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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简报(优质5篇)

时间:2023-10-01 08:02:56 作者:梦幻泡 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简报(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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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简报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夯实基础,深化安全生产四化建设”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同时开展,设立6月16日为安全生产咨询日

三、活动安排

为明确各阶段宣传重点,增强全市活动的统一性和针对性,将“安全生产月”划分为四个周,每周确定一个活动主题:第一周(6月1日至6月5日)为安全警示教育周;第二周(6月6日至12日)为应急救援演练周;第三周(6月13至19日)为安全法治宣传周;第四周(6月20至30日)为特色活动周。

1、刊发署名文章。6月1日,市安委会刊发署名文章,并向社会发布“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各区、县(市)安委会组织安全月启动活动,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升安全旗。

2、深入开展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咨询日)9时30分,辽宁省安委会、沈阳市安委会、和平区政府在和平区北市场皇寺庙门前广场,联合设立咨询日中心会场。省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消防局等部门和单位在现场设置咨询台,提供咨询与服务,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

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现场设立举报投诉服务台,受理市民现场或电话举报投诉。当天,各区县、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设立分会场或咨询站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咨询日宣传活动。

3、开展“我为安全生产代言”微信接力活动。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地区、各企业要广泛动员组织职工、社会公众利用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把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安全生产的期望寄语等分享到朋友圈。

4、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市安监局组织企业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观看“生死之间”安全生产系列警示教育片,引导职工深入吸取事故教训。

组织流动宣讲放映队,深入企业车间班组、施工现场等一线工作岗位,通过组织观看和讲解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片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培养职工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5、开展“安全生产违规行为随手拍”活动。市安监局组织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不安全行为解读违规行为。

6、开展“安全隐患治理行”活动。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地区要结合实际,选取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派出执法队伍,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治理曝光活动,并跟踪推动整改落实,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7、开展“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市安监局组织开展多部门协调、配合的'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综合实战演练。各地区、各单位要选择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涉爆粉尘等高风险行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和城市建设运行中的重点部位,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应急演练活动,并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和宣传,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

8、开展“依法治安集中宣讲”活动。市安监局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解读事故案例等多种形式,集中宣讲新《安全生产法》及配套法律法规,推动安全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

(二)区县活动

各区县、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活动主题和统一部署,参与全市性活动,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应急救援演练周”、“安全法治宣传周”活动。同时,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一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具有区县和街道特色的活动。

(三)行业活动

各行业要认真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参与全市性“安全生产月”活动。

由各专项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分别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铁路道口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校园安全等具有行业特色的专项宣传教育活动。

(四)生产经营单位活动

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在积极参与市、区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基础上,根据活动主题和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有本企业特色的活动,特别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相关企业,要积极组织和发动广大一线员工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

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简报

根据市区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6月16日上午,我区在水游城广场举办了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广场宣传咨询活动。

上午9点10分,秦淮区“安全生产月”广场演宣传咨询活动正式开始。活动现场有秦淮安全文化艺术团表演《说安全道安全》说唱快板、《我们是人民的安监员》混声合唱、《让生命永远美丽》器乐舞蹈等节目宣传安全文化,集中展示20多块秦淮区中小学生安全书画作品和30多块安全宣传展板,面向广大市民举办现场安全灯谜有奖竞猜活动,同时,市燃气管理处、区安监局、区质监分局、区建设局、区房产局、区人防办、区药监局、区消防大队、交警二大队等九家单位设立了安全咨询服务台,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居家生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知识进行现场咨询,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问题,并向广大市民分发《电梯-生活中的伙伴》、《致全国客运车辆驾驶人的一封信》、《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汇编》、《防空防火知识手册》、《常见损伤救护》以及燃气安全常识等10多种宣传资料3000多份。

此次活动,体现了多样性、群众性内容,吸引了秦淮区窗口地区众多市民群众和行人驻足观看。进一步提升了全区广大市民群众的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营造出人人讲安全、人人要安全的浓厚氛围,努力使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简报

宣传生产月活动简报一:

一、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夯实基础,深化安全生产四化建设”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同时开展,设立6月16日为安全生产咨询日

三、活动安排

为明确各阶段宣传重点,增强全市活动的统一性和针对性,将“安全生产月”划分为四个周,每周确定一个活动主题:第一周(6月1日至6月5日)为安全警示教育周;第二周(6月6日至12日)为应急救援演练周;第三周(6月13至19日)为安全法治宣传周;第四周(6月20至30日)为特色活动周。

1、刊发署名文章。6月1日,市安委会刊发署名文章,并向社会发布“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各区、县(市)安委会组织安全月启动活动,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升安全旗。

2、深入开展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咨询日)9时30分,辽宁省安委会、沈阳市安委会、和平区政府在和平区北市场皇寺庙门前广场,联合设立咨询日中心会场。省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消防局等部门和单位在现场设置咨询台,提供咨询与服务,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

