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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妇幼卫生自查工作计划表 妇幼卫生工作计划(汇总5篇)

时间:2023-09-21 16:38:23 作者:雁落霞 最新妇幼卫生自查工作计划表 妇幼卫生工作计划(汇总5篇)

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我们的工作与生活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今后更好的发展,写一份计划,为接下来的学习做准备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计划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计划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妇幼卫生自查工作计划表篇一

天津市出台《20xx年度天津市妇幼卫生工作计划》,今年天津市孕产妇死亡率将控制在10/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和7%。以下,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12项免费惠民项目覆盖率达到95%以上。同时,天津市还将加强对孕产妇的系统保健服务,高危孕妇管理率将达100%,孕期体重管理率达80%以上。

计划自然分娩率达50%以上

20xx年天津市将继续控制孕产妇和婴儿死亡,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和7%。以下,各区县辖区内不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保障母婴安全。同时,天津市将强化助产技术管理,要求天津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自然分娩率达到50%以上。同时,畅通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绿色通道。今年天津市将加强市、区两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中心的沟通与联系,做到及时转诊,快速接诊,提高抢救成功率。

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天津市将加强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服务。加强社区医院与辖区计生、居委会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掌握孕情,督促怀孕早期的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8%以上,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同时,规范使用天津市儿童保健手册,提高3岁以下儿童定期体检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85%以上;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50%;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0%以下;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3%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在2%以下;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

孕期体重管理率80%以上

今年天津市还将加强妇女儿童健康突出问题的管理,进一步控制非医学指征的剖宫产,加强助产技术管理和督导,促进自然分娩。开展孕产妇乙肝、梅毒、艾滋病的筛查和干预,三种疾病筛查率达到90%以上,减少传染病的母婴垂直传播。开展适龄妇女妇科病普查,提高宫颈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开展孕期体重管理,管理率达到80%以上,减少孕期体重增长过快对母婴健康的影响。推进女性盆底功能障碍筛查防治。开展儿童肥胖干预、心理行为健康、视力保护、龋齿防护等项目,积极推进儿童高血压、高血脂常规监测。

严查非法胎儿性别鉴定

今年天津市将组建成立区、县妇女儿童保健中心,规范内部科室设置和工作流程。同时继续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项目和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天津市还将继续执行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的相关规定,严厉查处无证从事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产前筛查、产前诊断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非法从事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行为。进行托幼机构饮食卫生、传染病防控、卫生保健专项检查。

妇幼卫生自查工作计划表篇二

20xx年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充分履行保健公共卫生职能,加强基层督导,狠抓降消项目工作存在的不足,拓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巩固爱婴医院成果,加强托幼机构管理,启动妇女健康行动,积极开展二级优秀保健院创建,全面完成妇幼卫生目标任务。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十万以内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

全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

全县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内

2、儿童系统管理率达60%

4、剖宫产率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控制在40%以内,乡镇控制在25%以内

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hiv检测率达95%,其中hiv早孕检测率达80%

6、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全县铺开,筛查率达90%

7、妇女病普查率60%,普治率90%

8、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达到100%

加强领导,加强基层督导,强化乡村保健网络职责。

一是妇幼保健工作是大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益性,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重要

工作内容,明确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实行目标管理、量化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完善保健网络建设。每个级镇要稳定1-2人专职从事妇幼保健工作,待遇不得少于同级同类专业人员水平,不得下达经济任务,对个别确属人口少、服务范围小的乡镇,要向卫生局写出报告,经批准后保健人员可适当的兼职,但要以保健工作为主;村村要有村级保健人员抓保健工作,消灭空白村。三是卫生院要按季度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并作为兑现村卫生室补助的依据,四是全县统一实行村级报表制度。县保健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村级报表表样,由乡镇参照以规范村报表。五是县保健院要固定督导人员,实行责任制管理。对20个乡镇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方式管理,督导面达100%,督导行政村占10%以上,重点乡缜每季度不少于4次,一般乡镇一年不少于2次,大型督导一年不少于4次。六是强化督导反馈质量。县保健院要制定督导质量考核管理规定,纳入保健质量控制标准,按季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工作汇报和考核,乡镇卫生院领导、防保人员相应要对辖区行政村进行包村责任制划分,制定责任制考核标准。对于督导不力的保健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对于督导在限期内整改不到位、行动缓慢的乡镇,县保健院要上报县卫生局,并在季度例会上通报批评。

