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范文网

员工规章制度培训心得(优秀18篇)

时间:2023-12-23 15:15:23 作者:纸韵

在现代社会中,各个组织和机构都会制定一些规章制度,以确保员工和成员的行为符合规范,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下面是一些规章制度适用范围的界定方法,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示。

员工培训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以提高员工素质,不断为各岗位培养和输送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教育培训体系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新员工岗前统一教育培训;

二、岗前培训。

第三条、新录用员工报到后应接受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岗前培训,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加。培训结果将作为今后定职定级的参考。

第四条、岗前培训的目的:

1.使员工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目标、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尽早融合到员工队伍中去,顺利开始其职业生涯。

2.使新员工尽早掌握工作要领和工作程序、方法,达到工作质量标准,完成岗位职责创造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个人收人的条件。

第五条、岗前培训的内容:

1.讲解公司历史、现状、经营范围、特色和奋斗目标;

4.介绍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辅导使用办公设备;

5.解答疑问;

6.组织撰写心得体会及工作意向。

第六条、专业技术性要求较强的岗位,由部门经理根据需要另行组织岗前专业培训。培训计划及结果报行政部备案。

三、在岗培训。

第七条、在岗培训的目的:

2.减少工作中失误、工伤事故和灾害的发生,降低失误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人身安全;

3.减少员工工作中的消耗和浪费,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合作精神,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气氛。

四、附则。

第八条、本条例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xxxx年1月1日起实施。

培训机构员工规章制度

教师必需保证上课时间、上课精力和上课质量。

第二章细则。

第一条培训中心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一休息,周二至周日上班。

第二条教师在6月至次年3月实行每天10小时工作制;3月至6月实行每天9小时工作制。

第三条教师每天出勤实行打卡制,每天打卡三次,分别为7:55;12:55;17:25。每次必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找人代打,如有发现舞弊代替打卡者,将对双方做出每人罚款500元的处罚处理。

第四条教师每天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应在上课前5分钟到教室组织学生上课,否则算迟到。教师上课迟到5分钟以上者扣工资50元,迟到10分钟以上者扣工资100元,迟到半小时以上者扣除当日工资的'50%+100元。

第五条教师旷课一天(上午、下午、晚上)扣除当日工资+200元。

第六条请事假者必须报请上级批准,批准后方能给假。请事假者根据请假时间按小时工资进行扣除,每月的请事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2天即20个小时。

员工培训的规章制度

一、目的:

1.使新入职员工熟悉和了解公司基本情况、相关部门工作流程及各项制度政策,能够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增强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2.帮助新入职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了解工作职责,投入工作角色,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新入职员工、转岗员工、内部晋升员工,以下统称为新员工。

1.人力资源中心:

1.3入职两个月内:组织《新员工培训班》,进行企业文化、职业化课程等现场培训及考试。

2.用人部门:

2.3入职3个月内:培训新员工岗位基本专业知识、技能,传授工作程序及方法,介绍关键工作指标。安排新员工按时参加《新员工培训班》。

四、入职培训流程。

2.培训主管在新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后带领新员工到用人部门,介绍本部门同事及办公室工作环境;指导新员工在电脑上学习新员工入职培训相关内容详见:《附件1:新员工入职培训大纲》,并在入职当天17:00,对新入职员工进行笔试。

5.在新员工入职15天后,用人部门负责人及指导人员在对新员工学习进度进行评价,并在《附件2:新员工培训学习计划》做记录,之后将表格交人力资源中心培训主管归档。

3.人力资源中心应建立完整的《入职培训学习卡》,对员工入职后的所有培训记录备案。

一、培训目的:

为使新员工在入职前对公司的企业文化有一个全方位的了解,做好心态调整,尽快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掌握工作要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以及成为优秀员工需要具备的专业素质、责任感、职业信用、专业精神。特制定该管理规定。

二、培训期间:

新员工入职培训期1个月,包括2—3天的集中脱岗培训及后期的在岗指导培训。人力资源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培训日期。

三、培训对象:

公司所有新进员工。

四、培训方式:

1、脱岗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采用集中授课及讨论、参观的形式。

2、在岗培训:由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其已有的技能与工作岗位所要求的技能进行比较评估,找出差距,以确定该员工培训方向,并指定专人实施培训指导,人力资源部跟踪监控。可采用日常工作指导及一对一辅导形式。

五、培训教材:

《员工手册》。

六、培训内容:

1、企业概况:公司历史、现状以及在行业中的地位与经营理念、公司企业文化、未来前景、组织机构、各部门的功能和业务范围、人员结构、薪酬福利政策、培训制度、历年重大人事变动或奖惩情况介绍以及新员工关心的各类问题解答等。

2、员工手册:公司规章制度、奖惩条例、行为规范等。

3、入职须知:入职程序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

4、财务制度:费用报销程序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以及办公设备的申领使用。

5、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知识、设备安全知识及紧急事件处理等。

6、实地参观:参观公司各部门。

7、介绍交流:介绍公司高层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骨干与新员工认识并交流恳谈。

8、在岗培训:服务意识、岗位职责、业务知识与技能、业务流程、部门业务、周边关系等。

七、培训考核:

培训期考核分书面考核和应用考核两部分,脱岗培训以书面考核为主,在岗培训以应用考核为主,各占考核总成绩的50%。书面考核考题由各位授课教师提供,行政人事部统一印制考卷;应用考核通过观察测试等手段考查受训员工在实际工作中对培训知识或技巧的应用及业绩行为的改善,由其所在部门的领导、同事及人力资源部共同鉴定。

八、效果评估:

行政人事部通过与学员、培训负责人直接交流,并制定一系列书面调查表进行培训后的跟踪了解,逐步减少培训方向和内容的偏差,改进培训方式,以使培训更加富有成效并达到预期目标。

九、培训工作流程:

1、行政人事部根据新入职员工的规模情况确定培训时间并拟定培训具体方案。

2、行政人事部负责与各相关部门协调,作好培训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经费申请、人员协调组织、场地的安排布置、课程的调整及进度推进、培训质量的监控保证以及培训效果的考核评估等。

3、行政人事部负责在每期培训结束当日对学员进行反馈调查,填写《新员工入职培训反馈意见表》,并根据学员意见七日内给出对该课程及授课教师的改进参考意见。

4、新员工集中脱产培训结束后,分配至相关部门岗位接受在岗培训,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指导人实施培训并于培训结束时填写《新员工入职培训记录表》报行政人事部。

5、行政人事部在新员工接受上岗培训期间,应不定期派专人实施跟踪指导和监控,并通过一系列的观察测试手段考查受训者的实际工作情况,以评估培训结果,调整培训策略和培训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新员工更好地理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加快融入公司氛围,熟悉工作岗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新员工是指新进公司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为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他相关单位(部门)为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协助管理部门。

第二章内容与程序。

第五条所有新员工均须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无特殊原因不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原则上不予转正。

第六条新员工入职培训周期为3-6个月,主要包括集中培训和试用期岗位实习培训两项内容。

第七条集中培训主要内容为:公司基本情况及产品介绍、发展历程及企业管理理念、组织架构与基本规章制度、管理制度体系与质量管理体系介绍,以及实地参观精品楼盘等。

第九条试用期岗位实习培训主要内容为:本岗位的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工作规范、要求及注意事项等。

第八条在本公司的集中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和实施,主要采用集中授课及讨论、参观的形式进行,培训周期原则上为2天。在集中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联络与沟通,并作好相应安排。

第十条新员工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对新员工已具备的岗位知识和已掌握的岗位技能进行必要的了解和评估,找出差距,并确定其试用期间的实习培训重点。

