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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使用报告 疫情防控经费使用情况报告(精选8篇)

时间:2023-10-10 11:36:19 作者:飞雪 经费使用报告 疫情防控经费使用情况报告(精选8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通过报告,人们可以获取最新的信息,深入分析问题,并采取相应的行动。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疫情防控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制作相关横幅加强防控宣传,开展疫情知识讲座培训,临时隔离房间等其他疫情防控必须的其他支出。

我县涉及此次疫情防控专项补助省重点项目共有4个,共下达资金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200万元,项目全部按照疫情防控专项补助金使用要求进行实施,产生费用已全部在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中列支。

(一)漳扎镇旅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按照疫情防控专项补助金使用要求,用于防疫药品、物资、宣传教育等疫情防控必须的其他支出,共产生疫情防控费用54万元,已在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50万元中列支。

(二)漳扎镇国际生态旅游魅力小镇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按照疫情防控专项补助金使用要求,用于防疫药品、物资、宣传教育等疫情防控必须的其他支出,共产生疫情防控费用51万元,已在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50万元中列支。

(三)国道544线双河至县城段公路改建工程。按照疫情防控专项补助金使用要求,用于防疫药品、物资、宣传教育等疫情防控必须的其他支出,共产生疫情防控费用77.33万元,已在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列支50万元。

(四)省道445线九若路项目。按照疫情防控专项补助金使用要求,用于防疫药品、物资、宣传教育等疫情防控必须的其他支出,共支出疫情防控费用50.57万元,已在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列支50万元。

下步我们将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保障项目有序有效开展,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

乡镇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两部门联发的《关于开展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考核的通知》(云财绩[2011]66号)要求,结合我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的使用情况,现将州民政局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如下。

全面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从年起,根据省政府的部署,我州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当年将农村中因病、因残、年老体弱、缺劳动力或劳动力低下和生存条件恶劣等五类重点特困群体9万人纳入保障范围,占农村人口的21.7%,月人均补助30元;经三年的扩面提标,“十一五”末,我州农村低保对象总数为16.35万人,占农村人口的35.19%,月人均补助70元,全年累计支出低保金1.267亿元。农村低保标准从693元/年人提高到年1096元/年人;月人均补助从30元提高到70元。五年累计发放低保金3.4297亿元。各县根据实际,按照差额补助的办法,采取以货币或钱物结合的形式,“分档分类施保”,不搞平均发放。有效地保障了我州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从总体上看,我州城乡社会救助各项工作开展顺利,在保障救助对象基本生活的基础上,救助水平逐年提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困难群众就医难问题,农村福利设施得到较大改善,维护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救助资金的使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同时各项救助资金运行安全,使用合理,没有发现违规挤占、挪用等现象。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州委、州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州委段书记亲自出席了年全州民政工作既农村低保工作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几年中对民生工作作了五次专题调研。侯州长多次主持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从人员、经费、设备给予解决;并从年起,连续四年作为政府立项督查工作之一,纳入年度考核;分管副州长每年主持召开民政工作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州城乡社会救助责任目标》。州政府办下发了《关于成立州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怒政办发[]144号),建立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州民政局充分发挥协调服务职能,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研究制定社会救助工作的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

(二)、制度健全、责任到位。近十年来,我州城乡低保的基本框架初步建立。先后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年)、农村五保(财政)供养制度、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年)、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年)、廉租房制度(年)、司法救助制度(年)、临时救助制度(年)。并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的对以上城乡救助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使之更加符合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需要。通过各项城乡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明确了政府、部门、社会和城乡居民的责任和权利,做到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明确。

