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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模板18篇)

时间:2024-01-13 19:50:04 作者:雅蕊

年度总结是对一年工作和学习的回顾,它能帮助我们发现不足,制定下一年的规划。此处提供了一些具有启发性和参考价值的年度总结范文,希望能对大家的写作起到借鉴作用。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坚持抓早抓小,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遏制违纪违法案件,持续改进作风行风,推动医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中心所有科室及下延公立服务站。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室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按照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切实抓好责任落实,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切实落实科室长负责制,抓好管好科室队伍,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严重违纪案件。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保证政令畅通。坚持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针对具体问题开展提醒谈话、廉政谈话,防患于未然。

(三)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六个严禁”、“20条措施”等有关作风建设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坚决纠正“四风”。严格执行“三公”经费使用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四)切实加强行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认真执行《医疗卫生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加强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和《浙江省公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处理规定》,对违纪违法医务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落实上级关于“清廉医院”建设各项举措,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

(五)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本单位基建工程、药品器械设备采购、干部人事、资金使用等重要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和廉政风险动态防控措施,重点岗位定期轮岗交流、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等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和院务公开工作。

(六)组织开展廉政责任检查。各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自查自纠,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发生严重违纪案件(包括重大行风案件)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建立健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切实负起责任,加强检查,严格考核,自查自纠,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纠风工作的各项责任内容。

责任对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使科室发生严重违纪案件的,将依据《宁波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行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下一次续签日止。责任书式两份,责任领导和责任对象各执一份。责任对象如调离现岗位,接由继任人从任职时间起承担责任内容。

甲方:(盖章)      乙方:

领导签字:        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纳入综合目标、“三项工程”、文明和谐、创先争优的考核范围,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选人用人、奖惩兑现、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如果发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不履行,甚至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要严格按照党纪党规和《干部工作问责制暂行办法》、《领导干部约谈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纪委和责任部门各一份。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xx县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完成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特签订本责任书。

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

1、局主要领导对全县自然资源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2、各分管领导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分管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1、坚决维护党章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二届四次全会、县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以及全国、全省、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

2、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教育部门党员干部对照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和六项基本条件,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加强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部门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思想衷心拥护核心、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行动上主动看齐核心。

3、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组工作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制定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拟定工作要点,抓好责任分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部门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并加大跟踪督查和检查考核力度;党组每半年召开两次以上廉政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分析本部门党风廉政状况及工作推进情况,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及时制定党风廉政整改措施或下一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主动向局党组及当地政府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开展工作,按季度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4、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组必须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落实领导之责、谋划之责、监督之责、问责之责。主要领导必须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必须尽到教育之责、推动之责、监督之责、检查之责。纪检监察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督促党组和班子履职尽责,切实加大正风肃纪、惩治腐败力度。

5、持之以恒强化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的落实,紧抓群众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的问题,紧盯重要领域、关键岗位、重要节点发生的“四风”突出问题及“隐形四风”新形式新动向,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与“不严不实”,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住干部行为,用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6、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采取切实措施,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依托国土资源局域网站,加强干部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法制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自然资源干部队伍。

7、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党风廉政及反腐败工作精神,锁定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核心,推进完善部门惩防体系布局,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列出负面清单、划定行为底线,严惩违纪违法行为。

8、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坚持“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集体决策、签字背书”等制度,做到“行权留痕、责任可查”;持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强化社会各界对国土资源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权力运行程序化、标准化、公开化,防止“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智慧党建“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

9、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所管辖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或组织调查处理;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坚持抓早抓小抓长,让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知边界、明底线。

10、从严贯彻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行为,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把好进口关,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时,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按规定严肃处理;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1、继续以开展项目攻坚年、项目廉政档案为抓手,从源头上构筑工程领域“防火墙”,着力解决好自然资源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建立健全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及时纠正自然资源管理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执行好“一案双查双追究”,注重查处十九大以后不收手不收敛,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的领导干部;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项目申报、行政审批、征地拆迁、土地整理、地灾治理、矿山复绿中弄虚作假,贪污贿赂行为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严查自然资源领域脱贫攻坚中的各类腐败行为;查办不作为、慢作为和不敢担当、不愿担当等行为。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领导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不作为、慢作为和不敢担当、不愿担当等,致使工作推动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

4、对本单位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5、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6、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7、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经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双方各执一份。

玉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范文

责任书是指表明上级领导机关和企业全体员工在任期内的职责以及企业或部门目标的文件。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接受各级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自觉廉政勤政,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现向党组织和社会公开承诺:

1、模范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上级、同事和群众的监督。

2、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从教承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勤政廉政,为师生服务。

3、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遵守民主集中制制度,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都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4、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不以职谋私,不私自以补课、辅导、复习等各种理由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不利用学生家长的关系为自己谋取私利。

5、不乱收费,不利用职务之便为家属或亲友向学生和家长推销商品和课外书刊、教辅资料等。不违规参与书店、保险机构向学生推销商品等活动。

6、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为师生办实事不推不拖,力所能及地予以解决。

7、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党员教师的党风党纪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现象的发生。

8、密切联系群众,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保持党员干部艰苦朴素的良好作风,廉政勤政。

9、未经组织批准,不得从事经商活动,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10、自觉按规定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敬请全校教职工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承诺人:xxx。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氛围,实现工作稳步快速推进,现结合本公司实际工作,特制定本责任书。

认真贯彻执行《xxxx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本责任书签订人对本人自身的党风廉政状况负全部责任。

1.严守纪律、严明规矩。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务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把严格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保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严明组织纪律,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2.严守规定、查纠“四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和公司党委“十二项规定”,持续开展“清风行动”和各类专项检查工作,持之以恒纠“四风”。

3.源头防腐、规范权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与创新,强化源头防腐各项工作。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强化权力制衡,压缩自由裁量权,规范正当用权,严防不当用权,做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4.加强教育、崇廉尚廉。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党纪法规,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检查,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拓宽党风政风监督途径,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5.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履职。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及时约谈、函询、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自觉认真接受上级党组织对本人党风廉政责任制、廉洁自律规定等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定期自查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的执行情况,指导和督促管辖范围内的单位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日常工作管理,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按照《关于印发〈xxxx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我部门干部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主动纠正,认真整改。对违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行为,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019年底,各责任人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公司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负责人(签名)责任人(签名)。

为进一步加强我行党风廉政建设,增强领导干部和员工的责任意识,规范从业行为,推进作风建设,为完成我行各项目标任务提供政治保证,制订本党风廉政责任书。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一级负责一级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1、董事长对我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行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行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4、为使党风廉政建设健康开展,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与关键、相关岗位人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章守法,严格执行我行各项制度,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2、自我严律,廉洁奉公,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现金、回扣、礼品、有价证券、好处费、感谢费等,不以任何方式接受吃请或参加与业务无关的活动,不以任何理由在家中商谈业务。

3、正确行使我行赋予的职权,在从事我行活动中,不相互照顾安排自己的亲属、朋友,不介绍自己的亲属、朋友从事与我行的相关业务工作、不因别人的旨意或关系放弃原则,歪曲流程,降低标准,不按章办事等,更不得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做有损我行利益的活动。

4、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培育积极向上的文化生活,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业余时间不聚堆赌博,不参加低级趣味活动,不做违背社会公德的事情。

5、不准相互吃请、送礼;不准旨意他人或对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6、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客户为个人、配偶、子女或亲属提供方便。

7、不准参加客户有可能影响正常工作的宴请或其他形式的娱乐活动。

8、不准向客户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行内物资采购有关项目的设备、材料、采购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9、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客户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客户购买物资采购合同规定以外的物资。

10、其他违反我行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

1、有违犯本责任书约定责任行为的,一经查实,对给我行或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处分。对一般工作人员,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对领导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就地免职,情节严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综合管理部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责任书的履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与检察。

3、行内设立举报邮箱,利用各种方式听取员工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线索,加大查办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责任领导:责任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为认真做好我党小组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总公司确定的工作要点,制定本计划。

反腐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深入贯彻中央《工作规划》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强化服务、务求实效,不断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把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继续深入学习十七大报告精神,特别是学习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内容,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报告精神上来,为反腐倡廉工作提高理论支持。

2、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切实做好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

3、副站长以上干部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文件、领导讲话材料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搞好自身的廉洁自律工作,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4、开展法律法规和警示教育活动。安排2至3次法律法规业务培训;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反腐倡廉正反两面的电教片,做到用正面典型引路,用反面事例教育人,从而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1、建立行政权力运行前的廉政风险评估预警防范机制,加强廉政风险管理,重点对征收通行费和人、财、物这些风险等级高的行政权力进行评估监控。

