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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总结(精选5篇)

时间:2023-09-28 05:56:37 作者:琴心月 最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总结(精选5篇)

总结的选材不能求全贪多、主次不分,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总结的目的,把那些既能显示本单位、本地区特点,又有一定普遍性的材料作为重点选用,写得详细、具体。那关于总结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总结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总结

今年棉花市场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重点抓了市场准入、整治“打白条”和消防安全等工作。通过努力,在维护全县棉花经营秩序、保护棉农棉企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使本年度棉花收购经营工作呈现平稳态势。现就今年棉花市场运行情况及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1、棉花总产量。20xx年,全县棉花企业共收购籽棉9.9万吨,较去年减少0.2万吨,折合皮棉3.58万吨。

2、收购加工网点。今年全县入市收购、加工的棉花企业共有41户,较去年减少13户。其中:加工企业16户,较去年减少3户;收购企业25户,较去年减少10户。收购量居前三位的企业分别是常鸿棉业、银地棉业、敦煌种业xx棉花公司。

3、资金兑付情况。20xx年向金融部门贷款的企业20户,其中:农发行4户、信用社15户、兰州银行1户,申请贷款7.98亿元,企业自筹和引进客户资金2.39亿元。截至10月30日,全县籽棉收购实付资金7.99亿元,较去年籽棉收购实付资金减少9790万元,棉农比较收益下降。

4、价格情况。由于今年棉花价格较前年、去年大幅下跌,9月27日部分企业以7.60元/公斤价格开秤收购棉花时,棉农迟迟不愿交售。10月2日,部分企业将收购价格调整至7.90元/公斤,有棉农开始售棉,但价格不稳,棉农交棉积极性仍然不高。10月5日以后,所有企业陆续将收购价格调整至8.00元/公斤,各企业门前出现交棉高峰。10月11日,部分企业将价格调整至8.20元/公斤。10月13日,收购价格达到最高8.30元/公斤。至10月17日以后,企业陆续将价格调整至7.50-8.00元/公斤。

根据测算,今年全县棉花平均收购价格7.99元/公斤,较去年每公斤下降0.88元,没有出现一起“打白条”现象。

价格基本走势:前低后高,涨幅不大,总体价格略高于周边县市。

5、收购入库、加工销售。经统计,自9月27日至10月29日,各企业共计收购籽棉9.9万吨,同比减少0.2万吨,各企业已加工皮棉1.1万吨。由于今年陕西、江苏、河南、河北、山东等地纺织企业客商居多,皮棉去向一是竞拍入国储;二是客商自行消化(进入自家纺织厂);三是推向市场销售。

6、质量情况。由于今年气候适宜,棉花成熟好,另外籽棉价格较去年下降,棉农不急于交售,摘花期延长,用药减少,企业谨慎观望,棉农囤棉惜售,反而遏制了掺水棉、超水棉,棉花质量较去年有所提高。

1、皮棉价格低迷,观望情绪浓厚。一是由于今年皮棉市场行情低迷,国家发改委、棉麻储备总公司先后出台国库棉抛入储价格后,企业对市场走势信心不足,迟迟不能准确定位籽棉价格;二是虽然今年气温良好,棉花喜获丰收,但受去年棉价一路飙升的影响,棉农迟迟不愿售棉。以上因素导致我县前期棉花市场企业收购谨慎、棉农囤棉惜售,观望等待氛围浓厚,棉农只交棉不算账和家中存棉过多,造成安全隐患增加,监管压力增大。

2、入市信心不足,客商进入减少。由于国家发改委从9月3日开始抛售20xx/20xx年度的储备棉,竞拍底价为18500元/吨。根据测算,对应的籽棉收购参考价约为7.59-7.73元/公斤,使得本就需求不旺的棉花市场更加信心不足。9月10日,中国储备棉总公司发布棉花临时收储价格为每吨20400元,对应的籽棉收购参考价约为8.4-8.7元/公斤,但仍不能激起棉花收购加工企业的积极性。因为国家收储新棉数量有限,如果企业以20400元/吨收储棉的价格对应收购籽棉,一旦不能入储国库,则只能以18500元/吨的价格推向市场,这样将造成每吨20xx的损失(还不算运输、库存、银行利息等费用)。另外由于我县去年棉花价格较高,进入我县从事棉花收购加工的客商(企业)多数微利或亏损,因此,造成今年进入我县的外地客商明显减少。