(三)、操作规范、措施到位。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省关于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关于认真做好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的要求,规范操作,严格执行“三审查”、“三公布”。坚持定期走访查看城乡低保家庭状况,认真核实家庭收入和人口变化情况,做到底子清、数字实、情况熟,依据核实情况及时办理提高、降低或终止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续。如:在农村低保审批过程中,按照“四坚持”、“四不准”、“三不纳入”、“三复查”的原则,确保农村低保对象的准确性。“四坚持”即坚持本人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坚持所在村委会初审;坚持乡(镇)审核把关;坚持县民政局集体研究、集中审批。“四不准”即不准暗箱操作,必须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不准优亲厚友,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准平均分配,家家有份,户户有保,必须保证重点;不准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必须手续齐全,照章办事。“三不纳入”即家庭居住条件较好、具有隐性收入的不纳入;没有经过村级评议小组评议的、没有乡(镇)集体研究记录的、没有张榜公布的不纳入;具有自救能力但好逸恶劳的不纳入。“三复查”即对低保对象有疑点的进行复查;对低保对象有分歧的进行复查;对低保对象有举报的进行复查。

(四)、资金落实、筹措到位。资金是开展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关键和保障,仅年我州的社会救助资金支出达2.21亿元,如此大的资金,我们一方面积极争取省民政、财政厅支持,对给予全额补助;同时,积极的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列入财政预算,拿小钱发好大钱。在州、县财政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得到了支持。县财政也也安排了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州、县民政从福彩公益金中累计投入630万元支持农村敬老院建设,投入43万元解决社会救助经费。确保了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落实。各项社会救助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储存,实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帐目清楚,没有出现挤占、挪用资金的现象。

(五)、队伍充实、培训到位。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基层民政队伍建设,年州政府决定,充实基层民政力量,要求各乡镇在原有1名民政助理员的基础上,由乡镇调配1名专门从事农村低保工作,州编办给每乡镇增加1名编制,确保每乡镇有3名工作人员。经督查,我州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编制已落实到位。根据工作新手多、业务弱的实际,年8月举办了全州基层民政干部培训班,将乡镇民政助理员请来参加,开展以会代训;并组织边境16个乡镇民政助理员参加省民政厅举办的培训班;今年4月又请省民政厅信息中心到各县就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使用进行培训;6月中旬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在举办了社会救助业务知识培训班,对全州社会救助人员进行培训。

(六)、强化督促,监督到位。各级高度重视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州政府年6月安排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对农村低保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年7月,为落实确定的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的决定,州政府安排开展专项督查;今年5月26日至6月7日州纪委第二纪工委对社会救助工作深入四县作调研。各县人大、政协机关非常关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近两年,四县的人大、政协分别开展了社会救助工作的视察、检查活动。州民政局切实履行职能,分别开展过对城乡医疗救助、农村敬老院建设、农村低保工作的专项检查,并定期不定期下到县、乡镇督促指导。

(一)制定出台相关办法,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为规范操作程序,保证各项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安全,根据省级先后出台的《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试行)》、《州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州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等对基层业务操作程序有较强指导意义的文件,从制度上保证了各项救助政策及资金的落实。

(二)建立专户专账管理,保证资金安全运行。城市低保、农村低保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农村敬老院建设资金也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用途明确,避免各项保障资金被挤占、挪用。

(三)坚持社会化发放方式,减少资金流动环节。目前我州城乡社会救助资金普遍实行社会化发放,即通过银行、信用社等部门按时将救助资金打到保障对象存折上的方式发放,不仅减少了工作环节,减轻了工作负担,降低了发放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低保对象,更重要的是保障了资金的安全运行。

(四)严格项目审批程序,合理安排补助资金。农村敬老院建设严格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在项目审批上充分考虑到各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数量、现有资源分布和集中供养率等情况,科学确定建设布局、建设数量及规模,对各县上报项目,逐一进行审核,对条件具备的优先安排补助资金,对条件不具备的则不予审批;同时要求各县应在省级补助资金下拨一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

(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避免资金违规使用。一是在救助金从申请到发放的过程中坚持阳光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通过社会监督规范操作程序。二是采取民政部门或多部门联合检查的形式,对各县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的做法。三是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查出有贪污挪用等行为,除追回经济损失外,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严密的监督检查,救助资金被挪用、挤占或随意进行再分配等违纪违规的问题得以避免,确保了资金的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

(一)认识和把握上还有误区。有的地方政策意识不强,存在突破政策界限,将一些应以其他方式解决其困难人员纳入低保现象;有的地方错误地把低保或其救助当作化解社会矛盾的安抚措施,或者把困难群众享受救助与其他行政管理事项挂钩;有的地方忽视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职能定位,片面强调“提标扩面”。