2、建立行政权力行使过程的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运行机制,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扩大动态公开范围,特别是对重要权力行使要做好完整的运行记录。

3、建立行政权力运行后的绩效考核、责任追究机制和评议考核,紧密结合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民主评议和机关效能建设,对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对出现的问题必须问责。

4、深入推进“十公开”制度,使分公司各项业务在工作中进行推广和提高,把“十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以公开促监督,以公开保廉政。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层级管理,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站长与各科室负责人和班长签订《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保证党风廉政工作落到实处。

2、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亲自部署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并抓好落实,其他班子成员做到党风廉政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3、成立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小组的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政风行风情况、投诉举报情况、组织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且做好检查记录。

1、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集体决策,民主管理,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增强领导干部工作的透明度。

2、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副站长以上干部要积极接受分公司和干部职工的监督。

3、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认真落实“一案一整改”制度,加强案件剖析,总结教训,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作用。确保来信、来访案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4、公开工作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从而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5、充分发挥稽查体系的作用,坚决杜绝收费人员吃、拿、卡、要现象发生,严禁出现贪污票款的行为。

6、充分采纳兄弟单位工作建议,聘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收费工作进行监督。

1、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以开展“创先争优”、“三项教育”活动为契机,把改进领导干部作风作为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提高实践能力,树立正确政绩观,增强党的纪律观念。

2、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做到工作程序化,活动内容规范化,以健全的制度保证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化。

3、定期组织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领导干部半年和全年的述职述廉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将会议情况上报。

4、继续抓好行风评议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领导干部提出的问题,要真查、真抓、真改。切实提高行风评议工作的实效,促进转变干部作风建设。

5、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发挥其对腐败行为的震慑作用。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不断探索新的途径和对策,必须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成效,为实现我市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坚持抓早抓小,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遏制违纪违法案件,持续改进作风行风,推动医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中心所有科室及下延公立服务站。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室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按照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切实抓好责任落实,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切实落实科室长负责制,抓好管好科室队伍,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严重违纪案件。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保证政令畅通。坚持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针对具体问题开展提醒谈话、廉政谈话,防患于未然。

(三)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六个严禁”、“20条措施”等有关作风建设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坚决纠正“四风”。严格执行“三公”经费使用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四)切实加强行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认真执行《医疗卫生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加强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和《浙江省公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处理规定》,对违纪违法医务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落实上级关于“清廉医院”建设各项举措,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

(五)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本单位基建工程、药品器械设备采购、干部人事、资金使用等重要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和廉政风险动态防控措施,重点岗位定期轮岗交流、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等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和院务公开工作。

(六)组织开展廉政责任检查。各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自查自纠,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发生严重违纪案件(包括重大行风案件)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建立健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切实负起责任,加强检查,严格考核,自查自纠,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纠风工作的各项责任内容。

责任对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使科室发生严重违纪案件的,将依据《宁波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行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下一次续签日止。责任书式两份,责任领导和责任对象各执一份。责任对象如调离现岗位,接由继任人从任职时间起承担责任内容。

甲方:(盖章)乙方:

领导签字: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氛围,实现工作稳步快速推进,现结合本公司实际工作,特制定本责任书。

认真贯彻执行《xxxx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本责任书签订人对本人自身的党风廉政状况负全部责任。

1.严守纪律、严明规矩。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务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把严格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保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严明组织纪律,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2.严守规定、查纠“四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和公司党委“十二项规定”,持续开展“清风行动”和各类专项检查工作,持之以恒纠“四风”。

3.源头防腐、规范权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与创新,强化源头防腐各项工作。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强化权力制衡,压缩自由裁量权,规范正当用权,严防不当用权,做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4.加强教育、崇廉尚廉。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党纪法规,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检查,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拓宽党风政风监督途径,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5.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履职。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及时约谈、函询、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自觉认真接受上级党组织对本人党风廉政责任制、廉洁自律规定等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定期自查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的执行情况,指导和督促管辖范围内的单位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日常工作管理,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按照《关于印发〈xxxx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我部门干部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主动纠正,认真整改。对违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行为,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019年底,各责任人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公司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负责人(签名)责任人(签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甘肃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甘肃省省属监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责任分解、压力传导、督导检查、考核评价等机制,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整体推动,明确公司和所属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职能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建立严格的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制度,形成目标分解、责任共担,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连带机制,促进企业科学健康发展,按照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特制定本责任书。

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

1.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当好第一责任人,对反腐倡廉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经常向公司党政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党委(总支、支部)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时解决重要问题;本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要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党纪党规,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以及领导讲话精神;要把反腐倡廉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与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机构和工作部门,在人员、经费、办公条件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工作分工,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2.认真落实公司述纪述廉述作风实施办法,开展好本单位的“三述”工作;结合公司要求,认真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进行签订,年底进行考核;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落实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办法,经常对机关各部门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了解情况、传导压力,对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

3.本单位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经常听取分管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的汇报,能够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排查廉洁风险点,研究制定防控措施。

4.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协助本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分解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开展好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围绕执行“六大纪律”,制定工作方案,突出监督执纪问责这一主业,开展好监督检查工作;纪委负责人要向公司纪委定期汇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要认真落实公司纪检监察机构约谈办法,以正式谈话的方式约谈本单位机关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了解情况、传导压力,加强廉洁从业教育,督促整改问题。

5.纪委要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或监督责任不力的本单位机关部门或基层单位相关责任人,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二)推动重点工作任务方面。

1.严明政治纪律。及时传达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和公司的决策部署,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严肃查处对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和公司决策部署不到位、执行不坚决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

2.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公司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十不准”精神,不断改进作风,按照公司要求建立相应的作风建设规章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反作风规定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

3.选好用好干部。认真落实公司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文件精神,健全完善选人用人信息公开制度,强化选人用人监督工作;严肃查处选人用人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对选人用人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4.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纪律审查工作制度,对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大力开展廉洁文化创建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剖析典型重要案例,以案反思、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为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充分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功能。

5.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负责人末尾表态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项目建设、物资采购等具体事务的规定,严格落实有关人、财、物等重点岗位部门负责人交流办法;结合本单位各层面、各部门、各单位的权力运行特点,强化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行各项办事公开制度;做好效能监察工作,按照立项内容,加强监督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发出监察建议书,责令整改;落实公司廉洁监督电子监察平台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公司纪委监察处交办的电子监察平台六项重点工作内容报表填报、党风廉政建设信息报送等工作。

6.着力深化改革。各单位要大力支持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深入推进“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认真落实公司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各单位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副科级纪检监察员提拔任用必须上报公司纪委,经公司纪委考察通过后,方可任用。

7.做到表率引领。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抓班子带队伍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要模范执行党的“六大纪律”,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一)检查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依纪、民主公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检查考核的对象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中明确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四)检查考核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专项抽查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问卷调查、日常汇报、单位自查等方式。由考核组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1.述纪述廉述作风:被检查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采取召开干部大会或提供书面材料两种方式进行“三述”。

2.民主测评:组织党员干部以无记名方式,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别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设置“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民主测评表在“三述”大会召开前发放,大会结束时由考核组统一收回汇总。

3.问卷调查:主要了解被检查考核单位反腐倡廉工作成效及群众满意度。

4.个别谈话:考核组同被检查考核单位的部分干部职工进行个别谈话,进一步了解被检查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突出作风整治坚决反对“四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5.实地察看:考核组通过查阅资料、走访基层、现场察看、随机询问以及专项抽查等方式,检查核实有关情况。

6.听取汇报:各二级单位(子公司)每年底(十二月份)将本单位全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书面专题报告公司党委、行政、纪委。

7.汇总分析:考核组对各方面了解掌握的情况结合阶段性和专项要求的书面资料综合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检查考核报告,提出初步评价意见。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检查考核结果评定为“好”等次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被检查考核单位总数的30%。考核按百分制计分法,实行积分制,按完成结果计分,未完成者不得分。考核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好”;75分至89分为“较好”;60分至74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

对涉及安全、经营、经费、党建等方面的相关内容以公司主管部门的考核结论为准。对检查考核过程中发现的和职工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由考核组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评分后,提交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

(五)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单位,在考核分数等级基础上降低一个等级。

党风廉政建设奖惩兑现与经济奖惩和评选先进挂钩。检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一)在检查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领导班子及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均不得评定为“好”等次:

2.单位主要负责人涉嫌违纪违法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

4.民主测评“较好”以上票数占总测评人数比例低于90%的。

(二)在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领导班子及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均不得评定为“较好”以上等次:

1.领导班子成员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或已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的;

2.本单位效能建设考评不合格的;

3.民主测评“较好”以上票数占总测评人数比例低于75%的。

(三)在检查考核中,领导班子评定为“一般”或“较差”等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不能评定为“好”等次;检查考核评定为“一般”或“较差”的领导干部,当年和次年度不能提拔任用和评先选优。

(四)考核为“好”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由公司按当年确定标准进行奖励,其他成员按标准的80%奖励;“较好”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由公司按当年确定标准的80%进行奖励,其他成员按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奖励标准的80%进行奖励;“一般”单位不奖不罚;“较差”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由公司按当年确定标准的50%进行处罚,其他成员按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处罚标准的50%进行处罚。年终由公司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按本《责任书》进行考核,在次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进行奖惩兑现。

(五)单位党员干部中若发生腐败行为被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或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的,该单位不能评为“较好”以上(含“较好”)等级,并取消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资格。

(六)对当年检查考核评定为“较差”等次或连续两个年度检查考核评定为“一般”等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公司党政组织分别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对存在严重问题的,由公司纪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或问责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领导干部检查考核结果归入本人廉洁档案。

组长:杨先春。

副组长:梁习明李俊明张相成汉宁明宋永强。

高小明陈虎高宏杰马忠元张世俊。

刘永翀续彦生。

成员:

1.党委委员:马海龙李虎林梁俊芳孙全盛。

2.纪委委员:高长平郝永信邵嗣华朱勇曹文华。

3.煤电公司高管:赵崇军徐学富杨富王文建师瑞祥。

4.部门负责人:马志鹏路有成贺国庆石道斌刘桂林。

5.纪委各室主任:宁建校芮培文赵昆仑。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纪委监察处,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日常工作。

(一)本责任书经公司党政主要领导与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双方签字后生效。

(二)本责任书未尽事宜,由公司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协调解决。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为更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大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领导力度和工作力度,明确各党支部、各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确保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上级有关廉政工作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签订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组织领导。

1、各党支部、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和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各分公司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负主要领导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工作职责,落实一岗双责。

2、按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组织分解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并抓好落实。

(二)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2、认真组织本部门党员、干部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全年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不少于x次。

3、建立学习教育考勤制度,一般党员出席率达x%,干部出席率达x%,并有记录、签到。

(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重申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切实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3、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规范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集团公司健康科学发展。

4、秉公用权、廉洁从业,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未发生违背民主集中制个人说了算的情况。

5、自觉拒收各类礼金、礼券和有价证券,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6、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杜绝公车私用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和曝光的情况发生。

7、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待费管理的通知》,严控招待费支出,杜绝铺张浪费,做到节俭办公。

(四)督促检查工作。

1、针对本部门的实际,按照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建立完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

2、加强对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做到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3、对所属部门发生的不正之风或不廉洁行为能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未造成较大影响。

4、管好本部门下属干部和工作人员,不发生违规违纪案件,职责范围内杜绝小金库。

(五)廉政制度建设工作。

1、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活动,针对本部门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环节、岗位,制定具体的廉政规定、措施和要求,建立长效防范机制。

2、严肃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行事,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六)加强作风和行风建设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工作作风的通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工作效率和效益的统一,推动集团公司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2、从严落实集团公司购销制度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源头治腐及纠风治乱工作,切实纠正损害集团公司、客户等利益的不正之风。

3、进行理想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树立集团公司良好的形象。

4、无以权谋私和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等行为。

1、本责任书的履行情况,由集团纪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和考核。

2、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先进集体、班组、个人评选之中,实行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写出书面说明上报集团公司党委,并取消年终评奖资格。

(3)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受到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的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3、经检查考核,完不成目标责任任务的,负责人必须自行引咎辞职。

1、本责任书年初由集团党委与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一式两份,集团党委和责任部门责任人各持一份。

2、责任书在没有重新签订以前,如有人事变动,新负责人须履行相应责任。

为了加强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我社区“三委”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心,保证上级纪检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在我社区顺利实施,经我社区党总支研究决定,特制定我社区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以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中纪委及各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自我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积极协助上级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努力构建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和社区建设同步健康发展,创建和谐社区。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召集党员召开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传达、学习、贯彻中纪委等各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将传达精神、部署工作与开展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抵御不正之风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2、加强广大党员的党性意识教育。深入开展学习贯彻的会议精神,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把学习贯彻党的纳入本社区先进性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工作格局中,通过组织宣传、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性锻炼和修养,推进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

3、加强以党员干部为重点的从政道德教育,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性传统和作风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使党员干部能长期保持清醒头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深入开展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结合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的工作,继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和遵纪守法教育。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及其它党纪政纪,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利用反面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配合镇党委推进我社区廉政文化建设,综合运用音像资料、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文化氛围。

1、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健全有利于防范腐败的体制和机制。力争做到责任落实、措施到位、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责任到人。

2、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并逐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3、建立、健全党员、社区民代表对社区干部的评议制度,年终听取社区三委干部作年度工作汇报,由社区党支部召集相关人员对社区三委干部全年工作进行测评,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四个档次对每个社区干部进行定位,考评结果上报镇党委。

1、加强对制度执行和落实的监督。坚持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督促我社区党员干部和社区居委会成员认真对照检查各项工作等存在的漏洞,努力消除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因素。

2、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标准,继续实行社区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增强社区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自觉性,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社区干部权力行使全过程的监督制约机制。

进行公示,全程均请镇党风廉政监督员参与。社区党务、政务要随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党支部书记及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准则》的有关规定,社区接待费降为零,严禁公款吃喝,请客送礼。从小处着想,从小事做起,严肃党的纪律,做一个两袖清风的人民服务员。

总之,在全年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认真履行责任,切实把本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抓紧、抓实、抓细、抓出实效,促进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坚持抓早抓小,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遏制违纪违法案件,持续改进作风行风,推动医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中心所有科室及下延公立服务站。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室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按照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切实抓好责任落实,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切实落实科室长负责制,抓好管好科室队伍,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严重违纪案件。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保证政令畅通。坚持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针对具体问题开展提醒谈话、廉政谈话,防患于未然。

(三)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六个严禁”、“20条措施”等有关作风建设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坚决纠正“四风”。严格执行“三公”经费使用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四)切实加强行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认真执行《医疗卫生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加强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和《浙江省公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处理规定》,对违纪违法医务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落实上级关于“清廉医院”建设各项举措,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

(五)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本单位基建工程、药品器械设备采购、干部人事、资金使用等重要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和廉政风险动态防控措施,重点岗位定期轮岗交流、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等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和院务公开工作。

(六)组织开展廉政责任检查。各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自查自纠,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发生严重违纪案件(包括重大行风案件)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建立健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切实负起责任,加强检查,严格考核,自查自纠,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纠风工作的各项责任内容。

责任对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使科室发生严重违纪案件的,将依据《宁波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行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下一次续签日止。责任书式两份,责任领导和责任对象各执一份。责任对象如调离现岗位,接由继任人从任职时间起承担责任内容。

甲方:(盖章)乙方:

领导签字: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为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公司各级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意识,确保公司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现根据有关廉政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签订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1.协助公司党政主要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参与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计划、制度和措施。

2.严格“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分管部门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各部门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督促分管各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及时了解掌握分管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注意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适时与分管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研究制定防范措施,避免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4.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重要文件规定及时传达学习并将公司相关部署要求落实到位。

5.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集中统一。督促职工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把问题抓早抓小,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进行教育提醒。

6.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把作风建设一抓到底。坚持群众路线,推动从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公费外出考察学习、业务接待等各项规定,坚决纠正奢侈浪费、讲排场、走形式等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公款送礼、公款吃喝、收送“红包”礼卡、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发生。

7.抓好公司党员和员工的学习教育,加大党风廉政宣传、警示教育工作力度,提高责任意识,全年开展廉政教育学习不少于3次。

8.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不正之风等工作的落实。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9.抓好重要时间节点专项督查检查工作。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等重要节点开展明察暗访或警示教育,及时传达上级安排部署精神。

1.责任人未完成责任内容的,按照《党章》、《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责任追究。

2.责任人管辖部门的其他人员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3.责任人对管辖部门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或袒护的,对责任追究调查处理进行干扰和阻碍的,要从重追责;对发生的问题及时报告,主动纠正并积极配合调查的,能认真整改,成效明显,有效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可从轻或免予追责。

