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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理念执法思想汇报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执法为民(优质6篇)

时间:2023-09-08 04:01:06 作者:紫薇儿 执法理念执法思想汇报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执法为民(优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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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理念执法思想汇报篇一

1.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执法为民,就是要把以人为本的原则和精神贯彻和体现在具体的法治实践中,突出人在法治社会中的主体地位,使执法活动更加富有人性化特征,把保护人的生命与自由,推动人的发展与进步视为法治的终极追求,把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关切转化为执法工作的具体目标,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判执法工作的主要标准。

2.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民生的改善是人民群众最主要、最直接的愿望。要把改善民生作为执法的第一要务,充分发挥法律的特殊社会功能,通过法律的有效实施,加快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加大对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社会扶持和社会保障,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依法防范和打击各类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规范、顺畅的民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机制,依法妥善、及时地处理和化解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社会矛盾,推动人民群众生存和生活状态的实际改善。

3.倡导和注重理性文明执法。理性文明执法是人民群众对于执法活动的强烈要求。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从有利于人民群众出发实施执法行为,冷静应对处置各种矛盾和冲突,遵守执法程序,讲究执法方式,改善执法态度,注重执法艺术,始终做到仪容整洁、言行文明、举止得当、尊重他人,使各种执法活动真正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充分理解和接受。

4.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便民利民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和传统在法治实践活动中的具体体现。要在不损害实质性法律利益和不违反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尽可能为人民群众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提供各种便利,不断改革和完善各种执法程序和执法手续,科学、合理地设置执法流程,减少当事人的成本和诉累。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用主动、热情和高效的服务,赢得人民群众对执法活动的配合和尊重。

二、坚持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高度 统一

社会主义法治执法为民的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理论中以自由资本主义为实践背景的“个人权利至上”的主张存在着重要区别。社会主义法治高度重视和强调人民利益,倡导和要求执法为民,但并不意味着认同个人权利的绝对化。执法为民理念明确地寓含着引导和教育人民群众遵纪守法的要求。要引导和教育人民群众正确对待和行使自己的各项权利与自由,妥善、合理地处理个人与其他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与冲突,自觉履行法律义务、道德义务和社会责任,在行使个人权利、享受个人自由的同时,不得损害他人合法利益和社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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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理念执法思想汇报篇二

古人说:“非知之难,行之惟难。”知行合一,贵在行动。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不能坐而论道,必须起而行之、勇于实践,“在游泳中学会游泳”,在发展中学会发展。如果不在状态、不愿作为、不敢任事,蓝图再清晰、方向再明确,也难以落地见效。要把新发展理念贯穿领导活动全过程,落实到决策、执行、检查各项工作中。要坚持严实要求,自觉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任务抓在手上,在实干中提升专业素养,在基层一线积累丰富经验,努力成为领导改革发展的行家里手。要弘扬担当精神,勇于直面问题,积极探索创新,既求真务实、稳扎稳打,又与时俱进、敢闯敢拼,而不能等待观望,不能简单地以文件落实文件,真正以新理念破解发展中的难题,取得实质性的突破。

新的发展理念是“指挥棒”、“红绿灯”,要坚决贯彻到干部工作的方方面面。要把五大发展理念体现到干部考核指标体系中,把践行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成效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把干部的心思和精力引导到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上来。注重用新发展理念发现干部、评价干部、选拔干部,把那些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好干部用起来,让好干部有更好用武之地。要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支持和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他们带领群众干事创业,开拓发展新境界。

“十三五”征程已经铿锵起步。能否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开启新的发展局面,关键看是否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新的发展理念要落地生根、变成普遍实践,首先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学笃用,切实提高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素养和能力,成为以新理念引领新常态、推动新发展的模范践行者、组织者和引导者。

新发展呼唤新理念,新常态蕴育新理念。五大发展理念集中体现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的发展思路、发展方向,是管全局、管根本、管长远的“指南针”和“导向仪”。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牛鼻子”,是有效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提高发展效益和水平的根本之策。现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都在积极深入学习领会五大发展理念,努力把新理念贯彻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呈现出好的态势。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学习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是一项必须牢牢抓紧和持续深入的重大任务,一些不适应、不符合新的发展理念的认识和做法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需要及时加以引导和纠正。面对新常态、新理念、新要求,少数干部中既有无所适从不作为、受错误惯性思维影响乱作为的问题,也有能力不足不善为、担当不够不敢为的问题。全面推动五大发展理念落到实处,必须始终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提升本领、激发动力,真抓实干、攻坚克难,通过示范引领让干部群众感受到新发展理念的真理力量,凝聚起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强大合力。

