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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控违拆违工作实施方案(通用5篇)

时间:2023-09-20 14:07:47 作者:QJ墨客 最新控违拆违工作实施方案(通用5篇)

当面临一个复杂的问题时,我们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方案来分析问题的根源,并提出解决方案。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控违拆违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

根据县委、县*的统一部署和《县 年拆违拆迁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现就柯桥街道 年拆违拆迁专项工作,提出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全县拆违拆迁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三改一拆”和“控违拆违”工作要求,“以拆违推动拆迁,以拆迁带动拆违”,通过拆违拆迁。拆出空间,拆出环境,拆出民生,拆出效益,拆出干部精神,拆出城市新发展,促进街道拆违拆迁工作走在前例。

二、目标任务

年确保完成拆违拆迁30000*方米,其中:拆违10000*方米,拆迁 0*方米,交地20亩。

三、工作重点

(一)拆违工作

以下六类为拆违工作重点:

1、路边、河边等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

2、土地管理卫片执法中查实的各类违法建筑;

4、个人占用耕地违法搭建的生产性、经营性用房;

5、企事业单位内严重影响消防等安全而无法整改的违法违章建筑;

6、其他严重影响规划、交通、安全、环境、景观以及*反映强烈的违法违章建筑、构筑物。

(二)拆迁工作

1、完成拆迁遗留户扫尾工作,扫好“二个尾”。一是柯东区块的中梅地块;二是中泽地块的鉴湖路一条街和育才路。

2、完成县下达的拆迁任务,推进四个项目的拆迁工作。一是原亚太坯布市场升级改造项目,涉及坯布市场和港越社区居民190余户,拆迁面积52300*方。二是柯桥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拆迁项目,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分步加以推进。三是万商路延伸项目涉及一家企业,拆迁面积25000*方米。四是柯桥人家土地置换项目,涉及3个单位,拆迁面积40000*方米。

四、工作措施

1、健全组织。成立柯桥街道“拆违、拆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街道主任王玲玲任组长,董金香、毛国先、方圆任副组长,全体班子成员任组员,下设两个办公室,拆违工作办公室设在城管办内,拆迁工作办公室设在房屋征收办内。

2、注重方法。(1)推行查处违法*门联动机制、违法建设巡查监管机制、控违拆违舆论引导机制、违法建设拆后处置长效管理机制;(2)以思想劝导自拆为主,强制实施为辅;(3)党员领导干部率先行动,带动面上拆违拆迁;(4)拆违与拆迁相结合,以拆违带动拆迁。

3、形成合力。城管、国土、水利、规划、工商、水务、建设、电力等部门要接照各自责职,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推进拆违拆迁工作。

4、确保人员。联系各社区(居)的班子成员和驻社区(居)指导员积极参与联系社区的拆违拆迁工作,形成街道上下全员参与拆违拆迁工作的良好氛围。

5、考核激励。把拆违拆迁工作列入社区(居)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社区(居)对拆违拆迁配合不到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先进的评比;对于配合有力社区(居),出色完成拆违拆迁任务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时间步骤

1、准备发动阶段( 年3月底前)街道召开深入开展拆违拆迁专项行动工作动员会,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全面排查,制订方案。

2、组织实施阶段( 年4月__10月)街道整合各方力量,采取自拆整改和行政强拆相结合的办法,积极督促和鼓励当事人自拆自纠,对拒绝自行拆除的,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坚决稳妥地实施强制拆除。同时,积极做好拆后工作,及时开展绿化、建设等恢复利用工作,及时清除建筑垃圾。全力推进中梅、中泽拆迁遗留户扫尾和新项目的拆迁工作,力争在6月底前完成中梅、中泽遗留户(育才路除外)的扫尾任务。

3、监督考核阶段( 年4月__12月)街道将强化对整个拆违拆迁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力度,认真落实工作汇报和通报制度,开展全程监督和考核,实施重点工作督办和跟踪。