(二)贫困人口多,救助工作压力大。目前我州已有16.7766万人纳入农村低保,占全州农业人口的38%,但据扶贫、统计数字,全州农村贫困人口29.89万人,其中绝对贫困14.7万人,受财力等因素的影响,还有部分群众没有纳入救助范围;近两年因退耕还林,失地农民不断增加、农村居民因补偿逐渐用完,要求纳入农村低保呼声不断。

(三)规范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地方社会救助的申请、核查、评议、审核、审批等重要管理环节上,做得不够细、不够实,存在民主评议不规范、公示内容不齐全,救助情况不透明,没有设立举报电话、群众参与监督意识差等方面的问题。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率低。

(四)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能力亟待加强。州政府虽然年给乡镇增加了编制,明确规定每乡镇从事农村低保的工作人员不低于3人,但由于基层工作人员少、编制紧、实际到位不足,以到位的还身兼多职、不能专心从事民政工作。县、乡镇工作条件和工作手段落后,缺乏相应的工作经费,与承担的社会救助职能任务不相适应。

在这样经济落后、需要救助人员众多的边疆、民族自治州,作为最后一道社会安的社会救助工作,既是困难群众的企盼,更是政府的要求;既是媒体热议的焦点,更是社会关注的重点;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州的社会救助工作要在“健全、完善、规范”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各项救助制度,完善救助体系,规范操作程序,坚持不懈地推进各项救助工作,切实维护困难的基本生活权益,确保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新成果。

(一)加强组织协调,确保领导到位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惠及困难群众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领导要重视抓、认真抓,切实落实领导责任。要建立健全低保工作行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物价、审计、工会、乡镇、社区等各职能部门和单位,立足自身职责,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城乡低保有关工作,形成“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及时、有效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

(二)加强宣传培训力度,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正面引导作用,采取张贴标语、橱窗展示、媒体报道等多种宣传形式,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深入持久地开展低保政策宣传。既要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使城乡低保的政策、法规、制度和审批程序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全民对低保工作的认识,树立正确的低保观念,人人参与监督,为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又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社区、村委会基层领导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素质。组织城乡低保工作人员特别是村级低保协管员进行培训,提升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尽快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城乡低保工作队伍。

乡镇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为确保义务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我校高度重视,保障日常公用经费的投入,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现对我校教育经费的投入、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近年来,上级教育部门对我校义务教育经费按要求按时、足额到位,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兑现,统一发放。财政对基础教育转移支付经费由教育主管机构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教育。

我校属事业单位,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教育的方针,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学校对教育经费的使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1、经费使用无存在挪用、移用、挤占和截留的情况,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也无存在发放教职工津补贴和奖金福利。

2、公用经费使用规范,无挤占开支招待费、旅游疗(休)养和发放教职工福利等。

3、学校实行经费公示制度,对需要公布的项目逐一公布。

4、学校学籍登记规范,学校学籍信息真实、正确、完整,真正实现了一生一学籍,无多学籍,漏报学籍现象。

5、学校各项开支严格按年初学校经费预算计划执行。

学校教育收费,一切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的规定执行,无存在乱收费行为,教育教学中从无强制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兴趣班等学习,学校也无存在从中获利用于日常开支和教职工发放福利的行为。

我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校财局管”的财务管理体制,严格要求我校报帐员按时报帐,所有票据都是正规票据,没有白发票。公用经费管理使用的具体做法是:

(1)我校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上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学校的一切资金,由学校财务人员按有关规定统领统支,没有出现以任何理由单独收费现象。

(2)认真履行报账制度,力求资金的规范使用,无挪用、挤占、截留等现象的发生。严格财经审批手续。所有报销发票,做到手续完备,每张发票有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校长签字。

(3)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财务法规,没有发生在政策法规范围之外,自作主张处理财务的不良问题。