理念的变革是深刻的变革,思想的突破是根本的突破。领导干部要来一场“头脑中的革命”,用新的发展理念武装头脑。五大发展理念来自于发展经验和教训的深刻启示,蕴含着尊重规律、按规律办事的实践逻辑。要增强规律意识,在研究和把握发展历程、发展特征、发展方向中深化对发展规律的认识,坚持用辩证思维、战略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深入领会发展理念的新变化、新内涵、新要求。五大发展理念蕴含着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思想品格。要把解放思想作为总开关,坚决破除那些片面追求gdp、拼资源拼投入、重城市轻农村、先污染后治理等陈旧观念,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以新的发展理念引领新的发展实践。五大发展理念是具有紧密内在联系的集合体,既各有侧重又相互支撑,构成了有机统一的系统体系。要善于掌握科学统筹的方法,提高统一贯彻的能力,不顾此失彼,也不相互替代,实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树立新理念、掌握新理念,既靠干部自己学习,也要组织加强培训。要深入开展新常态新理念培训,教育引导干部深刻领会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三大特点,深刻领会生产能力和产业组织方式等方面的趋势性变化,增强以新理念引领新常态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紧迫性,使思想观念、知识结构、行动能力跟上发展要求。教育培训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紧密结合,与解决干部思想上的疙瘩、工作上的难题、能力上的短板紧密结合,运用鲜活生动的案例,重视“干部教、教干部”,增强时代性、专业性,强化针对性、实效性,真正使五大发展理念入脑入心。

执法理念执法思想汇报篇三

3月20日下午,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我正式参加了第47期学院分党校培训班的学习。能有幸参加党校的培训,我感到非常激动和光荣。第一次党课由杜耀全老师主讲,内容是“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在中学时代,我已经比较零散地从政治课本上学习到了党的有关知识,但对党的理论理解还只是停留在表面层次。这次能有机会系统而深刻地去了解和学习党的先进理论,我感到十分荣幸。在培训课期间,我始终抱着认真的态度去学习。杜老师对党的精辟解析,独到见解和旁征博引,让我在无比叹服的同时深受鼓舞和教育。通过本次课杜老师对党的性质的全面阐述,我对党组织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更加坚定了我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决心。

了解党的性质和宗旨,是申请入党的必修课,是端正入党动机的必须前提。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就从这里开始。通过此次培训课的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党的性质问题是党的基本知识和核心问题,它关系到党的指导思想、宗旨的确立和贯彻,关系到党的纲领、路线的制定和坚持,关系到党的建设方向。党的性质包括两个基本的方面,一是它的阶级性,一是它的先进性。通过这次课程的系统学习,我明确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以前对党的认识很多时候都只停留在感性认识上,通过党课学习,自己在思想上有了很大的转变,对党的认识更为全面、深刻,也逐渐升华到了理性的认识上来。我的脑海里更深刻地体会到了党员的责任。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政治立场告诉我们,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切理论和奋斗都应致力于实现以劳动人民为主体的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国最先进、最优秀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其性质也说明,我们党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不是空洞的理论。我们有千千万万的优秀共产党员,始终秉着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和决心,用尽毕生的心血和努力,为人民谋永福。他们用自己的言行,时时刻刻践行党的宗旨,体现党的性质。3月23日晚,在教五多功能报告厅举行的武大学子学习杨昌林事迹报告会上,我认识了这位33年间帮扶藏族学生近万人次的75岁老人。在走上报告席后,他朴实地说:“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应该做的,我认为自己做得还不够。”杨昌林同志是武汉大学的退休教师,数十年来,作为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他恪守党的宗旨,践行党员义务,忠诚于党、衷情于藏,堪称民族团结的楷模和创先争优的典范。武汉大学党委副书记王传中用“坚定信念、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胸怀祖国、情系西藏的高尚情怀,爱生如子、倾心育人的优秀品质,矢志不渝、持之以恒的可贵品格”再次高度肯定和评价了杨昌林的宝贵精神。这就是中国共产党员,这就是千千万万共产党员中普通的一个!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把一个共产党员应该履行的义务完成得如此出色。我们都应该以他为榜样,把党的性质,党的宗旨铭记在心,对人民做出应有的贡献。我们要认真学习以杨昌林同志为代表的共产党员的宝贵精神,努力用党的先进知识理论武装自己,争取在组织上入党之前,做到思想上先入党。