第十一条试用期岗位实习培训主要以岗位实践为主,并由所在单位(部门)安排辅导员进行辅导,具体按《新员工辅导员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新招聘的部门负责人和工程系统岗位的人员,在实习培训期间还应安排至绿城集团的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进行2-3周的岗位实践,具体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联络和安排。

第十三条如需安排至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的,人力资源部应会同新员工所在部门对培训时间、岗位、内容及要求等进行沟通,并提前一周将《实习培训需求表》提交实习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以便实习单位安排针对性的培训。

第三章效果评估与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集中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笔试、口头提问、面谈等形式对新员工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第十七条在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的实习培训期间,新员工须提出不少于10个有关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问题,向有关人员请教,尽量找出答案并在《实习培训提问清单》作好记录;在实习结束后,《实习培训提问清单》经实习培训部门负责人审阅后,交新员工所在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实习培训期间,新员工应做到以下几点: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虚心好学,多问多练,认真完成实习培训任务;

2、做好工作笔记,培训结束后由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审阅;

3、培训结束时须完成实习培训总结或指定的专项报告。

4、遵守培训期间的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实习培训结束后,实习培训责任人应通过口头提问、面谈等形式对新员工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填写《实习培训情况反馈表》交新员工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条新员工入职培训期结束后,新员工须写出书面总结,交新员工辅导员及部门负责人审阅,并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参加实习培训人员培训期间的相关费用由所在公司承担。

第二十二条在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的实习培训期间,派出单位应向实习单位支付50元/工作日的培训费,由实习单位用于奖励培训责任人及培训部门。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员工培训规章制度

第1条为了切实提高医院的后勤保障质量,更好地向一线医疗岗位提供优质服务,有计划地通过授课培训、观摩实践、典型引导、评比考核等手段提高后勤服务岗位的职工素质,实现统一服务思想,丰富管理知识、提升保障技能、打造高素质保障队伍的目标,结合我科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1条按照要求参加培训,是本职工作的一部分。后勤服务监管科所有在岗员工,不分工种、性别、年龄、民族、政治面貌、有无编制,都应按照要求接受教育培训,积极提升工作能力。

第2条教育培训计划的制订应本着“年初有计划,岁末有总结”的原则,系统地、有计划地安排。对年度教育计划的安排和临时调整,应报请科室负责人同意。

第3条教育培训的师资来源,以培养内部骨干员工做为储备师资为主,外聘或外借师资为辅。

第4条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四项要素的落实,即:时间、场地、

人员、授课内容。科室负责人应对所每次培训的具体内容负责,做到“课前审教案,课中参与听,课后有讲评”。

第5条教育培训中执行考勤制度,无正当原因不得旷课、迟到、早退。

第6条教育培训要结合考核制度,促进员工对重要的培训内容及时掌握。

第7条后勤服务监管科对员工的培训分为入职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等。以上培训类别根据需要,再各阶段工作中进行安排。

第8条培训内容总体上包括:对后勤服务思想意识的培训;对后勤管理知识的培训;对后勤保障技能的培训;对后勤骨干队伍的培训。以上内容根据需要,在相应的培训过程中进行安排。

第9条入职培训

1.所有新进人员均应在报到后3天内开始接受入职培训。

2.入职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一般性基础培训和具体岗位实务培训两个方面。一般性基础培训包括后勤服务监管科简介、组织结构及职能分布、人事规章制度等。同时配合精神教育,使新进员工认知后勤,遵守各项制度,兢兢业业工作。

具体岗位实务培训是指对其所要上任岗位的安全生产知识、劳动防护、岗位技能、职责要求、工作流程、职位权限与工作内容的培训。

第10条在岗培训

1.员工培训计划的制定

每年年初进行在岗培训内容包括:

(1)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学习;

(2)职业道德教育;

2.所有员工均有接受在岗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3.后勤服务监管科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组织统一学习培训。

4.在岗培训一般采取内部培训方式,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并制作相关档案记录、保管。

第11条转岗培训

1.员工岗位在后勤服务监管科内部调动时,应进行转岗培训。

2.转岗培训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转出方的岗位交接工作。二是转入方的入岗培训。分别由相关班组组织实施。

本制度自20--年11月起执行。

培训机构员工规章制度

1、使新进员工熟悉和了解公司基本情况、相关部门工作流程及各项制度政策,增强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2、使新进员工能够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增强作为企业人的意识。

3、帮助新进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投入工作角色,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

4、使新进人员深切体会到公司的宏伟目标,激发其求知欲、创造性,不断充实自己,努力向上。

第二条:适用范围。

1、凡本公司新进员工必须接受本公司举办的入职培训,悉依本制度实施。分公司新进员工入职培训制度另行制定。

2、本制度所指新进员工包括新进间接员工、直接员工及其他认为应该接受培训的员工。

第三条:入职培训的内容。

1、公司概况及企业文化。

2、品质管理知识。

3、消防、安全制度。

4、公司劳动纪律、《员工手册》等各项人事制度。

5、相关部门组织架构及作业流程。

6、业务知识与业务技能。

7、参观生产线(视实际需要)。

第四条: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新进员工名单,对于间接员工,原则上每月开班2次,员工接受公司入职培训时间为1天。直接员工接受公司入职培训时间为半天,培训发展中心随时提供入职培训。

第五条:对于新进员工的入职培训,按照工作环境与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

1、公司入职培训。

2、各部门入职培训。

3、实地训练。

第六条:公司入职培训的重点是:

1、公司历史、现状及发展前景介绍。

2、企业文化宣导、组织目标、组织架构讲解。

3、公司质量目标、品管知识、环保知识讲解。

4、公司人事政策及保密制度。

5、消防、安全制度。

第七条:各部门入职培训的重点在于业务工作与实际操作技术的培训,其重点如下:

2、每天例行作业及可能的临时任务。

3、从事未来工作的业务知识、技能与方法。

4、各部门要求掌握的'其他知识与技能。

第八条:公司入职培训讲师由相关部门主管推荐并经部门主管和培训发展中心审核合格后担任。

第九条:各部门入职培训负责人由部门主管确认,必须有丰富的经验,并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能。

第十条:实地训练即在部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尝试从事即将开展的工作,指导者应协助受训者完成工作,并随时指出其注意事项及应改进的地方。操作员工实地训练时需佩带训练证。

第十一条:为有效达到教育训练的目标,应酌情安排、灵活制定教育训练计划,并严格予以实施。

第十二条:为保证入职培训目标的实现,在公司入职培训结束后,培训发展中心必须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继续接受下一次入职培训,直至考核合格。

第十三条:公司入职培训考勤规定。

1、培训发展中心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人员名单在培训前2—3天在公司内部网络及公告栏中发放培训通知及确认培训人员。同时各部门培训联络员及文员有责任将培训通知告知部门受训人员。

2、培训发展中心必须严格入职培训考勤,所有受训人员须在上课前签到确认并领取培训讲义。

3、确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及中途缺课者应在培训次日前持有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的说明,否则将作迟到、早退论。

4、确因工作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来参加培训者,应在培训前持有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的说明,否则将作缺勤论。培训发展中心将安排其接受下一次培训。

5、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及中途缺课者,将作缺勤、迟到、早退论处,并书面告知其部门主管。培训中心仍将安排其参加下一次入职培训。

6、凡未经部门最高主管批准而不参加入职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转正。

7、入职培训是每一位新进员工必须参加的培训项目之一。各部门主管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培训发展中心,确保员工能够按时参加入职培训。