4.责任追究方式: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处分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5.实施责任追究不因责任人的工作岗位或者职务变动而免予追究。

注: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各部门一份,纪检留档备案一份。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更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大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领导力度和工作力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清廉国企”建设。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所属企业党支部(总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支部(总支)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按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分解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并抓好落实。加强检查考核,年末向集团公司党委、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肃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的,严肃追究党组织及相关领导责任。

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健全党政班子议事规则,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政令畅通,抓好贯彻落实,促进集团健康科学发展。

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坚持用人标准,落实干部任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五个标准。严格用人程序,干部任用做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加强用人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干部任用的不正之风。

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及省、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坚决纠正“四风”,把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蹲点调研服务群众制度,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加强行风教育,纠正突出问题,重视信访和群众投诉(含政务投诉件),认真及时处理来信来访,维护群众利益。

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活动,针对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环节、岗位,制定具体的廉政规定、措施和要求,建立长效防范机制。推进党务厂务公开,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的有效执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落实党内监管制度,加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经济责任审计、廉政谈话等工作,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管。

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挥表率示范作用。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年初制定落实责任具体方案,年中抓好责任任务的推进实施,年末对本人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管好自己,带好队伍,切实做到廉洁从业。

依据本责任书有关内容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列入企业年度业绩考核。当年度上级新增和调整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主题活动、工作任务的,责任内容随之新增和调整,一并列入考核。

责任单位发生重大事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执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本责任书所载责任不以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的变更而改变。

3.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集团公司党委负责人:

集团公司分管领导: 党支部(总支)负责人:

2022年1月1日

精选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1、突出政治引领。引导本部门党员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政保持高度一致。

2、落实“一岗双责”。各支部书记要发挥好“头雁效应”,认真谋划本部门具体措施,责任层层分解,抓早抓小;行政负责人要主动担当,主动监督,主动作为;班子成员要经常回顾和查找分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认真梳理责任清单,运用好“第一种形态”,不定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未雨绸缪,主动发现问题,瞄准靶心,化解职工群众疑虑,确保本部门职工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不缠访、不闹访、不越级上访,维护和谐稳定。

3、严守纪律规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的“六大纪律”和公司“十四个严禁”,做到“四个提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杜绝大操大办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4、突出专项整治。紧紧抓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坚决纠正干部队伍中的作风不实、“庸虚散躲”和懒作为、乱作为、不作为,大力整治超标准接待、私车公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铺张浪费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5、强化职能监督。各机关部门要率先垂范,向监督要效益,积极推动“谁主管、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充分发挥好业务监督把关作用,要在抓重点见实效上多下功夫,将牵头抓,重点抓,具体抓有机结合,形成监督合力,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取得监督实效。

6、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上级及党政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查办涉纪问题,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对现有制度进行评估、修订、完善,积极查找本部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制度缺失和工作漏洞,与时俱进的做好与上级制度的相互衔接和分层对接。

7、加强廉洁自律。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及规定,确保无违纪发生,肃清朋友圈、远离是非圈、净化生活圈,算好“成长、法纪、经济、家庭”四本帐,不心存侥幸,不掉以轻心,不碰高压线,守好情操和品质。

8、落实效能监察。紧紧围绕2022年效能监察项目,全力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共同分析现状,协助制定措施,提高对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认知、认可度,形成效能监察与企业管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统一认识。

9、强化思想教育。认真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和警示教育,每年至少上一次廉政党课,开一次廉洁主题党日活动,开一次警示教育会,每半年汇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与重点岗位、关键人员多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状况,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10、营造廉洁氛围。以“反腐倡廉教育宣传月”为主线,带动全年廉洁文化建设,组织本部门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廉政活动,将廉政文化教育入脑入心入行,大力挖掘宣传先进人物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廉洁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营造廉洁氛围。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列次全会、上饶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弋阳县纪委十六届 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净化政治生态,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人社局局党委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中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实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特签订弋阳县人社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书。

一、责任内容

(一)局党委对文体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指导、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局党委书记、局长对人社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局党委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局党委领导班子在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工作议事日程。局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政工作专题会议,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责任意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和国家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及时传达上级反腐倡廉的文件和指示,深入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

3.抓好人社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的落实。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履行监督职责,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和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在检查、考核、总结、述职、汇报中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专项内容。

(五)股室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针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意见和整改要求。

2.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党委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定期检查,督促各股室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每年至少两次以上听取股室工作汇报。

3.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做到公平执审,文明执法,坚决禁止干部以权谋私,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4.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对股室的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责任和廉洁从政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责任考核

(一)局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本系统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考核、干部考核和业务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应组织专门考核。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全面考核每年进行一至二次。结合领导班子考察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等工作进行。采取全面考核结果与平时专项工作的检查相结合,综合全局的考核(检查)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责任追究

对本单位或分管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甚至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责任追究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四、本责任书的职责不因责任领导的更换而改变,责任领导如有变动,接任者继续履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人社局党委办公室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各存一份。

人社局党委书记(签章):

责任单位(盖章): 责任人(签字):

为加强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保证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根据重庆建工集团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七建公司实际,制定部门、分公司及项目部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主要内容

1、部门、分公司负责人及项目部、经理对项目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按照公司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大对下属职工的约束和管理,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2、加强各部门、分公司、项目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八严禁”、“十二不准”,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

3、落实廉洁从业规定。各部门、分公司负责人、项目部、项目经理及关键岗位人员都必须做出廉洁从业承诺,公司党委将做好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廉洁从业规定和承诺的落实。

4、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公司各项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各项制度建设和各种权力运行过程;经营管理、施工生产的全运行过程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禁“暗箱操作”。

5、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合同和项目承包合同,认真执行公司薪酬规定,不得擅自决定发放薪酬外的补贴和奖金。

6、不准用公款或到分包单位、劳务班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在分包结算、劳务班组使用及材料设备采购等其它交易活动中,损公肥私、暗中收受好处。

7、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要定期对项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8、发现违法违纪现象,及时上报公司党委和纪委,并协助处理有关问题。

二、责任追究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的人员,将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关于企业管理人员重大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直属领导的责任。

本责任书由公司第一责任人和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第一责任人分别签名,一式两份,各存一份。从签订之日起执行。

中共重庆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单位: 第一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

签订日期:

为贯彻落实2016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守责任担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我院副处级干部,各科室科长、副科长、团总支书记。

二、主要内容

1、 落实学校党委、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实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2、加强自身和本科室党员和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和生活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增强廉政意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3、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

4、对分管工作或本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自查、监督检查,并及时向我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5、支持纪检委员开展纪律检查工作、配合学校党委调查核实和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6、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问题。

7、在选人用人、重点项目、资源开发、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结算、财务管理、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设备处置、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

8、严禁内外勾结,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插手施工队、物资设备和

工程项目招投标,贱卖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9、严禁在工资奖金分配、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违规操作。

10、加强民主管理及信访制度、保持民主渠道畅通,避免损害职工利益,群众意见较大,引发不良事件的发生。

11、对分管工作或本科室违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上报,不能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院党总支书记: 院长:

责任人:

2016年 月 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盐都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校科学稳定发展,学校与中层干部特签定本责任书。

1、带头学习廉政理论,加强对职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拒腐防变能力和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并对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勤政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自觉参加民主生活会,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并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3、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及系统干部作风建设的'“十项规定”、“盐都区师德师风建设十项禁令”等。

4、认真开展以“510”警示教育活动,以廉洁教育和德育教育为重点,以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以培养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教育发展环境。

5、教育引导职工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到工作中,提高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6、模范遵守党纪法纪,贯彻落实学校“三重一大”决议,认真执行人、财、物管理等规章制度,教育引导职工贯彻执行关于勤政廉政的各项措施和具体要求,并将廉政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7、对行政业务工作的重要环节、关键岗位和相关人员实施重点监管,认真落实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发现监管的薄弱环节或漏洞,以及职工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与有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预防和杜绝违纪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发生。

8、协助分管领导妥善处理涉及廉洁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定期分析并及时汇报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协助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9、不搞有偿补课,坚决制止有偿补课行为;严格执行“减负”文件精神,严禁增加学生负担;严禁教师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10、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中层领导干部绩效管理考核之中并同期考核,同时对出现违纪、违规、违法现象实行“一票否决”。

本责任书的责任期限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人执一份,学校备存一份。

校 长:

责 任 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落实到行动中。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和公司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项目部党委是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项目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其他管理层是职责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各支部书记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同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公司党委、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教育监管责任。加强本单位党员和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和生活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增强廉洁从业意识。