妇幼卫生自查工作计划表篇三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妇幼保健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根据省、市要求,现将我县2015年妇幼保健重点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

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其中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

3、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

4、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90%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

6、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75%以上,真实率达100%,完整率达100%。

7、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80%以上;

8、营养包发放率达80%以上,有效服用率达60%以上。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认真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三个项目,严格执行卫生局关于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属地管理的规定,按照《安徽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并将各种服务信息及时录入到xx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平台。

电子健康档案要健全常态化、规范化建档机制,通过门诊服务、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为城乡居民建立符合规范要求的电子健康档案,确保健康档案的真实性、规范性,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在患者就诊、复诊时,由接诊医生负责更新档案内容,按照《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细则(2013年版)》的要求,完善中医药内容。

2、“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民生工程项目: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全县完成4200人补助任务。

3、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1)实施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超早期宫颈癌筛查等工作;

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为我县农村5000名6—24月龄婴幼儿补充辅食营养补充品,普及婴幼儿喂养知识与技能,改善我县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每人每天1袋。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为尽早发现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新生儿听力障碍患儿,降低儿童智障和听力残疾发生率,提高人口素质,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利用中央财政专项经费,为全县3700名新生儿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

超早期宫颈癌筛查工作:利用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健康快车—超早期宫颈癌筛查”公益项目,开展已婚育龄妇女超早期宫颈癌筛查,全县普查率达到全县总人数的8%,dna技术参检率占参检人数的40%以上,治疗率达总人数的1%。

(3)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为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孕产妇提供全面、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干预服务。

4、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妇幼秘[2015]1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发放与管理工作。

5、进一步加强卫生宣教、妇幼保健例会、妇幼卫生信息登记上报、督查、培训等各项工作。

(一)精神病防治

1、加强综治、公安、卫生、财政、人事、教育、残联、宣传、街道等部门的联系,召开区给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落实各部门在精神病人管理体系中的职责,发挥其公共管理的作用,共同做好精神卫生工作。

2、呼吁政府加大对精神病防治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确保人才队伍稳定、建设和培养。

3、加大社区精神病防治管理工作力度,提高公共卫生防治能力和服务水平。

4、加强精神病人家属资源中心的建设,做好对病人家属及监护人相关政策和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强化监管责任,提高监管能力,同时提高家属的心理健康水平。

(二)精神疾病康复

1、争取发展和联系过渡就业岗位,帮助会员胜任工作,回归社会。

2、借助“家属资源中心”的平台,不断深入加强与家属、家庭的沟通、联系,促进非活跃会员的参与,增加活跃会员的人数。

3、扩大认证的社会效益,增加会所知名度,引入更多社会资源,以及与市、区残联联系帮助其他区域(xx区外)的精神残障人士可以获得在蒲公英会所免费康复的机会,扩大受益人群。

4、继续探索推广会所模式,在规范和提升自身建设的基础上,建立精神康复会所培训知识体系,力争逐步建立精神康复会所培训基地的目标。

(三)心理健康促进

1、加强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培训,整合队伍,开展现场演练,更好地为罗湖居民的心理紧急援助服务。

2、深化心理卫生进学校服务项目,加大心理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与案例督导的次数;关注教师学生的个体心灵成长,把教师、学生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做精做强,打造心理卫生进学校的整体品牌,扩大影响力。

3、把特殊儿童心理健康融合教育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加强医院、康训部、学校三方的合作,开展更多的活动,为孤独症、多动症等障碍儿童提供更多有效帮助。

妇幼卫生自查工作计划表篇四

妇幼保健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市妇幼保健院作为全市基层妇幼卫生与妇幼保健技术的指导中心,现有正式员工47人,固定资产xx00万元,业务用房3600平方米,今年上半年业务收入240万元。

