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
甲 方 :
乙 方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本着自愿互利、权益平等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奥帆赛场28#、29#地块高层住宅工程;
第二条 合作范围:基坑边坡支护工程,基坑周长约560米;
第四条 工程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验收规范》、《建筑工程地基处理规范》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规范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施工过程中基坑边坡稳定和安全。
第五条 合同价款:固定总价包死,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元整。
第六条 甲方驻现场代表为:宋 刚
第七条 乙方驻现场代表为:刘洪华
第八条 甲方工作
8.1 甲方负责提供水、电至现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8.2 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8.3 负责对乙方结算、付款。
8.4 负责及时安排土石方工程施工进度并协调交叉作业关系,确保施工工作面的及时提供。
第九条 乙方工作
乙方精心组织施工,就本合同合作范围内的工程向甲方负责。
9.1 及时做好各项施工机械、材料及施工人员的准备,确保按规定工期目标完成工作任务。
9.2 接受甲方管理,就工程施工期间基坑边坡的施工质量向甲方负责。
9.3 按照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质量和安全工作,自行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9.4 现场施工按照青岛市现行要求搞好现场文明施工。
第十条 质量与验收
乙方应认真按照现行相关标准、规范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检查检验,并对施工质量存在的问题按设计要求返工、修改,否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严格的按照青岛市现行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如果乙方对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不落实、不整改时,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与结算
12.1 工程款支付:乙方完成总工程量的50%(即完成基坑支护长度280米,工程造价61.5万元)时,甲方支付乙方已完成工作量的80%;全部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结束7日内,甲方支付至乙方合同价款的80%;余款在基坑回填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
12.2 结 算:
a、结算方式:固定总价。
b、结算价款: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元包干。
c、相关事宜: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凭乙方有效收据办理付款手续;支付尾款时,乙方提供有效发票。
第十三条 材料、设备、机具供应:全部由乙方供应,费用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工期:提前完工不奖;由于乙方原因,每拖后一天按照乙方结算
值的万分之三惩罚乙方。
14.2 质量:工程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不能保证基坑边坡的稳定和安全,无偿返工且工期不予顺延,承担工期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依法提请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合同订立时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就某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承包内容及方式
承包内容:
详见甲方提供基坑支护图纸(由于施工图纸造成塌方等损失甲方负责)。 承包方式:
包材料包设备包人工(甲方负责管理,所有材料费乙方负责,乙方免费配合甲方加盖印章及提供决算所需材料)
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单价合同270元/平方不含税金,按照甲方提供图纸约工程量 5000 平方(结算时按照实际喷射混凝土面积结算,预算造价 135 万元。(水电、白天钩机工作面由甲方提供并承担费用)
付款方式:
1、机械设备进场2日内付总价20%小计 10 万。
2、工程进度完成到喷射混凝土20xx平方付总价40%小计 20 万。
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甲方允许乙方机械设备退场付到决算总价97%。
4、余款3%基坑支护回填或乙方退场后3月内付清(时间以先到为准)
5、乙方委派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对质量、进度、安全、工程进度款支付。
四、合同工期。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施工规范执行。
六、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服从甲方指派的人员和监理的管理,文明施工。
2、乙方负责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安全、进度。
3、乙方确保按基坑方案施工,保证质量,如出现安全、质量问题乙方全权负责(除外部因素造成的如外部荷载基坑边线2米内堆放超过10吨构件、基坑四周管道及不明水源侵泡及雨水冲刷等)
4、乙方在签订合同后5天内组织完成人力、物力、机械设备进场等工作,保证甲方工作顺利开展、工期顺利进行。
5、乙方应对现场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文明管理,施工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医疗费用全部归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做好材料机具堆放等现场管理。
7、乙方只负责原材料(钢筋、水泥)复检、不负责锚杆抗拉拔实验费用。
9、施工结束后,乙方退场,如果属乙方基坑支护方案和施工问题造成的质量安全问题,造成塌方,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提供精准的地质勘查报告,现场实际施工地质情况跟地勘报告有不符,在保证安全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出方案变更。
2、甲方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现场施工所需的控制桩位和支护边线并负责其准确性、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3、甲方负责协调当地关系,确保乙方机械设备等顺利进场。
4、提供乙方施工临时场地。
5、基坑支护施工方案不得擅自更改,更改后造价另议。
6、甲方负责挖掘机基坑支护工作面10公分以外土方修坡及地面平整。
9、基坑四周安全围挡由施工单位完成,乙方不负责。
八、工程质量验收及退场
1、须按施工设计方案施工(详见施工图纸)乙方基坑支护喷射混凝土厚度满足设计要求、锚杆长度、注浆量等施工工序,严把质量关,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扣款,施工结束后无权提出扣款。
2、基坑支护结束,甲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验收,5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法组织相关人员验收,视作基坑支护验收合格.