(三)制度建设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制约权力运行的制度管控体系。

(四)“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

(五)检查报告责任。对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情况。

(六)执纪问责责任。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开展纪律检查、调查核实和责任追究工作,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考核与追究

项目部党委将严格按本责任书和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责任考核与迫究。出现重大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领导责任,对严重违纪的报纪委部门,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未按公司党委、纪委要求认真及时完成专项工作;

(五)不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选人用人、重点项目、资源开发、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结算、财务管理、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设备处置、施工队管理等方面出现问题;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疏于监督管理,出现贪污、受贿、渎职等案件:

(六)内外勾结,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插手施

工队、物资设备和工程项目招投标,贱卖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七)在工资奖金分配、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违规操作,造成负面影响:

(八)民主管理及信访制度缺失,厂务公开、职代会等;

(九)对本单位违规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十一)其它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规定情形者。

贵州大通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息黔高速公路xqlm-1合同段(盖章)

部门责任人:

日期:2016年 月 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正医药购销和卫生计生服务中不正之风,明确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职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和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职责书。

1、医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医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职责,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负领导职责。

2、各科室主任(科长)对本科室的行风建设负主要领导职责。每位职工对本人的行为负全责,并理解党组织对自我的监督和教育。

1、院领导带头廉洁自律、厉行节俭,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市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持之以恒地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做好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斗争,无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医院的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2、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实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3、坚决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纪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坚持一致,做到令行禁止,言行一致。不违规整酒,不参与、支持“三违”,不参与赌博或任何形式的“带彩”娱乐活动,不公车私驾私用。

4、严格执行医院行风建设有关规定,严禁在采购或行医中收取药品、器械、材料供应商的“回扣”或“促销费、开单费、处方费”等变相回扣。杜绝收受病人的“红包”、礼物,不理解病人请吃。严禁多收费、乱收费、私收现金,严禁在病人记帐单上开药。严禁开假证明。

5、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违法、不违规、不违纪。严禁推诿病人。不准为谋私利把病人介绍到其他医院、药店去检查、治疗、配药。

6、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景列入各科室年度业绩考核资料,作为科室及科室人员评优表模的重要依据;对受到职责追究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科室及相关人员评优资格。各科室不定期研究、分析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谁主管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谁的职责范围内出问题,追究谁的职责。

2、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规定者,按上级及医院有关规定处罚,记入年度考核档案。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行政处分,并与晋升晋级挂钩。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职责。

本职责书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职责科室(职责人)各存一份。

责任人:

日期: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和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按照市卫生局党委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明确各支部、委员及所有科室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职责,建立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经研究决定,签订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如下:

1、认真落实《xx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要点》,不断推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构成反腐倡廉、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的发生。

2、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制定岗位职责,将职责目标分解落实到各班子成员并组织实施,履行抓党风廉政职责制的工作职责。

3、加强以警示教育为主线的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提高廉洁从医意识。

4、深化医德医风建设,落实行风建设,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精心组织,层层推进,全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找问题,切实解决“四风”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作风建设水平。

5、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落实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各项工作,实现廉政风险防控100%全覆盖。

6、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遏制各类形式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按照“一级抓一级”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职责制管理之中。年终按照卫生局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对各支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廉政档案,作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责任人:

日期: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更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贵任制,进一步加大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领导力度和工作力度,明确各党支部、各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职责,确保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和上级有关廉政工作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签订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职责书。

(一)组织领导。

1。各党支部、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和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职责人,各分公司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负主要领导职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工作职责,落实一岗双责。

2、按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组织分解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贵任范围、职责资料,并抓好落实。

1、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

2、认真组织本部门党员、于部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全年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不少于x次。

3、建立学习教育考勤制度,一般党员出席率达x,干部出席率达x,并有记录、签到。

(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中夹八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重申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切实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3、严格执行《中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规范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集团公司健康科学发展。

4、秉公用权、廉洁从业,坚持重大问题团体研究决定,未发生违背民主集中制个人说了算的情景。

5、自觉拒收各类礼金、礼券和有价证券,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6、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杜绝公车私用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和曝光的情景发生。

7、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待费管理的通知》,严控招待费支出,杜绝铺张浪费,做到节俭办公。

(四)督促检查工作。

1、针对本部门的实际,按照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建立完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

2、加强对本部门党员、于部的教育和管理,做到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3、对所属部门发生的不正之风或不廉洁行为能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未造成较大影呴。

4、管好本部门下属于部和工作人员,不发生违规违纪案件,职责范围内杜绝小金库。

1、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活动,针对本部门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环节、岗位,制定具体的廉政规定、措施和要求,建立长效防范机制。

2、严肃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行事,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六)加强作风和行风建设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工作作风的通知》,切实改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强化职责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工作效率和效益的统一,推动集团公司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2、从严落实集团公司购销制度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源头治腐及纠风治乱工作,切实纠正损害集团公司、客户等利益的不正之风。

3、进行梦想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树立集团公司良好的形象。

4、无以权谋私和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等行为。

1、本职责书的履行情景,由集团纪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和考核。

2、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先进团体、班组、个人评选之中,实行一票否决。有下列情景之一的,必须写出书面说明上报集团公司党委,并取消年终评奖资格。

(2)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受到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的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职责的。

3、经检查考核,完不成目标职责任务的,负责人必须自行引咎辞职。

1、本职责书年初由集团党委与各职责部门主要负贵人签订;责任书一式两份,集团党委和职责部门职责人各持一份。

2、职责书在没有重新签订以前,如有人事变动,新负责人须履行相应职责。

责任人:

日期: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进一步加强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扎实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努力构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现结合我局实际,签订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职责书。

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纪律、规定、制度,认真落实国土局党委和局总支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规定,以身作则,做好表率,进取教育引导本部门职工遵纪守法,廉洁从业,树立单位良好社会形象。自觉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宣贯《廉政准则》和反腐倡廉的有关文件及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读本,坚持每月开展教育学习一次,全年开展教育学习不少于12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廉洁自律负责,确保本部门职工无违法、违纪、违规的行为发生。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目标负责,带头廉洁自律,负责教育监督管理范围内工作人员严格履行廉政有关条款和资料,对本部所属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工作负直接职责。

(一)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要求、按照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抓好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从源头上加强预防和治理。

(二)模范遵守国家和单位规章制度,增强工作中的守法意识,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三)严格按照集团关于公务用车管理要求,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四)严肃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行事,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五)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禁止有损单位利益的行为发生,不准理解或索要服务对象的钱物、支付凭证和吃请。坚决遏止在工作事务中“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不准利用单位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牟利活动,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黄、赌、毒活动。

对各部门履行职责不力,导致本部门所属职工发生重大问题和案件的。依据国家《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追究职责。

本职责书一式二份。

责任人:

日期: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落实到行动中。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和公司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项目部党委是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项目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其他管理层是职责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各支部书记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同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公司党委、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教育监管责任。加强本单位党员和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和生活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增强廉洁从业意识。

(三)制度建设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制约权力运行的制度管控体系。

(四)“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

(五)检查报告责任。对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情况。

(六)执纪问责责任。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开展纪律检查、调查核实和责任追究工作,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考核与追究

项目部党委将严格按本责任书和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责任考核与迫究。出现重大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领导责任,对严重违纪的报纪委部门,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未按公司党委、纪委要求认真及时完成专项工作;

(五)不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选人用人、重点项目、资源开发、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结算、财务管理、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设备处置、施工队管理等方面出现问题;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疏于监督管理,出现贪污、受贿、渎职等案件:

(六)内外勾结,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插手施

工队、物资设备和工程项目招投标,贱卖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七)在工资奖金分配、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违规操作,造成负面影响:

(八)民主管理及信访制度缺失,厂务公开、职代会等;

(九)对本单位违规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十一)其它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规定情形者。

贵州大通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息黔高速公路xqlm-1合同段(盖章)

部门责任人:

日期:2016年 月 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县纪委会议精神,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确保2016年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开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是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自觉遵守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相关纪律要求的各项规定。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和院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分管责任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任务狠抓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情况和问题。

三、开展党风政风和廉洁从政教育,根据分管工作,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和十二项规定,以及贵州省机关干部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进一步整治“四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发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政风廉政建设工作。

七、2016年要在以下方面抓出成效

1、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反“四风”的相关规定,坚决刹住公款消费之风,坚决刹住庸、懒、散、奢之风,改进会风。