近年来,我院在市卫生局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以“人才奠基、科技兴院、突出特色、求实创新”为办院宗旨,坚持新时期“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正确把握妇幼保健机构改革与发展方向,根据各阶层对妇幼保健不同层次的需求,立足实际,突出妇幼保健特色,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优化服务模式,加强网络建设,妇女儿童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东营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颁布实施以来,市卫生局领导高度重视, 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两纲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两纲在卫生系统的全面实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组织相关单位到妇幼卫生工作先进地区进行参观学习,并就两纲在卫生系统的具体实施进行了专门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指导意见,将纲要中涉及卫生系统的71项指标落实到各个相关单位,与单位主要领导签订责任状,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等单位认真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免疫等工作,定期召开调度会,为顺利实施“两纲”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近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办院宗旨和办院方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 设,明确责任,立足单位实际,调整了科室布局,设立了妇女保健科、婚姻保健科、儿童保健科、计划生育科、生殖健康科、健康教育科和信息资料科,并建立健全了科室工作制度,岗位责任明确。我院专业队伍稳定,专业人员结构合理,现共有正式员工47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2人,占总人数的89.3%,其中高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16人,初级职称20人。

我院始终围绕《母婴保健法》和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开展工作,通 过各种渠道,加强对《母婴保健法》的宣传。例如: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发放宣传单;设立健康教育活动室,向就医群众播放有关《母婴保健法》宣教片等。宣传和健康教育设备齐全,根据单位实际,制定了宣教计划,总结制度,各种记录完整。

加强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对《母婴保健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使全体医护人员《母婴保健法》知晓率达xx0%。

势下,我院继续保留了婚检房屋、设备、人员,做到大力宣传婚前医学检查的重要意义,尽最大能力提高婚前医学检查质量和服务水平。

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发放工作。我院《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纳入了全省妇幼保健信息网络,实行计算机管理,在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中,严格做到“三定”和“三统一”,做到严格履行手续,规范使用,使用率达xx0%。《出生医学证明》领取、发放、废证登记簿记录完整,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材料齐全。

积极稳妥地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目前,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已全面铺开,年筛查量约2万人,占我市出生人口的90%以上。截止20xx年底,全市已筛查新生儿6.9万,共筛查出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低患儿28人,并对查出的患儿全部实行了免费治疗,经过治疗,90%以上患儿智力水平达同龄儿水平。自20xx年开始推广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目前已在全市推开,筛查率达到95%以上。

严格按照《东营市产科建设标准》,本着儿童优先、母亲安全的原 则,不断改造就医环境,创造安全、温馨的分娩条件和环境,在全市首家实行“康乐待产”,允许产妇家人全程陪伴,以减轻产妇痛苦。加强产科建设,使产科建设符合《山东省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标准(试行)》和《山东省县级妇幼保健院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产科医护人员业务培训,并进一步完善了抢救设备,使全体医护人员掌握必需的抢救知识和技术。开展高危孕产妇筛查,高危妊娠专案管理率达xx0%,从源头上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截止20xx年底,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22.66/xx万,婴儿死亡率为4.4‰。

为加强妇女儿童保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规范使用了《孕产妇保健手册》、《儿童保健手册》。为方便就医群众,减少服务的中间环节,为孕产妇提供系列化套餐服务,具体程序为:孕妇到妇女保健科参加检查,即为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孕期保健实行优惠,采取一次性结算方式,孕妇就可以享受一条龙、一站式和系列化、人性化服务,并对入保的孕妇进行孕期保健、孕期营养以及心理健康指导,保证孕妇安全和胎儿的健康生长。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 92.19 %。

0—3岁儿童系统保健是通过给0—3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采取一条龙系列服务,对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儿童心理保健、运用智力测验如:0—6岁小儿五项神经心理发育智测、dst智力测试等,对儿童进行智能筛查及智力开发指导,保证儿童的健康发育。儿童系统管理率20xx年达95%。