3、基坑支护施工结束,虽未经验收甲方施工队伍对基坑底(清基槽、做垫层等)进行施工,视作基坑支护验收合格。
4、基坑开挖之前,主体施工单位及甲方严格复核基坑开挖基槽上边线准确性,乙方按照基坑设计坡度施工,满足设计要求,否则乙方负责。
5、甲方允许乙方机械设备及工人退场视作基坑支护验收合格。
6、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5个工作日组织人员、设备安全退场。
九、其他
1、基坑支护回填时甲方通知乙方对周转性材料(钢梁、锚头、锚具,脚手架等)在乙方保证安全前提下拆除,拆除周转性材料(钢梁、锚头、锚具,脚手架等)归乙方所有。
2、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工程结算依据。
3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款结清后失效。(签订合同负责人不是法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
日 期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工程续建项目基坑支护承包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3、长排水管泄水管制作、安装、引孔、搭架
4、边坡支护图纸内包含的全部内容及检测的配合工作。
二、承包方式及单价:
注:以上报价均不含税。
三、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其中锚杆工程为30日历天,坡面15日历天(以甲方通知进场二日后起计,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给予签证顺延)。机械要求:(1)锚体空压机90kw3台,合同签订后进场2台,一星期后再进1台;(2)坡面喷浆空压机:3台,进场时间按进度要求。有工作面的情况下,乙方要加大现场人员、机械的投入。
四、质量要求:严格按图纸设计变更和相关规范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如乙方施工的工艺及技术出现质量问题,导致验收及试验不合格,验收通不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计量方式:按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量,工程完成后一个月内结算。
六、付款方式:工程完成后付至工程量的50%,验收后付至工程量的85%,工程完成验收后三个月内付清。
七、甲方责任:
1、现场的三通一平及施工层面的土方(机械)开挖。(提供一个给水点和足够容量的电源)
2、提供施工的工程地质资料及施工图纸各一套。
3、提供基坑各剖面角点和控制标高。
4、协调各班组间的施工顺序,调解各班组间的关系。
5、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材料。
八、乙方责任:
乙方已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工期紧及现场情况和特点,并已充分熟悉施工图纸承诺投入足够的机具和人员进场施工,以保证满足甲方的总工期要求和节点工期要求。
1、严格按图纸、设计变更(若有)和相关规范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
2、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安全施工、安全用电、文明施工等),乙方对其班组人员的安全负全责,如有工伤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3、严格遵照甲方的进度计划,充分组织机具、人员进场施工,进场的机具必须申报甲方并登记造册,以便退场时方便放行,如不申报,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对质量缺陷和自身原因损坏的成品必须当日整改完成,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返工整改费用,需特别注意单重管旋喷桩质量,杜绝质量问题而产生漏水现象。
5、做好临近构筑物和临时设施的保护工作,不得随意破坏、私自拆移。锚杆施工前必须按甲方交底去操作,避免钻穿孔桩。
6、做好施工场地清理及材料的保护和回收整理工作,造成材料浪费由乙方赔偿。
7、做好施工过程中的隐检、验收工作,按规范做好并提交内业资料。
8、如需乙方提供岩土资质,无条件配合,管理费另加3%.