2、大力加强作风建设,领导干部廉政自律工作取得新成效。 3、认真组织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行风建设取得新进展。 4、严格执行全省药品集中采购政策。

5、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医德医风、法制警示教育。二是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三是加强对重点科室负责人及热点岗位的监督。四是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对不合理检查和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的案件。 道真自治县人民医院党风廉政建设

八、奖励与惩处

1、对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完成各项考 核目标,医院给予通报表彰。

2、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所 确定内容的,依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规定》和 院纪委的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组织 处理。

3、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此责任书一式叁份,院办和目标责任双方各一份。

道真自治县人民医院 分管领导:

院 长: 责 任 人:

2016年1月 日 2016年1月 日

目 标 责 任 书 道真自治县人民医院 2016年1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盐都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校科学稳定发展,学校与中层干部特签定本责任书。

1、带头学习廉政理论,加强对职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拒腐防变能力和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并对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勤政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自觉参加民主生活会,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并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3、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及系统干部作风建设的“十项规定”、“盐都区师德师风建设十项禁令”等。

4、认真开展以“510”警示教育活动,以廉洁教育和德育教育为重点,以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以培养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教育发展环境。

5、教育引导职工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到工作中,提高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6、模范遵守党纪法纪,贯彻落实学校“三重一大”决议,认真执行人、财、物管理等规章制度,教育引导职工贯彻执行关于勤政廉政的各项措施和具体要求,并将廉政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7、对行政业务工作的重要环节、关键岗位和相关人员实施重点监管,认真落实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发现监管的薄弱环节或漏洞,以及职工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与有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预防和杜绝违纪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发生。

8、协助分管领导妥善处理涉及廉洁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定期分析并及时汇报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协助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9、不搞有偿补课,坚决制止有偿补课行为;严格执行“减负”文件精神,严禁增加学生负担;严禁教师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10、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中层领导干部绩效管理考核之中并同期考核,同时对出现违纪、违规、违法现象实行“一票否决”。

本责任书的责任期限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人执一份,学校备存一份。

校 长:

责 任 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列次全会、上饶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弋阳县纪委十六届 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净化政治生态,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人社局局党委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中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实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特签订弋阳县人社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书。

一、责任内容

(一)局党委对文体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指导、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局党委书记、局长对人社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局党委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局党委领导班子在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工作议事日程。局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政工作专题会议,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责任意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和国家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及时传达上级反腐倡廉的文件和指示,深入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

3.抓好人社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的落实。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履行监督职责,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和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在检查、考核、总结、述职、汇报中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专项内容。

(五)股室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针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意见和整改要求。

2.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党委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定期检查,督促各股室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每年至少两次以上听取股室工作汇报。

3.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做到公平执审,文明执法,坚决禁止干部以权谋私,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4.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对股室的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责任和廉洁从政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责任考核

(一)局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本系统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考核、干部考核和业务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应组织专门考核。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全面考核每年进行一至二次。结合领导班子考察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等工作进行。采取全面考核结果与平时专项工作的检查相结合,综合全局的考核(检查)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责任追究

对本单位或分管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甚至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责任追究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四、本责任书的职责不因责任领导的更换而改变,责任领导如有变动,接任者继续履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人社局党委办公室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各存一份。

人社局党委书记(签章):

责任单位(盖章): 责任人(签字):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职责、纪委监督职责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增强基层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强化管理约束机制,提高办事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按照党工委的工作部署,特制定本职责书。

1、深化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部门工作相结合,强化工作考评三项资料,抓好“分责、明责、定责、诺责、述责、评责、考责、督责、问责”九大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2、细化具体职责。支部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职责,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职责人。职责分解要结合实际,做到“四个有”,即有具体项目、有工作目标、有推进举措、有职责科室(人员),确保当年党风廉政建设得以有效落实。

3、完善惩防体系。深入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延伸,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深化制度执行评价工作内涵,强化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景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构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4、抓好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梦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教育和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廉洁从政的意识,营造廉政文化进机关的浓厚氛围。

5、推进制度建设。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把法律约束和制度规范结合起来,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6、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俭反对浪费条例,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变相旅游。规范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7、促进廉洁自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敛钱财。切实抓好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实施有效制约和监督。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报告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和职责追究制度。年底,开发区将组织纪检、组织等部门进行重点检查考核,考核分值纳入支部(总支)班子及成员综合考评体系之中。

本职责书一式2份,党工委、签订单位各执1份。

责任人:

日期: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实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切实加强我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确保20xx年党风廉政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职责书。

1、各支部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对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各项规定,实行“一岗双责”,抓好组织领导、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和职责追究。

1、按照“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的要求,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抓好党风廉政、思想道德和法纪教育工作,受教育面到达100%。

2、严肃政治纪律,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加大治懒治庸力度,深入开展党员作风整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

3、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到上报及时、准确,无瞒报、漏报。

4、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做到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5、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要求,抓好本支部惩防体系及制度建设,认真落实。

6、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加强专项治理,坚决贯彻执行“十条禁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民主测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85%以上。

1。、年终经过考核评比,将上述各项纳入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对全面实现上述各项目标的支部,作为评选先进团体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2、发现包庇纵容违法违纪、瞒报或漏报,追究支部和职责人相关职责。

本职责书签订生效,一式两份,一份存部门第一职责人,一份存开发区纪工委。

责任人:

日期: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1、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党政负责人对职责落实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落实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3、班子成员要定期分析职责落实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向镇党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做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初有计划、有措施,年终有总结。

4、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各项廉政法规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进行党性、党纪和廉洁从政学习,认真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

对违反下列规定的实行责任追究。

1、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搞资金体外循环和票据报销不按规定,搞变通处理的;

4、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侵占集体利益的;

5、违反计生、土地、森林、堤坊等法律、法规现象的;

6、发展新党员、提拔到副股级以上干部未实行公示的;

7、对党员、干部犯有经济、道德问题隐瞒不报和协助查案执纪不力的;

8、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的;

9、对群众初信初访不够重视,出现群体访、越级访、重复访,造成较大影响和后果的;

10、非正常因素、失职、渎职造成集体财产损失的;

凡存在上述问题,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第四章责任追究的有关条款实行追究,追究界限为:属于领导班子作为错误决定的追究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属于主要领导人责任的追究领导人责任,属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的追究其他领导成员责任。

责任人:

日期: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纪委的工作部署,保证和促进本系统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一步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7年工作规划》,在明确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责任的基础上,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发生,特与各股室、站、所、队负责人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分解

1、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下属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各股室、站、所、队负责人对本科室及下属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二、责任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示、规定,结合科、室、站、队的实际,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以权力观教育和党纪法规教育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强化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工作,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并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专题教育活动。

3、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自查自纠。

1

无工程质量隐患,无弄虚作假、瞒报或多报工程量和工程单价,无违背施工技术规范,随意降低、变更工程质量等问题。

5、重视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主动查纠管理范围内存在的“四风”、“吃拿卡要”、“庸懒散慢浮贪”等方面突出问题。强化窗口管理,规范办事程序,缩短办结时限,方便群众办事。

6、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行党务公开,建立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档案,切实提高政务公开与党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做到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禁借工作之便向基层或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或以权谋私。

7、执行单位财务制度,强化单位收支管理和监督,不私设小金库。

8、 认真解决社会关切的热点焦点问题,巩固和扩大党风廉政建设成效。

9、 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责任考核

1、局党组对局机关各科、室、站、队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组织考核。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选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相结合起来,实行一票否决制。

3、违反本责任内容的,视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局党组分管领导(签名):

各科、室、站、队负责人(签名): 2015年 月 日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据《 委员会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责任制度》、《 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受约人对分管的基层单位主管(副主管)及党小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一)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内容: 1.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 2.落实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约、考核、追责、约谈、报告等制度。 3.落实惩防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责任,推进大监督格局工作规划和推进计划各项任务的落实。 4.落实组织纪律建设领导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5.落实作风建设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四风”。 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领导责任,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教育实效。

二)基层单位主管(副主管)及党小组责任内容: 1.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 2.认真落实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对业务管辖范围内的全体党员党风廉政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4.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团公司党组二十条要求及公司党委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领导人员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制度,规范公务消费行为。 5.积极组织和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至少安排一次以反腐倡廉为内容的党课。 6.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业务管辖范围内单位及人员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进行查处。 7.收到信访举报不私自处理,及时交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登记。 8. 廉洁从业风险岗位人员有效受控,执行风险岗位人员轮岗换岗制度。 9.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项向纪委报告制度,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 10.认真填报《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录本》,员工对受约人廉洁自律的评价满意率不低于90%。