认真贯彻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技术指导工作。

按照市卫生局、市总工会、市妇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 妇女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我院积极做好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不断提高管理质量和妇科常见病普查普治率。自成立健康查体中心以来,为市直广大女职工提供套餐查体项目,深受欢迎。20xx年,全市共为xx4588名妇女进行了普查普治,妇女病检出率为30.5%,对查出的患者采取了相应的治疗措施,提高了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同时,针对妇女的生殖健康问题,对于女工多的部门和单位,上门进行健康教育知识讲座,邀请省内外专家举行健康报告会,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严格执行节育手术常规,减少并发症的发生。继续巩固爱婴医院成果,依法提供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及婴儿保健等母婴专项技术服务,对新来人员和妇幼保健人员进行母婴保健新知识的培训和复训。依法开展助产、终止妊娠等技术服务,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标准。依法加强对b超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各种制度健全、职责明确,标志牌醒目,相关文件齐全。

组织开展漏报调查和孕产妇以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病例评审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漏报调查方案和死亡评审记录。建立县区、乡镇级妇幼保健信息员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例会。做好妇幼卫生年报统计和监测工作,对年报进行质量控制、汇总、分析与上报,收集分析全市妇幼保健服务信息,为我市妇女儿童纲要监测提供信息资料,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xx—20xx)有关妇幼保健指标的监测和动态分析。定期开展对下级妇幼保健机构和医疗机构妇幼保健工作的技术指导,通过对新生儿疾病筛查、产科规范化建设、儿童系统保健的指导,进一步提高基层服务水平,提高全市妇女儿童保健覆盖率。

积极开展科研工作,不断提高科学技术水平。近年来,我院获得科研成果5项,在省级以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外出进修20余人次,20余人参加了函授、远程教育等在职学习。积极推广新技术、新项目,近年来,主要开展了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新生儿游泳、抚触、儿童注意力测试、微量元素测定和妇科微创手术等新技术。

以上是我院有关妇幼保健工作自查报告,不当之处,请领导和同

妇幼卫生自查工作计划表篇五

20xx年是《天津市妇女发展规划(20xx-2013年)》和《天津市儿童发展规划(20xx-2013年)》的终末评估年,也是实施《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20xx-2013年)》的关键年。天津市妇幼卫生工作将继续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宗旨,以《天津市妇女发展规划(20xx-2013年)》和《天津市儿童发展规划(20xx-2013年)》为指导,以《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20xx-2013年)》为主要任务,履行妇幼卫生公共职能,开展妇幼保健技术服务,推行妇幼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现保障母婴安全、控制出生缺陷、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工作目标。

(一)孕产妇死亡率

控制在10/10万以下。

(二)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分别控制在6‰和7‰以下。

(三)其他工作指标

1.早孕建卡率达80%。

2.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市区达98%,农村达95%;农籍孕妇孕期免费体检率达85%以上。

3.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4.住院分娩率达100%。

5.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市区达98%,农村达90%。

6.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85%。

7.高危儿童筛查率全市达95%,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市区达95%;农村达80%。

8.孕前传染病筛查率达90%以上。

9.产前筛查率达90%以上。

10.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筛查率达95%以上。

11.儿童白内障筛查率达90%以上。

12.儿童髋关节筛查率达90%以上。

13.儿童先心病筛查率达90%以上。

14.适龄妇女妇科病完成当年计划的100%。

15.农村妇女叶酸服用率达80%以上,服用依从率达50%以上。

16.项目区县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共完成2.4万例,治疗率达95%以上。

17.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率达100%。

(一)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剥离住院业务,确定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发展模式

设置床位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要在规定时间内剥离住院业务,以妇幼公共卫生和保健服务为主要职能,统一名称为地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实现内部功能、科室布局、业务流程的标准化设置。

(二)落实区县妇幼保健机构的基础建设,提高公共卫生能力

在确定区县妇幼保健机构专业公共卫生职能后,各区县要通过资源调整、改造、扩建、新建等方式,改善妇幼保健机构的基础设施,确保妇幼保健公共卫生业务用房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房屋功能要符合妇幼公共卫生和保健服务工作需求。依辖区人口房屋面积要达到2500平方米、3500平方米、4200平方米三个标准。凡按要求时限和标准完成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的区县,经市发改委、市卫生局验收合格后,由市发改委给予资金奖励。