3、自律意识增强,经营管理规范。通过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棉花市场整顿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棉花市场经营管理的通告》要求,各企业对配合搞好棉花市场管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完善和规范了各项规章制度,认真从人员培训、设备检修、消防安全、申报验收等环节抓起,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今年参与棉花收购加工的41户企业全部手续合格,一律按要求规范操作。

4、收购资金充足,“白条”得到治理。由于今年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棉花市场管理工作,早谋划、早安排,棉监办全力以赴,早行动、早协调,金融部门特别是发行、信用社早审批、早投放,保证了收购资金的充足到位,保证了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经过监管及金融部门、企业的通力协作,没有出现打“白条”收购棉花的现象。

5、监管仍需细化,企管亟待提升。虽然今年棉花市场运行整体较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管理部门工作仍需超前谋划,提早进行,防止企业急于收购而相关手续不能及时办理;二是企业内部管理仍需加强,人员素质、设备操作、管理水平亟待提升。

1、各级高度重视,监管氛围浓厚。9月18日,县政府召开全县棉花市场管理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20xx年棉花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根据县委、政府的安排,9月19日—21日,由县棉监办、发改委、工商局、质监局、消防大队、安监局、人行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全县47家拟经营棉花的.企业在市场准入、消防安全、人员培训、劳务用工、资金筹措等方面进行了集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执法部门提出了整改要求和时限。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棉花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棉花购销行为,确保棉花收购、加工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广大棉农、棉企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由县棉监办、发改委、质监局、工商局、安监局、县消防大队、县电力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棉花市场监督管理的通告》,通过电视、张贴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南岔、xx、西湖等乡镇专门召开棉花工作会或成立领导小组,就辖区内棉花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签订安全监管责任书,抽调乡干部进厂驻点直接监管。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多次深入企业进行检查,为今年棉花市场平稳运行,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2、严把市场准入,监管措施到位。凡是从事棉花收购、加工的企业必须在开称前向县棉监办提供棉花加工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消防检查合格意见书、工商营业执照、计量器具检验合格证、金融部门的资金到位证明等相关手续,所有证照齐全、手续合格并经棉监办通过电视台公示后方可开称收购,对手续不全未经公示的企业坚决不准开称收购。

3、遵守诚信原则,杜绝“白条”现象。所有从事棉花收购、加工的企业都能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现钱现货”的交易原则,开秤收购后每天坚持公布当日收购价格,并在结算票据上予以明确,及时完成资金结算,保证不向棉农打“白条”。

4、严控资金流量,方便棉农交棉。棉花开称收购后,发行、信用社等每天向棉监办提供当日棉花收购企业的资金余额,并经棉监办通过电视公示,对收购资金不足的企业,棉监办及时警示并责令其停止收购,严禁打“白条”收购,同时通过电视提示广大棉农关注棉企资金状况,有选择地交售棉花并当日结清棉款。

5、加强联合执法,确保消防安全。棉花开称收购后,棉监办抽调工作人员每天对企业的消防安全、收购秩序、资金兑付进行巡回检查,定期不定期地汇同消防、安监、发改、质监、工商等部门对企业进行抽查,对一些企业棉垛堆放不规范、苫盖不严、消防池罐水位不足、消防器材不齐等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6、落实领导指示,维护市场秩序。9月26日和10月4日,县委书记马世林两次带领相关部门领导深入棉花企业和田间地头,调研棉花市场运行情况,并提出具体要求和指示。9月27日全县棉花开秤收购后,棉监办全体工作人员中秋、国庆照常上班,每天深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不足、手续不全的企业坚决禁止其收购棉花。棉监办主要负责人每天以短信或电话方式及时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当天的棉花价格、资金余额、消防安全及收购秩序情况,使领导能够了解掌握全县棉花市场运行情况,对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和处理。

今年棉花市场运行,自开称以来,前期因为价格不明朗,给棉花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但在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各部门及各产棉乡镇政府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全县棉花市场管理工作平稳有序,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20xx〕70号),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工商办〔20xx〕91号)的要求,今年品牌汽车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就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按照川工商办(20xx)91号文件要求,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科是我市工商系统监管汽车市场的主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局的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品牌汽车销售监管方式方法和措施,企业科和市场科工作相互配合,完善相关工作,建立全市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监管档案和备案制度。

1、品牌汽车经销商新申报汽车品牌销售,应凭汽车供应商授权书到市局市场科填报《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申报表》,市局核实审批后报省局备案。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由市工商局市场科进行核实并建档。品牌汽车经销商持备案公布文件等相关手续到企业所在地工商局企业登记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或变更其经营范围。凡未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的品牌汽车经销商,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变更登记。