(4)财务专管教师具体负责财务管理,学校任何财务活动必须经财务教师和校长审批后,方可实施。重大开支项目,都经校务会议集体决定。向上级申请报告,方可实施。

(5)差旅费报销,严格执行文件规定。

(6)需要购置各种设备、仪器、教具、办公用品及其它物品,都先通过学校班子决定后,才添置。

(7)财会教师严格执法,自觉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财务审核。

(8)在保证办公费的前提下,努力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

使用预算做到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精打细算,将学校的长远规划与短期安排相结合,勤俭节约,努力提高日常公用经费的使用效益。

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调研报告

按照自治州党委《关于对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行专项调研的通知》(巴党组发电〔20**〕76号)相关内容,根据前期调研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逐项报告如下:

一、乡镇、村、社区工作经费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的具体建议。

现状:我市共有12个乡镇,59个行政村,5个国有农牧场,乡镇干部261人,村干部313名,乡镇五保户供养人数为99人,其中集中供养12人、分散供养82人。

1、2014年乡镇经费安排3658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6352万元;基本支出20232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乡镇人头经费3500元/人,采暖费19元/平方,车辆经费3.6万元/辆,每个乡两辆车。

2、2014年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为784万元,市级配套及补助资金为1600万元,共计2384万元。村干部报酬平均每人每年2.9万元;五保户平均每人每年6000元;妇代会经费每村1万元;团组织经费每村1万元;养老保险平均每人每年1500元;村级办公经费分别按照大村12万元、中村11万元、小村10万元的标准拨付。

3、2014年社区安排经费1855万元,社区办公经费按照大社区30万元、中社区25万元、小社区20万元的标准拨付。其中:人头经费2500元/人,采暖费19元/平方。

在此基础上,为每个村、社区党组织拨付了10万元为民办实事专项经费。

存在问题:

1、自2003年起,转移支付资金额就没有增加,已不适应基层工作经费需要,市级承担部分较多,压力较大。例如:2013年我市村干部报酬820万元,村级运转经费649万元。

2、乡镇、村、社区维稳工作任务繁重,公用经费保障渠道单一,明显经费不足。

3、近两年基层阵地建设投入较大,建设项目较多,但后期维护费不足。

意见建议:

1、结合我市实际,提高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额度。

2、多元化乡镇公用经费保障渠道,各级财政共同投入,减轻市级财政压力。

3、建议自治区出台政策,自治区、自治州xx县市三级财政按一定比例共同分担村、社区阵地建设、村、社区党组织运行经费、村、社区工作人员工资报酬等经费,减轻县市财政压力。

二、“好人让基层干部当、好事让基层组织办”落实情况。

现状: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各项惠民政策、惠民项目均按照要求进行落实,各项惠民补贴均按照程序足额发放到位,按照上级要求,各项惠民补贴均通过“一卡通”发放,惠民政策和项目均是由上级部门审批实施。

存在问题:

1、惠民政策落实的慢,基层干部自身对政策精神领会不到位;上级部门下达惠民项目往往来的慢,有的时候等项目要到年底才能确定下来,基层来不及实施完就要验收,甚至有的时候今年报的`项目,明年才能下来,一些急需的项目只能基层自己想办法先行开工。

2、涉农补贴资金量较大,补贴种类较多,资金安全存在隐患。

意见建议:

1、在政策公布前,先对基层干部进行培训,让基层干部把政策吃准、把准。同时,适当简化惠民政策的审批程序,将部分审批权交由乡镇、村。加快惠民项目审批速度,项目文件和资金尽量在年初下达,给基层更多的时间组织实施。

2、建议将民政、村干部工资、草原补助、畜牧业发展补助等资金量较小的交由乡镇、村以现金形式发放,同时“一卡通”数据录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农机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资金量较大的由“一卡通”发放,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的发放到农户手中。

三、基层干部各项补助落实情况和激励保障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具体建议。

1、乡镇干部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的具体建议。

现状:乡镇干部基层补贴、业绩考核奖励金、“三个火线”等激励保障机制均按照要求落实到位。

存在问题:乡镇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激励效应不强,乡镇干部普遍还是希望调回城里工作。