4、长效管控阶段( 年11月起)以控为本,进一步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控拆长效机制,积极发挥社区(居)、物业等基层管理单位作用,发挥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作用,落实违法建设控拆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实践各项违法建设防控措施,有效威慑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

六、工作要求

1、建立组织,强化领导。街道机关各办(中心)、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拆违拆迁工作对推进新型城市化、维护社会公*、改善群众生活的重要意义,建立领导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强化监督考核,实施责任追究,通过转变思路,创新手段,整合力量,强化攻势,广泛宣传,深入引导,全面推进拆违拆迁工作。

各驻社区(居)联系领导、指导员要切实负起责任,指导所联社区(居)扎实开展拆违拆迁工作,要根据街道的工作部署,按时完成拆违拆迁任务,确保街道走在全县前列。

2、加强考核,实行奖励。第一、该项工作列入 年社区(居)岗位责任责任考核内容。第二、与评先挂钩。对该项工作完成得差的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对工作不配合、出现抵触情绪的,对主职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第三、对按时完成拆违拆迁任务的给予适当的工作经费奖励。

3、多措并举,依法整治。严格依法拆违拆迁,做到公*公开,对整治重点和劝阻无效、顶风抢建的违法建设坚决予以拆除。注意工作方法,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对弱势群体、少数确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应落实好各项帮扶救助措施。

4、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突出六类重点,特别是严重影响规划、安全和邻里纠纷突出的违法建设,要坚决予以拆除,并根据不同的类型和性质,制订科学合理的处置办法和工作计划,积极将控违拆违拆迁工作与城市建设、小区管理等工程紧密结合,综合加以实施推进。

5、完善机制,建立长效。要以此为契机,健全完善违法建设日常巡查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县与街道、社区(居)三级联动查处机制,及时将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大全程管控力度,有效遏制各类违法建设的发生和蔓延。要进一步优化完善拆迁政策,积极探索引导货币化拆迁安置,确保拆违拆迁工作取得实效。

6、主动应对,维护稳定。针对拆违拆迁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情况,积极主动做好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方案,维护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控违拆违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2016年上半年以来,按照县卫生局的安排部署,我院积极行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全面排查和切实解决影响特种设备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迅速行动,抓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自“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我院高度重视,迅速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部署。召开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会议,会议传达贯彻学习了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分管领导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了专题部署。二是精心制订方案。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指导思想、整治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将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做到了任务明确,职责分明。

为确保专项行动落实到实处,院务委员会将工作责任层层进行了落实。分管领导靠前指挥,指导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落实“打非治违”的有关工作。

(二)多管齐下,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一是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全。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使用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入开展,我院将“打非治违”与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段的安全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的惩处。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结合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突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使用行动,对查处的问题,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三是坚持把有限的.监察力量重点放在查处协管员上报的安全隐患、群众举报投诉的安全隐患上。同时,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定期回访,重点复查,跟踪问效,形成监察“闭环”,切实做到安全隐患不彻底消除决不放过。

控违拆违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规划法》、《安徽省城镇规划条例》,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年初动员大会精神,充分发挥规划对城镇建设的引导、调控作用,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高楼镇多措并举做了大量工作,现总结如下:

首先成立了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彭伟任组长,人大主席程家立为副组长,成员分别由镇党政办、镇纪委、派出所、国土所、规划所和各村党支部书记组成。下设办公室,抽调人员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各单位开展控制和查处全镇违法建设,特别是鲍虞路,高渔路的违法建设工作。17个行政村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各村委会明确专人管理辖区内违建工作。将各村的控违拆违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兑现奖惩。

营造良好的控违拆违舆论。高楼镇连续两次召开村组全体干部大会,分别于1月30日,2月25日进行再宣传、再动员大会并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分工职责,印发宣传单5000份、宣传标语100幅、在原有二台宣传车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二台,广泛宣传,使全镇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了打击违法建设的舆论压力。