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现场设立举报投诉服务台,受理市民现场或电话举报投诉。当天,各区县、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设立分会场或咨询站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咨询日宣传活动。

3、开展“我为安全生产代言”微信接力活动。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地区、各企业要广泛动员组织职工、社会公众利用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把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安全生产的'期望寄语等分享到朋友圈。

4、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市安监局组织企业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观看“生死之间”安全生产系列警示教育片,引导职工深入吸取事故教训。

组织流动宣讲放映队,深入企业车间班组、施工现场等一线工作岗位,通过组织观看和讲解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片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培养职工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5、开展“安全生产违规行为随手拍”活动。市安监局组织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不安全行为解读违规行为。

6、开展“安全隐患治理行”活动。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地区要结合实际,选取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派出执法队伍,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治理曝光活动,并跟踪推动整改落实,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7、开展“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市安监局组织开展多部门协调、配合的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综合实战演练。各地区、各单位要选择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涉爆粉尘等高风险行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和城市建设运行中的重点部位,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应急演练活动,并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和宣传,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

8、开展“依法治安集中宣讲”活动。市安监局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解读事故案例等多种形式,集中宣讲新《安全生产法》及配套法律法规,推动安全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

(二)区县活动

各区县、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活动主题和统一部署,参与全市性活动,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应急救援演练周”、“安全法治宣传周”活动。同时,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一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具有区县和街道特色的活动。

(三)行业活动

各行业要认真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参与全市性“安全生产月”活动。

由各专项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分别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铁路道口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校园安全等具有行业特色的专项宣传教育活动。

(四)生产经营单位活动

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在积极参与市、区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基础上,根据活动主题和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有本企业特色的活动,特别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相关企业,要积极组织和发动广大一线员工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

宣传生产月活动简报二:

5月25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沈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6月1日至6月30日,沈阳将围绕“夯实基础,深化安全生产四化建设”的活动主题,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月”活动。

今年6月份是全国第15个“安全生产月”。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每周都有主题活动:第一周(6月1日至6月5日)为安全警示教育周;第二周(6月6日至12日)为应急救援演练周;第三周(6月13至19日)为安全法治宣传周;第四周(6月20至30日)为特色活动周。期间,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地区、各企业将结合每周主题,组织开展符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有特色、有成效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6月16日设立为咨询日,辽宁省安委会、沈阳市安委会、和平区政府将在和平区北市场皇寺庙门前广场,联合设立咨询日中心会场。届时,安监、建委(地铁)、质监、教育、消防、交警等14个部门和单位在现场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常识。同时,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将在现场设立举报投诉受理台,受理市民现场或电话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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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简报

为深刻吸取“5.27”南京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宁嘉分站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教训,红花街道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坚持三结合,开展了为期十天的全面大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相关执法部门,予以确认,跟踪督办,确保青奥期间的安全稳定。

一是吸取教训和安全宣传相结合。召集辖区重点单位通报5.27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全国安全社区建设的宣传工作,张贴下发安全宣传挂图、宣传横幅、宣传手册、制作宣传展板等,广泛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工地的“六进”活动,积极创造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二是落实责任和自查自报相结合。根据街道与下级各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推进各责任单位的安全管理网络和队伍建设。督促指导企业进行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工作,街道安监站牵头,落实解决“三合一”(生产、住宿、经营在同一场所)场所约谈、整治、关门,各社区负责全面排查地下室住人、使用煤气情况。结合安标化工作的推进,要求达标企业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文化落实,对企业的整改项,做好督促跟踪。

三是全面检查和重点防御相结合。加大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的检查力度,加强宣传,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梳理,注重细节方面的检查;针对夏季高温季节,街道紧抓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燃气)管网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同时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的.检查抽查力度,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做好跟踪工作,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简报

6月1日,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与重庆政府联合主办的`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在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启动,以弘扬“安全第一”理念为主线的20重庆市“6·16”安全知识宣传晚会也于当晚在重庆悦来国博中心举行。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启动后,全国各地将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共识,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三个继续下降”筑牢思想基础。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本月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同时开展。活动期间,全国将组织开展主题宣讲进企业、“6·16”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日、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新闻发布和专家访谈等5类活动。安监、公安、交通、建设、教育、质检、民航、煤监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要深入本行业领域、本地区重点企业对口宣讲,有关中央企业、省属企业负责人要面向企业职工深入交流研讨。

6月16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在北京市设主会场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各地区和各有关单位也将同时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参加并设立咨询台,灵活多样地开展现场咨询。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将于6月至11月在全国各地展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曝光行、试点城市专题行、科技强安专题行、监管监察执法专题行、应急演练专题行等活动。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层层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会同各级宣传部门协商制定活动宣传方案,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同时,要将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职责和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