通过此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培训,我系统学习了党的基本知识与理论,更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入党动机。今后,我将更加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知识,加强自身思想和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努力做到首先在思想上入党。我会时刻以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他人,团结周围的同学,带动他们一起来学习。

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远。在当今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的关键时期,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我们只有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觉悟,时刻牢记党的性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才能树立起我们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才能肩负起历史赋予我们复兴中华的伟大责任。第一次党课虽然结束了,但关于党性的学习还在不断继续中。我一定好好把握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努力学习党的先进知识理论,用党的先进理论武装自己,努力上进,不断完善自我,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为争取思想上的进步不懈奋斗,争取早日成为党组织中的一员。

执法理念执法思想汇报篇四

全面小康的蓝图业已绘就,民族振兴的号角再次吹响。刚刚闭幕的党的xx届五中全会,是实现转型升级发展的一次关键性会议,也是实现我们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又一次总部署、总动员,深刻反映了改革发展的趋势和要求,综合考虑了国际国内的形势和条件,切实回应了人民群众的诉求和期盼,为未来五年中国的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

如果说三中全会聚焦深化改革,四中全会关注依法治国,那么五中全会则是着力全面规划,强调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会期间,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的说明中指出,这五大发展理念,是“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也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发展经验的集中体现,反映出我们党对我国发展规律的新认识。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这五大发展理念,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五大理念统一于发展之中,又各有侧重,形成了指导新一轮发展的相对完整的战略思想体系。

创新是驱动发展的强大动力,是推动一个国家和民族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强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决定着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全党全社会都要充分认识科技创新的巨大作用,敏锐把握世界科技创新发展趋势。”坚持创新发展,就是要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就是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一切制约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就是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和制度环境,不断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

协调是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着力于解决发展的不平衡性,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强调,“注重发展的统筹和协调。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事物及事物各要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整体,也是相互作用的系统。它要求我们必须从客观事物的内在联系去把握事物,去认识问题,去处理问题。城乡联系、区域联系、经济与社会的联系、人与自然的联系、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的联系,都是客观存在的。如果我们违背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不注意协调好它们之间的关系,就会顾此失彼,导致发展失衡。”坚持协调发展,必须综合处理各方面关系,做好补齐短板的大文章,规避“木桶效应”,增强“协同效应”。实现协调发展,要从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四个方面推动。

绿色是进一步实现跨越发展的前提条件,是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坚持绿色发展,就是要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节约发展、清洁发展,降低能耗和物耗,保护和修复生态;就是要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只有坚持绿色发展,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才有依托,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才有保障。

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经之路,也是我国迈向民族复兴的必然选择。指出,不断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发展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法宝。坚持开放发展,就是要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深化人文交流,完善对外开放区域布局、对外贸易布局、投资布局,以扩大开放带动创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完善对外开放战略布局,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深化内地和港澳、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合作发展,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积极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将进一步提升开放发展水平,形成深度融合的互利合作格局。

可以说,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这五大发展理念必将在战略层面对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产生新的驱动力,是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也将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强大引擎。

执法理念执法思想汇报篇五

执法为民的基本涵义是,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等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活动,都必须以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与愿望,体现广大人民的情感与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为人民群众有效地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自主地从事各种正当的经济、社会、文化活动,合理地追求生存和生活状态的改善,提供法律上的支持与保护。与此同时,引导和帮助人民群众学法用法、遵纪守法,使人民群众逐步熟悉和适应法治环境,学会在法治条件下处理各种事务的本领,从容自如、有尊严地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之中。执法为民的实质就是法治为民。

二、执法为民体现了党的根本宗旨和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

1.执法为民是党的根本宗旨在法治事业中的具体贯彻。我们党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党的重要执政理念。执法为民,就是要把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通过各种具体的法治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到国家治理过程之中,特别是通过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保障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逐步满足,更好地兑现党对广大人民作出的政治承诺。

2.执法为民是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的必然要求和实际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内在地规定了我国法治执法为民这一品质。我国宪法第2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的法治事业必然、也必须高扬执法为民的大旗,把社会主义以人民利益为先、置人民利益为上、视人民利益为根本追求的国家本质与特性彰显于法治实践之中,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先进性通过法治事业而得到充分展示与体现。

3.执法为民是新时期我国民主政治实践创新的必由之路和重要内容。在新的历史时期,随着法治的推行,我国民主政治的实践创新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执法为民理念的确立和践行。执法为民就是要求在法治实践中,充分关注民情,着力改善民生,切实保障民权,努力扩大和发展民主,使“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在法治领域得到全面贯彻,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通过各项具体的法治活动得到落实和体现。