全镇分为四个片,每个片都由镇包片包村人员专人负责,各村支部书记为信息员,规划所、国土所、派出所等执法人员分别包片、包网格的工作格局。包保人员加强巡查,做到对辖区内的违查信息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我镇相继组织了、规划所、国土所、派出所等依法对鲍虞路,高渔路、大小路过境段的违法建设情况统一登记拍照造册,登记留存。对历史存留的各类两违分类处理,并于近期上报。对新的违法建设都及时制止。一年以来拆除违法占地一起,鳔张村养殖户任杰在基本农田建了约1400平方的养猪场给予了拆除。

总之,控违查违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个别村和单位还存在工作人员力量较弱,重视不够,经费不足等问题,我们将积极探索,积累经验,将高楼镇查违控违工作做的更好。

控违拆违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同志们:

近年来,我们强力推进新型城市化,城市建设的成就有目共睹。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土地市场、建筑市场秩序较乱,尤其是乱圈乱占、乱搭乱建现象愈演愈烈。对此,正直的干部扼腕叹息,正义的群众愤愤不平,“两会”的代表委员群情激愤,连续两年提出议案。为此,元月7日晚上,市委召开新年的第一个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控建拆违工作。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人武部、市工业园区管委会领导一致认为:必须举全市之力,顺民意呼声,打一场控建拆违的攻坚战。今天,是在岳阳市人大、政协召开两会期间,受白书记委托,召开这个控建拆违的誓师大会。刚才,春根同志根据会议研究和大家的意见作了全面部署,请大家领会落实。春根同志的部署,是经过会议反复研究了的,是集体的意见。建设、国土资源、公安和城郊乡、汨新社区、老街社区的负责同志也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希望大家谨守承诺,谨遵承诺,在行动中兑现承诺。下面,我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控建拆违,必须高度一致

(一)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控建拆违,不是侵犯群众的利益,而是保护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开展土地和建筑市场整治以来,出现过一些不同的声音:有人认为,有的村民一辈子辛苦劳碌,背井离乡,在外面赚了几个钱,回到家里,甚至人家在自己的自留地上,盖了栋房子,娶房妻子、生个孩子,这是人生三件大事,是情理之中没有什么不可理解的,但是,从去年“6.19”特大暴雨对城市排渍的挑衅来看,有的建筑盖到了排渍道上,流水不畅,导致社区 地方淹没,有的建筑,不按规划,建到了消防道上,邻里失火,消防力量无法进入,火势得不到切实控制。走到街上,我们看到周边的建设与汨罗对比起来,还是一个“汨罗村”的感觉,作为中部地区排到第“56”位的强县市,城市建设没有一个整体展示欣欣向荣的形象,还是一个老街的感觉。有的建筑古不古朴,现不现代,影响视觉感受,影响整体美观。城市的建设处于一个无秩序状态,丢了汨罗人的丑,有损汨罗人的形象。还有些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视政府三令五申于不顾,开发小产权房,肆意侵占公共资源,侵占全体市民的财富。小产权房,即便建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挤占了城市容积率,就是挤占了公共资源,是把65万人口袋里的钱,通过这么一种违法违规形式,收入个人囊中。因此,我们放任违法建设,就是放任不法分子侵犯人民群众的公共权益;打击违法建设,就是保护绝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违法建设,就是树立新风,淳化民风;打击违法建设,就是打击“官”建勾结,反腐败。

(二)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控建拆违,不是阻碍汨罗的发展,而是促进汨罗更好更快的发展。城市是一个地方的名片,是一个地方发展的龙头。从现实看,我市的违法建设大量占地,城市发展空间被不断压缩,城市品位与湘阴等周边县市的差距越来越大。岳阳兰香市长报告中讲了,要把岳阳市区和湘阴打造成一主一次的消费区,比交通优势、比基础、比工业湘阴都不如汨罗,为什么兰香市长的报告要把湘阴打造成消费的次中心?就是湘阴这几年在城市建设过程中,起步早、推进快、效果好。在周边的比较下,再从国家宏观调控来看,地根紧缩,如果不把违法违规建设打击到位,稳控到位,必将为城市发展带来阻力,影响到城市拓展的空间,影响到城市建设的顺利推进,一些项目落不了地,开不了工,严重阻碍了全市新型工业化、新形城镇化步伐。因此我们毫不手软地打击违法建设,就是为汨罗城市发展腾空间,就是为汨罗产业升级添动力,就是为汨罗跨越发展、率先发展打基础。