第十四条:培训发展中心应建立完整的入职培训档案,并能体现在个人培训档案中。各部门入职培训由部门自行组织,并保存培训纪录。培训中心将不定期进行跟踪、检查,以保证部门入职培训的有效进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为程序文件的补充。

第十六条: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附件一、公司入职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表。

一、部门入职培训反馈表。

二、入职培训处理意见。

员工培训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提高员工素质,满足公司发展和员工发展需求,创建优秀的员工队伍,建立学习型组织。

第二条通过不断提高员工的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能动性,使员工达到实现自我的目标。

第三条公司的培训制度与员工的职业生涯设计相结合,促进公司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考评等,均依照本制度办理。

三、培训原则。

第一条经常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学习和培训。

第二条预先制订培训后期要求达到的标准。

第四条参加培训者能从培训中有所收获。

第五条采用适当的培训方式、方法、培训方式要力求多样化。

第六条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采取不同培训方式。

第七条通过培训为员工提供晋升机会。

第一条人事办公室负责培训统筹、规划。

第二条各单位负责人协助人事办公室进行培训的实施、督促,同时在公司整体培训计划下组织好本单位内部的培训。

第三条培训结束后,受训人员即时上交《员工培训记录表》(见附表一)至人事办公室。人事办公室开展评估工作,以判断培训是否取得预期的效果。

五、培训分类。

第一条内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体员工。

2、培训目的:依靠公司内部有专业特长和有经验员工的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公司内部资源,加强内部的沟通与交流,在公司内形成互帮互助的学习氛围,并丰富员工的业余学习生活。

3、培训内容:公司内部手册集学习、公司技术类、市场类、管理类、礼仪类等多个方面及员工感兴趣的业余知识、信息等。

4、培训形式:在公司内部以学习行业知识相关书籍、召开讲座或研讨会、交流会的形式进行。

第二条外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体员工。

2、培训目的:依靠外部专家力量,提升员工在本职工作上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技巧,以增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训内容:

(1)常规实用性培训——涉及行业专业技术知识、管理方法、生产运营等;。

(2)适合高层领导的培训——含企业战略性、发展性等内容;。

(3)个人进修方面的培训——如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认证等。

4、培训形式:参加厂家培训、相关部门要求的培训,请外部讲师在公司内部授课或外派培训。

六、培训方法。

第一条讲授法:属于传统模式的培训方式,培训讲师系统地向受训人员传授知识。

第二条多媒体教学:利用现代化多媒体设备进行辅助教学。

第三条会议培训法:这是一种双向沟通的培训方式,有助于培训讲师了解学员对培训效果的掌握程度。

第四条案例研究法:通过选择有关实例,并说明各种情况或问题,让受训者通过工作经验和所掌握的知识技能,寻求解决之道,目的在于鼓励受训人员思考。

第五条角色扮演法:能够激发学员解决问题的热情,增加学习的多样性和趣味性。

第六条示范培训法:这种培训方式是指运用幻灯片、影片或录像带等方式进行工作示范或训练活动。

第七条情景模拟训练:把参训人员划分成若干小组,每组承担不同的任务,它能让所有学员都参与到培训中来,同时还能提高学员的团队意识。

第八条户外培训:是一种在室外进行学习、练习或模拟活动的方法。

第九条工作轮换法:是一种在职培训方法,让受训者在预定的时期内变换工作职位,使其获得不同职位的工作经验。

七、培训管理。

第一条费用管理。

1、由人事办公室依据培训计划对培训经费做统一预算,并根据实际实施情况定期调整;。

2、培训费用的审批权限限制在副总经理及以上;。

3、所有培训费用的报销均需提供完整的《员工培训费用审批表》(见附表二),作为报销费用的凭证。

第二条出勤管理。

1、所有培训一经报名确认,受训人员须提前做好安排,除特殊原因外,应准时参加;。

3、对无故不参加培训,公司将给予行政或经济上的处罚。

第三条培训记录。

1、培训相关资料(包括教材、教案、证书等)必须在人事办公室备份存档;。

3、员工外出培训须履行签订《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协议》(见附表四),以确保员工圆满完成培训学业,并按时返回公司工作。此管理协议由人事办公室存档。

第一条培训期间或培训结束后,人事办公室负责组织多方面、多角度的'评估活动,并将评估结果记录存档。

第二条培训评估的考核结果将与绩效考核挂钩,员工接受培训的情况将列入员工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其培训考核的成绩、成果将按照一定的核算方式计入绩效考核的汇总评估结果。

第三条员工培训的结果同时也作为各单位负责人的绩效考核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指标之一。

九、培训的奖惩规定与标准。

第一条对于培训效果佳,培训后员工业绩整体有明显提高的培训师,公司应给予奖励。

第二条对积极参加培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在工作岗位上业绩突出者,公司应给予奖励。

第三条对培训课堂表现差、培训后考核成绩差、工作业绩无提高者,公司应给予惩罚。

第四条奖惩标准,应根据情况由各单位负责人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十、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二条本制度由人事办公室负责执行、解释及修订。

培训机构员工规章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班期间,因公因私外出者,应向学校有关领导说明情况,报以方位,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假或续假。

二、办公期间不串岗、不闲聊、不干私活、不大声喧哗、不看与教学无关的书报,认真备课和批改作业。

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穿戴整洁、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相互尊重,每周一准时参加每周的升旗仪式。

四、严格执行三表,按时上下课、不拖堂、不随意调课,移动电话不得带进课堂,在授课中途不出课堂(因病除外)。

五、预备铃响,及时到达教室门口,目视学生;上课铃响后,师生互致问候。在教学活动中,态度和蔼,亲切大方、精神饱满,不坐着上课、不接电话、不接待客人,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六、保持校内清洁卫生,不乱抛杂物,不随地吐痰,办公桌上的簿本要堆放整齐。

八、组织好每一节课的教学,保证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良好秩序,尤其是需要变换上课地点的课,教师要提前组织学生到位。

九、加强学生的.卫生教育和管理,任课老师保证上课期间的教室卫生。

培训机构员工规章制度

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服从上级,听从指挥。2.维护公司形象,树立职业道德,保守公司机密。3.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杜绝是非。

4.尊老爱幼,不欺瞒,不抱怨。

1.公司内部有职位干部或主管要以职位称呼。

2.应使用标准普通话及礼貌用语,相互热情友好打招呼。3.办公室门不得关闭,不得在办公室内用餐,吃零食。4.办公室内不得大声喧哗。

5.办公室内应保持整洁,下班离去应放好桌椅并清理干净桌面,并关好门窗及饮水机。

6.勤俭节约,爱护公共财产及工作环境,保持办公室清洁卫生。7.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吸烟。

8.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出总经理室,财务室。三、接待规范:

1.有人到访应主动热情接待并问其姓名、单位及来访意图,向相关人员报备后灵活处理。

2.如果相关人员不在,应向来访者问其具体事项及联系方式并作好记录。

3.如果来访者与公司领导有约,应征得领导同意后将人带入指定会谈地点。

4.来访者离开时,应主动将其送至电梯门口。

5.如遇咨询者,应提供详细的、确切的相关资料。如不知详情,应请具体人员予以解答。四、电话礼仪:

1.铃声响起两声后必须接起。

2.接起电话后需亲切地使用“您好,贝特教育”问候对方,并耐心的'帮其解决问题,如不能自行解决需将电话转给主管。

3.电话机旁必须准备好纸笔,如对方所询之人不在,需详细地记录下对方的姓名,电话及来意,并给予转达。

4.不得对着话筒大声喧哗,不得与来电者争吵,不得将他人电话号码随意告诉来电者。五、着装要求:

1.日常办公:(女员工)应着正装并化淡装,优雅大方,不得穿过于紧身、暴露、另类衣裤或凉拖鞋,不得浓妆艳抹。(男员工)应着正装,西服、衬衫、领带,整洁大方,头发简短干净,不得穿短裤,凉鞋。

2.周末上课及名项活动全体教师着装轻便、大方、得体、利于教学,活动。

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培训

四、中心统一招生结束后,各培训班可根据自身情况自由开班;。

五、各培训班必须及时地向中心反馈培训班信息;。

六、各培训班必须严格组织考核,合格者方能顺利结业;。

七、各培训班上课内容由各培训班负责人与培训班指导老师协商决定;。

八、培训班负责人对其他培训班的观摩与交流由各培训班负责人自行商讨决定;。

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培训

四、学员应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保持校园清洁卫生;。

五、爱护教学设备,无故损坏要赔偿;。

六、关闭个人通讯工具,如有特殊情况应置于"振动"档;。

七、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按时完成作业;。

八、不迟到早退,不随便进出课堂,教室内不接打电话;。

九、学员专心听讲,认真记录;。

员工安全培训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条安全管理小组。

(一)安全管理小组为公司安全管理机构。

(二)安全管理小组组成成员。

组长:总经理组员:副总、总工程师、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安全管理小组主要职责。

(二)负责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实;

(三)出现安全事故,及时组织人员对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拟订可行性处理方案;

(四)组织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大检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条人身安全的最高责任人为总经理及各部门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对员工的人身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四章员工人身安全事故预防。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

(1)由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及操作工的培训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动力设备部负主要责任,生产部门负次要责任。

(2)由于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生产部门负主要责任,动力设备部负次要责任。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配电房、用电管理制度,机械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安全网络图并落实相关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制定重点设备及区域的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四)各部门必须有专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每月不少于两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

员工培训管理规章制度

通过加强培训考核管理工作,增强员工的学习意识,提高培训效果。

均豪公司全体员工。

3.1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总部及项目部助理级别以上人员范畴内各类培训考核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3.2各项目部负责对项目部内部助理级别以下人员培训考核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5.1培训要求分类。

5.1.1组织培训的主管部门在制定培训计划时,根据培训课程的要求,须在培训计划"要求"一栏中予以注明。

5.1.2按培训层次的需要,可分为三种:了解、熟悉、掌握。

5.1.2.1了解:知晓即可,在工作中允许查阅或借助相关资料的课程。

5.1.2.2熟悉:应做到熟练清楚,在实际工作或操作中不允许查阅资料即能灵活运用的课程。

5.1.2.3掌握:应能充分支配或运用的理论、原则和技术的课程。

5.1.2.4"了解"的培训内容不需要进行考核;"熟悉"、"掌握"内容必须进行考核。

5.2考核方式。

5.2.1可采取笔试、口试、实际操作三种形式。

5.2.2试题制定要本着与培训内容相符的原则,由授课教师确定试题。

5.2.3题型类别分为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实际操作六种,可根据需要进行选择。

5.3考试实施。

5.3.1笔试。

5.3.1.1培训考试应在培训课后五日内完成,逾期视为岗位培训合格率不达标。

5.3.1.2考试由培训组织部门实施,笔试试卷应由授课教师出具,并指定监考人。

5.3.1.3考试前,由监考人清点考试人数,并讲明注意事项、考试纪律、考试时间。

5.3.1.4考试结束后,监考人收回试卷并清点无误后,送交阅卷人。

5.3.1.5阅卷由授课老师担任。阅卷人须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进行阅卷工作。

5.3.1.6试卷用红色标注错误分值。卷面总分登记在试卷右上角的分数栏内。

5.3.1.7阅卷人将阅过的试卷送交本级培训主管人员。

5.3.2口试及实操。

5.3.2.1由授课教师按口试试题、实际操作题直接进行考试。

5.3.2.2考核结果填写在《考核成绩单》上,并注明考核方式。

5.3.2.3主考人将《考核成绩单》送交本级培训主管人员。

5.4成绩登记。

5.4.1各级培训主管人员负责根据试卷成绩填写笔试《考核成绩单》,依据笔试、口试、实操的《考核成绩单》进行登记注册。

5.4.3登记注册按《执业资格培训证书管理制度》执行。

5.5资料存档。

5.5.1行政人事部、项目部要按照公司《培训档案管理规定》做好试题、《考核成绩单》的归档工作。

5.6注意事项。

5.6.1口试及实操的考核成绩只应用于员工日常培训的考核,在《执业资格培训证书》的日常培训登记栏注册。

5.6.2《执业资格培训证书》中的岗位资格培训登记栏内,登记的必须为笔试考核成绩,口试及实操的考核成绩不用于岗位资格培训。

5.6.员工参加新入职员工培训的笔试考核成绩记入日常培训登记栏内。

公司行政总监。

《档案管理规定》。

《考试成绩单》。

《职业资格培训证书》。

员工安全培训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市区以外的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专业队伍扑救为主、专群结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的森林防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由本级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指挥长,政府有关部门、当地驻军、武装警察部队、森林航空消防机构等组成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同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其编制核定和人员配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由分管负责人担任指挥长,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预防、扑救和基础保障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参加森林火灾保险,提高抵御森林火灾风险的能力。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森林防火工作。

第八条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村(居)民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森林防火组织,制定村规民约,组织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签订联防协议,建立联防机制,做好责任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负责其经营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森林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

第九条相邻行政区域的人民政府应当确定森林防火联防区域,建立联防组织和联防制度,共同做好联防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十条边境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防御境外山火入境,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土生态安全。

第十一条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森林火灾的预防。

第十二条每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为全省森林防火期,3月1日至4月30日为全省森林高火险期。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特殊情况发布命令,调整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险期。

州(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火灾发生规律,调整森林防火期、森林高火险期,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特点及危险程度划定森林防火区、森林高火险区,并向社会公布。

森林高火险期内,森林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森林火险预警监测及信息发布系统,加强森林火险气象自动监测站建设,提高森林火险天气预报、警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

县级以上气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信息,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开展森林火险预警、森林火灾监测、林区防雷、人工增雨的科学研究。

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公共媒体应当根据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要求,无偿向社会播发或者刊登森林火险天气预警预报信息。

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按照森林火险天气预警预报,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森林防火区设置火情瞭望台(塔),开设防火隔离带和营造生物防火隔离带。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以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素质,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新闻、广播、电视、文化、教育等单位应当采取各种形式,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设置森林防火宣传牌、警示牌,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

每年12月为森林防火宣传月。

第十七条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指导下,按照森林防火的计划烧除规程,实施计划烧除和清除林内可燃物。

第十八条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开展旅游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防止野外违规用火。

森林防火期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被监护人野外用火、玩火。

第十九条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从事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甘蔗地、秸秆、牧草地,烧荒烧炭等野外农事用火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居)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

经批准进行野外农事用火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森林火险等级在三级以下(含三级);。

(二)有专人监管用火现场;。

(三)用火后彻底清灭余火;。

(四)有其他必要的防火措施。

第二十条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进行计划烧除、炼山造林、勘察、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符合森林防火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吸烟、烧纸、烧香;。

(二)烧蜂、烧山狩猎;。

(三)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

(四)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

(五)焚烧垃圾;。

(六)其他非生产性用火。

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因民俗活动需要特殊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森林防火期内,禁止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

森林防火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森林防火区设立临时性的森林防火检查站,执行检查任务的人员应当佩戴专用标志,对进出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对携带的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实行集中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监、工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森林防火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和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护林员,并明确森林防火责任区域。护林员履行以下森林防火工作职责:

(一)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安全知识;。

(二)巡护森林,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及时制止并协助查处违反规定的野外用火;。

(四)及时报告森林火情;。

(五)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护林员在执行森林防火任务时,应当佩戴森林防火标志。森林防火标志式样由省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办公室统一确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第二十五条在森林防火区架设输电线路、电信线路和铺设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等,产权单位应当采取防火措施,并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第二十六条在森林防火区依法开办工矿企业、设立旅游区或者新建开发区的,应当将森林防火设施的建设纳入规划方案,在开工前报当地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在项目竣工时通知审核部门共同参与验收。

工程造林或者成片造林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森林防火设施和防火林带与该造林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和侵占森林防火通道、标志、宣传碑(牌)、瞭望台(塔)、隔离带、设施设备,不得干扰依法设置的森林防火专用电台频率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八条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办公室应当配备森林防火专用车辆和专用电台。

森林防火专用车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

森林防火专用车辆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及行人应当让行。

在森林防火期,执行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任务的森林防火专用车辆通过收费公路、桥梁、隧道等时,免收车辆通行费。

第三章森林火灾的扑救。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特点制定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应急演练,建立应急值守、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科学扑救森林火灾。

森林防火区内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当地实际制定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具体方案,做好自防自救工作。

第三十条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森林火险区划等级的要求和森林防火发展规划,组建与森林防火任务相适应的森林火灾专业扑火队,配备专业装备。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应当组建森林火灾专业扑火队,负责扑救责任区内的森林火灾。

州(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森林防火区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托本地其他应急救援力量组建森林火灾应急扑火队,配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负责初发森林火灾的扑救。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扑火指挥员、专业扑火队和应急扑火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防火扑火物资,保证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需要。

第三十二条全省森林火警电话为12119。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接到报告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立即核实情况,并迅速处置。

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全天值班制度,森林火灾专业扑火队实行24小时全天执勤、备勤制度。

第三十三条森林火情信息由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归口管理,抄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对下列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告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办公室:

(一)国界两侧5公里以内的森林火灾;。

(二)受害森林面积5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三)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居民区(点)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五)12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面山的森林火灾;。

(七)省、州(市)交界地区的森林火灾;。

(八)需要省级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第三十四条扑救森林火灾时应当优先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扑火人员安全保障措施。

参加火灾扑救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统一指挥。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在发生森林火灾需要启动应急预案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时调集应急人员、物资、装备参加救援,统一指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在森林火灾现场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

第三十六条发生森林火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第三十七条发生下列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一)国界两侧5公里以内的森林火灾;。

(二)较大的森林火灾;。

(三)威胁居民区(点)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四)6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五)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国有林场发生的森林火灾;。

(六)城镇面山的森林火灾;。

(七)乡、镇以上行政交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八)需要上级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第三十八条发生下列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地州(市)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现场,督促、指导或者指挥扑救。

(一)国界两侧5公里以内的森林火灾;。

(二)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

(三)12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发生的森林火灾;。

(五)城市面山的森林火灾;。

(六)县级以上行政交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第三十九条开展森林航空消防的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航空消防协作机制,负责协调解决地空配合的有关事项。

第四十条扑救森林火灾应当以专业扑救队伍为主要力量,不得组织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人员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第四章灾后处置。

第四十一条森林火灾等级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具体划分标准按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森林火灾扑灭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扑救情况、物资消耗、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进行调查和评估,形成调查报告,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调查报告,确定森林火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依法处理。

第四十三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参加扑火的,扑火期间人员工资、差旅费等由其所在单位支付。

农民、无固定收入的城镇居民参加扑火期间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费,由肇事单位或者肇事个人支付。起火原因不清的,由起火单位支付;火灾肇事单位、肇事个人或者起火单位确实无力支付的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支付。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先行支付。

第四十四条森林火灾信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行政交界地区森林火灾信息由共同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重大森林火灾信息由省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发布。

第四十五条对因扑救森林火灾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医疗保障、抚恤;符合烈士条件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办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区内有下列行为之一,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对个人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经批准野外农事用火,但不符合相关要求的;。

(四)未经批准实施计划烧除、炼山造林、勘察、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等野外用火的;。

(五)吸烟、烧纸、烧香的;。

(六)烧蜂、烧山狩猎的;。

(七)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的;。

(八)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

(九)焚烧垃圾的;。

(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

(十一)其他野外违规用火的。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破坏和侵占森林防火通道、标志、宣传碑(牌)、瞭望台(塔)、隔离带、设施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对个人可以处500元以上__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用火、玩火引起森林火灾造成损失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条例自__年5月1日起施行。12月3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同时废止。

公司员工培训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以适应企业的快速发展,结合公司的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与教育培训管理方面有关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条公司成立教育培训中心。总体负责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公司教育培训中心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教育培训中心聘任专职教师、兼职教师若干名。负责培训教学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六条培训计划的拟定

1、部门依照培训实际需要,拟定“培训计划上报表”,送培训中心审核,作为培训实施的依据。

2、培训中心应就各部门所提出的培训计划汇编“年度培训计划汇总表”,呈报人力资源部领导审核。

3、各项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于定期内,填写:“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审核后,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

4、临时性培训课程,也需要填写“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审核后实施。

第七条培训的实施

1、培训主办部门应依“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期实施并负责培训的全盘事宜,如培训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讲师及受训单位等。

2、如有补充教材、讲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原稿送培训中心统一印刷,以便上课时发给学员。

3、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测试,由主办部门或讲师负责监考,测试题目由讲师于开课前送交主办部门。

4、各项在职培训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培训中心应确实了解上课,出勤状况。

5、受训人员应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6、培训中心应定期召开总结会,以评估各项培训课程实施成果,并纪录,送交各有关单位参考予以改进。

7、各项培训的测试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列席者,一律以零分算。

8、培训测试成绩,列入考核及升迁的参考。

第八条培训成果的呈报

1、每期培训结束后一周内,讲师应将学员的成绩评定出来,登录于“培训测验成绩表”,连同试卷送人力资源部,以建立个人完善的培训资料。

2、主办单位应于每期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填报“培训结报表”及“讲师钟点费用申请表”,连同“成绩表”及“培训评估表”,送培训中心,凭以支付各项费用及归档。

3、每三个月,各部门应填写“培训实施结果报告”呈人力资源部门与培训单位,以了解该部门最近在职培训实施状况。

第九条培训的评估

1、每期培训班结束时,主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分发“培训评估表”,供学员填写后与测试卷一起收回,并汇总学员意见,作为以后再举办类似培训的参考。

2、培训中心应对各部门评估培训的成效,定期分发“培训成效调查表”,供各单位主管填写后汇总意见,并结合业绩分析评估培训的成效,做成书面报告,并呈核后,分送各部门及有关人员作为再举办培训的参考。

3、外派培训

对因升迁、储备需要,于任职前可集中委托培训中心办理相关培训,但以每年二次为限。

第十条附则

1、另有因为工作需要参加外部培训的员工,应尽量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在职员工经批准后学习培训期间,要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不能因学习影响和延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按公司有关考核办法处理考试时间时,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前提下,有部门负责人同意给考试时间;部门负责人考试时间,由分管经理批准。(参加考试时,凭准考证由主管领导准假。

2、在职员工自费参加业余进修学习,成绩突出被评为优秀学员者,公司可考虑给予一定奖励。

3、所有受训人员的成绩及资历,可提供给人力资源部作为年度考核、晋升的参考。

4、部门组织结构变动或引进新技术使工作流程 等变化时,培训中心应配合实际需要修改培训规范。

基本工作程序:

培训项目实施程序:

培训中心根据年度培训计划,调整确定月度培训方案

培训实施前1周,培训小组向各部门下发

培训项目、培训方案及报名通知书

员工接到通知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培训

培训实施

培训结束,学员填写讲师评价表

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进行学员培训记录登记

培训中心将学员培训情况反馈各部门主管

外训工作流程:

公司委托外培是指公司根据工作的需要选送员工参加的外培项目及外部的专项认证,这类培训的实施程序为:

培训需求

到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填写培训申请表

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培训中心负责课程的选择与联络

到财务部申请培训学费

第四章xx公司培训体系

培训是一种全方位的立体培训体系。系统划分为:工作现场培训、集中培训二大类。

1、工作现场培训

工作中上级(或老员工)对下属(或新员工)的日常培训即为工作现场培训。就是通常所说的“师傅带徒弟”。

2、集中培训

集中培训就是短期脱离工作的培训,它几乎囊括了传统意义上的所有在职培训。其中包括:

1新员工入职培训;

2公司内部组织的其它集中培训,包括:

培训中心组织的全公司的公开培训;

各部门组织的专项技能培训;

部门之间的业务交流;

专项外培、公司委托外培。

3、培训流程

第五章岗位基础培训

全面严格。讲课要有教学效果,学以致用。

第二条安全培训:设想安全事故(如火灾、水灾、触电等等),进行安全事故演习,由车间安全员负责,同时做好演习记录。

第三条规程培训:《安全操作规程》《运行操作规程》《检修操作规程》三项规程考试,于每年五月份进行。要求公司生产一线全体员工参加,规程考试80分为及格。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须有部门正式批假手续,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条新分、转岗、休假三个月以上及重新上岗人员,须经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和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六章岗位技能培训

第五条开展员工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培养一批精业务、懂技术、一专多能的岗位高技能人才。

第六条为保证岗位技能培训的质量,培训教师要制订本专业的培训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案,经审核后实施。

第七条培训采取半脱产和业余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其工作岗位待遇不变,在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岗位技能培训结业证书》,成绩记入员工档案,作为今后任用的依据,并给予适当的奖励。学习成绩不合格者待岗。

第七章外出学习

第九条凡需外出参加培训学习的员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然后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并办理相应的请假手续,方可参加培训学习。培训结束后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对个人要求学习,所学专业与本职工作相近,且工作需要,经公司研究同意后,可按公假办理请假手续,但学习期间的各项费用自理;未经公司同意,参加学习的,学习费用自理,学习必须利用业余时间。如占用工作时间,在工作许可的情况下,可按事假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一条公派学习,经考核获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的,学习费用由公司报销,否则,由个人承担。

第十二条因个人原因公派学习中途弃学或毕业后在我公司服务不满五年,主动要求辞职的,应按服务的年限按每年20%的比例归还学习期间公司支付的费用。

第八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有参加培训的权利,同时参加培训也是每个员工的义务。员工对于参加的每项培训,都需要认真对待,按时参加,公司也会进行严格考核。

1、考勤要求

公司安排的各类培训,受训人员一经确定,须按时到场,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提前请假,经部门经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获批准后方可缺席。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程序请假,将按旷工处理。

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项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参训人员按要求在考勤表上签到。

对各部门组织的培训项目,由部门负责考勤,培训结束后将培训出勤情况向人力资源部通报。

2、考核要求

培训结束后,视实际需要进行培训效果考核,受训员工按照要求独立完成测试,达不到要求者给予相应处理。

受训人员按要求填写培训评价反馈表,并进行培训总结。

对于参加外派培训的员工,返回公司后1周内应提交培训资料和培训报告。

第一条 员工是公司永续发展的第一原动力,关注员工的发展就是关注公司的未来。

第二条 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高员工素质,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提升本公司的企业形象,特制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公司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第三条 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四条 公司根据经营业绩状况和企业发展规划有计划的满足员工自我发展的需要。

第五条 公司人事部是员工培训的主要承办机构,其培训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修改全公司培训制度;

2、提供可供参考的员工岗位素质标准,为员工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参照;

3、对员工个人素质进行调查;

4、协助各个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制定培训需求;

5、征集员工个人的培训需求

6、整合各种培训需求,按照公司的发展需要拟定年度、月培训计划;

7、负责组织年度、月培训计划的实施;

8、对培训效果进行验证,确保受训人员素质达到既定标准;

9、负责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

10、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11、管理公司内部讲师队伍;

12、做好培训调查,确保培训方式、方法、内容不断得到改进,提高培训效果。

第六条 各部门权责

1、制定部门培训计划;

2、配合部门培训的实施和效果反馈、交流的工作;

第七条 公司培训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外部培训,主要是外部培训机构举办的适合公司发展需要的培训;二是内部培训,主要是针对新进员工举办的公司有能力承办的相关培训。

第八条 公司内部培训讲师主要由需求部门指定。

第九条 培训讲师(技术类)标准如下:

大专以上,从事本专业3年以上;

高中以上,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

初中以上,从事本专业7年以上;

第十条 培训师的产生主要采用自荐与选举相结合的方式。

1、自荐,凡是符合上述标准的员工均可报名参加评选;

2、所有自荐的候选人必须自己组织好教材和授课提纲,参加试讲。

3、试讲评审团由以下人员组成:与所选课程有关的一线人员2名;综合部培训主管1名;从事相关专业的人员2名。

4评定范围:语言是否通俗易懂,能否为普通员工所接受;台风是否大方得体,语速、板书能否为人接受;专业知识与技能是否有知识性、常识性漏洞等。

5、评定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第十一条 培训课程的开发

培训课程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技术类;二是制度、安全、团队精神类;三是质量、管理类。

第十二条 培训体系包含三个模块。

1、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2)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顺利进入工作状态;

(3)培训形式:以座谈与现场讲解方式进行;

(4)培训内容:

公司简介;

公司制度介绍;

产品/业务介绍;

2、内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3)培训形式:在公司内部以讲座或研讨会、交流会的形式进行;

(4)培训内容:涉及公司技术类、市场类、管理类等多个方面;

3、外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3)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或请外部讲师在公司内部授课。

第十三条 培训实施

1、新员工培训

(1)新员工的培训在员工入司当天进行。

(2)各培训科目由相应的内部讲师或负责人担纲主讲,根据需要还应负责考察试卷的.编写和审阅。

(3)如有必要,可以笔试的形式考核培训效果,成绩合格者方可顺利上岗。

2、内部培训

(1)不断充实和完善内部培训课程,形成重点课程的逐渐固定和循环开设;

(2) 员工课后需填写《内部培训反馈意见表》,交人事部门存档;

(3)根据课程需要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员工绩效考核范围之内。

3、外部培训

(1)培训课程的选择应结合公司的内部需求和外部资源,并严格审批权限。

(2)参加培训人员的选择应突出目的性、自愿性,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

(3)培训相关资料(包括教材、讲义(ppt)、证书等)必须在人事部门备份存档。

4、参加公司内部集训的员工课后需填写《内部培训反馈意见表》,交人事部门存档;外出受训员工则必须以适当的方式提出培训效果的反馈意见,包括对培训课程、讲师、及培训机构的整体水平的评价等,并交人事部门存档。

5、各部门相关人员应以适当的方式考察员工接受培训的效果,必要时可做长期追踪,人事部门负责督促、跟进和记录的工作。

第十四条 培训评估

1、对授课的评估,包括对外部培训机构的课程内容、讲师、效果等的评估,及对内部讲师的课程内容、准备情况、讲授技巧等的评估。

2、对员工的评估,主要通过课后考核的方式检查员工的接受程度和效果。

第十五条 培训分为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两种。理论培训在三楼会议室进行,实践培训在车间现场进行。

