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降低噪声。

第十四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第十五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规模、项目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设施设备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卫生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或者挪作他用。公共场所设置的卫生间,应当有单独通风排气设施,保持清洁无异味。

第十六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并保证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清运废弃物。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的选址、设计、装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公共场所室内装饰装修期间不得营业。进行局部装饰装修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营业的非装饰装修区域室内空气质量合格。

第十八条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第十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并对其卫生检测的真实性负责,依法依规承担相应后果。

第二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制定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定期检查公共场所各项卫生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危害公众健康的隐患。

第二十一条公共场所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者应当立即处置,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危害健康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三章卫生监督。

第二十二条国家对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

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

第二十三条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四)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对现场进行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准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载明编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时间、有效期限。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第二十六条公共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应当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

预防性卫生审查程序和具体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应当向原发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重新申请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经营者需要延续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对公共场所的健康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分析,为制定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和实施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任务。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促进公共场所自身卫生管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卫生监督量化评价的结果确定公共场所的卫生信誉度等级和日常监督频次。

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当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应当依据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采取现场卫生监测、采样、查阅和复制文件、询问等方法,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隐瞒。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并将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公共场所,可以依法采取封闭场所、封存相关物品等临时控制措施。

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场所、物品,应当进行消毒或者销毁;对未被污染的场所、物品或者经消毒后可以使用的物品,应当解除控制措施。

第三十四条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评价等业务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按照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检测、评价等报告。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擅自营业曾受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罚的;

(二)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

(三)以涂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对涂改、转让、倒卖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由原发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注销。

第三十六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二)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

第三十七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五)未按照规定索取公共卫生用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的;

(六)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的;

(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未经卫生检测或者评价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

(八)未按照规定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和卫生信誉度等级的;

第三十八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导致危害扩大,或者隐瞒、缓报、谎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违反其他卫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按照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有关部门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细则下列用语的含义:。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指为使房间或者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指公共场所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因空气质量、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用品用具或者设施受到污染导致的危害公众健康事故。

第四十三条本细则自2011年5月1日起实施。国家卫生计生委1991年3月11日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修改的决定。

为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根据国务院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我委决定对以下部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一)将第十九条第三款修改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并对其卫生检测的真实性负责,依法依规承担相应后果。”

(二)将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

(三)删除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四)删除第三十七条第九项。

此外,相关部门规章的条文顺序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施行。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及收费标准范文。

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条例

第五条总公司机关各部门的现金收入须及时送交财务部报账,严禁各部门截留收入或坐支现金。

第六条坚持收、支两条线,总公司机关财务科收入的现金、结算票据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第七条严禁将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储蓄,严禁保留账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公司门禁卡管理制度_公司门禁卡管理制度条例

8、存放各种易燃、易爆、易碎、易摩擦、易腐蚀、易污染及磁性物品。

三、监控工作记录应有如下内容:

1、交接班时间、姓名;

2、报警时间、部位、处置办法和结果;

3、监控设备系统发生的故障;

4、查询人员及查询内容情况;

四、室内要保持清洁,肃静和空气流通,设备上不准有灰尘。

并避开阳光直射,室内温度一般要保持在10——30摄氏度,相对湿度小于85%,保持监控系统运行的良好环境。

五、监控人员应严格操作规程,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监控。

方位或关闭电视监控,红外报警系统停止系统运行,不得擅自删除监控录像资料。

六、重要部位要经常处于监控之下,监视画除自动切换外,

值班人员按规定步骤,手动切换其他画面,随时掌握各监控部位的情况。

七、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监控室,如需查询、调用监控资料,

需预先填写(查询《使用》申请表),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监控指挥中心交接班制度。

一、交接班时必须严肃认真,做到手续清,责任明。交班时。

交接双方应都在场,交班人员事先做好交办准备工作。

二、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说明上级有关指示和业务通知,监控、报警实际问题、异常状况及相应处理过程。

三、值班期间必须填写各项记录,室内卫生清理等工作应在。

交班前完成,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

四、接班人员未到岗,交班人员仍坚守岗位。

五、接班人员要认真检查全部设备和系统运行情况,主动问明情况和问题。

六、交班完毕后,双方在值班日志上签字,交班人员方可离岗。

公司门禁卡管理制度_公司门禁卡管理制度条例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保证公司及个人的财产安全和人员货物出入的正常秩序,提高企业的形象,促进公司事业发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从2012年12月18日开始,员工出入使用门禁管理系统,使用期间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门禁卡:针对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二、发卡流程:人事部根据新入职员工进行相应登记,符合要求发放一张可使用卡。

三、门禁卡使用须知:

1、门禁卡1人一张,仅限申请者本人使用,不得外借他人或替他人进出刷卡。

2、持卡人必须随身佩带门禁卡。

3、持卡人进出务必刷卡,一旦发现未刷卡,强行从门禁上面出入,损坏门禁卡机,将以门口监控录像为依据,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行为,并赔偿所有损失。

4、门禁卡在使用期间不慎遗失,请及时到人事部办理挂失手续,否则,如他人冒用该卡而造成的损失,持卡者应承担全部责任。

5、门禁卡使用全权由当班保安值勤人员监督执行,如有包庇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

四、补卡费用及流程:

1、门禁卡在使用期间若出现无故消磁或不能使用者,人事部核实情况后,将予以免费更换。

2、如丢失或损坏无法继续使用,需补办者应支付新卡制卡手续费(20元)后重新补发,补发的门禁权限与原卡一致。

3、办理离职手续时,必须到人事部交回门禁卡,未上交者扣除20元制卡手续及工本费。

五、所有的单车及摩托车不得入厂内,统一停放在厂门外两侧,由各自上锁管理,保安协助看管,上班期间不得拿取。

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条例

第二十四条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总公司机关3~5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超过限额的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二十五条库存现金、现金支票及转账支票由出纳保管,银行预留印鉴应由财务科负责人负责保管。

第二十六条财务室应将各种结算凭证及金融券物存放在保险柜内。保险柜应打乱密码,钥匙随身携带,人离门锁,防盗防失。

第二十七条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出纳人员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向总公司机关领导报告,并追查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八条严禁私人借用公款,严禁白条抵库,更不得挪用现金。

第二十九条财务室不准替私人存放现金,防止发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