(三)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控建拆违,不是影响社会的稳定,而是维护建立在公平正义基础上的长治久安。社会大局要稳定,公平正义是基石,法律法规是保障。我们要看到,违法建设者目无法纪,甚至公然暴力抗法。如果不严厉打击,必将助长歪风邪气,破坏公共秩序,最终动摇汨罗社会稳定的根基。我们也要看到,控建拆违不只汨罗在抓,湘阴县、岳阳县和岳阳市区力度更大,合肥、广州更是力度空前、成效显著,不但扫清了障碍、优化了环境,而且赢得了民心、加快了发展。特别在这里跟大家说清楚,拆迁和拆违,一字之差,意义完全不一样,拆迁条例的出台,就是保护合法,打击违法,不管条例怎么修改,对违法都要打击,都要整治,不容迟疑,不容观望。所以今天,我们兴正义之师,挥法律之剑,打响控建拆违攻坚战,就是打击侵害公共权益、阻碍长远发展、危及社会稳定的不法行为,就是维护公平正义、公共秩序、公民权益的依法行动。近段时间,违法建设蜂拥而上,与拆迁条例的征求意见有关,所以大家一定要搞清,合法与违法,守法与犯法,概念是非常清楚的,哪一条也没有涉及到和影响到打击违法建设要受到如何如何的约束,只有依法进行,程序到位,绝不存在打与不打的问题。

(四)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控建拆违,不是动摇党委政府的公信力,而是加强执政能力。我市的违法建设屡禁不止,固然有少数人法制意识淡薄等原因,但我们更应该反思我们在执政能力、服务水平、公共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今天,打响控建拆违攻坚战,不仅是向社会中的歪风邪气宣战,也是向我们队伍中的不正之风开刀。我们的干部合不合格、称不称职、敢不敢负责、能不能干事,在这项工作上就能见分晓。这是市委、市政府,也是全市人民对大家的一次综合考验,希望大家以实际行动表明,我们是想干事的、是敢干事的、是善干事的、是干得成事的、是有能力干事的。

二、控建拆违,必须周密部署

控建拆违,任务十分艰巨,矛盾十分复杂。但是,无论阻力多大、困难多大,我们都只能前进,不能后退;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一)要努力实现三大目标。一是从今天起,所有在建的违法建设不再施工,不再发生一起新的违法建设。违反此规定的,必须坚决、迅速、彻底拆除。二是按照“区别情况、分类处置”的原则,今年年底前,所有违法建设和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到位。三是理顺体制,建立职能明确、责任到人的长效管控机制。要围绕目标出方案,围绕目标定措施,为建设长株潭城市群卫星城、环洞庭湖经济圈明星城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要重点整治三类对象。违法建设有一定的历史背景和复杂的主客观因素。破解这一难题,需要重点突破、有序推进。当务之急是,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重拳打击三类对象。一是机关单位、党员干部及其亲属、党员干部以亲朋好友名义进行的违法建设;二是不顾政府三令五申、顶风作案,强行建成的违法建设;三是明显违反规划、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违法建设。对这三类对象,要重点排查,先行拆除,决不搞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软不拆硬、拆明不拆暗。