第十六条 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从每年的财务预算中直接划出。参加外部培训的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合同,将培训经费与服务年限结合起来,确保公司与员工个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都得到保障。

第十七条 培训纪律

凡本公司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按规定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活动,严格遵守培训规范,并填写《内部培训反馈意见表》,客观公正的考评授课情况及讲师。公司对按规定积极参加培训活动的员工给与每次五元的奖励;对于无视培训纪律,无故旷课的员工给与每次五元的罚款。

培训师应提前备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毫无目的随意发挥。

第十八条 培训资料共享

凡受公司委派参加外部培训的员工,课程结束后必须向公司人事部提供课程资料及学习笔记。公司有权要求该受训人员对公司其他员工进行培训。

规章制度培训心得

通过学习《幼儿园规章制度》我得到了体会我深刻体会到,作为一名幼儿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热爱幼儿、尊重幼儿,对幼儿做到关心、细心、耐心,不偏爱,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认真及时制订教育活动计划,钻研教材,研究教法,引导幼儿主动学习。观察、分析并记录幼儿发展情况,因材施教。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一日活动,认真执行幼儿园各项教育常规及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在学习的同时发现了自己做得足与不足的地方。不足的地方:

1.在。

教学。

方面经验不足,没有深入钻研教材,在制作教具上也很欠缺,备课也没有做到精益求精。

2.在工作时间也有过除了备课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在“教职员工工作制度”方面,也有过迟到的现象以及对幼儿的态度有时也没有做到“耐心、热心”同样也会训斥幼儿。做到的地方:

1.家长工作方面做到了与家长保持经常沟通,商讨符合幼儿特点和个体差异的教育措施。2.教学方面,会向比较有经验的老师学习、请教,并吸取他的指导。

公司员工培训规章制度

第一条:培训目的:

为了有计划地组织公司员工参加培训,不断地增长员工的工作知识和技能,满足集团可持续经营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培训原则:

结合集团公司业务发展与组织能力提升的需要,全员参与,重点提高,讲究实效,推动学习型组织的建立。

第三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四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培训管理职责。

三、集团共性培训课程的教材选编与培训实施;

四、培训评估及其改善对策的制订;

五、外部培训讲师的联系聘请管理;

七、本制度规定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批培训事项的审核审批;

第五条:子公司办公室的培训管理职责。

三、本公司部门经理及其以上管理人员派外培训的初审,其他员工外派培训的审批与办理;

四、新员工上岗前培训和岗位基本知识培训的组织实施;

五、协助人力资源部实施公共课程培训;

六、培训评估及其改善对策的制订;

第六条:集团公司、子公司的其他部门培训管理职责。

本部门员工的上岗前和在岗培训的计划编制、教材选编与培训实施。

第七条:培训对象:

为了方便管理,本制度将员工培训按培训的组织实施机构(或方式)的不同分为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两大类;按培训内容大致不同分为员工知识培训、员工技能培训和员工态度培训三大类;按培训对象和培训目的的不同分为新员工入职培训、企业文化培训、销售与售后服务技能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管理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培训六大类。

第九条:内部培训。

本制度所称内部培训是指子公司和集团公司分别或联合组织员工集中上课、技能竞赛、野外训练的培训活动,由公司内部培训责任人,外聘培训讲师讲课,教练指导,或采用放光盘,录音方式上课等。

第十条:外派培训。

本制度所称外派培训是指公司员工经子公司或集团公司负责人批准带薪离岗参加集团外部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班学习,且与该培训学习相关的费用由公司支付报销的培训。主要是外派至主机厂,以获取经营执照所需的资格证书、提高服务技能为目的的培训,其次是外派至专业培训机构,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企业管理水平为目的的培训。

通过培训,使员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让员工了解公司经营基本情况,如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经营方针、经营状况、规章制度等,便于员工参与公司活动,增强员工的自信心。

通过培训,使员工掌握完成本职工作所必备的技能,如谈判技能、操作技能、处理人员关系的技能等,与此同时培养、开发员工的潜能。

通过培训,建立起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培训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培训员工应具备的。

单位员工规章制度培训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四、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五、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员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 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下发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检查评估子公司执行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情况;

(四)、事后审核子公司的《工资发放表》(附件一)和《工资发放汇总表》(附件二);

(六)、核算并发放集团公司员工工资;

(七)、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二、子公司办以室是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 本公司各部门实施薪酬管理制度;

(三)、核算并发放员工工资;

(五)、办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布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构成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福利三个方面,分类与构成如下图:

第五条:工资

本公司员工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和月薪制工资两大种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基准工资、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等若干部分。

第六条:基准工资释义与分类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工资是指公司为每个职位设置的若干个职等中分设的每个薪级,在某一考核周期内不包括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的工资计发基数标准。

二、基准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的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中的基准年薪和月薪制工资中的基准月薪两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相对固定应发的基础工资(基础年薪或基础月薪)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绩效工资(绩效年薪、基础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七条:基准提成工资释义与构成:

二、基准提成工资分成应发基础提成工资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提成绩 效工资两部分。

第八条:津贴

本制度中的津贴是指特殊岗位的津贴和路救服务补贴等。

第九条:奖金

公司设置的奖金主要包括年终绩效工资、超额利润提成奖和突出贡献奖三类。

第十条:福利

公司设置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两部分。

第三章年薪制

第十一条:年薪制的释义

年薪制是以年度为考核周期,把经营管理者工资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

第十二条:年薪制员工范围

第十三条:年薪制员工工资的构成

本公司年薪制员工工资构成的内容只包括基准年薪、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和津帖,[莲~山 课件 ]不参与提成工资分配。其中,基准年薪分为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

第十四条:基础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基础年薪是按基准年薪的一定比例折算出的、按月平均支付的工资,是年薪的预支部分。

第十五条:绩效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绩效年薪是基准年薪减去基础年薪后的剩余部分。绩效年薪的实际支付金额,要根据年薪制员工个人年度绩效得分来计算,具体计发办法,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以适应企业的快速发展,结合公司的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与教育培训管理方面有关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条公司成立教育培训中心。总体负责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公司教育培训中心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教育培训中心聘任专职教师、兼职教师若干名。负责培训教学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六条培训计划的拟定

1、部门依照培训实际需要,拟定“培训计划上报表”,送培训中心审核,作为培训实施的依据。

2、培训中心应就各部门所提出的培训计划汇编“年度培训计划汇总表”,呈报人力资源部领导审核。

3、各项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于定期内,填写:“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审核后,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

4、临时性培训课程,也需要填写“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审核后实施。

第七条培训的实施

1、培训主办部门应依“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期实施并负责培训的全盘事宜,如培训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讲师及受训单位等。

2、如有补充教材、讲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原稿送培训中心统一印刷,以便上课时发给学员。

3、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测试,由主办部门或讲师负责监考,测试题目由讲师于开课前送交主办部门。

4、各项在职培训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培训中心应确实了解上课,出勤状况。

5、受训人员应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6、培训中心应定期召开总结会,以评估各项培训课程实施成果,并纪录,送交各有关单位参考予以改进。

7、各项培训的测试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列席者,一律以零分算。

8、培训测试成绩,列入考核及升迁的参考。

第八条培训成果的呈报

1、每期培训结束后一周内,讲师应将学员的成绩评定出来,登录于“培训测验成绩表”,连同试卷送人力资源部,以建立个人完善的培训资料。

2、主办单位应于每期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填报“培训结报表”及“讲师钟点费用申请表”,连同“成绩表”及“培训评估表”,送培训中心,凭以支付各项费用及归档。