4.执法为民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顺利推进的重要动力。执法为民是我国法治赢得广大人民认同、支持和参与的重要前提和条件。从执法为民理念中,人民群众可以明确地意识到他们在法治社会中的主体地位,真切地感受到他们的合法权利和正当利益在法治社会中所得到的保障和维护,从而把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当成自己的事业。

三、构建以社会成员为主体、以人民利益为核心的权利保护体系

1.保障和维护人民民主权利。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拓展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管理的渠道,不断丰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以及民主监督的内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质量,坚决制裁和打击各种危害民主权利、妨碍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行为与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不受侵害。同时,引导人民群众规范、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的管理,理性地表达自己的社会主张和利益诉求。

2.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我国宪法赋予公民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我国法律、法规依据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具体内容、范围以及行使或享有方式,对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受到侵害时的救济途径与手段,对危害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行为的防范与制裁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从而使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行使或享有,获得了系统化的保障。

3.保障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我国宪法和法律对社会成员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及其行使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求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4.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社会主义法治从改善民生的整体状态,保证社会成员的均衡发展,维护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的实际要求出发,对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给予了特殊保护,从更深层面上展示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执法为民的内在追求。

第二节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要求

执法理念执法思想汇报篇六

执法为民理念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政法工作理论认识的新发展、新概括。它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理念,也旗帜鲜明地表明了我国政法工作的政治思想和政治立场。今天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执法为民理念学习心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执法为民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概括地说,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政法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

一、执法为民理念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

从根本上说,政法机关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是由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共产党作为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任何其他利益。政法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工具,其自身性质和宗旨必然符合党以及国家政权的性质和宗旨,并始终与之保持一致。所以,一切为了人民的利益,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是政法机关和所有政法工作的必然选择。

执法为民理念的提出,是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在政法工作上的直接反映和体现。.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政法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国家政权机关,政法机关以及政法工作要落实和实现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政法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政法机关践行党的执政为民理念,在一切工作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宗旨、观念,被高度凝炼、总结和概括为“执法为民理念”。执法为民理念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政法工作理论认识的新发展、新概括。它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理念,也旗帜鲜明地表明了我国政法工作的政治思想和政治立场。

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法机关是国家机关的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其权力同样来自人民、属于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明确我国的法院、检察院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国的法院、检察院名称前面被冠以“人民”二字,我们的法官、检察官、警察被称为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人民警察,这绝不是文字上的无谓增加和重复,而是要庄重地体现政法机关的人民属性。

(三)执法为民是政法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思想保证

长期以来,政法队伍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是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在关键时候靠得住的队伍。但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当前的政法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一些问题甚至相当突出。有的政法干警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严重,以管人者自居,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有的滥用执法权力,徇私枉法,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等等。许多执法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有的政法干警没有从思想上弄清“权从何来、为谁用权”,缺少群众观念,缺乏群众感情。要从源头上解决这些重大问题,就必须在全体政法干警中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执法为民理念,用这一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统一执法指导思想,克服和纠正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种种不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意识,确保政法工作始终保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正确方向。

二、准确全面地理解和把握执法为民理念的深刻内涵

当前形势下,政法机关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要突出强调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一切为了人民

立足本职,恪尽职守,严密防控打击违法犯罪,保证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当前,我国仍处在刑事案件高发时期,一些地方抢劫、抢夺、盗窃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频发,社会治安形势严峻。一切为了人民,就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及时高效地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

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形势变化,及时把握人民群众不断变化的利益诉求。当前,就业再就业、收入分配不公、征地、拆迁、国有企业改制、劳资关系纠纷等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热点和焦点,这些矛盾纠纷正在以案件的形式进入政法工作的范围。这些问题大多涉及工人、农民等多方利益,调处这些利益纠纷,必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工人、农民等基本群众的根本利益,不能以牺牲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代价,满足少数企业、商人的不正当要求,以及少数地方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的需要。

(二)走群众路线

政法机关坚持群众路线,必须正确处理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的关系。一方面,要加强政法机关的专门机构建设,保障政法机关有能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此,各级党委、政府应当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挑战,从政法工作的规律和需要出发,加强政法队伍的组织、机构建设,落实相应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为政法工作提供良好的执法条件和环境;政法机关也要强化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建设,创新工作体制和机制,提高政法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专门机关的职能作用。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政法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解决案多人少、警力不足的矛盾,解决一些地方破案难、取证难、追逃难、执行难等问题,都要注重从专群结合中找出路。值得注意的是,在新形势下,坚持专群结合,集中体现在强基固本,大力加强政法机关的基层基础工作上。当前,全国大力开展的“两所一庭”建设以及全国公安机关广泛开展的“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建设工程都集中体现了这一点。