(三)要始终坚守三条原则。一是依法依规。依法控建拆违,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要切实当好执法主体。依法控建拆违,要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合法。所有参与拆违行动的工作人员,都必须集中培训,熟悉实施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不能用违法手段查处违法建设。二是公开透明。所有违法建设的时间、业主、面积等都要张榜公布,行动方案、处罚办法等政策要在宣传媒体上连续公示,所有被拆除对象、被处罚对象情况要在社区乡村定期公示。要充分发动群众,切实提高各环节透明度,鼓励人民群众举报,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三是堵疏结合。要把市委、市政府打攻坚战、持久战的决心传达到千家万户,打掉个别人的观望心理、侥幸心理,争取大多数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要保护群众合法权益,考虑群众合理诉求,切实解决群众具体困难,尤其是要妥善解决好部分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实际问题,做到无情拆违、有情操作。要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安置方式,确保符合建房者有去处、想要买房的有房买。

三、控建拆违,必须严明纪律

维护公共秩序,维护公平正义,是我们共同的职责。积极参与控建拆违,我们义不容辞,责无旁贷。

(一)责任要十分明确。首先,表明态度:我代表维国同志表一个态,需要我们出面的,我们毫不犹豫走在前面。为强化领导、合力攻坚,这里我再次明确各位的职责:联乡市级领导和工作组要迅速深入乡镇,做到情况掌握在一线、协调指挥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乡镇村组和社区干部要分片包干、划块负责,全面履行巡查清查、劝阻制止、信息报告等职责,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要统筹协调,切实负起第一责任,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要强强联手,重拳出击,确保该拆除的连根拔起、该处罚的处罚到位。公安、检察、法院要抽强将,派精兵,严厉打击抗法行为,该捕的要捕到位、该关的要关到位、该判的要判到位,为控建拆违保驾护航。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要提前介入,查一批典型,办一批铁案,摘几顶帽子。供水、供电、供气等其他部门要在职权范围内,大胆参与、积极配合,确保控建拆违的顺利推进。

(二)宣传要十分到位。实践证明,群众认同感、参与度越高,工作推进就越易、成效就越好。我们一定要将“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的家园意识宣传到千家万户,一定要将“打击违法就是保护合法,打击邪气就是匡扶正义”的评判标准宣传到每个人,形成控建拆违的舆论攻势和万众一心的社会氛围。只有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思想工作,我们才能把老百姓呼吁办、盼望办的事,办成老百姓理解办、支持办的事,才能办得成功、办出成效。

(三)督促要十分得力。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要成立专门督查组,分片包干,全面跟踪,全程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市控建拆违办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每周向维国书记和我汇报一次进展情况,每半个月对各组工作通报一次,每个月讲评一次。电视、网络、周刊要开辟专栏,跟踪报道各组工作进度,加强舆论监督。实行工作经费与工作绩效挂钩,优先考虑工作推进快、效果好的工作小组。

(四)问责要十分严厉。市委、市政府制定了《汨罗市控建拆违工作责任追究若干规定》,就领导不力、工作不力、查禁不力,出台了详细的处罚办法,请大家认真学习,远离红线。这里,我还传达维国同志的四点指示:第一,市级领导没有完成所包村组控建拆违任务的,取消一年奖金,大会上做说明。第二,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城市综合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严重失职渎职的,部门负责同志就地免职。第三,乡镇完不成控建拆违任务的,党委书记、乡镇长就地免职。第四,从今天起,纵容、包庇违法建设的村支部书记、社区主任,就地免职;对暗箱操作,违规审批、违规发证且情节严重的职能部门干部,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公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还有非法买卖土地的,一经查实,没收非法所得,依法顶格查办,顶格法办。

同志们,违法建设者在看着我们,人民群众也在看着我们。我们一定要众志成城,迎难而上,打赢控建拆违的攻坚战,为汨罗的科学发展,为建设一个宜居宜业的汨罗,打出一股新风尚,开创一片新天地!