意见建议:(1)加大对乡镇干部的激励保障,让乡镇干部各方面待遇明显优于市直部门,提高干部到乡镇、到基层去工作的积极性。(2)落实乡镇党委书记享受警衔工资,几基层工作人员统一发放勤务补助等从优措施。(3)提高组织干事的职级待遇和补贴,实现有地位、有作为,讲话有人听、工作推得动。

2、村、组、社区干部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的具体建议。

现状:(1)村干部基本报酬、绩效考核报酬、村民小组长报酬、优秀村党支部书记考录乡镇公务员等村组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均已按照要求落实到位。(2)积极落实优秀社区工作人员提享职级待遇政策,继提任新苑社区党委书记田雨润到副乡长职位后,高配社区党组织书记总数累计达到20个。(3)为1名勇斗歹徒的社区聘用制工作人员办理入编手续。(4)推荐李美生、依马木艾山•热依木等7名基层干部群众公认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社区工作人员考录街道(乡镇)公务员,参加培训并通过公务员初任考试。(5)在州党委组织部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市293名社区聘用制工作人员通过严格考试、政审等程序,转变为社区事业岗,即将实现同工同酬。(6)积极选派村、社区工作人员赴援疆省市培训,2014年选送31名优秀村、社区聘用制工作人员赴河北沧州党校培训。(7)推荐64名优秀社区工作者参加新疆农业大学学历教育,市财政承担90%的学费,个人只承担10%。

存在问题:(1)村、组干部激励奖励机制吸引力尚不够大,不能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2)社区聘用制工作人员工资报酬相对较低,和实际劳动付出不对等。对男同志和高素质人才没有吸引力,服务居民和维护稳定工作受到一定影响。(3)受领导职数限制,社区提享职级待遇数量和速度明显放缓,社区工作人员积极性受到制约。(4)党员发展指标逐年减少,社区工作人员入党积极性受到影响。(5)公务员指标少,门槛高,长期在社区一线默默无闻工作的优秀社区工作人员无法推荐考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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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荥工发〔20xx〕44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自身工作情况,现将20xx年以来工会经费管理使用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县委办印发的《深化拓展三项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工作重点,增强治理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为保障对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的清理整改自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工会主席关沛任组长,工会各委员为成员并具体实施专项自查整改工作。

1、工会经费收支情况。20xx年以来,工会经费按预算划拨数收入,另有部分收入按工会活动经费不足时向单位报请示批准后划入,其次是职工缴纳的会费,未出现违规收入工会经费和违规提取工会经费的情况。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未出现超标开展工会活动的情况,工会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开展工会日常活动、职工体检、为职工购买相关保险、看望生病职工和退休老同志、节日慰问等。

在本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将继续完善工会经费管理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机制,严格账务纪律,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朽的力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开展好对职工身心有益的工会活动,对经费管理中的不合规行为进行严查严控。

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调研报告

今年以来,根据省总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我市工会坚持一手抓依法推进企业普遍建会、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一手抓全面提升建会质量、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全市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据统计,25人以上企业法人单位1277家(包括规模以上企业251家),25人以下企业法人单位2770家。目前,全市基层工会委员会累计达到1404家[其中,独立工会1277家,区域性工会89家(涵盖企业法人单位1995家,行业性工会38家(涵盖企业法人单位775家)。职工50人以上开业5年的企业法人618家,建会596家。有政治安排和荣誉称号的经营者所在企业法人110家,建会110家。新社会组织418家,建会116家。

一、规范建会程序,提升建会质量。

我们坚持一手抓组建,一手抓规范,积极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依照《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xx省企业工会条例》、《xx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标准》、《xx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权威法律法规,按要点、重点、难点进行收集整理、编辑简化,制作成为一个能统揽工会工作全局的“模块”,共分为四个部分:“两个普遍”、民主管理、劳动竞赛、困难帮扶,每一个“模块”里面又分为若干“模板”,因其具有“易学、易懂、易用、易行”的特色,就命名为:“四易工会模块”。今年我们结合实际,围绕经济建设,着重推行了“两个普遍”工作模块。