2、新申办品牌汽车经销的企业,应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向汽车供应商申请该品牌汽车销售授权,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到市工商局市场科进行核实和建档,并到企业所在工商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企业注册登记。

3、品牌汽车经销商需设立品牌汽车销售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当凭汽车供应商对其品牌授权证书和同意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批准文书,到市局市场科填报品牌汽车经销企业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备案表》,市工商局核查并上报省工商局审定,同意后由所在地工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

4、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文件要求,“对经营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的企业,不实行备案制度。”对此类企业和新办企业的设立,汽车经销企业应向市工商局市场科提交《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建档登记表》,并按照企业登记管理的规定办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核定为“汽车销售(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

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保证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合法,规范经营,努力营造我市品牌汽车销售市场公平竞争、有序、守法的汽车交易环境。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工商办〔20xx〕91号)和《公司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场条例》有关规定,市场科今年加大了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保证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合法,规范经营,努力营造我市品牌汽车销售市场公平竞争、有序、守法的汽车交易环境。

清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50家,检查中发现xx华盛、泸县徐氏、xx建业、xx安迪四家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已注销,有三家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纳溪金牛、xx长福、叙永福盛经营货车,没有经销九座以下的乘用车,xx川南汽贸有限公司改行没有从事汽车销售。现从事品牌汽车销售的42家经销企业来看:xx达昌、xx上海大众、xx宏源、xx松明、xx都惠、xx昕达、xx百通7家汽车4s店没有违规经销汽车,对21家未按照《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1份,限期1个月改正。积极与xx市车管所沟通,对不符合品牌汽车经销资格的经销企业,车管所不颁发汽车临时牌照,督促对已取得“某某汽车品牌”的经销企业在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上增加“某某汽车品牌”,通过检查督促,我市品牌汽车市场经营秩序不断得到规范。

1、品牌汽车经销企业普遍存在超范围经营。42家品牌汽车经销企业有就有22家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并且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不具备经销九座以下乘用车资格。

2、部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在取得国家工商总局品牌汽车销售企业资格后,没有及时在营业执照上变更经营范围。

3、企业登记人员存在不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xx富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xx钰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相关手续,所在地工商机关违规为其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上作了变更登记。依照《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之相关规定,“汽车销售商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汽车经营活动,其中不超过九座的乘用车品牌经销商的经营范围,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取得”。

4、部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点不符。xx刘氏、兴泰、林盛、国龙、三益、协力等公司存在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点不符,主要原因是所在政府为了招商引资造成的;还有部分企业“一照”多处经营地点。

5、对品牌汽车经销企业设非法人分支机构,没有按照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工商办〔20xx〕91号)的要求办理。品牌汽车经销商需设立品牌汽车销售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当具有汽车供应商对其品牌授权证书和同意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批准文书,由拟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所在地市、州工商局核查并上报省工商局审定,同意后由所在地工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总结

近年来,基层市场监管部门越来越重视信息工作,构建了信息工作与业务工作互动互促的新格局。但是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工作仍然面临着较多问题,制约着信息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和可持续发展,值得我们去注意与思考。

四是信息内容存在“四多四少”。即:动态信息多,综合分析少;一般信息多,新颖信息少;就事论事多,深入调研少;报喜的多、报忧的少。部分基层市场监管所报送的信息不是深入实际、精雕细琢,而是闭门造车忙下载、粗制滥造凑任务;有的信息没有深究根源、反映问题,而是轻描淡写看问题、空洞无物谈建议。

三是基础保障不充分。

四是考核模式标准单一。信息考核模式和标准普遍是以采用量为主,通常给每个股室和市场监管所制定一定的上报数量和采用数量。但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很难被省级或者国家级信息刊物采用,任务往往完不成。考核制度的单一,大大打击了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导致信息员缺乏客观分析与深刻思考的主动性,信息质量也随之下降。同时,对数量的规定,又使得大量不真实的信息出现,抄袭现象有所抬头,对信息员的成长和信息水平的提高都非常不利。

三是强化保障措施。将信息人才培养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以组建兼职信息队伍为重点,将信息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同时,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对信息完成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供追加工作经费、评先选优、外出学习考察、上派锻炼等优厚待遇,让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部门和个人有奔头、有想头,以此激发全系统信息工作活力;四是实行计分考核制。按照所采用信息的等级,计算成相应的分数,年终考核以分数高低评优惩劣。计分制更加注重信息质量,好的信息如果被省局、国家局采用,只需几篇即能取得高分数,信息员也能够获得一定的鼓励。计分制可以客观上鼓励信息员踏踏实实写作,认真找准信息热点和焦点,做到写真实情况、反映真实问题,调动了信息员对信息宣传工作的积极性。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含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监管,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了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摸清底数我局进一步调查梳理辖区内食用农产品市场基本情况,摸清本地食用农产品市场的真实详细信息,结合辖区实际加强研究分析,制定了具有针对性有效性的监管措施,做到底数清楚、措施得当。