控违拆违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为了全面依法落实涉河事务管理职责,坚决遏制新违章建筑的产生,确保湖泊、河道岸线、滩地、堤防禁脚地和保护范围内水工程设施的完整与安全,根据《xxx水法》、《xxx防洪法》、《市湖泊保护条例》和《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二〇一一年全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意见》和《关于印发新的的通知》精神和区委、区*对控违拆违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我局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以区为主、上下联动、部门联合、城乡统筹的工作思路,坚持以控为主、以拆为辅的工作原则,着力强化巡查发现、快速处置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通过“定段、定人、定岗、定责、定奖惩”的严格管理模式,全面促进湖泊和堤防管理范围内的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拆违控违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区水务局拆违控违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职责分工

(一)堤防管理科:是堤防管理范围拆违控工作的责任科室,负责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确定年度工作目标;把握拆违控违法规的适用和提出违法行为的处置意见;负责拆违控违案件中出现陈述申辩、听证、复议和诉讼等程序的相关工作;负责监督审查许可工作后的落实和具体拆违控违工作的指导;督促堤管所、水政大队依法落实拆违控违工作。

(二)区堤管所:负责堤防管理范围拆违控工作的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五定”工作思路做到“定段、定人、定岗、定责、定奖惩”,将公里的堤防分为5段,分别由5个管理段落实日常巡查监管责任,每段指定一名巡查责任人,对一般性小规模违法行为要及时劝解、制止和拆除,情况严重的立即上报堤防管理科,联合水政大队共同拆除违章建筑,同时配合水政大队完成违法行为的取证。

(三)区水政监察大队:是受水务局委托,拥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专职执法队伍,负责湖泊和堤防管理范围内拆违控违的执法工作。根据《水政监察条例》规定,水政监察大队要切实负起管理范围内的巡查、定点控查的任务,加大对违法建设等水事案件的行政处罚力度。一是在湖泊管理上,加强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巡查力度,坚持每天巡湖,做好《巡湖日志》的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制止不了的及时上报。二是在接到违法行为的通知单、督办件后,按照法定程序查处违法行为。负责违法行为证据的收集,采取摄像、照片和现场勘验等方式取证,并负责拆违案卷的收集、整理、评查和归档。三是在强制拆除违法建设时,应及时向区拆违控违办公室报告,并同区城管执法大队沟通联系,强化联合执法力量。

四、有关要求

(一)由于巡查、处置违法建设不力而导致违法建设发生,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政过错责任追究。

(二)堤管所巡查人员应加大对巡堤查违力度,水政监察大队应加大湖泊巡查力度。杜绝堤防和湖泊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案件发生,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三)局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积极履行各自职责,切实担负起拆违控违领导责任,加大指导、监督、督查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全力做好拆违控违工作,确保违章建筑处置率100%。

(四)时限要求。一是巡查人员一旦发现违建现象,应在30分钟内向分片责任领导和段长汇报,并进行现场制止;情况严重,一小时内向分管所长、所长和管理组报告,所领导接报告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查看情况并依法处理,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堤防管理科。二是堤防管理科接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勘验核查,在2小时内依法提出处置意见并上报局领导,以书面形式通知堤管所和水政大队。三是水政大队在接到违法通知后1小时内立即赶到现场,对违法建设进行取证,采取摄像、拍照和现场勘验等方式取证,并负责拆违案卷的收集、整理、评查和归档。需联合城管局执法拆违的,由水政大队负责沟通协调,并按照法定程序依法拆除违法建设。

五、奖惩办法

对执法巡查工作不到位,没有及时处理水事违法行为而造成违法建筑施工完成,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拆除的,堤防科科长、堤管所所长、分管副所长、水政大队队长、分管副队长、堤防管理人员和执法责任人按照以下标准实施经济处罚:第一次扣发100元,第二次扣发月度目标奖,三次以上(含三次)扣发半年的月度目标奖。

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规定,对科、队、所负责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评先资格、扣发奖金、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及以下行政处分:

1、违法审批、越权审批、违法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的;

2、不按规定巡查的;

3、对于举报或者巡查发现的违法建设,不按规定报告、制止、移送或立案处理的;

4、对违法建设未依法及时查处的;

5、谎报、瞒报、拒报违法建设信息的;

6、其它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行为。

对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可以同时调离审批、执法、管理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