3、每三个月,各部门应填写“培训实施结果报告”呈人力资源部门与培训单位,以了解该部门最近在职培训实施状况。

第九条培训的评估

1、每期培训班结束时,主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分发“培训评估表”,供学员填写后与测试卷一起收回,并汇总学员意见,作为以后再举办类似培训的参考。

2、培训中心应对各部门评估培训的成效,定期分发“培训成效调查表”,供各单位主管填写后汇总意见,并结合业绩分析评估培训的成效,做成书面报告,并呈核后,分送各部门及有关人员作为再举办培训的参考。

3、外派培训

对因升迁、储备需要,于任职前可集中委托培训中心办理相关培训,但以每年二次为限。

第十条附则

1、另有因为工作需要参加外部培训的员工,应尽量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在职员工经批准后学习培训期间,要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不能因学习影响和延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按公司有关考核办法处理考试时间时,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前提下,有部门负责人同意给考试时间;部门负责人考试时间,由分管经理批准。(参加考试时,凭准考证由主管领导准假。

2、在职员工自费参加业余进修学习,成绩突出被评为优秀学员者,公司可考虑给予一定奖励。

3、所有受训人员的成绩及资历,可提供给人力资源部作为年度考核、晋升的参考。

4、部门组织结构变动或引进新技术使工作流程 等变化时,培训中心应配合实际需要修改培训规范。

基本工作程序:

培训项目实施程序:

培训中心根据年度培训计划,调整确定月度培训方案

培训实施前1周,培训小组向各部门下发

培训项目、培训方案及报名通知书

员工接到通知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培训

培训实施

培训结束,学员填写讲师评价表

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进行学员培训记录登记

培训中心将学员培训情况反馈各部门主管

外训工作流程:

公司委托外培是指公司根据工作的需要选送员工参加的外培项目及外部的专项认证,这类培训的实施程序为:

培训需求

到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填写培训申请表

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培训中心负责课程的选择与联络

到财务部申请培训学费

第四章xx公司培训体系

培训是一种全方位的立体培训体系。系统划分为:工作现场培训、集中培训二大类。

1、工作现场培训

工作中上级(或老员工)对下属(或新员工)的日常培训即为工作现场培训。就是通常所说的“师傅带徒弟”。

2、集中培训

集中培训就是短期脱离工作的培训,它几乎囊括了传统意义上的所有在职培训。其中包括:

1新员工入职培训;

2公司内部组织的其它集中培训,包括:

培训中心组织的全公司的公开培训;

各部门组织的专项技能培训;

部门之间的业务交流;

专项外培、公司委托外培。

3、培训流程

第五章岗位基础培训

全面严格。讲课要有教学效果,学以致用。

第二条安全培训:设想安全事故(如火灾、水灾、触电等等),进行安全事故演习,由车间安全员负责,同时做好演习记录。

第三条规程培训:《安全操作规程》《运行操作规程》《检修操作规程》三项规程考试,于每年五月份进行。要求公司生产一线全体员工参加,规程考试80分为及格。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须有部门正式批假手续,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条新分、转岗、休假三个月以上及重新上岗人员,须经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和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六章岗位技能培训

第五条开展员工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培养一批精业务、懂技术、一专多能的岗位高技能人才。

第六条为保证岗位技能培训的质量,培训教师要制订本专业的培训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案,经审核后实施。

第七条培训采取半脱产和业余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其工作岗位待遇不变,在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岗位技能培训结业证书》,成绩记入员工档案,作为今后任用的依据,并给予适当的奖励。学习成绩不合格者待岗。

第七章外出学习

第九条凡需外出参加培训学习的员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然后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并办理相应的请假手续,方可参加培训学习。培训结束后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对个人要求学习,所学专业与本职工作相近,且工作需要,经公司研究同意后,可按公假办理请假手续,但学习期间的各项费用自理;未经公司同意,参加学习的,学习费用自理,学习必须利用业余时间。如占用工作时间,在工作许可的情况下,可按事假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一条公派学习,经考核获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的,学习费用由公司报销,否则,由个人承担。

第十二条因个人原因公派学习中途弃学或毕业后在我公司服务不满五年,主动要求辞职的,应按服务的年限按每年20%的比例归还学习期间公司支付的费用。

第八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有参加培训的权利,同时参加培训也是每个员工的义务。员工对于参加的每项培训,都需要认真对待,按时参加,公司也会进行严格考核。

1、考勤要求

公司安排的各类培训,受训人员一经确定,须按时到场,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提前请假,经部门经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获批准后方可缺席。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程序请假,将按旷工处理。

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项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参训人员按要求在考勤表上签到。

对各部门组织的培训项目,由部门负责考勤,培训结束后将培训出勤情况向人力资源部通报。

2、考核要求

培训结束后,视实际需要进行培训效果考核,受训员工按照要求独立完成测试,达不到要求者给予相应处理。

受训人员按要求填写培训评价反馈表,并进行培训总结。

对于参加外派培训的员工,返回公司后1周内应提交培训资料和培训报告。

规章制度培训心得

为了严肃公司纪律,维护企业形象,树立熙园山院应有的风貌,确保培训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培训制度。

1、所有员工在培训期必须着装整洁,严禁穿拖鞋上课。女生头发必须扎好,男生不得留胡须,员工不得留长指甲。

2、培训课室不得接打电话,手机必须调为震动或静音。3、培训期间所有员工交流必须使用普通话。

4、培训时间不得吃零食、随地吐痰、哼小曲等不礼貌行为。5、培训期间不得有饮酒、赌博等行为。

6、课间休息不得大声喧哗,严禁讲粗话、脏话。

7、遇到上级时应主动停下打招呼、问好、相遇时应主动让路。8、培训期间如遇急事必须向上级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

9、学员应在开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具。

10、遵守课堂记律,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等扰乱课堂纪律的行为。11、爱护培训场地的设施、设备及环境卫生。

12、培训课堂中不得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若有问题应举手示意,征得同意方可提问。

2012.12.08。

培训期间注意事项。

各位熙园山院的新员工,真诚欢迎你们加入熙园山院集体,在接下来的培训工作中,希望我们共同努力、发扬团队谐作精神、搞好培训,为熙园山院开业做好充分准备,在培训期间以下注意事项需提前提醒各位:

1、培训时间暂定为:12.10-1.15。

2、每日约培训8个小时(如有出入,临时通知)。

3、12月10日以宿舍安排分组为主;12月11日-12月13日以军训、拓展培训为主;12月14日以企业文化为主;以后以各部门培训为主。4、培训期间需严格按培训制度执行。

5、培训期间不得私自更换宿舍及床位,住宿需严格遵守宿舍制度和听从寝室长安排。

6、培训期间,公司提供每日一顿(免费)员工餐(盒饭),以及员工宿舍住宿。

7、培训期间为带薪培训,薪金为你的岗位基本工资的70%。(培训期间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8、培训期间,前十天,若由公司辞退的员工,工资不予结算,十天后由公司辞退的员工,公司按基本工资的70%全额发放(开除的员工除外);培训期间不办理若是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员工,工资不予结算。9、住宿舍的员工需自己准备床上用品及生活用品。

10、培训期间每日需对培训场地进行卫生维护,具体安排由培训老师制定和安排。11、培训期间公司统一办理健康证,办证费用由公司垫付,以后在各位工资中扣除(有健康证的除外)。12、培训期间,公司统一提供饮用水。13、培训期间,无条件服从培训老师安排。

希望我们的安排,还能令各位满意,如有不祥,请及时咨询,谢谢合作!

熙园山院筹建办公室。