(三)依据相关政策,配齐妇幼保健工作人员

根据卫生部劳动人事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试行)》(卫妇字2号),参照辖区人口核定编制,配备工作人员,一般应在40-7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要占工作人员总数的75-80%。新进保健人员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要到市妇儿保健中心接受为期一年的岗位培训。加强现有岗位人员培训,通过三年时间,强化区县妇幼保健力量。

(四)确保经费,保障公共卫生工作开展

依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要求,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实行预算科目单列,保证经费足额、按时拨付。其中,人员经费按照编制拨付;妇幼卫生群体保健经费,要严格依照市政府《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津政发18号)文件要求,按照0.5万元/万人口的标准,认真执行,并随着经济增长和妇幼卫生工作的发展而增加;公务经费要按照工作需要核算,并认真落实。

(一)强化责任

继续实行孕产妇死亡控制的领导责任承诺,强化区域管理,实现有效控制。实行孕产妇死亡病例评审和归因分析,对可避免因素所致死亡进行责任通报和明令整改,对实现年度承诺目标的区县和对抢救做出突出贡献的医疗机构进行表彰。

(二)做好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服务

1.提高社区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和工作积极性。以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实施以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为考核标准的妇幼卫生工作资金分配方案。

2.加强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儿童保健手册的使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提高孕妇早孕建卡率,二、三级医院要做好孕妇接诊的信息录入。同时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按照孕产妇、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做好外来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

3.做好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之间的转诊沟通,重点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做好高危孕产妇的鉴别转诊和全程监护。

(三)畅通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绿色通道,发挥各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中心的作用,加强抢救中心与基层单位的联系沟通,保证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及时得到救治,保障母婴安全。

(四)继续加强各级产科建设和管理,强化助产技术服务等院内感染控制的规范、培训和督导,实现产科设置和服务的规范化,提高产科质量。对全市二级以上助产技术机构实施校验。

(五)定期开展辖区围产协作组活动,进行孕产妇死亡或危重病例讨论,推动产科技术水平的提高。

(六)根据《天津市新生儿死亡病例评审制度》,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进行新生儿救治讲座和典型病例讨论,整体提高新生儿救治水平,降低婴儿死亡率。

(一)继续推进12项免费惠民项目的实施,严格质量控制和环节管理,及时确诊,适时干预,提高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受益率。以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联合下发的《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资金分配办法》为指导,规范进行全市惠民项目。

(二)做好与教委、人口与计生、妇联等部门的协同合作,积极推进儿童肥胖干预、心理行为健康、视力保护、龋齿防护、生殖健康等项目的社会发动和健康促进,实现健康教育进课堂、进社区和部门信息共享。在全国率先推进学前儿童常规血压监测,20xx年实现全市托幼机构信息联网,在散居儿童系统管理的基础上,全面实现集体儿童的生长发育、营养摄入、健康状况的动态管理与监控。

(三)加强剖宫产控制,在物价、社会保障部门政策支持的基础上,将剖宫产率与产科执业校验管理相结合,确保剖宫产率的有效控制。

(四)实施《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20xx—20xx年)监测评估方案》。从政策环境、过程指标、项目绩效、人群满意度、社会影响、卫生经济学等方面综合评估项目工作,示范和引领妇幼公共卫生项目的高效率、高水平运行。

(五)和分析数据成果,形成众多高水平学术文章和调研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一)通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规范基层产科服务。

(二)做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以健康教育、个案咨询指导、免费进行叶酸水平监测、进行每日补服记录、全程结束结果反馈、分娩结局追踪等形式,提高目标人群的依从性。

(三)以国家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项目为契机,提高社区妇女保健服务能力。

(一)按照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津卫妇4号),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妇女安全。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严格执行中期引产手术的登记及上报规定,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

(一)强化妇幼常规报表质量,做好国家级、市级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统计和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二)完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妇科病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上报、统计和分析。

(一)制定天津市妇幼卫生健康教育规划,指导我市妇幼卫生健康教育事业发展。

(二)建立妇幼卫生健康教育队伍,每区县妇幼保健机构要有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参加市卫生局组织的统一培训。

(三)建立妇幼卫生健康教育示范基地。

(四)形成并完善妇幼卫生健康教育系列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