为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建设,让企业、职工掌握建会和入会的可操作性,我们集中人力编印了“模块”建会手册。内容包括职工入会申请、企业建会申请、上级工会批复等24个模块。我们试图通过“模块”建会,使企业和职工认识到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和职工入会是法律要求,认知和了解工会的作用和地位,企业和职工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基层工会建设规范化。

具体而言,对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从申请建立工会到成立工会编辑制作了16个“模板”,分别是:《成立工会的程序》、《关于建立**公司工会组织及工会筹备组成员的请示报告》、《中国工会会员申请表》、《会员登记汇总表》、《关于召开**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的请示》、《**工会第**届委员会工会候选人呈批表》、《基层工会第*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候选人呈批表》、《关于召开***公司工会成立大会的通知》、《***公司工会第一次全体会员大会议程》、《**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票》、《***公司工会委员会主席候选人选票》、《**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主任)候选人选票》、《**公司工会第一次会员大会主持词》、《**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关于**公司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结果情况的报告》、《**工会选举结果公告》。

同时,为了做好“模块”推行工作,我们一方面重点培训,将“四易工会模块”印制成册,组织全市工会干部、协理员学习;另一方面开放下载,上传到《xx工会网》上和“xx工会群”里,确保了“模块”的“原汁原味”,也方便了基层使用。基层工会干部、协理员都说:用市总的“四·一工作法”,尤其是“四易工会模块”,确实只要“四个一”:一下载、一填空、一盖章、一归档,工作就完成了,省心、省事、省时、省力,真正是工会工作“入门级教程”。

二、落实会员“四权”、推进“三亮”。

为了全方位推进基层工会工作上档升级,我们还适时制定了《xx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对基层工会、企业工会、区域性会、行业工会分别进行考核验收。具体标准是“四查”:

一查“三亮”工程是否实行。根据鄂工办[]41号《关于在全省企业工会中普遍开展“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工会工作亮行为”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了周密部署安排。市总工会为300家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统一制作了胸牌,与50家规模企业面对面协商了工会委员会牌子规格、悬挂地点。督促企业工会于6月底进行了更新。企业工会的阵地建设上墙内容明确公示有企业工会组织网络图、工会主席职责、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二查工作制度是否上墙。查看是否有6个制度7个职责。6个制度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资分配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培训管理制度、培训制度、职工食堂管理制度,7个职责即:工会职责、工会组成人员组名单、工会主席职责、工会副主席职责、竞赛和劳保委员职责、女工委员职责、工会经审小组工作职责。

三查工作台帐是否建立。查看是否有会员花名册、所属企业基本信息、职工代表花名册、会员代表花名册、工会组织机构文件,是否有单独的基层工会工作台帐,是否有签订的集体合同和三个专项合同,是否建立困难职工(含单亲困难女职工)档案。

四查工会活动是否开展。查看是否开展了劳动竞赛、技术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比赛、合理化建议、劳动安全卫生知识教育等活动,活动是否有文件、有记录、有总结。是否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是否有资料、有记录这;是否开展送温暖活动、帮扶活动和职工互助互济活动,开展“金秋助学”活动。

这“四查”就是要求工会组织建立后要有牌子、有章子、有办公场所、有活动经费等;明确企业工会的阵地建设内容包括工会组织网络图、工会主席职责、职工代表名单、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等;我们还编印了企业工会工作台帐发到各个企业,指导企业开展工会工作,企业工会按工会建设、经济技术创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维权机制建设、职工素质提升、工会资产等方面分类整理资料,建立工会工作完整档案。

三、基层工会组织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由于受到思想认识、组织体制、工作机制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当前建立健全镇办(街道)工会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个别镇办(街道)工会对工作缺乏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2.镇办(街道)工会的工作经费缺乏保障。镇办(街道)工会干部对经费问题反映比较强烈。一是工作经费无来源。一方面,现行的工会经费管理体制中,镇办(街道)工会既没有地方工会管理和使用经费的权利,又没有基层工会经费的留成,处于地方与基层工会经费管理和使用的空白点。另一方面,镇办(街道)工会的工作经费主要靠镇办(街道)自身负担,且未纳入本级预算,没有稳定的工作经费来源,镇办(街道)工会基本靠“上级工会补一点、同级党政挤一点”开展工作,有的甚至连基本的办公经费都没有,影响了工会工作的正常开展。