政法干警要善于走群众路线,学会做群众工作,特别是要学会做群体性事件等特殊状态下的群众工作。广大政法干警应当向任长霞、王书田、宋鱼水、曹发桂等同志学习,学习他们深入群众、服务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的作风,学习他们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学会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也许没有一本现成和统一的教科书,但这是全体政法干警,尤其是年轻政法干警的一门必修课。

(三)尊重和保障人权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崇高的奋斗目标。

政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要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和普遍的人权提供完善的司法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生存权、发展权以及选举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基本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利,这些基本权利受到侵犯或产生争议,就可能以案件的形式进入司法领域,或者需要政法机关以其他方式加以处理。对此,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一定要更新观念,树立人权保护意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公平公正、及时高效处理有关案件和事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人权。

政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也要切实尊重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以及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政法机关被法律赋予了限制和剥夺人身自由、裁决财产归属等重要权力,这些权力能否正当行使,对于公民个人的利益和权利有着重大影响。在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的人权保障程度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水平和政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为此,政法机关既要认识到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是保护多数人权利的需要,又要在实施执法和管理过程中注意保护相对人的权利;既要认识到依法及时打击犯罪是对大多数人权利的保护,也要在刑事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严格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要严格履行惩罚和改造罪犯的职责,又要有效保障罪犯的人权。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对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控告申诉权,特别是聘请律师的权利等诉讼权利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超期羁押、体罚虐待被羁押人员。广大政法干警要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在执法活动中切实做到尊重和保护人权,发挥政法机关对社会主义人权保障事业的推进和保障作用。

三、全面践行执法为民理念

(一)求真务实

求真务实就是立足实际,实事求是,扎实勤奋地工作,实实在在地为人民谋利益,对人民群众最具体、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要求,要给予最及时、最方便、最大程度的实现和满足。反映在实际工作中,要特别注意防止和杜绝各种形式的乱作为、不作为现象,这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现实问题。乱作为主要是一些政法机关和干警漠视案件的客观事实,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实体规定,滥用执法权力。不作为往往表现为不勤政敬业,工作缺乏热情,有警不出、有案不立、案件久拖不决等现象,这实质上是漠视人民群众的疾苦,对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不予理睬。乱作为和不作为都有悖于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全体政法干警要努力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切实保护。

(二)甘当公仆

政法干警作为人民公仆,最重要的是在工作中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政法机关行使管理职责的根本目的是为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管理行为只是手段,而服务才是最终目的。对此,绝不能本末倒置。当然,也不能因倡导服务,就放松管理或不敢管理,对于越是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利益、普遍利益的领域和事项,越是要严格管理、强化管理。

作为人民的公仆,政法干警应当具有无私奉献和牺牲精神。近些年来,全国政法队伍中涌现出了任长霞、王书田、宋鱼水、胡光明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公仆的光辉形象,成为我们学习的楷模。广大政法干警要自觉以英模们为榜样,以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无限忠诚和高度的奉献、牺牲精神,从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甘当人民公仆,履行好政法工作的神圣职责。

(三)文明执法

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是政法机关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

文明执法,就是要做到服务热情,多为群众提供便利,不给群众增加麻烦。在办理有关证照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完整、准确地告知群众相关的程序和手续,避免群众跑第二趟,不浪费群众的时间和成本。文明执法,要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法律的权威性和执法的严肃性并不意味着执法者必须态度生硬、举止粗暴。文明执法,还必须注意执法者的警容风纪。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印象和评价,往往来自对执法者本身的印象和评价。执法者举止文明,待人平和,仪容整洁,群众就会产生一种亲近感、信任感,每一位政法干警都应加强自身修养,既重视八小时以内的举止文明,也重视八小时以外的生活自律,真正树立起政法队伍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

(四)清正廉洁

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政法干警必须清正廉洁,确保权为民所用,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执法为民理念是确保政法干警清正廉洁的思想基础。只有坚定地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并在工作、生活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形势面前,经受住金钱、权力、人情和各种利益的考验和诱惑,确保清正廉洁,使自己永远配得上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和人民警察的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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