三、考核与责任追究

受约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与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有效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发约人:

2015年 月 日 受约人: 2015年 月 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生产经营工作顺利开展,特签订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xx 年度

二、责任主体:部门负责人及其成员

三、责任范围:本部门

四、责任内容

(一)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局以及各级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范围、责任内容、岗位职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二)部门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部门其他成员要根据岗位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三)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办公厅《关于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和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的通知》要求,以及各级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在业务接待、车辆使用方面严格遵守本局(分公司)的有关规定。

文秘热线--资深的文秘专业网 (四)带头遵守国家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

定、行业相关工作纪律要求和地方党委(政府)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并监督执行:

1、遵守《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之规定。

2、遵守上级局有关整顿规范工作的相关规定。

3、遵守省局《关于严格规范招标工作的十条纪律》之

规定。

4、遵守中共xx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于治理党员干部职工违规及社会滥办酒席借机敛财不正之风的通知》之规定。

5、遵守中共xx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于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打牌赌博的通知》之规定。

(五)认真贯彻落实县局党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

体系工作规划的工作要求和上级局xx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把任务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及其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重点考核:

1、全面落实县局党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

作规划工作要求中明确的xx年度工作任务,任务落实率

100%。

2、全面完成县局党组xx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中全部内容,完成率100%。

3、继续深入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确保“明示承诺”岗位覆盖率100%。

4、严格规范开展“两项工作”,按照“规范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操作、确保监管到位、打造阳光烟草”,确保部门整顿工作省、市两级考核达标。

五、责任考核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与中层干部考核、部门目标考核、部门绩效考核等结合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部门负责人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部门中发生负直接责任的重大经济案件或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年度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

六、责任追究

责任主体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不履行或者不

正确履行职责的,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实行问责。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县局党风廉政建设职能部门和责任部门各存一份。责任人签字后生效,因责任人变动,由接替工作的负责人继续履行职责。

中共xxxxx党组 办公室

责任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扎实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现结合我局实际,签订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纪律、规定、制度,认真落实国土局党委和局总支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规定,以身作则,做好表率,积极教育引导本部门职工遵纪守法,廉洁从业,树立单位良好社会形象。自觉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宣贯《廉政准则》和反腐倡廉的有关文件及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读本,保持每月开展教育学习一次,全年开展教育学习不少于12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廉洁自律负责,确保本部门职工无违法、违纪、违规的行为发生。

二、责任范围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目标负责,带头廉洁自律,负责教育监督管理范围内工作人员严格履行廉政有关条款和内容,对本部所属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责任内容

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从源头上加强预防和治理。

(二)模范遵守国家和单位规章制度,增强工作中的守法意识,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三)严格按照集团关于公务用车管理要求,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四)严肃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行事,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五)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禁止有损单位利益的行为发生,不准接受或索要服务对象的钱物、支付凭证和吃请。坚决遏止在工作事务中“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不准利用单位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牟利活动,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黄、赌、毒活动。

四、责任追究

对各部门履行职责不力,导致本部门所属职工发生重大问题和案件的。依据国家《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

总支书记签字:

部门责任人:

2015年7月16日

2

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更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大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领导力度和工作力度,明确各党支部、各部门(各分公司、各筹建处)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确保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上级有关廉政工作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签订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及内容

(一)组织领导

1、各党支部、各部门(各分公司、各筹建处)负责本单位和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各部门(各分公司、各筹建处)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各分公司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负主要领导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工作职责,落实“一岗双责”。

2、按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分公司、筹建处)实际,组织分解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并抓好落实。

3、年底向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落实情况。

(二)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1、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

1

2、认真组织本部门(分公司、筹建处)党员、干部学 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全年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

3.建立学习教育考勤制度,一般党员出席率达85%,干部出席率达95%,并有记录、签到。

(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十项规定和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重申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切实解决 “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4、秉公用权、廉洁从业,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未发生违背民主集中制个人说了算的情况。

5、自觉拒收各类礼金、礼券和有价证券,严格执行财 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2

门查处和曝光的情况发生。

7、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待费管理的通知》,严控招待费支出,杜绝铺张浪费,做到节俭办公。

(四)督促检查工作

1、针对本部门(分公司、筹建处)的实际,按照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建立完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

2、加强对本部门(分公司、筹建处)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做到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3、对所属部门(分公司、筹建处)发生的不正之风或不廉洁行为能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未造成较大影响。

4、管好本部门(分公司、筹建处)下属干部和工作人员,不发生违规违纪案件,职责范围内杜绝“小金库”。

(五)廉政制度建设工作

1、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活动,针对本部门(分公司、筹建处)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环节、岗位,制定具体的廉政规定、措施和要求,建立长效防范机制。

2、严肃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行事,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六)加强作风和行风建设工作

集团公司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2、从严落实集团公司粮油购销制度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源头治腐及纠风治乱工作,切实纠正损害集团公司、客户等利益的不正之风。

3、进行理想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 树立集团公司良好的形象。

4、无以权谋私和利用工作之便 “吃、拿、卡、要”等行为。

二、考核与责任追究

1、本责任书的履行情况,由集团纪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和考核。

2、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先进集体、班组、个人评选之中,实行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写出书面说明上报集团公司党委,并取消年终评奖资格。

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3、经检查考核,完不成目标责任任务的,负责人必须自行引咎辞职。

三、其他事项

1、本责任书年初由集团党委与各责任部门(分公司、筹建处)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一式两份,集团党委和责任部门责任人各持一份。

2、责任书在没有重新签订以前,如有人事变动,新责任负责人必须接着履行相应责任。

秦稷集团公司党委 责任单位名称:

党委书记(签字): 责任人(签字):

2015年1月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切实抓好2015年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局领导班子成员为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

二、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为:

(一)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研究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措施,及时解决本单位本职工作范围内存在的一些问题。

(二)将廉政建设纳入个人工作日程,制定个人工作计划,认真落实。

(三)严格按规定推荐和选用干部,行使权力。

(四)积极监督局工作公开、财务公开及民主理财制度。

(五)不准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索贿、受贿,不准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劵,

杜绝结婚丧事宜敛取财物。

(六)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禁止谋取私利。

(七)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贪污、挪用、侵占或变相侵占公款。

(八)勤俭节约,不准公款吃喝,严禁铺张浪费。

局党支部年终将对每一位党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按优秀、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评定,对较差个人进行教育整改。

三、责任追究

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一)本局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是本局成员,本科室出现重大或恶性的事件的。

(三)是本局成员,本科室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而得不到治理的。

(四)领导子女、配偶利用领导职权获取非法利益,造成影响的。

(五)在人事调动、评先树优、干部任用上违反规定。

(六)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则,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责任制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构成集体违纪需要追究责任的,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于严重违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除对其中负有责任的领导班子成员予以追究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按照《党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负责人(局长):

副局长:

合作区经合局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书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把“守纪律,讲规矩”落实到行动中。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和公司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公司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经营层副职是职责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纪检负责人是第一监督责任人。各支部书记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同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公司党委、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教育监管责任。加强本单位党员和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和生活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增强廉洁从业意识。

(三)制度建设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制约权力运行的制度管控体系。

(四)“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

(五)检查报告责任。对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情况。

(六)执纪问责责任。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开展纪律检查、调查核实和责任追究工作,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考核与追究

公司党委将严格按本责任书和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责任考核与迫究。出现重大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领导责任。

(三)未按公司党委、纪委要求认真及时完成专项工作;

现问题;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疏于监督管理,出现贪污、受贿、渎职等案件:

(七)内外勾结,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插手施工队、物资设备和工程项目招投标,贱卖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八)在工资奖金分配、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违规操作,造成负面影响:

(十二)其它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规定情形者。

公 司 党 委:(盖章) :

公司党委书记: 部门责任人:

部 门:(盖章)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一冶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保持政治定力,落实党中央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的要求,落实“两个责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以党风建设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为全面完成公司各项目标任务保驾护航。

二、责任内容

1、建立健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机构,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建设,明确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各单位党政领导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人。

2、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全年召开1—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3、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准则》等中央、省市、****公司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主题活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引导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业教育,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遵守和执行三重一大、八项规定、职务消费等各项规定和精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坚决反对“四风”。

4、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贯彻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继续倡导八个方面的作风建设,用“两个务必”、“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强化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严格执行中央纪委“七不准”、“八条禁令”、“八点要求”,****公司“八条禁令”等规定,做到令行禁止。注重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及党纪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党员干部受教育面达100%以上。