3.基础设施差。部分镇办(街道)工会存在着办公场所狭小、办公设施简陋的问题。由于工作经费缺乏,软硬件设施跟不上,镇办(街道)工会难以帮助和指导社区(村)工会开展工作,致使“工作下沉、标准下降”,造成一些工作任务难以在基层落实。

4.工会工作人员流动性大,造成工作不连续。工会负责同志,往往是刚刚熟悉工会工作不久就调离工作岗位,新上任工会主任需要一段工作熟悉期,造成部分工作开展不顺利,县总工会在日常布置工作时需悉心讲解。

四、解决基层工会组织建设难点问题的建议。

加强镇办(街道)工会建设,是贯彻落实“两个普遍”,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的重要举措。当前,针对我市镇办(街道)总工会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进一步提高对加强镇办(街道)工会建设的重要性的认识。破解当前镇办(街道)工会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只有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不断健全镇街一级工会组织网络体系,才能把更多的非公有制经济体制和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置于党的领导下,团结在党的周围,更好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2.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优化干部队伍。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正、工作能力强且热爱工会工作的同志担任镇办(街道)工会主席,改变少数干部占位不谋事、在位不干事的现象。二是打破“有编制才能干事”的思维定势,选聘一批专职的镇办(街道)工会劳动保障协管员,充分发挥他们在镇办(街道)工会中的组织宣传员、工作指导员、信息联络员、利益协调员的作用。要加大镇办(街道)工会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镇办(街道)工会干部素质。

3.进一步规范镇办(街道)工会的工作职责。

要着眼于镇办(街道)工会工作的长远发展,确立镇办(街道)工会的机构设置、编制职数、工作职责、运行机制、经费保障等一系列规范化标准,明确镇办(街道)工会的权利和责任,建立科学合理、运转高效的镇办(街道)工会工作体制,更好地发挥镇办(街道)工会的作用。

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调研报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总工发〔2012〕80号)《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总工发〔〕51号)等文件精神,使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基层工会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现就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包括: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三)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四)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

(五)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六)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工会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基层工会要按照所在省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解经费。工会经费支出包括:

(一)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产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当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1.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法律、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2.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费;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

3.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4.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技能竞赛费用及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二)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三)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四)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在行政方面承担资本性支出的经费不足,并且基层工会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必要的资本性支出。

(五)对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六)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

(七)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必要开支。

四、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

(一)基层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各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二)不准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

1.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3.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五、本通知下发后,全总10月28日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发〔〕47号)同时废止。

《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包括: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三)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四)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

(五)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六)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工会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基层工会要按照所在省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解经费。工会经费支出包括:

(一)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产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当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1.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法律、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2.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费;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

3.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4.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技能竞赛费用及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二)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三)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四)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在行政方面承担资本性支出的经费不足,并且基层工会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必要的资本性支出。

(五)对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六)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

(七)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必要开支。

四、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

(一)基层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各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二)不准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

1.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3.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五、本通知下发后,全总月28日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发〔2009〕47号)同时废止。

小学国拨经费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为了落实上级各项政策,切实规范的收费,人数及两免一补工作落实,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组织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收费情况:我校严格按照物价局和教育部门的统一部署,实行专人负责,校长对经费全权监督。自从义务教育经费实行国家财政拨付以来,我校未开设其他收费项目,对国拨经费使用情况每期向全体教职工公布一次,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学生人数:本期我校共有学生1005人,其中一179人,二年级135人,三年级163人,四年级164人,五年级182人,六年级182人。实际人数与20xx年年报数完全相符。

3、两免一补:我校两免一补实行班主任上报、学校审核,并上报学区及教育局,经过逐级审核,认定发放对象。拨付到镇财政所,由财政所打入惠农一折通账号,家长直接领取。本年度上学期共312人,发放资金每人250元,共78000元;本学期共352人,发放资金每人250元,共8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