二、落实主体责任对辖区的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和贮存服务提供者要求其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等制度要求,加强食品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食品经营过程管理,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三、加强监管我局严格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表》等有关要求,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和贮存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等情况,进行逐条对照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0xx年食用农产品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xx余人次,检查批发市场xx家次,检查农贸市场3280家次,检查市场内经营者xx家次,抽检样品xx批次,其中xx批次的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已进行了立案查处。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与保障水平。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总结

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局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及省、市局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文件精神,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自机构改革完成后,为了使整合后的监管职能不弱化、并落实到位,为了使基层监管人员的素质能适应监管领域、监管任务、监管职责的增加,我局根据原三个部门的监管职责及基层监管人员的构成,采取了专题培训、以会代训、以案带训、日常指导的培训方式,对全体基层执法人员进行了多层次、多层面的培训。从而使基层执法人员改变了过去只会办理工商部门的无照经营及相关案件的现象,也为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夯实了基础。据统计:我局至今办理专题食品监管人员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150人次。

一年来,我局根据监管职责要求,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强化食品生产与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管力度。

(一)流通环节:

今年,我局除按照省、市局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了冷冻肉品、病死猪肉、婴幼儿配方谷粉的专项整治行动外,还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日期间与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要求各基层分局加大日常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对食品的来源、标签标识内容的合法性的检查。要求基层分局要将日常监管工作、专项整治行动与执法办案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不断地拓宽案源渠道,也促进了日常监管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监督食品批发商、零售商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在购进食品原辅料时,认真检查供应商和原辅料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做好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确保食品原辅料质量安全。

二是集中执法力量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排查。对销售假冒、仿冒和伪劣食品的,查清进货渠道和生产源头,依法严厉查处责任单位。

三是突出监管重点。以农村集贸市场、农村小卖部、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特殊人群食品、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点管控范围,加强监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二)生产环节:

我局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环节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赣食药监食品生产58号)文件要求,并根据本县食品生产企业的类别,开展了蜂产品、大米、罐头食品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食品生产行为。

二是开展了以白酒、食用油、米粉、豆制品、包子、水饺、卤熟肉制品等品种的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主要经营小作坊食品的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餐饮等使用单位,即“三小一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这次专项整治,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检查小作坊56家、小食杂店1206家次、小餐饮:963家次,检查集贸市场:家次。

三是以《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操作手册》及《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等规范要求,强化了对生产企业的日常生产行为的监管力度;四是积极指导获证企业做好延续换证及新设立企业办理新证工作,目前,我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43家。据统计,截止11月底,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88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72户次。

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全面启动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认真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和许可证新发、换证工作。截止目前,共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331个。为了进一步摸清我县食品销售经营主体实有底数和经营状况,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结合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我局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食品销售经营主体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抚食药监食品流通[]3号),自5月1日起开展为期1个月的食品销售主体摸底调查工作。并根据摸底情况于8月16日对《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办理延续手续的和停止经营的1475户经营者以公告的形式,依法办理了注销手续。

(一)、加大培训力度、夯实监管基础。

由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广量多,即:具体监管工作涉及知识面广、具体监管的对象数量多。这就为我们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现在我们的基层监管人员大多数是原工商部门的监管人员,并且年龄都偏大,知识结构也单一,对食品监管工作一些新的监管知识和规范还是缺乏认知,从而影响了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因此,加强对监管人员特别是基层监管人员的培训,是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率的根本保障。建议省、市局要加大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基层监管人员的监管技能,不断夯实基层监管力量监管能力基础。

(二)、加大经费投入、提高精准监管效率。

现在我们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还是停留在目测手摸的监管方式上,难于适应日新月异的食品生产发展形势,如:非法添加、指标超标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这些都需要经过检测方能知悉,而我县财力基础情况不好,在食品检测经费上投入不多,难于适应日于繁重的食品日常监管任务的需要,因此,建议省、市局在食品检测经费上增加对县局拨付数额,确保日常监督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建议省局统一配发快检设备和试剂,并统一制定快检的食品品种和指标,从而,使日常监管工作达到精快准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