九、质保期:一年。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按节点时间延误一天处罚金壹仟元,如提前一天奖励1000元。
2、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给予签证顺延。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十二、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支付清后自行终止。
甲方:乙方:年月日:
基坑支护降水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基坑支护、降水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工程内容:
1.5承包方式:
1.6技术要求:
第2条工程图纸
2.1图纸提供日期:月
2.2图纸提供套数:平面图及基础施工图第3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3.13.2甲方驻工地代表的权力和职责
3.2.1联络甲乙双方单位,协商解决工程有关事宜;
3.2.2代表甲方实施权力和职责;
3.2.3监督现场施工质量;
3.2.4协调工程生产计划,确定施工变更;
3.2.5验收签证乙方工程技术资料;
3.2.6协调工程实施中乙方与有关部门和周邻关系。
3.33.4乙方驻工地代表的权力和职责
3.4.1联络甲方、协调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
3.4.2代表乙方实施权力和职责;
3.4.3协助甲方现场管理工作;
3.4.4负责协调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
3.4.5实施现场管理工作。
第4条工期
4.1开工日期:月
4.2竣工日期:月
4.3其中:打井工期天,降、排水维护日历天数天。
4.4在工程开工日期之后第基础土方开挖。否则,每延误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4.5由于风雨等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等非因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则双方商定的上述工期相应顺延。
下一页更多精彩“基坑降水施工合同样本”
基坑支护降水施工合同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翡翠华庭项目基坑支护及降水施工工程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责任、协作配合,确保主体工程质量及安全正常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翡翠华庭项目全部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2、承包范围:翡翠华庭项目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不含主要材料、施工水电费、税金等费用。
第二条发包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建筑物平面图、基础图、建筑物高程。
2、向乙方提供满足正常施工、运行所需要的场地、水电,并保证降水期间的正常供电,并承担水电费,负责协调降水主管道接入市政管网。
3、协调乙方与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4、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5、提供材料和材料堆放所需场所或场地。
第三条承包方义务
1、乙方应根据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与水文工程地质情况,依据甲方提供的总平图及建筑剖面等图纸,制定安全可靠、切实可行的基坑支护及降水施工方案,对方案的可靠性负责,基坑设计图纸以及经专家评审论证并在开封市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后的基坑支护方案(和基坑支护图纸)执行。
2、应严格按批准的方案施工,确保施工及降水期间的安全。
3、施工及降水期间,确保周围建筑物安全及市政设施的安全、卫生,因降水引起的周围建筑物出现的一切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4、满足基础施工的要求,保证基础安全及正常施工。
5、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归纳整理(有关检测费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材料及施工砂石比、混凝土试块、土钉抗拔实验等报告,由乙方提供。
6、服从甲方管理及监理单位的监督,对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施工中若因乙方原因(乙方施工不当操作或施工质量)发生工伤事故或对甲方、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必须严格按相关的施工规范要求施工,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和甲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经甲方和监理验收私自施工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处理,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损失责任。
8、施工完成后,按时拆除降水设备。
9、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10.乙方负责配合、协调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及检查。
第四条基坑支护及降水方案工程量
1、场区内全部的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达到施工条件,满足土建施工要求。
2、降水时间预计为60天,自年月日开始,年月日结束,降水10日达到基础开挖条件。
第五条费用
承包方式:工程价款总包干,一次性包死,基坑支护及降水总价款大写:壹佰零陆万元整,(1060000.00元)。无变更、无签证。
第六条付款方式
1、降水费用付款节点:
1.1工程基础开挖后,付已完工程量的70%,地下车库封顶后累计支付已完工程量70%,余款在工程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基坑降水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进场作业时间为准。其中基坑支护工程工期为60日历天;降水10日达到开挖条件。
1、降水管井运行开始时间以甲方和监理单位现场通知为准,管井的降水停止时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甲方、监理及施工方共同商定。
第八条违约责任:
2、因甲方原因而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期顺延的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顺延工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停工超过一周时,每延误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开始降水10天后达不到开挖条件,乙方向甲方赔偿损失元,超出15天达不到开挖条件,乙方无条件退场,甲方不予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3、由于乙方原因受到甲方、监理方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停工、返工处罚,工期不予顺延;
4、若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施工单位应无条件返工至合格,并经甲方、监理方联合验收认可;因降水引起的周围建筑物出现的裂缝等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5、甲方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逾期不支付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施工费的5‰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当地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双方同意选择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两份。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人(盖章):委托人(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