5、认真贯彻落实效能监察和工程招投标的管理规定,确保本单位《廉政合同》与

《工程分包合同》签订率达100%;围绕本单位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管理薄弱环节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抓好立项和过程监督。严格执行公司“三集中”管理规定,对国有资产、材料采购、工程分包、财务管理、质量安全等进行监控。

6、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案件查办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做到有信必查、有案必报,严格执纪执法。群众来信来访受理率达到100%,办结率达到95%以上。

7、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遇到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应主动向公司党委和主管领导汇报。

8、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三、责任追究事项

(一)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的单位和领导班子,应当实施责任追究。情节较轻的,责令做出检查、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对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和考核降级。

(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追究:

3、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事故的;

5、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规违纪知情且不管不报的;

6、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其他有关规定的。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做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四、责任考核

1、对单位和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纳入年度考核之中进行。

2、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年终评先,领导干部个人奖惩、提拔任用重要依据。

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签定双方各执壹份,有效期为2015年度。

中共*********公司委员会 责任单位: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为了加强我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确保政令畅通,防止腐败现象发生,根据二o一五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有关规定,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责任主体

各院(校、所、站)长,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二、责任内容

(一)直接责任

1、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保守国-家-机-密,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不相互猜疑和背后议论同事,自觉抵制各种谣言,自觉执行党委集体决议。

2、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重大事项的决定、重要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后,报卫生局党委审批。

3、严格贯彻执行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及卫生局党委“十条禁令”。

4、不准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索贿、受贿,不准接受礼品、土特产、礼金和有价证券,禁止借喜庆事宜敛取钱物。

5、严禁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亲属经商谋利。

6、严禁组织未经批准的各类外出考察、培训和招待活动。 7、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通讯费用和超编超标购买小汽车。

8、严格执行药品器械和基建招投标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有关物价政策和市场行业管理规定,确保政令畅通。

费娱乐活动。

10、严格坚持接待标准,规范招待费报销程序,宴请时要合理安排菜量,不准上高档烟酒和菜肴。

11、加强公车管理,不准超标准配备和使用公车,不准在春节期间用公车外出旅游、探亲和访友,不准用公车操办婚事等。

12、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削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二)领导责任

1、按照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措施,及时解决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负责抓好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检查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督促整改。

3、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决进行有效治理,按上级部署和要求完成纠风专项治理任务,重视行风建设,行业风气明显好转。

4、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干部职工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

5、坚持惩防并举,致力于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健全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实行建设项目公开招投标,积极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政务、医务公开制度,监督措施到位。

一步树立卫生部门的良好形象。

7、积极推行院(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及民主理财制度,重大问题必须按程序操作。

三、责任考核

市卫生局年终将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按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评定,对较差单位负责人进行岗位调整。各单位于每年1月10前和6月10日前分两次向卫生局党委(审计监察科)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责任追究

违反责任内容,并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如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因某种原因,责任人离任,将进行离任审计和离任廉政考核,经审计和考核,责任人有违纪违规行为,同样追究责任。同时,接任者继续履行本责任状。

卫生局党委书记签字: 各医疗卫生单位责任人签字:

卫生局党委公章: 责任单位公章: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注:一式二份,一份交市卫生局党委,一份留存本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院长与各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是本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二、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目标,与审判、执行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三、按照县法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组织全员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坚定人民法院的政治方向。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始终把严明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着力严明组织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

带头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审判纪律、执行纪律,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

五、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带头反对“四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落实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认真贯彻执行最高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坚决做到不干预、不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六、要积极抓好领导班子、全院干警的廉洁司法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活动,努力形成扶正祛邪、崇尚清廉的浓厚氛围,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七、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注重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要积极推进审判管理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完成对审判权、执行权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保证班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案子不出问题。

八、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及时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发现有案不查、查而不处、瞒案不报的,要严肃纪律,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九、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和“三个不直接分管”及其

他制度。对纵容、支持或指使本单位干警违法办案、违法收费、违法罚款、违反财务制度私设小金库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金损失、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略影响的,要追究院长的领导责任。

十、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疏于管理,致使分管部门干警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情节较轻的,分管领导要向院党组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受到追究的部门和干警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

院长:

党组成员:

二0一五年三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保证公司各单位、公司本部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公司党委与基层各单位、公司本部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责 任 目 标

一、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本部各部门负责人,无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基层班子成员、本部部门负责人包保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职工无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三、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追究率达到100%。

责 任 内 容

一、基层各单位领导班子、公司本部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贯彻落实上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其职责和任务分工。

(二)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企业内部管理和生产经营各环节,抓好反腐倡廉教育。

(三)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认真履行监

督职责,研究制定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和措施。

(四)加强惩防体系建设,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强化源头治理。

(五)抓好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廉洁从业,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六)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基层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公司本部部门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对所包保及管辖范围人员进行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三)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反腐倡廉的制度和措施。

(四)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五)对本单位、本部门员工不廉洁行为和违纪违法,积极协助纪检监察组织依纪依法办案。

责 任 追 究

对于基层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本部各部门负责人违反责任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追究。

(一)对上级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指示和部署,未

贯彻落实或贯彻落实、监督检查不力,给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经、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作风建设“九不准”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

(九)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知情不管的;

(十) 私设“小金库”的。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做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上述责任内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党委书记:

总 经 理:

公司各单位、本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

基层单位、本部部门名称:

党总支、支部书记:

经理、本部部门负责人:

年 日 月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镇党委、政府、纪检委安排部署的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1、按照中央、省、市、县、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及时研究、安排、部署及组织实施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班子每年要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两次以上。

2、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织,有专人负责,组织网络健全,并充分发挥网络人员的职能作用。

二、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及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制度、规定。

1、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廉政法规,进行经常性地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抓源头等项工作,搞好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制度和管理监督机制。

2、对《准则》及县、镇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每季度组织专题学习,党员受教育面达90%以上。

3、严格执行机关工作人员下村就餐制度和公务接待标准。

4、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政务公开制度,不设小金库。

5、严格执行县委、县纪委《关于农村干部廉洁自律规定》(26条)的文件精神和规定,进一步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三、采取切实措施,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确保年度内不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1、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情况,真正做到自查自纠,防止产生违法违纪问题,并按时将自查报告上报镇党委和镇纪检委。

2、对班子成员家属子女,制定出具体的教育、管理、防范措施及制度,确保年度内无违纪违法行为。

3、严格执行村帐镇管和村财镇管的各项制度规定,坚持按规定时间、内容、方式实行财务政务公开。

4、认真抓好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基础工作,落实制止奢侈浪费的各项规定。

四、认真抓好信访工作,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1、健全信访领导小组和信访网络。

2、每月排查一次信访苗头,并把排查情况及时上报村支部、镇党委、镇纪委。

3、加强同群众的密切联系,积极主动排查信访源,配合支部搞好信访工作,将问题处理在萌芽阶段和最基层。

4、全年无集体越级上访。

五、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1、按照县委、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部署,重点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和企业负担、治理公路“三乱”和中小学乱收费等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2、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规定,不准巧立名目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

3、杜绝因加重农民负担而引发的恶性案件。

六、强化班子及干部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凡职责范围内出现的重大问题,必须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七、完成上级党委、纪委和村支部交办的其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责任人:

日期: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上级和局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职责,使中心各项工作做到依法行政、求真务实、廉洁高效,促进交通运输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特签订本职责书: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模范遵守各项党风廉政、监督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并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2、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理论、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中央坚持一致,廉洁奉公,扎实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严格执行党员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4、重视自身八小时工作时光外的党员形象,对本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情景进行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自觉理解广大群众的监督。

5、及时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情景的反映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进取协助处理。

6、在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同时,经常关心身边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情景,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对当事人予以提醒、批评和帮忙,促使其改正。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单位各项工作制度,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学习,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个人及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景。

3、正确履行超限治理和运输市场整治职责,公正执法、秉公办事,不乱收费、乱罚款,不吃、拿、卡、要。

4、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或进行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亲属无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影响力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

5、不理解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行使自我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6、严格遵守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不违反规定使用公车。

7、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不理解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的,不参加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8、工作时光不上网炒股、打游戏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9、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景,自觉理解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每年结合年度考核对党员廉政进行小结自查和民主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工作评定、奖惩的重要依据。

1、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职责人,党员、干部是自身党风廉政情景的直接职责人。

2、职责追究:对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问题需追究职责的,按照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规定,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职责追究和处罚。

责任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